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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框架协议[东发]

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

(能源托管)框架协议

一、用能单位(简称甲方)

1、单位名称: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3、委托代理人:

4、联系人:

5、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工业区

6、电话:

7、传真:

8、电子邮箱:

二、节能服务公司(简称乙方)

1、单位名称: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聂民

3、委托代理人:

4、联系人:

5、通讯地址:珠海市三灶科技工业园

6、电话:0756-*******

7、传真:0756-*******

8、电子邮箱:hse@https://www.sodocs.net/doc/f02367108.html,

为了更好地保障甲方热电厂节能减排整体效益的提高,乙方根据甲方热电厂设备运行状况及能效情况,在保证甲方生产不受影响及热电厂能源托管后节能减排成效的前提下,乙方就热电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即全面实现能源托管的运营与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基本概述

1、甲乙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约定未来合同条款。

2、甲方同意将所属热电厂整体节能项目工程及能源托管交乙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服务。

3、甲方同意以节能效益分享(即能源费用托管)的方式支付乙方的节能服务费用,且每次月的8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全部能源收益,同日乙方支付甲方上一个月的节能效益分享收益。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工业区

2.1.2、项目名称: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能源托管项目

2.1.3、项目内容:

2.1.

3.1、项目用地:甲方托管给乙方使用10年以上。

2.1.

3.2、完成现有锅炉系统的低碳节能技改。

2.1.

3.3、投资新建1台低碳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减排系统。

2.1.

3.4、完成自动上料系统、锅炉辅机系统、水处理系统、DCS控制系统、湿法除尘系统等配套工程建设及优化技改。

2.1.

3.5、加装锅炉富氧燃烧系统、激波脉冲吹灰器。

2.1.

3.6、完成电站汽轮发电机效率提高技改(长喉抽气器、雾化补水)。

2.1.

3.7、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制冷、制热供员工宿舍所用,负责对目前员工宿舍的空调及热水进行节能改造,保障用户该部分能耗费用下降30%。

2.1.

3.8、理财节能服务咨询与运营。

2.1.

3.9、热电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人员接管管理及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和能源费用托管。

(二)、项目现有指标

2.2.1、锅炉容量:75T/H(数量:一台);

2.2.2、蒸汽压力:

3.84Mpa;

2.2.3、蒸汽温度:饱和蒸汽(440℃);

2.2.4、给水温度:105℃;

2.2.5、燃料种类:煤、天燃气、生物质燃料;

2.2.6、燃料热值:4000大卡/公斤以上;

2.2.7、锅炉热效率:≥90%。

2.2.8、电量供应技术指标:53493吨标煤/年

2.2.9、环保设计指标:参照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Ⅱ时段标准。

2.2.10、除尘系统指标:烟尘排放浓度≤80mg/Nm3

2.2.11、能源供应指标:蒸汽压力≥

3.45Mpa、汽温435℃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3.1.1、甲方同意将热电厂的能源托管给乙方实施服务和运营;

3.1.2、向乙方提供最近两年内(即2009年9月---2011年9月)必须真实的“能源、能耗、能费、能效、能量、能管数据,财务收据,设备系统数据、热电厂水电消耗数据”等;

3.1.3、为乙方员工提供生活必需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1.4、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供应,并安排合理的施工时间段及乙方存放相关的设备、材料、配件等,并派保安看管;如有遗失,甲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3.1.5、负责完成该节能项目的施工报建、环评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文件,由此而影响该节能项目实施,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3.2.1、保证项目按约定实施及保证甲方的蒸汽供应;

3.2.2、负责热电站日常维护及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3.2.3、确保项目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3.2.4、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2.5、全面保证热电厂安全运行,全面保证客户的“整体节能量”与“整体减排量”的需求,全面保证甲方节能降耗达到5%以上的标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电、蒸汽给甲方。

四、项目托管条件

4.1、甲乙双方签订本节能服务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能源审计、节能方案、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维护”等服务,且

通过上述服务内容,乙方以BOT方式向甲方收取节能服务收益。

4.2、该整体节能项目由乙方负责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能源托管工作。

4.3、该节能技改项目由乙方供应生物质混合能源,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能源供应,同时,甲方不能采用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能源,并且甲方须无偿提供货运码头给乙方运输生物质能源使用。

4.4、甲乙双方为该节能项目申报的政府补贴,按2:8的比例分配,甲方分20%,乙方分80%,其申报材料由乙方实施,甲方协助与配合,其节能理财协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

五、合同要求

5.1、该整体节能项目工程由乙方通过自投或融资的方式实施该节能项目工程,甲乙双方以BOT的方式结算。

5.2、该整体节能项目由乙方负责实施能源管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能源托管工作。

5.3、吨蒸汽量单价为人民币184元/T,不含水电,其价格两年内不变。超过两年,每吨蒸汽以中国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公布的动力煤价格指数变化率超过5%时的动力煤价格指数变化率比例调整。

5.4、本合同项目乙方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满后,全套锅炉系统及附属设备、厂房等物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可重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5.5、合同有效期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实现有效持续能源托管10年。

5.6、项目建设期:九个月,即从2011年10月—2012年06月止,因甲方

原因和雨天影响无法施工,其工期顺延。

5.7、合同生效时间:即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

六、违约责任

6.1、为确保热电工程技改顺利实施,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必须答复的函信、会议纪要、方案文件、技术文件、施工文件、运行数椐等;与乙方充分合作,甲方提供与热电相适应的资料、数椐,并对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否则按下述6.3条款违约处理。

6.2、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误造成乙方对该项目的能源审计、评估、能耗基准的错误确定时,乙方有权重新修改确定相应的合同能源管理之相关参数。并保留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6.3、该框架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发生,违约方应承担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违约责任。正式合同签订后则甲乙双方按正式合同执行。

6.4、该框架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再与第三方签订能源托管协议。否则按上述6.3条款违约处理。

6.5、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或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否则,按6.3条款违约处理。

七、其它条款

7.1、不可抗力情况:指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景。

7.2、不可抗力约定: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保障措施(如财产保险等)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7.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生效后,具体细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准。

7.5、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乙方(盖章):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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