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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总结

2018年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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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总结

现将我局2018年商事登记改革落实情况及2018年改革推进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减少、取消行政审批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编办等部门的规定,深化“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核发营业执照,启用**省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工作平台,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工商部门落实省工商局“两告知一承诺”(即告知当事人应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告知监管部门执照发放的情况、当事人自我承诺守法经营)登记工作模式核发营业执照。到2018年底已按照先照后证的登记审批模式核发了营业执照2200份,其中公司分公司 250家,个体户1547户,取消大量营业执照前置审批使创业者开展经营更加便捷。二是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领导工作小组,全面整合全县44个肩负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共同上线运行、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平台》,截止11月底,工商部门已经向其他部门推送市场主体完整的适时信息1万多条;其他监管部门下载获取主体信息768

条,并推送、归集监管信息1293条,我县已初步形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张网”的监管格局。

(二)落实“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县工商局按照**市工商局的试点改革工作要求,从2018年1月起对个体工商户实施“两证合办”登记改革创新,免除了个体工商户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环节。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2018年的“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把“统计证”与“社保证”也实施了合并,开展“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改革。在这一系列的登记流程简化整合改革中,**县工商局勇挑重担,在其他部门撤窗口、减人员的同时,工商局增加硬件投资增设办事窗口,调配业务骨干增加窗口办理人员,确保“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新审批机制顺利落实,将工商、税务、质监部门依次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办证模式,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统一登记模式。截至2018年末,县工商局共为994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为2000多户个体工商户办理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并适时向其他五个部门推送了登记信息。

(三)实施“全县通办”、“局所通办”再造登记流程,改革登记服务。从2018年8月1日,**县工商局制订《**县工商局关于工商登记“全县通办”、“局所通办”实施方

案》(**工商﹝2018﹞27号)启动“全县通办”和“局所通办”业务工作,形成服务市场主体“就近办照、便利注册、一次办成”的最大便利化办照模式,落实“全县通办”、“局所通办”的登记注册工作目标。到2018年末我局各登记窗口办理“全县通办”业务 28件;“局所通办”业务 7件。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创新。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改革是国务院2018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8﹞7号)的改革要求之一。2018年,**县工商局积极作为、努力争取作为**市实施市场主体住所信息申报登记制的试点单位,在全省创新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备案制度。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办发﹝2018﹞10号)文件,凡是办理工商开业、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只需在登记窗口领取一张《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在“安全、环保、不扰民”的前提下,按要求如实申报住所信息、填写承诺书,即可替代所有的住所登记材料。自2018年4月1日实施来,已办理相关登记354件,为企业创业带来巨大便利,获得市场主体一致好评,该项改革试点工作也得到上级工商部门的肯定。

(五)落实登记服务创新改革。2018年9月,**县工商局

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首家登记咨询服务个人工作室

——“**咨询服务工作室”,为辖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登记注册、年报公示、股权出质等一切业务咨询服务,为企业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资减资变更、企业合并、分立后企业资产处置等复杂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股权出质方式的融资服务咨询,解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全县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程办理指导服务,建立“面对面、一对一”的登记服务体制。目前已经为180多人次提供了优质的注册咨询服务,得到了办事人员的好评。

二、2018年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监管“一张网”建设力度不够。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环节。在改革后、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加强市场监管。需要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更新执法监管理念,明确对执法责任的重新界定,转变观念,以市场主体准入最大便利化为目标,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平稳实施逐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职能有限,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各部门力量共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一张网”,强化市场监管。

(二)“全县通办”、“局所通办”业务,各乡镇工商登记服务窗口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还未有效整合。

三、 2018年拟推进的商事登记改革措施

(一)积极探索、试点运行商事登记“半程电子化”。在2018年初步实施“半程电子化”,为今后实施“全程电子化”改革打好基础。

(二)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简化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负面清单”的登记制度,形成可以复制的住所(经营场所)改革经验。

(三)全面完成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市场主体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赋码及执照换发工作。

(四)全面推行**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应用工作。(五)落实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并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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