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及答案(1).doc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及答案(1).doc

招投标管理案例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3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 E 5家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时?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圭寸情况,确认无误

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圭寸。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

E4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B 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 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 C、B E, 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目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 本次招标属于哪种形式?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

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案:

(一) 1 ?邀请招标。

2 ?以下几方面不符合规定:

(1) 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

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 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

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

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 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 5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5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 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A、B、c 3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1?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2 . A B c3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 .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

答案:

1. 上述招标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①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工期及工程款的结算方式不得在开标会上随意改变。应在开标日期前15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②招标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单

位。

2. A、B、c 3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不正确

因为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 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另行招标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

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

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 .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

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末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 .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 500万元)的土5 %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 %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 %,扣1分,每上升1 %,扣2分(计算按四舍五入取整)。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下表

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

定?为什么?

2. 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 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

(各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

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答案:

1: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2:解:

(1)计算各投标单位大技术标得分,见表。

(2)计算机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

(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

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

因为B公司得分最高,故应选择B公司为中标单位。

3:这样改变评标办法不会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均增加

10分(10-20),而商务标得分均减少10分(70-60),综合得分不变。

(四)背景:

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哈尔滨市太平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批准。该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2.5万立方米二级处

理,总造价约为3.3亿元,其中土建工程约为2.0亿元。工程资金来源为:35% 自有资金;65%银行贷款。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工程总承包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工程部分土建工程的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的土建工程施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

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近两年承担过2座以上(含2座)10万立方米以上污水处理厂主体施工工程。同时作为联合体的桩基施工单位应具有三

级或以上桩基施工资质,近两年相关工程

业绩良好。

问题:

(1)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哪几种?各有何特点?

(2)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发包?

答案:

(1)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的优点选择范围广、获得竞争性的商业报价,缺点时间长费用高。邀请程序简单、节约费用和时间,但竞争较差有可能提高合同价。

(2)必须进行招标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背景:

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三日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

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 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

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

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 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 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些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3)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答案:

(1) 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报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报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土10%以内,属于合理范围。

(2) 该承包商运用的投标技巧还有多方案报价法和突然降价法。多方案报价法运

用恰当,因为承包商的报价既适用于原付款条件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突然

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

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⑶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

3) 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

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