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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一、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第一步,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

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一是不要害怕,绝大部分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如果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签字。如果你确认笔录没有问题你要签字的话,要注意:一是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二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三是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第三步,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

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第四步,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违章建筑的概念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三、违章建筑拆迁补偿

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

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其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再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依法拆迁,应当给付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拆迁赔偿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本文的拆迁赔偿仅限于讨论对违章建筑人的拆迁赔偿。

最后,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转化的违章建筑的特殊情况。所谓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

比如,违章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况下的注意义务,仍然对其承租的房屋系违章建筑不知情,拆迁人如果拆除该违章建筑,应当依法对该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应当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丧失其合法权益。拆迁人不能由于违章建筑人的过错拒绝对对违章建筑使用人补偿安置。

县 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某某县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某某县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清理清除违法建筑,为大美某某县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拆早、拆小、拆快、严控”的要求,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责任迫究为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方法,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实施主动控违,扭转被动拆违控违的局面。通过强化源头防控,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长效管理的控违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打击违法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城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2018年实施违法建筑整治量共计平方米。某镇未完成存量 平方米,其中拆除类1033平方米,治理类平方米。 三、整治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 人民政府对所结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管控和拆除、处理消化工作

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拆除和处理消化存量,严禁新增,做到长效。 (二)上下联动原则。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一识,坚持县、乡镇(街道)、村(居)同步实施控违拆违,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全县控违拆违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多管齐下原则。重执法、强监管,有效过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控违拆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由县整治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的管控行动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四)群众参与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拆除和处理范围、拆除和处理时限、拆除和处理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发动群众监督,吸取群众智慧,让群众力量“町住”违法建设和违法乱纪行为。 (五)查事查人原则。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严格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义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迫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发〔2013〕32号)要求,对参与和支持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监察局要立即立案查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对工作推委、控违拆违不力,导致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现在办建筑证很难,就有很多的违法违章建筑,那么大家知道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吗?以下是辑为您整理的“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一】 一、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分片监管查处机制,将镇域划分为六个片区,在严格执行违法建设监管日常巡查制的同时把违法建设巡查控管 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中队队员。 二是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管责任,我镇与村(社区)签定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违法建设村(社区)巡查控管队伍,所属村(社区)、组均有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控管工作,按每年4000元∕村安排工作经费,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村(社区)干部本年度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收取1000元保证金。 三是建立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参照黄水镇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标准为规划区内200元/㎡,规划区外100元/㎡,以审批建筑面积为准收取;对于违反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建房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其违法建筑的拆除;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数返还。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49户。在规范建设秩序的同时,力争从源头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四是建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制度,为秉持公正、公开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我中队首创施工责任监管举报制度,对镇域内办理了国土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经过建管部门放线的建设户,我中队在其建设地点设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将建设业主审批建房地点、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监管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喷绘在举报牌上,力求实现违法建设监管全民化。 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监督,凡镇域区内的任何违法建设,除日常巡查发现外,还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之中,举报信息一经核实,举报者将得到500—20XX元的奖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截至8月,我中队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下达各类文书共计181份,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5份;《停止建设通知书》60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66份,做到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二、拆违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中队配合县拆违办、规划、国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在3月和8月进行

拆除违章建筑演讲稿

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谁不希望赫章的蓝天湛蓝如镜,谁不希望脚下的大地绿草如茵,谁不希望身边的湖水清澈明净,谁不希望眼前的阳光灿烂如金。是啊,花朵有个希望,希望天空给他阳光;白云有个希望,希望风儿带她一起飞翔;蜜蜂有个希望,希望四季都有花香;而我也有个希望,希望我的家乡赫章漂亮美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 近年来,由于人们的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的危害很大。 一是危害公共安全。违章建筑通常偷偷摸摸进行抢建,房屋质量没有保障,选址随意,布局零乱等等,这些都对居住者及周围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二是影响城市建设,破坏城市形象。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违章建筑当事人将此作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导致改造建设难度增大,成本提高。 三是增加城市管理难度。违章建筑会带来大量的外来人口,导致部分居住点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非常突出。 四是影响了政府威信、形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性循环,造成连

锁反应,导致了违章建筑的扩散,后患无穷。 同学们,我们是 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共建美好的家园,坚决抵制违法违章建筑,虽然我们还是小学生,但是我们热爱家乡,希望家乡变得美好,我们没有理由袖手旁观,我们没有理由麻木不仁,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作为的青少年,我们应率先行动起来,共建美好赫章。 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更要从我做起,从美化我们的校园开始。 作为小学生,为了我们的家园绿水青山;为了我们的家园天人合一;为了我们的家园成为魂牵梦绕之地。虽然我们不能亲手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但是我们可以向我们身边的人宣传违法违章建筑对社会、对生活、对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让我们“小手拉大手”人人争做“宣传依法建筑标兵”。让我们身边的人都能主动做到呵护我们的家园,善待自己的母亲。同时,要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带动身边的人们积极行动起来反对违法乱建,夜以继日,持之以恒,拆除违章建筑战役的成功将指日可待。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建设文明的号角正在祖国大地声声吹响,我们的今天正如初夏,显示着勃勃生机,我们的明天将如盛夏浓墨重彩如火如荼。拆除违章建筑,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尽管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但压抑不住我们提升居住质量、追求美好新生活的激情,阻挡不住我们优化环境、加快建设家乡的步伐。我坚信,只要文明建筑队伍中有我,有你,有他,我们共同努力,我们祖国的天会更蓝,水会更碧,环境会更舒适,家园会更美好!谢谢!

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维稳工作预案

XX区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维稳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拆除工作中有规划执法质量,全面落实岗位目标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拆违行动的安全有序,使拆违 行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 合我局规划执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订本操作 规程。 一、拆违行动的前期工作 1、委托作业单位 与拆违作业施工单位签订拆违合同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 产责任。如单位有变更的,应先按规定审核其法人资质和队伍 素质,并签订拆违合同书(含安全责任)后方可委托。同时要 按规定督促其进行上岗培训和参加工伤保险。 2、现场分析研究 在相关法律程序走完后,对需要组织力量集中拆除的违法建筑,要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区城管执法支队规划大队负责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逐个分析建筑结构及周边关系,提交集体研究对策,确定拆违时间、拆违行动力量安排,拆违时间应尽可能尊重农村风俗和避开恶劣天气。

3、拆违前的宣传动员 拆除对象与拆违时间确定后,应逐个下达限拆通知书或拆 除告知书。限拆通知书要送达到违法建设当事人本人(或直系 亲属)签收,或留置送达,确保法律程序到位。在限拆期限内 要反复耐心地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以争取当事人的理 解和支持,尽可能动员其自行拆除。 4、周密制订实施预案 在拆违行动的两天之前,区查违办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拆违调度会,完善方案。组织拆违行动指挥、负责建筑结构隐患分析和清场断水断电的同志以及拆违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现场指挥等,到现场逐个进行踏勘和分析。具体深入分析安全隐患,确定防暴排险措施和拆除施工作业方案,确定被拆违法建筑四周应清场及警戒的安全范围,包括房内外和周边人员疏散范围及财产搬离范围。特别应注意:一是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对于这类物品能搬走的一定要全部予以搬离到安全位置,不能搬走的要注意避开;二是要充分了解内外电线接入接出情况,及隐埋电线等等,都要找到各类电线所有的接入接出点;三是要全面分析建筑结构隐患,如建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物的墙体质量、跳台质量、内天井、共墙搭墙、地面铁钉、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和新旧房屋连体等等;四是要进一步分析并确定各个违法建筑的拆除施工作业方案,并应根据拆违方案,分析

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甲方: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杨明成(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县“两违”治理指挥部决定,现拟对位于人民路中段34号原轻工协会大门内的一处60平方米二楼部分搭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经济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两违”治理拆除相关规定,为了使该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对拆除相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拆除范围 本次拆除范围仅限位于二楼60平米的违法搭建建筑。(拆除及清运垃圾共需费用14000元,安全拆除后,由乙方将该场地清扫干净,待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二、拆除方式 1.甲方在拆除前应制定拆除工作预案,分工协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拆除时保证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在作业地要划定警戒线,拉警戒绳,杜绝闲杂人员围观,防止违章建筑业主到现场闹事和围观人员起哄,做好现场控制。 2.乙方必须有拆除建筑物经验的工作人员入场施工,自带设备入场施工,并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指挥作业。 3.为防止将一楼有产权的部分损坏,乙方需自带橡胶轮胎多只及竹夹板铺垫隔离,确保砖块不直接落入地面。 4.乙方将房屋拆除后,必须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随意倾倒,如发现就近堆放的要责令转运走,并按规定处罚。

5.乙方在拆除作业中,要自上而下逐级拆除,严禁从墙脚处掏洞放墙,违者发生的各项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导致乙方到现场不能正常作业,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误工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次日必须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不能入场,将取消其作业资格(下雨顺延)。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属专项约定,不适用其他地方,本次拆除作业完成后即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留一份,“两违”办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7年3月日

某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的指示,现决定依法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 二、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拆违办、规划、国土、综治、宣传、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镇党委委员、×××) ×××(镇党委委员、×××) 现场指挥:××× 成员:×××、×××、×××、×××、×××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5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现场指挥组 组长:×××组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0名(其中10名为女性队员)、城管队员20名、工人10名职责: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违法建筑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和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确保现场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政策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在拆除现场向群众讲解国家关于合法建设和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强拆实施前后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向群众介绍城关镇关于古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引导群众合法地建设和用地。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圈舍、院墙)进行拆除的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xx乡某村某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保障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现结合我乡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此强制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ⅹ年ⅹ月ⅹ日,我乡接到举报,查实xx乡ⅹ村一户房屋(围墙)正在进行建设。经调查核实,当事人:ⅹⅹⅹ,性别:ⅹ,身份证号:ⅹⅹⅹ,家庭住址:ⅹⅹⅹ。该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现建设情况,手续办理情况。 县规划建设局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对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认定,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此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为违法(违章)建筑。 乡政府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已下达强制拆除通告,并决定于ⅹⅹ月ⅹⅹ日对当事人违法或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车辆安排

1、强制拆除时间: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ⅹⅹ时ⅹⅹ开始。 2、地点:xx乡ⅹⅹ村ⅹⅹ队。 3、方式:人工与机械相结合。 4、车辆安排:1辆清运车,3辆其他车辆。 三、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指挥人员 总指挥:xxx(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xxxⅹⅹ村村长 xxx乡党政办副主任 xxx乡安监站站长民宗专干 xxx乡林管站站长 xxx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xxx中队中队长 xxx乡土地所所长 xxx乡环卫站负责人 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xx乡政府、村两委、规划建设站、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执法中队、土地所、环卫站、工商所、旅游办、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 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 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文章导读:提到违章建筑,就能联想到“拆除”两个字。事实上,不是所有违章建筑必须一拆了之的。在有些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暂时不拆除,或者根本不必拆除。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违章建筑有哪几种类型? (一)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未经批准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六)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分为几个步骤呢? (一)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二)进行催告。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五)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六)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三、所有的违章建筑必须拆吗?这四种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章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原创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楚林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对科左中旗全镇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主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有效改观,城市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井然有序。 三、整治范围 (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 (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

(五)群众举报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整治原则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五、整治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区治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违章建筑定义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事权划分,雅安市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雨城区政府不具备城市规划行政职权。因此,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由雨城区负责拆除,应当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等部门作为拆除主体,同时完善相关程序授权雨城区实施。 二、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区国土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区国土分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区建设局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后,只有在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雨城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规建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强制。 (三)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章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含应急处 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依法对**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被执行人违章建房情况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违法事实:**年**月,被执行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段搭建铁皮棚砖房等建筑物。经核实,该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执法人员分别于**年**月**日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发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月**日,**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 三、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镇国土、行政执法、城建、规划、党政、农村办、宣传、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消防、**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成员:** ** … 现场指挥:**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8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组员:**,**,**…任务是负责此次强制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组、分工文书汇报及善后工作,检查各有关单位履行拆违工作职责情况。 (二)现场控制组 组长:**。组员:公安干警10人、巡防队员20人、消防员4人、供电分局2人、供水公司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拆除违章建筑施工方案

第三章施工方案 1、拆除准备 首先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发现有不牢固的墙体要及时向业主反映,拟定防护措施(先对墙体进行加固)对于不牢固的房屋材料,要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安全的施工方案,先行拆除,以防止拆除其它房屋时发生危险。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2、施工队伍的组建 (1)施工队伍分为房屋拆除组和垃圾清运组。 (2)将拆除的施工区域隔离,以防无关人员进入拆除作业区;可以用彩板做围栏或拉警示带进行隔离。 (3)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水用专用软管引至拆除作业区。 (4)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拟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拆除方案经业主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用火手续。 (5)参加拆除施工的人员经过技术交底和相关安全教育。 (6)拆除用的有关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并完好待用。 (7)洒水车进场待用。 3、施工阶段安排 按照本项目的特点,拆除阶段主要为:

准备阶段、部件拆除阶段、设备主体拆除阶段、其它附属设施拆除阶段、房屋主体拆除阶段和场地平整阶段。 4、主要拆除方法 工艺流程:现场察看了解施工现场情况熟悉图纸附属物迁移拆除物周围疏导及封闭拆除附属物场外运输拆除房屋场外运输拆除其他场外运输清理废物垃圾外运场地平整 (1)施工准备 ①.本公司有多年的拆除施工经验。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之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之后才可以进行拆除操作。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②.对安全技术不熟悉的人员不能独立作业。 ③.在技术交底时必须有安全交底,拆除步骤和特别危险的一定要制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如发现危及安全工作的因素,应立即向技术安全部门或施工负责人报告,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才能进行施工。 ⑤.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审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资料: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建筑及设施的分布情况资料;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及水电等情况;

2020年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工作方案

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工作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开发区人居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 ___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___城乡规划法》、《XX城市市容和环境条例》、《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为了确保顺利完成拆违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民生为宗旨,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为重点,依法将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二、实施步骤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㈠、摸底排查(20XX年10月24日—11月15日) 1、由国土分局负责对所有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被拆除物范围。

2、由规划分局负责对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审核认定,确定被拆除物范围。 3、由国土分局、街道办成立劝导组在宣传的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业主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地面附属物。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拆违领导小组将依据《中华人民___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___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 ㈡、自行拆除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1日) 由国土分局、街道办负责组织劝导组动员违法违章建筑业主自行拆除违建,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㈢、强制拆除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由拆违领导小组牵头,由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边防检查站、消防大队、 ___、医院配合,对拒不履行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边防检查站、消防大队、医院; 责任人: ㈣、组织验收阶段(xx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结束后,由城市发展公司负责将拆除后清理不到位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XXXx公司; 责任人: 二、责任分工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1学习资料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1

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违章建筑定义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事权划分,雅安市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雨城区政府不具备城市规划行政职权。因此,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由雨城区负责拆除,应当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等部门作为拆除主体,同时完善相关程序授权雨城区实施。 二、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区国土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区国土分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区建设局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Report document of illegal building demoli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汇报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 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看看取 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本文档根 据工作汇报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近年来,大队在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不断探索较 为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落实专门力量防控,共立案查处各类乱搭乱建户,基本遏制了主城区违法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 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

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二、违法建设现状 通过上述举措,城区违法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目前城区存在各类建筑137处,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

违法建设房屋拆除具体工作方案

拆除违法建设违法棚房工作方案 一、主体机构 组建工作组,专项开展棚房清理工作,以乡镇为工作主体,抽调工作小组长2人,工作小组由乡镇班子成员、村社干部、民兵预备役、派出所民警组成。 二、工作开展流程 (一)锁定附着物。 1.分两个工作小组,对※※※※※的棚房进行实物锁定,预防新增和改扩建。 2.锁定实物进行登记造册,并对其结构进行简单描述,实物进行书面保全,实施一棚一档。 (二)开展处置前奏。 1.强化宣传。在山顶采取喊话筒、横幅、标语等临时措施,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乱建、违法用地的法制宣传,让其明白违法搭建的法律措施和手段。 2.摆出拆除态势。保持强制拆除的高压态势,从整体违法搭建上给予大的舆论压力,必要时可对弃棚、烂棚进行强制拆除,为后续工作营造氛围。 3.制定方案。在强力开展宣传的同时,制定奖补拆除方案,原则上违法搭建、违法用地,一律不予补偿,应以强制拆除。但结合监管不严实际,可以棚房修建的结构、形态等方式确定,根据其用材(如:木桩石头、木桩木棚、木桩草棚、帐篷灯)、形态(如:墙体门窗齐全、有顶无墙、一面墙、二面……等),分类按照※※※※※元/㎡标准,给予主动拆除的人工费、材料补助费等资金。同时,明确补助费的领取、拆除时限、拆除方式等

其他事项。 (三)开展处置 1.逐户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因※※※、※※※多,建议只设置两个工作小组,逐户上门宣传,让其领会政策。 2.组建巡查小组。组建约1—3人的巡查小组,预防新增或私自改扩建情况发生,一旦发现,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3.开展处置。因棚房结构简单,设施简陋,可轻易拆除,一旦达成协议,立即推到拆除,材料及土地恢复整理后发放人工材料补助资金。 4. 限时处置。因所拆除的附着物均为违法用地后搭建,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减轻今后新增违法搭建的巡查处置负担,建议整个协议签订和棚房拆除控制在15天内。 5. 集中处置。对于极个别无理要求或漫天要价的,未按时主动拆除的,制定方案,实施强制拆除。 三、保障措施 1.公开公平。工作组确定执行政策的标准一致,实物全部的情况一致,避免因同类棚房,多种补助标准,影响整体平衡的情况发生。 2.力量保障。需抽调人员,增强工作组力量,避免发生矛盾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设备保障。因需要签订补助协议等工作,针对每户的特殊性,统一模板的协议不能面面俱到,建议增设1—2台便携式电脑和打印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4.后勤保障。乡镇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逐户上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议的顺利签订。

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王冠华 【内容摘要】本文从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界定入手,总结分析了违章建筑的类型和主要表现形式,深入研究了违章建筑的认定考量因素和处理原则,探讨了存量违章建筑的保护法益问题。 【关键词】拆迁;征收;违章建筑;违法建筑,认定处理 在城乡拆迁征收尤其是农村拆迁征收中,被拆迁征收人经常会被政府相关部门或非法拆迁征收人“忽悠”的一个概念就是“违章建筑”。为给予被拆迁征收人很低补偿甚至不予补偿、最终达到低成本征地拆迁之目的,拆迁征收人常以违建之名行非法拆除之实,使得广大民众面临生活窘迫、无家可归等困境,造成群众长期上访、集体上访等事件,有些因此与民众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从违章建筑的界定入手,总结分析了违章建筑的类型和主要表现形式,深入研究了违章建筑的认定考量因素和处理原则,探讨了存量违章建筑的保护法益问题。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4月《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这一国务院文件中,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起,该等用词开始见于国务院的多部行政法规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中,未使用违章建筑一词而采用违法建筑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1990年实施的《城市规划法》第40条,其后出现在《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相关条款之中。 从我国整个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在法律层面上,对违章建筑一词并未作明确界定;但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市政、环保、防洪、消防、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防震减灾、文物、园林、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违章建筑作出了不同的界定规则。这些规则杂乱而无序,常常混淆了一般违章与严重违法之间的法律边界,成为行政机关背离依法行政原则超越职权甚至滥用职权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依据。《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即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否定,依法的一般原理也应当法定,故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加强我区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工作,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治理”的原则,打防并举、齐抓共管,强化违法建设整治的责任落实,保持遏制违法建设高压态势,确保新建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法律适用 (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区城乡规划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工作。 (二)违反国土资源、林业、水利、海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以及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适用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未经审核和批准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适用林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适用水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4.违法占用高潮线以下海域的建设行为,适用海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办(含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埠口港、金山,下同)是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在村居设立信息报告员,及时发现个人违法建设行为并予以制止,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严格预防辖区内村居集体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区监察局负责对基层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相关职能部门不积极协查和配合,涉嫌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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