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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DSM—Ⅳ躯体形式障碍到DSM—5躯体症状障碍-2019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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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DSM—Ⅳ躯体形式障碍到DSM—5 躯体症状障碍

分类号R395

1 引言躯体形式障碍是指以躯体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精神疾患,核心症状即躯体化。学界对躯体化现象的成因和产生过程一直有所争议,至今也没有完全弄清其病理原因。而具体如何分类和定义此类疾患,医学和精神病学界也一直没有定论,所以只能根据其症状表现将其归为一个类别。躯体化一开始并没有被当作独立的一种精神障碍。在医学中此类现象曾先后和疑病症、医学无法解释的症状等名词相联系。直到1980 年,美国精神病学会修订精神疾病诊断统计手册第三版时,将这一类症状归入精神疾病目录中,正式统一称其为躯体化障碍,并加入其它以躯体痛苦为主的精神障碍合并为一个大类,即躯体形式障碍。此后,DSM这一诊断分类也开始被各类其它疾病诊断手册所采用。

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延续了DSMⅢ- 的标准,而国际疾病分类标准,以及中国精神障碍与诊断标准也以“躯体形式”和“躯体化”为名称设

立了相应的诊断标准。在DSMⅣ- -TR 豫(2000)中,躯体形式障碍包括躯体化障碍,以及转换障碍、疑病症、躯体变形障碍等其它以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后者中的一些过去曾分属于其它类别。由其发展历史可见,正是从DSM-Ⅲ开始,由美国精神病学界推广,才产生了以“躯体化”和“躯体症状”为核心的躯体形式障碍这一疾病分类。因此,DSM诊断标准在此类疾患的命名和分类上起到主导作用。

DSM诊断标准中的躯体形式障碍大体上说有两个基本的特征:第

一,心理来源的躯体痛苦:第二,医学无法解释症状。但是以这两个特征为核心的诊断标准在临床中却遇到很多问题,而不少争论也恰恰在于这两个核心特征。针对这些问题,DSM的最新修订版本DSM-5(曾用名DSM-V)用大幅修改的躯体症状障碍(somatic symptomdisorders )诊断替代了先前的躯体形式障碍诊断。

2 DSM-Ⅳ躯体形式障碍诊断标准的问题及缺陷虽然DSM-Ⅳ是使用最广泛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之一,但从其发布至今,其中的躯体形式障碍标准在临床实践中却遭遇很多问题,使得DSM-5修订工作组认为躯体形式障碍并不是一个成功的诊断标准,因此要对其进行较大的修改。

2.1 临床应用性较低

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在实践中很难完全按照标准使用,导致在各种统计调查中此类疾患表现出的流行率非常不一致。Creed 和Barskv (2004)对10 项躯体化障碍研究进行了系统回顾,发现符合DSMⅣ- 标准的躯体化障碍流行率从0.03%到0.84%不等,中数则为0.4%。根据APA的统计,DSM。Ⅳ躯体形式障碍各个亚型的流行率都不高,其中地位最重要的躯体化障碍也相对少见:根据APA在2000 年的统计,躯体化障碍流行率在美国女性中约为0.2%至2%,男性则约为0.2%。不仅躯体化障碍表现出如此低的流行率,几乎所有躯体形式障碍都不易于临床评估,这导致很多大样本精神卫生统计中极少涵盖此类障碍,甚至上述APA的统计也只包括躯体化障碍,而没有其它躯体形式障碍。

但有研究发现,此类障碍其实可能在临床中并不少见。有研究者认为躯体形式障碍可能是普通人群中第三常见的精神障碍,仅次于心境障碍和焦虑障碍。进一步的临床调查显示,躯体化障碍在某些调查中表现出流行率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调查依据DSM-IV标准。而按照其它诊断标准,如ICD-10 ,则可能得到不同的调查结果。严格符合

DSM-Ⅳ诊断标准的躯体形式障碍在精神病学临床实践中其实很难遇到,因此在诊断中占最多数的是原本作为一种补充的“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或“非特定躯体形式障碍”这类“剩余诊断”。比如,对119 名基础临床患者进行的调查发现,符合DSM-Ⅳ躯体化障碍的患者小于1%,而符合DSM-IV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的则高达79%。这不得不让研究者怀疑躯体化障碍等主要的躯体形式障碍在DSMⅣ- 中的标准过于严

格,导致了其流行率低的假象。特别是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说,躯体形式障碍标准中的很多条件都不符合临床实际情况。还有研究者对其它诊断标准与DSM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使用其它诊断标准对DSM进行补充能有助于识别出更多患者。

因此,不少精神科医生和健康机构可能由于统计原因忽视了造成患者极大痛苦的精神障碍。DSMⅣ- 标准的躯体化障碍缺少流行病学资料,使研究者难以找到标准统一的数据来分析此类障碍的人口学特征及相关因素,而依据各异的不同研究也难以合并分析。

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临床应用性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少医生和患者都不喜欢其诊断名称和标准。首先,由于诊断中一些具体标准过于严格,导致很多未达严重程度的患者被诊断为“未分化”或“非特定”躯体形式障碍中。患者厌恶此类模糊不清的文字,他们会感觉医生

也不知道他们患了什么病,由此对医生的能力产生怀疑。一项调查显示,有45%的患者认为非特定躯体形式障碍概念不清,51%的患者不愿意使用它,只有6%的患者认为它是有用的诊断。与此类似,躯体形式诊断标准中的“医学无法解释症状”也会让患者产生不信任。其次,很多患者不喜欢“躯体化”或“躯体形式”,还因为它们似乎具有歧视性。因为这些名称暗示着患者具有心理问题,而躯体症状的患者一般更愿意以医学(生理病症)而非精神病学原因解释自己的症状。由于污名

会发生在大部分精神障碍上,这些患者可能就更愿意选择用医学状况而不是心理问题来对自己的症状进行归因。2.2 定义和标准过于模糊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定义躯体形式障碍的核心特征。躯体化的病理成因一直不明确,而且存在较大的争议。尽管身心间具有互应关系从古代起就为医生们所知,但是今天的精神病学和医学仍未能阐明所谓躯体形式症状的病原学原理。躯体化类障碍长久以来一直面临一个核心争论:它到底是心理障碍还是生理问题。

心理动力学和神经生理学是当前对躯体形式障碍中所谓的“医学无法解释症状”的两种主要解释模型,分别代表了主观和客观两种互补的观点。源自心理动力学的解释认为躯体化现象是出于自我防御机制,当社会和情感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精神就无法承受,转而呈现出躯体反应。另外,在压力之下,个体对内部身体变化的敏感性也可能会提高,

将轻微的身体不适放大为痛苦。虽然上述理论缺乏足够直接的病理学证据加以证实,有些学者仍然认为在躯体形式障碍这个领域,精神分析理论

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解释(Kandel ,19991。而神经生理学则着重强调引起躯体形式障碍的生理性身心交互作用,不过相关研究也仍然没有得到一个公认的解释。但是,患者不可能等着医生研究出一个可信的结论再来看病,因此目前临床上也只有采用一些暂时的解释策略。

而病原学的模糊性表现在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的一个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上,即过于倚重所谓的“医学无法解释症状”。正是由于对此类障碍的本质没有一个确切的解释,精神病学界不得不按照一种相对表面化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也就是用症状的相似性和“医学无法解释”作为标准。从理论上说,此标准看起来不想强调或依赖任何一种理论解释,但它实际上隐含地表达出心理和躯体的二元论,将医学能够解释的状况和其它“非医学”的状况对立起来。“医学无法解释症状”不是基于疾病的确诊,而是基于一个负面条件——临床证据的缺少。这条标准似乎将躯体形式障碍本身都划为了一种“剩余诊断”:当现有的医学检查不能发现器质性病变,就将其抛到这种以“无法解释”作标准的疾病范畴中。无论对于研究者、医生还是患者,这种诊断标准作为一种疾病的解释都确实有些值得怀疑。

“医学无法解释症状”这一准则会由于社会经济状况和医疗检查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很大的地区或阶层差异。当一个医生不能使用较贵的医疗诊断仪器或检查手段,他可能就不容易发现症状的潜在源头,轻易地做出躯体形式类障碍的诊断。而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医学无法解释”的模糊性还会因为医疗水平有限而进一步扩大,因为医生可能更多地依赖经验的判断而不是医疗仪器和检验,很容易导致误诊。医学状况或神

经学疾病被误诊为躯体症状类障碍(包括各类躯体形式障碍或者过往诊

断标准常用的癔症、歇斯底里等)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一些医疗条件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或具有特定疾病和医疗文化的国家。更容易引起问题的是,很多此类患者其实确实有真正的医学并发症。“医学无法解释症状”在患有一般医学疾病(如癌症、心血管和呼吸道疾病1的患者中的常见程度是正常人群体的3 倍。可见,“无法解释”是一种有赖

于医疗条件和技术发展的说法,而不是一种

界线固定的标准。

2.3 诊断分类重叠由于性质和定义模糊、依赖“医学无法解释症状”等原因,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和其它类型的精神障碍有着相当大的重叠

和冲突。例如,躯体形式障碍和抑郁及焦虑障碍具有较高的共病性。同时,在很多其它更“典型”的精神类障碍中(比如精神分裂症),也经常会出现躯体病诉。而在这种状况下,医生的诊断就面临一个躯体形式障碍和其它重叠障碍的选择。由于躯体形式障碍诊断的不流行,它在这种选择中一般不占优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患者在躯体症状之外显示出了某种特征明确的心理症状,比如抑郁症或者焦虑症,医生一般都更倾向于做出后者的诊断。

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重叠问题也体现在其内部亚型的分类上,这些亚型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概念混淆。在一项针对精神科和非精神科医生的访谈调查中,52%的被调查者指出不同的躯体形式障碍诊断标准存在“很大的重叠”,比如疼痛障碍和非特定躯体形式障碍,38%的人认为这些诊断标准存在“部分重叠”,只有2%的医生感觉它们是明显不同的

障碍;而总共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医生认为这些标准“没用”。

诊断上的重叠特别体现在疑病症上。一项基础护理研究发现,20%的躯体化障碍患者同时具有疑病症。反过来,躯体化障碍在疑病患者中的常见度是没有疑病患者的5 倍。同时,疑病症本身又和其它精神障碍存在各种重叠。疑病症的患者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表现:一种以躯体症状和身体痛苦占主导地位,非常接近躯体形式障碍中的其它亚型:而另一种实际上很少感觉到躯体痛苦,只是错误地认为自己生病了并因此而焦虑。这种差异走到极端似乎可以被分成两种不同的障碍,而如果按照现行的定义,即躯体形式障碍是以躯体症状为主要特征之一,那么后者似乎不能归入此类障碍,而是更接近于强迫症或焦虑症。但在临床中,大部分患者却是处在两个极端的中间,而且具有高度疾病焦虑而较少躯体病诉的患者也并不算少见。

此外,DSM-Ⅳ躯体形式障碍还有其它一些问题。比如,躯体形式障碍中所包含的二元论也因为较难被其它文化(如中国)所接受,而丧失了作为诊断的普适性。在医学领域之外,诊断标准的模糊性和误诊会连带影响某些依赖严格疾病诊断和鉴定的法律状况,造成更重大的损害。

3 DSM-5 躯体症状障碍诊断标准的修订正因为DSMⅣ- 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在临床治疗和科学应用上具有诸多问题,所以DSM的最新版本DSM-5的修订中对其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于2013 年5 月出版发行的DSM-5将躯体形式障碍改称为“躯体症状障碍”。这个新诊断标准旨在明确此类障碍的定义,去除原来躯体形式障碍中的二元论暗示,同时减少诊断重叠。而在临床上则要提高诊断的敏感度和特异性,

躯体化障碍的特征是存在一种或多种躯体症状

躯体化障碍是躯体形式障碍中较常见的一类亚型。它是一种可以影响到多系统的具有多种症状的精神障碍。躯体化障碍有过许多名称,其研究历史也非常复杂。4000年前古埃及人首次描述了此综合征,并将其称为“癔症”。他们认为该障碍源子宫的自然移位,并尝试通过将“游走的子宫”拖回原位来治疗这种疾病。1859年,Briquet在巴黎的一所医院里观察了430以多种躯体症状为主的患者,将其称为“癔症”,在1951-953年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确立了癔症涉及多个系统的念。在其专著中进一步将癔症定义为在缺乏器质性病变的前下出现的多种戏剧性的和过分的躯体不适。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自我防御机制在癔症转换症状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这种机制“心理能量”被转换成躯体症状。随后Steke1首次提出了躯体化的概念,认为这一概念等同于Freud的转换概念[1]。 病因和发病机制 躯体化障碍的病因学机制尚不确定,不同研究从生物、心理、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探索。 遗传学因素 躯体化障碍具有家族聚集性特点。研究显示,患者女性一亲属中约20070达到躯体化障碍诊断标准。躯体化障碍的家聚集性可以受到遗传、环境因素或两者共同的影响。寄养子究发现,若是女性在3岁前被寄养,并且其养父母有酗酒或反社会的问题,她们罹患躯体化障碍的风险增加5倍。随着寄养父母社会地位的不同,寄养子罹患躯体化障碍的风险也会相应改变[2]。 生物学因素 早期的“癔症性”信息处理理论认为,患者大脑对信息的加工缺陷导致了许多临床症状,这种缺陷可能是躯体化障碍患者及其生物学亲属躯体不适、症状无明确定位的精神状态和病理性赘述及一些社会、人际关系、职业功能受损等的基础。神经心理实验结果提示躯体化障碍患者注意和记忆功能缺陷。功能性神经影像学研究进一步发现躯体化障碍患者的一些特点,如双侧额叶对称性功能缺陷,优势大脑半球的功能障碍抑郁障碍患者更严重(亦见诸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非优势半球前部的功能障碍比后部的严重等。听觉诱发电位检查也证实躯体化障碍患者多伴有皮质功能异常。 社会心理因素 躯体主诉增多与独居、接受外界环境刺激较少、抑郁和焦虑情绪相关。人格特征、神经过敏及内向性格也与躯体化障碍的发生有关。 躯体化障碍与人格障碍之间的关联较早得到确认。Hudziak等和Cloninger等发现了躯体化障碍和边缘性人格障碍间的相似甚至交叠,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男性亲属罹患反社会

躯体化与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化与躯体形式障碍 迟雅 在综合医院就诊的病人中,常见一些病人申诉各种身体症状,如胸闷、心悸、呼吸不畅、头痛、倦怠等,经过各种检查,却未能发现相应的身体疾病的证据。这类病人常在各种综合医院反复就诊,在门诊人次、实验室检查、药物处方和外科手术等方面都占有高得不成比例的数量,他们是医疗服务的高消费者,导致对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耗,助长了日益增加的医疗费用。这类病人过去归属于“神经症”。精神分析学家们则假设这些躯体症状是深层心理冲突被阻抑转变而成的“躯体化反应”。躯体化可见于许多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躯体形式障碍、精神分裂症等。躯体化不是临床诊断名称,而躯体化障碍是一种临床诊断名称,这种障碍并不多见,不应和“躯体化”混为一谈。精神科诊断中有躯体形式障碍这个诊断大类,其中包括躯体化障碍和其他疾病如疑病症、疼痛障碍等。 一、躯体化的概念 1.躯体化的描述性定义 躯体化是指一种体验和表述躯体不适与躯体症状的倾向,这类躯体不适和症状不能用病理发现来解释,但患者将它们归咎于躯体疾病,并据此而寻求医学帮助。一般认为,这种倾向的出现是针对心理社会应激的反应,这些应激反应是由对个人具有个别意义的刺激性生活事件或境遇所造成的。 从上述定义可以归纳出躯体化的5个特征:

①患者体验和表达躯体不适与症状; ②这些躯体不适与症状不能用病理发现来解释; ③患者将躯体不适症状归咎为躯体患病; ④患者据此向医学各科求助; ⑤一般认为,这是对心理社会应激独特的反应,即患者主要是用躯体方式而非心理方式作出反应。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躯体化是一个临床现象,但不是诊断名称。 2.躯体化的原因 研究表明,抑郁症与焦虑症(尤其是惊恐障碍)是躯体化最常见的两类原因。基层医生所见的抑郁症中,正确诊断与处理者不足半数。同样,惊恐障碍病人常有胸闷、胸痛、窒息感、心动过速、头晕、面手发麻等多种身体症状,这些病人通常求助于心脏科、呼吸科、内分泌科、神经科,往往被误诊和误治。这些发现表明了躯体化的问题在实用方面的重要性。除了焦虑、抑郁和躯体化关系密切之外,躯体形式障碍也是比较常见的。精神分裂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也可出现躯体妄想或疑病妄想,或申诉一些不能用器质性情况解释的躯体症状,如疼痛、内脏撕裂等,同躯体形式障碍有时不易区别。 各类躯体化病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对精神刺激及相应的情绪激活主要采取了躯体性反应方式而不是认知性反应。这是对心理社会应激的“高躯体反应者”。抑郁障碍躯体化的机制可能与其人格及早年习得经验、抑郁心境伴随的植物神经症状被着重报告、与病人用躯体隐喻方式来表达情绪苦恼有关,也可能是并存躯体疾病症状的加重。

躯体感觉障碍的临床表现及定位诊断

躯体感觉障碍的临床表现及定位诊断 一、一般感觉 浅感觉(Superficial sensation)—痛(pain)、温(temperature)、触(touch ) 深感觉(Deep sensation):位置(position)、运动(movement) 、振动(vibration) 复合感觉(Complex sensation):实体(stereognosis)、图形(barognosis)、重量(weight) 、 两点辨别觉 二、浅感觉和粗触觉传导通路:躯体 (1)皮肤粘膜感受器→后根脊神经节→后角换神经元→脊髓灰、白质前联合交叉→对侧脊髓丘脑束(spinothalamic tract)(前、侧)→脊髓丘系(spinal lemniscus)→丘脑外侧核换元(腹后--脊丘系lemniscus spinalis,腹内--三叉丘系trigeminal lemniscus)→丘脑皮质束(thalamocortical fasciculus) →中央后回 (2)浅感觉和粗触觉传导通路:头面部 头面部浅感受器→三叉神经半月神经节(ganglion nervi trigemini)→三叉神经脊束核(spinal nucleus of trigeminal nerve)换神经元→交叉(桥脑下部)→三叉丘系→丘脑、大脑(3)深感觉和精细触觉传导通路 关节、肌腱感受器→后根脊神经节→同侧脊髓后束(薄束fasciculus gracilis、楔束fasciculus cuneatus)→延髓楔束核cuneate nucleus(楔状结节)、薄束核gracile nucleus(棒状体)换元→延髓交叉→内侧丘系(medial lemniscus)→丘脑腹后外侧核换元→丘脑皮质束(thalamocortical fasciculus) →中央后回 三、感觉障碍的性质 感觉过敏(hyperesthesia): 感觉过度(hyperpathia): 感觉异常(paresthesia): 疼痛(pain):局部疼痛(local pain)、放射痛(radiating pain)、扩散痛(sperading pain)、牵涉痛(referred pain)、灼性神经痛(causagia) 感觉减退(hypesthesia): 感觉缺失(anesthesia):痛觉缺失、触觉缺失、温度觉缺失、深感觉缺失、完全性感觉 缺失、分离性感觉缺失 感觉过敏(hyperesthesia): 感觉过度(hyperpathia): 感觉异常(paresthesia): 疼痛(pain):局部疼痛(local pain) 放射痛(radiating pain) 扩散痛(sperading pain) 牵涉痛(referred pain) 灼性神经痛(causagia) 感觉减退(hypesthesia): 感觉缺失(anesthesia)、痛觉缺失、触觉缺失、温度觉缺失、深感觉缺失、完全性感觉缺 失、分离性感觉缺失 四、感觉障碍类型(sensory disorder) (1)末梢型(terminal) :由于植物神经纤维也同时受损,还常有肢端发凉、紫绀、多汗以及甲纹增粗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有的则有不同程度的下运动神经元性瘫痪症状。见于四肢末梢神经炎。 (2)神经干型(单一周围神经) :受损害的某一神经干分布区内,各种感觉均减退或消失,如桡神经麻痹、尺神经麻痹等 (3)后根病变:各种感觉均有障碍并常伴有沿神经根分布的放射性疼痛。见于脊神经根炎、脊柱肿瘤、增生性脊椎病等。病变常同时累及前根而出现相应的下运动神经元性瘫痪症状。(4)脊神经节病变:同神经根病变所见,尚伴有受累神经根支配区内的疱疹。见于带状疱疹.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躯体化障碍是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一组神经症。患者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其严重程度并不足以解释患者的痛苦与焦虑。对患者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 躯体化障碍是躯体形式障碍中的一种疾病。该病表现为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和器官,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多伴有社会、人际或家庭行为方面的严重障碍。起病往往在成年早期,女性多于男性。 病因 1.遗传 躯体化障碍的发病原因还不为人知,但无疑它是一种具有家族聚集性的障碍。在一些研究中,大约20%的躯体化障碍患者的女性一级亲属也符合躯体化障碍的诊断。这种家族聚集性可以受到遗传、环境因素或两者共同的影响。 2.个性特征 一些研究结果表明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具有共同的病因,并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之间存在关联,而对男性患者而言,躯体化

障碍则更多地和焦虑障碍存在关联。 3.神经生理 躯体化障碍患者的双侧额叶存在对称性的功能障碍。非优势半球前部的功能障碍比后部的严重。躯体化障碍患者优势大脑半球的功能障碍比健康对照和抑郁障碍患者的严重。 4.心理社会因素 信息处理方法的缺陷可能形成躯体化障碍患者及其生物学亲属以躯体不适为突出的主诉,症状无明确定位和病理性赘述。有学者提出了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社交模型理论,即患者在家庭中把症状的躯体化作为表达情感(如痛苦)的一种方式,期望从家庭中的核心成员那儿寻求支持和关心。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或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最常见的症状是:胃肠道感觉异常,疼痛、打嗝、反酸、恶心、呕吐等,皮肤感觉异常,烧灼感、疼痛、痒、麻木、蚁走感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症状。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就医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 诊断 CCMD-3关于躯体化障碍的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多种多样、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在下

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 一、疾病概述 躯体形式障碍是指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不能解释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先占观念。这些身体症状被认为是心理冲突和个性倾向所致,但对病人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患者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二、疾病分类 神经症、精神科 三、病因及发病机制 1.个性特征 研究发现,此类患者多具有敏感多疑、固执、对健康过度关心的神经质个性特征。他们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的躯体不适及其相关事件上,导致感觉阈值降低,增加了对躯体感觉的敏感性,易于产生各种躯体不适和疼痛。 患者内向、孤僻,对周围事物缺乏兴趣,对身体变化十分关注,具有自恋倾向的价格特征,可能成为躯体形式障碍发病的人格基础。具有敏感多疑、易受暗示、性格内向的人,在患躯体疾病时易出现短暂性躯体形式障碍。 2.神经生理 躯体形式障碍的患者存在脑干网状结构滤过功能障碍。个体一般不能感受人体内脏器官的正常活动,因为它们在网状结构或边缘系统等整合机构中被滤掉了,以保证个体将注意力指向外界,而不为体内各种生理活动所纷扰。一旦滤过功能失调,患者的内激感增强,各种生理变化信息不断被感受,久而久之这些生理变化就可能被患者体会为躯体症状。 3.心理社会文化因素 父母对疾病的态度、早年与慢性疾病患者生活在一起是发生躯体化障碍的易患因素。躯体化障碍和疑病症成人患者的症状常常是他们儿童期所看到的患慢性疾病家属的症状模式。儿童早期的疾病、童年期受到父母过度的照顾和保护或缺乏照顾都有助于成年后躯体化障碍的形成。 由于躯体症状较精神疾病易于为别人接受,所以患者更趋向于将心理症状归为躯体原因。另外,医生通过对症状的治疗或用所谓时髦的诊断名称,不恰当地强化了患者对身体疾病的认识等,也会导致躯体形式障碍。 文化因素对躯体化症状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某些文化取向不太接受个体公开的表达情绪,关怀和照顾常给予那些有躯体症状的人;此外,多数国家对精神病人持有偏见和歧视,这潜在地鼓励人们表现躯体症状而不是心理症状。 4.各学派的解释 (1)精神分析的观点 认为躯体症状是个体对自身内部或外部环境害怕的替代,是一种变相的情绪发泄。病人角色的概念,强调社会对病人角色的特权、补偿等强化效应,即通过患病,可以回避不愿承担的责任并取得关心和照顾,又称继发获益。 躯体形式障碍的躯体症状和躯体痛苦,是对愤怒、愿望等无意识满足的结果。主诉是患者对需要照料、关心、同情或注意的愿望的无意表达;躯体症状是一种用非言语性语言来表达愤怒;疼痛常常与需要照料和情感有关,通过疼痛主诉获得更多的照料和关心。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 *导读:躯体形式障碍是男女均有,病因尚不明。心理学家认为其病因与内在心理有关,发病者多为情绪抑郁者。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躯体形式障碍是男女均有,病因尚不明。心理学家认为其病因与内在心理有关,发病者多为情绪抑郁者。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1.躯体化障碍 躯体化障碍常见临床症状有胃痛、恶心、呕吐、皮肤瘙痒、酸痛、刺痛、有斑点等。月经来潮时,症状会明显加重。月经过后,症状会减轻。症状不缓解时,患者会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症状。检查没有阳性发现,手术探查也没有查出任何病因。疾病缓慢发展,久治不愈。女性发病者多于男性,多在20岁-30岁期间发病。治疗常使用止痛药。长期用药后会对药物形成依赖。

*2.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临床表现与躯体化障碍相似,病程为2年。临床表现明显者,抑郁情绪反复出现;临床表现不明显者,抑郁情绪调整后,疾病就痊愈。 *3.疑病症 疑病症指病症未消除,患者相信疾病持久性存在,反复到医院就诊。就诊时,患者经常敏感多疑,不完全相信医生,不按照医生的指导服用药物。服用药物时,又怕药物副作用大,对自身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不服用药物,又担心疾病无法痊愈,长期困扰自己。服用药物后,对药物疗效要求过高。若没有获得明显疗效,就想立即停用药物,换用别的药物。患者怀疑任何事情都缺乏依据,只是凭空想象,不切实际。当医生纠正其错误思想时,又执迷不顾,认为医生想法错误。反复就医,反复检查,病程延长,治疗难度增大。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医院的医生,医生会根据多年临床经验告知答案。祝患者早日恢复健康,治愈疾病。

有些抑郁症仅表现为躯体症状

有些抑郁症仅表现为躯体症状 *导读:心情不好,出现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失眠等有可 能是正常的情绪反应或一过性症状。但抑郁障碍(即抑郁症)、 焦虑障碍、失眠障碍等则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与正常情绪变化相比,抑郁症等导致的病理性情绪变化更持久,程度更严重,并影响患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经治疗一般难以缓解。…… *背景: 现实中不少人对抑郁症不甚了解。现代人经常有情绪困扰,有些人疑惑自己经常心情抑郁会否发展为抑郁症。 *专家点评: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心理科主任潘集阳教授指出,心情不好,出现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失眠等有可能是正常的情绪反应或一过性症状。但抑郁障碍(即抑郁症)、焦虑障碍、失眠 障碍等则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与正常情绪变化相比,抑郁症等导致的病理性情绪变化更持久,程度更严重,并影响患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经治疗一般难以缓解。其中有10%~15%的抑郁 症患者会自杀,抑郁症是各类精神疾病中自杀率最高的疾病。而抑郁症并非单纯的心理问题,甚至有些抑郁症没有明显抑郁情绪,反表现为躯体症状。 抑郁症有严格的诊断标准,症状需持续至少2周,患者每天大多数时间心境抑郁,兴趣或乐趣减退甚至丧失,并有以下至少

2项状况:显著体重下降或增加;失眠或嗜睡;精神躁动或迟滞;虚弱或精力不足;感觉没有价值感或过度自责;思考能力减弱;反复想到死亡。 但有些抑郁症患者,并没有明显的抑郁情绪,反而是表现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例如睡眠障碍、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心慌胸闷、恶心呕吐、性欲减退、阳痿等,这种非典型性的抑郁症具有隐匿性,误诊率很高。 *专家建议: 当患者有躯体症状,经详细检查,没有发现相应器质性病变时,应考虑是否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所致,可以到精神心理专科咨询求诊。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均是临床上治疗抑郁症的常用手段,但心理治疗对抑郁症患者的帮助是有限的,对于轻度的抑郁症也许单纯的心理治疗可以解决,但是中、重度的抑郁症肯定需要药物治疗。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抑郁药的副作用是可控的,患者不需要过分担心。 *特别提醒: 切莫在没有医生指导下使用抗抑郁药物,切莫随意停药,建议做好长期服药,甚至终身服用的准备。抑郁症复发风险很高,患者不坚持服药是抑郁症复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患者第一次发病,药物治疗至少应持续一年;再次复发,且期间间隔超过半年,需坚持两年以上药物治疗;复发三次以上,则建议终身服药。

躯体化障碍

躯体化障碍 一种慢性而严重的精神疾病,表现为不能完全用躯体疾病解释的反复发作的躯体不适(包括疼痛和胃肠道的(GI),性的以及神经系统的症状). 本病病因不明,具有家族高发性.自恋性人格特征(如明显的依赖性和不能承受挫折)和具体不适主诉有密切联系,潜意识中患者以躯体症状获取注意和照料. 本病女性中发病率较高.女性患者的男性亲属中,反社会人格障碍和物质依赖的发病率较高. 躯体化障碍定义 反复出现多种频繁易变的躯体症状,并且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基础,历时至少2年。多数病人与医疗机构有漫长而复杂的就诊治疗史,在此期间做过多次检查而结果阴性,或作过徒劳的探查手术。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或系统,病程是慢性波动的,常伴有社会功能,如人际关系和家庭行为的持久损害。 症状 本病最早以模糊的躯体不适主诉形式出现于青少年时期和成年早期.可以是身体的任何部位,特殊的症状和出现频率有跨文化差异.在美国,典型的症状是头疼,恶心和呕吐,胀气,腹部疼痛,腹泻和便秘,月经不调,性冷淡,尿失禁.男性病人常主诉勃起不能和射精障碍.常见各种神经系统体征.虽然本病以躯体性症状为主,但也可伴有焦虑和抑郁.通常病人在陈诉时,显得戏剧化和情绪化,称这些症状"不能承受","难以描述",或者"难以想象". 病人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极强的依赖性.他们越来越多地寻求帮助和情感支持,一旦不能满足,便勃然大怒.他们常表现得富有表演性和诱惑性.他们以威胁和自杀相恐吓,以达到操纵别人的目的.对治疗一旦不满意,他们会不断更换医生. 症状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反映出病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被人照料的强烈愿望.这些症状在帮助病人逃避作为成年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同时,也是对病人自己的惩罚,给其带来痛苦,它事实上反映了病人情感深处的无价值感和内疚感. 诊断 病人不知道疾病的病因所在,所以要求医生给予检查和治疗.而医生通常也是通过许多检查以排除可能的可以解释其症状的躯体疾病.由于这些病人与此同时可能伴发其他躯体疾病,所以当躯体症状发生显著改变时,应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查体和实验室检查.即便病人和医生已建立了良好的医患关系,专科医生的咨询常常也是需要的. 诊断标准 包括躯体症状起病于30岁以前,疼痛至少累及身体四个部位,两项以上的GI症状,至少存在一项性或生殖系统方面的症状,至少存在一项神经系统症状(疼痛除外).主诉症状的戏剧性以及病人具表演性,依赖性,操纵性的个性素质和自杀行为都是对本诊断的支持.人格障碍,特别是表演型人格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常和躯体化精神障碍有密切关系. 如果病人存在持续,反复的躯体形式的问题,但均不符合以上各项诊断标准,这种情况诊断为未分化的躯体型障碍. 躯体化障碍须和广泛性焦虑障碍,转换性障碍和重症抑郁相鉴别.本病以躯体症状为突出表现,具有多发性和持续性特点,缺乏生物学指标和内源性抑郁的特征性症状.本病的自杀行为也显示出表面和企图操纵的特征. 预后和治疗 躯体化障碍的疾病严重程度可呈波动性,但持续终身.很少有长时间的完全缓解.部分病人多年以后变得明显抑郁,其自杀行为(真正的自杀)越发具有危险性. 本病治疗非常棘手.如果告诉病人其症状完全是心理因素所致,他们会有挫折感进

抑郁症的躯体症状表现有哪些

抑郁症的躯体症状表现有哪些抑郁症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 痛欲绝甚至木僵。抑郁症还存在各式各样的躯体不适主诉,也即抑郁 症的躯体化表现。这些躯体化症状是非特异性的,可见于精神科临床 上多种疾病。抑郁症中有一部分患者往往以躯体不适为突出的主诉, 四处求医,久治不愈,频繁出入各大综合医院,进行各种各样的检查,检查结果往往无阳性发现。患者长斯遭受病痛的折磨,并给患者家庭 以及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抑郁症的躯体化症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睡眠障碍。抑郁症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常表现为 早醒、入睡困难惑睡眠过多。最具特征性的症状是早醒,一旦醒来就 再难入眠。此时患者的心情为一天的谷底,漫长的一天开始了。患者 的心境,以上午为差,下午逐渐有所好转,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昼 重夜轻”。有的表现为入睡困难,患者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有的则表现为易醒,睡眠质量不高。有的表现为睡眠过多; 二是胃肠道症状。此症状亦为抑郁症所常见,如口干、味苦、腹 涨等等。食欲不振甚至不思饮食;

三是体重减轻。抑郁症患者大多面无笑容、愁眉苦脸,常有莫名体重下降; 四是性欲减退,表现为性欲明显减低或不能唤起性欲,婚后性生活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五是植物神经紊乱症状。表现为心悸、心慌、出汗等。比如有的患者觉得胸前不适,担心自己患了某种疾病,表现紧张害怕,频繁出入各大医院却无检查结果。 六是躯体疼痛或不适感。多见于头颈部、背部和四肢。比如有的患者表现为后颈部发紧感,四处求医问药,甚至影响患者的学习、工作。 总之,抑郁症的躯体症状比较复杂,患者往往反复在综合医院门诊就诊,抑郁症状表现十分隐匿,如果普及抑郁症躯体化障碍的有关知识,会使此类患者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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