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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3)

第一节平度市概况 (3)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4)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6)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

第二章规划目标 (11)

第一节指导原则 (11)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2)

第三节规划目标 (12)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5)

第一节调整优化原则 (15)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17)

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

第二节基本农田安排 (21)

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管制规则 (24)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5)

第一节城镇村用地安排 (25)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27)

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9)

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1)

第五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措施 (34)

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5)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5)

第二节生态建设用地安排及措施 (35)

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7)

第七章土地整治 (41)

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41)

第二节土地整治分区 (41)

第三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42)

第四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43)

第五节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 (43)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5)

第一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45)

第二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48)

第九章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控制 (53)

第一节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方向 (53)

第二节主要调控指标和要求 (55)

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56)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56)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6)

第三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57)

附表: (58)

前言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及各类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指导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下级规划)编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平度市实际,制定《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规划任务;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各区域、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分解下达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规划》范围为平度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3175.63平方公里;以2005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6、《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09]10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程》;

9、《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平度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1、《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2、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平度市概况

一、自然条件概况

平度市属青岛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胶莱河以东,大、小沽河以西。地处东经119°31′— 120°19′,北纬36°28′— 37°02′,东以小沽河、大沽河为界与莱西、即墨两市相邻;南、西南、西以胶莱河为界分别与胶州市、高密市、昌邑市相望;北以大泽山分水岭为界与莱州市接壤;距青岛市区100公里、烟台市区190公里、潍坊市区78公里,是胶东半岛连接内陆腹地的咽喉。市境东西长69公里,南北宽65公里,总面积3175.63平方公里。全市地形大体北高南低,呈伞形向东南、西南、西北倾斜。

平度市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昼夜温差明显,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2.2℃,最高气温38.6℃,最低气温-18.3℃,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711.1毫米,多年平均年无霜期169天,多年平均年日照时数2642.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680毫米。

二、社会经济概况

平度市辖26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及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共有1785个行政村。截止到200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135.3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42.35万人。生产总值达到286.8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0635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5

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三次产业结构约为17:50:33,城镇化水平达到45%;全年实现各项税收1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500元、6000元;是全国唯一的粮棉油果均跨入百强县(市),享有“中国葡萄之乡”、“中国花生之乡”、“中国牛肉之乡”、“中国大姜之乡”等美誉,大泽山葡萄闻名全国。全市工业生产门类齐全,已形成以矿产开采、石材加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汽车配件、机械铸造、电子家电、橡胶化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目标与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实施情况。现行规划平度市实际落实并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的耕地保有量是184857.4公顷。至2005年底,由于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特别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等原因,平度市现有的耕地保有量为176569.8公顷,比规划指标减少8287.7公顷。实际落实并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0014.7公顷,保护率为87.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划实施期间,基本农田调出占用的面积均调入补充了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了全市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现行规划平度市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是3200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2360公顷;交通及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840公顷。至2005年底,平度市各项建设共占用耕地3397公顷,突破规划指标197公顷。其中城

镇村及工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2642.5公顷,超出规划指标282.5公顷;交通及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754.3公顷,尚余85.7公顷,已周转用做城镇村及工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造成突破指标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平度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承接青岛市产业转移的任务加大,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以及农村居民点存在乱搭乱建现象,现行规划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

(三)开展土地整理、推进集约用地情况。现行规划平度市的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是3200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平度市大力进行土地整理,适度开垦土地后备资源,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到2005年底,平度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3758.6公顷,超出规划指标558.6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467.4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870.7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420.5公顷。

二、现行规划取得成效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实施以来,对平度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特别在以下五方面体现尤为明显:

(一)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二)建设用地规模得到适度控制,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直接依据;

(四)增强了规划执法力度,提高了规划用地意识;

(五)改善了平度市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受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制约,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与实际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至2005年底,平度市各项建设占用耕地虽突破规划指标197公顷,但仍难以满足新增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土地规划的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有关立法工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使得一些实践中的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

(三)规划的刚性过强、弹性太弱,加之对规划的实施效果估计不足,建设用地区布局不够得当,规划的科学性不够高,不利于规划的灵活实施,对引导投资方向、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的作用还需要加强。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稳定性、持续性不够。由于规划修编时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对经济发展形势没有充分的认识,导致规划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平时只好通过规划的局部调整或修改来解决,往往造成工作被动。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平度市规划基期年土地数据显示,全市土地总面积317563.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5824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32%;建设用地面积403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2%;未利用地面积1892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6%。

(一)农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其中耕地面积为176569.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8.37%。主要为水浇地,占耕地总面积的72.49%;园地23832.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23%。主要为果园,占园地总面积的92.05%,另外有少量的桑园和茶园;林地面积2392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27%。以有林地为主,少量的其他林地;其他农用地33912.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13%。主要为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另外还有少量的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和田坎。

(二)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40394.3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30507.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5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2089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8.48%;城镇工矿用地961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1.52%;采矿用地196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45%;独立建设用地2324.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62%。

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8974.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22%。其中水库水面3295.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36.73%;公路用地3118.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34.74%;水工建筑用地2535.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28.25%;另外还有25.5公顷的铁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912.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6%。

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盐田三部分。主要为特殊用地,占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8.94%。

(三)未利用地

全市未利用地总面积18926.0公顷,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其中水域面积7130.1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7.67%;滩涂沼泽1100.5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 5.81%;自然保留地10695.4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56.51%,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地。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为94.18%。

(二)建设用地增长速度逐年加快。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2.72%。自1996年以来,建设用地年平均增加377.4公顷,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三)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较大。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225平方米,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

(四)城镇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城镇用地规模弹性系数为1.53,超过1.12的合理限度。城镇建设用地存在建筑密度偏低、建筑容积率偏小和单位面积土地投入强度低、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平度市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经济特色鲜明,对外依存度相对较低,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日趋改善,已经具备较强的吸引投资、抵御风险能力,自身优势和潜力正在逐步释放。

(二)青岛市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以核心圈层为中心,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日趋优化,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将辐射和带动平度市经济社会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快速发展,青岛市的龙头地位不断巩固,随着半岛城市群发展和西海岸产业趋于饱和,青岛市经济中心逐步向北部延伸,全力扶持平度加快实现工业化,平度市区位优势将得到有效发挥。

(三)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平度市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增长加速的重要时期。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区位、能源方面将进一步强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将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立足自身优势,准确定位,规划期内平度市将建设成为山东半岛加工制造业中心城市、现代山水田园秀美宜居城市、胶东特色文化名城。

(四)平度市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期阶段,而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速度;发展中存在着区域、产业和资源等结构性矛盾;山东省、青岛市加快发展使平度市面临新的区域竞争,对经济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区域竞争的日益激烈,要求平度市必须加快综合创新、加快改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提高产业承接能力。

(五)资源约束加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平度市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50%、65%;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快将直接带动城镇工矿用地需求的增加,为促进城乡统筹局面

的形成,基础设施用地将随之增加;为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保护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在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各项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同时,平度市目前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过大,城镇国有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和农村空闲土地盘活整合力度不够;农村居民点闲散土地大量存在,宅基地浪费现象严重,经济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管理方式转变迫在眉睫。

(六)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环境污染日趋明显,水土流失较严重。随着市属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业废气、废水、废渣、农药、城市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物总量增加,对水质与土地造成一定危害。由于存在重用轻养现象,致使部分耕地地力衰退,作物增产幅度降低等。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原则

未来十几年,是平度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凸显期。为实现农业立市、工业强市、商贸富市、以城兴市、富民强市目标,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主线,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强化规划实施为落脚点,提出未来15年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不断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配置、促进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积极推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布局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用于城镇建设,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因地制

宜、因势利导,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遏制水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按照青岛市发展战略要求,到2020年把平度市创建成胶东半岛重要的加工制造业和商贸物流基地、现代山水田园秀美宜居城市、胶东特色文化名城,使全市经济综合实力与竞争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居民生活更加富足,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政府运转更加高效,资源利用更加节约,宜居环境更加友好,在全国经济百强县(市)中的地位更加巩固,位次进一步前移,主要经济指标和综合实力进入百强县市前列。

一、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136.7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城镇人口68万人;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138.0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城镇人口90万人。

二、至201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492亿元, GDP达到714亿元。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782亿元,GDP达到3435亿元。

三、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6500元和8930元;到2020年分别为42796元和23162元。

第三节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为:适应平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需要,保证耕地数量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土地,为城市、工业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土地保障;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降低农村居民

点用地总量,充分挖掘用地潜力,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及其综合效益;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生态环境用地数量,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具体控制指标: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

耕地数量得到切实保护,耕地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3014公顷和17209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2843公顷。

二、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增量控制指标

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88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415公顷、占用耕地300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79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691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240公顷、占用耕地1200公顷。

三、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至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95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16公顷。

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543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26公顷。

四、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与增量指标

至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86公顷,期间净增加199公顷。

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484公顷,

规划期间净增597公顷。

五、土地整治指标

规划期内,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实现废弃工矿用地有效复垦,适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积极开展建设占用耕地的异地代补。至2010年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88.9公顷,至2020年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计4466.7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调整优化原则

一、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优先把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协调好各类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关系,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景观间隔和环境保护的综合功能。

二、优化城乡生态空间,增加生态功能用地

加强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保护屏障,尽量增加绿色空间用地,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推进耕地保护、城乡建设与生态屏障建设的有机统一。

三、调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在生态保护屏障和基本农田布局的间隔地带,确定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及发展方向,协调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环境优美的城、镇、村用地格局。

四、适度扩展自然和人文景观用地

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保护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提高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益,推进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部门协商,拟定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如下:

一、农用地调整

规划期间,全市农用地面积净增加3445.0公顷,到2020年达到2616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40%。其中:

(一)耕地

至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178385.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6.17%;至2020年,耕地面积净增加5447.3公顷,达到182017.1公顷。

(二)园地

至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23863.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7.51%,比2005年增加30.6公顷;至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23924.7公顷,比2005年增加91.9公顷。

(三)林地

至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24484.8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7.71%,比2005年增加556.9公顷;至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25598.7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8.06%,比2005年增加1670.8公顷。

二、建设用地调整

至201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408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8%,比2005年增加493公顷;至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417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6%,比2005年增加1397.0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至201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07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9%,比2005年增加266.7公顷;至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13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6%,比2005年增加800

公顷。

(二)城镇工矿用地

至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88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1%,比2005年增加270公顷;至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4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比2005年增加810公顷。

(三)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至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08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8%,比2005年增加199公顷;至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4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0%,比2005年增加597公顷。

三、未利用地调整

到2020年,开发未利用土地4841.9公顷。其中开发水域1104.9公顷,滩涂沼泽696.0公顷,自然保留地3041.0公顷。

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一、农用地布局

(一)耕地尽可能保持现有布局。现有耕地除少量用于建设预留地以外,一般不改变用途,保持耕地布局的基本稳定。村庄、农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增加耕地应向原有耕地集中。基本农田尽量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划定。

(二)园地布局主要考虑现有基础、交通条件、水源状况及土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文案大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1.新增规划用地 在ArcCatalog新建(或直接导入)“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开始“Editor”,Target: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 根据乡镇调研成果,找到准确的位置,通过复制现状地类图斑等命令规划新增用地。 单击右键,打开“Attributes”,根据“Shape_Area”调整图斑面积,单位:平方米。(调整结果“Shape_Area”个位数字5以下,最好是0,十位百位必须都是0)规划规模与之对应保留一位小数,单位:公顷。 具体调整方式: 选中图斑,使用Task:Cut Polygon Features命令,割去多余的面积。 双击图斑,调整结点位置。可以单击右键insert vertex或者delete vertex增加或删除结点。 注意: 适当割补,不要出现尖角和小块图斑。 打开“Attributes”,根据“乡镇规划用途分区代码一览表”修改图斑属性。(ps:个人建议,在这一步,只修改XMMC、规划规模、乡镇村名三条属性,出图代码、出图分类、用途分区以及管制分区四项属性可以在规划图层完成后,open Attributes Table,使用“Field Calculator”命令,统一修改,汉字写在英文状态的””里) (1)县级重点项目上图 导入“县级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等”图层 复制该图层图斑到“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Tips: A.县级重点项目以乡镇调研确定的位置为准,形状根据具体地类图斑情况以及边界作调整,面积不变; B.有勘界资料的,将勘界范围导入Arcgis中进行处理。 (2)高速公路铁路等上图 导入“GH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选择”县级新增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将其复制到“GH 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中. 选中高速公路, Data managemeng tools 再features 再polygon to line,这样就把面转为一个新线图层. 在这个新图层中,再用split tool 把线打碎,删成一条线. 导入“GH线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 把这条线导入其中,即可. 再对线的位置作一定调整. 完成! (3)场镇范围允许建设区以及有条件建设区上图 参考场镇规划基本范围制图(有CAD规划图的要先将.dwg文件导入Arcgis)。将现状场镇作为允许建设区,将规划场镇作为有条件建设区。 Tips: A.将场镇规划.dwg文件导入Arcgis步骤: 1.提取场镇边界。打开场镇规划.dwg文件,选中场镇边界即规划红线,复制到新.dwg文件,并缩放另存 到规划图数据文件夹中 2.打开Arcgis,拖入场镇边界文件。“export data”完成转换 3.配准。缩放到图层,打开spatial adjustment 选四个点,修改点坐标,进行配准。X坐标复制到X,前 加36(36度纬度带)Y坐标复制到Y(看CAD图的经纬度,如果经度位数为6,纬度位数为7,则用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斯维尔土地整理预算软件 问题集锦 1、WIN7或WIN8系统下如何安装和运行软件? 如果是win7、win8 系统,单击软件的SETUP,点击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即可。运行软件时也需要点击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打开。或者点击桌面图标右键属性,兼容性界面把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此程序打上对勾,下次可直接双击软件打开程序。 2、工程信息界面,开发面积、整理面积、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输入时能否 输入单位? 不能,只需要输入数值即可,否则报表中引用面积的表格打开时会提示错误,数据集打开失败。

3、在费用界面,提示这个错误是什么原因? 这个提示表示此项费用的最高值不能超过1.5,如果输入1.5以上的数值就会出这个提示,把此数值调整成1.5以下即可。 4、套好的定额不小心删除错了,如何恢复? 工程在没有退出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撤销按钮, 如果工程已经退出保存,那么可以通过文件下拉菜单-预算书工具-恢复单位工程

5、如何调整甲、乙类工的市场单价? 软件默认的是从基础价格引用甲类工和乙类工的预算单价。如果调整市场价,需要在基础价格界面屏蔽引用,然后在工料机界面直接输入市场价即可。 6、工程施工费界面如何让分部行,子分部行,定额行显示序号? 首先在工具下拉菜单中,显示设置选项,打开显示设置界面,序号一列打上对勾,点应用.然后点中任意定额行,点右键,其他功能中的重排子目序号。

7、软件提示待定材料(HLTCL)未处理,如何解决? 切换页面时,提示待定材料未处理时,是因为套用的定额中用到混凝土,但混凝土材料没有进行换算。如下图.可直接双击40031这条定额,软件会自动回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协作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236条) 1.基本名词(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53条) (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荥阳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汜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1.1 镇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2 规划目标 (3) 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 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 4.1 耕地保护 (6) 4.2 基本农田保护 (6)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 5.1 城镇用地 (7)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7)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 6.1 生态建设 (8) 6.2 环境保护 (8) 7 土地整治 (9)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8.1 土地用途分区 (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9 重点项目安排 (11) I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4) 附表 (15) II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汜水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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