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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书论的形象和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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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书论的形象和感性

作者:李毅华

来源:《汉字文化(教育科研卷)》2018年第06期

【提要】传统书论的形象和感性元素充斥在几乎所有的古代书法理论文献中。从审美分

析到技法阐述都以形象和感性为常态。古人设象言美,通过比拟、比喻等手段揭示书法的美学价值,使得这种审美阐释方式不仅能激发读者的主动体验,也为种种个性化的体悟和阐释提供了广阔自由的思维空间。充分显示了传统书论的真知和灼见。

【关键词】书法美学传统书论形象和感性

一、传统书论的形象和感性元素

第一,形象思维指导下的美学阐释,设象言美:通过比拟、比喻等手段揭示书法的美学价值,甚至到了技法解说与审美分析不辨彼此、浑然如一的境界。

传统书法美学往往是以一种意象化的阐释方式来表述自己的审美感受,这与西方经典美学那种讲章式的表述手法形成了鲜明对比。设象言美可以说是古代书法审美论述中最基本的表述形式。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书谱》一类的书论在品评书风时说“假令众妙攸归,务存骨气;骨既存矣,而遒润加之。亦犹枝干扶疏,凌霜雪而弥劲;花叶鲜茂,与云日而相晖。如其骨力偏多,遒丽盖少,则若枯槎架险,巨石当路,虽妍媚云阙,而体质存焉。若遒丽居优,骨气将劣,譬夫芳林落蕊,空照灼而无依;兰沼漂萍,徒青翠而奚托。”①上述喻象不是对命题的说明性分解和剖析,而是源于对其风格类型的直觉捕捉和撷取,读者在审美对象退隐的情况下,凭借这些形象的设喻重新体认书法的美感。如果读者缺少足够的书法实践或者不调动主观体验,就很难真正体会孙过庭所谈的精神实质。由此可见,在古代书法的审美阐释中,作者的审美体验完全处于一种意义生成的开放状态。由于设喻这种方式所富有的体验性、喻义性、象征性,使得这种审美阐释方式不仅能激发读者的主动体验,也为种种个性化的体悟和阐释提供了广阔自由的思维空间。换言之,品评者对审美对象的设喻式理解不仅穿越了书论文本自身,而且还创造了新的审美经验,这无疑大异于概念明确的逻辑性审美表达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书论美学阐释的设喻方式往往出现在各个相关层面,即便是冠以技法的论述也常用藉此展开,进而直接将技法与审美合二为一。譬如卫铄名下的《笔阵图》,除了篇名直接设喻类比军阵,其中文辞更是虽曰笔法却不谈笔法,索性以直观可感的喻象作比,所谈笔画的视觉美感跃然纸上。“‘一’[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丿’[撇]陆断犀象。‘卧钩’百钧弩发。‘丨’[竖]万岁枯滕。‘ㄟ’崩浪雷奔。‘横折’钩劲弩筋节。”②这里论述的笔法竟然完全脱离了就事论事的笔画本身,而直接用设喻后的视觉效果代替技法解析。与其说这是技法解析,倒不如说是笔法所形成视觉效果的美感表达。这种阐释模式在西方经典美学阐释样式来看,简直是匪夷所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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