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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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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leases)

出租、借贷经济行为(leasing)和租赁合同(lease)的统称,指以收取或支付租金的形式出让或受让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方式以及(或者)为进行这项交易而制定的一项租赁合同。租赁作为一种经济行为,习惯上称为租赁业务。租赁作为一种契约形式,通常称为租约。租约的内容一般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以及租赁的资产。出租方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允许承租方在一定的期间内以支付一定的租金为条件,取得该项资产的使用权。

租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租赁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融资”和“融物”混为一体;三是灵活方便,资产风险共担。

为了组织账簿记录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对租赁进行分类。从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按租赁的目的,租赁可以分类。从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按租赁的目的,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从出租人的角度看,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等。

租赁会计准则答问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下称租赁准则)已经财政部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部企业施行。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售后租回交易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回答。

一、企业应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其中,租赁开始日是指起租日,但在售后租回交易下则指买主向卖主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这种分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分类方法是一致的。

为便于实务操作,租赁准则还规定,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各种因素,并给出了认定融资租赁的几项标准: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会计准则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一致的;但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相比则有较大改进。其实质在于引入了现值概念。在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中,既包括本金,也包括利息。从精确核算角度讲,支付的本金应减少负债,而支付的利息应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费用。

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一般企业而言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方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一种选择。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融资租入资产后,承租人就应将其视同自有资产一样进行核算,比如,应当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信息披露方面,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租赁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要相对简略一些。租赁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有:(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

(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

三、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对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以上两项的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融资收入。

与承租人不同,我国许多租赁公司(出租人)已经采用了现值概念,并体现在其会计核算中。因此,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十分陌生。只是在计算现值和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所采用的利率上,准则的规定可能与现行实务有一些差别。对此,出租人相应调整利率即可。

考虑到实务中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租赁准则规定,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到表外核算;等以后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租赁准则还规定,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出租人应当披露的信息,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披露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

(3)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这些要求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内容和数量上都显得相对简略些。

四、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如何对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的租赁交易。其动机源于承租人(也即资产出售者)对资金的需要。在我国租赁实务中,售后租回业务占有相当的比重。但现行会计制度并没有对售后租回的核算作出明确规定,实务中各企业的核算方法差异很大。为此,租赁准则专门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核算作了规定。首先,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其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再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最后,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对售后租回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作出专门披露。

浅析租赁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对售后租回业务的核算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止企业通过售后租回业务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但是,当售后租回业务形成经营租赁时,如果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进行处理,将不能完全避免企业对利润的操纵。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37条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并根据本准则第16条至18条、第29条至33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这就是说,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出售当期并不能确认,而应“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然而,第16条规定“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它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它方法。”这又说明,经营租赁的租赁费,并不是按照实际租金支付比例分摊入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而是按照直线法均匀分摊入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或按照资产的工作小时等更加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通过对第37条规定与第16条规定的比较不难发现,售后租回业务形成经营租赁时,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递延计入租赁期内各期损益的方法与经营租赁的租金分摊计入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费用的方法是不一致的。这就可能会导致售后租回业务的卖主即承租人通过调节各期租金的支付比例,来达到操纵各期利润的目的。比如,如果售后租回业务的卖主即承租人故意大幅度抬高售价,同时又以高额的租金租回,并在当期支付全部租金的大部分,那么在出售资产当期,卖主即承租人即可形成巨额收益;但是,这种巨额收益的形成实际上是以未来各期高额费用和本期大量的现金流出为代价的。

下面仍采用以《〈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中的例题予以详细说明:

例:2000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全新办公用房一套,按照31000000元的价格售给乙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该办公用房租入,租期三年。办公用房原账面价值为30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200000元,第一年末支付租金100000元,第二年末支付租金100000元,第三年末支付租金250000元。

分析:

1、该项租赁不符合融资租赁的任何一项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2、按照第16条规定“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它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它方法。”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租金的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平均分摊确认各期的租金费用。该项租赁租金总额为1650000元,按直线法计算,每年应分摊的租金费用为550000元。

3、按照第37条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

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并根据本准则第16条至18条、第29条至33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计算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售价-资产账面价值 =31000000-30000000 =1000000元

第二步,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4、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售后租回业务形成经营租赁,最终累计计入损益的金额就是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与租金费用的差额。但是,售后租回业务的卖主即承租人通过调节各期租金的支付比例,就可以控制计入各期损益的净额,从而达到操纵各期利润的目的。

卖主即承租人租赁期内各期的“管理费用—租赁费”忽高忽低,波动很大。并且,卖主可以通过变动各期租金支付比例来控制这种波动,从而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造成这类利润操纵的原因主要在于:售后租回业务形成经营租赁时,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递延计入租赁期内各期损益的方法与经营租赁的租金分摊计入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费用的方法不一致。因此,要避免此类利润操纵就必须克服上述分摊方法的不一致。笔者建议,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37条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并根据本准则第16条至18条、第29条至33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修订为“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费用分摊方法相同的方法进行分摊;并根据本准则第16条至18条、第29条至33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可以避免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计入租赁期内各期损益的方法与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分摊计入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费用的方法不一致所导致的利润操纵;同时也使本条规定与第16条规定衔接起来,避免售后租回业务的卖主即承租入利用第16条规定,将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其它“更合理”的方法确认为费用,而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摊计入租赁期内各期损益,再度造成分摊方法的不一致,来进行各期利润的操纵。假设准则按照所述方法修订,仍以上例说明如下:

准则按照上述方法修订后,不仅可以避免在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时,卖主即承租人通过销售当期确认出售资产损益引起的利润操纵,还可以有效防止卖主通过调节各期租金的支付比例引起的利润操纵行为。

对会计准则中租赁分类的几点思考

纵观各国现有的租赁会计准则,按照是否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这一根本分类原则,将租赁首先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型,并要求对融资租赁予以资本化处理,已成为一项国际惯例。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也是如此。区分两类租赁业务是各国租赁准则的首要内容,也是准则其他内容的起点。从租赁准则的内容实质看,无非就是为了对两类不同的租赁业务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所以,区分两类租赁业务是实务中执行准则的最为关键的第一步。本文就此作些分析和思考,以期对理解和今后进一步完善租赁准则有所帮助。

一、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理论依据和目的

从法律形式看,所有的租赁在租期内承租人只获得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租赁只是租赁双方的一种契约行为,租约是一项待执行合同,也就是说,当承租人不能履约时,他对未偿付租金并无责任。所以,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将融资租赁予以资本化处理,仅从法律形式看是找不到依据的。要使信息“忠实反映’会计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进行反映,即“实质重于形式”。所以,“忠实反映”和“实质重于形式”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两项重要基本原则(其中,后者从属于前者)。会计准则要求根据租约法律形式条款背后所反映的实质,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融资租赁与一般经营租赁相区分,要求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予以资本化入帐,并同时确认一项长期负债;而经营租赁(承租人)则无需资本化处理。从会计准则对其所区分结果的不同处理要求看,会计准则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理论依据不只是“忠实反映”和“实质重于形式”两项重要会计原则,还应追溯到对两个会计最基本的概念——资产和负债的理解及其相关的确认、计量理论。换言之,当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租入资产已经满足了现行会计理论中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及其确认和计量条件。所以,会计准则区分两类租赁业务的理论依据是基于资产、负债基本概念及相关的理论和原则的认识为出发点的。

这样区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具体讲:(1)保证信息的客观性。若承租人不忠实反映融资租赁的实质,即资产和负债的增加,信息客观性无从谈起。(2)提高信息的可比性。如果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不将融资租赁予以资本化处理,则具有不同融资租赁租入资产规模间企业的会计信息就失去可比性。会计信息如不具备客观性、可比性,那么,相关性、有用性将大打折扣。

可见,现行各国租赁准则从资产、负债基本概念及相关的理论和原则出发,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来规范租赁业务,这一分类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直接能与人们会计实践目标相联系;而租赁的其他分

类(如租赁对象、租金计算方法、租赁期长短等)均不具有这一特点。

二、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分标准

各国租赁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按是否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这一根本标准对租赁进行分类,但由于这一标准过于抽象,为便于操作,各国准则一般都同时明确若干项具体的通常判断条件。从总体上看,准则中的通常判断条件各国基本一致。

笔者认为,在理解和运用准则的分类标准和判断条件时,有一点特别值得强调:即通常判断条件并非最高标准,只是在“通常”情况下其判断结果是准确的。所以,在整个判断过程中,根本标准是贯穿全过程的起约束性作用的最高标准。如果机械、教条地只从准则的通常判断条件来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那么,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贯彻必将是不彻底,而只是“形式”上的贯彻,从而使如实反映、客观性等难以得到“实质”上的落实。更为严重的是,为实务中那些通过巧妙设计租约条款来将实为融资租赁的变名为经营租赁,从而为规避资本化处理提供借口。IAS17号第8条在列举判断条件前特别指明:“下列情况的租赁通常应归为融资租赁”。本文认为,“通常”一词决非可有可无,我国准则虽无“通常”一词,但从字里行间,也应该作此理解。

三、租赁分类在实践中的困惑

如所周知,会计准则是具有经济影响的,因为按照某种准则规范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将直接影响不同利益主体的决策行为(包括其会计行为)。所以,在实践中,某些利益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有意回避准则的本来意图的越轨行为时有发生,这一点,在租赁会计中尤为明显,可谓“困惑”。何以言之?

首先,同一租赁业务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处理方式下(即是否予以资本化处理),对企业的财务影响具有显著差异。一般认为,经营租赁由于无需资本化处理,相比具有明显的表外筹资效果,可以“扩大”投资收益率,美化企业财务形象。所以,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经营租赁的处理方法存在偏好。

其次,由于租赁分类的根本标准过于抽象而难以操作,故在实务中,准则的“通常”判断条件起着“通用”标准的作用,而要用这些通常判断条件来区分实务中纷繁复杂的租赁关系决非易事,即使是当事人遵循“忠实反映”原则。所以,相对于实务中纷繁复杂的租赁关系而言,准则的判断条件是主观和武断的,也是力不从心的。另外,就判断条件中通常涉及的“公允价值”、“使用年限”、“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及“相当于”等内容均具有主观性和模糊性,又由于经营者的方法偏好,导致在实务中,经营者在进行租赁时,只要通过精心设计租赁合同,就能轻而易举地将一项实为融资租赁的合同被视为经营租赁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的租赁准则尽管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但无疑已吸取了西方国家的某些教训。这体现在:(1)我国准则的判断条件中对“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及“租赁期”三者间的比例关系,以及“最低租赁付款额或收款额”与“原帐面价值”两者间的比例关系,分别使用了“大部分”、“相当于”的模糊定性规定,而不象美国FAS13号作出量化规定。笔者认为,美国作出量化规定的做法,看似更具操作性,实为规避者成功规避提供了参考标准,而且与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根本分类标准是不协调的。(2)我国准则判断条件第4条,未使用“公允价值”而改用“原帐面价值”,客观上减少了一种可能的规避途径。

最后,西方会计界对租赁准则租赁分类的主观武断性的批评和对准则有效性的怀疑,令人深思。美国安达信会计事务所合伙人迪特尔在他那篇被广泛引用的题为《承租方会计有用吗?》(1979)一文中指出:“FAS13号公告的目的以及实质高于形式的原则已让位于对各种规则的文字解释。就大部分规则(指租赁分类规则,笔者加)来说,选择了从字面上机械地应用各种武断的规则和比例。第13号公告的基础代表了在两种办法间作出的妥协:一是将全部租赁资本化,二是仅将名目符合要求的租赁资本化。而13号公告瞄准的是一种中间状态,而且分割点的确定十分武断。如果某个规则想达到的目标是备选方案中的某个极端的话,那么武断的规则是可以起作用的,但是如果目标处于中间状态,那么这种武断规则很少起作用。”迪特尔认为,13号公告并没有达到其目的,并提出应该将超过一定期限(如1年)的所有租赁予以资本化的设想,认为这样将会使承租人资产负债表更好地反映其资产和负债情况。1992年澳大利亚会计基金会和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号会计概念公告指出:所有融资租赁和大多数经营租赁可以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任何重要的、不可撤消的租赁似乎都符合确认标准。

由此可见,租赁分类的困惑已不仅仅只是准则在实务运用中的操作性问题,它已经引起人们对制定准则所依据的会计基本概念的重新反思。从这一点看,在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重视和加强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融资租赁(financing lease)

经营租赁的对称。亦称资本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现代租赁。出租人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一切风险均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为满足添置资产、融资资金需要“完全付清式租赁”。中国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建议如下:“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资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所构成,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订立购买合同支付货款,与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

给承租方使用,租期不得低于两年。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该备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时,设备可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见“经营租赁”)。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IAS17)对融资租赁作如下的定义:“融资租赁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名义上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号(SFAS13)规定了融资租赁的四条确认标准:(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转让给承租人;(2)租赁合同的条款中包括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低价承购选择权(bargain purchase);(3)租赁期(包括续约选择权在内),等于或大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其剩余经济寿命的25%以内,则这管其他条件是否满足,以荐租赁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4)最低租赁付款额(minimum lease payments)的现值至少占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如果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价值在它剩余经济寿命的25%以内,这一条款则不适用。计算现值的贴现率应该是承租人增资借款利率(即承租人为取得租资资产借入资金而接受的利率),除非有证据表明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较其增资借款利率为低。如果租赁合同不能满足以上四条标准,则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因而具有明显的购置特征。具体而言,融资租赁主要有以下特点:(1)融资租赁是一项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以上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2)拟租的设备系用户自行选定的特定设备,租赁公司只负责按用户要求融资购买设备;(3)完全付清。基本租期的设备只租给一个特定用户使用。租金总额=设备货价-+前项资金的延付利息+利润-设备期满时残值;(4)不可撤销。基本租期内,一般情况下,租赁双方无权取消合同;(5)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法律上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经济上使用权属于承租人;(6)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权。

关于融资租赁,我国现行财务制度作了下列规定:(1)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应向国家批准成立的租赁公式办理,租赁期限的一半。(2)租赁设备的租金总额,包括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租赁手续费与利息。(3)承租企业需要按合同定期支付租赁费,所付的租赁费实际上具有分期支付固定资产价款的性质,所以作为资本支出处理。(4)对租入固定资产处在安装调试阶段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租金利息及手续费,计入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除此以外的租金利息及手续费计入企业当期损益;(5)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一样计提折旧,其折旧在成本中列支;租赁设备应付的租赁费,不能再列入成本费用之中,而应冲减企业的长期应付款项。

融资租赁尚可分为直接融资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三种。

浅谈租赁会计处理

租赁是出租人在约定期间将所拥有的财产使用权转给承租人,并向其收取租金作为其使用代价的合同或协议。由于租赁具有将一项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融物与融资为一体、租赁形式灵活多样等优点,使其成为许多国家企业取得资产使用权的重要方式。

我国按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程度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为了满足临时需要,并没有购置目的;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具有明显的购置特点。

(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经营租赁情况下,由于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就出租方而言,仍然保留出租资产的帐面价值,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其享有的权利为按期取得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的租金收益和为承担所有权上的风险应得的报酬。

承租方对租入资产不需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帐,不需要计提折旧。由于租赁合同是暂时的,一般可以由任何一方于比较短的期限内通知取消,因此,对承租人允诺的支付租金的义务,一般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而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如果该项租金于租赁月份的次月支付,在发生支付租金义务的当月,应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租赁费”;如果采取预付租金方式,其预付租金应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如果采取支付押金方式,则在“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

(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帐,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承租方涉及的主要会计问题有:

(1)融资租赁资产、负债的入帐价值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由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一般也包括这些内容。但有时,按照租赁协议,某些费用不包括在租赁

费用中,如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入帐价值与负债的的入帐价值可能不一致。按照租赁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以租入资产的租赁付款额加上因租入行为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调试安装费,以及改、扩建支出的净额作为入帐价值。这一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由于租赁付款额包含了利息费用,往往会大于租赁资产的公正价值,这违背了谨慎原则;另外,由于没考虑折现因素,这就与在确定出租人各期租赁收益时又要考虑租凭内含利率这一折现因素的处理不一致。

(2)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及其他费用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按租赁期和使用期孰短来确定折旧期限,承租人对于该资产修理费用和改良支出的处理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3)融资费用的分摊

承租人利息支出的是折现率,<征求意见稿>没有考虑折现因素,但规定支付租赁金应从中列出财务费用部分。

(4)税收优惠

我国对融资租赁人减半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5)租期满后,按照租赁协议规定,可以由承租方以较低价格购买,也可以续租,也可以将其退还出租方。如以较低价格购买,在租赁开始时,其租赁费用中,应该包括这部分行使选择权而廉价购买该资产的价值;如果在租赁开始时不能确定是否会行使廉价购买权选择权的,则在租赁付款额中应包括由承租人担保的租赁资产的余值。如续租,则按租赁新的固定资产一样处理;如果退还出租方,则冲减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

2、出租方会计处理

(1)租赁收益确认与计量

租赁收益是租金额加预计租赁资产残值超过租赁资产价值取得利润的部分。<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租赁投资净额余额和租赁内含利率来计算各期租赁收益,采用等差级数法来确定。

2)租金

租金是出租人得以回收的投资合理利润,一般包括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租赁期利息费及租赁毛利。具体有三种处理方法:

①原价、利息和手续费一起计算。

②设备价款、利息分别计算收取,另外收取一次性手续费。

③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佣金、调查费等,要求作为费用列支或由租赁期内收益负担。

综上可见,在经营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允诺的支付期间义务一般不需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为表明企业不依赖自有资产而依赖租赁资产的程度,对于租金支出,有时应在报表中予以说明。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在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帐户中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应付、已付、尚未付项目在有关明细表中列示:出租人租赁资产应列示应收、已收、尚待收回、出租成本等明细项目,<征求意见稿>仅就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中的列示作了规定,但仍不能全面地说明情况。

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划分租赁类型即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判断一项租赁属于什么类型时,要掌握好进行租赁分类的具体标准,若在判断时,不能满足融资租赁的五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时,就应认定为经营租赁。下面以一道实例进行分析。

设凯丰公司于2001年1月1日将一台原价为500000元,已提折旧为200000元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宏达公司,售价为450000元,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承租该资产,租期3年。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凯丰公司向宏达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00000元,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末分别支付租金50000、60000、60000元,租赁期满后,预付租金不予退回,宏达公司收回固定资产。假设凯丰公司和宏达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租金到期按时支付。请分别作出凯丰公司和宏达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要求: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按直线法在各期分配,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

解析:由上述资料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关于售后租回的业务,但要正确判断出是属于什么类型的租赁。先看是否满足融资租赁的五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下文中引号中为满足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结合本例题):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本例中承租人凯丰公司在租赁期满后,由宏达公司收回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未转移给承租人,本租赁业务不符合这一条要求。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本例中承租人凯丰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就已决定到租赁期满时,由出租人宏达公司收回该固定资产,本租赁业务不符合这一条要求。

第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在资料中此项条件未给,可以认为本租赁业务不符合这一条要求。(在实务操作中,资料要详细)

第四,“对承租人来说,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对

出租人来说,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在资料中租金总额=100000+50000+60000+60000=270000元,但要折算成现值,一定小于270000元,而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500000-200000=300000元,270000/300000=90%,用现值来计算时,比值一定小于90%,而此标准中的“几乎相当于”指该比值大于或等于90%,所以本租赁业务不符合这一条要求。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在资料中此项条件未给,可以认为本租赁业务不符合这一条要求。(在实务操作中,资料要详细)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项租赁不符合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因此,此售后回租形成了经营租赁。

(一)凯丰公司(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1.计算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并按各期租金支付比例计算各期摊销额。

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450000-(500000-200000)=150000元

租金总额=100000+50000+60000+60000=270000元

第一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100000+50000)/270000×150000=83333.34元

第二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60000)/270000×150000=33333.33元

第三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60000)/270000×150000=33333.33元

2.计算各期应分摊的租金费用(按直线法)

租金费用总额=270000元

每年应分摊的租金费用=270000/3=90000元

3.账务处理

⑴出售固定资产,并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的净值及收到出售价款

1借:固定资产清理300000

累计折旧200000

贷:固定资产500000

2借:银行存款4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150000

⑵2001年1月1日预付租金: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001年12月31日分摊租金费用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借:管理费用9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其他应付款40000

2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83333.34

贷:管理费用83333.34

⑶2002年12月31日分摊租金费用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借:管理费用9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其他应付款30000

2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33333.33

贷:管理费用33333.33

⑷2002年12月31日,同2002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

(二)宏达公司(出租方)的会计处理:

1.此项租赁不符合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经营租赁处理。

2.计算租金收入总额及各年的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总额=100000+50000+60000+60000=270000元

每年的租金收入=270000/3=90000元

3.账务处理

⑴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450000

贷:银行存款450000

⑵2001年1月1日收到预付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100000

⑶2001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50000

其他应收款4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0000

⑷2002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60000

其他应收款3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0000

⑸2003年12月31日同2002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资产余值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资产余值的会计处理涉及到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是一个较容易出错的地方,必须注意区别对待。

承租人对余值的会计处理

对承租人而言,租赁资产余值是否被担保将直接影响到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计算,进而影响到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当租赁资产余值被担保时,承租人最低付款额现值即是年租金付款额现值加计有担保余值的现值,因为有担保余值的现值可视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以资产或现金向出租人另外支付的一笔租金。而当租赁资产金值未被担保时,就承租人而言,即相当于该租赁资产在租期届满时无余值,最低付款额现值也不包括有关余值的部分。

例:出租人将一台公允市价为100000元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租期5年,每年年末由承租人等额支付租金;出租人隐含利率为10%,该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预计余值5000元。但假设无论余值是否被担保,承租人向出租人年支付租金额均为25560.7元,两种情形分别计算如下:

可见,余值担保与否会直接影响承租人应予资本化的金额。由于所记录的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余额不同,承租人在租期内的租赁摊销表亦有差别。

在余值被担保的情形下,承租人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基数为95000元(100000-5000),每年折旧额19000元(95000/5)。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账面净值则为5000元。承租人归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分录为:借:租赁负债5000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95000

贷:租赁资产100000

如果在租期届满时租赁资产实际余值低于被担保余值,那么承租人就要支付这笔差额,从而形成了承租人的一笔损失。假设上例中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实际余值为3000元,则承租人须支付被担保余值与实际余值的差额2000元(5000-3000)。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租赁损失2000

租赁负债5000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95000

贷:租赁资产100000

银行存款2000

在余值未被担保的情形下,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实际余值与预计余值之间的差异与承租人无关,故承租人无须确认损益,只须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对余值的

会计处理

对出租人而言,租赁资产余值无论担保与否,都不影响出租人的投资净额,并且租赁资产在租期届满时均要归还给出租人。至于收回余值的可实现程度如何,在租期届满租赁资产归还时再行确认。

销售式融资租赁(sales-type financing lease)

从出租方看具有销售性质的融资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与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是此类租凭在租赁开始日出租方会产生损益。此项损益是由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租赁资产成本或账面价值的差额而产生的,这一差额在租赁开始日就得到确认。

销售式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应将因出租资产而获取的未经贴现的总收入(包括最低租总额和预计收到的无担保残值)作为总投资,并按适当的利率计算租赁净投资,租赁总投资与净投资的差额为未实现利息收入。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在租赁开始日应按最低租赁得款额借记应收租赁款,借记预计残值,按租赁资产成本减去无担保残值现值,借记销售成本账户,按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贷记销售收入,按账面成本贷记该设备。差额为未实现利息收入。

销售式融资租赁的手续销售式融资租赁的手续与直接融资租赁的手续基本相同,只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确定

的货物价款和租赁合同中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一致,从而使出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就得到相当于销售的一笔销售损益。

融资租赁中的“折现率”与“实际利率”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准则》)中多次使用“折现率”、“实际利率”等概念。这些概念相互关系如何?使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试作一探讨。

一、折现率、折现率的适用与具体操作

(一)折现率及其适用

《准则》中的折现率,是指将未来因支付租金等可预计的现金流出量(最低租赁付款额)折合成现值时所适用的利率。

《准则》规定,折现率只适用于承租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用相关利率作为折现率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时:(1)如果承租人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2)如果承租人无法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3)如果既无法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又没有规定利率,则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这就是法律术语上所谓的“顺序适用”。

(二)不同折现率对承租人租赁业务核算的影响

采用不同的折现率时,折合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也不同,这样是否会妨害租赁资产的正确核算?笔者认为无大妨,原因是:(1)如果采用的折现率较低,则算出最低租赁付款现值会高,当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租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时,按《准则》规定则采用租入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而舍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2)必须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如果采用的折现率较低,则租入资产入账价值较高而未确认融资费用较低,因此分期计入损益的融资费用较低而租入资产折旧费用较高,融资费用额与折旧费用额的反向变动会基本相抵;反之,折现率高而租入资产入账价值低,应分期确认的融资费用高而折旧费用低,二者高低变动的金额也会基本抵销。

(三)具体操作

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步骤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

《准则》规定,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因购买价格特别优惠,因此,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必定会行使这种购买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当包括在内。

实践中,凡租赁合同中订有优惠行使购买选择价格的(优惠价一般应低于或等于合同规定的购买选择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正常情况下则不存在担保余值;反之,租赁合同中确定担保余值的,也就不存在行使优惠购买权的价格。因此,正常情况下: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合计+担保余值,或=各期租金合计+行使优惠购买权时应付款项。

第二步,确定折现率

折现率除应按照以上介绍的顺序确定外,还应注意如下事项:(1)租金付出应采用“年金现值(PA)”,担保余值或优惠购买价格则采用“复利现值(PV)”。(2)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时,因为银行贷款本金是到期一次归还,而租金中的融资本金是用直线法或其他方法分期归还,所以用贷款利率为折旧率,租赁期一般应折半与贷款归还期比照。

第三步,查年金现值表和复利现值表

年金现值和复利现值都可以通过计算取得,但计算麻烦,一般都可以从《管理会计学》等书籍中查到。

第四步,计算最低付款额现值(见例题)

例:W公司作为承租人向N公司租入R成套设备一台套(已使用2年,尚可使用6年),R设备起租日原账面价值720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年160万元,年末支付,利率7.92%,但W公司获悉N公司租赁内含利率8%;合同约定,租赁期满,W公司可以1万元优惠价购买R设备。经测算,租赁期满时R设备公允价值为30万元。试算W公司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该设备无需重新安装,价值占W公司全部固定资产比例超过30%)。

1、购买价格1万元,是预计购买时R设备公允价值30万元的3.33%,低于5%,因此,届时W公司肯定购买R设备。

2、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权的应付款项=160×6+1=961(万元)。

3、确定折现率:租赁合同约定利率7.92%,N公司租赁内含利率8%,后者为第一顺序利率,故应采用利率8%为折现率。

4、查表,确定租金现值和购买价现值:PA(6期,8%)=4.623;PV(6期,8%)=0.630。

5、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60×4.623+1×0.630=740.31(万元)。

二、“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法及其适用与具体操作

(一)“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法及其适用

“实际利率”,就是按照每期租金、期数与租入资产入账价值以年金现值和复利现值折合的租赁内含利率;采用实际内含利率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方法,称为实际利率法。

《准则》规定实际利率法可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承租人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二是出租人按期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准则》同时规定:(1)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可以在实际利率法、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中任选一种方法使用;(2)出租人按期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原则上应使用实际利率法,只有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使用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二)实际利率法的具体操作

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步骤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确认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和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

《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与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之间有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上述例题中W公司租入资产原账面价值为72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40.31万,因此,应以720万元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入账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R设备) 72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241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610000

第二步,确定融资费用分摊率

承租人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时,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即为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承租人采用租入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时,应按照租金期数、每期金额和租入资产原账面价值以年金现值、复利现值计算融资费用的分配率(实际利率)。依上例,根据公式: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租入资产原账面价值,则有:

160×PA(6,r)+1×PV(6,r)=720

经多次测试,当r(利率)=8%时:160×4.623+0.63=740.31;当r为9%时:160×4.486+0.596=718.356。

720万元大于718.356万元而小于740.31万元,因此,R设备租赁实际利率大于8%而小于9%,即在8%与9%之间,用插值法计算如下:

(740.31-720)÷(740.31-718.356)×100%=(8%-r)÷(8%-9%)

解上述方程求得:r=8.925%,即:融资费用分配率(实际利率)为8.925%。

第三步,计算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融资费用分摊额(见下表)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实际利率法)

2001年1月1日

日期租金确认的融资费用应付本金减少金额应付本金余额

①②=期初⑤×8.925% ③=①-②期末⑤=期初⑤-③

2001.1.1 7200000

2001.12.31 1600000 642600 957400 6242600

2002.12.31 1600000 557152 1042848 5199752

2003.12.31 1600000 464078 1135922 4063830

2004.12.31 1600000 362697 1237303 2826527

2005.12.31 1600000 252268 1347732 1478795

2006.12.31 1600000 [注]131205 [注]1468795 10000

2007.1.1 10000 10000 0

合计 9610000 2410000 7200000

注(表):以上公式中计算的融资费用分摊率实际为8.92511615%;表中取用8.925%,所以计算到最后少分摊777元[1478795×8.925%-131205]。表中根据购买R设备优惠价应保留1万元余额倒轧:1478795-10000=1468795;1600000-1468795=131205

第四步,分摊融资费用

融资费用分摊可与租金支付同时进行,比如例中W公司2001年度支付租金和分摊融资费用分录分别为:

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60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0

2、摊销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6426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642600

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的具体操作,与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融资费用的方法基本相似,不同点有:(1)出租人应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含租金、担保余值或优惠购买价)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按租金期数、每期金额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以年金现值、复利现值折合的内含利率为实际利率;然后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配,分期确认收益;(2)每年底应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如有证据说明其价值已经减少,或减少后又得以恢复,均应修正未实现融资收益和重新计算的内含利率,并根据重新计算的租赁投资净额(应收融资租赁余额与重新确认的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修正后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和内含利率,重新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本文介绍从略。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特区财会刘其生

特殊的租赁形式——售后租回交易浅谈

目前,售后租回交易已成为很多企业研究的对象,本文拟分析售后租回交易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并探讨售后租回交易的基本动因。

一、售后租回交易的本质特征:资产价值的离散

售后租回是一种集销售和融资为一体的特殊形式,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业将现有的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后,又随即租回的融资方式。它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常用的筹资方式之一。在售后租回交易中,承租人与出租人都具有双重身份,进行双重交易,形成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离散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业务的双重性。售后租回交易双方具有业务上的双重身份,因而业务处理上具有重叠性。其一,资产销售方同时又是承租人,一方面企业通过销售业务实现资产销售,取得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又作为承租方向对方租入资产用于生产过程,从而实现资产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经济业务的双重身份。其二,资产购买者同时又是出租方,企业通过购买对方单位的资产取得资产所有权,同时又作为出租方转移资产使用权,取得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实现资产的使用价值的再循环,具有业务上的双重性,是融资产销售和资产租赁为一体的特殊交易行为。

2、资产价值转移与实物转移相分离。在售后租回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对资产所有权转让并不要求资产实物发生转移,因而出售方(承租方)在售后租回交易过程中可以不间断地使用资产。作为购买方即出租方,则只是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在实质上掌握资产的实物,因而形成实物转移与价值转移的分离。

3、资产形态发生转换。售后租回交易是承租人在不改变其对租赁物占用和使用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及类似资产向流动资产转换的过程,从而增强了长期资产价值的流动性,促进了本不活跃的长期资金发生流动,提高了全部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样,一方面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盘活了固定资产,有效地利用现有资产,加速资金再循环,产生资本扩张效应。

4、资产转让收益的非实时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卖主(即承租人)不得将售后租回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予递延,分期计入各期损益。一般认为,资产转让收益应计入当期损益,而在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与资产的租金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资产的转让损益在以后各会计期间予以摊销,而不作为当期损益考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这种交易达到人为操纵利润的目的,同时避免承租人由于租赁业务产生各期损益的波动。

二、售后租回交易的直接动因:融资

售后租回交易形式上是一种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手段。这种融资手段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融资租赁,从内容上讲,可以是一项融资租赁,也可以是一项经营租赁。由于租赁付款与售价通常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形成一揽子谈判方式,但究其本质仍是融资。

售后租回交易作为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很容易被人们接受。因为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在于融资,企业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资产,在租赁期满时可以取得资产所有权。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租回是一项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资产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企业通过出售资产取得现款达到融资的目的,同时又通过租赁取得该项资产的使用权,所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融资租赁方式被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经常采用。售后租回交易又是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重要方式,企业能达到融资的目的,增加流动资金的比例。

作为一种经营租赁方式,售后租回交易的首要目的仍是融资,企业通过出售资产达到融资的目的,同时又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资产使用权,即不改变连续使用的状况。这里,与融资租赁不同的是,企业对资产的租赁期一般比较短,出售资产的损益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作为融资手段,一般直接表现在出售环节,租赁环节是融资环节的延续,是售后租回交易一揽子交易形式的组成部分。

三、售后租回交易的间接动因:纳税上的财务利益

如果说融资是售后租回交易的直接动困,那么获取纳税上的财务利益则是售后租回交易的间接动因,也是承租人最关心的问题。纳税上的财务利益取决于销售资产损益的多少、销售损益递延期的长短及递延损益摊销的方法。

售后租回交易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资产销售业务是租赁业务的衍生行为,销售资产发生的损益也不能作为当期损益予以确认,应在以后会计期间递延,在未来的租赁期内予以确认。由于销售资产的当期不能确认收益,会计收益比实际收益低,降低了税赋计价基础,所以,税收相应减少,即使资产转让收益在以后会计期内递延会增加后期收益金额,总体上对企业来说还是有利的,相应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利益。另一方面,如果资产转让收益为负数即销售资产形成损失,按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应将此项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企业利润,相应减少税收,从而也取得纳税上的财务利益。

售后租回交易可以取得纳税上的财务利益还表现为如果承租人出售并租回的是土地,则可从中得到纳税上的财务收益。因为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如果是资本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折旧与资本性租赁折旧一样,将来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在租赁期间摊销。如果出售并租回的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成本以及租赁利息费用仍可以按一定方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众所周知,购入土地使用权通常是不能计提折旧的,不会增加这部分费用成本,而通常售后租回交易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成本摊销,增加企业的费用成本,减少收益,相应减少税收,从而取得纳税上的财务利益。

四、售后租回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充分披露

售后租回交易是租赁业务中的特殊交易,因此应予以特别披露。对于售后租回交易的披露,不同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要求不同。美国、英国、中国台湾及香港的会计准则均未对售后租回交易披露作出明确规定。只有国际会计准则认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披露要求同样适用于售后租团交易;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中的单独披露标准也适合于售后租回交易;在对有关重大租赁业务作出具体安排的说明中规定,应当披露售后租回协议或条款内的特殊与非惯常规定。

就一般业务而言,售后租回交易业务涉及到企业几个方面的会计资料披露,首先,出售资产涉及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业务,企业资产转让影响到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相关信息;其次,租回业务涉及到企业代管资产和租赁费支付的问题,因此应充分揭示。同时,作为粗赁的特殊形式,售后租团交易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经济利益,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售后租回交易应作专门的披露。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承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款、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以及重大经营租赁作出披露;出租人对融资租赁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充分揭示,同时对售后租回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作出专门披露。

直接融资租赁(direct financing lease)

由出租人使用在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货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这种租赁的租约一般包括两个合同:(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项租赁合同;(2)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订货要求,与厂商签订一项买卖合同。

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除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的特点外,直接融资租赁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附加条件:(1)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最低租凭得款额)确有保证且可合理的预计;(2)不存在影响出租人成本补偿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此项不确定因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诺为租赁资产提供广泛的服务,或排除租赁资产过时或陈旧的保证等。租赁开始日,这种租赁所涉及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其公允价值。

经济发达国家的绝大部分租赁公司普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的做法。在我国,资金力量雄厚的大租赁公司也采用这一方式。

直接融资租赁的手续直接融资租赁是一项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以上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业务手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未来承租人(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拟委托组赁的技术、设备向租赁机构递交以下文件,提出租赁委托: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2)用户有工商登记证明文件和有关会计报表;3)填写租赁委托书,并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加盖申请单位、批准单位公章;4)经租赁机构认可的担保单位出具的对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给予担保的不可撤消的保函。

(2)租赁机构审查上述文件,向用户提供初步租金概算,经租赁机构对项目的效益、企业还款能力和担保人担保资格对项目的效益、企业还款能力和担保人担保资格等审定、批准、确认和同意后,内部立项,对外正式接受委托。

(3)与用户最后商定租赁条件,制定租金概算方案,签订租赁合同,并由经济担保人盖章确认担保。

(4)租赁机构会同用户与供货商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谈妥条件后,由租赁机构作为买方、用户作为承租人,与卖方共同签订供货合同。

(5)租赁机构履行购货合同,支付货款,同时,供货商交货,用户验收。

(6)通知承租企业租赁合同正式起租承租企业按起租通知规定按期支付租金。

(7)租赁期满,承租企业可对租赁设备作如下选择:以名义价购买、续租或租赁设备退回租赁机构。

直接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出租人的会计可采用净额法和总额法的两种。按净额法处理,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以租赁净投资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总额法处理,应以租赁总投资分别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以后未实现利息收入应逐步转为已实现利息收入。可见,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并无损益发生。承租人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的低者,在租赁开始日借记租赁资产,贷记应付租赁款和未确认利息费用。未确认的利息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承租人还应在以后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

转租赁(subleases)

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

各方的会计处理视两种租约的性质而定。(1)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2)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若原租约规定,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若原租约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符合融资租赁应具备的其他两个条件:租赁期长于或等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75%;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经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等方式转租新租约不可包含所有权将转移、或允许承租在租期届满时以名义价款购入租凭资产的条款。

若原租约属经营租赁性质,转租也只能是经营租赁。无论在哪种租赁方式下,原租赁下尚未摊销的租赁资产余额,一般应作为新租赁的租赁资产的成本处理。

专业音响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专业音响客户反馈常见问题解答 1、扩声系统没有声音,一般先通过设备的指示灯判定,各设备需要判定哪些指示灯,各代表什么意思? 答:功放上显示灯分为以下几种: POWER(电源指示灯) SIG(信号指示灯):有信号输入,灯闪烁或者常亮 CLIP(削波指示灯):偶尔闪烁一两下,表示已到峰值功率;常亮表示已经过载 PRO(保护灯):故障保护灯 2、扩声系统有杂音,怎么一步步排查是什么问题造成的,怎么处理?答:从设备后端往前一级逐级检查,以检查信号线和电源线为主(详见音响系统有杂音处理方法) 3、话筒会啸叫,话筒啸叫的原因,怎么处理啸叫? 答:话筒啸叫是由于厅堂墙壁和顶部对声波频率的吸收和反射的不同而引起的。处理方法比较复杂,一般通过房间均衡器或参量均衡器,

寻找啸叫点,衰减相应的频率,保持声场平衡。 4、为什么扩声系统经常烧低音或高音,哪些因素导致的,怎么预防?答:烧单元都是由于设备大电流工作引起的,你们如话筒啸叫,配置功放功率偏小,系统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设备电源电压低,电压不稳定,供电电源线太细等,都是导致少单元的主要原因 5、根据音箱功率,怎么样选择功放,不同阻抗的时候,如何配置功放? 答:音箱与功放的功率配比主要时根据其使用功能来配置,不同功能的使用场所其功率配置比例均有所不同。语音、会议或背景音乐等小功率扩声,按照1.5倍左右配置功放。室内演出,小型娱乐场所,按照1.5-2倍配置功放。户外演出、大型娱乐场所,按照2-3倍配置功放。正常的音箱在瞬间可承受其4-5倍功率。至于阻抗问题,一般中小功率扩声可以让功放以4欧推动音箱,长期大功率的扩声建议让功放以8欧状态推动音箱,毕竟音箱阻抗越小,功放推动时电流越大,相应的功放和喇叭单元发热量也会大一些。 6、多大面积的场所适合用线阵?如果使用线阵,对楼层的高度有什么要求,线阵底部离地面的高度要多高? 答:通常是根据使用场所的长度、层高、用途来决定,长度一般超过20米,层高5米以上便可以用线阵,线阵音箱底部离地面要保持2.5米以上。小功率扩声可以做多点扩声,可使整个厅堂的声压分布均匀且柔和。 7、各个场所超低音音箱的数量及功率如何确定,超低音音箱的数量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陆续收到地方、部门有关具体条文如何理解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地方、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及答复意见刊登如下,供地方、部门理解和执行法律时参考。 今后,我们将继续刊登有关行政许可法问题的答复。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4年1月2日) 一、总则 1.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3条、第12条的规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不是行政许可;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外事审批权的国务院部门颁发因公护照权、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不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而公安机关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的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公开。这里的“公开”具体指什么?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都要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开包括:(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名称要公开;(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公开;(3)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要公开进行;(4)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小煤矿、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小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车辆的营运证。由此对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文化娱乐场所的文件,某市文化市场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将该市130个娱乐游艺场所压缩到80个,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撤回行政许可?文化部门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还按经营条件的优劣决定哪些娱乐游艺场所予以保留?不予保留的,是否给予补偿? 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娱乐游艺场所,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行政许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撤回没有违法行为的被许可人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对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5.某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食品、药品、建材等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问:对批发市场的数量进行控制,是否可以认为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对这类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不应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6.法律的隐含性规定,如种子法第45条规定,种子检验员应经省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行政许可? 这要看种子检验员是否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种子检验员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是行政许可;如果种子检验员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且未经考核合格,个人不得从事有关种子检验服务,则属于行政许可。 7.《旅行社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定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前厅部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前厅部常见问题处理 1、当自己正在接听宾客电话,又有宾客来到面前时,怎么办? 1).首先点头示意,以示与宾宾打招呼让宾客稍等之意。 2).同时要尽快结束通话,以免让宾客久等而产生厌烦情绪。 3).如果通话方为内部职员亦可请其留下联系电话,稍候回电。 4).放下听筒后,首先要向宾客道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5).不能因为自己正在听电话,而对宾客来到面前也视而不见,毫无表示,冷落宾客。 2、当一位客人没有预订而前来入住,但房间已满,应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先生(小姐),真对不起,房间刚刚安排满了,我马上为您联系附近其他酒店好吗?”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其联系,然后告诉客人“一旦有退房,我们会与您联系的,欢迎您下次光临”。 3、如果客人进房间后,打电话来说他不喜欢这间房,要求转房,怎么办? 了解客人转房的原因,“先生(小姐),不知您喜欢转到什么样的房间?”视情况为其调整合适的房间,若是房间设施方面的问题,马上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若是服务的问题,应尽快报告当值主管并登门道歉,若一时无法解决,应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真抱歉,现暂时没有房间,一有房间,即刻通知您好吗?”使客人觉得他的要求受到重视。 4、客人嫌房价太高,坚持要较大的折扣,应如何处理? 首先做好解释,如介绍客房设施,使客人感到这一价格是物有所值的,并礼貌地告诉客人“您今天享受的这一房价折扣,是我们首次破例的,房间设施好,而且是最优惠的”。如客人确实接受不了,可介绍房价稍低的客房给客人。 5、一位非住客,请您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订但又未到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应礼貌地告诉客人“很抱歉,我们很难掌握预订客人准确的入住时间,请留下您的详细信息和联系电话,客人到达后,我们会马上告诉他(她)同您联系”。若属特殊情况,可做特殊处理。 6、一位非住客请我们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订而尚未到达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1).了解物品的更多详细信息,违禁品、贵重物品则谢绝。 2).请客人写委托书,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取物人、联系地址、电话等。 3).在客人的订单上和电脑系统中留言 4).客人到达时,及时通知他领取物品,并写下收条。 7、深夜,客人来电话抱怨隔壁的客人很吵,无法入睡,该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问清房号包括隔壁吵闹房间的房号,并安慰客人这样的事很快会得到解决的,然后,通过电话礼貌劝告吵闹的客人:“您好,打扰您了,夜已深了,其他住客都休息了,请把您房间讲话的音量放低好吗?以免影响其他客人的休息,谢谢您的合作!”若是来访客人,则告诉:“按规定来访时间已到,如果还有事的话,请到大堂吧再述,需要留宿,请另开房间。”如客人仍不听劝告,通知大堂副理处理。 8、如何处理寄给住客但此客人已离店的信件(包裹)? 先查客人是不是有交代如何处理其离店后的信件,如有则按交代的去办,如没有交代,对特快专递、急件应转寄一站式客人家址,或立即退件。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新版)范本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新版)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 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 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 由甲方负担。 (2)物业管理费用和供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 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 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疑难问题汇总答案

疑难问题汇总答案 1.小学生常常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是()。 A.道德情感不深 B.缺乏合理行为技能 C.道德认识不足D.道德意志力不够答案:B 2.(判断)我国目前教师职业正处于追求专业化阶段√。 3.在对待师生关系方面,新课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强调( A ) A.尊重、赞赏 B.帮助、引导 C.反思 D.合作 4.资本主义社会,教育与生产劳动关系到底是什么?相结合 5.班主任工作总结一般分为__全面__总结和__专题__总结。 6.概念弄混,一个是榜样示范法,陶冶教育法,有什么关键点去区分吗?榜样示范法一般题干中老师就明确指出这是要学习的榜样 7.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体现的班主任工作的原则是( d) A、全面教育、全员负责原则 B、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原则 C、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原则 D、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 8.光荣榜是采用了德育的哪种方法?榜样示范法 9.(单选)课外校外教育中具有普遍性的组织形式是(a) A群众性活动 B小组活动 C自发活动 D个人活动 10.先学平行四边形再学菱形。属于下位学习里面的相关类属还是派生类属?答案:派生类属(菱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 11.(多选)循序渐进的“序”是指(bd) A 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B 学科的知识逻辑 C 课堂的组织顺序 D 学生的认识顺序 12.研究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易混 (单选题)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自练、自得自悟、互动交流,自评自纠,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陶冶情操、培养能力、掌握方法的是_____ B A: 探究性学习 B: 自主性学习 C: 合作性学习 D: 研究性学习 13.(多选) 评价一个学生发散思维发展水平的标准包括() A流畅 B变通 C新颖 D精致 答案:AB 14.教育学形成独立标志(A) A夸美纽斯大教学论B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

方正书版”常见疑难技术问题解答-50-例

方正书版”常见疑难技术问题解答50 例 (原创)2012-6-1 00:44 阅读5 赞转载分享评论复制地址举报更多上一篇下一篇:安全工程师报考条... 问题一:安装9.11 后,出现乱码如何处理?答:乱码主要表现为换行符()、换段符()、空格符()、结束符()、盒子()、注解符(【】)等,在小样文件中不正常的显示,但排版后大样又能正常显示。这种现象通常出现在再次安装书版9.11 后,一般认为原因是在安装或卸载书版9.11 时,windows 的Fonts 管理出现问题。解决此项问题所采取的方法如下:(1)打开windows 的fonts 目录重新刷新一下字体,或将书版使用的字体全部删除到回收站,再从回收站还原。(2)重新安装书版9.11,把eu 安装之前先将9.11 卸掉,pcc-kt、开头的字体一级gbk-s 字体全部删除,重新启动机器后再安装。问题二:书版9.11 生成的PS 文件,为什么发排后发现书眉、页码、边文丢失?答:这可能是在输出PS 文件时没有指定页面边空,致使PS 文件只包含了版心内容。解决方法如下:在输出PS 文件时,单击“输出”对话框中的“选项”,打开“输出选项”对话框;在“页面设置”选项卡中指定页面的成品尺寸;或者指定页面的各边边空,使其包含版心四周的书眉、页码或边文;然后重新输出PS 文件,“丢掉”的书眉、页码或边文就可以看见了。问题三:PSPPRO 发排书版9.11 的PS 文件为何

不能挑页输出?答:在“输出选项”中,不能设置748 字体和GBK 字体下载,也不能在“其它选项”中选择“下载符号字体”,一旦选中任意一项下载属性,PSPPRO 就不能挑页输出。要想挑页发排,将所有下载选项设为不下载,这就要求必须安装书版9.11 的后端符号字库,以及尽量多安装后端字库。要使123 款方正748 字库和62 款GBK 字库不下载,在后端PSPPRO 或PSPNT 中,必须安装123 款方正748 字库和62 款GBK 字库才能正确的输出,否则就会报缺字体错,所缺字体就用楷体字体替换。问题四:书版9.11 的S92 和MPS 格式有何区别?答:书版9.11 重新提供对6.0 版符号的支持。实际上,对于几种常用外文字体,书版9.11 提供两种大样格式:S92 和MPS。S9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与原来S2、S7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风格非常接近,MPS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与原来的PS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风格非常相近。同时,MPS 格式大样对英文字符的间距做了调整,修改了某些版本的PS2 文件中部分英文字母排列太紧的问题。问题五:为何PSPPRO 输出32 开文件时,单页在右而双叶在左?答:在RIP(或文杰打印机)的“纸张”下的“方向”选项中,有“纵向”、“横向” 和“旋转”3 个选项,如果选择“纵向”,A4 纸发排两个32 开时,单页在右双页在左;如果选择“横向”,A4 纸发排两个32 开时,单页在左双页在右。问题六:PSPPRO 发排书版9.11 的PS

临床试验疑难问题解答

临床研究实操进阶500问 第一期: 01 临床试验中,出现妊娠事件应该怎样处理? 【回答】 妊娠事件本身不属于SAE,但是如方案或SOP要求快速报告,应按照快速报告的要求执行。若该试验以妊娠为目的,受试者进入随访期,若该试验不以妊娠为目的,该事件应作为妊娠事件报告相关部门,但是妊娠的过程或结局可能出现符合SAE的情况,比如因为并发症住院、流产、早产、死产死胎、婴儿出生有先天缺陷等等。如符合SAE标准,则应作为SAE进行报告和处理。具体可参考: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广东共识(2018)7.5妊娠报告的收集与处理。 02 伦理审查会议律师必须参会吗? 【回答】 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伦理委员会的组成需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章要求,《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第二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应规定召开审查会议所需的法定到会人数。最少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并不少于五人。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不同性别的人员。综上所述,伦理审查会议需满足以上要求,但律师不是必须参加人员。 03 SAE发生时间该怎么确定?案例:10月18日,受试者有头痛、流涕症状;10月20日,发烧,自服退烧药;10月22日,门诊输液治疗;10月30日,CT显示肺部大面积感染;11月05日,住院治疗;11月30日,死亡。 【回答】 不同研究方案对不良事件发生时间的界定可能不同。在研究开始前,与申办方沟通,确保了解申办方的判断标准。有的研究以不良事件的“疾病诊断时间”为准,但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不良事件开始时间更为多见。从安全性评价的保守原则出发,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开始时间更不易遗漏安全信息或低估安全隐患。

常见执法疑难问题解答 (1)

常见执法疑难问题解答 管辖权 1、对于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或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药品监管部门可否进行处 罚? 答:根据国家局《关于非药品涉及药品宣传等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国药监市[2003]47号),对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非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非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其他部门批准的食品、保健品、消杀用品的查处,可参照国家局《关于含中药成份的保健用品能否按药品查处问题的批复》(食药监市函[2006]5号)进行处理,对此类产品的处理可移送其审批部门。对于陕西等省局批准的陕食药监健用字产品,国家局已经要求该省进行清理整顿,具体处理办法国家局将进行进一步研究。 对于没有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或假冒批准文号的产品,如果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药品的,应该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使用药品名称的食品如何查处的问题,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函[2007]41号),目前可暂不做处理,因涉及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待国家局研究后决定。 2、对于医疗美容机构、单采血浆供应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行为, 药品监管部门是否应进行监管? 答:对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应。。。。。。。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按此规定,单采血浆站的监管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单采血浆站目前正在转制过程中,但是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并没有转移。因此,对单采血浆站的违规问题应移交当地卫生部门处理。 3、异地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在本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当地药监部门是否有权处罚?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如何理解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实施行政处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应当说,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在其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被发现,该地方都可以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如贩卖假药的违法行为,李某在甲地制造假药到乙地销售,运输过程经过丙地、丁地,依照本法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地都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当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如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都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这一违法行为是在乙地销售假药时才被查获,只需由乙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就可以了,甲丙丁三地的行政机关不应再实施行政处罚,因为行为人在前几地实施的制造和运输假药的行为在此只能看作是销售假药行为的前期准备,当然,乙地行政机关在对该销售假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考虑到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运输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并处处罚。但是,如果制造假药和销售假药的不是同一个人,情况就有所不同。甲地制造假药的人是王某,李某是从王某处收购了假药后到乙地销售,乙地的行政机关查获后对李某销售假药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对王某制造假药的行为还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当然,对于王某制造假药的行政处罚是由乙地的行政机关作出还是由甲地的行政机关作出,从法律规定看都是可以的,但应考虑便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原则。 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在异地发生违法行为管辖权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5〕197号),在本辖区内查获经营、使用单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标准版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书标准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商议,对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坐落于 市路小区号楼单元楼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房屋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费用,在年 月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费用,如超过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对房屋另行出租,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养护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整改,若确实有需要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应爱护房屋中的所有设备及墙面和地面,保持墙面的整洁。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收视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遇房价调整,甲方有权对房屋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在租赁期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如乙方未对房屋造成任何损坏,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内对房屋内的设备和墙面、地面造成损坏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对房屋损坏部门进行修缮,若修缮费用超出押金金额,乙方必须

硅磷晶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硅磷晶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一、技术性问题 问:地下水加热或放空气中一会儿发黄是什么原因?怎么处理? 答:地下水本身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见空气后二价铁离子氧化成三价铁离子,还有地下水中的泥沙分散造成发黄。解决方法是安装除铁设备和防腐阻垢器。 问:开水器中使用硅磷晶时,产生白色絮状沉淀物的处理 答:使用的硅磷晶浓度过高,聚合磷酸钙铁脱落过多及原来的水垢在硅磷晶作用下脱落引起的。也不排除浓缩积累部分暂时硬度成分。这时减少加药量或先清洗开水器后,再使用硅磷晶产品。 问:硅磷晶是磷系产品不影响污水排放磷标准吗? 答:① 最高使用浓度10ppm时,水中磷浓度低于污水排放标准。 ② 国家卫生部对硅磷晶评估时,已深入调查这个问题后,才发给卫生许 可批件的。 问:硅磷晶产品对人体有负作用吗? 答:①本产品经过严格的检验后,卫生部发给国家卫生许可证。 ②本产品在国外生活用水上已经使用近30年。 ③一杯咖啡中磷酸根含量等于3ppm硅磷晶处理水50-60公斤中磷酸根含 量相同。 问:硅磷晶一箱多少公斤,处理多少水? 答:硅磷晶一箱20公斤,内塑料袋、外纸箱包装。按每吨水加5-10克计算:可以处理2500-5000吨水,但具体使用中我们有硅磷晶用量与处理水量的关系表。 问:硅磷晶可以使用在铜管线上吗?为什么? 答:可以使用在铜管线上。 问:硅磷晶可以使用在蒸汽锅炉上吗?

答:直接使用不行。可以与离子交换树脂搭配使用。硅磷晶在长时间保持100℃以上时,容易转换成正磷,阻垢效果明显下降,所以蒸汽锅炉上 不能单独使用硅磷晶。 问:水的硬度很高时,可以用硅磷晶阻垢吗? 答:浓缩之后水总硬度尽量不要超过600mg/L,高于600mg/L时,应进行排污。若原水硬度高于600mg/L,则适当增加硅磷晶使用浓度。 问:硅磷晶防腐试验怎么做,应注意什么? 答:矿泉水瓶里装500ml水,放1-2粒硅磷晶,半小时后,加铁钉或铁片。 同时进行不加硅磷晶的空白试验。2-3天后,对比可以看出效果。问:硅磷晶防腐试验时,长时间放硅磷晶,浓度高,不能代表实际吧。答:实际使用时,硅磷晶浓度始终保持在3-7ppm,但试验时,配成3-7-ppm 浓度,一会儿浓度因反应而降低。所以一般试验时,稍微增加硅磷晶浓度。还有硅磷晶本身溶解很慢和试片的大小不同,因此2-3天内判断效果。 问:硅磷晶的防腐膜会不会永久或越来越厚影响供水? 答:防腐膜是微溶性的,寿命是3-7天,所以不会越来越厚,也不是永久的。所以硅磷晶浓度低时,应及时补加药品。 问:使用硅磷晶时,最长多长时间可以不补加药品。 答:家庭使用硅磷晶时,最长1年,应补加药品。大型加药器最长6个月,应补加药品。若没有及时补加药品,出现锈水和结垢现象,那么问题 就严重了。最好别超过3个月为好。 问:硅磷晶保质期是多少? 答:硅磷晶是1500℃高温下,熔融聚合而成,与普通水处理剂不同,所以不潮解的情况下,5年内不会影响使用效果。 问:为什么硅磷晶长时间放置在空气中,表面一层发白。 答:硅磷晶在空气中与氧作用逐步形成白色保护膜,防止硅磷晶的氧化。使用时,用水冲一下就变半透明。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1、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 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含已裁定终本案件),法院能否决定再次拍卖和变卖?答:为了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启动再行评拍卖、变卖程序。其中,在拍卖财产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申请的,仍以原评估报告确定价格的保留价进行拍卖、变卖,降价幅度分别依照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重新确定;在原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后申请的,应当重新评估后再依法启动再行拍卖或者变卖程序。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拍卖时间过长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为提高执行效率,重新评估应以委托第一轮拍卖时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原则,双方约定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除外。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拍卖时,原执行拍卖标的

物已经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启动之前应当先查封或者扣押。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下同)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但是,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变卖、拍卖程序的,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依据】民事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申请执行人经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上述权益得以实现前,被执行人就负有继续履行其所负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就负有以其全部财产继续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当然也包括“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故对于“经三次拍卖一次变

疑难问题解答1

一、计算题 1.图示丝杠螺母驱动系统,已知工作台的质量m =200Kg ,丝杠螺距t =5mm,丝杠长度L =0.8m,中径为d =30mm,材料密度为,齿轮齿数分别为z 1=20,z 2=45,模数m =2mm ,齿宽b =20mm 。试求折算到电机轴上的总等效惯量J 。 2.试设计一数控机床工作台用滚珠丝杠副。已知平均载荷F m =3600N ,丝杠工作长度l =1.25m ,平均转速n m =120r/min ,每天开机6h ,每年250个工作日计,要求工作10年以上。丝杠材料为CrWMn 钢,滚道硬度为58~62HRC ,丝杠传动精度要求为±0.03mm 。 二、分析题 一数控系统如图所示,试说明图中的各个部分分别属于机电一体化系统的哪一基本结构要素。 答案: 一、计算题 1.图示丝杠螺母驱动系统,已知工作台的质量m =200Kg ,丝杠螺距t =5mm,丝杠长度L =0.8m,中径为d =30mm,材料密度为33/g 108.7m K ?=ρ,齿轮齿数分别为z 1=20,z 2=45,模数m =2mm ,齿宽b =20mm 。试求折算到电机轴上的总等效惯量J e ? 解:(1)计算各传动件的转动惯量

材料密度33/g 108.7m K ?=ρ,齿轮的计算直径按分度圆直径计算,丝杠的计算直径取中径。 由 工作台折算到丝杠上的转动惯量为 (2)折算到电机轴上的转动惯量 2.试设计一数控机床工作台用滚珠丝杠副。已知平均载荷F m =3600N ,丝杠工作长度l =1.25m ,平均转速n m =120r/min ,每天开机6h ,每年250个工作日计,要求工作10年以上。丝杠材料为CrWMn 钢,滚道硬度为58~62HRC ,丝杠传动精度要求为±0.03mm 。 解: (1)求计算载荷 由题设条件,查表3.4取K F =1.2,查表3.5取K H =1.0,假设丝杠为D 级精度,查表 3.6,取K A =1.0。 则计算载荷 F c =K F K H K A F m =1.2×1.0×1.0×3600=4320 N (2)计算所要求的额定动载荷C a ′ 预期使用寿命 L h ′=6×250×10=15000h 并代入 n m =120r/min ,F C =4320N N 2056310 67.11500012043201067.13434=???=?'='h m c a L n F C (3)根据C a ′的值选择滚珠丝杠副 设选用FCI 型号系列,按照满足C a ≥C a ′的原则,并考虑各种因素,查表3.7选出合用的滚珠丝杠型号规格为FCI-5006-3,其主要参数尺寸: 328142l d md J πρ==2 54311092.33202.004.0108.7m kg J z ??=????=-π2 3432100.132 02.009.0108.7m kg J z ??=????=-π2 4431096.4328.003.0108.7m kg J s ??=????=-π2422102.12005.02002m kg t m J G ??=??? ??=??? ??=-ππ()() 4432 5221102.11096.4100.125.211092.31----?+?+?+?=+++=G s z z e J J J i J J 241058.3m kg ??=-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2018最新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用于居住。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4、乙方所租房屋为合法居住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 自负。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自至 四、租金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 本昼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第二期租金共计元,应于年 月日前结清,以后各周期租金应提前于本周期天支付,先付后住,如未付视为违约甲 方有权收回。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间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 合同保证金为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并房屋内设施无损坏后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燃气、电话、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

乙方须交清欠费。租赁期间发生的伤害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与甲方无关。 七、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使用不当,应修复原状或经济赔偿。

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常见问题解答

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常见问题?? 1.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使课堂教学手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板书逐渐为大屏幕投影所替代,尤其是在信息技术课堂上通常是黑板空空如也,请你谈一谈对这种现象的看法。 对这种现象的看法: 1)多媒体教学比传统的教学手段确实具有某些不可替代的优势,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喜爱: ①声画并茂、形象直观、丰富多彩,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②用语言、板书难以表达清楚的重难点内容用更为形象的方式展示给学 生,解决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 ③能节约教学时间 ④事先备课,便于修改 2)多媒体教学不可完全取代传统的教学手段,板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教学是一种动态的、即时的活动过程,随时都有新情况、新问题、新 的闪光点出现,这就需要教师即时、准确地在课堂活动中反映出来。 而板书正是最好的手段。 ②多媒体教学手段往往是教师课前备课的一个环节,无论教师多么精心 地准备,它也只是对课堂教学活动的预判,无法完全准确地把握整堂 的全部,因此,板书是必要的补充。 ③板书也具有多媒体无法取代的优势。如,停留时间长,便于学生记忆、 便于做笔记;更简要、更概括,能突出重点;能根据教学需要即时、 合理地改变等等。 2.信息技术教学中,采用哪几种教学评价策略?谈谈其实施过程及其注意问题。教学评价策略主要是指对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与结果作出的一系列的价值判断行为。 评价策略: (1)课前的诊断性的评价 (2)教学过程中采取表现性的评价,开展学生间的自评、互评,提倡参与性的评价。 (3)课后的教师或学生的总结性评价(如作品展示、研究性课题成果的评价) (4)长期性的评价(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长期开展电子档案袋的方式)。实施过程: 1)尽可能收集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的信息,制订评价方案。 2)科学制订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控制在10-15个,而且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被评价者能根据自己的体会能作出判断。 3)细化、精化评价指标,其产生尽可能校本化,要广泛听取本校教师和学生的意见。 4)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新版GMP疑难问题及解答16

?问题517:已对供应商进行审计,是否可以直接采用供应商报告(鉴别自己做)? 答:鉴别可以自己做,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他项目的测试。 点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的物料入厂检验放行程序应考虑对物料质量控制的有效性,结合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供应商审计效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等信患综合评定,确定不同物枓入厂检验、放行的操作程序。通常情况下,企业不应首选只进行鉴别实验。如通过评估已确定入厂只做鉴别实验,其他项目測试采用供应商报告代替,则企业最好定期(按时间或批次数)进行规定的其他项目检验,以确保投入生产的物料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附录2原料药第十六条】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他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问题518: 化学原料药合成过程中可能会有多种溶剂,用量大、品种多,但不直接参与化学反应(仅仅作为溶剂,为什么按原辅料处理),本人觉得没必要要求这么严格。

答:考虑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关原料药生产中所使用物料应按照附录 2 第四章相关规定执行化学原料药合成过程中使用的多种溶剂应按原料药的原料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点评:溶剂本身的质量也需控制以确保不会因溶剂的原因给原料药质量带来影响,例如:溶剂带来的杂质可能使产品产生现有分析方法无法检测出的未知杂质或异物。 【附录2 原料药第二十九条】生产的中间控制和取样: (一) 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特性、反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范围。前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低,越接近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制越严格。 (二)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行中间控制,并可在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的范围内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中间控制检验结果超标通常不需要进行调查。 (三)应当制定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中间产品和原料药的取样方法。(四)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取样后样品密封完好,防止所取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样品被污染。 ?问题519:原料药中间体的放行谁负责?中间体的质量控制可否定期按照标准全检,日常检測关键项目如水分、含量等?

英语疑难问题解答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fd5838758.html, 英语疑难问题解答 作者:隋晓英 来源:《广东教育·高中》2013年第04期 1. Books printed on paper are ________ (easy) shared and retold by anyone. 问题:系动词后面通常用形容词作表语,答案为什么不是easy?(学生沈维康) 解答:在做题过程中,一定要看完全句,然后再仔细分析,确定句子成分。本句的谓语 动词是are shared and retold,这是实意动词share 和retell 的被动形式。在句子中修饰实意动词作状语,应当用副词,因此,本题的答案是easily。 2. One father found _______ unique way to show his kids’ growth over the years. 问题:unique是元音字母开头的,应该用an,为什么用a?(学生张宇) 解答:首先我们判断出此空应填不定冠词,因为way是可数名词单数,表示“一种”方法,故此空填不定冠词。然后判断用a还是用an,不是看下一个单词的首字母是不是元音字母,而是看下一个单词读音的第一个音素是不是元音因素。因unique的第一个音素是[j],是辅音音素,所以答案应该是a。 3. Thinking of 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 __________ (mean) that the inventor has to be creative. 问题:句中look应是系动词,其后应当用形容词作表语,为什么答案不是meaningful?(学生廖兴顺) 解答:做题过程中,一定要看完全句,然后再仔细分析,确定句子成分。通观全句,我们可以看出thinking of 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 是句子的主语,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是介词of的宾语,would look 是宾语从句的谓语动词之一,而不是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系动词look 的表语是how。由此,我们判断出:此空应为谓语动 词,结合宾语从句中谓语动词has为一般现在时,并且动名词做主语,谓语动词应为第三人称单数,因此,答案为means。 4. We’ll find there are so many people who were born__________ (able) but they are confident in life while we even complain about some chores. 问题:who were born,句子成分完整,应用副词来修饰,答案为什么是disabled?(学生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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