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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依据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项目

一、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处罚事项

三、行政确认事项

四、行政强制事项

第三部分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

二、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

第四部分行政执法监督

一、内部监督

二、外部监督

三、司法监督

第五部分行政执法考评

一、考评内容

二、考评方式

三、考评结果运用

第六部分执法过错追究

第七部分相关制度

一、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公示及意见采信办法

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听证办法

三、城乡规划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前言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建设部是全国最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门,从2001年起,先后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建设部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国建设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对部分省市的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决定分行业编印行政执法责任制模式文本。本文本即为受建设部委托,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印的城乡规划行业模式文本。

本文本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分解行政执法任务,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保证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执法单位、落实到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本着解决城乡规划管理中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等问题的目的,认真梳理执法项目,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责任及其追究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在城乡规划行业得到落实。

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人大,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大,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大,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人大,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六、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71号,1995年1月25日起施行);

七、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八、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全国人大,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

十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十三、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36号,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十四、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五、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3号,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十六、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55号,1996年9月22日起施行);

十七、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十八、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十九、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十、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一、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十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2001年11月20日起施行);

二十四、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十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六、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项目

一、行政许可事项(9项)

(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2)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

(3)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

《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部《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四条“开发区的立项和选址工作必须有开发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开发区报请批准时,应当附有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5)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6)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7)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9)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0)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3)现势地形图(标明选址位臵示意);

(4)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

(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

(6)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

(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3、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证件。

4、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

(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含管线)。

(3)职能处室初审

全面审查多项规划要求,复核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查核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核查建设项目选址附近有无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蓝线、河港岸线、高压输电线走廊、绿地控制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机场、收发电讯地区净空要求、水源保护区、文物或历史建筑保护单位及地下管线等规划控制要求,如有,应在红线图上正确划出控制线。

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4)集体会审

由分管局长组织职能处室及相关人员对现场调研情况、初审意见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会审。

(5)上报审批

申请人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处室核查并报请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定。(需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待局长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前公示。

(6)组织听证

审查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是否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直接涉及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必要时可发布公告。

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7)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若是经过听证程序,则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在红线图上按审核结论划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范围和有关控制线,明确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地址、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作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

(8)公示

将需要公示的项目在相应场所进行批后公示。

(9)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

5、过错责任标准

具体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具体工作人员有过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资料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亳府法领…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各科室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应本着尚学守法、严守规矩、务实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理念和省局2016年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坚定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实施监管“四化”中同步的监管规范化,明晰工作程序,编制规范化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都能依规矩按程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1

(二)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在明确各科室职责(直属单位)的基础上,以界定的岗位责任制为载体,将执法职责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依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按科室的职能建立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明确建立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界定法定执法职能,确定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行政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行政执法依据充分、责任落实、程序规范、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制度完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健全其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内容,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二)明确执法主体。各科室要根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把其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分解到执法岗位。要科学分配执法职权,坚持科学合理、理顺关系、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要以事定岗,以法定职。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56696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勘察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建设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五)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六)资金来源: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源,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一)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二)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三)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四)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数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二)收费保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勘察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计取费用; (1)预算包干; (2)中标价加签证; (3)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4)国家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收费项目的,由发包人、勘察人自行议定。 2.本工程勘察费:为元(大写) 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天内,发包人应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一)发包人责任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全新举措。当前,各级政府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评 议考核机制,为该项制度的落实做准备。但是,执法责任制要长久的得到贯彻落实,必须有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有对面临的难点问题的清醒了解。本文意对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义和具体操作问题加以分析,希望对推行工作有所帮助。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现了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有机统一。笔者认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又进一步作出了规定,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因此从某种层面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举措。同

时,从2006年起,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也已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目标进行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一项急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加大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以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程序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总结经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发展,是一种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新体制。多年来,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和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不很熟悉,制作的执法文书不很规范,从而损害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执法中存在过错的人员,执法单位内部也缺乏强有力的追究机制,客观上造成了权多责少或有权无责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一)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 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

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伊犁州环境保护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 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 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

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1、从2003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从2005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 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GF-2017-0201)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 标准和规范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运输 1.11知识产权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2.2 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人员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2.6 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2 项目经理 3.3 承包人人员 3.4 承包人现场查勘 3.5 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 履约担保 3.8 联合体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2监理人员 4.3监理人的指示 4.4 商定或确定 5. 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2质量保证措施 5.3 隐蔽工程检查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5 质量争议检测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2 职业健康 6.3 环境保护 7. 工期和进度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 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 一.价格行政监管(五项) (一)监管内容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2)《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变更; (3)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项目备案; (4)价格监测; (5)价格监督检查。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3)《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4)《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关于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 (7)《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三)责任部门及职权 价格管理科负责监管内容中(1)、(2)、(3)项内容 价格检查所负责监管内容中(4)、(5)项内容,负责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价格违法行为实施

调查和取证。 (四)执法岗位 局长、分管副局长、价格管理科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执法岗位职权分解: 局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 价格管理科科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资料的初审、对受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证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 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对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数据,汇兑检查结果。 (六)工作流程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1)年审范围 对行管管辖权范围内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的社会团体;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部门和单位。 (2)年审方法 对范围所规定的收费单位实施年度收费验审(年审)。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示范文本)范本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

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297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Model tex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 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第四条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月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住建部2016版)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住建部2016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 工程条件,可以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 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 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上述条款安 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 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 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 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 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 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岩土工程设计也可使用《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XXX人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的要求,结合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立法为源头、普法为基础、执法为表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立人社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效能,推进人社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目标。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六条基本行为准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明确人社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执法职权、执法目标要求、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同时,

行政执法必须与立法、普法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进立法源头工作,加强行政机关的普法教育和对人社部门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的知法守法氛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局办公室、阿荣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阿荣旗就业服务局、阿荣旗人才中心、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阿荣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阿荣旗就业训练中心 (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六五”普法教育和人社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提高人社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结合执法部门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分解年度执法目标和考评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人社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xx年xx月xx

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00定额:SGD1-2000至SGD7-2000,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xx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GF-2000-0203 2000年 3月 1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 颁布) [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 日开工,_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_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 、“中标价加签证” 、“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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