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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940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940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940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2题,单选)

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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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1节>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与真诚公司恶意磋商,且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A项错误,B 项正确。《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

2.甲有三匹马,第一匹出租给乙(租期至2012年9月1日),第二匹借给丙,第三匹自己使用。2009年7月1日,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这三匹马出卖给乙,约定由乙在丙的借用期届满后直接请求丙返还第二匹马,同时还约定甲借用第三匹马半年。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

A、乙于2009年7月1日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

B、甲、乙间对第一匹马的租赁合同于2009年7月1日消灭

C、第二匹马的交付采用的是简易交付

D、乙于2009年7月1日取得第三匹马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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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的公示

【答案】:C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乙出卖第一匹马的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完成了第一匹马的简易交付,乙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②乙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后,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发生混同,由于该租赁合同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则不同),甲、乙之间对第一匹马的租赁合同消灭,B选项正确,不当选。

③对于第二匹马,甲根据《物权法》第26条,将自己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受人乙,以代现实交付,甲、乙对第二匹马采用的是指示交付,而不是简易交付,故C选项错误,当选。

④对于第三匹马,甲、

3.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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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2节>合同的内容

【答案】:A

【解析】:

①《民法总则》未就个人合伙作出规定。《民法通则》第35条第二款:“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3万元是甲、乙合伙经营负担的债务,甲、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合同法》第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这是关于合4.张某于2017年2月10日将自己的小提琴出售给李某,但二人约定,由张某继续使用该小提琴直至张某参加完将于2017年3月1日举行的某国际大赛。2017年3月1日晚,张某在大赛结束后电话通知李某,要求李某到张某的住所取走该小提琴。但在李某到达前,该小提琴就因张某的住宅发生大火而被烧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张某不能履行该合同项下交付小提琴的义务

B、小提琴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因为小提琴尚未实际交付

C、小提琴的损失应由李某承担,因为小提琴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李某

D、张某和李某都不应承担小提琴的损失,因为小提琴是因意外事件而损毁的

【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的变动的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占有改定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担问题。本题中,张某与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买卖小提琴,该合同是有效的,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动产的,动产所有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移。故本题中小提琴的所有权在2017年2月10日就从张某处转移到了李某处。又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此处的交付是与物的所有权转移同意。故C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5.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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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0章>第2节>动产质权

【答案】:C

【解析】:

①《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据此,设立动产质权的,质权自质物交付时设立。没有交付的,质权不能设立,但不因此影响质押合同的生效(区分原则)。

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设立质权的交付方式,只能采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质权的,不发生质权设立的效果。

③本题考查的是采用指示交付的方式设立质权。指示交付规定在《物权法》第26条。《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

6.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其学生小张。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小张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小张的遗赠。小张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套毛笔和砚台?( )

A、不能,因为小张没有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已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B、不能,小张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架钢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C、能,因为小张直到甲死亡后2年才知道甲的遗赠

D、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知识点】:第25章>第2节>继承权的保护

【答案】:C

【解析】:

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生前立有遗嘱,将钢琴送与乙,乙为受遗赠人,但乙在甲死后2年后才知道甲的遗嘱,知道时乙未超过2个月表示接受遗赠,其有权接受遗赠,故C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在于,其时间界定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而不是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故该选项与法律规定不一致。B选项的错误在于,受遗赠权为形成权,只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该权利就产生,受遗赠权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D选项的

7.甲委托乙安装公司为其安装空调,安装过程中甲放在书房抽屉的现金被乙公司员工钱某盗走,地板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员工钱某未采取保护措施致使部分地板产生严重擦痕,员工方某在安装空调外挂机时不慎掉下金属板手将楼下孙某养的一盆名贵花卉砸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安装公司对甲失窃、地板受损以及孙某花卉毁损均构成违约责任

B、花卉毁损属于方某的个人责任,乙安装公司无需对此承担责任

C、钱某为乙安装公司的员工,因职务行为之便利而行偷盗,应由乙安装公司承担责任

D、乙安装公司不承担甲失窃的责任,因为钱某的偷盗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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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9章>第1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违约责任和特殊侵权问题。甲与乙安装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公司应对雇员的职务行为负责,所以对于履行中的违约行为。乙安装公司应当负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公司员工只有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才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本题中,方某安装空调外挂机属于职务范围内的行为,由乙安装公司承担责任。钱某偷盗的行为已经超出其职务范围,应由其本人承担侵权责任。故A选项、B选项、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8.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4题,单选)

A、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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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章>第7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饲养动物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张某有过错,所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权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D项正确。ABC项认为须承担全部责任,当然错误。

9.甲和乙二人因合伙经营不善共同欠丙10万元,乙对丙表示无力一次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丙同意,对此,甲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B、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D、甲在得知此事时,其对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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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6章>第1节>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答案】:C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甲、乙对丙负连带债务,乙同意履行债务不仅引起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C选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10.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2题,单选)

A、应承担违约责任

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

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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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损害赔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市场价是9万元,故C项正确,BD项错误。因姚某与唐某并未成立合同关系,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故A项错误。

11.甲、乙二人按照3:7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8题,单选)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

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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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8章>第6节>按份共有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1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甲、乙二人对戊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戊要免除甲的责任,则在免除范围内乙也相应地免责,故A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甲与乙共有的汽车办理抵押,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抵押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戊为一般债权,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02条的

12.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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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7章>第3节>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答案】:C

【解析】:

①甲的遗嘱不存在无效事由,遗赠也是可以附义务的。故A选项错误。

②《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选项错误。

③《继承法》第24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妥善保管”的意思就是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若遗产因意外事件毁损、灭失,遗产的保管人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此外

13.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至丙重伤。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

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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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0章>第4节>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本题中,甲、乙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且甲、乙每一个人的行为单独均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累积因果关系,虽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也不构成其他共同侵权,甲、乙亦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A选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14.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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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章>第2节>保证

【答案】:B

本题涉及人保与物保并存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本题中,乙的债权既有房屋和汽车的抵押担保,又有音响设备的质押担保,同时还有丙的保证担保。《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本案中汽车毁损获赔3万元,就该抵押权,乙可就该3万元赔偿金优先受偿。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

15.金牛山一带有陨石坠落,当地村民寻获后卖给闻讯而来的收藏者,获利颇丰。潘某路过村民肖某家菜地时拾得一小块陨石,肖某知道后向潘某索要遭拒绝。关于该陨石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A、陨石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B、潘某拾得陨石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

C、潘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D、肖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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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8章>第5节>先占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先占制度。

先占在我国现行《物权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均认可该理论。根据通说,先占应符合如下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无主物;(2)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3)先占人基于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符合先占要件的,先占人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天外陨石属于无主物,且属于动产,应由先占人潘某取得其所有权,故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本题可能引起争议的是,陨石落入肖某家菜地,肖某是否属于先占人?陨石是否应归国家所有?

首先,陨石落入肖某甲菜地,此时肖某尚未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该陨石,故

16.甲建筑公司以一辆价值120万元的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乙自然人借款80万元,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又以该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欠丁公司20万元贷款,将该挖掘机质押给丁公司。丁公司使用挖掘机的过程中,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到戊修理厂修理,因欠戊5万元修理费,该挖掘机被戊留置。关于乙、丙、丁、戊对该挖掘机享有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乙丙丁戊

B、丙丁戊乙

C、丁戊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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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的公示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抵押权顺位,不管成立先后,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因此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188条,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抵押权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丙的抵押权已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因此丙优于丁,丁优于乙。《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戊的留置权最优先,排在第一位。

1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题,单选)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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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效力瑕疵——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

《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存在明显的欺诈,是可撤销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故本题中,AC选项错误。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权人只要没有行使撤销权,则合同就应当按照原来的内容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的,则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故B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18.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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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8章>第5节>善意取得

【答案】:D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要件有五:(a)动产适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盗脏、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b)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为善意;(d)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发生善意取得);(e)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

②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构成要件参照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有一点不同,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少一个构成要件,不要求受

19.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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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章>第8节>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C

【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C选项。

②须注意:《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范意旨在于:为了加重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的责任心,善尽防范物件致人损害的义务,即使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第三人不作为被告对外承担责任。受害人只能以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为被告起诉。具体到本

20.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12题,单选)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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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章>第1节>债务承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债务承担、债权人的代位权。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将债权让与丁并通知了乙,此时该债权让与已经对乙生效,丁成为乙的债权人,故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丙作为乙的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未经乙同意,因而该债务承担没有生效,丙仍然是乙的债务人,而戊还没有成为乙的债务人,也就没有成为丁的次债务人,因而戊公司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故B

21.小王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作价4000元出售小李,后小王告诉小李4000元的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其朋友张某。但在交货前一天,甲的手机被盗。则小李:( )

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B、得对小王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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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8章>第2节>合同解除的效力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解除以及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问题。本题中,小王与小李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小王负有将手机交付给小李的义务,但在交付前该手机被盗,已经形成履行不能,小李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可以向小王主张合同解除权。由于合同可以解除,则债务人小李可向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张某主张合同已消灭的抗辩权,故本题答案为A。

22.甲、乙就一幅古董字画的归属发生了争议。甲称字画属甲所有,因为乙称认识字画鉴定的专家,故交给乙委托代为找专家鉴定。甲现在要求乙返还。乙称该字画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字画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交给乙之前一直合法占有该字画,乙则拒绝提供从甲处合法取得字画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B、应当认定甲对字画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D、应推定乙对字画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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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章>第2节>占有的保护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问题。占有状态的推定属于证明规则。占有人就其主张的占有事实不需要举证,法律推定其主张成立。由否定其主张的相对人承担证明责任。乙为现实占有人,无须证明自己的占有状态,但是甲已经举证证明在交给乙之前为合法占有人,则乙的占有状态被推翻。所以,B项正确,AC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3.甲与乙结婚多年,甲的母亲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但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乙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已知甲、乙均无未还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但不能请求乙损害赔偿

C、若甲与乙当年结婚系乙胁迫所致,则甲、乙之间的婚姻无效

D、若甲想分割共同财产,只能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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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4章>第3节>夫妻财产关系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甲母系甲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

24.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20题,单选)

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

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

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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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4)不违背他人的意思。其中,是否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是单看管理人的主观想法,只要社会中正常人认为此行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即可认定有为他人管理之意思。本题中救火的行为,显然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故A项错误。本题中,乙是所有人,丙是使用人,均是管

2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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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①物权的原始取得,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主要包括:(a)添附(加工、附合、混合);(b)先占;(c)善意取得;(d)收取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e)合法建造房屋;

(f)生产;(g)没收、征收。

②物权的继受取得,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分两类:(a)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就他人的物权依原状而取得。如:通过买卖或赠与受让物权;通过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物权。(b)创设的继受取得,指在他人的物上设立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如:在土地所有权上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

26.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3题,单选)

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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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清偿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债的消灭——清偿。

《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2006年的债务已经到期,因此,应当优先抵充,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27.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10题,单选)

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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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好意施惠。

好意施惠是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者承诺。好意施惠是一种类似于法律行为但又不属于法律行为的行为,因为当事人在约定时没有受法律拘束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意思,所以该约定没有法律效果。甲邀请乙吃饭,乙答应赴约的行为系属好意施惠,不产生合同关系,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故A项正确,B、D项错误。甲因炒菜被油烫伤的事实不能产生侵权责任关系,乙对此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故C项错误。

28.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3题,单选)

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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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无名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因双方并没有约定乙公司完成研发后直接交付研发设备,故不属于承揽合同。同时,双方只是约定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再订立买卖合同,而没有直接约

29.甲将一幅名画赠送给某展览馆,并约定该画只能用作展览,不得转让。但是该展览馆在接受该画的赠与后,又将该画馈赠给了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B、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经取得画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的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D、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画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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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2节>民法上物权的种类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案展览馆接受赠与后。已经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所有权中饱含处分的权能。虽然甲的赠与中附了不能转让的条件,但是该条件只有债权性质,不能产生物权效力上的限制,对物权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作出设定。因此,展览馆将画馈赠给乙,是所有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乙取得了画的所有权。本题应选择D选项。

30.下列甲的哪种行为属于意思表示?

A、乙向甲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甲作出拒绝该要约的表示

B、甲向乙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乙作出承诺。但由于客观原因该承诺延迟到达甲,甲向乙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

C、乙赠与甲一台电脑,甲向乙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D、甲为古稀老人,常被儿子虐待,后乙得知甲有笔财产后对甲照顾有加,甲表示宽恕乙以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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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2节>意思表示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意思表示与准法律行为的区别。A项中甲的行为是意思通知;B项中甲的行为是事实通知;D项中甲的行为是感情通知,这些都属于准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依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故都不是意思表示。

31.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24题。单选)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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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7章>第4节>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归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故A项正确,BCD 项错误。

32.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人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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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章>第1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B

【解析】:

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

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D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33.某村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100000元、150000元、170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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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8章>第6节>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认定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对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约定不明的,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例中甲、乙、丙虽系兄弟三人,但各自出资,表明其分家另过,不具有家庭关系,故应推定为按份共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34.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约定由陈某长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B、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C、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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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5节>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无效法律行为的理解。本题中,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假酒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本题应选D。

35.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起。甲于是向乙借款200万元经商。此后,甲按市价花费20万元从丙车行购买汽车一辆,

花费10万元收养了孤儿丁,向希望工程捐赠20万元。现甲向乙借款期限已到,因甲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对此,关于债权人乙的债权人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有权撤销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

B、乙有权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

C、乙有权撤销甲收养丁的行为

D、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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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章>第1节>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D

【解析】:

①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本题中,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故乙不享有撤销权。故A选项错误。

②甲与丙的汽车买卖合同价格合理,因此债权人乙不享有撤销权。故B选项错误。

③债权人撤销权只能撤销财产行为,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债权人无权撤销。故C选项错误。

④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二:(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b)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故D 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

36.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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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D

【解析】:

①《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甲和学校的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且完成了毕业纪念册的交付,学校已经取得了毕业纪念册的所有权。

②学校虽为纪念册的所有权人,但甲与学校有一个郑重其事的约定,约定学校无权转让该毕业纪念册。即学校对毕业纪念册的所有权中无转让权能。这一约定的效力如何呢?这是物权

法定原则解决的问题。

③《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据此,什么权利是物权,只有法律有资格作出规定,称为类型强制;物权具有什

37.甲提前1013通过汽车站售票厅购买长途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车站提出购票属于要约,车站根据合同自由可以拒绝承诺

B、甲购得车票以后,甲与运输公司的合同成立且生效

C、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合同解除行为

D、甲的退票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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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2章>第1节>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客运合同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对于公共承运人而言,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适用要约自由和承诺自由之原则。甲购得车票以后,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生效效力。生效效力以检票或登上交通运输工具为标志。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缔约过失行为。合同解除是针对生效的合同而言的,没有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因此甲的退票行为也不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38.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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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D

【解析】:

①《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②本题中,甲、乙的赠与合同附解除条件。即约定受赠人乙将藏书转让给第三人为赠与合同的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赠与合同失效。解除条件成就之前,赠与合同有效。

③《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

39.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4题,单选)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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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3节>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债务承担。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先支付价款,乙公司后交付电梯,现甲公司未支付价款,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电梯,乙公司可以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故A项错误。甲乙丙三方合意,由丙承担付款义务,属于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丙公司仅为甲公司债务的承担者,并不享有该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交付自

40.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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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4章>第3节>夫妻财产关系

【答案】:D

【解析】:

①《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②《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三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夫妻离婚为前提条件,不起诉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就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本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及答案2161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法考《经济法》复习题集(第5143篇)

2019年国家法考《经济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这种药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提取溶液样品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 B、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药品,而不能赔偿损失 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D、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D 【解析】: 配方当属于商业秘密,甲厂技术人员采用不正当手段窃取乙厂的商业秘密,且甲厂明知该种情形。故该情形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 2.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8题,单选) 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垄断行为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库(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填空题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公务员法》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5、《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8、《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9、《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10、《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判断题(如果认为该说法正确,请在题后划“√”,否则划“×”) 1. 《公务员法》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2. 《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3.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X 4.《公务员法》规定,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5.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X 6.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8.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9.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10.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X 11.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doc 15页)

...../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1台精密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修理的该设备 B.甲乙双方 C.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依附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的效力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警告 B.管制 C.罚款 D.吊销执照 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5、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发行股票 6、法的形式和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下面对法的形式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7、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8、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9、甲、乙两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诉讼。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契约。此时,法院应该()。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继续审理 C.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与仲裁委员会磋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11、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发生房屋权属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复习题 参考

经济法复习题参考

1.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戊拟以劳务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请回答以下各题。 2.(1) 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请说明理由? (2) 公司成立后,庚打算加入并拟出资l0万元想成为新股东,是否可以? (3 ) 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些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对该公司股东甲的出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答:(1)不可以,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法的独特之处,其它企业类型一般均不能采用。 (2)可以,但须必须经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根据法条第39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3 )甲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已征得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2.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贷款达400万元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答案:戊不能以劳务出资。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形式。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案:符合。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解析: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因此,该饮料公司的组织金钩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乙转让股份是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法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解析:破产程序是指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根据《破产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B 公司除采取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3.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做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计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谋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于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答: 1.有效。因甲公司为抵押行为时,抵押物并未转移,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根据《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该法第34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本题中,甲公司虽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因其未依法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故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有效。 2.有效。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8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19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可见,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乙公司的成立有效。 投资。 3. 不能。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根据《公司法》第34条、35条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虽然书面表示同意,但未经依法办理转让出资手续的无效,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4. 不能。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有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根据《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又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甲公司无权要求其退还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 5. 不应承担。公司成立后,股东之投资协议不能对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直接分担公司亏损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 答案:错误 2、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就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她待遇的依据。 答案:正确 3、公务员职务实行选聘制与委任制。 答案:错误 4、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平时考核的方式。 答案:错误 5、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答案:错误 6、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答案:正确 7、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答案:正确 8、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答案:正确 9、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答案:正确 10、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答案:错误 1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与科学化水平。

答案:错误 12、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与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答案:正确 13、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用其她测评办法。 答案:错误 14、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答案:正确 15、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职务。 答案:错误 16、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与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答案:正确 17、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答案:正确 18、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答案:错误 19、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答案:正确 20、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与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案:错误 21、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可以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答案:错误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经济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和()。 2、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投资人以()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责任。 4、《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和()。 5、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内部监督机构是()。 6、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两个阶段。 7、行为人()、()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承担责任。 8、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9、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和()。 10、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和()。 11、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阻止其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之前到达要约人。 12、经济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和()。

1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作为个人出资。出资形式,除了货币,也可以是()、()、()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14、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三部分组成:()、()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15、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其他合伙人。 16、有限合伙企业由()以上()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17、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人以上()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8、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对原合同的()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以及其它一切涉及合同的变化。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变更,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19、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两类。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和()。 20、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是()、()和()。 21、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和()。 22、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和()三种垄断行为 二、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附答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附答案 《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部分 一、的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的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的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二、的选择题 1.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必然要求是(A)。 A.民主法制 B.无产阶级专政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制度 2.发展民主政治,健全(C)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前途。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福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行政管理本科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教学点学生学号 本试卷共有六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选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分)每小题所列备选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未选、 多选或错选均无分。 1、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物是()。 A 特定物 B 主物 C 从物 D 限制流通物 2、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内履行债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4个月 3、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副经理,由()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任免 C、董事会任免 D、董事长任免 4、经济管理机关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发展的权利是()。 A 组织权 B 计划权 C 监督权 D 调节权 5、一般国内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6、关于广告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任何广告均应接受审查 B 广告审查采取自愿审查原则 C 广告审查可在发布前或发布后进行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必须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8、我国于()决定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A 1987年2月12日 B 1986年12月2日 C 1987年12月2日 D 1986年2月 12日 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C)的罚款。 A 1000元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 2000元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0、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 送达当事人 B 公布 C 法院确认 D 作出

经济法期末复习试题与答案

期末复习1答案 一、单选题 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 A、经济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 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 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 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B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 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 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 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C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5、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 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在乙农场违约 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D )。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 场承担侵权责任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 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子公司与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产生的责任分别由母公司和总公 司承担 D、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甲、乙、丙分别按50%、40%、10%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普通合 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5万元,现 债权人丁要求偿还10万元,依照法律,此10万元债务应( C )。 A、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分担偿还 C、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 D、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 A )。 A、违约责任 B、填补责任、赔偿责任D、连带责任 9、某甲借用某乙录音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录音机质量很好,爱不释手,遂 于某月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录音机。因甲只是位14岁的中学生,身上无钱,双

《公务员法》解读答案

1 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品位分类和()分类。 [ 单选题:3 分] A 职位 B 学历 C 能力 D 性格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2 我国实行公务员()分类制度。 [ 单选题:3 分] A 品位 B 职位 C 学历 D 能力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错误 3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上级 B 下级 C 同级 D 地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正确 4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单选题:3 分] A 特殊 B 分类 C 统一 D 强制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错误 5 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单选题:3 分] A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C 被开除公职的 D 以上选项都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6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共18章,()条。 [ 单选题:3 分] A 107 B 109 C 111 D 113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7 公务员管理的竞争原则是指公务员()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 单选题:3 分] A 录用 B 报名 C 笔试 D 面试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 8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中央 B 地方 C 上级 D 同级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9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单选题:3 分] A 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B 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C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D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错误 10

最新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称为 参考答案:不可抗力 2.根据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决定自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送达 3.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监事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 参考答案:三 4.公司章程必须采取形式 参考答案:书面 5.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营利 6.在设立外资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参考答案:3 7.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8.在合营企业中,是最高权利机构 参考答案:董事会 9.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参考答案:25% 10.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11.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主要区别在于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合伙 参考答案:期限

12.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职,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性质为公司的代理人 参考答案:经理 13.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都隶属于法律制度中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 14.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数同意 参考答案:过半 15.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 参考答案:预期违约 16.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参考答案:内容 17.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答案:无效 18.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1、5 19.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 参考答案:委托代理 20.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 参考答案:法人 21.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表现在____、____和三个方面。 答案: 22.国家鼓励携带金银____,限制金限____。 23.订立经济合同,包括__和__两个阶段。 24.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____和____。25.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__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__论处。 26.我国的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作企业和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单项选择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分值:每一小题1分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1、经济法这一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在其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D)(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 A、普鲁东 B、德萨米 C、凯恩斯 D、摩莱里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经济关系 B、特定的经济关系 C、法律关系 D、特定关系 3、市场管理关系应该由(C )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公司法 4、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包括(C)(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特征对象) A.税法 B.政府采购法 C.产品质量法 D.财政法 5、有关投资、金融以及税收的法律规定,体现了经济法对(C)的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社会经济调控关系的调整 第二章经济法的地位

6、经济法的地位是经济法在(A )中的地位(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法的体系 B、法的结构 C、法的概念 D、法的功能 7、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在于经济法有自己(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特定的调整程序 B.特定的调整对象 C.特定的发展历程 D.特定的法律渊源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8、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A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资格B、行为C、权利D、利益 9、.经济法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属于经济法主体的(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经济权利 B.经济义务 C.经济职权 D.经营管理权 10、以下可以作为经济法律事件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公司的设立 B、税务征收 C、确定利率 D、突发洪水 11、以下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国家检察机关 B、学校 C、厂长 D、学生会 12、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参加者是(B )(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3、以下不是民法主体而不是经济法主体的是(C )(难易:复杂;知识点:同上)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4、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A )(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最新公务员法考试试题练习题

公务员法考试复习资料(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 年 ( A ) 通过。 A.4 月27 日 B.5 月26 日 C.4 月28 日 D.1 月3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 C ) 起施行。 A.2005 年4 月27 日 B.2005 年7 月1 日 C.2006 年1 月1 日 D.2006 年7月1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共( C )。 A.十七章一百零八条 B.十七章一百零七条C.十八章一百零七条 D.十八章一百零八条 4.公务员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B )项。 A.七项 B.八项 C.九项 D.十项 5.公务员的录用最低年龄是( A )岁。 A.年满十八周岁 B.年满二十周岁 C.三十周岁以下 D.三十五周岁以下 6.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职务范围不包括( D )。 A.科员 B.副主任科员 C.主任科员 D.副调研员 7.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的培训是( D )。 A.更新知识培训 B.提高工作能力培训C.专门业务培训 D.专业技术培训 8.机关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 D )。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专门业务培训 9.机关要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 B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分类培训 10.机关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 D )、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更新知识 11.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共( D )项。 A.九项 B.十二项 C.十五项 D.十六项 12.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共( C )项。 A.七项 B.八项 C.九项 D.十项 13.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B )。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调任培训 D.专业培训 14.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 C )。 A.资格条件培训 B.更新知识培训 C.初任培训 D.岗前培训 15.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第( B )规定的培训要求予以确定。 A.六十条 B.六十一条 C.六十二条 D.六十三条 16、下列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一位(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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