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廉政勤政材料

廉政勤政材料

爱岗敬业 廉洁奉献



——大溪工商所潘桔华同志廉政勤政事迹



潘桔华,男,30岁,大溪工商所工商干部,中共党员,1976年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0余年来,他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岗敬业,忠诚无私,心系百姓,淡泊名利,甘守清贫,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用敬业和奉献诠释了一名工商干部的人生追求,树立起工商“经济卫士”的优良形象。



一、 爱岗敬业,勤于学习



潘桔华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保持对政治的高度敏感性,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他的话说就是:“做人要有远大的理想,要有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而前人的思想精华可以时刻提醒我们摆正目标,不断前行。”

对社会要有责任感,有所贡献,工作是个载体。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多干工作,干好工作已成为他对社会、对自己的忠实承诺。去年“云娜”台风来袭时,潘桔华家里的一面近10平方的大窗户被风给挤破了,风雨径往屋里钻,怀孕的妻子打电话说一个人在家顶不住,希望他能回去,但他始终坚持在所里抗台,到各市场去巡查,只是嘱咐家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为此,他时常觉得很对不起妻子。而对工作的执着使他不顾重感冒在通宵的地条钢案件查处后放弃第二天是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坚持乘势追击,继续展开调查,一直忙到天黑才回家。一下子放松下来的他发觉自己体力透支,终于熬不住了,才去医院打点滴。对于这些妻子已经习以为常了,偶尔谈起,他也只是说“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正因为深爱这个岗位,他觉得责任感还要有扎实的知识和能力作为支撑,才能不愧嘱托。因此自加入工商队伍以来,他放弃年轻人的所谓时尚娱乐,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将破解工作中碰到的一个个难题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为了不断充实提高自己,他报考了中国地质大学法学专业的进修,注重从最新的理论成果中汲取营养,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勤学善思,刻苦钻研使他获得市局和台州市局法律和计算机知识竞赛第一名,去年他所办理的某案件被市局评为年度精品案,并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 严格执法 务实进取



“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履行的是对公众的责任;作为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是个基本的职责,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10余年来潘桔华同志是这么做的,从没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每一次执法检查,他都积极主动,

带领队里同志深入企业,不畏权势,以身作则,严格履行执法检查程序,挡住说情风,撕破关系网,坚持秉公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基层检查,常有不法者使用暴力威胁逼迫,拒绝合作,甚至集合邻里乡亲联合抗拒。在一次对无照且经营白肉的屠商的查处中,多次说理不通后,潘桔华便带领人员依法予以查扣,这时,该屠商凶相毕露,操起猪肉刀就向潘桔华砍来,幸得发现及时,一场血腥得以幸免。事后,有人笑问“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你还敢不敢硬碰硬?”但潘桔华始终相信邪不压正。正是靠着这种铮铮铁骨、不畏强暴、敢于碰硬的精神,无照经营整治收到了治理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严格要求,务实进取的精神使他在办理的近200件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处罚不当,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注重吸取实践经验,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合理性、适用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三、 严于律己 勤政廉洁



身处执法第一线,最容易成为糖衣炮弹侵蚀的目标,往往是案子一上手,说情送礼者便接踵而至。但潘桔华同志严于律己,甘苦清贫,廉洁奉公,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全心全意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无论担任注册窗口注册员、巡查队员,还是现在的巡查队长,他都认真负责,秉公处事,兢兢业业干好工作,不为利所动,严格依法行政。有一次,一位案件处罚当事人趁无他人悄悄地塞给他一个满装钞票的信封,潘桔华同志当场予以拒绝,并厉声斥责对方,他说“不该是我的财我不取!”。多次的送礼无门,有人便琢磨出各种方式来“套近乎”。一件商标侵权大案刚被查处,案件处罚当事人便私底下“热情”邀请他去某娱乐场所“潇洒一下”,并口口声声称“不管案件处罚结果如何,只为交个朋友!”,潘桔华同志严词拒绝:“我是共产党员,不要和我来这一套!”。案件当事人见他如此“固执”,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不管别人怎么做,怎么想,怎么说,人还是要洁身自好。做什么事都要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天地良心,问心无愧。”这是潘桔华同志经常告诫自己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也正是这样,同事和群众对他也是无不夸赞有加。



两袖清风为人民--景泰消防大队勤政廉政事迹
--------------------------------------------------------------------------------

景泰消防大队 张耀宇

近年来,景泰大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勤政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

政氛围,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坚持把工作往实里干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谋发展、一心一意为人民,为切实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增强人们抵御火灾的能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大队先后被景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景泰县委员会命名为县级“青年文明号”,原大队长马晓东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先进个人”,获得感动甘肃“陇原娇子”提名奖和感动白银“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一、 狠抓思想教育明辨是非,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为切实抓好大队勤政廉政建设,大队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勤政教育和廉政谈心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学习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篇、到看守所实地参观等形式,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教育入心入脑,切实提高了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制止不廉洁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和表率。

二、树牢“为政要守规”的观念,打造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就是“规矩”,就是制度,就是标准。一直以来,大队领导注重以自身的廉洁来引导大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严于律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领导责任及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了“为政要守规”的观念,从小事小节上防微杜渐,经常用反腐典型警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种诱惑。坚持从“三个谨防”抓起,营造人人争当廉洁自律带头人的氛围。一是谨防“小意思”。大队领导经常教育消防行政监督执法干部:“小意思”连着大道理,“小意思”往往会引出大问题,廉洁自律要从拒收一条烟、一瓶酒做起。并结合总队、支队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建立健全了礼品礼金拒收和上交登记制度,扎实开展纪检日教育活动和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活动,召开警民恳谈会了解掌握干部遵纪守法情况,时刻督促干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四个严禁”;二是谨防“小场合”,平时朋友相聚是人之常情、实属正常,但大队领导严格把握小场合的分

寸,明确规定大队干部一律不得单独接受地方企业晚宴、聚餐邀请,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大队领导同意,大队领导因工作需要外出就餐时,原则上一同前往,并在春节、中秋节等廉政建设的敏感期,主动提醒告诫,从点滴之处强化干部廉政意识。三是谨防“小圈子”,小圈子容易影响团结、不利和谐促上。大队消防行政监督执法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特别是掌握着消防审核、验收等权利。手中有了这些权力就容易成为那些居心不良者用金钱、物质、美色等腐蚀拉拢的对象。为此大队利用各种场合和时机,教育他们交友要谨慎,多交“诤友”,不交“谄友”。要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把好关口,守住底线。大队坚持每周早会讲评干部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及时弘扬正气,清点“苗头”。同时,对执法权力和干部八小时外管理采取阳光作业。

多年来,大队在地方部门组织开展的行业行风等群众性评议活动中一直处于“满意”位置,在监督执法和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因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被曝光批评的事件。2006年被共青团景泰县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尤其是大队参加王庄“4 24”事件和多起液化气槽车相撞等抢险救援活动的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成为一支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执法队伍。

三 创新工作思路,躬身践行勤政为民的优良传统。

近年来,大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了“大队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工作思路。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积极深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了解全县消防工作现状,创新思路,不断扩展消防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加大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积极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68起。大队还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宣传工作重点。经多方协调,依托景泰县城主干道七0五路,成功开辟了消防宣传“一条街”工程。在道路两旁制作了312块消防公益宣传牌,宣传牌采用高清晰写真喷绘制作,以“预防火灾,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主题,以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为背景,以人们呼唤和平、安全、和谐的环境为衬托,气势宏大,主题鲜明,色彩夺目,设计新颖,内容生动、简洁、浅显易懂,真正起到了传承消防文化,传播消防知识的效果,不仅为城市文化建设增添了一道靓丽的消防宣传风景线,而且成为全县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的主阵地。消防宣传“一条街”的成功开辟,不仅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扩大了社会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而且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习消防”

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当地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全县近年来火灾形势稳定,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搞好以消防行政监督执法为中心工作的同时,大队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如父母,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积极为第二故乡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2006年以来,大队先后在景泰县上沙窝镇上庄小学开展了捐资助学活动,为上沙窝上庄小学捐资价值3000余元的各类学习用具及文体器材,对上庄小学长期帮扶对象段学梅同学个人捐资600元,并对景泰县第二中学初一学生(孤儿)葛建宏送去了学习用品和1000元慰问金,谱写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感人乐章。三年来大队为贫困山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达6000余元。特别是今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队积极开展捐款活动,组织中队官兵先后向灾区人民捐款6245元(含特殊党费)。大队还非常重视与地方单位的共建合作关系,三年来,先后与景泰一中、景泰宾馆、三福大酒店等单位结成警民共建单位。通过与地方各界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联谊活动,既增进军民协作和友谊,又促进了警地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谱写了一曲新时期警民鱼水情深新的乐章。

四、规范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大队又快又好发展。

实践证明,离开监督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疏于管理的单位很容易出现问题。大队不断强化和规范各类管理制度,重点围绕管好人、财、物抓好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用人制度。大队在执法干部使用上注重群众公论和个人品行,采取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充分有效地调动了执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把事业干上去,多干事、出成效的工作氛围;并采取精神物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干部进取思上,使他们始终不落伍、不掉队。二是规范财务制度。管财主要是财务支出问题。大队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大项经费的开支,始终遵循先上会研究,再报支队领导审批后支出的原则,彻底克服了先支出后审批等不合理开支问题的发生。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对开支较大的大件物资采购、大的工程建设都坚持公开招标,采购小件物资、小的工程不宜招标的,也坚持从一支笔、一张纸明细做起,进一步规范了开支的透明度。大队还积极通过提倡节约,规范开支来强化财务管理,坚决抵制公款消费大手大脚、大吃大喝;坚决杜绝了公款私用现象。第三,规范用车制度。公车公有应该公用,大队规定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要少开,尤其是晚上、

酒后不能开,公车不是私家车不准家属子女开;违规开车导致车辆丢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赔偿。

通过加强对各类制度的规范,近年多来,大队没有发生和发现一起上访告状、违反财经纪律等事件的人和事,有效维护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