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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注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注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注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按管理办法第九条顺序条件编制)

1.总则(CL01-1范围)

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参考文件(CL01-2引用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CL01-3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评审要求(CL01-4管理要求、CL01-5技术要求)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L01-4.1组织)4.1.1(CL01-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2(CL52-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3(CL01-4.1.2、CL01-4.1.5 d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CL01-4.1.5 e)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5(CL01-4.1.4)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4.1.6(CL01-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CL01-

5.2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CL01-4.1.5 k)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

4.2.2(CL01-4.1.4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2.3(CL01-4.1.5 c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CL01-4.1.5 b)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2.4(CL01-

5.2.2)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CL01 -4.2.3)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CL01-4.1.5 g)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4.2.5(CL01-

5.2.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4.2.6(CL01-4.1.5 a)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CL01-4.1.5 f)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CL01-

5.

2.5)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4.2.7(CL01-

5.2.3、CL01-5.2.4)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4.2.8(CL01-

5.2.4)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b)资格和培训计划;

c)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职责;

d)检验检测策划和结果评价的职责;

e)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

f)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的职责;

g)管理职责。

4.2.9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CL01-4.2.2)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CL01-4.2.3)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CL01-4.1.6)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CL01-4.2.4)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CL01-4.2.7)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4.2.10(CL01-4.1.5h)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CL01-4.1.5i)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

(CL01-4.1.5j)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11(CL52-

5.2.1 c或管理办法意见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a)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b)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c)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12(CL01-

5.2.5)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CL01-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CL01-4.1.3)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4.3.2(CL01-

5.3.1)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4.3.3(CL01-

5.3.2)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CL01-

5.3.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CL01-5.3.3)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CL01-5.3.5)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CL01-

5.5设备)

4.4.1(CL01-

5.5.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4.4.2(CL01-

5.5.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CL01-5.5.2)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4.4.3(CL01-

5.5.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CL0 1-5.5.4)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4.4.4(CL01-

5.5.5)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该记录至少应包括:

a)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b)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核查设备是否符合规范;

d)当前的位置(如适用);

e)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g)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适当时);

h)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4.4.5(CL01-

5.5.7)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4.4.6(CL01-

5.5.8)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C L01-5.5.9)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4.4.7(CL01-

5.5.10)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CL01-5.5.11)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CL01-5.5.1 2)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4.4.8(CL01-

5.6计量溯源性)(CL01-5.

6.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CL01-5.6.2.1.2、CL01-5.6.2.2.2)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CL01-

5.

6.3.2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CL01-5.6.3.3期间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CL 01-5.6.3.4运输和储存)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C L01-4.2管理体系)

4.5.1(CL01-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CL01-4.2.2)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b)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的声明;

c)管理体系的目的;

d)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

e)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4.5.3(CL01-4.1.5 d)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CL01-4.1.5 c)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4.5.4(CL01-4.3文件控制)(CL01-4.3.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CL0 1-4.3.1总则注1)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CL01-4.3.2文件的批准和发布、C L01-4.3.3文件变更)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5(CL01-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

4.5.6(CL01-4.5检测和校准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4.5.7(CL01-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

4.5.8(CL01-4.7服务客户)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9(CL01-4.8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10(CL01-4.9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

4.5.11(CL01-4.11纠正措施)(CL01-4.11.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CL01-4.11.2原因分析、CL01-4.11.3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CL01-4.11.4纠正措施的监控、CL01-4.11.5附加审核)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

4.5.12(CL01-4.12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并借机改进,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4.5.13(CL01-4.10改进)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5.14(CL01-4.13记录的控制)(CL01-4.13.1总则4.13.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CL01-4.13.2技术记录4.13.2.1及注2)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

(CL01-4.13.2.1)每项检验检测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抽样的人员、每项检验检测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CL01 -4.13.2.2)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时予以记录,(CL01-4.13.2.3)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CL01-3.13.1.3)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C L01-4.13.1.2及注)记录可存于任何媒体上。

4.5.15(CL01-4.14内部审核)(CL01-4.14.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主管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审核员通常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CL01-4.14.2、CL01-4.14.4)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4.5.16(CL01-4.15管理评审)(CL01-4.1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CL01-4.15.2)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总体目标;

b)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c)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d)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e)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f)上次管理评审结果跟踪;

g)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h)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i)客户反馈;

j)申诉和投诉;

k)改进的建议;

l)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配备、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管理体系有效性及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满足本准则要求的改进;

c)资源需求。

4.5.17(CL01-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CL01-5.4.1总则第一段)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方法。

4.5.17.1(CL01-5.4.1总则第二段)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指导书。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4.5.17.2(CL01-5.4.2方法的选择)检验检测机构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形式发布的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说明,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4.5.17.3(CL01-5.4.3实验室制定的方法)检验检测机构为其需要,自己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过程应有计划性,并应指定资深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提出的计划应随着制定方法工作的推进予以更新,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能有效沟通。(CL01-5.4.4)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且应包括对客户要求的清晰说明及检验检测的目的,所制定的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确认。4.5.17.4(CL01-5.4.4非标准方法)无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使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至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

a)适当的标识;

b)范围;

c)被检验检测样品类型的描述;

d)被测定的参数或量和范围;

e)仪器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要求;

f)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g)要求的环境条件和所需的稳定周期;

h)程序的描述,包括:

——物品的附加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

——工作开始前所进行的检查;

——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观察和结果的记录方法;

——需遵循的安全措施;

i)接受(或拒绝)的准则、要求;

j)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k)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7.5(CL01-5.4.5方法的确认)(CL01-5.4.5.1)方法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

证据,判定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的需要。(CL01-5.4.5.2)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确认的过程、确认的结果、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

4.5.18(CL01-5.4.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CL01-5.4.6.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CL01-5.4.7数据控制)(CL01-5.4.7.1)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CL01-5.4.7.2)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

a)对使用者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详细文件,并确认软件的适用性;

——相关硬件或软件的定期再确认;

——相关硬件或软件改变后的再确认;

——需要时,对软件升级。

b)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的处理;

c)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验检测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环境和运行条件。

4.5.19(CL01-5.7抽样)(CL01-5.7.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需要对物质、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抽样的计划和程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CL01-5.7.2)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予以详细记录,并纳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CL01-5.7.3)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

4.5.20(CL01-5.8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CL01-5.8.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CL01-5.8.2)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C L01-5.8.3)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CL01-5.8.4)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

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4.5.21(CL01-5.9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CL01-5.9.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

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CL01-5.9.2)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

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

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

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4.5.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4.5.23(CL01-5.10结果报告)

(CL01-5.10.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

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CL01-5.10.2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

信息:

a)标题;

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硬拷贝应当有页码和总页数;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所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检验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h)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k)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出未经检验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声明;

l)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m)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

4.5.24(CL01-5.10.3检测报告)(CL01-5.10.3.1)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相关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规范的声明;

c)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测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5(CL01-5.10.3.2)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抽样日期;

b)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

c)抽样位置,包括简图、草图或照片;

d)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

e)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f)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标准或规范的偏离、增加或删减。

4.5.26(CL01-5.10.5意见和解释)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意见和解释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

b)履行合同的情况;

c)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d)改进的建议。

4.5.27(CL01-5.10.6从分包方获得的检测和校准结果)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4.5.28(CL01-5.10.7结果的电子传送)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

(CL01-5.10.8报告和证书的格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验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若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

4.5.29(CL01-5.10.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修改)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30(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5.31(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或管理办法意见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予以实施。

4.5.32(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5.33(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a)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b)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c)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d)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e)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以下为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使用要求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7、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

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公示表

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证须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证须知 一、项目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49号)

6.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5]63号); 7.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14号公告; 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国质检监〔2009〕521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及省级向社会出具 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其他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受理工作由各设区的市级质监局受理,审批由省局负责,现场评审由省局委托的审查机构负责。 五、许可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规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57279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试题 2007年5月28日 姓名:分数: 单位: 总分12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开卷独立完成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1分。正确划√,错误划×) 1、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 2、质监系统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县级以上政府质监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证书。() 3、实验室仅要求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4、对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授权即意味着授予实验室的责任、义务及独立经营权。() 5、质检机构在承接任务时,如果条件不够,可以将产品或参数分报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6、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之间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7、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计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它不随计量单位的改变而改变。()

8、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两种不同方式。() 9、申诉是客户对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校准服务的不满意。() 10、对客户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都应该进行合同评审。() 11、每年的质量体系内审活动应选择与检测工作有关的重点要素进行审核。()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a. 国际上通用的计量单位; b. 英制计量单位; c. 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属于。 a. 第一方审核; b. 第二方审核; c. 第三方审核。 3、作业指导书是为准备的。 a. 技术人员; b. 管理人员; c. 关键工作岗位人员。 4、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的频度应该是。 a. 合适的时间间隔; b. 每年一次; c. 每年二次。 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监督员的要求是。 a. 质量管理方面的; b. 专业技术方面的; c. 职务方面的。 6、原始记录的保持时间应该为。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及区别 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 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 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 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65条69款,5个要求 +1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中关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 / 6款);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 条 / 12款);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 / 4款);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 / 9款);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共33条 / 37款);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共1条 / 1款)。 ◆3个术语解释 3.1资质认定; 3.2检验检测机构; 3.3资质认定评审。 ◆参考文件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相关条款 ○1 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 (新准则条款原文: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2 4.3.1管理体系覆盖的场所应包括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 (新准则条款原文:4.3.1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范本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XXXXXXXX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XXXXXXXX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复查、变更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XXXXXXXXXX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检验地址: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传真:XXXXXXX E-mail:XXXXXXXqq. 负责人:XXX 职务:总经理:XXXXXXXX 手机:XXXXXXXX 联络人:XXX 职务:技术负责人:XXXXXXXX 手机:XXXXXXXX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必填): 负责人:职务:固定:手机(必填):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其他□ 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围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市政道桥工程、岩土工程、室环境质量、地基环境质量、地基基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等质量检测。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卷-附答案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卷 一、判断题(共25分)根据《评审准则》判断以下内容对错,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我国计量法规定,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 2、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3、只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才是应受控的文件。(×) 4、检验报告只能由授权人员签发或批准。(√) 5、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都必须由最高管理者组织实施。 (×)6、新购入的仪器设备或修理过的仪器设备,只要合格就可直接投入使用。(×)7、当检测一部分工作分包时,应在检测报告中向客户标明分包检测的项目。(√)8、质监员必须熟悉检测方法和程序,了解检测目的,懂得如何评价检测结果。(√)9、在两次校准之间,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期间核查,这种核查其实就是再校准。(×)10、实验室应保存所有为检验提供所需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的记录。(√) 11、质量方针声明由质量主管批准并授权发布。(×) 12、实验室可以由有能力的外部机构进行内部审核。(√) 13、内审组长只能由质量主管担任。(×) 14、除正常全面的内部审核外,当发生不符合或偏离时,还必须时进行附加审核。(×)15、预防措施是对已发现问题或客户投诉的反映。(×)

16、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情况及有效性。(√) 17、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进行的工作,不需要覆盖在临时的或可移动的设施中进行的工作。(×)18、如果实验室接受了外部审核,则在内审周期内可不必再进行内部审核。(×) 19、实验室必须是其使用仪器设备所有者。(×) 20、实验室的某类仪器设备中只有一件时,可以仅用仪器设备名称来标识。(×) 21、实验室应确保被检测样品的唯一性,以避免任何时候混淆。(√) 22、内审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来承担,审核人员应与被审核工作无关。(√)23、当发现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对检测报告给出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产生疑问,客户又没找,就不必通知客户了。(×)24、接收样品时,应记录其状态,包括是否与相应的检验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所偏离。(√)25、只要认真记录检测数据,就不必再对计算和数据换算进行适当的检查。(×) 二、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括弧内。 1、实验室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控制要求(ABEF ) A.提供适宜的保存环境 B.规定适当的保存期限 C.必须用钢笔记录 D.不能记录在电子媒体上 E.应有足够的信息 F.记录应包含相关人员签字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试卷

实验室内审员资格测验题 1.实验室应[ ]对其工作进行审核,以证实其运行能[ ]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 ]和[ ]措施。 3.对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的人员应保证这些纠正措施在[ ]的时间内完成。 4.审核工作应由受过[ ]和[ ]的人员承担。 5.审核人员审核的工作应与[ ]无关。 6.当审核中发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的[ ]或[ ]可疑时,实验室应立即[ ]并[ ]通知可能已经受到影响的[ ]。 7.审核工作应坚持每年应至少安排[ ]次。 8.管理评审每年应至少安排[ ]次。 9.审核依据的文件应包括[ ]和[ ]和[ ]和[ ]和[ ]和[ ]。 10.审核工作的目的是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 ]性、[ ]性。 11.审核工作的方式是[ ]性、[ ]性。 二.问答题(你认为正确,请在括号中画√,否则画X)(每题0.5分) 1. 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在与质量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岗位上都应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及时 撤出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2. 实验室所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都应该受控,受控的文件都应有控制编号。() 3. 凡是受控的文件都应粘贴在实验室的墙壁上,这样便于大家使用和监督。() 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强制性要求,对所有员工都是强制性的。() 5.质量文件不能随意更改,要经过原审批部门安排进行。() 6.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重点是预防出现质量问题。() 7.实验室的外来文件仅仅是指校准规程和检测标准。() 8. 文件修订要制定相应记录或修改清单。() 9. 文件和资料控制仅是指内部文件,不包括外部提供的有关原始文件、资料和标准。() 10. 在计算机中保存和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以不受控。() 11. 监督工作的性质和做法其实与内审工作相同,只需定期监督与自己工作无直接责任关系的校准/检测活动。() 12.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在用的仪器设备的状态。() 13.监督员在监督中要随时记录员工的校准/检测活动。()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附件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一、为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核发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MA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本要求规定的尺寸比例,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的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四、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存相关使用记录。 六、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1 ·

· 2 · 附件

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说明 1.标志的图形:资质认定标志的整个图形由英文字母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证书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CMA是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 2.标志的使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可使用证书中的“许可使用标志”,进行对外宣传,并允许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予以使用。 3.标志的规格:使用标志时,应按照标志规定的比例,根据情况放大或缩小,不可更改标志比例,标志上下部分的颜色应一致。 4.证书的编号:在标志下面的数字编号也为资质认定证书的编号。 · 3 ·

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试题答案与评分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要点) (开卷120分钟) 姓名:报名编号: 得分: 一、判断题(正确的划O,错误的划X)(15分每题1分) 1、测量不确定度是检测结果的误差(X ) 2、实验室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与规定的偏离(O ) 3、实验室应保持参考标准的置信度(O) 4、实验室应按用户要求配备进行检验的全部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X ) 5、随机抽样是指随时随地的抽取样品(X ) 6、如果检验证书或报告中有分包者所进行的检测的结果时,则应明确地标明(O) 7、记录的更改应按国内外有关试验、检测规范实行(X) 8、为保证记录的整洁、完整,现场检测记录可在检测结束时统一整理后再填写(X) 9、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O)10.为节省时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可结合起来同时进行。(X) 11.在两次校准之间,应对参考标准、测量设备和检验设备进行期间核查,这种核查其实就是再校准。(X) 12.每一台仪器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X) 13.实验室授权签字人是指经资质认定机构考核批准能在授权范围内的检测/校准报告上签字的人。(O) 14.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制定所有检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X)15.分包是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应提倡多分包。(X) 二、选择题(15分每题1分) 1、有效数字是依据近似数的绝对误差的模( A )0.5(末)来确定的 A(小于)B(等于)C(大于) 2、有证标准物质的证书应含有( C )的信息 A(使用结果)B(定值方法)C(测量不确定度) 3、程序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 B ) A(原理)B(途径)C(过程)) D 4、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A(检测)B(过程)C(活动)D(工作) 5、检验报告和证书(B )法定计量单位 A(可以采用)B(应采用)C(可能采用) 6.资质认定实验室应使用( C ) A.国际单位制单位B。一贯单位制单位 C 法定计量单位 7、实验室应保持仪器设备的( B C D )记录

2016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内审员试题

一、单选题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 B ),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A.编号系统 B.标识系统 C.识别系统 D.条码系统 2.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预先判据时,应采取( D)来纠正出现的 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A.纠正措施 B.预防措施 C.必要措施 D.有计划的措施 3.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D)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A.质量主管B技术主管C质量管理部门D资质认定部门 4.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的(D)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A委托B许可证C监督D各种 5.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A),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独立公正从业B质量方针声明C科学公正检测D保守客户机 密 6.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D)年。 A2B3C5D6 7.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C)的人员操作 A培训B学习C授权D训练 8.对检验检测(D)有这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 A数据B计算C运算D结果 9.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B)以证实其 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A.检定B核查C计算D检查 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A)、使用、有计划维 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A存放B购置C验收D报废

11.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 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C)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A性能B装置C功能D量程 12.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B)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号或其 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A主要B所有C关键D部分 13.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A)、超过规定限度 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 A缺陷B问题C不符合D不合格 14.当需要利用(B)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A计量检定B期间核查C内部校准D外部校准 15.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B)失效的调整。 A设备B结果C硬件D软件 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A)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回环境条件的设备), 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A有效性B正确性C精密性D准确性 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B)的溯源程序。 A仪器设备B标准物质C有证标准物质DSI测量单 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C)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A工作量B组织机构C活动范围D人员水平 19.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A)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 手册管理等。 A检验检测机构B组织机构C工作范围D人员数量 20.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C)时予以评审. A内部审核 B方法确认 C管理评审 D期间核查 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 包括保护(A)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

计量认证/实验室国家认可 实验室内审员考核试卷 编号:姓名:,单位:,总分: 一、选择题(请在您认为最佳的答案号上打“√”,注意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实验室能力验证检验是: 1)全部项目都必须做 2)主动要求与外部实验室的比对 3)组织内部人员或仪器之间比对适当的检验而做 4)为适当的检验而做 5)为规定的检验而做 2、作业指导书应为谁准备: 1)技术人员 2)行政人员 3)在检测/校准岗位上的人员 4)科研人员 5)所有人员 3、实验室的审核工作(即内审)要求: 1)在合适的时间间隔内进行 2)周期通常为三年 3)每年进行两次 4)两年进行一次 5)由质量负责人自行决定 4、对实验室质量体系的评审(即管理评审)应: 1)根据体系运作的具体情况进行 2)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3)每年进行两次 4)在最高管理者要求时进行 5)在质量经理要求时进行

5、实验室的环境要求: 1)控制温度和湿度 2)是无尘的 3)符合卫生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4)光线充足并有供暧设备 5)使检测/校准结果有效 6、需要核对的计算和数据是: 1)全部 2)系统和适当的 3)20% 4)一些 5)只核对结果 7、分包工作应交与()完成。 1)其他实验室 2)从事同样工作的实验室 3)通过认可的实验室 4)一个合适的实验室 5)符合IS0/IEC17025中有关要求的实验室 8、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应来自: 1)ISO/IEC17025认可的实验室 2)经ISO 9000认证的公司 3)质量得以保证的公司 4)对合格的供应方进行评价并记录 5)具备良好质量并可持续信任的公司 9、实验室应具备: 1)监督人员 2)操作特殊仪器的人员 3)抽样和制备样品的人员 4)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 5)全部上述人员(如果需要的话)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及区别 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 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检测和/或校准分包、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合同评审、申诉和投诉、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 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结果报告。 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65条69款,5个要求+1 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中关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 / 6款);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条 / 12款);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 / 4款);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 / 9款);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共33条 / 37款);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共1条 / 1款)。 ◆3个术语解释 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 ◆参考文件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相关条款 ○1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 (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完善资质认定管理法规,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部署,2015年4月9日质检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就该办法的有关内容和改革亮点进行了解读。 一、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二、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公平竞争。 一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其中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目的是消除部门、行业和地域垄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各类主体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提高市场化程度。二是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科学制定资质认定条件,确定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组织的属性。三是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规定,体现国民待遇,鼓励公平竞争。 三、延长许可有效周期,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题及标准答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卷 、填空题。(15 分) 1、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_真实_、客观、__准确___。 3、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__持证上岗_。 5、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___ 、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__监督_的记录,并包含__授权__ 、能力确认的日期。 6、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技术运作和__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___。 7、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__控制__,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__范围__。 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___ 溯源程序, 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标准物质。

9、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___保密义务___,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___。 10 、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___校准或核查 ___,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判断题。 (20 分) 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 2、任何检验测试人员都可以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 3、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兼职。( ×) 4、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5、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指定任意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对其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 6、检验检测机构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描述。( √) 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 8、检验检测机构不允许租用外部设备和对外分包检测工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5新版).

2015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一、总则 1.为贯彻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统一、规范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3.本准则所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而实施的考核认定活动。 4.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二、参考文件 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 三、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和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四、资质认定条件

1.组织 1.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或者登记。 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取得所属法人授权。 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2.行为规范 2.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 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2.2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与其利益相关方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有竞争性的产品检验检测时,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及其文件,明确本机构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并与其利益相关方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完全分开。 2.3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所出具的数据和结 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可自我承诺 2.4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可自我承诺 2.5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规定,建立检验检测统计制度,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信息。(可自我承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 法》(第163号) 第163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4月9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

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题及答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题 一、填空题。(15分 1、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_真实_、客观、__准确___。 3、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__持证上岗_。 5、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_______ 、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__监督_的记录,并包含__授权__ 、能力确认的日期。 6、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技术运作和__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 ___。 7、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__控制__,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__范围__。 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____溯源程序, 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标准物质。 9、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___保密义务___,并制定实施相应的____保密措施___。

10、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___校准或核查___,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判断题。(20分 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 2、任何检验测试人员都可以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 × 3、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兼职。 ( × 4、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指定任意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对其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 6、检验检测机构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描述。( √ 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 8、检验检测机构不允许租用外部设备和对外分包检测项目。 ( × 9、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 10、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抽时间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 三、不定项选择。(15分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4.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

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

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判断题:(每题1分,共11分。正确划√,错误划×) 1、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 2、质监系统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县级以上政府质监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证书。() 3、实验室仅要求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4、对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授权即意味着授予实验室的责任、义务及独立经营权。() 5、质检机构在承接任务时,如果条件不够,可以将产品或参数分报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6、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之间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7、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计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它不随计量单位的改变而改变。() 8、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两种不同方式。() 9、申诉是客户对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校准服务的不满意。() 10、对客户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都应该进行合同评审。() 11、每年的质量体系内审活动应选择与检测工作有关的重点要素进行审核。() 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a. 国际上通用的计量单位; b. 英制计量单位; c. 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属于。 a. 第一方审核; b. 第二方审核; c. 第三方审核。 3、作业指导书是为准备的。 a. 技术人员; b. 管理人员; c. 关键工作岗位人员。 4、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的频度应该是。 a. 合适的时间间隔; b. 每年一次; c. 每年二次。 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监督员的要求是。 a. 质量管理方面的; b. 专业技术方面的; c. 职务方面的。 6、原始记录的保持时间应该为。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4.11和4.12 合并了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4.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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