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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

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1994—2010)

山东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

金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城市的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进行城市建设,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规划和管理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所确定的各项原则、规定编制完成本县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是以《济宁市域城镇体系发展布局规划》、《金乡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并在《金乡县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1991—2000》、《实施农贸带动战略,加快工业发展设想及措施》、《金乡县电力发展规划》等综合平衡,与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对县城建设的自然环境、历史及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综合分析、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整体性和现实性。

第三条用整体系统的方法研究城市的发展前景,将城市发展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一部署,树立弹性规划的思想方法,使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有机结合,保证城市健康全面的发展。

第四条注重发展商品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建设的新特点,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障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力求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增强规划深度,增加规划内容,把园林绿化系统规划、景观风貌规划、抗震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各项设施协调统一的发展。

第六条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质量,将金乡县城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

第七条本规划文本由山东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及金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共同编制,自批准之日起执行。一九八四年编制的《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第八条对规划文本各条文解释见《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说明书》。

第二章县域规划

第九条近期至2000年超前发展和加速提高金乡县县城的地位,增强其作为首位中心城市的影响辐射力,使其成为金乡县经济发展的强核心,以带动全县城镇体系的发展。与此同时,相应发展各级乡镇、建立中心城市、二级城镇、三级城镇、四级城镇的等级结构。

第十条城镇向点轴框架模式发展,近期形成以金乡县城为聚集点,以羊山、胡集、鸡黍、化雨为四足,以105国道作为经济发展主轴,提高马集、大义、鱼山三个近郊城镇的发展速度,促进全县城镇的发展。

第十一条2000年金乡县规划总人口63.9万人,城市化水平30%,至2010年规划总人口67.9万人,城镇人口27万人,城市化水平40%。

第十二条到2010年,全县主要城镇其发展职能为:

金乡县县城——金乡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能源、机电、轻纺、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中心城市。

羊山镇——金乡县西北部以发展建材工业为主的商贸重镇。

胡集镇——金乡县东北部以发展建材、交通业为主的工业重镇。

鸡黍镇——金乡县西南部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重镇。

化雨镇----金乡县东南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集镇。

鱼山、马集、大义——金乡县城近郊的以农贸及为城市配套服务的工业城镇,城市副食品供应基地。

第十三条金乡县各城镇建立以下发展规模体系:

中心城市——金乡县城15—20万人;

二级城镇——羊山、胡集、鸡黍、化雨2—3万人;

三级城镇——鱼山、马集、大义、肖云1.5万人;

四级城镇——0.5—1.0万人(其它乡镇驻地)

第十四条县城交通以国道、省道为依托,建立三横三纵的区域交通网络。完善北部羊山—卜集线、中部东丰县及南部曹线;开辟西部羊山——鸡黍线、东部卜集——肖云线,中部利用105国道作为南北骨干。

第十五条各级城镇在本规划实现生活用水自来水供水方式,各城镇自建独立水源地和供排水管道体系,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规划用水标准:中心城市至2000年100升/日,2010年150升/日;其它城镇至2000年80升/日,2010年120升/日。

第十六条城市区域防洪按二十年一遇标准计算,对过境河流的新万福河、老万福河及大沙河流域进行治理。利用金马河、金鱼河进行调节,保证金马河以北的大沙河4公里段的排洪,遇超标准洪水在金马河以南、老西沟以东,南至吴庙的6.3平方公里范围设立滞洪区。充分利用县城外环路,提高其设计标准,同时起到抵御外来洪水的作用。

第十七条为防止湖水顶托,在新万福河上设立节制闸,为更好地调节各河流水量,河与河之间均设节制分闸。县城低洼地区排水沟渠及后续管线一律按排涝两年标准修建校核。

第三章金乡县县城总体规划

第一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控制区

第十八条本规划所确定的总体规划期限为:

近期建设规划六年(1994—2000年)。

远期规划十六年(1994—2010年)。

第十九条规划区控制范围北自新万福河,南到城郊乡界;东起莱河,西至大沙河。东西宽6公里,南北长6.5公里,总面积39平方公里。该区域为城市规划控制区。

第二节县城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第二十条金乡县县城性质为:金乡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以发展能源、机电、轻纺及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中心城市。

第二十一条城市总体发展控制在缗北四路以南,主导发展方向向南、向西部发展。东侧控制在莱河以西。

第二十二条规划人口规模2000年人口10万人,用地12.5平方公里;2010年人口18万人,用地20.7平方公里。

第三节县城总体布局

第二十三条金乡县城总体规模结构是:利用中心大街作为东西生活轴线,金山街作为南北生活轴线,形成贯通全城的“十”字生活线;中心大街西首与缗西二路结合部设置市级商务城,同金山、中心街结合部形成城市商务中心。

在金山街北部规划分别形成两个行政管理中心,北端以缗北二路为主要行政中心,南端以缗南三路地区形成次级行政中心。

在市纪中心外围利用金济河、金马河、星湖公园水系及开辟的沿河三处公园形成大型绿色走廊。

在现城市基础上,绿色走廊外设置南、北、东三个居住区。

城市外围组织交通循环系统。

第二十四条根据城市性质及现有工业发展基础,本着建立高质量、大规模的工业

体系发展目标,规划在县城建三个工业区。即北部能源工业区、轻纺化工工业区、高新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业区。

第二十五条北部能源工业布置在城市东北部的莱河以西,万福河以南地段。主要为北部煤炭开采后发展洗煤、焦化、热电厂及其它协作配套企业,属三类工业区。

第二十六条轻纺、化工工业区设置城市西北部的缗西二路以西、缗北二路以北,在县化肥厂、第一棉纺厂基础上建立的工业区。属二类工业用地。

第二十七条高新技术、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区布局在城市西南部,金马河以南,缗西二路以西。主要发展污染小技术精、设备先进的工业项目。属一类工业区。

第二十八条城市内部的现状环境污染重,对生活干扰大的工业企业,应控制发展,逐步调整至工业区。

第二十九条规划布置三个集中仓储区。缗西二路以西、缗北四路以南集中发展工业物质储备库。

生活供应库及收购仓库;缗北四路以南、莱河以西集中布置为工业物质储备库;缗西二路以西的城市南部设置生活物质储备库和收购仓库。

第三十条建设方便的对外公路体系,在北部化肥厂以南,东西开辟缗北四路;在南部开辟缗南五路;东西沿莱河、大沙河开辟缗东六路、缗西四路,使对外公路联系通过外环周转。

第三十一条完善现有汽车客运站,并在城区北部缗西二路东侧增设辅助客运站一处。

第三十二条充分利用金乡水运条件,实现河流排、储、运并举,县城设置三处河港;在大沙河与金马河交汇处设置一处河港,便于工业物质运输;北部能源工业区东侧设河港一处,便于工业区煤炭,建材运输。

第三十三条城市道路网主干系统按其主要功能规划分为生活性主干道路和交通性主干道路。中心大街为城市东西向生活性主干道,由于现状两侧楼房多,拓宽困难,规划保持22米宽红线,但两侧新建房屋均应后退红线不得小于4米,大型商业建筑前侧应按照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留出停车场。金山街为城市南北向生活性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25米,今后两侧新建房屋均应退红线不小于4米。

第三十四条城市交通性干道南北共设置六条,即缗北四路,宽60米;缗北三路,宽25米;缗南一路,宽50米;缗南三路,宽25米;缗南四路,宽10米;缗南五路,宽50米。东西向共设置十条,即缗东六路,宽50米;缗东五路,宽60米;缗东四路,宽18米;缗东三路,宽32米;缗东二路,宽25米;缗东一路,宽50米,缗西一路,宽25米;缗西二路,宽50米;缗西三路,宽50米;缗西四路,宽50米。

第三十五条城市道路分三级布局:

一级干道——城市交通性主干道路系统,宽32—60米;城市生活性商业干道22—40米。二级道路——为城市区域性交通组织道路,宽10—25米。

三级道路——街道道路,在详细规划中根据需要设置。

第三十六条根据城市功能组织,本着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的原则,规划共设置四个生活居住区:

中心居住区——以现有老城为基础,其范围大致北起缗北二路,南至金马河;西自缗西二路,东到金济河。本居住区今后的任务主要是旧城改造,建成独院式住宅与单元住宅混合的居民区。

北部居住区——为缗北二路为北,缗北四路为南的地区,主要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西北工业区职工服务。

东部居住区——为金济河以东,莱河以西及缗北二路以南的地区。

南部居住区——金马河以南的生活区,主要为西部工业企业职工及行政事业单位服务。

第三十七条行政办公集中在两个地区发展。主要行政办公机构沿缗北二路建设,将来煤矿行政办公管理机构安排在缗北二路东段金济河东岸建设。

第三十八条迁出现有体育场,开辟为市中心广场,广场南侧辟为市中心图书馆。

第三十九条根据城市空间布局,集中建设两个城市生活轴线,一个中心商务区,集中发展城市商业贸易金融服务及文化娱乐设施。

中心大街商业服务系统。新建筑一律后退红线不得小于4米,通过详细规划、集中开发,形成设施先进、交通立体的现代化商业街。

金山街商业服务系统。易于形成富有生活气息、形式新颖的商业街。

缗城商城中心商务区。规划在中心大街与缗西二路交界地区,包括东西两部分,缗西二路以西私营经济园及缗西二路以东的缗都商城。

第四十条北部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在缗东一路北端建设;南部中心区设置在金山街与缗南三路交界地区,东部中心区设置在中心大街与缗东五路交叉口地带;老城依托市级商业服务设施。

第四十一条为满足二十一世纪城市居民不断发展的精神需求和文化高度发展需要,将来城市建设两处体育运动中心。北区运动中心设置在缗北二路与金济河交界的西北角,总用地8.1公顷;南区运动中心布局在南部缗西二路以东,总用地13.8公顷。

第四十二条在完善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基础上,为满足城市不断扩大的需要,在城市南部新区,规划新增设医院一所,并设置部分防疫、保健设施。

第四十三条根据城市近远区规模,规划增加职业教育用地,同时增设两所28班高中,分别布置在缗北二路东端和南部居住区。并在南区设施部分科技及职业教育用地。

第四节城市绿化、景观规划

第四十四条充分利用星湖公园环境资源条件,完善星湖公园。除县委政府机关及沿金山街、中心街一般保留18米宽商业用地外,其余单位均迁出,作为星湖公园用地。

第四十五条金济河东侧,缗北二路以南规划儿童公园一处。占地19.8公顷。

第四十六条城东南金济河、金马河交界处开辟一处公园,建设为植物、花卉公园,总和地30.4公顷。

第四十七条金山街与金马河交界西侧,规划公园一处,用地22.0公顷。

第四十八条星湖公园南侧“迎子坑”结合星湖水系治理、规划为开放式小游园,建议以王杰公园为意题。

第四十九条金济河、金马河两侧各留50米宽绿化带。除河港外,两侧已经建成并在绿化范围的用地应控制再建设,条件成熟时迁出。

第五十条北部缗西二路入城口与金山街,缗东一路交叉的两块三角地,规划为绿化用地,设置城市标志、灌木、小乔木绿化、草皮覆盖,形成入城第一景观。

第五十一条南部入城口、西部入城口形成的三角带均规划为小游园。

第五十二条大沙河、莱河两侧预留50米宽防护林;北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小于300米宽防护隔离带。

第五十三条规划城市形成由金济河、金马河一环贯穿的绿化系统及其串联的主次公共中心整体风貌;同时设置各入城口绿化系统,组成有机的景观体系。

第五十四条中心大街建设风格以传统的坡顶瓦饰、景窗、壁柱作为设计手段,专业商店沿街均应设置宽不少于2.7米商廊,沿街底层不做实墙,综合性商店按照每1000平方米后退3米留出疏散和停车场地,但所有两侧建筑后退红线不得少4米。

第五十五条金山街建设风格应实用三曲瓦、坡檐、彩色构件,建成既有传统特色,又有时代风格的街道景观,建筑饰面以白色为主,重点建筑可采用色彩变化。新建筑的标准后退红线参照中心大街执行。

第五十六条缗南三路、缗东三路以现代化建筑形式为主,大量采用实墙面及幕墙、高厚女儿墙,采用虚实对比手法组织街道建筑风格,色彩以奶黄、驼色、重点建筑饰以褐色或深褐色线、面。

第五十七条一般街区以白色为建筑基调,以幕墙、彩色构件点缀,局部重点建筑采用其它颜色。

第五十八条城市一、二级干道两侧建设的非商业建筑均应后退红线,前侧留出广场、庭院,沿街设透空花墙。建筑、围墙、大门必须统一风格,统一装饰、统一色彩。

第五十九条城市中缗都商城及各中大型商场,各政府机关单位,各影视剧场、运动中心,各宾馆饭店、图书馆、学校均为城市景观建筑设施,其设计、建设应注重其自身景观价值,为城市凭添景色。

第六十条规划设置三处城市大型广场:

行政中心广场——现体育场位置,规划用1.2公顷。

商务中心广场——缗都商城前广场,100×40米。

绿化广场——南部次级中心入口。

第五节城市抗震防灾

第六十一条城区内建筑要符合省市制定的抗震防灾要求,立足于基本烈度,重要工程要高于基本烈度设防,做到有备无患。

第六十二条缗西二路、定丰公路、缗北四路、缗东六路、缗南五条、缗西四路四条外环路及其对外交通道路,是地震后疏散人员、接受外援物质和抢险人员调运和伤病员外送转移的生命线。要保证其建设质量和道路畅通。

第六十三条缗东一路、缗东二路、缗东五路、缗北二路、缗南一路、缗南三路等主干道必须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施工标准,以保证震后人员设施的调配。

第六十四条城市规划设置的公共绿地运动场、学校操场、城市广场是震时避难场所,不得随意占用。

第六十五条城市内粮食、通讯、供电、供水、医疗、交通、消防、政府指挥机关等生命线工程,是抗震防灾工程重点,其选址、设计、施工要严格工程质量,未达到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加固设防。

第六十六条城市消防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要保障其消防工程的规模化、正规化。规划分别在北煤炭行政管理中心北侧、西北工业区、南部行政中心北侧设立三个消防站;城市主干道每隔100米设消火栓一个。次干道每150米设消火栓一个,消防主给水管的管径不得少于100毫米;小区建设的道路不应小于12米,街坊道路不应小于6米。

第六十七条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加强“三废”治理,城市重点污染源要采取减污措施,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设计、施工、投产。

第六十八条严格城市大气质量保护区。城市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及行政管理区域执行国家二级标准,工业仓储区执行国家三级标准。对污染大户要强化治理,限制有害气体排放,达到“国家烟尘控制区”标准。加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煤气事业,减轻城市大气污染。

第六十九条建立城市排污系统,规划城市排污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城市工业区形成规模后,集中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至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河道水质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第七十条设立垃圾处理厂,对城市垃圾应根据性质分别采用堆肥、粉烧或工程造地与以消化。

第六节城市土地定级与控制

第七十一条为便于今后的实施城市规划中开展土地出让制及管理可调弹性,特制定本规划。

第七十二条城区总体规划的各类用地,在城市发展出现特殊或未料及的变化时,具有适量调整余地,但不得超越本章以下各条规定。

第七十三条总体规划的城市级商业中心、行政办公区、体育活动中心及医疗卫生

用地为公共建筑用地,非公建项目不得在该地区建设。

第七十四条城市规划设置的公园绿地不得作为其他用地使用,其中沿河绿化走廊至河口侧边向外宽度不得小于50米,现有在此范围已建单位,应控制新建项目,在条件成熟时迁出。

第七十五条规划的各项生活用地内,工业项目应控制建设。

第七十六条城市高新技术工业、农村产品加工工业区,对于污染大的Ⅱ、Ⅲ类工业项目,应控制在该区域建设。

第七十七条设置的Ⅱ、Ⅲ类工业区污染大的市政设施,防护林地其生活居住设施不宜在其内建设。

第七十八条实行城市土地出让,应遵循以下出让原则:城市商业服务设施、工业用地可以出让;城市生活居住用地在政府有关部门有条件控制下可以出让;城市绿化用地不可出让。

第七十九条城市土地出让等级确立以下三个区间:城市中心区为一级出让用地;城市生活居住用地为二级出让用地;城市工业区为三级出让用地。

第八十条城市绿化用地、中心商业行政、文教用地为城市一级控制用地,其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城市生活居住用地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改变时,不宜改作工业用地;规划的城市工业用地除生活服务设施可作适当调整,为三级控制用地。

第四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给水排水规划

第八十一条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计算:

规划人均生活用水量标准为:100L/人d;远期150L/人d。生活用水量近期为800M3/d;远期为2700M3/d。

第八十二条城区工业用水量计算:采用历年递增法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法综合考虑,估算县城工业用水量为近期17000M3/d;远期26000M3/d。

第八十三条规划用水量:

综合考虑生活用量、工业用水量及未预见水量,规划用水量为近期3000M3/d;远期

6000M3/d。

第八十四条城区供水网布置:

规划采用二级供水,远近期相结合,枝状管网同环状管网相结合。

第八十五条供水水源:

保留现状水源,加紧建设王丕水源地二期工程,近期总供水能力3000M3/d。

远期在胡桥西部建立第二水厂、供水能力10000M3/d,在肖庄北部开发工业水源地,供水能力20000M3/d,远期实施生活及工业用水分质供水。

第八十六条县城排水规划:

城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远近期结合,现状与规划相结合,“合理布局,综合治理”。

污水排放:

污水量估算:近期25500M3/d,远期51000M3/d。城区污水经污水管道汇入污不处理场经处理后排入水体。在城区东北部建立污水处理场一座,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处理程序为二级处理,处理方式为活性污泥法,处理规模近期为25000M3/d,远期50000M3/d。雨水排放:

依据地形,节省投资,就近排入水体。

暴雨公式选择邻近城市荷泽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管网:

i=(g.266+1.542LgTe)/(t+8.6)0.621

设计重现期为一年。

第八十七条防洪排涝规划:

河道防洪与城区排涝综合考虑,河道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城区内个别低洼地区设计暴雨

重视期提高到两年一遇,对过境河流大沙河和新万福河,利用城区内河流进行水量调节,并分别设立滞洪区。

第二节热力煤气规划:

第八十八条热力规划:

利用煤炭开发项目之一的60万千瓦发电厂余热,实施热电联产,对城区实施集中供热。管网供回水温度130℃/70℃,每10万M2采暖面积设换热站一个。供回水管同程敷设。管网布置力求短直,并尽可能靠近热力负荷集中区。

第八十九条煤气规划:

气源厂为炼焦制气厂,年产冶金焦5万吨,日供城市煤气11—12万标米,低热值确定为16.754焦/米3。

城区气化率80%,气化人口约14.4万人。居民人均耗热量确定为2300兆焦/人.年。

煤气供应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低压储存,中压输送。设区域调压站10个。

第三节电力、电讯规划

第九十条负荷预测为近期用电量60150万KWh,远期用电量186675万Kwh,电力负荷达35.31万KW。

第九十一条县电网近期规划由110KV宁成线转接给金乡县电站作为第二供电电源,提高其供电可靠性,并建110KV彭井变电站,供县南部用电。35KV变电站布点逐步实现一乡一站。

第九十二条县电网远期规划建设220KV崔口变电站,主要容量2×20万KVA,并建议110KV马集及大义变电站,形成110KV站供电框架,在110KV站之间和35KV站之间采用分区环形供电方式,提高供电可靠性。在周桥煤矿区建坑口电厂,发电能力60万KW。

第九十三条城网规划110KV金乡变为基础,近期建35KV城南变,远期建35KV 东部变,实行分区供电,对一、二类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九十四条电讯规划近期市话普及率为33部/百人,市话容量达33000门,远期市话普及率达50部/百人,市话容量达90000门。市区内建邮电支局5处,局间用光缆传输。长话由光缆及微波组成,总路数达5×780路。农话近期形成光缆环路。

第九十五条广播、电视规划主要以发展有线电视为主,远期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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