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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第一模块

第一节 教育观
一、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素质教育发展脉络:
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3、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
教育对象的全体性;
教育内容的基础性;
教育空间的开放性;
教育目标的全面性;
教育价值的多元化;
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二、在学校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途径:
(1)德育为先,五育并举。
(2)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
改革内容:
课程目标:强调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倡导三维课程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课程结构: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缺乏整合;体现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课程内容:以学科为中心;密切联系学生生活;
学习方式:接受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师生地位:突出教师中心主义;强调学生的自主性;
课程评价:强调甄别与选拔:强调发展性评和激励性评价;
课程管理:课程刚性化管理;实行三级课程管理。
(3)学校管理、课程教学以外的各种教育活动、重点是班主任的工作。
2、方法:
教师成为素质教育者;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学会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正确运用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发展。

三、正确教育价值观的应用

1、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指导思想:升学考试唯分是举;全面提高学生国民素质;
教育目的:适应上一级学校需要,应试训练;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造等;
教育对象:面向少数人,重在选拔;面向全体重在普及;
教育内容:围绕考试;德智体美劳;
课程结构:单一学科课程,重主轻副;课程结构综合性、选择性、平衡性;
学生课业负担:繁重、题海、机械;适量适度形式灵活;
师生关系:师道尊严、管、教、灌;师生平等相互尊重;
教育方法:死记硬背机械;重视双基、发

展智力、培养能力,主动发展;
教学途径:课堂和书本作为唯一途径,脱离社会、实际;实行开放教育;
评价标准:分、考;淡化分数、惩戒,学生差异作为资源潜能、学生个性发展;

2、注意的问题
(1)实施素质教育,批评应试教育,并不是否定以往的基础教育;
(2)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
(3)实施素质教育并不会降低教育质量;
(4)素质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特长;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还是课堂教学;
(5)创新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第二节 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的多方面发展。
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内涵:
全面性是反映人对生产力劳动总和的全面占有;
指人的能力多方面的发展;
是自由的、和谐的发展;
不仅指全社会人的发展,而且个人的发展是全社会人全面发展的条件。
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素质教育体现了认得全面发展和个性化的统一。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
2、学生是发展的主体:
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地位的人;
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需要的人;
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动发展可能性的人;
3、学生是完整的人,要将学生作为整体来看待:
人是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性的统一体;
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性各方面也有具体的完整构成;
4、学生是独立的人:
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不同方面的平均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不是所有人按平均水平发展;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三、教育公正与学生共同发展
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促进所有学生共同发展的基本准则: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有差异的中学生共同发展:性别差异、民族差异、地域差异、家庭背景差异、身心发展水平差异。

四、教育教学活动方式与学生个性发展
1、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的精神,创设开放的课堂教学情境;
2、尊重学生个性,根据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
3、

正确对待差异,实施分层教学,把差异当做一种资源来开发。


第三节 教师观
一、教师专业的发展要求
1、教师观概述
含义:教师对其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角色及其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传统教师角色:传道者、授业解惑者、示范者、管理者、朋友、研究者。
新课程背景下的角色:
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教书匠-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2、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结构:
教师的教育理念与师德修养;
专业知识结构:本体性(任课)、条件性(心理学教育学)、实践性(课堂情境知识以及相关的学科教学法知识)、文化(人文自然科学);
专业能力结构:基本能力、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

3、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三阶段、五阶段。

二、终身学习的意识
含义: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
中学教师终身学习的意义:
1、终身学习是新课程对中学教师的要求;
2、终身学习是中学教师实现自我发展的途径;
3、中学教师通过终身学习积累知识,提高教学水平;
4、终身学习提高在教学中的探究创新精神;
5、终身学习是中学教师的职业责任意识的体现;
6、终身学习使中学教师适应实验新教材的学习。

三、教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手段。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师范教育;
2、新教师的入职辅导:观摩、微格、教学决策;
3、在职培训:教学反思、校本培训。

四、中学教师职业认知
中学教师职业价值观:
塑造中学生人生,挖掘中学生的发展潜能;
培养一代社会新人,推动社会进步。
中学教师职业责任:
促进中学生人生发展的责任;
促进社会进步的责任;
中学教师职业信念:
创造中学生的幸福人生;
从中学生的幸福人生获得教师自身的人生幸福。

第二模块
第一节 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工作方针: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

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
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第二节 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利(选举、自由、人身等);
2、教师的职业权利:教育教学权、科研学术活动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3、教师权利的教育法律基础;
二、教师的义务
1、教师的公民基本义务;
2、教师的特定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教书育人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
3、教师义务的教育法律基础;
三、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与依法执教
1、含义: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
2、意义:
强化教育的社会功能;
保证义务教育;
保证教育有序化、规范化发展;
保证教育人道化。
3、标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4、违法原因:
教育立法缺乏适应性、且地方教育法规建设相对落后;
教师法制观念淡薄;
学校管理与教育行政的法制建设存在漏洞。
5、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加强教育执法力度;
加强学校法规建设,做好法制宣传和普及工作;
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

第三节 学生权利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1、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法定的其他权利。
2、中学生作为特定的教育主体所具有的权利:
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学生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权利保护实际问题分析与评价
1、常见学生权利受侵害的表现: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格尊1严;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隐私权;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休息权;
2、学生权利的保护:
社会领域:家庭、学校、社会、司法;
权利类型:人身权、受教育权。

第三模块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
核心内容:
基本要求:爱国守法
本质要求:爱岗敬业
灵魂:关爱学生-不惩罚
天职:教书育人-不以分数
内在要求:为人师表-不家教
不竭动力:终身学习

问题表现:
部分教师缺乏职业道德修养;
体罚学生的现象仍然比较常见;
部分教师不能正确对待学习成绩或思想品德落后的学生;
原因分析:
学校领导对教师职业道德不够重视;
经济利益因素影响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本人对职业道德认识不够;

第二节 教师职业行为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思想、教学、人际行为、仪表。
二、教育活动中人际关系的处理:
对学生:爱、尊重、负责、公平公正、保护、杜绝伤害;
对家长:尊重、协作;
对同事:尊重、理解、协作;
对管理者:尊重、支持。
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践行
1、爱国守法: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对工作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
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挖苦、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造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以身

作则;
衣着得体,言语规范,举止文明;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扩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用于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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