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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地方因素分析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地方因素分析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地方因素分析报告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2、竞标发包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奠基”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一是违规招投标。有的业主通过资格预审、制定排他性条款、设定模糊政策等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点关系人中标。有的不法投标人与业主、评标专家暗中勾结,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拉开分数差距。一些业主单位对招投标过程监督不力,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在查处某县建设工程腐败案件中还发现了一个潜

规则:建设企业在工程中标后,都要给当地干部发奖(红包),从数千到数万不等。

二是规避招投标。有的地方打着“献礼工程”、“民生工程”的名义,以工期紧而指定施工单位;有的地方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达到投资数额小、不须招投标的目的;有的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实现指定承建的目的。如某县污水处理工程案件中,建设商通过行贿县领导,在未经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获得二期工程。

3、监督管理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爆发”环节。实质上前两个阶段腐败的最终目的也就是在本阶段获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非常复杂,许多工作无法用硬性制度规定,必须给予监督管理者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给予建设者一定的自主权,也就产生了许多腐败隐患,况且当前建设领域的相关制度本身就很不健全。

一是直接谋利。一些干部利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故意刁难、拖延工程建设中一些项目的审批。一些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为亲友等特定关系人强行介绍兜售材料、设备。有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通过向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员行贿等违纪违法手段,在建设工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通过高额回扣引诱材料采购人员,物资以劣充优、以次充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严重。有的工程指挥部等业主单位低价或非法出售商品房、安置房、商铺等给特定关系人。有的工程结算、工程监理单位

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多计工程量,多算工程款,损害国家利益。甚至出现“钓鱼”工程,即投标时故意以低价竞争,确保先中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勾结业主人员,公开变更设计,大量追加工程投资。有的领导干部在工程尾款支付上动手脚,迫使建设单位通过行贿、回扣等非正常手段才能获得正常的工程款,如某县案件中,某承包商通过向常务副县长行贿的手段,要求尽早拨付剩余500万工程款,最终导致该领导案发。

二是为开发商谋利。县级政府在规划管理方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些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便勾结有关人员,或擅自修改规划方案,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提高容积率,使开发商牟取非法利益。今年查处的某县案件中,县长和几位副县长主要都是容积率方面的腐败而落马。在他们的“支持”下,有的房地产商大幅度提升容积率后可以免交地价款,有的增加建筑面积后不计算容积率,致使巨额国家财政收入流失。某区下属工程指挥部干部在负责审查拆迁安置房项目过程中,明知房开公司虚增、虚报建筑面积和拆迁安置面积等,仍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予以签字确认,造成3700多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流失,

4、利益协调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衍生”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凡涉及征地拆迁的,最终都要通过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协调。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利益博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往往衍生出许多腐败问题。

一是干部与征地拆迁户勾结谋利。一些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不认真丈量、核对有关面积数据,有的甚至收受贿赂,相互勾结骗取拆迁面积、征地款、补偿款等。

二是干部借征地拆迁名义谋利。一些地方出现村两委干部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老人公寓,违规建造村办公楼等。某地就出现村两委干部将8000多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填成汽车培训场出租的案件。有的村干部与地霸拉帮勾结,在一些工程征地进场的过程中,以政策处理不当等名义,鼓动部分群众闹事,以此胁迫建设部门答应他们提出的高价填土方,提供石料等要求。有的村干部甚至通过造假账、伪造签名等,骗取或冒领征地款、补偿款。

三是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谋利。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完成政策处理,“摆平”群众,顺利办好手续,极力寻求当地干部的支持帮助。于是一些干部凭借其特殊影响力和权力,从中收取好处费、介绍费、劳务费等。如某地开发商在进场施工受阻后,通过当地县、乡领导的支持才得以解决,事后给了领导干部一定的“好处”。领导干部对开发商的支持往往都是打着支持重点工程的名义,在秉公办事的同时也夹杂着私心杂念。因没有具体的行贿目的,许多干部都觉得心安理得,纪检机关也很难鉴定处理。有的干部还借机向开发商提出低价购房,某地就出现村干部以帮助建设方做好政策处理为由,以低于市场价40%的价格购买商品房。

5、内部管理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寄生”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指挥部类机构(名称包括建设指挥部、开发办公室等)管理模式,是地方上比较普遍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腐败。

一是失职渎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对指挥部类机构领导不到位、赋权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监督不严格,往往实现“承包”式的放任管理,一些不法行为甚至得到长期放纵。在指挥部内部,同样也普遍存在权力配置不规范、权责履行不到位、内部分工不明确、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一把手”犯罪和窝案串案频发。指挥部类机构权财集中而监管乏力,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二是机构人事腐败。一些地方上一个项目就设一个指挥部,变相增加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编制。有的指挥部随意设置下属和派出机构,随意调人、进人,随意成立各种各样的开发、配套企业。在正规的机构编制管理不断规范的情况下,指挥部类机构成为地方人事腐败的主要源泉。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地方因素分析

在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地方基层干部腐败行为,既有宏观上的行业特殊性,也有地方自身行政管理方面的原因;既有社会多方面影响,也有干部队伍自身的原因。从地方角度分析,主要有六方面的因素。

1、地方的管理权

由于现行制度的缺陷,以及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和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地方基层干部在管理

中难免接触各种诱惑,滋生腐败。一是相对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市场化,一些行政管理仍在缓慢的转型中,权力与责任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的如征地拆迁制度、城建规划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等,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相对于行业特殊性,制度设计存在着“三多三少”问题,即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禁止规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比较突出的比如工程设计的变更、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容积率的调整、物资的采购、工程验收和款项拨付等等。三是相对于机制体制中存在的缺失和漏洞,现行制度的形成往往是对容易出现的问题环节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弥补修缮,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机制设计,缺乏对新的苗头性倾向的预见预防。比较典型的如各种建设指挥部类机构,只注重实体性建设,忽视程序性制度建设,有的制度设计不周全,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2、地方的代理人角色

工程项目无论是上面部署的、还是本级本地的,最终都要“落地”,通过县、乡、村干部的配合支持才能完成。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特点决定了基层组织在工程建设中成为各种角色的混合体。一是作为各种工程项目的业主,或者上级的代理业主,直接投资和运作工程项目;二是作为行政机关,要代表国家履行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作为地方代言人,要维护地方及群众的相关利益。而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对这些不同的职责缺乏明确的规定,有的规定甚至相互冲突,往往使得地方干部难以适从,有时只能自谋对策,自

主应对,也就产生了利益交易的“灰色区域”,一些机构和干部获得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因而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3、地方的社会特点

各个地方由于区域位置、历史文化、经济基础、产业特点等方面的原因,社会风气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引发出不同类型的腐败。在一些地区,企业老板过年过节给领导干部送礼送物成为社会风气,送礼标准形成“潜规则”,一些干部和老板甚至公然在办公室里收送数十万元的现金。这种风气的形成使得行贿受贿在老板和干部之间似乎成了发生在朋友之间的非常自然的事。某地一老板对领导出手大方,但对一般干部却很“吝啬”。反而招致一些机关干部的刁难。一些地区的腐败相对比较“巧妙”,比如通过安排外出旅游度假、体检保健等给予领导实惠,有的通过事后的期权化收益、委托理财、融资、他人代理甚至境外渠道等形式行贿受贿,使得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隐藏得更深。

4、地方的干部队伍管理

工程建设行业具体细节多,人为因素多。单靠复杂的制度、严厉的惩处、不断的三令五申,犹如被动地堵塞洪水,防不胜防。许多腐败问题的根源,还在于人的问题。一些地方偏重于短期效益,为了使一些工程项目尽快落地、进场,处理好一些地方上的利益矛盾,重用所谓能力型干部,而对其廉洁自律能力不加考虑;有的地方为了工程进度,不计成本,只讲进度,甚至默许干部通过一些非正规手段与社会上拉关系,默许一些干部从中谋取一些私利,默许一些领导干部独

断专行。一些地方平时对干部作风抓得不严,一些干部平时热衷于吃喝玩乐、拉帮结派,与老板开发商走得很近,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巨大诱惑自然不会放过,往往形成腐败的小群体、大团伙。

5、地方的惩处能力和力度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多发性,也暴露出了惩防体系建设一些方面的滞后性和薄弱性,特别是地方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限性。从监管职责上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老好人思想比较普遍,往往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推给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合力。一些地方怕管得过死会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减缓工程建设步伐,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不法行为提得多抓得少,要求严监管松。纪检干部在所有可能涉及不廉洁的环节冲锋陷阵,从招投标、容积率改变、设备采购等具体环节,再到廉政宣传、效能督查、信访受理等外部环节,疲于应付。从惩治力度看:一些地区和部门有保护主义思想,担心查处的一些串案窝案影响太大,而有意缩减处罚范围,大事化小,纵容了干部,败坏了形象。有的地方对已经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部位不主动加以改革完善,导致腐败前赴后继。一些地方监督人员专业水平不足,责任意识不强,许多监督行为还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对一些深层次问题介入不够,导致大量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曝光、立案和惩处。从惩处权限看:一些上级的重点工程项目,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缺乏监管权限;一些开发商承包商都是外地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就跑走,赴外地办案困难重重;一些开发商都有上级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的“头衔”,出事时往往还能得到一些上级领导干部的说情甚至干预,加大了基层办案难度。

三、预防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建议

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地区各部门应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1、加快体制改革,科学定位政府职能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打破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解决工程建设方面的部门职责交叉、重权轻责、权责脱节和关系不顺、争权夺利等问题,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改革指挥部类机构,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进“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防止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2、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廉政责任追究

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切实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违反科学决策、搞政绩工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条件

实施行政许可,防止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乱批,甚至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其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工程建设各个具体岗位,从审批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招标办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到施工人员、采购人员、监理验收人员,根据每个人职务、职责、岗位和权限,制订严格的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和岗位纪律,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涉及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三,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各地特点,当好党政参谋,牵头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政府制订具体方案措施,并督促落实。

3、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市场

一要抓好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本地本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切实解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甚至互相“打架”等问题。二要抓好监督模式设计。各地重点要围绕项目建设土地规划、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金使用、施工建设等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查找在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靠制度监督、按程序办事、由纪律约束的监督模式。三要抓好政务公开。地方工程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易于滋

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入手,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公众监督渠道。

4、强化纪检力量,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一方面,要加大查案力度,保持惩处的高压态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对重点工程要实行跟踪调查,对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者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环节、施工过程、资金使用、工程决算等环节的审计,对掌握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要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案件,突出查办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的案件,严肃查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钻政策空子中饱私囊的案件,坚决查办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一些典型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震慑犯罪分子,扩大警戒效应。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在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同时,加快乡镇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属地化、社会化监督网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规划拆迁、土地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办案能力。

5、加强廉政教育,净化社会风气观念

一要加强对地方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他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遵循规律、尊重实际、遵守法规的前提下,加快开发步伐,绝不能为树样板、出政绩而忽视工程监管,

让腐败分子有空可钻,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二要加强对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事前、事中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三要加强对建设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人员的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及各行业协会要自觉承担起教育责任,引导建设企业树立正确的竞争理念和经营道德,坚决杜绝靠行贿承揽工程、靠偷工减料增加效益等违法行为。四要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手机、信息亭等现代宣传手段的作用,使廉政文化进工程工地、进建设市场、进开发中的农村,倡导廉洁风尚,净化社会风气,为当地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2012-05-16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的典型案件。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案件查处情况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滥用决策权、审批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的业主单位或中介机构把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有的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技术指标参数等保密事项,擅自改变招标条件或定标办法;有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压低其他投标人的评分;有的投标人之间采取“投标联盟”、“有偿陪标”、“轮流坐庄”等方式串通投标,有的挂靠多家企业、借用他人资质围标串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突破一批招标投标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要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收受贿赂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注意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有效防治

腐败的长效机制。 此次公布的20起招标投标典型案件是: 1.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违规评标案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委托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校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达到中标目的,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阴激文串通,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评标前,阴激文唆使评标委员会校方代表胡毅彤给金陵公司打最高分。评标中,阴激文将其他评委打分情况泄露给胡毅彤,胡毅彤在阴激文指使下调低了其他公司分数,使金陵公司中标。事后,阴激文送给胡毅彤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权金城”会员卡。丰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中标通知书的行政处理决定。阴激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胡毅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原负责人卫林杰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担保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10年,卫林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临汾市鑫信城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临汾市尧成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担保、代收担保费、开具保函等,收受回扣人民币48665元。在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过程中,先后收受河南省惠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等人贿赂人民币12万元。卫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0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副盟长、盟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

建设工程质量调研报告

工程质量安全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2013年新路子 兵团八建工程技术质量工作如何在2013年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倡导以制度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的理念,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加强现场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促使项目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近半年的时间,对全公司各个在建项目工程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工程安全质量控制及进行了常规检查活动。同时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确保公司对未来工程建设的稳定和发展,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人员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完成2012年的工作计划。同时争取把2013年的工作做得更好,要求全公司在投身于建筑事业的员工为各个项目工程做出积极的贡献。也是顺利推进对工程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科学发展观洋溢着创新进取,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勇创一流工程的追求,激发昂扬拼博的斗志。就我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而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牢固树立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科学管理、构建协调发展的理念,又要抓住一切机遇,提升

整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这既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正确理解和把握,也是决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关键。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每一个巨大的变化,无一不是科学发展的结果。我们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必须深刻审视所处环境变化,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思想精神状态,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增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企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加之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日渐形成,给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注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拓展管理的广度;严格制度,加强各项目规范化管理。 当前我公司正处于大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各个水利(包括房建高层)承建工程的建筑施工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建设项目多、投资主体多元化、施工工期紧等现状,为此公司各个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认真执行施工,搞好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各个项目建设秩序。对没有能及时管理好在建工程的项目要加以重罚。在严格执行公司管理

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六环路(良黄段)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六环路(良黄段)自2004年3月8日施工单位进场,3月15日陆续开工以来,已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施工难度大,干扰因素多的情况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主要就工程质量情况做一简要报告: 一、工程进展情况简介: 截止6月4日,六环路(良黄段)主要分项工程形象进度如下:完成路基清表14.24km,占总量的78%;完成路基填方129万m3,占总量的32.20%,完成主涵39道,占总量的73.58%;完成桩基1477棵,占总量析63.3%,完成盖梁90片,占总量的27.9%;完成t梁预制1507片,占总量的59.38%;完成t梁安装126片,占总量的4.96%。 二、工程质量情况: 1、工程质量总体情况: (1)路基填方:填方总体情况较好。 一方面抓土源、土质的控制,以填料的质量来保证填筑的质量。由于本工程前期进地困难,地方干扰大,加之填方数量大,土源十分紧张,又逢雨季施工,土方含水量大,回填进度缓慢。为此总监办和项目处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充分利用有限的土资源,在梅花桩土场土质变异性大的情况下,总监办会同项目处征求专家意见,就梅花桩土质情况开了专题研讨会,要求承包人改善土的级配并增做封层。②为了缓解土源紧张的局面,保证雨季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建议承包人选用砂砾,由于附近的砂粒级配差,现场监理人员通过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挑出粒径超标的骨料和遇水膨胀性大强度低的强风化泥岩。③杜绝使用强度不合格的土源。如长辛店土场的土料通过监理抽检平均cbr值仅为1.3%,总监办果断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种填料,并要求对已经填筑的部分采取补强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填料的干密度和压实度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范要求。 另一方面抓规范化施工,以施工规范化促工程的优良。为此,总监办要求施工单位设立标牌、标识,严格控制分层的厚度,并通过每周一次的拉练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履约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目前,在工程创优过程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外露砼:本工程强调“精品工程”意识,力争在砼的外观质量方面上一个新台阶。所以,总监办坚持“样板指路”方针,即在墩柱等外露砼施工之前,从原材料开始控制,对砼厂家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施工单位实施“试验块”,试验块经各方共同认定合格,并召开专题施工方案讨论会之后,以此为最低标准大面积展开实施。目前,本工程的砼外观质量水平正在稳步提高。 (3)分项和工序验收: 开工之前,项目处和总监办即强调“三八”验收制,即分项或工序验收连序三次不合格或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即视为其质量自保体系存在问题,立即指令其进行整改,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绝大多数施工单位的自保体系能够有效运转,起到自我保证的作用。 2、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地方。如: ①7#和10#合同违反监理程序,7#合同在未经监理许可的情况下,强行灌桩;10#合同在分项开工申请未被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辅路沥青砼摊铺。事件发生后,总监办果断下发停工令,并通报全线,进行强力整顿,并约请其上级公司到现场予以解决。不但解决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且对其他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②4#合同黄良路改线段二灰碎石7d无侧限抗压强度见证试验不合格,经分析是新设备调试过程及取样过程存在的问题,现场强度满足要求。 ③5#合同永定河桥42~4桩基砼强度见证试验不合格,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现场全长取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doc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要抓牢“两个责任”,凝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坚定不移地治理“庸懒散乱软”,切实解决极少数干部的“四无”症状,全面适应城建工作新常态;坚定不移地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切实推进岗位廉政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信息公示制度 1、廉政信息公示对象 全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廉政信息公示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作为廉政信息公示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实际,负责项目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提供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公开规范、透明。 3、廉政信息公示形式 1)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施工现场标识明显、方便观看的位置设立廉政公示栏张贴公示书。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制作有关工程项目廉洁、安全、高效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标语,作为廉政公示的辅助内容。 4、廉政信息公示的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项批复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期限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2)工程建设廉政保障措施,包括:项目登记备案情况、廉政风险提示以及廉政承诺情况、《廉洁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保障措施。 5、廉政信息公示期限 项目建设廉政信息公示期一般为项目开工前至项目竣工验收,责任单位要定期添加或者更新公示内容。

6、相关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要加大公示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要加盖公章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由区纪委监察局不定期走访检查。对公示书中隐瞒实情、敷衍塞责等情况,要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立项批复文号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代表 项目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期限举报投诉电话 工程建设廉政保障措施 本栏目由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用简练的文字概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廉洁、安全、高效所采取的具体保障措施。例如: 1、本工程建设项目在纪委监察机关进行了项目登记备案。 2、本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领导接受了纪委监察机关的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并做出依法廉政建设承诺。 3、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负责人接受了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纪检领导的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并签订了《廉洁合同》。 4、工程建设期间,我们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在其他方面的有关保障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1、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范围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方式 备案方式采取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区监察局报告备案,报告采取书面备案表的形式上报。 3、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时间

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地方因素分析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2、竞标发包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奠基”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一是违规招投标。有的业主通过资格预审、制定排他性条款、设定模糊政策等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点关系人中标。有的不法投标人与业主、评标专家暗中勾结,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拉开分数差距。一些业主单位对招投标过程监督不力,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在查处某县建设工程腐败案件中还发现了一个潜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doc

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 =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4)第四层为份土及粉细砂层,场地内普遍分布,层厚4~5m,土质良好。 (5)经深入调查得知该场地原为一南北长70m、东西宽40~50m的水塘。附近餐饮业用户用稻壳作燃料后将稻灰倾倒在塘内,不久塘被填平,还曾用作烧砖窑场。该工程开工前半年多方平整场地修建住宅楼。由于该楼西半部置于原水塘内,东半部位于塘外岸上,塘内外土质突变是造成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受力不合理断裂,从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的主要原因。本人参与下曾提供四个处理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一,将住宅楼五层全部拆至四层,并在四层顶部,加设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东半部场地土质较好,东部四间仍修复至五层。 方案三,保留住宅楼为五层,自上至下拆除基础开裂这一开间,将一幢楼房分成东、西两幢楼。这样处理后,减小了建筑物的长高比.相对增加建筑物的刚度;并使东西两幢楼可以自由沉降。 方案四,暂缓处理,待进一步沉降观测后,再分析处理。 上述四个方案各有利弊。经多次研究讨论,最后采用卸荷处理方案,即将原设计建造的五层住宅楼,全部拆至四层,即采用方案一。后又进一步卸荷,将住宅楼全部拆成至三层。在该住宅楼已使用多年,观察到该按原来筏板基础断裂的裂缝已经稳定,没有再继续发展。住户已放心,消除了忧虑。但由于这一事故处理,拆除两层楼房,损失建筑面积40%。如不用卸荷处理方案,改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场地西半部软弱地基,则可在保证住宅楼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宅楼五层不变。 地基与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耐久性影响甚大。基础或地基的质量事故,常常带来地面的塌陷、各种梁的拉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等。轻则使人对建筑有不安全感,重则影响建筑物的使用,甚至于危及人们的生命。 据有关单位对43起房屋过大不均匀沉降原因调查分析得知,属于设计不周者占21%,属于施工问题者占70%,属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者占9%。由此可见,尽管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注意施工质量,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裂缝,因此,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并对裂缝的产生进行有效的防治,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荷载引起的裂缝:外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结构裂缝一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通过计算分析就可以读出正确的结论。如:矩形楼板板面裂缝成环状,沿框架梁分布,板底裂缝成十字或

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康县水利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康县县政府关于对水利工程质量风险评估的要求,康县水务局对本年度的各项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质量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项目概况 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进行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是进行抗御水灾旱灾保障水资源供给和改善水环境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县2014年农村引水安全工程主要有店子乡陈家坝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店子乡陈家坝村,距离县城约 3.4Km,全村共有 15户、82人,目前该项目解决1个自然村15户82人饮水问题。城关镇甘石坝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城关镇甘石坝村,距离县城约 4.8Km,全村共有 27户、142人。目前该项目解决2个自然村27户142人饮水问题。大堡镇庄子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大堡镇庄子村,距离县城约40Km,全村共有 124户、490人。目前该项目解决4个自然村124户490人饮水问题。豆坝乡安家山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豆坝乡安家山,距离县城约7.9Km,全村共有17户、84人。目前该项目解决1个自然村17户84人饮水问题。阳坝镇老庄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店子乡陈家坝村,距离县城约76.7Km,全村共有121户、500人。目前该项目解决4个自然村121户500人饮水问题。岸门口镇庄科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岸门口镇庄科村,距离县城约9Km,全村共有44户、198人。目前该项目解决2个自然村44户198人饮水问题。寺台乡剪子坪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康县寺台乡剪子坪村,距离县城约48.7Km,全村共有121户、513人。目前该项目解决6个自然村124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周英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17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09年间,安凤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区廉租房及相关工程建设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8万元。其中,为某公司参与开发建设门头沟区廉租房项目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2010年12月1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 2004年至2008年间,高怀志利用担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招标、土地开发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其中,在海光寺地铁大厦工程和洪湖里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等过程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150余万元。此外,高怀志还贪污公款人民币2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05万余元。2010年9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 2006年至2007年间,顾旗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伙同高邑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建设用地面积等手段,骗取建设用地臵换指标,并将出售指标款转入由个人控制的账户,共侵吞公款人民币6156万余元,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17万余元。2010年11月29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在水利建设中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 孙廷容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水利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其中,为某电线厂在省水电公司农网改造工程供应钢芯铝线和钢绞线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90余万元。此外,孙廷容挪用巨额农网专项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获利59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40万元。2010年5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4年至2009年间,蔚小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探矿权发包、工程建设以及土地出让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870余万元。此外,蔚小平尚有人民币590余万元、5.3万英镑、7.1万欧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年9月2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6、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干部贪污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巨额征地动迁补偿款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谢朴元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动迁事务和发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动迁补

地下车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析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人防单位工程) 工程名称:枫荷兰庭1#楼人防地下车库 评估项目名称:人防地下车库单位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万兆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沪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工程师:

上海景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一月 枫荷兰庭1#楼人防地下车库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一、工程概况: 本人防工程位于闵行区七莘路2425#。工程属于附建式工程,工程的±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25M,地下1层为人防,地上8层为商场和写字楼。地下室的人防总建筑面积4980M2。工程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一般人员掩蔽体。本工程战时分为四个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和一个战时电站:防护单元A人防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750平方米,人防掩蔽面积550平方米,人防掩蔽人数550人;防护单元B人防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900平方米,人防掩蔽面积650平方米,人防掩蔽人数650人;防护单元C人防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1050平方米,人防掩蔽面积690平方米,人防掩蔽人数690人;防护单元D人防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1040平方米,人防掩蔽面积680平方米,人防掩蔽人数680人;防护单元E为战时电站,人防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工程桩基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人防底板采用C30S6抗渗混凝土现浇结构。工程外墙采用混凝土自防水与防水涂料防水相结合,顶板采用防水涂料一布四涂。外墙厚度为350,临空墙厚度为300,底板厚度为600,顶板厚度为350。

工程的地下室内墙采用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面层喷白色防霉涂料。顶棚直接喷白色防霉涂料。停车区地面采用160厚C20混凝土垫层,上浇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双层双向Φ4钢筋网片);密闭通道、楼梯间、水泵房、风机房等地面为180厚C20混凝土,面层为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 工程的给水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给水水源,作为战时水箱用水。排水系统分平时排水和战时排水,平时废水排到室外废水井,战时废水排到人防工事内集水井或专用储备处;地下室设置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其分别接到室外消防水管和地下室水泵房。 平时车库排风与防排烟合用一套系统。战时人防通风工程设置二种通风方式:清洁式通风、滤毒式通风。平时机械排风系统直接经通风竖井排风,战时由扩散室或楼梯间进风,在主要出入口超压排风,按防护标准,满足清洁通风和滤毒通风转换要求。 工程内部电气设计有常用电和备用电进线。常用电容量保证全部负荷,备用电容量只保证二级负荷,如排风/烟机、防火卷帘门、电站辅机、重要水泵和应急照明等设备采用二路电源末端或电源侧切换的供电方式。人防电源和常用动力电源经手动切换后供电给战时动力。接地系统平时和战时均采用TN-S制。 工程至2005年10月7日挖土至2007年1月7日竣工。 二、评估依据: 1.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六环路(良黄段)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六环路(良黄段)自2004年3月8日施工单位进场,3月15日陆续开工以来,已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施工难度大,干扰因素多的情况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主要就工程质量情况做一简要报告: 一、工程进展情况简介: 截止6月4日,六环路(良黄段)主要分项工程形象进度如下:完成路基清表14.24Km,占总量的78%;完成路基填方129万m3,占总量的32.20%,完成主涵39道,占总量的73.58%;完成桩基1477棵,占总量析63.3%,完成盖梁90片,占总量的27.9%;完成T梁预制1507片,占总量的 59.38%;完成T梁安装126片,占总量的4.96%。 二、工程质量情况: 1、工程质量总体情况: (1)路基填方:填方总体情况较好。 一方面抓土源、土质的控制,以填料的质量来保证填筑的质量。由于本工程前期进地困难,地方干扰大,加之填方数量大,土源十分紧张,又逢雨季施工,土方含水量大,回填进度缓慢。为此总监办和项目处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充分利用有限的土资源,在梅花桩土场土质变异性大的情况下,总监办会同项目处征求专家意见,就梅花桩土质情况开了专题研讨会,要求承包人改善土的级配并增做封层。②为了缓解土源紧张的局面,保证雨季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建议承包人选用砂砾,由于附近的砂粒级配差,现场监理人员通过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挑出粒径超标的骨料和遇水膨胀性大强度低的强风化泥岩。③杜绝使用强度不合格的土源。如长辛店土场的土料通过监理抽检平均CBR值仅为1.3%,总监办果断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种填料,并要求对已经填筑的部分采取补强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填料的干密度和压实度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范要求。 另一方面抓规范化施工,以施工规范化促工程的优良。为此,总监办要求施工单位设立标牌、标识,严格控制分层的厚度,并通过每周一次的拉练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履约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目前,在工程创优过程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外露砼:本工程强调“精品工程”意识,力争在砼的外观质量方面上一个新台阶。所以,总监办坚持“样板指路”方针,即在墩柱等外露砼施工之前,从原材料开始控制,对砼厂家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施工单位实施“试验块”,试验块经各方共同认定合格,并召开专题施工方案讨论会之后,以此为最低标准大面积展开实施。目前,本工程的砼外观质量水平正在稳步提高。 (3)分项和工序验收: 1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20150716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第二项目部靳灼贵 2015年7月16日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 从今年初开始,河南省委巡视组第一轮对全省20家省管国有骨干企业专项安全巡视,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违规现象突出,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较多,部分项目变成半拉子工程,基层“苍蝇”式腐败比较严重,侵蚀职工利益。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有效制止腐败的发生,必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深入研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腐败的主要环节,找出产生的原因,指出产生腐败的危害并及时研究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由过去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施工队伍也由部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向社会招投标。在这种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些腐败问题,从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在工程发、承包环节:现有的工程建设多采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务,往往不择手段。一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2.在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请吃、请钓、甚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拢腐蚀,“睁只眼、闭只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一是默许施工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伪造记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3.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国有、集体、合资、独资、私营等多种企业参与,一些实力不强的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以贿赂手段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工程建设项目仍是“僧多粥少”。寻找项目谋求生存发展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必然选择,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以贿赂承接工程的“潜规则”。 4.有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没有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司法实践中出于取证考虑,对行贿人大都作“污点证人”从轻处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存在,一是造成工程建设市场的混乱。让一部分不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竞争,极大地扰乱了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断送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前途。使一些原本对国家和人民有过贡献的干部、党员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极大影响了干群关系。三是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有的甚至危及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造价被人为抬高,使国家资金大量流失。 二、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 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从最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发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之一,而工程 招投标及工程现场管理又普遍被认为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的源 头和关键环节。全面分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认清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预防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省内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的分析研究,全面提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治能力。 案例:2004年至2010年,陈遵举利用职务便利,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计人 民币87万元、港币5万元、黄金奥运鸟巢模型1个、99克金砖 2块、200克金条1根。其中,在机场消防现场用房、集体宿舍等工程招标中,授意下属操纵招标投标,使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 限公司中标,收受三门建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某贿赂人民币27 万元、99克金砖2块。陈遵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1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问题透视 从该案件可以透射出,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对此,我们专门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加以延伸,梳理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几个主要环节:

(一)前期立项。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建筑企业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正因如此,建筑企业常常从工程立项开始,就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二)竞标发包。一是陪标、串标现象较为严重。参加竞标单位结成利益同盟,有的在自定的最低投标价格内开展竞争,有的以商定的价格中标后轮流承建,还有的借用多家单位资质独自“作秀”。二是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表面上看,招投标的入围、评标,由专家、领导集体决策,但实际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投标方与建设单位私下串通,甚至用金钱贿赂相关人员,事先获得标底,从而击败资质优良的公司,这一点也成为了陈遵举违法违纪的主要手段。三是规避招投标、指定承包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达到投资数额小、不须招投标的目的;有的建设单位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实现指定承建的目的。四是转包、分包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凭借在地方的“过硬关系”,逢工程项目就参与竞争,中标后即收取高额“劳务费”予以转包,俨然成了重大

建设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xx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基础分部) 建 设 单 位 自 评 报 告 xx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 xx年十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省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新民村,1#厂房长276m*宽108m,建筑面积29808m2; 2#厂房长276m*宽72m+长120m*宽60m+长96m*宽18m,建筑面积28746平m2;3#厂房长288m*24m,建筑面积6912 m2,总建筑面积65466 m2。 二、工程完成设计与合同约定内容情况 本工程由xx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图,并经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图纸会审中心审查合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单位能按照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进行设计;工程在造型设计、环保节能设计等方面,设计单位能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合理,并能定时到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施工单位能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图纸施工,个详资料准备齐全,各分部均办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各分部、分项工程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监理单位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准确的按规范要求进行控制工程质量,严格把好质量关,致使本工程没有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工作做得很好。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情况 该基础工程已全部完工,约定于2012年10月xx日由建设单位组织,诚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一同参加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同时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次验收行为实行监督。 五、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经建设单位组织各参检单位,对xx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1#、2#、3#厂房基础工程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各单位一致认为,基础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到达合格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章): 项目法人: xx年10月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的六大环节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的六大环节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易发高发区。近日,我们在《预防工程建设过程中腐败问题发生的对策和建议》专题调研中,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5份。其中9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工程全过程都易发生腐败。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于以下六大环节: 1、工程预算环节。主要表现为预算部门或人员在接受申请单位的请托、贿赂以后,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编制预算,为项目建设单位套取投资提供便利; 2、勘察设计环节。主要表现为有的施工企业采取向建设单位人员行贿、送礼、请吃等手段,达到干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金额而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施工企业选择、招标环节。主要表现为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或向参与项目标底设计和成本测算人员行贿,非法获取标底。采取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招标决策。个别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招投标。 3、施工管理环节。主要表现为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额外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非法转包或分包,使一些资质不达标的企业、工队进场施工。一些现场代表与施工企业、监理人员相互勾结,进行虚报冒领。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 4、工程监理环节。主要表现为少数工程监理单位只收费不监理或不认真监理、无监理资质或资质不达标,造成监理缺位、不到位或形同虚设。 5、竣工验收环节。主要表现为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

不及时组织进行质量评审,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检测、呈报验收的情况下,将工程违规投入使用,有的甚至在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呈报验收; 6、工程决算环节。主要表现为在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算审查或未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工程决算,掩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职务消费、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缺乏刚性约束。同时,忽视了责任考评、追究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等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违规、失职、不执行制度等行为追究的措施不够具体有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制度的执行力较弱,造成有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管工程每个环节都捞钱

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管工程每个环节都捞钱 2010年11月1日,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受贿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因受贿360余万元,于永和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案犯延边大学宾馆原经理徐德辉也因受贿256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审判长宣读完长达36页的刑事判决书后,于永和、徐德辉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标志着这起备受当地各界关注的高校领导干部腐败案尘埃落定。 2009年11月,延吉市房屋管理局房产中心原主任尹锡奎(另案处理)?出事?后,于永和开始坐立不安了。 原因是2007年,身为延边大学副校长的于永和曾帮助尹锡奎买到了延边大学艺术学院的土地进行开发,并收下了他送来的人民币23万元、美金2000元及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 ?尹锡奎被查极有可能牵连到自己。?于永和决定到省里走走?关系?,疏通一下。但?走关系?需要钱,此时他想起了王某。 王某原是吉林省新生建筑公司延吉工程部经理。2005年至2009年,王某曾在延边大学先后干了?专家宿舍楼?、?学生二食堂?、?学校锅炉房?等三项工程,总造价3000多万元。 由于有了这层关系,当于永和提出?我摊上点事,需用钱?的要求时,王某二话不说,拿出20万元送给了于永和。 颇具戏剧性的是,这个先用黑塑料袋再用暗红色纸袋包装的20万元?大红包?,放在于永和的车里两天多时间,还没来及处理,于永和便被吉林省纪委找去调查核实问题,当场被纪检人员查出扣下。 11月5日,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56岁的于永和犯罪期间,正是延边大学大兴土木改建老校区、扩建新校区期间。利用担任主管后勤的副校长及建设工程常务副总指挥,掌握对外发包工程裁量选择权的职务便利,于永和将工程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变成了积累个人财富的每一个步骤。 从土石方工程开始,到8栋学生公寓,吉林华兴集团拿到了这些工程之后,慷慨解囊,掏出200万元?好处费?感谢于永和、徐德辉与何某(另案处理)三人,其中于永和分得70万元,徐德辉分得60万元。 门窗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商口口声声说?没挣到钱?的情况下,徐德辉打着于永和的旗号,仍然让人家?表示表示?。无奈,几天后,承包商?不好意思?地表示:?只能给你们6万元了,这还是我们总经理个人掏的腰包。?结果,这6万元还是被于永和、徐德辉和何某三人瓜分了。 还有新楼电梯工程,中标之后,徐德辉马上将?好消息?告诉某公司,临走时还没忘记叮嘱?要意思意思?。心领神会的某公司领导随即将10万元汇到了徐德辉的银行卡上。徐德辉将情况告知于永和后,于永和让徐德辉暂时保管。 校舍建完了,门窗、电梯也安好了,该到校区绿化了。绿化工程照样如此,?好处费?竟然高达50万元。还有待开发的校内邮政物流中心项目,刚有意向,还未启动,于永和就收下某公司经理高某送给的5万元港币。可这项工程,直到案发仍未启动。 办案检察官说:?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于永和等人利用主管工程的职务之便收受的‘好处费’,可谓从头到尾,一项接一项,且数目之大,得手之容易,

2018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2018年上半年XX县建筑工程 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通过对我县2018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及备案、分户验收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质量投诉及质量事故等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结合监督规范化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现将我县2018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县在建工程项目共计264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4占12.9%),总建筑面积为187.1万㎡(新开工为42.6万㎡,占22.8%)。从所报情况看,所有项目基本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并领取了施工许可。但项目录入监理信息平台不时、不录入现象较为普遍,我站已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了汇报。 (二)竣工验收及备案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县竣工验收项目33个,建筑面积为18.2万 m2。质量评价情况为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项目33个,一次性验

收合格率为100%。已办理备案项目39个,备案建筑面积28.9 万m2,均按规定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 (三)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地有效开展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县房建工程项目264个,建筑面积187.1万平方米,申请创建湖南省质量标化工地1个,其中已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项目为264个。2018 年5月我站向市站预报省优工程的XX二中项目迎接了市评选专家的现场检查指导,通过市专家的悉心指导,对于我县的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创建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四)质量监督检查、实体抽测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全县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共计155起,已整改155起,整改合格率为100%,整改后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发现基础质量问题共20起,占12.9%,其中承载力不合格1起,混凝土强度不合格2起,桩身完整性不合格0起。 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共89起,占57.4%,其中混凝土强度不合格8起,混凝土构件尺寸不合格0起,钢筋安装位置不合格12起,钢筋连接不合格2起,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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