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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应诉策略

公安行政应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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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应诉策略探析

内容摘要: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公安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安行政诉讼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也居高不下。国内学者以及公安实践部门的同志多从行政违法的角度分析公安行政案件败诉的原因,很少有人涉猎公安行政案件应诉能力、应诉策略的研究。本文以公安行政应诉为视角,努力为公安机关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行政案件应诉模式。

关键词:公安行政诉讼;败诉的原因;应诉策略

【中图分类号】g650

近年来,我国公安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也居高不下。如何应对公安行政诉讼、降低败诉率是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的课题,它关系着公安机关荣誉的维护,影响着人民警察的形象。分析公安机关败诉的原因,应诉能力的不足和应诉策略的错误而导致败诉的案件为数不少。如何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应诉策略是公安机关赢得行政诉讼的关键所在。

一、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工作,从容应对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要重视行政诉讼,把行政诉讼作为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大事来抓。认真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工作是公安机关参加诉讼的第一步。在公安机关内部权力分配上,一般由一把手局长主管行政诉讼,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具体负责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各级公安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2015年10大典型行政诉讼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阅读提示: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4月29日北京高院通报 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一年来,北京法院 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判决的案 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01 .某公司诉科学技术部不予受理科研项目资助案 基本案情 2014年2月20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了2015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的申报指南。某公司在该指南指定的网上系统中填写了申请973计划的项目申请书。 科技部收到该公司的项目申请书后,于同年5月12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认为该公司申报的《海水蓄能电站》及《雨、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跨流域调水》两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决定不予受理项目申请。该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被诉决定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所作行政行为,对某公司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所明确排除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行为。被诉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由于某公司的涉案项目申请书确实不符合973计划项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未就项目基本情况填写相应内容,科技部无法就涉案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进一步评审,故被诉决定正确。综上,依法判决驳回某公司关于撤销被诉决定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2)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2) 行政诉讼参加人 〔例〕陈某与于某发生口角,陈某将于某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陈某罚款200元。对与此罚款2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行政直接相对人和间接相对人人分别是谁? 〔答案〕在本案,行政直接相对人是陈某,间接相对人是于某 〔例〕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受原告资格 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答案〕A、C、D。居民是该行政行为的间接相对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A错,C错。本案的规划行为也是针对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居民是利害关系人,有原告资格。D错。 〔例〕甲、乙是邻居,甲向区规划局申请房,获得许可,但乙认为甲建房之后将影响乙的房屋的采光。乙是否可以对区规划局的许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可以。因为本案中规划局的许可行为,对乙的权利产生实际影响,乙也是规划局行为的利害关系人。 〔例〕某市发布一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以投标的方式,将某块商业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出资的企业,以出资额的高低决定中标者。甲企业和乙企业均出资投标,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其他条件相同,但甲企业的出资额大大高于乙企业,但该市政府仍决定由乙企业开发这块商业用地。甲企业对该市政府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该案? 〔答案〕应当,因为市政府的决定由乙企业开发这块商业用地的行为侵害了甲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甲企业属于市政府行为的利害关系人。

2020年1月公安行政诉讼试卷及答案解析浙江

浙江省201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安行政诉讼试题 课程代码:00860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公安行政诉讼实行__________制度,一般采用公开审理制度。 2.被告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在提交__________期间提出。 3.管辖权的转移主要用于__________问题,移送管辖则主要解决有无管辖权的问题。 4.当事人解除代理后又重新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这一行为应在__________之前进行。 5.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或不予受理裁定的期限是自人民法院接到原告起诉状之日起 __________。 6.在公安行政诉讼审判程序中,审查__________是法院审理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心环节。 7.《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直接起诉期限是__________日。 8.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和__________是被诉公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 件。 9.在公安行政赔偿诉讼中,__________是公安行政赔偿的核心问题。 10.在公安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中,执行开始有三种方式,即申请执行、移交执行和 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 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公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作用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的结果,它是以( )。 A.具体的法律规范为条件 B.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条件 C.遵守诉讼秩序为条件 D.依法解决公安行政争议为条件 2.公民蒋明对市公安局作出的维持镇人民政府治安行政处罚裁决的复议决定不服,他应向 ( )。 A.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C.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D.专门人民法院起诉 3.杭州市半山公安分局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撤销,由拱墅公安分局继续行使其职权。当 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以( )。 A.半山公安局为被告 B.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C.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拱墅公安分局为被告 D.杭州市公安分局为被告 1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1111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 (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 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 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

浙江2011年1月高等教育公安行政诉讼自考试题

浙江省2011年1月自学考试公安行政诉讼试题 课程代码:008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公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 ) A.法律 B.法律事实 C.法律关系的主体 D.法律关系的客体 2.某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打架斗殴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县公安局的这一处罚决定是( ) A.抽象的公安行政行为 B.依申请的公安行政行为 C.羁束的公安行政行为 D.自由裁量的公安行政行为 3.在下列公安机关作出的行为当中,不属于 ...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是( ) A.治安拘留 B.没收非法财物 C.调解行为 D.吊销驾驶执照 4.确定同级不同区域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是( ) A.裁定管辖 B.级别管辖 C.区域管辖 D.共同管辖 5.公安行政行为一经成立,无论是否合法,即具有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 这是公安行政行为的( )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6.根据提出证据的主体以及证明事实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区分为( ) A.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C.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 D.本证和反证 7.陈某与赵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后陈某殴打了赵某。县公安局以陈某故意伤害他人对陈某作出治安拘留14日的处 罚。陈某以县公安局的处罚过重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安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应当依法作出( ) A.判决维持 B.判决维持或者变更 C.判决撤销 D.中止审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8.在公安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公民的,其诉讼权利能力的取得是( ) A.自出生时 B.年满十六周岁时 C.年满十八周岁时 D.年满二十二周岁时 9.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是( ) 第 1 页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0-30 11:19:49 ?字号:小大 ?打印本页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目录 一、徐云英诉山东省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案 二、方才女诉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 三、袁西北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物价行政征收一案 四、大昌三昶(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五、郑晓琴诉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准案 六、上海苏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资质行政许可案 七、孙桂花诉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行政许可案 八、成都金牌天使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资助行政许可案 九、毛爱梅、祝洪兴诉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 一、徐云英诉山东省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案 (一)基本案情 徐云英的丈夫刘焕喜患肺癌晚期并发脑转移,先后于2014年4月8日、2014年6 月3日两次入住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治疗,2014年7月8日医治无效去世。在淄博万杰肿 瘤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105014.48元。2014年7月21日,徐云英申请五 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给予办理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于2015年1月12日作出《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关于对申请人徐云英合作医疗报销申请的书面答复》(以下简称《书面答复》),依据五莲县卫生局、五莲县财政局莲卫字〔2014〕2号《2014年五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 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认为刘焕喜就诊的医疗机构不属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 决定不予报销。徐云英认为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不予报销所依据的政策规定不符合省、市相应政策规定的精神,侵犯其合法权益,为此向五莲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五莲县人民政府认为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的《书面答复》符合规定,于2015年4 月13日作出莲政复决字〔2015〕1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作出 的《书面答复》。徐云英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作出的《书面

自学考试本科行政诉讼法历年试题与答案

(1)贾某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说明依据。 (2)贾某可向哪个法院起诉?说明依据。 (3)确认贾某的诉讼时效。 应以A市公安周(复仪机关)为告诉汛卩分)因为(行啟诉诰法>规琏:鏡SE仪的家件.MUSI 关iS变廉具体行政行为的、厦议机挖是(2分) (2)5?某BE可以向A市公安玛所在螳的棊层人民佚勰X,也可以向8区公安分鮒原在地的華层人民法院起拆。M分)因为根据{行豉诉然法、的规定?经过复议的秦件,复仪机关改变廉具体行瞰行为的.氐町以由复议机美豚在地人民法院借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巒臭体行枣存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廉院暂辂° (2 ^) (幼剪菜应住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心日内提起行谀诉讼.(2^) 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在王某诉某区工商局违法查封货物一案中,该局法制科科长纪%>出庭应诉。问本案中纪 XX的法律身份是() A ?原告 B ?被告 C ?诉讼代表人 D ?诉讼代理人 2.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 是国家公务员的() A ?执行职务权 B ?职位保障权 C. 申诉控告权 D.工资福利权 3.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 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A .公定力 B .确定力 C .拘束力 D .执行力 4. 某市政府决定停止三轮车营运并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车主一定补偿。市政府的决定体现 了行政许可的() A .法定原则 C ?均衡比例适度原则 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罚的是A ?行政拘留 C ?吊销许可证、执照 B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D ?信赖保护原则() B ?劳动教养 D ?没收非法财物 6?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拆迁公司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

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D) A.民主集中制B.集体负责制 C.合议制D.首长负责制 2.下列属于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是(B) A.行政确认B.行政给付 C.行政复议D.行政征收 3.我国《土地经管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这种权属纠纷解决方式属于(B) A.行政调解B.行政裁决 C.行政仲裁D.行政处分 4.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是(A) A.10日B.15日 C.30日D.60日 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C) A.地方人民政府作出解释或裁决B.部委作出解释或裁决 C.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D.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或裁决 6.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是(D) A.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可诉B.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成立 C.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合理D.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7.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C) A.变更B.重做 C.撤销D.维持 8.在我国,行政监察的对象是(C) A.公民、法人和组织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C.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D.涉嫌违法犯罪的组织或者个人 9.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B) A.开除B.辞退 C.惩戒D.调离 10.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是(B) A.30日内B.60日内 C.90日内D.180日内 11.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B) A.检察监督原则B.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C.司法审查原则D.独立审判原则 12.行政补偿的产生是因为(A) A.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B.不当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 C.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D.过错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 13.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C)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D.各部委 14.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是指(D) A.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B.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江苏法院经典案例

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江苏法院经典案例 https://www.sodocs.net/doc/fc8315315.html,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 更新时间:2010-09-26 09:44:55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一审行政案件已近7万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案例。值此“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十件予以公布。这些案例或在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或在全省及当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对一些重要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行政诉讼法》在我省实施的不平凡历程。这些案例是: 一、陈某等1144户农民诉F县W镇人民政府侵犯财产权案 二、宋某诉S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案 三、杨某诉W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四、戴某等8人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地行政裁决案 五、陆某等156位S市馨泓花园小区业主诉S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确认案 六、张某诉X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 七、L生猪养殖场诉N市C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八、吴某诉Y市人民政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 九、景某等112人诉江苏省D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案 十、A公司诉S市工商行政管理局C区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陈某等1144户农民诉F县W镇人民政府侵犯财产权案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等1144户农民。 被告:F县W镇人民政府。 1999年1月7日,F县W镇陈某等1144户农民认为W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收费行为侵犯了他们合法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遂向F县人民法院具状起诉。 原告诉称,自1998年以来,被告W镇政府在《农民负担监督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之

全国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作出与自身权益有关的,特别是不利的行为时,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这是相对人的() A.了解权 B.申辩权 C.申诉权 D.建议权 2.行政许可是一种() A.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B.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C.非要式行政行为 D.非授益性行政行为 3.关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表述正确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 A.国家行政机关 B.拥有规章制定权 C.依法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D.受各级政府直接领导 4.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李某死亡,在此情形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李某的妻子杨某 B.李某的朋友刘某 C.李某所在单位指定的张某 D.李某所在街道指定的孙某 的5.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认为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致 ...() A.参照地方政府规章 B.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D.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6.个体工商户张某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A.15日内 B.30日内 C.两个月内 D.三个月内 7.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

() A.50元至100元的罚款 B.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C.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D.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8.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形是() A.证人孔某因患严重疾病可能死亡 B.证人刘某因身体残疾而行动不便 C.证人孙某因离婚而情绪低落 D.证人张某不准备出庭质证 9.调整公务员职务及公务员奖励、辞退的依据是() A.平时考核的结果 B.定期考核的结果 C.主管领导的评价 D.人民群众的评价 10.刘某对某市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机关应该是() A.某市海关 B.某市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C.某市人民政府 D.某省人民政府 11.下列选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乡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引发的争议 B.镇政府民事调解行为引发的争议 C.县工商局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引发的争议 D.市政府作出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引发的争议 12.行政机关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应赔偿相对人停产停业期间的() A.利润损失 B.精神损失 C.市场机会损失 D.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 13.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对所遵循的程序是否可以自由选择为标准,行政程序分为() A.事先行政程序和事后行政程序 B.强制性程序和任意性程序

行政诉讼案例(4)

最高法院判例: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杨秀明诉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 【裁判要旨】 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之规定,赔偿诉讼起诉期限应当与相应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致。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申1108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杨秀明,女,1967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 再审申请人杨秀明因诉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 1

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吉行终9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张艳、审判员梁凤云、审判员余晓汉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秀明于2017年12月5日以绿园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及大棚的行为违法,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绿园区政府非法强制拆除其房屋及大棚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绿园区政府恢复原状或按照市场价格予以公平、合理的评估,依法赔偿财物损失53840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根据杨秀明提交的证据,涉案拆迁行为发生于2017年4月27日,距其起诉之日已经超过六个月,故其起诉不符合立案条件。据此,一审法院作出(2017)吉01行初245号行政裁定:对杨秀明的起诉,一审法院不予立案。 杨秀明不服一审裁定,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以与一审裁定基本相同的理由,作出(2018)吉行终92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4)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4) 行政诉讼的管辖 〔例〕下列哪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A.对深圳市政府所作责令停业决定不服起诉的案件 B.专利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C.影响较大的集团诉讼案件 D.对海关征收关税决定不服起诉的案件 〔答案〕C,见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例〕某市工商局(住所在该市西城区)与卫生局(住所在该市东城区)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该市的某饭馆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饭馆销售过期食品,遂联名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如果饭馆对该决定不服,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西城区人民法院 B.东城区人民法院 C.西城区或者东地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例〕基本案情同上例。该饭馆对市工商局、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市政府(住所在该市南城区)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决定。该饭馆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西城区人民法院 B.东城区人民法院 C.南城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B。行政复议是维持决定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基本案情同上例。该饭馆对市工商局、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市政府(住所在该市南城区)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罚款1500元。该饭馆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西城区人民法院 B.东城区人民法院 C.南城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B、C,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 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陈某与李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陈某将李某打成轻微伤。乡公安派出所根据李某的陈述和旁观者王某的证明,以甲县公安局的名义,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 所地在乙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根据甲县医院提供的 伤势认定书,作出维持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陈某仍不服,欲提起诉讼。本案哪些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 〔答案〕甲县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本案中,市公安局并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但依据的主要证据变了,所以仍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例〕某市西城区公安分局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的规定,以王某殴打他人为由,作 出给予王某治安拘留5日的决定。王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住所在南城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四项的规定,以王某寻衅滋事为由,维持原决定给予其治安拘留5日的拘留。王某仍不服,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西城区人民法院 B.南城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正当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说明了什么问题?我国公民为什么有状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1)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同时也表明中国已选择了依法治国的道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活动。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行政诉讼?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什么?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目的: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典型案例: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近日开庭审理“贵州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贵州天峰化工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磷石膏尾矿废渣场,停止磷石膏尾矿废渣场对环境的侵害,须于今年3月31日前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庭审结束后,被告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立即停止新增磷石膏的排放,并立即治理原已存在的磷石膏尾矿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 2007年12月10日,新成立的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向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诉讼,要求位于安顺市平坝县境内的贵州天峰化工公司停止排污侵权。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是一家生产化肥(磷胺)的化工企业,其生产厂区位于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投入使用以来,每年产生20至30万吨的磷石膏废渣,所堆放的磷石膏废渣总量已有200至300万吨。但该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及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磷石膏尾矿库的渣场渗滤液均通过地表、地下排入红枫湖上游的羊昌河。2007年10月27日,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显示,该企业尾矿库的渣场渗滤液对羊昌河水质影响较大。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是负有依法管理红枫湖水资源的社会公共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红枫湖是贵阳市百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在不特定的人群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情况下,为维护民众利益,原告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院认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堆放的磷石膏废渣通过渗滤对红枫湖上游羊昌河造成重大污染,进而直接影响红枫湖的水质。贵州省人民政府曾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被告限期整改。被告亦不予否认,并表示将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3)

2019自考公安行政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 案(3) 行政诉讼证据 〔例〕某街道接连发生自行车失窃案,某公安分局接到王某报案,说曾看见刘某偷车。经调查,修车人马某也说刘某曾向其兜售自行车。于是,某公安分局传唤刘某进行讯问,刘某矢口否认,遭到干警殴打,刘某遂承认偷车。公安分局对刘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 元的处罚。然后在刘某家中抄出尚未也售的自行车一辆。刘某经复议后又起诉,请问,以下哪些可作为证据能作为定案根据?( ) A.王某的证言 B.马某的证言 C.刘某的口供 D.查抄的自行车 〔答案〕A、B 。 C是非法证据,D是决定作出之后的证据,案卷之 外的证据

〔例〕董某向某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照注册,某省司法厅一直未给予任何答复。董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问,以下关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某省司法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董某须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C.董某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 D.董某须证明司法厅的行为违法 〔答案〕B、C 举证责任的分配 〔例〕某市计量局经检测认定,某公司所生产的眼镜片质量不合格,于是对其做出停业处罚。该公司起诉,2000年3月5日,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到某市 计量局,3月6日,某市计量局发生火灾,导致检验报 告受损,3月14日,计量局提交答辩状,3月20日法 庭开庭,请问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计量局可于开庭时提交检验报告 B.计量局开庭时提交检验报告须以法庭准许 C.计量局不可以再补充证据 D.法院应认定该处罚无证据 〔答案〕C、D .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言的证言 B.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答案】ACD A项中,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因此,华某作为与当事人无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其证言的证明力更高。C项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

行政诉讼案例(2)

最高法院判例: 旧城区改造协议的性质及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行政协议的效力——盛东公司诉东洲区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 【裁判要旨】 1.旧城区改造协议的性质 为实现旧城区改造,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协议,符合行政协议的法定要件,属于行政协议。 2.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行政协议的效力 行政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对行政协议条款的单方变更既不符合协议约定,也未涉及法定事由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则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不符合法定的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行政协议事由,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行政机关对协议的单方变更未能取得行政相对人一方的认可,该变更并未发生效力。《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行政机关迟延履行协议义务,致使协议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行政相对人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745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住所地: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赵晨阳,该区人民政府区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大仲,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金,辽宁锁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抚顺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法定代表人:宋桂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金玲,辽宁盛赞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李月英,女,1958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琦,男,1955年10月24日出生,满族,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再审申请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洲区政府)因与抚顺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东公司)行政 2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计算经典案例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8)川行终字第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派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 法定代表人许秋桂,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冯明超,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诉人(原审被告)绵阳市建设局。住所地绵阳市涪城区建设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王绵生,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住所地绵阳市涪城区建设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张洪宇,站长。 上诉人四川派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上简称派派公司)因其诉绵阳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行政确认一案,不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绵行初字第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7年12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1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派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红兵、冯明超,被上诉人市建设局的委托代理人冯旭强、陈敏,被上诉人质监站的委托代理人胡伟、陈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1年10月10日,派派公司书面向绵阳市建设委员会报告请求暂时停工。2003年2月20日,经派派公司组织地勘、设计、质监站等有关部门对其修建的办公楼主体进行了验收。同日,富乐公司对所承建的派派公司库房及办公楼质量验收的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了说明,该书面材料载明:“由于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借故不在办公楼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办公楼主体工程的验收情况和验收结果给予证明”。同年7月14日,质监站在该书面说明材料上签署了“办公楼主体工程通过了验收。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同年9月2日,富乐公司以派派公司为被告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派派公司支付工程款98万元,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3万元。在该案的诉讼过程中,富乐公司将经质监站签署意见并加盖了公章的材料作为证据提供给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派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2004年10月21日以代理词的形式对该事实进行了自认、200412 月1日令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03)涪民初字第1578号民事判决。 2002 年7月16日,海龙王公司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派派公司2003年5月20日,绵阳市富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富乐建设有

2017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7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为帮助考生们更好地复习2017年自学,以下是2017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真题,后附答案,供参考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以下各项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法律事实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C、行政机关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D、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相同 3、关于行政立法监督,错误的说法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有权改变会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 D、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其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4、区公所的设立,要经( )批准。 A、省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大常委会 C、县级人民政府 D、省级人大常委会 5、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 ) A.直接强制 B.代执行C、即时强制D、执行罚 6、行政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 )。 A、通报批评 B、责令具结悔过 C、没收财物 D、一定数额的罚款

7、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B.不予处理 C.不予处理,但应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D.先对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8、以下主体,可以成为行政立法主体的是( ) A、依法行使职权的公务员 B、国家行政机关 C、被授权的组织 D、其他组织 9、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B、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人和组织 C、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D、行政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责任的一部分。 10、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下列哪种情况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A、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 B、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的 C、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的 D、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答案:1-5 BACAD 6-10 DCBBD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者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 B、合法原则主要解决合法问题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16年10月8日下午,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安徽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4-2015年安徽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某诉淮南市潘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31日,潘集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定潘集区建委为征收机关。李某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4年11月20日,李某某与潘集区建委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潘集区建委给予其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自建房补偿合计33万元,并同意在李某某签约后,先期支付总补偿款中10万元,余款23万元在2015年1月30日前支付。逾期视为违约,由潘集区建委每月支付给李某某所欠补偿款20%的违约金。潘集区建委在支付补偿款10万元后,剩余23万元补偿款逾期未予支付。李某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潘集区建委给付其补偿款23万元及违约金18.4万元。 【裁判结果】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潘集区建委是政府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部门,具有签订涉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资格。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李某某依约履行义务后,潘集区建委即应向其支付约定的补偿款,故对李某某要求潘集区建委给付23万元补偿款的诉请予以支持。因协议约定每月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且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院兼顾协议的履行状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将违约金酌定为2万元。据此,判令潘集区建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某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自建房补偿款合计人民币23万元、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合计人民币25万元。 潘集区建委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建设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法治政府。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协议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方式,被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由此,因履行行政协议等所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对于此类新型纠纷,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其统一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协议强调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一经签订,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本案所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即是典型的行政协议,法院将其作为行政案件审理,并判决行政机关支付补偿款和违约金,保障了行政协议的履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诚实守信,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二、蒋某初诉淮北市杜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 1999年5月4日,原告蒋某初的弟弟蒋某芬与王某某一同前往淮北市杜集区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由于蒋某芬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了原告的身份与王某某申请结婚登记,原告对此并不知情。原告与汪某某在安徽省宿州市办理结婚登记,并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5年1月份,原告与妻子汪某某到淮北市杜集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得知原告与第三人王某某登记为夫妻关系。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疏忽大意,未能查明登记人的身份信息,导致婚姻登记错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告颁发的原告与第三人王某某结婚证无效。 【裁判结果】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芬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原告的身份与王某某申请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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