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推进农村标准化

推进农村标准化

推进农村标准化
推进农村标准化

站儿巷镇:对标达标全面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

今年以来,站儿巷镇党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等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促使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

政治建设标准化,提升支部组织“战斗力”

聚焦主责主业抓党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调整党委委员分片包村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委员、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每季度“一部署、一督查、一总结、一通报”的“四个一”工作落实和督查机制,向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形成抓党建强大合力。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大力支持和帮助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从严落实好“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组织建设标准化,当好党群服务“领头羊”

一是抓好整顿提升。对全镇15个党支部开展分类定级,对冯河后进村党支部开展重点整顿,坚决做到县级联系点领导亲自督、镇党委书记亲自抓、镇党建办具体抓、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齐发力,截止目前已整顿到位。

二是选优村干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镇纪委、卫计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初审,镇党委终审的方式,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共86名开展任职资格联审,经核查无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

组织生活标准化,打造党性锻炼“大课堂”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民事直说”工作,各党支部每月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将党员会开到农户家里、田间地头,“开会是义务,也是政治待遇”的思想深入人心。包抓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包村领导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分层次分类别上党课,传达中央方针政策、讲党史、宣传脱贫典型等,内容丰富,发人深省。

二是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全镇当前工作,加开自选动作,如为爱心衣橱捐赠,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组织党员赴外地学习花椒种植技术等,不断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支部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脱贫攻坚“桥头堡”

一是选优配强“领路人”。镇党委不断建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战斗堡垒”,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今年以来调整6名村干部,其中调整4名支部书记。获得县级“七一”表彰的优秀党支部书记1名,先进党组织1个。

二是培养好“接班人”。建立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后备库,从返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致富能手等优秀分子中培养后备干部。全镇共培养后备干部51人。

三是管好用好第一书记。促使第一书记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开展工作,增强宗旨观念,真正做到在实践中增信心、长本事。加强与任职村党组织书记配合,共同把村党组织建设好,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疑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队伍建设标准化,构建生机勃勃“细胞群”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本细胞,不仅要保持已有细胞的活力,还要不断补充朝气蓬勃的新生细胞。各党支部以“双十

星”争创和民主评议党员为载体,公开公示评议结果,优秀得荣光,末尾“脸上无光”,促使党员自觉争先;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实时掌握流动党员状况,及时传达支部工作、活动开展情况,15个党支部微信群气氛活跃,流动党员心中有“家”,“思家之情”常在;把好入党关口,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定期审查发展对象思想情况和政治素养,上半年发展党员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6名,为党组织输送了新鲜血液。

基础保障标准化,架起党群关系“连心桥”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简朴实用”的原则,强力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努力达到支部、党员、群众三个维度满意度。镇党委政府将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脱贫成果、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规范打造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使支部有阵地、党员能活动、群众好办事。同时严格坚持好村干部坐班制度,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改进服务方式,一位群众一个干部服务到底,坚持能为群众解决的事情立刻解决,无法解决的解释到位,让群众办事像购物一样简单。筹措资金完善12村1社区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化手册对支部软件资料进行归类,并统一购买档案资料盒。

二是持续推进“三变”改革,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以党员干部为抓手,按照“支部牵头、合作社引领、产业资金扶持、农户受益”的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大力发展收益稳定可靠的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盘活村级资产、支部领办产业等方式,实现

各村村级积累持续攀升,2019年各村村级积累增幅分别要达到1万元以上。

考核评价标准化,拧紧书记“总开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站儿巷镇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制度要求,牢牢压实第一责任,以村干部绩效报酬月考核月发放机制为抓手,落实好日常管理制度和半年述职评议制度,让干得多与干得少不一样,干得好与干不好不一样,促使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党建工作中亲自抓、主动抓、经常抓,履行好主责主业。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起草组 2014年12月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一、背景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和目标。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纷纷出台一些措施和政策来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开展了以美丽乡村建设等十项主要改革重点的示范试点。2013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业部办公厅也于2013年初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全国各地已全面拉开美丽乡村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浙江安吉、福建长泰、贵州余庆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依然存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差别大等突出问题。农村作为社会最基层的单元,与城镇相比,整体存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农民素质低等劣势,在如何实现“美”的过程中,在建设主体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无法得以有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2010年国标委首次将安吉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列为第七批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创新地将标准化的应用从农业、工业逐渐转向为美丽乡村、社会治理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作汇报电力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汇报范文_0642

2020 工作汇报电力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汇报范文_0642 EDUCATION WORD

工作汇报电力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汇报范文_0642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为了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由温州市农办、市经贸委、温州电力局三家单位联合下发了《温州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由市新农办牵头,将当年的建设计划列入温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指标中。温州市政府还大力支持新农村电气化工作,对路灯、表后线等建设资金给予大力支持,并对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合计奖励20万元。电气化村的建设热情持续升温,各乡(镇)积极发动,各村主动提出要求建设新农村电气化村,村民的呼声很高。在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中,许多乡村通过举办文艺晚会、贴标语等各种不同的宣传方式,宣传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意义、目的和成效,发动村民共同参与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温州电力局将当年的建设计划列入对各县供电局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年初联合市经贸委、市农办,到各县(市、区)进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调研,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现场办公,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推进温州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每年召开“温州市新农村电网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半年度工作汇报会”和“新农村建设进度督导会”,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建设力度,确保能圆满完成今年的新农村电网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计划。为了巩固农改、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以来的“五制”管理成果,防止工程管理松懈,电力局组织营销、发策、财务、审计、档案等处室,对各个县局定期开展新农村电网建设专项检查,并印发《温州电力局新农村电网建设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为了及时把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布温州电力系统在新农村电网建设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方面的成果,宣传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事迹,开通了“新农村电网建设信息网”,坚持每月定期出刊《新农村电网建设简报》。 在新农村的电网建设中,温州电力局首先通过增加变压器容量、增大导线截面积消除局部电网“卡脖子”现象,完善农村和城镇电网供电网络,彻底解决农村和城镇中存在的各类用电问题,满足农村和城镇用电需求的增长,使农村和城镇的用电更加安全可靠。 温州电力局始终秉承高标准、高起点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在新农村的电网建设中,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产品,如:非晶合金的低损耗配电变压器,有效地降低了中低压配网的损耗,使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水规计[2001]548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01.12.30 【实施日期】2001.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 (水利部 2001年12月30日水规计[2001]5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农村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完善和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确保国家下达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早日完成,水利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的中央财政预算内(或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及县(市、旗、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四条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于省列基建工程需经省计委审批可研,省水利厅审批初步设计后方可开工建设。尚未完成审批程序但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需抓紧建设的子项目,要严格按照流域规划和电网规划,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要努力提高电气化县建设中的科技含量,积极引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高效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以及其它新技术、新材料、新成果,提高水电行业的现代化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审批的图纸施工,达到施工图的设计深度,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须备有一定超前量。 第六条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前期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 第七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项目责任主体按照国家规定列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克扣、虚列前期工作费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首先要保证地质勘测、测量

关于申请对农村电气化县工作验收的报告【DOC可编辑范文】

关于申请对农村电气化县工作验收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 93年底我县实现了初级农村电气化县,XX年11月国务院又把我县列为全国“十五”期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 县之一,为确保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顺利完成,我县及时成立了“**县水电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明确了奋斗目标。通过四年多的努力,我县电气化建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2660万元,其中:电源4700万元,电网17960万元,全面提高了我县农村电气化水平。 一是电源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我县相继完成了 **二级电站的扩建、**二级电站和**电站的技改增容,并相继对发电厂的两台机组分别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和安全运行水平。到XX年底,全县拥有电源装机115 台/48870,其中:火电装机5台/30000,水电装机71台 /13440,用户自备电源装机39台/5430。县发电厂被省环保局命名为“一控双达标”合格单位、被省经贸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应用循环流化床技术”被市政府表彰为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是电网建设再上新台阶。电气化建设期间,我县相继 完成了云*110V输变电工程、石*、高*等35V输变电工程及 石桥至**、**至石*35V输电线路的建设任务;新建与改造

10V线路719公里、低压线路4765公里、配电变压器622台 /40590VA。XX年我县城网改造正式启动,主要完成了南城35V变电站的建设、**镇环城路c段及东湖路的改造、国道县城过境线等10V线路及低压线路的改造、新装或更换变台62台容量23530VA。“两网”建设与改造后,城乡电网的技术设备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网内电压合格率达到了97% 农村电价大幅降低,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XX余万元。为此,我县被省上表彰为“全省农网改造先进县”。全县拥有 110V变电站4座容量111500VA,线路231公里;35V变电站12座,主变容量88750VA 线路255公里;10V线路1718公里;低压线路13715公里;配电变压器1570台容量133641VA。 三是用电水平大幅攀升。电气化建设给全县人民带来了光明,带来了现代文明,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相继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全县各乡镇学校均实现了电化教学,各乡镇卫生院也配置了现代化的医疗器械设备,全县100%勺乡、村、组、户均已通电。XX年全县年人平用 电量达到了505千瓦时、户平生活用电量达到了506千瓦时,分别比XX年增长了90.5%、63.2%。 四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我县在电气化建设中树立了 “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治理思想,实施“山、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同时把推广使用电炊,实 行“以电代柴,以电代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积极向农民朋友宣

国家电网农2007(326号)附件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纲要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目标、指导思想 一、建设目标 二、指导思想 三、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 第三章加快推进“户户通电” 一、推进“户户通电”工程 二、提高农村用电水平 第四章建设供电可靠的新农村电力网络 一、科学制定农网规划 二、优化电源布局和网络结构 三、提高农网装备水平 第五章提供安全经济的新农村电力保障 一、加强农网安全管理 二、加强生产运行及自动化管理 三、加强节能降损管理 第六章构建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力环境一、加快营销管理现代化建设

二、推进优质服务品牌化建设 三、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供用电秩序 第七章实施科技强电和人才兴电战略 一、实施科技强电战略 二、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农电队伍建设 第八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证 二、拓宽融资渠道 三、完善标准体系 四、推广典型经验 五、推动社会参与 第一章总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在新形势下加强“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为新形势下农村电气化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国家电网公司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加快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供电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供电企业的积极努力,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取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规范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项目(以下简称电气化县或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以下简称《电气化规划》)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 的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纳入《电气化规划》的电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的要求。 第四条电气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以地方和社会投入为主、中央补助的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五条电气化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前期工作程序后实施,要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第六条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提高科技含量,促进农村水电行业的现代化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在《电气化规划》基础上,要以县为单位编制五年规划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水利部备案。实施方案作为电气化县验收的依据。 第八条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审批权限按照各地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资计划申报及下达 第九条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地方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提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申报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年度预计投产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包括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承诺文件);3. 4、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中央投资实行定额补助和分省切块下达。中央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西部地区县(含参照西部地区政策县)、中部地区县(含参照中部地区政策县)、东部地区县新建项目分别按20%、15%、10%左右分年度安排,技改项目分别按25%、20%、15%左右分年度安排。地方应 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比例落实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同步到位。同一个项目安排中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联合下达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三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后的1个月内,负责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四条各地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2016年1月1日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是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指导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管护”,由西北大学制定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计划下达后,西北大学严格按照《陕西省标准化条列》、《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相关要求,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资料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标准要素分析、方案讨论和意见征求等工作。历时12个月的认真工作,目前已完成《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主要起草工作过程如下: (1)准备、策划及分析、调研阶段。

2017年5月,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标准的起草工作。工作组成员包括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技术人员和标准化研究技术人员,确保了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接着拟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2017年7-11月,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DB61/T992-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其他省关于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总结了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搭建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的框架。为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项目承担单位西北大学召开了首次内部协调会,初步确定了标准编制方向和结构框架。 为加强标准的有效性和普适性,使标准内容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客观的指导我省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做到内容规范、切实可行,标准起草组成员多次赴关中、陕南、陕北等地对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村进行实地调研,对村庄医疗卫生、社

DL407-91农村电气化标准(doc 4页

DL407-91农村电气化标准(doc 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农村电气化标准 DL407—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农村电气化标准》的通知 能源农电[1991]80号 电气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实现农村电气化对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有目标、有计划地健康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参照原水利电力部一百个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我部制订了《农村电气化标准》DL407—91,现批准颁发,自1991年7月1日起实施。望你们将本标准下发到县,并组织力量按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农村供电工作和制定农村电气化的建设规划。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和发行。 1991年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DL407—91 农村电气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01-29批准 1991-07-01实施 1总则 1.1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有目标、有计划地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根据我国农村电气化特点、现状,参照一百个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制订的。 1.3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县(县级市、旗),以县(县级市、旗)为考核单位。电气化必须同时全部达到考核标准。 2考核标准 2.1通电率: 2.1.1乡通电率100%。 2.1.2村通电率100%。

率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为70%以上。 2.7.3380/220V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为60%以上。 3考核验收 3.1农村电气化考核验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3.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能源部授予农村电气化县(县级市、旗)称号。 3.3获得农村电气化县(县级市、旗)称号的县(县级市、旗),每年按本标准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给以复查。对通电率、用电水平等不能全面达到相应考核标准的县(县级市、旗),给以期限促其全面达到。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全面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原发证部门收回证书,终止其农村电气化县(县级市、旗)称号。 4附则 本标准解释权属能源部。

(完整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docx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分 明确了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及职责,得 1 分; C1领导职责 (2 分 ) B1 组织管 试点单位或区域主要负责人承担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职务的,得 1 分。 理( 4 分)组建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物资等工作条件, C2工作机构( 2 分)得 1 分;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掌握标准化知识与工作方法,至少接受过 10 学时标准化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得 1 分。 A1 基本要将标准化工作及试点建设纳入试点单位或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促进标 准化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得 1 分; 求( 10 分) C3管理机制( 2 分) 制定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制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以及 标准化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工作机制,并能长期有效运行,得 1 分。 B2 机制建 设( 6 分) C4经费保障( 2 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保障经费,通过文件等形式建立了标准化工作经费长期保障机制,得 2 分; C5激励政策( 2 分)发布了标准化工作激励和奖励机制、政策性文件或主要领导批示的,得 2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C6 体系规范性( 2 分) C7 体系完整性( 4 分) B3 标准体 系要求 (12 分) C8 体系协调性( 2 分) A2标准体 系( 30 分) C9 体系有效性( 4 分) C10 标准规范性( 6 分) B4 标准要 求( 18 分)C11 标准科学性( 6 分) C12 标准适用性( 6 分) 评分标准得分 标准体系框架、标准明细表、标准汇总表及编制说明满足GB/T24421 等相关 国家标准的要求,或者与本单位、本区域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流程相适应, 得2 分 标准体系构成合理、结构完整,覆盖试点建设所涉及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全部事项 ; 标准体系从试点单位或区域实际出发,覆盖了主要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各环 节,得 2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之间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能够体现该试点所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特点,体现该单 位或区域特点,得 2 分; 标准体系与该单位或区域发展战略以及该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相协调,能支撑 业务发展,得 2 分。 标准文本格式规范,满足GB/T1.1 要求,标准文本结构合理,标准语言表达 准确、严谨、简明、易懂,术语、符号统一,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得 6 分; 标准技术要求合理,指标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得 6 分; 标准内容与组织管理特点相适宜,与管理服务活动、流程相匹配,能反映服 务对象的需求,得 6 分

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指南方案方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5年6月1日实施。 1.范围 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T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64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T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379 农场户厕卫生规范 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T 50201 防洪标准 GB/T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L/T 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G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建标109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美丽乡村beautiful village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4.总则 4.1 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2 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 4.3 村务管理民主规范,村民参与积极性高。 4.4 集体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生活品质提升。 5.村庄规划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5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标委综合〔2015〕79)号),项目编号20154147-T-424,项目名称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海盐县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等。 2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综合载体,其目的旨在丰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内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碎片化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 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对村级公共服务机构提出要求,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

和服务中心。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室、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当前,目前尚没有对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个地方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发布并实施了相关的文件及实施方案,对服务中心的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基层对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的概念和定位不清;资源欠缺整合;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大;重建设轻运维,设施有效利用率低;重代办服务,综合性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而文件要求相对比较宽泛、宏观,对于服务中心具体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建成后服务中心如何管理、如何运营、服务规范如何建立等重要问题均没有涉及;同时,这些规定散见于各个相关政府部门文件,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分散化”管理。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到服务中心的下一步发展。 新常态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服务与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从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由代办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对服务内容的全面化、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模式的多样化以及支持保障的常态化等提出了总体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广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品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采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以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探索性活动。 第三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针政策、编制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四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负责审核、确定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部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发布试点征集、下达试点任务、开展试点监督、确认试点评估结果等相关事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省级联席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内标准化试点的征集、初核、上报、评估等相关管理事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争取省级人民政府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试点建设。试点所在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为试点的保证单位或者承担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试点工作应当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总体要求开展。 第七条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需求相结合; (二)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服务提供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三)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

“标准化”建设“美丽乡村”成就美丽中国

“标准化”建设“美丽乡村”,成就美丽中国 武汉大学重医代培班周钰菡 标准化,是对社会生产和服务活动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规范的行为,它包含三个主题词:“社会生产”、“服务活动”、“技术要求”,社会生产和服务活动达到规范的技术要求,这个行为叫做标准化。“美丽乡村”的建设和推进是一项意义重大但难度极高的工作,标准体系建设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最终“美丽乡村”的建设效果。因此,要想把“美丽乡村”建好,先要把建设的标准体系建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来看,从中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到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各级地方政府,对于“美丽乡村”的概念、建设目标与标准、发展路径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共识。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任务,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在未来长期、健康、全面、和谐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美丽中国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应对近年来“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的重大举措,更是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福祉、保护和开拓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空间的百年大计。胡锦涛同志的论述中指出,“美丽中国”建设绝不仅仅是局限于生态文明的视野中,而是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美丽中国”是一个包含了多维度、多任务、多进程的立体化、综合化的发展过程。 作为未来长期发展中的重要历史任务之一,“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必须要和各个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方面中心

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逐步推进。其中,我们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中国”是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过程。 “美丽中国”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全程综合推进的一个过程,“美丽乡村”则是“美丽中国”在现实中扎实落地的基本支柱。在当代中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美丽乡村”恰恰是新四化的交汇之点,成为未来中国城市建设和国家全面发展的历史方向。“美丽乡村”的根本目的是建设更高程度的现代文明、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的全面普及应用、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根本提升、人民生活幸福程度的加速提高,这些努力方向和着力点都恰恰是我们实现“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我们可以说,没有“美丽乡村”的普遍发展,“美丽中国”就缺乏坚实有力的现实物质基础。 “美丽中国”是“美丽乡村”题中应有之义。如前所述,““美丽乡村”建设的实现有赖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很难想象,“美丽乡村”的建设能够脱离开更加绿色、高效的生产方式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持续发展,脱离开决策效率更高、服务更周到、工作机制更灵活的政府,脱离开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思想道德和科学素养持续提升的文化环境,脱离开民生更幸福、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社会环境。而这些,恰恰都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和目标。我们也可以说,没有“美丽中国”的持续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就成了镜花水月。 “美丽乡村”建设的宗旨是什么,这是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只有把这个最核心、最本质的问题解决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才会有的放矢、

浅析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 王法禄

浅析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王法禄 发表时间:2018-08-06T15:43:12.36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0期作者:王法禄[导读]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目标,义乌市供电局城北供电所在大力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发展格局为方向,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提升农电服务质量,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营造和谐供电环境为工作重点,取得了 一定成效。 (义乌市供电公司后宅供电所浙江义乌 322000)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目标,义乌市供电局城北供电所在大力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发展格局为方向,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提升农电服务质量,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营造和谐供电环境为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就浅谈我所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一、台区定位和用电负荷相结合 按照局规划部署,结合本所供电区域的实际现状,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农村用电负荷增长点和开拓电力市场的超前意识,在做好农村电力需求侧的基础上,依据农网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安全用电建设,在配电台区规划定位时,严格按照“多密点、短半径”的要求,立足长远设计10KV线路通道的永久性,在实施过程中,既考虑眼下的建设又要着眼长远的发展;既考虑供电企业利益,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和其他部门利益;既考虑设备安装的先进合理科学,又要考虑经济美观实惠。结合地方政府“十一五”规划,我所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台区规划纳入“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安排,依据不同类型的电力需求相结合,按照农户、企业、园区的不同功能区块等对电力的不同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做好优化电源布局和网络结构,做到既符合当前发展要求,又适当超前。配电台区既符合线路供电半径又做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真正做到电力线路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二、台区建设和施工技术相结合 按照总体规划和设计要求,任务明确,关键在于落实,我所员工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公司负责、对政府负责、对广大的用电客户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国网、省、市、县有关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文件、标准等要求,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按照《义乌市新农村电气化配网项目技术与施工工艺指导意见》高标准进行施工,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工程计划、工程设计、工程质量、物资采购、施工安全等管理,各责任人员经常到施工现场协调掌握工程进度,收集汇总情况并及时召开会议汇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组建了由一、二期农网改造中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专业施工队,施工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工艺标准全面达到规范要求,施工中,施工队员克服农村条件差,施工环境复杂等种种困难,在推行过程中强调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牢牢把握现场勘察、工器具及材料的管理,工作质量的量化、细化,坚持班前会交底、班后会总结,形成环环相扣“闭环”管理,达到程序有要求、安全有措施、质量有标准、考核有依据,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又好又快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三相四线普及率和用电户数相结合 我所在申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前期,对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勘察资料和可行性报告,才方可上报审批,在完成配电台区建设后,针对低压出线部分,严格按照“两电分离”的管理格局,实施线路架设,认真分析客户普遍反映的“低电压”给老百姓家用电器所带来的一些困惑,在架设照明主干线路时,充分考虑用电户数情况积极采取线径增大,提高三相四线制的普及率,合理调整负荷,基本解决了“低电压”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义乌市新农村电气化配网项目技术与施工工艺指导意见》架设,“结构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网。大大优化电源布局和网络结构,又提高了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四、“一户一表”工程和营销管理相结合 随着一、二农网改造,供电企业接管了农村的一户一表管理工作,广大农户真正尝到了这项德政民心工程的甜头。供电质量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四到户”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一句话,不是一种管理模式的简单变革,在现有条件下“四到户”管理工作给电力企业依然带来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农户户表工程这一块的线路设施、线长、面广、布局分散、表计表箱老化、家保退出、进户线及沿墙线跟不上用电需求等,不安全因素增加,这就需要我们重新面对如何加快“一户一表”工程的改造,同时又要如何规范我们的营销管理。因“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是营销管理的前提,所以改造与管理必须有机闭环,为此我所在“一户一表”改造中不断创新推出“阳光抄表法”,我所对电气化新建和改造台区的到户表计,全部进行了轮换,统一了表计的厂家、型号,并对台区所有的线路和电表箱、电表的位置等绘制了详细的接线图。根据接线图,我们能够随时安排任意一个工作人员对该台区进行抄表,或抽查抄表人员的抄表情况,有效堵塞了常年负责固定台区抄表工作的管理漏洞,实现了抄表工作的实时监控,从根本上杜绝了估抄、漏抄、少抄、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人员管理,实行异地抄表和人员相互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农灌线路改造和施工季节相结合 在认真开展我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区别轻重环节,分步实施新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在前期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我们发现如果农用线路同时进行改造,将会给农民带来较大的损失,因为当时地里的庄稼还没有成熟,施工时就会造成大量的庄稼被毁,所以我们就立即改变改造方案,先加大力度对台区和照明线路进行改造,等到地里的庄稼成熟收割完后,再对农用线路进行改造,这样既不误工期又没有对老百姓造成损失。这种做法受到地方政府和群众的热烈欢迎。 六、结束语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动态过程。虽然我们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上做了一定工作,但工作覆盖面和深度广度仍有诸多差距。我们将以扎实的举措力促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黄恒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一、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及其范围 标准化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方法,它为政府自身改革、政府管理社会提供了一种科学性、技术性的解决思路,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一种可操作性的手段。作为标准化的主要成果,标准已经成为政府处理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规则,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规则。因而,形成了法律规则、经济规则、标准规则共同规范政府管理与社会秩序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治理模式。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核心在于概念中“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与“标准化”这两个要素的结合,它标志着一个新的理论诞生,标志着标准化从传统的工业标准化向服务标准化的拓展,标志着标准从纯粹技术规范向行为规范的转变。 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范围是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分类为基础和依据的,但关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分类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按照上文界定,我国公共服务的范围可以包含公共信息、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市政管理、市容与环境、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科学技术、邮政与通讯等。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在学界还没有一致意见。一般包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市政设施、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 前言 本标准除2和3两章为推荐性条文外,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定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对 DL 493—1992《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工作组根据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需要,认真总结了DL493—1992规程实施以来的经验,结合全国各地农村安全用电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依 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原规程的基础上,对原标准有关章节的内 容作了修改和增删。 为了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使电力更有效 地为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服务。本标准明确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中以资产为纽带,产权为 分界点的各责任方的职责,对原规程中各责任方职责作了修改;删除了原规程中“安全用电 管理组织和职责”和“乡村电工和安全工作职责”2个章节,对其中有关内容作了修改,并 将其归入了新增加的“安全用电管理中各责任方的职责”章节中;删除了原标准中“用电设

施的安全管理”、“用电设施的检修与试验”和“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统 计”3个章节,将其中的有关内容归入到本标准的“安全用电”的章节中。 本标准生效之日同时替代DL 493—1992。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浙江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生徐腊元沈悦阳赵启明徐方平黄迺元王光德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农村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和责任方的职责,适用于农村电网的管理、经营、 使用活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T 13869—1992 用电安全导则 DL/T 477—××××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DL/T 499—××××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DL/T 633—1997 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