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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哲学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üllt, oder im überschwenglichen, au?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ü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Bergehrungsverm?ge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 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何可能的,即它的必然性根据就在于人的自由。

细节展开

第一个主要是分辨,标准是“出于义务”。第二个进一步归结,第三步揭示它作为一个先天法则是如何可能的,即它的根据是什么——自由。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道德哲学

善良意志、感性欲求、理性的使命:普通的人类理性都承认,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者的善良意志,而不在于它的实用性(利害)。而“善良意志”也就是我们撇开一切感性的东西时单凭理性来设想的一种意志。也就是说,善良意志的规定根据不在于感性的东西,而在于理性本身,理性是意志的规定根据,是一种“应当给意志以影响的能力”。正因为如此,大自然给人类配备了理性,就不是为了满足人的感性欲求,而是有着更高的使命。这种更高的使命就是为了更高的理想,去实现“义务”这个概念(实现道德理性),因为这个概念中包含着善良意志。

理性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实现感性欲求,因为感性欲求单凭人的本能就可以满足,而且这种本能比起理性来要显得更为有效。(生理卫生与谈一次恋爱)康德还认为,如果理性被用来满足人的感性欲求,那么,它也就被用作它的正当使命之外的意图的手段了。理性不应成为手段,而应当成为其自身的目的,这是普通的人单凭其健全知性就能领会的。

所以,一个普通人,“即使不教给他们任何新东西,只需像苏格拉底所做的那样,使他们注意自己的固有的原则,因而不需要任何科学和哲学,人们就知道如何做才是诚实的和善良的,乃至于智慧的和有德的。”

当然,对于这种普通人能领会的东西虽然不需要证明,但还是需要进行解释的。之所以需要解释。因为“义务”(Pflicht)与“爱好”(Neigung)(性向,性格)经常混杂在一起,因而一个行为究竟是道德的还仅仅是明智的,这单凭普通理性还不足以区分。这就需要将“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提升到“哲学的理性知识”,从日常行为中的“出于义务”的成分给区分出来。

“出于义务”(aus Pflicht)

“合乎义务”(Pflichtm??iges)

四个例子:

对他人的义务对自己的义务积极的童叟无欺不放弃自己的生命

消极的帮助他人增进自己的幸福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

虽然通俗的道德哲学能够区分出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道德的,但它毕竟只是停留在朴素的状态,如果它没有更高的哲学指导,就容易在实践理性自然产生的辨证论面前迷失方向而走上歧途,从而使自已的本性变坏。

什么是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通俗的道德哲学由于立足于行为的动机来考察行为的道德意义,即某个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的”还是“合乎义务的”,实际的上是把一个行为的动机归结为一种经验的事实。对于这种经验的事实,我们要么可以再假定有一种隐藏得更深的不道德的动机,这样就可能会否定有真正道德行为的存在;要么假定一种虚构的高尚动机,从而为一种抽象的道德而沾沾自喜。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没有可靠的经验事实作最后的裁定,因此人们便陷入“有无真正的道德行

为”的辨证论(二律背反)。要彻底摆脱这种辨证论,只有将一切经验的事实全部排除出道德哲学的考虑之外,不要靠举例子或树榜样来说明道德的原则,而是要从通俗的道德哲学上升到道德形而上学,然后再从道德形而上学下降到通俗的道德哲学,重新诠释那些例证,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

实践理性的辩证论促使我们从通俗的道德哲学上升到道德形而上学,即对“出于义务”的动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或绝对命令)进行研究。

“实践理性的动机”在于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出于义务的动机”(道德法则、绝对命令、纯粹先天形式的法则不是具体的法则条令)是指一个行为的动机,它是从客观的分析角度,即一个有道德的行为是根据道德法则做出的。而实践理性的动机则是指理性存在者内部的事情,当我们在准备做一件有道德的事情时,那个激励我们去行动的是什么,即对法则的敬重这种情感。前者是客观的分析,后者是主观的分析。(对实践理性的动机和出于义务的动机的区别,实践理性的动机是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对自我的取消,出于义务的动机则是客观的分析,是根据道德法则做出道德行为的动机)

道德形而上学是通俗道德哲学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是因为道德形而上学不是从经验的知识中抽出来的法则,而是直接由纯粹实践理性推演出来的法则,因而它是适用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康德说,要从通俗的道德哲学前进到形而上学,“就必须把理性的实践能力从其普遍规定的规则一直追踪到义务概念由之发源的地方,并对之作出清晰的描述。”

于是,康德就从一般有理性者和自然之物的区别出发,自上而下地展开论证。一般有理性者和自然之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意志。“有意志”意味着它不是“按照法则运作”,而是“按照对法则的表象来行动”,这就是实践理性。

但是,意志除了受实践理性的规定外,还可能受到经验或感性的爱好的影响(例如人类),这种影响使意志偏离了法则表象,因而使它成为偶然的东西(任意)。于是,实践理性的规定就对这种偏离法则的任意进行“命令”。

命令分为有条件的命令(假言命令)和无条件的命令(定言命令)。假言命令是为了达到某个具体目的的技术性的明智的劝告,定言命令则是道德上的“绝对命令”,即理性的实践运用的逻辑一贯性,它的惟一的原则就是实践理性本身。绝对命令其实只有一条,即:“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而行动”。(意愿所遵行的法则能够成为一条普遍法则)在这里,“愿意”所遵行的准则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表明意志是按照逻辑上的“不矛盾律”而维持自身的始终一贯,这类似于孔子的“有一言而能终身行之”。

(准则和法则的区别:任何有道德行为是出于一个准则,基本准则,不同人有自己的准则,法则要通过准则来进行,高尚的人的准则与法则一致,命令则是让你的准则同时变成一个法则,即成为普遍法。)

从这唯一的绝对命令推出三条派生的命令形式:

第一条命令: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

四个例子:

对他人的义务对自己的义务

完全的(无例外)不要骗人不要自杀不完全的帮助他人发展自己的才能

四个例子证明了,从纯粹理性的眼光看,我们的行为及意义不要自相矛盾,而要成为普遍的法则,这样才能保持自身一贯性(人格同一性)。“没人格”(受利益驱动的人)

第二条命令:你要这样行动,永远都把你的人格中的人性以及每个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同时作为目的,而绝不只是用作手段。

“人性”(Menschheit)即一般理性存在者的本性。人性在这里被当成目的,意味着这一命令是从行为的目的是否能成为绝对最高目的来立论。而上一条命令则是从类似于自然法则的不矛盾律这种形式规则来立论的。

如果我们的行为没有一个最高的目的,那么一切有目的行为都不会具有真正的目的。无所事事。

四个例子的意义:

对自己的义务对他人的义务

不把自己的人性当手段不把他人的人性当手段

促进自己的人性为目的促进他人的人性为目的

第三条命令:命令形式是这样一个理念:作为普遍立法意志的每个有理性存在者的意志。这里没有用“你要…”,而是陈述一个事实,即每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前面的两个命令表达了道德法则,但没有表明这些法则就是立法的意志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所以很容易拿另外的某种理由来说明为什么要遵守这些法则。普遍的立法意志使得每个意志作为自律的意志而出现,这体现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了敬重的情感。(涉及到自律和他律的问题)

自律与他律

“人为自然立法”与“人为自己立法”。道德本身不是自明的,自由才是自明的。真正的自由表现为自律,自己为自己立法,不是点,而是线,是一个保持自身同一的过程,即人格同一性。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

1、不能用“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人都有,但是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却不一定)第二批判要阐明的只是“有”纯粹实践理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批判理性的所有实践能力。如果成功了,即发现了“有”纯粹实践理性,那么就不必再对这种理性进行批判了。因为只要证明了纯粹理性是实践的,那么也就是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实践的实在性)。指出纯粹实践理性的实在性就已经使问题到此为止了,我们不能指出纯粹理性如何可能是实践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无能为力。它是道德哲学研究的限度。

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要立足于纯粹实践理性的实践能力(自由意志),用它作标准去评判(批判)不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种种表现。而自由意志本身作为最高根据,也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事实,是不能再去寻找其更高的根据了。

道德律要使意志的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虽然在内容上要做到逻辑一贯,但在形式上只是一个综合命题。即道德律与意志之间要通过“自由”这个第三者的概念来进行综合,即积极的自由正是通过自己立法,也就是把个别意志建立为普遍意志的法则的。

实践理性批判是要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何可能的,

这个必然性根据就在于人的自由。康德说:“定言命令之所以可能,就是由于自由的理念使我成为了一个理知世界的成员。”(理知世界与感性世界对立)

康德的自由概念:

先验的自由

实践的自由(分为积极的与消极的,摆脱感性的束缚而独立即为消极的自由。)

想像力的自由(老师自己的研究提出的,康德的直观研究,想象力的本性就是自由)

康德自由概念的两个前提:

康德的自由理论虽然涉及到不同的自由主体,其中他最关心的是“理性的自由”。关于先验自由,康德是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立论的,这使得先验的自由具有主动性、可解释性以及自律性的特征。意志的自由与想像力的自由由于都奠立在先验自由的基础上,因而也表现出“自律”的特征。康德对自由主体的区分以及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讨论自由问题,这是他的自由理论的两个前提。(主要受卢梭的自由理论的影响,同时结合休谟的理论。康德将个体分开分析,得出先验的自由。原因性的东西具有决定性,源头就是最根本的决定性东西,现象界里的东西都是被决定的,我们理念所设想的概念就是最终的规定性,它不在现象界中。这个概念就是自由,先验的自由,但这只是理性的概念,不是单个人的,它是第一因。从可解释的角度出发的,即找到原因。第二,它是主要的东西。第三,它是自律性的。涉及到的主体是功能性的主体和实体性的主体,功能性的主体可以进入到实体性的主体中。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主要是对人来讲的,“我总是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消极的自由中才是自由的,我有能力斩断这种感性的枷锁,你就可能在道德和不道德之间选择,这种选择就是自由的体现。现象中的自由就显现了道德的光辉,人性的伟大。想象力的自由是指一种能力,想象力在美学中是自由的想象,想象力的本性就是自由,因为它本性是自由,所以它可以在不同表象中进行跨越。庄子的逍遥游中的鲲鹏很自由,是审美的自由,想象力的自由,一种快感,本质就是一种情感,愉悦自己,第三批判中说美是道德的象征。但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想象力是不能参与的,理知世界是自己不可知的,道德的评判是很难的事情,对一件事情的判断要从动机开始而不是结果。对功利主义的说明: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用结果来判断他人的高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价值论和道德论混同了,它们有冲突的一面,不能单纯按照功利的角度出发而忽视道德的价值。它无法计算功利的最大化到底是怎样的,可能出现荒唐的结果,但是道德论从动机出发有确定性,产生道德直观。)

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

什么是实践理性的法则?准则与法则的区分。(前面有)

为了明确什么是实践理性的法则,康德提出了四条层层递进的“定理”:

1.将欲求能力的一个客体(质料)预设为意志的规定根据的一切实践原则,全都是经验性的,并且不能充当任何实践法则。

2.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追求对象不是从理性本身来说)本身全都具有同一种类型,并隶属于自爱或自身幸福这一普遍原则之下。

3.如果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应当把他的准则思考为实践的普遍法则,那么他就只能把这些准则思考为这样一些不是按照质料,而只是按照形式包含有意志的规定根据的原则。(他解决的不是社会现象层面的问题)

4.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惟一原则:反之,任意的一切他律(理性之外的)不仅根本不建立任何责任,而且反倒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德性相对立。

前两条是否定的,即以一个现实欲求的对象作为意志的动机不可能成为实践的法则。(批判功利主义)。以个人幸福天自爱为目的也不可能成为法则(批判幸福主义伦理学)。后两条是

从形式上对实践法则进行了肯定的规定,指出了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并指出这一法则表达了意志自律或积极的自由:

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的立法原理。对纯粹实践理性的原理的演绎:

不是考察范畴如何必然成为一切可能经验的先天的条件,而是考察道德律如何必然在最日常的实践行为中成为纯粹意志的规定根据或原因性。。

在讨论完“原理”之后,康德接着讨论“概念”(或对象)。在第一批判中,范畴是形成对象(对象知识)的必要条件,但它们尚需感性材料来充实。在第二批判中,纯粹实践理性的概念本身就是它的对象,而与经验性材料无关。而这个概念也就是立足于自由的原因性之上的善恶概念,它们体现为十二个自由范畴。

(此处ppt缺)

这个范畴表表现出从接受到感性制约到逐步摆脱感性而完全只有道德法则规定的范畴的上升过程,但它们最终都由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道德律)作为评判标准的。

模型(Typus):

我们可以像对待自然法则那样去设想一下一个行为,看它一旦作为自然的普遍规律,是否还能被意志所接受而不自相矛盾。

法则有了,模型也有了,意志在现实行动中还需要一种主观的动机(Triebfeder)才能现实地作用于感性世界。前面说过,自由的知性世界是不可知的,但它对于感性世界是有影响的,其表现就在于人们对于道德律作用的“关切”(Interesse),这种关切的基础就是道德情感,即敬重。敬重是“道德法则对意志造成的主观效果。”

康德的情感理论:

情感问题是康德批判哲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康德对情感的分类实际是根据认识能力的区分作出的,这是他的情感学说的一个出发点,这一出发点决定了他对情感的研究的旨趣在于对各类情感的根据加以揭示。康德将情感分为三类:感性的情感,部分是感性、部分是智性的情感,纯粹智性的情感。康德的对于情感根据的系统考察是对近代情感学说的一个变革,它使得关于情感问题的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经验描述的局限。

实践理性批判的辨证论:

纯粹实践理性也要为有条件者寻求无条件者总体,这引出了“至善”的概念。在至善的要求中,理性产生了两个悬设,即灵魂与上帝。二者的根据在于自由意志。因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只有假定灵魂不灭,才能建立起追求道德上完善的目标与来生享受幸福的希望,只有假定上帝存在才能保证德福果报的公正。但是,这种悬设并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只是“出于纯粹理性之需要的认其为真”,即纯粹理性的信仰。由此我们就进入到康德的宗教哲学。

康德哲学

康德哲学 参考书目: 1、《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2、《欧洲哲学通史》,冒从虎等,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3、Socrates to Sartre北大本科教材。 4、《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5、《判断力批判》,宗白华、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6、《实践理性批判》,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其它的请自行参考。 目录 一、背景知识 (一)生平与著作 (二)康德思想发展的分期 (三)康德批判哲学的基本特征 二、康德的哲学思想 (一)康德问题的形成 (二)康德的批判哲学以及哥白尼革命 1、批判哲学的方法 2、先天识的本质 3、先天综合判断 4、康德的哥白尼革命 (三)心灵的结构 1、感性 2、知性 3、理性 (四)康德的实践理性哲学 1、道德知识的基础 2、道德与合理性

3、被定义为善良意志的善 4、绝对命令 5、道德设定 (五)美学 1、作为独立的愉悦的满意之美 2、作为普遍愉悦对象的美 3、美的对象的结构和目的 4、必然性 思考题 一、背景知识 (一)生平与著作 康德(Immanuel Kant)终身生活在东普鲁士(East Prussia)的一个小城市哥尼斯堡(K?nigsberg),他的父亲是个皮匠,而母亲是虔信派教徒(Pietist),这对康德的影响很大。1740年,康德进入哥尼斯堡大学(University of K?nigsberg),在大学里,他学了古典文学(Classics),哲学和物理学。当时的大学都受到Christian Wolff(1679-1754)的影响。伏尔夫既不是伟大的,也不是原创的哲学家,他的主要成就就是沿着莱布尼茨路线发展了一套综合的哲学体系。而康德的大学教授马丁·克努村(Martin Knutzen)正是处于莱布尼茨-伏尔夫体系(Wolff-Leibnizan)的影响下,因此康德的的大学教育不可避免地对人类理性在形而上学领域的重要性加以侧重。虽然Martin Knutzen影响了康德早期对大陆唯理论的认识,或者说使他的思想倾向于大陆唯理论。但是也正是克努村激发了康德对牛顿物理学的兴趣,这对康德后来发展其原创的批判性哲学起了重要作用。在大学毕业后,康德在贵族家庭担任了八年的家庭教师。1755年,他以《论火》一文获得博士学位,同年,康德成为哥尼斯堡大学的编外讲师(Lecturer)。1770年,他被提升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而这个职位曾由他的老师Knutzen担任。1797年,他辞去大学教学工作。1804年去世。

浅谈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

浅谈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 发表时间:2019-03-06T09:38:29.1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作者:成昱良[导读] 摘要: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理性可以根据其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人们可以运用理论理性的功能来提高认知能力,并借助实践理论的功能来实现内心的立意。武警警官学院四川省成都市 610213摘要: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理性可以根据其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人们可以运用理论理性的功能来提高认知能力,并借助实践理论的功能来实现内心的立意。近些年来,我国在哲学理论方面的研究的深度不断增加,本文通过剖析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来加深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认知,进而加深对理性秩序的了解掌握程度。 关键词:康德哲学;理性秩序引言: 康德在研究理性问题时,按照其不同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二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理论理性偏于理论性,缺乏实践意义,主要功能在于帮助人们形成内心的价值观,而实践理性更侧重于指导人们的日常行为。由此可以推导出人类具有两种不同的生命状态,一类人的行动由经验条件所决定,更偏向于自然的生命状态,其更适合从事于科学研究。而另一类人的行动不被经验性条件所决定,更偏向于自由的生命状态,其更适合从事于实践探索。 1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含义 1.1 理论理性康德在探讨理论理性过程中,更注重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理论理性的人更侧重于自然化,将经验论作为行动的指南。在理论理性范畴中,经验理论者认为,认识的过程在于对自然本真和被动接受的直接反应,而坚持唯理论思想的人们认为,认识只有经过理性的加工才能具有作用,二者的矛盾在于未能将感性的认知与理性的法则相互结合起来,因此在长期的辩论中甚至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德国哲学家康德在研究相关理论中通过结合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理论,并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等内容进行批判整合,创造出了理论理性。 康德认为人们的理性认知是需要借助理论理性体系来表达出来的,而理论理性的具体功能在于帮助人们更好地认知,因此可以说人们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是通过感性和知性共同作用而实现的。在理论理性观念下,现象是由人们的感性和知性共同组建的,其中包括对自然主体的表象状态的认知以及对自然法则的充分认识。在研究康德的理性理论中,首先需要充分借助人们身边空间和时间所提供的材料,并通过对这些材料的整合认识,来建立属于自己的认知体系,进而更好地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康德认为理论理性的认知内容存在于人们所处的经验世界,因此在探讨理论理性过程中,不可以将认知的对象超越经验世界的范畴。另一方面,康德先生认为人的感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自然必然因果关系的影响,甚至会受其支配,因此从这一层面讲康德先生对人们持有的理论理性思想持有批判态度,他认为如果一个人无法正确地使用其理性来实现思维理论中的内容,这样会显得很笨拙。 1.2 实践理性针对康德先生在理论理性中的认知,他主张理论理性研究范围仅限于人们的感性层面,而这一层面的人们在日常活动中更表现出自然的必然性,缺乏自由性,由此康德先生更深层次探讨了实践理性的内涵及功能。从某种意义上,实践理性更侧重于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在这一思想体系影响下,人们会为了自由而进行日常活动。在实践理论思想中,人们需要借助理性的具体实践意义来更好地把握生活中的物体,并在这一过程中使自己成为自由的主体,更好地实现自由。康德先生表明实践理性体系下,更偏向于纯粹理性意志方面的功能表现,因此人们在实践理性的支配下会自主决定自己的行动,并通过具体的行动来真正实践自由的内涵。康德先生在阐述实践理性内涵时,对自由的概念做了区分,一方面是先验的自由,而另一方面是实践的自由,二者的区分在于对自由实现过程的概念意义,先验的自由内涵更偏向于消极性,而实践的自由则在于展现自由的积极概念。通过对自由概念的深刻认知,并将康德先生的实践理性进行实践性的探索,能够更好的把握其实践的自由意义。康德先生在解释实践理性内涵时,将其自由的积极意义更好的表现在道德实践中,并通过结合人们的真实选择来明晰实践理性对人们的道德行为指向作用。 2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别哲学领域中一个重要思想在于理性,通俗的讲,理性是辨别人与动物区别的重要标准之一。人们作为具有理性的生物,因此在日常活动中能够依靠理性来做出判断,而动物由于缺乏理性而无法实现更好的自我控制和表达。在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界限进行区分前,首先要明确理性是建立在人们的知识基础之上的,并且人作为具有理性的生物,在活动中能够根据自己的目的来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同时可以借助理性的能力来实现自我的提升。因此,可以理解为人们的理性是决定其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一环节中的理性可以称为理论理性。哲学家在对理论理性判断过程中,通常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的判断,另一类是利弊的判断,如果人们在对自然物进行判断中可以根据自己的认知能力做出利弊判断和科学判断,这也就意味着其属于理性理论的信奉者。而如果另一类人在对自然物判断过程中依靠的不是经验性条件,而是超过经验性条件的东西,那么这一类人就偏向于实践理论。通过研究康德先生的理论秩序,能够更深层次的把握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范畴和界限,二者从根本上讲都偏向于人们的理性能力。但是理论理性更侧重于人们的认识论领域,而实践理论跟偏向于实践性领域,因此,对于人类的认知体系而言,理论理性的功能更侧重于对自然因果必然性的研究,而实践性理论的功能在于对自由因果必然性的探索。从这一层面上讲,康德先生的理论秩序在于对自然因果性和自由因果性之间的区分,二者既矛盾对立又紧密联系。但是就哲学的根本意义上来讲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功能都在于人们所给予的秩序,在这个秩序体系中二者所涉及的内容仅区别于现象界和本体界。通俗的来讲,坚持理论理性的人们更适合科学研究,其在现象界中表现为人为自然而立法,而坚持实践理性的人们更适合实践探索,其在本体界中的表现为人为自由而立法。 3 结束语 通过深入剖析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区别,可以更深层次的领悟康德先生的理性秩序内涵,进而推动我国哲学领域的研究进度。近些年来,科技的进步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通过探讨康德先生的理性秩序体系,能够更好地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更优质的发展进步。参考文献:

浅析康德思想中的道德准则和法则

浅析康德道德哲学及对现代的启示 摘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准则和法则两种范畴。康德认为,道德准则就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而道德法则却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它是我们必须遵从的。因此在道德法则与道德准则的关系中,法则是形式,而道德准则为具体的内容,道德法则为道德准则的实现提供根据。在进入21世纪后我国发展速度非常快,然而在这些高速进步的背后却蕴藏着严重地焦虑:食品安全问题、腐败问题、文化发展问题、人们的心灵归宿问题、价值观异化问题等。所有这些都迫使我们去认真思考如何建立21世纪我们基本道德的问题,而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在很多方面给予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关键词:价值观,道德准则,道德法则 一﹑康德的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承认,一条法则如果要在道德上生效,亦即作为一种责任的根据生效,它就必须具有绝对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的保证就是康德所强调的与一切经验性的东西完全划清界限,剔除一切经验性的质料,即分清准则和法则。 因此,为了区分准则和法则,康德首先区分了主观与客观,以作为准则与法则的先行概念。所谓主观,指一个原理仅对主体之单个有效则为主观的,是准则,不具备普遍性;所谓客观,指一个原理对每个理性主体的意志都有效,则此原理即为客观的,是实践之法则,具有普遍有效性。康德认为主观的就是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仅对有限个体有效的原理,只能称之为准则,而不能叫做法则。准则就是一些具体的行为规范,对这些行为规范,我们应该遵守,因为它只是关涉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便,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与主观不同,客观的就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康德将之命名为“法则”,相当于自然界里的客观规律,这个“法则”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对此我们不是应该遵守,而是必须遵从,因为其关涉的是我们人之为人的根本,这个法则以命令的方式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对此我们不能反抗,不能反抗的理由是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是具有理性的存在者。后来康德进一步断言,不仅人应该遵从这样的法则,而且只要是理性存在者,无论其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都应无条件地遵从实践的法则。在这里,康德的逻辑是:理性本身具有实践性,而具有实践性的理性必定具备一些客观的规律性的原理,这些原理是理性内在具有的,而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赋予它的,或者说这是理性之为理性的原因。 由此可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两种范畴。道德准则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这些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虽然对我们的道德生活约束性不大,但它对于我们的道德生活并非毫无作用。然而,康德所寻求的不是一般性道德生活的可能性,因为这种道德生活随处可见,无需论证其可能与否,他所想要的是道德之可能的根据,这种根据是不能用一般性的道德来规范的。于是康德又找到另一个更高层面的原

哲学大师康德简介

伊曼努尔·康德 全名伊曼努尔·康德 出生 学派 / 流派康德主义、唯心主义 主要领域形而上学、伦理学、认识论 著名思想绝对命令、先验唯心主义、综合命题、本体 显示▼受影响于 显示▼施影响于

目录 [隐藏] ? 1 生平 ? 2 哲学思想综述 o 2.1 《纯粹理性批判》的哲学要义 ? 2.1.1 先验感性论 ? 2.1.2 先验逻辑论 ? 2.1.3 先验分析论 ? 2.1.4 先验辩证论 ? 2.1.5 先验方法论 ? 2.1.6 知识论要义与其他 o 2.2 《实践理性批判》的哲学要义 o 2.3 康德哲学的学说结论 ? 3 名言 ? 4 康德生前发表的著作 ? 5 康德著作的英文翻译 ? 6 参考文献 ?7 外部链接 [

先验感性论主要是阐明,只有通过人的感性知识(接受能力)所先天具有的直观形式即空间和时间两大要素去整理自在之物(的表象即现象界)刺激感官的感觉材料,才能获得确定的感性知识,同时,空间和时间也是数学知识的先天直观形式。 [编辑]先验逻辑论 先验逻辑论的阐明感性必须与知性结合,直观必须与思维结合,才能产生自然科学的知识,因而必须有一门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来探讨知性的结构及其运用于经验对象时的各种原理。先验逻辑立足于知识与对象的关系,即知识的内容,而不是单纯的思维形式,这标著辩证逻辑在近代的萌芽。 [编辑]先验分析论 先验分析论(真理的逻辑)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学之所以可能的 根据和条件。在概念分析论中,通过对知性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的分析。而先验分析论当中的原理分析论主要阐明了知性指导判断力把范畴运用于现象的法规。 [编辑]先验辩证论 先验辩证论(幻相的逻辑)主要阐明了理性不可避免地要超越现象去认识的本体,由此产生的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只不过是一些先验的幻相,而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康德在先验辩证论的导言之中指出,理性这种推广能力由于要从有条件者出发通过推论去认识无条件者。 [编辑]先验方法论 先验方法论首先阐明,纯粹理性的经验使用虽然有正确的使用法规(知性的先更原理),但其理论的(思辨的、先验的)懊用却没有法规可言,因而必须对其先验使用方法(从定义出发的独断论、从正反两方争辩并互相证伪怀疑论方法、还有假设和证明的的方法等四个方面)加以训练,确立一些“消极的”规则,以限制纯粹理性的扩充到可能经验之外的倾向,从而为建立一种有关经验的形而上学准备了方法论的原则。 [编辑]知识论要义与其他 虽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学,他本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理论。他本人自称发动了一场哲学领域内的哥白尼革命。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 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康德通过寻找实践理性至上原则来看待道德和道德判断。他在道德自律的基础上,就道德与幸福、理性与自由、动机与效果等问题阐述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主要浅谈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希望通过分析能够对现实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思路。 【关键词】:理性;善良意志;道德律 毫无疑问近两、三百年来,德意志民族的哲学天才所放射的光辉是无可比拟的。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他在德国哲学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于对人性的探讨,并将他的伦理学体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主要理论成果表现为三个方面。一、在人的认识能力方面的探讨,特别表现在为科学知识奠基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二、在人的欲望能力方面的探讨,代表作为研究人类道德原理及其基础自由意志的《实践理性批判》; 三、在人的情感能力方面的探讨,体现为美学和目的论的《判断力批判》。康德的一切哲学研究最终是为了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他的“三大批判”正是围绕着这一总问题而展开的哲学视野的全景。 一、理性与善良意志 卢梭是对康德的思想发展起了重要影响作用的人,卢梭的哲学思想是源本于人类学。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它的自由。康德也继承了这种“自由”的观点,但是他对自由也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把整个哲学的基础都转移到‘自由’的概念上来了;自由成了一种‘自发性’或‘自律’,本身就具有普遍性,是道德性的内在先验原理”。当然,对于这种先天的道德原则的肯定并不表示康德完全否定感性世界中的人的欲望和幸福。他承认在理性原则之外还有感性的幸福,“人属于感觉世界;人的理性当然有一个无可否定的感性层面的使命,即照顾感性的关切,并且为今生的幸福起见,以及可能的话为来生的幸福起见,制定实践的准则,在这两点而言,它乃是一个有需求的存在者”。 虽然承认感性世界,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关注点还是理性。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在于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为提供行为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 而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又是源于什么呢?康德认为那就是“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

康德的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 Men das Gem u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 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u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 Ult, oder im u berschwenglichen, au? 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 i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 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一一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 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 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 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 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 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 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 Bergehr un gsverm?ge 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 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 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浅析康德的先验逻辑

浅析康德的先验逻辑 一、先验逻辑 在《总论》的学习中,首先出现在脑海中的是有关先验的词语,例如“先验的”、“先天的”。要了解什么是先验逻辑,对于这几个词语的理解是相当重要的。“先天的”可以理解为所有一切先于经验的,它包含了超验的与经验的。“先验的”不仅是先于经验的,并且还要求考虑与经验知识有关的,运用于经验的。而在康德看来,一切知识都是经验知识,但是却并非来源于经验。所有的经验知识都包括了两个部分,即先天知识和后天的经验知识,因而就有了对后天经验知识能够进行“先天综合”的能力。而在先天知识的成分中,除了有先天的直观形式外,还有先天的知性范畴。而我们所说的先验逻辑,就是研究这种范畴的科学。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所有的人类科学知识都包含“人为自然立法”的成分,也就是人类通过先验逻辑的诸范畴为后天经验知识“立法”,充分的体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康德的这种方式,使得人类的科学知识有了可依赖的客观性及普遍性,让人类追求知识的欲望不再是空中楼阁。 二、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康德则称之为“普遍逻辑”,意思是“其逻辑原理对于所有的命题都是普遍适用的,无论这

个命题的内容是真是假,是否指向某个具体的经验对象。只要在形式上不矛盾,都能被这种逻辑认可”。而康德所说的“先验逻辑”,就是“有关真理的认识内容的逻辑”。当然,分清“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先验逻辑必须以形式逻辑为“线索”,也为此,康德建立了“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表”,即“量、质、关系、模态。形式逻辑处理的是先天分析命题,而先验逻辑处理的才是先天综合命题。 三、先验逻辑的地位 康德将形式逻辑奠基在先验逻辑的认识论基础之上,这是他的一个重要的贡献。但是,这一贡献又仅仅只是向古希腊逻辑思想发源的一个回复。古希腊逻辑思想在亚里士多德以前,都没有作为纯粹的形式逻辑思想从认识论和本体论中分化出来,而到了康德,他用“先天综合判断”的主体能动性活动上解释逻辑词系“是”,首次通过“能动连接”恢复“是”这个词作为联系词和作为最原本的的认识活动者两种语感的统一。 这位后世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胡塞尔则从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康德的先验逻辑,即在现象学的“先验还原”的基础上,先讲范畴扩展到包括一切表象,构成一门“纯粹逻辑学”之后再用这种意义上的先验逻辑来为形式逻辑奠基。

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

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 内容摘要: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和康德伦理学说的方方面面牵连深广;同时它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性的概念。本文展示了康德意志观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此基础上,对康德意志概念的起源、性质、层次、划界以及区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剖析。意志概念不仅在康德道德哲学体系的建构中发挥了作用,而且,它根本关涉康德道德学的核心内容,只有细致入微地检视康德的意志观,我们对康德的道德哲学才能既作出全景式的总体把握又有对局部问题的透彻理解,从而避免对康德道德哲学的种种误读。 关键词:意志;普遍意志;个人意志;纯粹意志;任意 在传统西方哲学中,对道德的归口无外乎有三种方式,一是将道德与知识关联起来,主张“美德即知识”;一是将道德与情感关联起来,主张“伦理是一种情感语言”;再就是将道德与生命力关联起来,主张“道德是生命力的扩张”。而明确地将道德与意志内在地贯通起来,成就一种新型的理智论的意志伦理学,这可谓康德之首创;从宏观上看,此乃康德道德学至为显要的一大特色。就康德伦理思想演进的实际情形而论,意志概念原本是促成道德学体系显现最初草样的一个重要契机;就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要处置的对象而论,它是康德伦理学中一个基础性概念;而就意志在道德价值生成机制中的作用而论,它既是康德整个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因此,探究康德的意志概念对理解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把道德和意志内在贯通起来,对于康德来说有一个过程,在康德对伦理思考的伊始,并没有抓住“意志”这个概念。康德的前批判伦理学中,不论是1759年的《试对乐观主义作若干考察》、还是60年代早期的《证明上帝存在的唯一可能的根据》、《对自然神论和道德原则的明晰性的研究》及《对于美好和崇高的感情的观察》,康德在论述道德时都没有关涉到意志问题。倒是在康德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高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摘要]“自我意识”概念萌发于普罗泰戈拉经笛卡尔至康德手中形成一个本体论概念。这个思想和理论至今仍然影响并规定着当代主体哲学的发展。本文回顾了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介绍了笛卡儿、莱布尼茨和休谟在为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寻找基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康德对笛卡尔的“我思”和莱布尼兹的“统觉”的批判、继承,阐述了康德“自我意识”的含义,并且分析了这一概念在康德认识论中的功能,最后分析了这一思想对近代西方哲学的影响及其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自我意识;统觉;我思 我们知道,形而上学在近代受到了休谟怀疑论的严重挑战,特别是他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动摇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在知识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效果。康德则坚信我们的确拥有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然而,他面临的难题是要说明:我们为什么会有普遍必然的知识。为了理解康德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分析,我们必须把握其《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自我意识”概念。这一概念说明了直观所予的感性杂多如何被知性的统觉本源综合统一性统摄于“我思”的表象之下而形成客观有效的知识的过程。因此,只有真正领会这一概念的内涵,才能更好的理解康德的“知性纯粹概念的先验演绎”乃至康德之后西方哲学的发展。 一、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 黑格尔曾说:“今生,现世,科学与艺术,凡是满足我们精神生活,使精神生活有价值、有光辉的东西,我们知道都是从希腊直接或间接传来的”1作为“自我意识”的发端,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7页。

首先应当追溯到古希腊早期智者派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 普罗泰戈拉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他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2这句话虽包含有相对主义倾向,然而人的问题首先被凸显出来,他认为知识在于人的感觉,于是他把感觉看成知识的来源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命题的出现,表明了古希腊哲学对象的转移,从研究本原,探索自然,转向探索社会和研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标志着“自我意识”的萌芽,然而“自我意识”学说的提出应当主要归功于苏格拉底。 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的人。他根据德尔菲神庙的铭句“认识你自己”,要求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3在这里心灵中的原则虽然只是“神谕”,还不具有近代认识论的含义,但这一立场实为康德的“自我意识”开启了先声。 西方哲学发展到中世纪,基督教占据了统治地位,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人类的“自我”之光在上帝中黯然失色了。直至近代,弗兰西斯.培根在批判经院哲学和发扬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时为新时期的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围绕这一问题,近代欧洲开启了一场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论争。康德“自我意识”是在以上两派的争论陷入困境的条件下形成的,并且继承了笛卡尔、莱布尼茨关于“自我”的学说。 二、康德对笛卡尔、莱布尼茨的批判及其“自我意识”的含义 我们知道,尽管“自我意识”是康德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石,甚至康德自认为“统觉原理是人类知识整个范围的最高原理”,但是“我思”和“统觉”这两个如此重要的概念却并不是由康德首先提出。 首先是康德对笛卡尔“我思”的批判和继承。笛卡尔生活在新旧知识交替的时代,他为了证明新兴的自然科学的合法合理性,对现有的一切知识采取了普遍怀疑的策略。这些知识包括周围世界、我的身体和数学观念。笛卡尔认为,思想可以怀疑思想之外的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因为思想自身是思想的活动,当思想在怀疑时,思想可以怀疑思想的一切对象和内容,但却不能怀疑“我在怀疑”,否则的话怀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4页。 3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2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2002-11-21 09:16前言 这篇论文是我的毕业论文,我个人认为康德这些道德理论和观点对律师的自律执业具有指导意义。为此我把它整理出来,供律师朋友一起赏阅 要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其先验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道德哲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详细阐述了自律和他律的区别,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等学说。意志自律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康德的自律其实是一个道德规律,一个彻底善良的意志,也就是自由意志。康德还认为责任是先天的理性概念,它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 十八世纪下半叶,当以感性论为依据的利己主义伦理学风靡莱茵河西岸之时,我们已年逾花甲的“矮小的哲人”——康德,却在其先验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之所以得以崇高和尊严并不是他获得了所追求的任何目的,满足了自己的任何的爱好,而是由于他的德性。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康德在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善与恶,责任与爱好,幸福与痛苦,意志自律与他律等重要道德问题。而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的学说,又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意志自律性又是道德的最高原则。他说:“道德法则就不表示别的,只表示纯粹实践理性的自律,也即表示自由的自律,这种自律本身就是一切准则的形式方面的条件,一切准则唯有在这个条件下才能符合最高实践法则。”⑴准则只有在自律原则下,才被理性规定为与主观条件相符合的实践法则,服从这个道德法则,也就是服从真正的“自我”,道德活动也就是“自我”最纯粹的自律活动。自身作为最高实践法则的意志,把来自意志准则的一切都看作是一个自身普遍立法的意志所制作的,不以任何兴趣和关切为依据,因而它对命令的服从是无条件的,这就是意志自律。 一、“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所依据的唯一原理,是与这些法则相符合的义务所依据的唯一原理。反之,任意选择一切的他律不但不是任何义务的基础,反而与义务原理,与意志的道德性,相互反对。”⑵ 康德认为,人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作为感性存在者,他是“现象世界”即自然界的一部分,这种属性把人变成外在因果性的玩物,人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没有意志自由;但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他作为“自在之物”的智性世界即本体世界的一员,他却被赋予了自由,他可以超越感性世界,不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而按照理性自己规定的法则行动。这说明,人是道德法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简述和解读,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详细论述康德提出的关于道德法则的概念,认为康德尝试通过对道德法则的三个层次的建构,建立人类所有行为的道德评判标准和最终归属。 【关键词】康德;道德哲学;道德法则 [Abstract] Brief narration and expounding are made on three-layer structures of Kant’s moral philosophy, namely, popular moral philosophy, moral metaphysics and practice ration criticism. Discuss Kant's concept of moral laws in detail that Kant's attemp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hree levels of moral laws establish moral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ultimate ownership of all human behavior. [Key words] Kant; Moral philosophy; Moral law 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通俗道德哲学,是从寻常老百姓和日常生活中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通过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流言蜚语等现象,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就是人们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恰恰说明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尺。他认为这些道德原理对于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日常交往以及素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通俗的道德哲学是不够的,所以他将通俗道德哲学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层次,康德坚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由此形成的道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康德认为通俗道德哲学缺乏可靠的理性原则作为最后的裁定,所以很容易变质,因此康德就是要寻找这种道德箴言背后的道德律,康德提出来的普通道德律是以一种命令形式表达出来的:你必须要这样行动,即你的行为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第三层次就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要寻找道德形而上学的前提,是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康德最终得出结论,自由意志是一切道德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是实践理性批判的最高点。如果为我们追溯道德如何可能,就是在于人有自由意志。但至于自由意志如何可能,这就没法证明了,它是一切证明的绝对前提。 意志自律为道德上最高原理。所谓意志自律,便是意志对它自身成一法则的特质,不管决意所及各种对象的特质怎样。那么,自律的原则便是:“永是这样抉择,叫这个决意能以这所选取的格准作为一个普遍法则”①。我们必须进一步,从客体底认识跃至主体(即纯粹实践理性)之批判的探究,为了这种毅然决然发出命令的综合命题必须能由全然先验地予以察认。康德认为道德法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至于它不仅必然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一切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 ②”因此,道德法则没有例外,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都绝对必然地适用。通过这个前提,康德就排除了经验对道德法则形成的影响,他认为“没有任何经验能够提供理由,哪怕是仅仅推论到这样一些无可置疑的法则的可能性”。排除了经验对制定道德法则的影响之后,纯粹实践理性就完全承担起规定道德法则的任务,一切道德概念都完全先天地在理性中有其位置和起源,而且不论是在最普通的人类理性中,还是在最高程度的思辨思维中。正是在对纯粹实践理性高扬的基础上,康德才建立起了他完全义务论的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提出道德法则的概念,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对人类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检测系统,即人类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只要按照这个普遍法则来检测就可以知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2005年6月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un.2005第25卷第2期(总72期) Journal of Xi′an J iaot 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25(Su m No.72) 康德道德哲学详解 邓晓芒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 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 指出康德立足于普通人的道德意识而抽象出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由此派生出三种表达方式把道德意识逐步引向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使得行动主体具有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起“敬重”的道德情感,并最终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确立了自由意志在人类道德行为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梳理的同时,还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进行了批判式的剖析和评价,认为东西方在道德领域应该加强对话和交流,从中吸取值得借鉴的道德观念。 [关键词]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自由意志;实践理性 [中图分类号] B51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245X(2005)022******* Expound i n g on Kan t′sM ora l Ph ilosophy DE NG Xiao2mang (College of Phil os ophy,W uhan University,W uhan430072,China) Abstract Detailed analysis and expounding are made on three2layer structures of Kant′s moral phil os ophy, na mely,popular moral phil os ophy,moral metaphysics and p ractice rati on criticis m.It is pointed out that based on the moral a wareness of the common peop le,Kant abstracts the p rinci p le of moral metaphysics and de2 rives three for m s of exp ressi on,gradually leads moral a wareness t o the self legislati on of free will,enables the acti on of the main body t o have dignity of pers onality,sti m ulate moral senti m ent of"res pect",and finally es2 tablish the s overeign positi on of the free will in the moral behavi or of the mankind during p ractice rati on criti2 cis m.W hile carding Kant′s moral phil os ophy,critical analysis and evaluati on are made on the moral res ources in the traditi onal culture of China,considering that the dial og and interfl ow bet w een the East and W est in the moral field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 o abs orb moral concep ts worth being used as reference. Key words Kant;moral metaphysics;free will;p ractice rati on 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最后不了了之。在这场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代文化。笔者认为,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假如中国当 [收稿日期] 2005-03-11 [作者简介] 邓晓芒(1948- ),男,湖南长沙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

康德以及他的批判性思维

康德以及他的批判性思维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 这句名言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最后一章,同时也被永远的刻在了康德的墓碑上。这是康德十分著名的一句话,充分的反应了他“仰望星空与反省自己”的思想。虽然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是一名唯心主义者和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的这个思想依旧给我以很大的启迪。仰望星空说明要目光远大怀揣梦想,而反省自己似乎又是不断自我提升,脚踏实地的含义。即使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作为一名唯物主义者,我依旧认为这样的思想十分必要,只是不要过于偏激。魏老师曾举了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刚刚出生的婴儿如果不认识外界世界,而只记得自我反省,那么他将是脱离实际的,也是不可取的。但是我们如果将自我反省运用到现实生活中,那么也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康德的博学使得我们很难用一个称号来评定他,他是哲学家、天文学家、星云说的创立者之一、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唯心主义,不可知论者,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定者,他也被认为是对现代欧洲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在校任讲师15年,在此期间康德除讲授物理学和数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等很多风马牛不相及的课程。但是他最伟大之处,还是在他的哲学成就上。《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这三本著作用去了他将近十年的岁月,但是却奠定了永远的哲学高度。德国诗人海涅说: “康德引起这次巨大的精神运动,与其说是通过他的著作的内容,倒不如说是通过在他著作中的那种批判精神,那种在当前已经渗入于一切科学之中的批判精神。”换句话说,“批判”是康德哲学的灵魂,“批判”精神是康德哲学的根本精神。康德的批判不是针对具体对象的批评,而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这种审查,康德将其分解为对三个问题的追问,即我能知道什么? 我应该做什么? 我希望什么? 针对这三个问题,他一步步展示了他的分析批判,并形成了其新的哲学体系。 《纯粹理性批判》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地位最重要,是他批判哲学体系中的批判精神得以彰显的理论基石。这里康德要解决的是认识论的问题———我能知

康德的道德哲学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üllt, oder im überschwenglichen, au?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ü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Bergehrungsverm?ge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 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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