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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营业税纳税指南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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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指南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税目、税率

计税方法

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免税和减税

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建设单位符合扣缴条件的,为建筑安装企业的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

计税方法

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以其营业额为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当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

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缴纳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缴纳期限为1个月。

免税和减税

下列项目可以免征营业税: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指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指第一道门票销售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

企业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指有偿转让专利的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收入。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

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财政、地税部门列举免税名单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

在中国境内经过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如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按照财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的会费。各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收取的党费、会费、团费等,可以比照上述规定,免征营业税。

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

学校举办的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提供的应税劳务(不包括旅店业、饮食业、娱乐业),可以暂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

附件2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写说明 本表中“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一、各列填写说明 (一)“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二)“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三)“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四)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五)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六)第3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八)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九)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纳税筹划例题

作业本! 第三章增值税 2 . 某苦瓜茶厂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该苦瓜茶厂为了在该市茶叶市 场上打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茶叶商店协商,委托茶叶店(以下简称茶庄)代销苦瓜茶。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茶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由于苦瓜茶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苦瓜茶的增值税税负将达到13%。如果他们改变做法,将茶庄的一角柜台租赁给茶厂经营,则茶庄只需按租赁费缴纳营业税即可,而无需缴纳增值税。现比较如下: 方案一:苦瓜茶厂以每市斤250 元的价格(含税)委托茶庄代销,茶庄再以每市斤400 元的价格(含税)对外销售,其差价作为代销手续费。预计每年销售1000 斤苦瓜茶。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 1000X 400+(1 +13% —1000X 250= 103982.3 (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 请根据以上资料做出相应的方案选择,并说明理由。 茶厂应纳增值税=1000X 250+(1 +3%)X 3%= 7281.55 (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281.55 X(7%+ 3%)= 728.155 (元) 茶厂收益=1000X 250+ (1 +3%)—728.155 = 242718.45 —728.155 = 241990.29 (元) 茶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0X 400+(1 + 13%)X 13%= 46017.70(元) 茶庄应纳营业税=[1000X 400+(1 + 13%)—1000X 250]X 5%= 103982.3 X 5%= 5199.12(元) 茶庄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6017.70 + 5199.12 )X (7 %+ 3% )= 5121.68 (元)茶庄收益= 1000X400+(1 +13%)—1000X250—5199.12—5121.68=93661.5(元)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1000X400+ (1+13%)—1000X250= 103982.3(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则茶庄只需缴纳营业税,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茶厂应纳增值税= 1000X400+(1+3%)X3%= 11650.49 (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1650.49X(7%+3%)=1165.05(元) 茶厂收益=不含税收入—租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0X400+ (1+3%)—103982.3—1165.05=283202.2(元)茶庄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3982.3X5%X (1+7%+3%)=5719.03(元)

税务筹划夜大期末试卷(-B卷-)教学提纲

杭电继续教育夜大试卷(B卷) 课程名称税务筹划第1 学期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日期 专业会计学班级1432X 学号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 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D、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所耗用购进货物 2、以下不免增值税的项目是()。 A、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B、向社会收购的古书 C、避孕药品和用具 D、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的不含税销售额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为()。 A、35.29% B、23.53% C、46.15% D、30.77% 4、某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从某厂家购进某种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支付价税合计20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30%,取得()允许抵扣的消费税多。 A、专用发票 B、普通发票 C、专业发票 D、增值税发票 5、自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比例税率正确是的() A、粮食白酒、薯类白酒15% B、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5% C、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 D、粮食白酒15%,薯类白酒25% 6、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在年货物销售额()的情况下缴纳营业税。 A、<50% B、=50% C、>50% D、≥50% 7、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正确的是()。 A、“合作经营”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B、“以物易物”方式下,甲不缴营业税 C、“合作经营”方式下,甲不纳营业税 D、“以物易物”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8、哪项筹划不正确() A、与外国合伙人合作,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费用,再通过其他形式弥补,可以达到减少营业税 的目的 B、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一物多用、减少价款计算等合法的手段减少营业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C、安装工程作业尽可能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有利于节税 D、转包收入由于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收入企业不再另行计算缴纳营业税 9、某餐馆集团下设多家连锁餐馆,餐馆年营业额约300万元。该集团将举办“美食文化节”,预计 收入100万元。如果纳税筹划将餐馆营业收入与“美食文化节”收入分别核算,服务业税率为5%,文体育业税率为3%,则预计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A、12 B、15 C、18 D、20 10、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A、国债 B、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C、金融债券 D、企业债券 11、某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及 产品的竞争力,决定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15万元。()捐赠方式企业应纳所得税最少。 A、纳税人不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做公益性捐赠 B、纳税人赞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 C、纳税人通过境内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捐赠 D、纳税人通过境内社会团体做救济性捐赠 12、按业务收入计算交际应酬费死去的行业有()。 A、工业制造业 B、建筑安装业 C、养殖业 D、种植业 13、不能达到节税目的租金支出的节税筹划是()。 A、使租金支出费用极大化 B、合理分配跨期间费用 C、取得合法凭证 D、在支出水平相等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 14、某机构制造企业为盈利企业,上年度发生技术开发费2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 为215万元,增长幅度为7.5%。该企业若享受加扣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则技术开发费至少应()。 A、再增加5万元 B、再减少5万元 C、增加0.25% D、减少0.25% 15、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年。 A、1 B、2 C、3 D、5 16、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高州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规定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规 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附件一:按差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项目 一、交通运输业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2.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公司)与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公司)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航空公司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公司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航空公司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3.试点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仓储业务,应以取得的全部运输业务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对取得的全部仓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二、建筑业 4.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5.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值。 三、邮电通信业 6.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8.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的“短信捐款”业务,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该项业务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9.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为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捐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0.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5838”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1.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地区通信业务,可按其取得的本地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其他地区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其他地区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网通信业务,可按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另一通信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另一通信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2.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9993”为中国红十字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红十字会捐款后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3.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

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解读四

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解读四:建筑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左的税率il?算应纳税额。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为了避免营业税在实际征收中存在的重复征税的不合理因素。条例、细则及后来的规范性文件中陆续规定了一些可以按差额征税的内容,下而对建筑业加以归纳整理: 1.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英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苴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政策依据:《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解读: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所谓分包,是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英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修订前的《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左,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 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009版的条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左进行了修改,删去了“转包”的内容。 在总、分包的情况下,总包单位取得的营业收入仅限于自行完成的建设项目的部分,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的部分属于分包方的收入,但由于工程建设合同由总包方岀而与建设单位签订,故发票也应由总包方向建设单位开具;同时分包人与总包人签订合同,并向总包方开具发票,总包单位按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其应开给建设单位的发票

数额扣除应向分包单位取得的发票数额的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例题:祥华建筑公司属于大型综合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承揽一项建筑施工工程,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总承包额中包括自产建材价值1000万元,祥华将该写字楼的装饰工程以6000万元分包给小星建筑公司:施工期间由于建材涨价,房地产公司支付给祥华建筑公司300万元材料价差款,后又支付给祥华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100万元,祥华建筑公司将其中的50万元支付给小星建筑公司,计算祥华建筑公司应纳的营业税。 解析:《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左,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按上述汁税依据征收营业税时, 有以下三种情况例外:一是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肚情形的;二是提供建筑业中装饰劳务的:三是建设方(甲方)提供设备的,设备金额不作为计税依拯。上题涉及到第一、第二两种情况,即涉及提供建筑业中装饰劳务以及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问题。 对于自产货物的企业来说,一般是以缴纳增值税为主,但有的企业在销售货物同时也会提供建筑业劳务,如销售电梯并提供安装、销售装饰材料同时提供装饰业务、销售防水材料同时提供防水工程业务等。这部分企业在建筑业劳务中是乙方自己提供自产货物,不属于建设方提供设备,如按照前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左,应就包含自产货物的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这就会形成企业自产货物一方面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还要缴纳营业税的重复纳税问题。因此,税法对此给予特别规定,货物部分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部分缴纳营业税,这就是营业税《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

纳税筹划简答题

纳税筹划简答题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 (2)市场竞争的压力 (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 (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计税依据是影响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直接因素,每种税对计税依据的规定都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对计税依据进行筹划,必须考虑不同税种的税法要求。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以下三方面切入: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二是税基均衡实现。三是提前实现税基。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标准 简述印花税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4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1)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过价格的变动而实现。课税后若不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就由卖方自己承担;课税之后,若课税商品价格提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也是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情况也不同。 (3)税收制度。包括间接税与直接税、课税范围、课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税负转嫁产生影响。 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人的计税规定。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法做出相关规定。 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①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兼营主要包括两种:①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业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同时又从事娱乐业,前者的营业税税率为5%,后者的营业税税率为20%。②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各地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汇总分析

各地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汇总分析 目前营改增试点已经扩大到11个省市,各地陆续出台关于差额征收增值税如何申报的具体规定,各省之间的规定是否相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本文将各地政策进行整理汇总,以期给纳税人提供帮助。 一、中央文件关于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基本规定: (一)差额征税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

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4.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二)关于扣除凭证的规定 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营业税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电脑代码: 纳税人名称(公章)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为A3横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2.本表适用于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所有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4.本表“电脑代码”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电脑编码。 5.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6.本表“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7.本表“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8.本表“建筑业”行应按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填报本期在本市缴纳营业税税款所应申报的事项。以下除特别指明外,本表“建筑业”行各栏目数据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申报事项”中“合计”行各相应栏数据。 9.本表“娱乐业”行应区分不同的娱乐业税率填报申报事项。 10.本表“代扣代缴项目”行应填报纳税人本期按照现行规定因在本市发生代扣代缴行为所应申报的事项,分不同税率填报。 11.本表所有栏次数据均不包括本期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发生的相关数据。 12.纳税人自查发现的问题,如属于应税营业额计算错误、应税项目适用错误等而多缴的税款,通过退税申请受理解决,不在本表填列;如属于纳税人因未申报而补充申报的事项,仍利用此表,其所属时期应为纳税人自查发现问题的当期。 13.本表第1栏“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本期因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免税收入),分营业税税目填报,本栏数据为各相应税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收入”栏的“合计”数。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或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冲减营业额时,不在本栏次调减。 14.本表第2栏“小计”填写“前期多缴项目营业额”项下“营业额冲减”、“事后审批减免”、“其他”栏的合计数。 15.本表第3栏“营业额冲减”填写纳税人本期由于发生退款或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而冲减的营业额。本栏数据为相应税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营业额冲减” 栏的“合计”数。 16.本表第4栏“事后审批减免”填写纳税人前期已纳税的营业额中,由于减免税事后审批而多缴营业税的营业额。本栏数据为各相应税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事后审批减免”栏的“合计”数。 17.本表第5栏“其他”填写纳税人上期申报中,与未抵扣完的税款对应的营业额。本栏数据为各相应税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其他”栏的“合计”数。 18.本表第6栏“应税减除项目金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应税收入中按规定可减除的项目金额,分营业税税目填报,本栏数据为相应税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栏(或“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栏中“小计”项)的“合计”数。减除项目的扣除应实行与营业收入相匹配的原则,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凡应按差额征税的,除各税目另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以取得发票或合法有效原始凭证作为填列的依据,本栏各行次数据填写时不得大于同行次的“应税收入”。本栏各行次数据等于《营业税营业额减除项目汇总表》中各相

纳税筹划建议书

篇一:公司税收筹划建议书 税收筹划建议书 ——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 编制单位:无锡光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目录 一、总论.............................................................................. . (2)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 (二)开发项目概况: ........................................................................... ..............................2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 .2 (四)税收筹划建议书的工作目标.............................................................................. ..........3 二、经济指标分析 ............................................................................. .. (3) (一)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3 (二)预期财务指标分析.............................................................................. ........................4 (三)纳税指标分析 ............................................................................. .................................6 三、本开发项目的纳税筹划 ............................................................................. (8) (一)销售收入的筹划 ............................................................................. ..............................8 (二)成本费用的筹划 ............................................................................. ..............................9 (三)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 ........................ 10 (四)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 ................. 13 (五)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 ........................ 13 (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 ................. 13 (七)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 ................. 15 四、项目税务筹划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风险 .............................................................................

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选择分析

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选择分析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税率三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木大。而纳税人和营业额的筹划成为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一、纳税人的筹划 1、规避税收管辖权,避免成为纳税人的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 2、提供应税劳务的筹划 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俄罗斯提供建安劳务取得的建安收入不征营业税,原因是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尽管他们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所发生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因而避免了国内营业税的缴纳。 3、载运旅客或货物的筹划 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航空公司客机从日本载运旅客入境,取得的收人不征营业税,因是“在境外载运旅客” 。反之,日本某航空公司飞机从中国境内载运出口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中国境内征税,虽然该公司属境外机构,但它属于“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 。 根据此原则,运输企业将客货从我国境外运往我国境内,或者将客货从境外的一个地方运往境外的另一个地方,这两种运输业务因起运地不在我国境内,所以不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这条规定,开展起运地在境外的业务,尤其是在与我国有税收互惠协定的国家进行客货运输业务,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4、纳税人选择税种的税收筹划 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即兼营营业税木同应税项目,或者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应税项目,也就是税法中所说的兼营与混合销售。作为企业,必须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 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二、兼营销售行为

差额征税税率

差额征税税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如下:(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

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个税免征额_税率与拉弗曲线经济学家……2011.10个税免征额、税率与拉弗曲线□周伟武康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4)一、背景及问题的提出《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至今,我国已经历了六次修订,而关于个人工薪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即个税免征额)的调整以及税率结构的设计更是受到了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此次讨论的中心议题主要放在如何贯彻中央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以便更有曾铮最近总结了韩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调整初次分配格局以效地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 法》 (宣传资料) 为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规范营业税差额征收管理,本市近期推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沪地税货【2010】28号),对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条件营业税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办法涉及8大类60个项目,其中按照市政府精神新增10个项目,比照、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增10个项目:1、产权交易所2、出入境服务机构3、航空货运公司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5、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机构6、劳务公司7、设计单位8、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9、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产权交易 所两个项目(办法中第49 条、第50条)并为一个项 目]。 具体操作办法: 对涉及上述新增10个 项目差额征税的企业,应 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同时, 对办法中第3条、第39条、 第47条,涉及沪府办发 [2008]38号规定按差额征 税的,仍按原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 1、对符合条件即将 开展业务发生前,应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各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批准成立的批文及 相关资料.到区局窗口办 理,申请备案。 2、各主管税务所收到 企业备案申请后,对相关 申请及附报的有关资料进 行审核(合同、开具给协 作方的支付凭证、协作方 开具的发票等)上报区局 审批。 3、在营业税申报时, 按照新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的要求,如实填列营业税 营业额减除项目明细表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营业 税管理,规范营业税计税 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 理,促进服务经济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 于本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 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 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 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 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 下简称“纳税人”)。按差 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 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第二条所称 “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 业额”是指以纳税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 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 下简称应税行为),以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 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 (以下简称扣除项目)后 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第四条纳税人发生

会计师事务所纳税筹划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纳税筹划方案(草) 一、业务范围 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财务顾问,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二、开办中可能涉及的税种 会计事务所从事服务行业,要交纳营业税,同时要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交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及其他各种地方附加税。审计业务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审计业务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但相关的账本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资产购置等活动需要缴纳税款,如车船税。 三、税收筹划 (一)营业税筹划 营业税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税种,对营业额全额计税,而且是道道征税。针对营业税的特点,有不同的营业税纳税筹划的方法。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是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种的选择问题。征税范围的纳税筹划是营业税的纳税筹划重点,主要的思路是把我们从事的应税项目通过形式的变化,尽可能地排除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之外,避免营业税的缴纳。因为营业税全额征税,道道征税的特点,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减少流转环节,缩小计税依据,减少应纳营业税款;二是扩大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税的营业额,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营业税的税率按照行业不同进行设计,而不同的行业边界有不清晰,这样纳税筹划就有了空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规定多而杂,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技术在营业税筹划中可以好好了解其优惠的要求,根据自身的特点,争取得到最大化的利润。 1.转变经营方式节约税款 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会计培训服务时,如果以事务所的名义提供服务,将要按照服务业5%的税率对收入额征收营业税,获得收入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服务人员个人名义和委托方签订劳务合同,取得收入将作为劳务报酬所得,无需缴纳营业税,按劳务报酬缴纳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 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

税务筹划技巧

基本筹划技巧: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 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有: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在纳税对象上有什么区别?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新中国成立以来,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 税收筹划思路 摘要: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悉心研究税法,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具体思路是:税种筹划应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税收要素筹划应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筹划技术;经济活动筹划应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地域筹划应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 (一)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人员,企业内部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的迷宫中,始终要保持清晰的税收筹划思路,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避免陷入税收筹划误区,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首先,对税法进行悉心研究,包括对现行各税种和税收各要素进行研究;其次,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国内纳税人要对经济活动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而跨国纳税人需对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全盘安排;最后,纳税人将其经济活动与税法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分税种进行,可以分税收要素进行,可以分经济活动进行,还可以分地域进行。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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