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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

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09-15发布 2013-09-15实施

发布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报废管理工作,规范资产报废管理业务,提高资产安全质量,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以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庆油发〔2009〕85号)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及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庆油发[2011]102号)、《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含基层生产厂)。

3 术语

4 职责

4.1 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资产报废和资产库房(如设有)业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4.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资产报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4.1.2 制定、修订公司资产报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1.3 组织和安排公司资产报废管理工作。

4.2 公司所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资产部门)是本单位资产报废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4.2.1 贯彻执行公司资产报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2.2 组织和安排本单位资产报废工作;

4.2.3 本单位报废资产的初审、汇总、申报;

4.2.4 本单位负责人对资产报废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资产使用单位、管理部门、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上报资料负责。

5 作业内容

5.1 资产报废原则及条件

资产报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资产报废应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及时申报。

(二)永久性关闭原则。资产申请报废时应退出使用状态,报废批复后应彻底关闭。

(三)优先调剂原则。资产申请报废前,对于经鉴定可以继续安全使用的,应首先进行内部调剂,调剂不成功的,再行申请报废。

(四)资产优化原则。资产报废应有利于优化资产存量结构和提高资产整体质量。

5.2 资产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永久性退出使用状态的资产应予以报废:

(一)超过或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的;

(二)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予淘汰高能耗的或国家有其他强制性淘汰规定的;

(三)由于技术落后或运营成本高等,继续使用会使企业失去产品质量、性能、竞争优势的;

(四)经检验或鉴定确认,不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规范,且无改造、修复价值的;

(五)由于政府、企业规划或更新改造拆除且不能利用、无使用价值的;

(六)工艺变更或产品换型而淘汰的专用资产设备,不宜改造利用的;

(七)因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而淘汰的;

(八)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资产全部灭失、毁损、严重损坏且不可修复的;

(九)长期闲臵且无调剂利用价值的。

5.3 资产报废分类

5.3.1资产报废分为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一)正常报废:指满足资产报废条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折旧年限),已提足折旧,且永久性退出使用状态的资产报废为正常报废。虽不符合资产正常报废条件,但国家有强制性淘汰规定的,视同正常报废;

(二)非正常报废:指满足资产报废条件,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未提足折旧的资产报废。

5.3.2 资产报废原因分类:技术淘汰、自然灾害毁损、事故毁损、国家限制使用、规划改造拆除、油气水井工程报废、油气水井地质报废等。

5.4 审批权限

资产报废实行分级审批,具体权限如下:

5.4.1 由油田公司审批的资产

1.正常报废和视同正常报废资产;

2.单项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下限额(含500万元)的非正常报废资产。

5.4.2 由股份公司审批的资产

1.单项资产原值超过500万元的非正常报废资产;

2.无论原值大小,油气水井、油气水集输处理设施、长输油气管线、炼油化工生产装臵、加油(气)站及储油(气)库等整体非正常报废。

5.5 资产报废程序

5.5.1 公司所属单位资产部门应根据上一年度资产清查结果及本年度更新改造计划、检维修计划等制定本单位年度资产报废计划,并于当年3月1日前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5.5.2 报废资产管理与审批程序:

5.5.2.1 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资产部门组织生产、技术等专业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汇总表》、《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并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5.5.2.2 公司设备管理部根据所属单位资产部门上报的资产报废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5.5.2.3报废的各种车辆在送交前,使用单位应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报废单》,并交售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5.2.4公司设备管理部根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

收证明》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报废资产相关资料,在资产集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报废申请;

5.5.2.5公司设备管理部汇总所属单位报废申报资料,连同公司报废资产说明,一起上报上级资产管理部门;

5.5.2.6经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根据油田公司报废资产批复文件,在资产集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批复处理,公司财务资产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5.5.3 由于规划、改造、生产、拆除(挖掘)、安全、环保、存储等特殊或紧急事项,资产需提前报废并及时回收时,公司所属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5.5.3.1 由资产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特殊、紧急情况及报废事项原因,填写《固定资产待报废初审申请表》、《固定资产待报废初审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会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5.5.3.2 公司设备管理部对资产部门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抽查核实后上报化工集团设备管理部、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5.5.3.3 经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公司资产部门可对资产先行拆除、回收处理并将可回收资产送交到指定存放地点;

5.5.3.4 经过初审的特殊报废事项,也要履行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5.5.4 对于非正常报废资产,资产部门上报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5.5.4.1 申请拟报废资产情况说明。应对拟报废资产基本概况进行简要说明,包括报废原因、投产或收购时间、生产能力或经营情况、历次扩能改造情况及生产运行情况等。对复合型资产应逐项进行说明并提供专题分析,重点为报废前后的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分析等,

同时应提供资产利旧方案。

5.5.4.2 资产报废汇总表、明细表。

5.5.4.3 单项资产报废鉴定表。

5.5.4.4 单项资产的电子照片。

5.5.4.5 2000年1月1日后收购、新建的加油(气)站、油库、炼化装臵及长输油气管道等整体报废时,需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评审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及报废前3年的经营资料。

5.5.4.6 其他相关资料:

1)更新改造拆除设备需提供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专业公司或油田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

2)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重组、业务调整需提供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批复文件;

3)由于政府、企业规划原因拆除资产需提供政府、企业有关行为文件;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产报废的,应出具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报告;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资料。

对于公司单次报废资产原值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在批复后,由油田公司报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

5.6 资产报废后续管理

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报废批复文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油田公司《会计手册》的要求,对批准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报废资产处臵前应保留残值,处臵工作完成后结转净损益,确

保账实相符。

5.6.1 资产报废后,公司所属单位资产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禁重新使用,对于因降低成本或节省投资而需要留用和再利用的零部件、报废管材、钢板等(国家限制使用的除外),应由资产部门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原因,逐级上报,经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批准同意后,可暂时留用。

5.6.2 报废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原则上一年之内清理完毕。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基层厂资产部门对批准报废的资产进行关闭、清理。

5.6.2.1可拆除设备拆除后移交报废库;

5.6.2.2炼化生产装臵就地封存或拆除;

5.6.3 各级资产部门应加强报废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报废资产实行账销案存管理,并利用资产系统建立管理台账或备查簿,避免报废后资产流失。

5.6.4 公司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资产报废工作档案。报废资产业务涉及的各种工作底稿、资产报废的批复文件、会议纪要、鉴定表、汇总表、明细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7 报废资产回收管理

5.7.1 对于应回收入库的报废资产,由其使用单位进行申请,并逐级上报、经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批复同意后,按要求送交到指定存放地点,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开具《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收证明》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作为报废资产回收入库凭据。

5.7.2 入库报废资产的范围:油气水集输处理设施内各类设备及金属工艺废料、车辆、石油专用设备、变压器、施工机械、机加设备、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办公管理设备、锅炉、电缆、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管材、钢板、阀门等,或因基建投资项目改、扩建拆除的各类设备及金属工艺废料等(具体内容参考《固定资产目录》)。

5.7.3 报废资产回收入库时,资产库房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实报废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粘贴标识及零部件完整情况。

5.7.4 报废管材、钢板回收入库时,资产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检尺,认真核实管材、钢板的规格、材质、长度(长度与宽度)等。

5.7.5 按废钢铁回收入库的金属工艺废料、废旧物资残体等,在送交入库时,由送交单位进行检斤计量,确定入库废钢铁重量,资产库房管理人员进行入库验收复核,检查废钢铁重量是否准确、腐蚀程度等。

5.7.6 入库报废资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资产库房所在单位资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上报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由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或组织报废资产鉴定小组现场鉴定解决:

5.7.

6.1 报废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粘贴标识与实际不符的;

5.7.

6.2 管材壁厚、钢板厚度存在偏差和争议的;

5.7.

6.3 废钢铁重量不符的;

5.7.

6.4 报废资产零部件缺失严重的;

5.7.

6.5 其他需要现场解决的问题。

5.7.7凡送交资产库房的报废资产,其零部件要齐全完整,因留用

或特殊原因造成报废资产零部件缺损的,可先到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办理缺损件确认证明。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对能够提供对应缺损件确认证明的报废资产,视同零部件齐全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无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出具缺损件确认证明的零部件缺损的报废资产,按以下程序办理:

5.7.7.1 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与送交单位共同确认缺件情况后,可先入库存放,并开具《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收证明》,双方签字,但不加盖入库管理专用章;

5.7.7.2 送交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持缺件资产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收证明》到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说明缺损原因,落实责任;

5.7.7.3 经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明确管理责任后,对相关送交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5.7.7.4 送交单位缴纳缺件补偿费和罚款,并持本单位责任落实文件到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补办入库手续;

5.7.7.5 送交单位持补交款手续及缺件资产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收证明》到原资产库房补盖资产库房管理专用章。

5.8 资产报废管理要求

5.8.1 资产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并严格审核,对资产清查中查出的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申报;对间歇性停产或虽已停用但以后可能恢复使用的资产不得申请报废。

5.8.2 对于单项资产进行部分报废的,应当采取合理的分摊方法对拟报废部分进行价值确认。

5.8.3 炼油化工装臵、联合站、加油站等复合型资产整体关停报废时,其中的可利用资产不得进行报废。与复合型资产配套使用、无单独利用价值的无形资产,应随同报废资产一并进行申报和处理,涉及的土地按照油田公司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政府规划调整或公益设施建设占用土地导致加油站、房屋、构筑物等资产拆迁,应依法获取拆迁补偿。对于以土地使用权、加油站、房屋、构筑物等实物资产作为补偿的,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其他作资产报废处理。

5.9 考核与奖惩

5.9.1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年度报废工作计划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资产报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9.2 公司所属单位应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及决策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未追究责任的,资产不得申请报废。

5.9.2.1 对管理不善或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的,追究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人责任,该单位要全额赔偿损失,对主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至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0%至15%的罚款。

5.9.2.2 对无故不交或私自拆卸报废资产设备的单位,要按其不上交报废资产设备或所拆零部件市场现行价格的1至2倍处以罚款。

5.9.3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司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593号)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5.9.3.1 存在资产报废事项,但隐瞒不报、少报或多报的;

5.9.3.2 报废资产未经技术鉴定或未履行审批程序的;

5.9.3.3 将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予以报废的;

5.9.3.4 报废资产整体再用的;

5.9.3.5 提供虚假资料的;

5.9.3.6 应当整体报废而采取划整为零方式的;

5.9.3.7 工作失职造成火灾及其他事故,使报废资产物资毁损或损坏较严重的;

5.9.3.8 由于人为因素使管材、钢板的壁厚(厚度)和长度(规格)失真的;

5.9.3.9 由于工作人员的原因,入库的报废资产物资未开具《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回收证明》或资产不入库而开具回收单,造成账实不符的;

5.9.3.10 发生违反本细则的其他情形。

6 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6.1 相关程序

6.1.1 PD/DOCG6.3.1《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6.1.2 PD/DOCG8.3.2《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1.3 PD/DOCG8.3.3《事故和事件控制程序》

6.1.4 PD/DOCG

7.5.5《安全运行程序》

6.2 相关文件

6.2.1 大庆油田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6.2.2 《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庆油发〔2009〕85号)

6.2.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庆油发[2002]35号)

6.3 相关记录

6.3.1 《固定资产报废鉴定汇总表》(外来)

6.3.2 《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外来)

6.3.3 《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外来)

6.3.4 《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外来)

8 文件更改记录表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 内容与范围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制度。1.1 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1.2 本制度规 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1.3报废资产涵盖范围2 类设备)。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 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设备类:3.1设备在生 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1.1 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 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3.1.2 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 利用的闲置设备。3.1.3 不动产类:3.2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 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3.2.1 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 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 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3.2.3 设,可申请报废处理。其他类:视具体 情况而定3.3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4 类设备)IT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由使用单位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4.1.1/ 18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 4.3.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资产类别,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要求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4固定资产报废归口主审部门: 4.4.1非标生产线、烘箱、空压机、锅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和工艺变更后无法利用的闲置设备,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4.4.2软件系统、 IT等办公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4.3计量检测设备、定扭工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质量部负责。 4.4.4不动产类(含厂房、建筑物、围墙)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5以上四类以外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生产制造部负责。 4.5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上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及报废资产清单、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转交公司财务部、使用部门,并存档保存。财务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做销账处理,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部分台账销账处理,同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 4.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存放报废资产的档案材料。 4.7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前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抽查,对不负责任申报和审核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处理。 5 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 2 / 8 5.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报废固定资产实行对外有偿转让,并依照公司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处置管理规定执行。 5.2自申请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时起,原则上应处于封存状态,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启用。如需再利用,请参照6“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执行。 5.3对于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给国家 核准的有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残值回收,并报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核销特种设备检测台账,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监督设备现场的实物分解工作。 6 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 6.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再使用,使用单位如果确实需要再利用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最新版)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使废旧的资产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元通公司所有废旧资产的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鉴定: 所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废)上面签字确认,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用品由微机室负责确定是否报废及是否具有变卖价值,其他由相应工程部负责,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办理 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办理。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报废原因并验证确认报废后,在《固定资产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有变卖价值的,打印出《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总经办留一联,使用部门留一联,另一联由使用部门交给园区部办理废旧资产变卖。对无变卖价值的,由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无需再行上报。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合肥市内 合肥市内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统一由公司园区部处理。园区部凭《资产报废单》,建立台账,根据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园区部

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2)外地(含肥东、肥西): 合肥市以外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由负责该片区的业务经理凭《资产报废单》,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寻找合适途径变卖报废资产。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4.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关要求: (1)公司财务部稽核员对报废固定资产变卖负有监督审核的责任。 (2)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使公司残余资产价值最大化。 (3)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尽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上缴到财务部。 (4)财务部稽核时如发现报废固定资产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有权提请公司相关领导对变卖资产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5)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异常报废的,使用部门须追查直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追查不到的损失,根据情况由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元通企业集团总经办。 合肥元通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26日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及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及所属各级子企 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程序,保证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有序开展,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管理依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按其自然属性、用途和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XX各级子企业包括: (一)XX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全资企业; (二)XX、本条第(一)款所列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XX公司、本条第(一)(二)(三)款所列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单独或合并持股比例最大,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是指经 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没有使用价值且无修复价值、必须进行清理处置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一)正常报废是指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提足折旧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二)非正常报废是指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因以下原因之一,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1.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2.严重毁损,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并且无法恢复到正常使用的状态,丧失使用价值。 3.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未发生毁损,但无法使用;或虽能使用,但性能低劣、技术落后,且无法改造、不能使用、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不经济、严重污染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 4.长期闲置,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也一直无法以物抵债,且无转让价值的。

2021年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但能长时间或可以重复使用的物品)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购入 购入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具、工位器具等),由服务部提出申请;精品部用的由精品部提出申请。 购入试乘试驾用车,由销售部提出申请; 购入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其它部门使用的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也由行政部统一提出申请); 经履行程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或人员采购(原则上由管理部门采购)。 二、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后,由使用部门或人员签字领用。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管理。 低值易耗品的价值管理,生产用的由服务部建备查账管理,非生产用的由行政部建备查账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管理。 三、报废

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已不能使用,也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修复成本超过原值50%),可以报废。 报废程序: 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由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由鉴定部门或专家签字,送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销账。 四、报废资产的处置 报废资产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及时移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回收并统一处置,报废资产应保持原有状态,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报废资产实行先利用,后处置的原则,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 报废资产处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回收的残值金额(变现金额扣除处置费用)全部上交财务部。 报废物资应持出门证出门。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 目录 1简介2申请条件3损失认定4处理方法 1简介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3损失认定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 认定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要不要交税? 答:(一)增值税方面: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或者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二是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已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所得税方面:如果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可由企业自行计算申报扣除;如果不属于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1.***学院设备供应处是全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代表学院管理除总务处分管的固定资产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具体工作由其管理科承担。2.设备供应处管理科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实验等固定资产的入帐、汇总、检查、受理报废、组织报废鉴定、办理报废手续、回收报废资产、批准利废拆旧、废品残值回收等工作。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理已报废过的资产,更无权将废品回收的残值故人本单位使用。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退出款项。情节严重者报学院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为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害,,报废单位有义务保证报废资产在回收时的完整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在已报废过的资产上拆取元器件、配件或部件。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退出所拆取元器件、配件或部件。情节严重者也同样报学院纪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报废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仪器设备可以申请报废:(1)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十五年且已不符使用要求的,或虽服役年限不足15年但已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2)已经损坏且无法修理恢复使用的或因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的。(3)使用五年以上已经损坏且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的。2.申办报废首先由使用单位到设备供应处管理科认真填写“待报废仪器设备清查登记表”,等待设备供应处组织的或由它委托各系、部、所组织的“专家组”鉴定。3.经过“专家组”鉴定待报废仪器设备确实是不能再使用的或确实是技术陈旧不符合新教学要求的,并签署意见后,交设备供应处管理科。4.经过设备供应处认可,填写报废申请单,由管理科统一办理报批手续。原单价在五万元以内的,由主管院长审批。原单价超出五万元的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报废申请单批准报废后,再填写正式固定资产报废单,由管理科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注销资产帐并交财务处注销资金帐。三、回收和利废1.已报废的仪器设备,必须完整地(包括附件、配件和技术档案)交设备供应处回收仓库进行清点和交接,完毕后由设备供应处回收库开出收料单。2.设备供应处回收库应将回收的已报废仪器设备录入回收物资帐,进行管理。3.回收物资仓库对全院开放,欢迎各单位前来拆废再利用。但前来拆废的人员必须得到其二级单位领导的书面同意和设备供应处管理科的书面批准,并认真办理领料手续(免费领取)。四、处理1.废品处理直接关系到学院设备的投资利益,除卖废品的经济效益外,库房的占用和利废也都与经济效益相联,因此处理废品的时机非常重要。废品处理工作由设备供应处管理科办理。2.处理废品的时机由管理科提出,经设备供应处处长批准方可实施。处理废品工作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数额较大时处长应参与,数额再大可邀请财务、审计几个部门共同进行。3.处理废品联系收购单位应该在三家以上,以便得到最好的价格,为学院争取最高的经济效益。4.处理废品回收残值所得的款项全部上缴给学院财务处。 五、附则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2.本办法若与国家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制度 1

1 内容与范围 1.1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 1.3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 2 报废资产涵盖范围 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 3.1设备类: 3.1.1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 3.1.2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3.1.3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3.2不动产类:

3.2.1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 3.2.3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3其它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4.1.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它类:软件系统等

关于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预)

办公室字[2014]第3号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学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学校资产的购置、实物管理。 3.3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的资产进行价值管理,并监督公司资产管理的全过程。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学校资产是指由学校购进、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归公司所有、服务于学校经营过程的各种财产物资;资产按其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图书等几大类。 4.2办公室负责统筹所属学校资产的实物管理,财务管理部门进行价值管理。办公室设置专人管理,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进行实物管理,并委托使用部门保管。 4.3固定资产的管理 4.3.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服务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4.3.2固定资产的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可分为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五大类。 4.3.3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计划管理。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办公室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财务管理部门提出资金建议后,汇总后报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固定资产购进入库或投入使用前,办公室应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技术要求比较高的设备,还要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1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 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 1.3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 2 报废资产涵盖范围 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 3.1设备类: 3.1.1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 3.1.2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3.1.3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3.2不动产类: 3.2.1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 3.2.3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3其他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4.1.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试行) 学院国有资产是指学院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被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纵横向科研、科技开发、自制、联营、合资转入院办企业等),凡产权属于学院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照学院规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1、单位申请:各单位报废资产时,必须首先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其次组成三人以上技术小组对资产状况进行初步鉴定,并在“鉴定表”上签字。“鉴定表”内容不完整时,资产处有权不予办理。 2、资产处审核:资产处组织设备维修中心的有关技术人员,对报废资产(家具除外)进行等级鉴定,其等级如下: 一级报废资产:因多余或过时而申请报废的资产,该类资产统一回收周转库,以院内调济或扶贫处理为主。 二级报废资产:虽报废,但可以完全维修好,并且还有再用价值的,该类资产统一回收周转库,待修好后,统一进行院内调济或扶贫处理。 三级报废资产:无法利用的,或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可将有用部分拆除后,统一收回废品库。 3、审批程序: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并提出意见—→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中

心)审核—→资产管理处主管院领导批准(5万元以上报院长审核批准)―→资产管理处核销资产帐目—→省卫生厅审批备案—→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计财处核销资金帐目。 4、审批权限: (1)报损、报废的房物、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供暖、水电设备和单台价值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或成批资产价值在两万元以上(含两万元)的设备,须由学院正式行文,上报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后,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单台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3)单价较低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桌椅等,需由各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处清点鉴定后,统一交回,集中处理。 5、资产回收: (1)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各单位必须按“鉴定表”如实交回,并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否则,不予核销帐目; (2)使用单位如需拆除其中某些配件,须经资产处同意。 (3)资产处按报废等级分类回收入库,并登记入帐,做到“鉴定表”与实物相符,否则,要追究库房保管员的责任,并按《山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6、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使我司固定资产正常运转,充分利用。节约公司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一般指价值较高的一些物品,有维修和报废的价值,目前我司的固定资产包括:单价500元以上的IT设备和电器、仓库叉车、液压车、公司车辆、其他大型资产。 二、固定资产维修细则 (一)、资产维修申请人填写《维修申请单》,交至综合部。(二)、综合部资产专员根据资产维修信息,寻找多家维修商先进行询价,然后结合价格并考虑相关费用,择优进行维修。 (三)、综合部将维修完成的资产交给维修申请部门,并拿着维修凭证和发票去财务中心报销。 (四)、同时对于这次维修,综合部应当记录在案。 三、固定资产报废细则 (一)、如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2.无使用价值。 3.无法维修或者维修成本太高不如置换新的。 4.其他报废原因。 (二)、报废方式:

公司各部门出现资产报废的情形,应当书面报告至综合部资产专员处。综合部经过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当予以报废。 对于应当予以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方式有两种: 1.可由公司员工出资购买,该固定资产归于员工个人,费用上缴财务。具体物品价格,由资产所属部门会同综合部一起定价,并上报总经办确定价格。 2.综合部联系相应的资产回收商,对固定资产进行变卖。变卖资金由资产专员登记后上缴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二)本办法会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对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2017年6月21日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特指: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房屋建筑物、车辆、图书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其它规定执行。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原则 (一)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对能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尽量维修使用,不作报废处理。 (二)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 (一)已超过耐用期,无使用价值的; (二)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的; (三)设备长期失修,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的; (四)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

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的50%及以上的; (五)损坏、丢失并已赔偿的。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进行技术鉴定。 (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批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核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根据设备使用方向,报使用单位分管院领导会签,并由主管资产与设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对按规定须由教育厅审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六)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仓库,并确保其完整。 (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单位分别办理资

固定资产报废与清理工作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与清理工作 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1.流程名称: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本企业各生产单位 3.相关部门与岗位 主责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物资供销部经营管理部各生产单位 4.流程图: 5. [1]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 [2]生产技术部固定资产管理主管人员——审查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组织现场勘察实物,开展初步技术鉴定。确认属实不能使用,提出报废建议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意见书及形成相关材料。 [3]生产技术部经理—审查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意见书及相关材料,核准并签署报废意见,上报公司办公会议审议。 [4]主管副总经理—签发报废意见。 [5]固定资产管理主管人员——上报龙化公司批准报废意见,协助技术鉴定。

[6]生产技术部固定资产管理主管人员——对上级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项目转财务部门做账务处理。 6.流程关键控制点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有实物及照片,并符合固定资产报废相关条件;根据现场勘察实物与初步技术鉴定结果,填报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意见书。 固定资产清理流程 1.流程名称:固定资产清理流程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本企业各生产单位 3.相关部门与岗位 主责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物资供销部经营管理部各生产单位 4.流程图: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情况,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2]生产技术部固定资产管理主管人员——审核固定资产清理申请表,组织现场勘察实物,开展初步技术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清理意见书,形成相关材料。确认属实,提出清理建议。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 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 2 报废资产涵盖范围 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 设备类: 3.1.1设备在生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 3.1.2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 3.1.3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设备。 不动产类: 3.2.1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 3.2.3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处理。 其他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类设备)

4.1.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其他类:软件系统等 4.3.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资产类别,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要求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报废归口主审部门: 4.4.1非标生产线、烘箱、空压机、锅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和工艺变更后无法利用的闲置设备,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4.4.2软件系统、 IT等办公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3计量检测设备、定扭工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质量部负责。 4.4.4不动产类(含厂房、建筑物、围墙)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5以上四类以外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生产制造部负责。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上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及报废资产清单、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转交公司财务部、使用部门,并存档保存。财务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做销账处理,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部分台账销账处理,同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存放报废资产的档案材料。 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前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抽查,对不负责任申报和审核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1.1.1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受控状态 制度名称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进行使用。 2.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售前安全、完整。 3.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 第2 条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企业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 2.固定资产报损和报失。 3.固定资产出售。 4.固定资产捐赠。 第2 章固定资产报废 第3 条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 2.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3.严重毁损,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并且无法恢复到正常使用的状态。 4.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 4 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1.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报废计划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 2.对于使用期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第5 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审批按照《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第6 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的报废,需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报废单应包括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所有内容以及报废理由、预计处理费用及收回的残值。 2.固定资产报废应有相应的技术鉴定,其中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由技术管理部负责鉴定;办公设备、家具、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均由资产管理部负责鉴定。 3.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4.审批完的报废单分别交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留存。固定资产管理员在授权范围内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财务部根据报废单进行资产报废账务处理。 5.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部做账务处理。 第 7 条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之后,仓库、使用、财务等部门要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记录资料。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 为加强账务管理,明确职责,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资产工作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资产、财务、工会、设备、后勤、信息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固定资产报废须根据其性质、用途、原值等由报废工作领导小组鉴定后方可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 1、房屋建筑物被有关部门鉴定危房或需要使用其场地改做他用的。 2、使用年限超过规定年限的仪器设备。 3、已经损坏且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或因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4、使用五年以上已经损坏且修理费用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 5、图书类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按有关规定执行。 6、资产清查有账无物的盘亏资产。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报院领导审批处理。 7、汽车的报废标准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单》,经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资产管理处。 2、资产管理处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 3、经鉴定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自行组织报废;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应以报告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原值在5000元以上的,应交由涵江区财政局及涵江区固定资产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员办理资产账注销,并交由财务科注销,原使用部门应同时办理账、卡注销。 四、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利用 1、对已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类固定资产,原使用部门必须将其完整地(含附件、配件和资料)交回资产管理处,并按照该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交接、签字。 2、资产管理处应对收回的报废仪器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建立回收物资账进行管理。 3、回收的报废固定资产可以拆件再利用的应当拆件再利用,确属不能再利用的应当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所收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上缴计入专用基金。 4、回收报废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可以出售转让的,应由资产管理处提交招标办公室,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所收资金上缴计入专用资金修购资金。 五、责任追究 经查属人为造成提前报损,或私自变卖隐匿资产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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