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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腐败成因和因素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转型和变革也不断提速,在新形势下,公共权力腐败现象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共权力腐败有经济、政治和思想方面的原因,我们需要从监督机制、法律制度建设、思想道德引导等方面完善公共权力腐败的预防体系。

关键词:公共权力;腐败;原因;对策

公共权力腐败是危害民主法治建设、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毒瘤,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始终严厉打击腐败现象,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强调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公共权力腐败也对和谐社会与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深入研究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对策,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权力腐败的概念和现状

(一)公共权力腐败的概念界定

所谓“公共权力”,是指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根据特定的社会共同体的公共意志所形成的、由政府官员和相关公共部门掌握并行使的公共权威力量。[1]公共权力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我国,公共权力腐败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内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公共权力腐败现象的突出特点是权力的运行突破了应有的规范,权力运用的目的和结果违背了其公益性本质。

(二)公共权力腐败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治理公共权力腐败现象的形势十分严峻,公共权力腐败在部分领域呈现出不断蔓延的趋势。

一是公共权力腐败所侵蚀的领域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腐败现象不仅长期存在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重要部门,而且涉及面越来越广,公共权力腐败逐渐在、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蔓延。

二是个别地区的公共权力腐败存在群体化倾向,有不少腐败案件是规模较大的团伙性活动,腐败“窝案”日益增多。比如2001年厦门远华走私案件涉案人员达600多人。[2]在始于2008年的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涉及159名官员,其中有56人被认定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有很多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利用职权收受黑恶分子贿赂,形成了群体性的违法犯罪团伙。[3]

二、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

造成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思想方面的主观原因,而且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导致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一)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原因

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为公共权力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为诱发腐败的客观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新旧经济体制并存的形势下,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导致很多掌权者既是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经济活动的仲裁者和参与者,这种角色混同的情况造成权力运作的不规范、不透明,引发了大量的贪污腐败行为。

(二)公共权力腐败的政治原因

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公共权力腐败现象的主要政治原因。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多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目前我国的公共权力腐败现象主要是由监督不力所导致。一方面,目前的权力监督体系缺乏统一性,监督机构分散存在于各个领域,分

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等,这种条块状的模式容易导致监督局面的混乱,严重制约了监督功能的发挥。[4]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还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监督机构既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委和行政机关领导,监督主体在人、财、物等方面均依附于所要监督的对象,这就必然导致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公共权力脱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发生腐败现象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三)公共权力腐败的思想原因

前文所述的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是公共权力腐败的客观方面的因素,而公共权力腐败还有着思想方面的诱发因素。导致公共权力腐败的思想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特权思想和官本位观念带来的负面影响,使部分当权者不能正确认识公共权力的公益性质,偏离了“权为民所用”的根本要求,产生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二是一些公职人员受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落后思想的腐蚀,在行使权力时抵制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三、防治公共权力腐败的对策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公共权力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导致腐败的原因复杂多样,这就给预防和治理公共权力腐败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因此,要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措施来预防和治理公共权力腐败现象。

(一)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加快完善纪委监督体制。要进一步加强纪委垂直领导的力度,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构派驻制。要通过立法赋予监督机构相应的执法权力,对党内监督的权限、监督的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是要加强人大监督的有效性。长期以来,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并没有充分实现,主要原因是监督机制缺乏明确的程序规范,导致人大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要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工作程序制度,通过立法来完善各项人大监督机制的程序规范,确保各级人大规范、高效地对公共权力的运行实施监督。

(二)完善防治腐败的法律制度

预防和治理公共权力腐败的根本举措在于加强法治,做到有法可依、以法制权。

首先要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制度及其相配套措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国家廉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遏制公共权力腐败的重要制度保障。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包括了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作为应当申报的财产内容。这些规定与以前的财产申报制度相比进步了很多,但是并非尽善尽美,该规定的适用对象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因此其规制的范围仍很有限,对于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监督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合理化。要通过立法桂规范行使公共权力的步骤、方式,加强公共权力的公开和透明程度,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化和过度的自由裁量。

(三)完善民主政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要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公共权力的分配既要有必要的集中,又要有适当的分权,形成合理的权力布局和相互制衡机制。要妥善处理好公共权力和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对公共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对公民权利要不断地扩大。

二是要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力度,提高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实施,这一法规成为公众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我们不能仅满足于法规的制定,关键在于实际实施效果和具体执行情况,这还有

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为了有效地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应当从行政机关扩大到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

(四)加强对公共权力的道德制约

公共权力腐败的内因在于掌权者的道德和思想,因此,预防和治理公共权力腐败要内外结合,加强对当权者的道德教育引导。一方面要加大对各类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引导力度,大力倡导并积极推行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赋予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多的言论自由和批评权利,合理地引导社会舆论的反腐倡廉功能。

总之,对于公共权力腐败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腐败的原因,从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制度完善和思想道德引导等方面预防和治理公共权力腐败,做到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参考文献: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造成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思想方面的主观原因,而且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导致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一)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原因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为公共权力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为诱发腐败的客观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新旧经济体制并存的形势下,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导致很多掌权者既是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经济活动的仲裁者和参与者,这种角色混同的情况造成权力运作的不规范、不透明,引发了大量的贪污腐败行为。(

二)公共权力腐败的政治原因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公共权力腐败现象的主要政治原因。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多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目前我国的公共权力腐败现象主要是由监督不力所导致。一方面,目前的权力监督体系缺乏统一性,监督机构分散存在于各个领域,分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等,这种条块状的模式容易导致监督局面的混乱,严重制约了监督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还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监督机构既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委和行政机关领导,监督主体在人、财、物等方面均依附于所要监督的对象,这就必然导致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公共权力脱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发生腐败现象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三)公共权力腐败的思想原因前文所述的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是公共权力腐败的客观方面的因素,而公共权力腐败还有着思想方面的诱发因素。导致公共权力腐败的思想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特权思想和官本位观念带来的负面影响,使部分当权者不能正确认识公共权力的公益性质,偏离了“权为民所用”的根本要求,产生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二是一些公职人员受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落后思想的腐蚀,在行使权力时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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