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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第四节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1.申请人和受益人订立销售合同,订明采用商业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是依据销售合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不受销售合同的约束。

2.申请人按照销售合同制作开证申请书,指示开证行按照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订立买卖双方之间的销售合同时,才有申请人。如果开证行自营进口贸易,开证行就可以自身名义开立信用证,该证就成为两个当事人的信用证(Two-party Credit),即开证行和受益人。

在申请开证以前,申请人与受益人对于如何开证,至少要在以下七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1)信用证是否需要转让、是否需要保兑;(2)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3)信用证的货币是什么,金额是多少;(4)信用证的有效期是何日期;(5)最迟装运日期和交单期限是何日期;

(6)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或款,是否禁止转运;(7)海运贸易条件FOB、CFR、CIF规定卖方必须在买卖约定期限内交货,申请人的开证最迟时间必须在这段时期的那天或其以前。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时,通常由买方向其所在地的一家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写井提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是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的法律文件,也是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其内容的完整性、明确性非常重要。开证申请书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

(1)正面是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内容应该完全按照贸易合同的内容进行填写,合同是信用证的基础,是申请人申请开证和受益人审证的依据。

(2)背面是申请人对开证行的申明,是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的法律契约,用以明确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权责。为了减少资金方面的风险,大多数开证行都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缴纳一部分开证押金。背面的主要内容有:①明确申请人应及时偿还开证行的义务;②明确表示同意开证行根据UCP600的免责条款免除义务;③申请人同意在付款前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开证行。④申请人承诺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各项费用;⑤申请人明确遵循UCP600开证要求。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和要求位于受益人所在国家的银行去通知或保兑银行,开证行以信开或电开方式将信用证的内容发送给出口商所在的联行货保兑行(通知行),通过它们通知或转递信用证给受益人。由于现代通信科技的发展,全电开已成为主要的信用证传递方式,信开和简电开方式已很少使用。

全电开(Full Cable)是以电讯方式(TELEX或SWIFT)发出内容完整的信用证,是有效的信用证正本。Swift 的信用证格式为MT700和MT701。与信开相比,SWIFT信用证省略了保证条款,但加注密押,系统自动核对密押无误后,SWIFT信用证才生效。通知行接到信用证可以选择下列做法:

(1)通知信用证给受益人,通知行必须核验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a.信开信用证必须核验信用证的签字相符;b.电开信用证应该核验密押相符;c.检查没有列入银行内部欺诈/可疑的银行名单中。

然后把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并带有免职声明:“我行(通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Without any engagement or responsibility)地通知已收到下列经证实的Swift电文。”

(2)如果通知行不能核验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必须毫不迟疑地告知开证行,并在通知信用证中告知受益人:它不能核验该证。

(3)不通知信用证时,通知行必须毫不延迟地告知开证行,不必说明拒绝通知的理由。

(4)如果信用证要求通知行加上保兑(We request you to advise the beneficiary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通知行愿意加上注明:“我行保兑此证(We hereby confirm the credit)”或另在通知书上注明加上保兑之意,并可限定该行保兑的范围。这时的通知行也是保兑行。

(5)如果通知行不愿保兑,必须毫不延迟地通知开证行。

(6)UCP600第九条规定通知信用证指示时,如遇指示不完整或不清楚时,通知行可以对受益人作出仅作参考的预先通知,不负任何责任。通知行应将此事通知开证行,并要求开证行提供必要的资料。通知行收到开证行提供的完整、明确的指示后,方可作为正式的通知。通知行要想知道那些信用证指示不完整,或哪些不清楚,就必须仔细阅读信用证指示,审查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但是第9条说的这不是通知行的责任,仅是它向受益人提供参考而已。

(7)通知行可以被信用证规定为指定银行。开证行为了便利受益人交单和融资,可以授权位于受益人所在地或其邻近地点的一家代理行(多数情况是通知行作为指定银行,它们是指定即期付款行、指定延期付款行、指定承兑行和指定议付行。如果是自由议付的信用证,被选择的议付行就是指定银行。

(8)可转让、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指定银行办理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的业务,这时的指定银行成为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可转让、不可撤销、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中指定一家银行作为转让行,多数情况是指定通知行作为转让行。

4.通知行通知受益人。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密押无误后,按自己的通知书格式照录全文,通知受益人。如信用证以受益人为收件人,寄给出口地银行后,银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原证交给受益人,这时候银行成为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

5.受益人审证发货并制作单据。

为了保证受益人(出口商)同时完成信用证以及贸易合同项下的义务,受益人在受证时,必须严格根据合同审证,消除信用证交单时的潜在风险。审核的项目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①信用证是否属于通知行正式通知的有效信用证。

②审核信用证的种类。

③审核L/C是否加具保兑。审核信用证是哪一家银行保兑以及保兑费由谁承担是审核信用证的内容之一。一般来说,信用证由第三银行加以保兑,其可靠程度比一般信用证高。但资信优良的开证行开除的信用证不需要保兑。

④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由于开证申请人的名称或地址经常会与进口商在进出口合同上显示的名称或地址不一样,因此要仔细审核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以防错发、错运货物。

⑤审核信用证的支付货币和金额。信用证的金额和支付的货币种类应与合同一致,总金额的大小写数字必须一致。如果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那么信用证金额还应包括溢短装部分的金额。来证采用的支付货币种类如果与合同规定的货币不一致,应按银行外汇牌价折算成合同货币,在不低于或相当于原合同货币总金额时才可接受。

⑥审核付款期限和有关货物的内容描述。审核付款期限是否与合同一致或者可接受。审核信用证有关货物的内容描述,如来证中的有关品名、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单价、金额、装运港、卸货港、目的地、保险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有无附加特殊条款及保留条款;是否需要提供客户检验证明;商业发票是否要求证实或有进口国的领事签证等,这些条款必须仔细审核,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接受或提请修改。

⑦审核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信用证均需规定到期日、到期地点与交单地点。所谓到期日,是交单的最后期限。所谓到期地点,是有效期内交单有效的地点。到期地点、到期时间与信用证的兑用银行,即交单有效银行所在地必须匹配。

UCP600规定:“THE PLACE OF THE BANK WITH WHICH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IS THE PLACE FOR PRESENTATION (信用证兑用的银行地点就是交单地点)”。由于指定银行被指定承付或议付单据,因此指

定银行所在地为信用证规定交单地。可在任何银行兑用 (available with any bank)的信用证,任何银行所在地均为交单地点。不管信用证类型如何,是否有指定银行,所有的信用证都可以再开证行兑用,即受益人可以直接交单到开证行。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开证行所在地银行都是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地点。银行在开立信用证时,要注意“place of expiry”栏位与“available with”栏位之间保持一致性,要把“available with”后面的银行所在地规定为交单地,如“place of expiry”栏显示为任何银行,同时“available with”栏也显示任何银行;“place of expiry”栏显示为指定银行,同时“available with”栏也显示指定银行。

接照 UCF600,信用证最好不要规定限制在开证行兑用有效,如信用证限制在开证行兑用,则出口地就没有被指定银行,而受益人不得不向非指定银行交单。在这种情况下,单据如果在寄单银行与开证行之间遗失,开证行或保兑行均没有付款责任。

⑧审核装运期、转船、分批装运条款和有效期。装运期是对货物装运时间的规定,原则上必须与合同一致。如果信用证到达太晚而不能按期装远,应及时电请国外进口商延期装运。一般情况下,进门商不愿意允许其进口的货物转船。审核有关条款时,应注意它是否与合同的规定一致。如果信用证规定允许转船,还应注意在允许转船的内容后面有无列特殊限制或要求,例如,指定转运地点、船名或船公司。对这些限制或要求应考虑是否有把握控制,如不能,则应及时通知对方改证。信用证中如规定分批、定期、定量装运,那么在审核来证时,应注意每期装运的时间是否留有合适的间隔。按照国际惯例,对于分期装运的信用证要认真对待。信用证的有效期限与装运期限应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以便在货物装运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制单和办理结汇。

⑨审核信用证付款方式和提交的单据。银行的付款方式有四种: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所有的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付款属于哪一类,同时,要仔细审核来证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份数及填制要求等,如发现不适当的要求或规定,如发现不适当的要求或规定,应酌情作出适当处理。

⑩审核信用证上印就的其他条款和特殊条款。信用证上有许多印就的内容,特别是对在信用证空白处、边缘处加注的字句和戳记应特别注意,这些内容往往是信用证内容的重要补充或修改,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事故或损失。对于信用证上的特殊要求条款,如不能做到或认为不合理要及时提出修改。

6.受益人人将要求的单据提交指定银行。

受益人在审证无误后,可按期出运,签发跟单汇票(如需要),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全套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截止日前,连同信用证一并送交保兑行、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银行以获得付款。本环节应特别注意交单期限与单据质量。

受益人交单给被指定银行有四项优点:

(1)有效地点在被指定银行,受益人可以充分利用有效日期,即使在有效日期最后一天交单给被指定银行也不会过期。

(2)被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在路途中可能遗失,开证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不能让受益人承担单据遗失的风险。

(3)被指定银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就近修改单据很方便。

(4)被指定银行审单,如单证不符,向受益人办理各种计算方式使受益人尽早得到资金融通便利。

受益人也可以直接交单给开证行,这样存在三个缺点:

(1)开证行必须在有按期内收到单据,为了防止过期,受益人必须提早寄单。

(2)从受益人所在地寄单给开证行,单据在路途中可能丢失,风险要由受益人承担。

(3)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要去修改单据,很不方便。

7.指定银行凭信用证按照《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合理小心地审单,在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定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指定银行就应按照授权办理即期付款,或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或承兑远期汇票,或议付/远期汇票。如按UCP600规定,周一交单,从周二起算第五个工作日为下周一。

(1)银行审单、寄单。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以确定其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的要求,确定L/C规定的单据表面上符合L/C条款要求的依据是ISBP或UCP600。

若单据存在不符点,银行可以需求受益人修改单据,无法修改的,银行应该电提或者表提不符点。所谓电提是银行审单后,向开证行电告不符点,单据保留在银行,要求开证行接洽申请人,并回复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单据。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则银行可履行议付并寄单和按L/C规定索偿。所谓表提不符点,是指银行寄单时在面函上申明不符点,要求开证行联系申请人,并回复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付款赎单。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则银行按面函上的付款指示付款或回复寄单行按信用证规定索偿。

寄单面函是银行寄单时应当缮制的寄单章索汇面函,在上面说明单据份数、索偿金额、费用,以及指示开证行或偿付行如何付款。

(2)银行付款、议付或者承兑。信用证项下可以使付款、议付或者承兑,对应的被指定银行可以使付款行、议付行或者承兑行。

(a)受益人如向指定的保兑行或者偿付行交单,后者需要审单,单据相符后,对受益人付款。该银行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b)受益人议付行交单,无论是开证行指定的或是受益人自己指定的,受益人得到的只是凭单据抵押的银行融资或垫付。议付行对受益人的带农夫有追索权,开证行若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

(c)受益人向指定的银行交单。承兑行承兑后将获已获承兑的汇票退回受益人。开证行一般会指定自己或者出口地某银行为承兑行。汇票到期,承兑行无追索行,但为了保证受益人利益,不管谁承兑,开证行都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8.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当信用证使用货币不是开证行所在国货币时,开证行要指定信用证货币清算中心的一家代理行作为偿付行并在信用证内注明偿付行名称和“Reimbursement subject to URR 525”字样。在此情况下,指定银行即成为索偿行(Claiming Bank),应向偿付行提交索偿要求,同时要寄单给开证行。

开证行若指定偿付行,被指定银行应当一方面把单据寄交开证行,一方面直接向偿付行索偿。若未指定偿付行,被指定银行可以将单据一次或分次寄开证行并同时向开证行索偿。

信用证规定的索偿方式一般分为四类:单到付款、主动借记、授权借记和向偿付行索偿。

(1)单到付款是指议付行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审单无误后付款(upon receipt of the document in compliance with credit terms, we shall credit your account with us or we shall remit the proceeds to the bank named by you)。

(2)主动借记,是指开证行或其总行在议付行开立账户。信用证规定,议付后可立即借记其账(you are authorized to debit our account with your bank under advice to us)。

(3)授权借记是指开证行在议付行虽然开立账户,但信用证规定,必须在开证行收到正确单据后,再授权议付行借记其账户(upon receipt of the shipping document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L/C, we shall authorize XXX bank to debit our account with them)。

(4)向偿付行索偿,是指开证行指定第三家银行为偿付行,偿付行一般是在开证货币的发行国。信用证议付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寄单的同时,向偿付行索偿(in reimbursement of your negotiation under this credit, please drawn on our account with the abc bank)。

9.开证行收到单据,在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内审单完毕,确定单证相符后,就向指定银行偿付。如果信用证另有偿付行,开证行不办理偿付,而只接受单据。

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全面审核保兑行或被指定银行寄来的单据后,根据本信用证适用的UCP600判定是否交单相符,在规定的期限内,开证行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单据,拒绝对外支付信用证金额,如装运期超期的信用证。

审单必须合理谨慎。开证行经审单无误后应立即承付: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承诺在到期日付款;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到期日付款。

UCP500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但最长不超过7个银行工作日(自收单日的次日起算)内确定交单是否相符。UCP600取消了审单“合理时间”的概念,并将7个工作日缩短为“最长不超过5个”。UCP600第14条b款规定开证行有从交单次日起至多5个银行工作日内确定交单是否相符。

当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后,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UCP600第16条d款规定,相关银行需在不迟于自交单翌日起第5个银行工作日结束前发出拒付通知。当开证行决定拒绝付款时,必须给予交单人一份单独的拒付通知,该通知必须申明:

(1)开证银行拒绝承付。

(2)开证银行拒绝承忖所依据的每一个不符点。

(3)银行留存单据听候交单人的进一步指示,或者升证行留存单据直到其从开证申请人处接到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并同意接受该放弃;或者同意接受对不符点的放弃前从交单人处收到其进一步指示;或者银行将退回单据;或者银行将按之前从交单人处获得的指示办理。

(4)拒付通知必须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他快捷方式,在不迟于自交单日起5个银行工作日结束前发出。

(5)开证行按照以上要求发出拒付通知后,可以在任何时候将单据退坯给交单人。

(6)如开证行未能按照以上要求发出拒付通知,可以在任何时候将单据退还给交单人。

(7)开证银行拒绝承付,并按照以上要求发出拒付通知后,有权要求返还已偿付的款项及利息。

开证行拒付应一次性提出每个不符点,不可分期提出,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苛求交单人提交的单据。

10.开证行接受单据后,按照它与开证申请人顶先订立的偿付协议交单给开证申请人。

11.申请人按照预先订立的协议,偿付单据款项给开证行。

开证行受单偿付后,应立即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申请人在接到开证行付款赎单的通知书后,应在付款前对单据予以审核,在确定单据无误后,应尽快向银行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以赎回全套单据,凭提单提货。若剔除的货物与单据不符,则对开证行无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审单有问题,开证申请人应向开证行说明拒付理由,但不得以货物的质量问题要求银行予以赔偿。开证申请人拒付后,开证行自己承担损失,对已偿付的款项,无追索的权利。

12.开证申请人把运输单据提交当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

信用证业务流程完整版

L/C 方式下的履约流程

从签订外销合同,到租船订舱、检验、产地证、保险、送货、报关、装船出口,直至押汇(或托收)、交单、结汇、核销、退税,是每笔进出口业务必经的过程。模拟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L/C、T/T、D/P或D/A)和贸易术语(FOB、CFR、CIF)。下面以CIF下的L/C 方式为例,分别列出Trade环境里,出口地银行、出口商、进口商、进口地银行的进出口合同履约过程,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实践。 一、推销 进出口商要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必须先开拓市场,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寄送业务推广函电(Sale Letter)或在计算机网络、国外杂志、报刊上刊登产品广告来推销自己,同时也可通过参加商展、实地到国外考察等途径来寻找交易对象,增进贸易机会。 二、询盘 又称为询价。进口商收到出口商的业务推广函电或看到广告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有意进一步洽商的出口商予以询盘(Inquiry),以期达成交易。 三、发盘 又称为报价。出口商按买主来函要求,先向供货的工厂询盘,然后计算出口报价回函给进口商。这期间可能需要函电多次往返接洽,最后得到关于价格条款的一致意见。

四、签订合同 国外买主与出口商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正式签订外销合同(Contract或Agreement)。 在Trade中,外销合同可以由出口商起草,也可以由进口商起草,注意起草与确认合同时双方都需填写预算表。 五、领核销单 为保证企业严格按照正常贸易活动的外汇需要来使用外汇,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规定企业对外付汇要通过国家审核,实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进口商须在开证前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其他结算方式下则在付款前领此单。 六、申请开信用证 进口商填妥付汇核销单后,再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七、开信用证 开证银行接受申请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经返还进口商确认后,将信用证寄给出口地银行(在出口国称通知银行),请其代为转送给出口商。 八、通知信用证 出口地银行填妥《信用证通知书》(Notification of

国际贸易流程及信用证开立流程

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国际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②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③落实出口货源; ④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的制定;⑤建立业务关系; ⑥经贸洽谈人员的选派与洽谈内容的确定; ⑦出口商品的广告宣传; ⑧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与企业域名注册。 2)交易磋商: 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过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交易即可成立,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接下来就是订立书面合同。 3)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外经贸机构批准) ②申请原产地证书(贸促会批准) ③接受法定检验或委托鉴定,取得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商检提供) ④催证、审证、改证 ⑤制作各类单据(如汇票、发票等) ⑥办理托运手续 ⑦投保⑧报关;交纳关税⑨装运;换取提单⑩缮制单据 缮制单据后提交至银行,接下来就是:审单复单→结汇→退税→合同归档 2、进口贸易流程 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包括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和供应商资信。 ②进口成本核算; ③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申领; ④进口用汇;

⑤委托代理进口。 ⑥选择交易商品和对象 2)交易磋商 询价、洽谈 签订外贸合同 3)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 ②委托装运 ③装运前验货 ④索要商检证书 ⑤运输和保险 ⑥审单和付款 ⑦进口报关纳税 ⑧进口商品检验 ⑨提货离岸 出口货物流程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外贸信用证跟单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

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及申办条件

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及申办条件 (2013-07-08 22:23:32) 转载▼ 标签: 分类:公司事务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流程 财经 国内信用证产品介绍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受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范。 服务对象 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合法经营的国内企业。以往多选用承兑汇票办理结算或希望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进行国内贸易的企业。 产品优势 与国际信用证类似,国内信用证是一种或有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有条件的资金结算行为。它的发生与否与贸易的进行相关联,是银行信用介入贸易流程的一种结算方式。只有在单证相符,单单一致的条件下,开证行及购买方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通过国内信用证结算,买卖双方均能将贸易货款的收付风险降到最低。同其他国内结算工具相比,国内信用证涉及的当事人各方还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 对于买方 1、作为与国际贸易接轨的国内贸易支付手段,国内信用证越来越受到国际跨国公司的青睐,有利于买方与大型企业的贸易合作; 2、以标准的贸易单证作为付款依据,保障买方资金的安全; 3、保证金制度提高了客户资金的使用效率; 4、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增强买方的市场竞争力,取得理想的价格优惠。 → 对于卖方 1、以信用证作收款保证,有效保障了贸易合同的履行; 2、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资金的周转;

3、国内信用证的议付是参照同期票据贴现利率执行的,有利于客户降低交易成本。 产品特点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基本沿用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原则,操作上与国际信用证没有很大的区别,但在具体操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开证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3、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的,交单期为15天; 4、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送日后定期付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6、国内信用证的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未被指定议付的银行或指定的议付行不是受益人开户行,不得办理议付。议付利率比照贴现利率; 7、商业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8、信用证的受理时限、罚息、相关费用等也做出规定。 办理条件 1、信用证当事人必须在广发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开证申请人无不良银行记录,已获得广发银行核定国内信用证额度,并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提交印鉴相符的开证申请书和买卖合同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假远期国内信用证业务产品介绍 假远期国内信用证又称即期付款远期信用证,是买方付息票据业务在国内信用证结算中的应用。它是指国内信用证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卖方(受益人)开具规定即期付款的远期汇票,开证行(广发银行)同意即期付款,贴现利息由买方(开证申请人/客户)承担的一种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 服务对象 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合法经营的国内企业,买卖双方约定以国内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开证申请人希望通过信用证获得票据贴现的低成本融资,受益人希望即期获得信用证货款。 产品特点

信用证完整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1.定义 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房(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指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2.性质特点 (1)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不受合同条款约束; (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是以单据为准而不是以货物为准。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行(Issuing Bank):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为进口商帐户银行。 受益人(Beneficiary): 享有信用证利益的对象,也就是出口商。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一般为进口商。 通知行(Advising Bank) : 根据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一般来说通知行也就是开证行或受益人帐户银行。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这个有点复杂涉及到贴现。 寄单行(Remitting Bank): 将单据寄往开证行的银行。 付款行(Paying Bank):你懂的。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双重银行信用。一般来说在开证行资信度不好的时候,要求一保兑行会保险。 偿付还(Reimbursing Bank): 根据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向指定银行执行偿付的银行,一般来说即为开证行的帐户银行。 4.操作流程 (1)签订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包括:名称条款,总则,商品条款,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 包装条款,保险条款,交货条款,产权和专利条款,付款条款,检验条款,培 训条款,保密条款,保证条款,索赔条款,违约/毁约条款,仲裁条款,不可抗 力条款,其他条款。 (2)申请开证(欧美国家一般5-10个工作日,国内快的话当天即可出证,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 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贸易合同签订后,进口方(买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

信用证开具的流程

信用证开具的流程 凡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公司,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若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国银行提供如下文件的副本各一份:营业执照,经贸部(委)批准证书。如申请人是合资企业,还需提供合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可按以下程序向中国银行申请开证。 1.首先填写开证申请书和开证备查表,并加盖公章。 2.按所开信用证的金额交纳等值的保证金或等值的有价证券,包括银行存款单汇票等。如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方式时,担保函需经中国银行确认后,方可生效。如使用外汇额度加配套人民币开证时,在交足人民币的同时还需提供一份有外汇管理局盖章的额度支付书。同时在提交银行的开证申请书背面加盖外汇管理局的额度核销章。 3.如申请人需要对已开出的信用证内容进行修改,可向银行提交一份有申请人印章的修改申请书。 4.信用证开出后银行将交给申请人一份信用证的副本,同时收取开证金额1.5‰的开证费。 5.当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有关单据后,银行将通知开证申请人取单。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取单并在五天内通知中行是否需要拒付,逾期不回复,银行将视为接受单拒并同意付款办理。若要办理拒付,申请人需将全套单据退交银行,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拒付理由。 6.信用证失效后,申请人须填写书面申请索回证下所余保证金余额。申请书中须注明收款行名称和帐号。 以上为目前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如遇特殊问题还可与中国银行协商。 押汇(documentary bills) 押汇就是进口和出口的时候需要向银行支付资金作为保证.这个就叫押汇.分为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 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後,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後,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後,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商要求,代其垫付其进口项下货款的一种短期融资,适用于各种进口结算方式,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包括信用证项下即 期押汇,远期押汇/贴现和托收押汇. 商业发票贴现是客户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商业发票形式转让给银行,由 银行凭以办理贴现的一种融资服务,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 而议付则是客户在备好信用证下相关单据后向银行要求付款的过程.只要单据齐全,即期信用证下,银行需立即支付货款.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交到业务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出口押汇分信用证项下押汇、D/P项下押汇和D/A 项下押汇。 业务流程: 出口商根据业务需要向业务银行提出押汇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与出口商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每次出货后,出口商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将信用证或贸易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提交银行;银行审核相关单据并向出口商发放押汇款;银行对外寄单索汇;收汇后归还出口押汇。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的定义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进口押汇的功能 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客户无力按时对外付款时,可由开证银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我行应客户要求在进口结算业务中给客户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客户申请办理进口押汇,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将货权凭证交予客户,并代客户付款。 进口押汇业务特点 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90天。 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 4、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 5、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 出口押汇和贴现 该业务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贴现则是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地买入,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对客户来说如为即期收汇,可申请出口押汇;如为远期收汇,则在国外银行承兑可申请出口贴现。 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的要求: (1)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银行为客户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与客户签

LC信用证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田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 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 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跨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基本流程与操作方法

跨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基本流程与操作方法 一,跨行国内信用证的开立、修改与传递 1,跨行国内信用证的开立可釆用电开和信开两种方式。 1)电开信用证,业务流程为: 开证行通过双方银行均认可的电子渠道(以下简称“电子渠道”)将缮制的信用证发送至通知行。 2)信开信用证,即釆用“信开加证实电”方式。业务流程为: 开证行缮制信开信用证,并加盖业务用章,寄送通知行,同时以电子渠道向通知行发送证实电。证实电可比照参考报文文本(见附件)发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日期、开证金额、信用证编号等。如证实电与国内信用证内容有不一致,开证行应主动或者在收到通知行的查询后,向通知行发出信用证修改书或证实电修改书。 2,跨行国内信用证应使用中文开立,并表明“本信用证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开立”。3,跨行国内信用证的修改原则上应与开证方式相同。开证行发出的信用证修改书中应注明本次修改的次数。 二,跨行国内信用证的通知、交单与议付 1,跨行国内信用证应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定确定通知行。通知行收到电开信用证或电开信用证修改书时,系统自动校验;通知行收到信开信用证正本或信开信用证修改书正本时,应结合证实电对基本要素进行核对。 2,经核对无误通知行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次日起三个营业日内通知受益人;不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次日起三个营业日内通过电子渠道告知开证行。开证行发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应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办理通知。 3,受益人委托交单行交单,应向交单行提交信用证交单委托书,并提交单据和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如有)。交单行应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寄单索款手续。 4,交单行在交单时,除提交信用证要求单据外,应随附一份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下同)。(1)交单面函应注明单据金额、索偿金额、单据份数、寄单编号、索款路径、收款账号、受益人名称、申请人名称、信用证编号等信息,并注明此次交单是在正本信用证项下进行并已在信用证正本背面批注交单情况。 (2)交单行应在交单面函上加盖业务用章。通过电子渠道提交交单面函时可由系统生成业务用电子章或不加盖电子章。 5,交单行在寄单索款时,索偿金额不得超过单据金额(信用证另有约定的除外)。 6,交单行寄单后,须在信用证正本背面批注交单日期、交单金额和信用证佘额等交单情况。7,受益人向议付行申请办理议付时,应向议付行提交交单委托书和议付申请书(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申请书合二为一),以及上述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资料。议付行应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议付及寄单索款手续。 8,议付业务适用标准:国内信用证必须是可议付信用证,且议付行为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或信用证规定任意银行可议付。 9,议付业务的适用前提:单证相符或开证行/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 10,议付行在受理议付申请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审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并决定议付的,应

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2018

WORKING PROCEDURE 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 I. VIA SWIFT PRE-ADVICE MT799/ MT760 SBLC PROCEDURE FACE VALUE ( Max 30,000,000.00 Usd/ Euro). 三千万美元、欧元以下的备用信用证操作流程。 1.The provider will send the Issuing account coordinate to allow receiving bank check the interbank credit availability. 开证方提供开证银行坐标给接证方查询同业额度是否有。 2.Client Provide CIS including: Company Registration, Signatory Passport Copy, Latest Bank Statement copy, Full Bank Account Coordinates, Bank Approved Verbiage and Bank letter if available. 接证方提供资料包括:商业登记证,法人护照复印件,银行坐标,接证银行760版本(银行盖上章),有可能的话额度函。 3.Provider within 24 hours issue DOA Draft and complete, 开证方在24个银行小时内提供已经填好的合同包括开证方基本资料:商业登记证,法人护照,开证银行坐标。 4.Buyer in 24 hours complete DOA, sign, stamp and send to Provider, 接证方(买方)在24个银行小时内填好合同并且签字,盖章返回给开证方. 5.Provider in 48 hours Sign, stamp and send back the signed DOA for Buyer filling. 开证方在48小时内签字盖章再返回给接证方(买家)做备案6.Receiver will Deposit 1% of the first value in to lawyer firm escrow account. The lawyer firm will prepare and sign 3 parties escrow service agreement. 接证方,开证方,与指定律师事务所(可由接证方指定律所)签署三方托管账户协议。接证方和开证方同时打票面额1%至律师事务所的托管账户作为开证保证金。

2018年信用证流程图英文word版本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信用证流程图英文 篇一: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及简介 ①买卖双方经过磋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②进口方向开证行递交开证申请书,约定信用证内容,并支付押金或提供保证人;③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后,根据申请开立信用证,正本寄给通知行,指示七转递或通知出口方; ④由通知行转递信用证或通知出口方信用证已到。通知行在开证行要求或授权 下对信用证加以保兑; ⑤出口方认真核对信用证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不符,可要求进口商通过开证 行进行修改;待信用证无误后,出口商根据信用证备货、装运、开立汇票并缮 制各类单据,船运公司将装船的提单交予出口商; ⑥出口商将单据和信用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予议付行; ⑦议付行审查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后接受单据并付款,若单证不付,可以拒付; ⑧议付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货指定的付款行,向其索偿; 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应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如正确无误,即应偿付议 付行代垫款项,同事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 ⑩进口方付款赎单,如发现不符,可拒付款项并退单。进口人发现单证不符, 也可拒绝赎单?开证行将单据交予进口商; ?进口商凭单据提货。 篇二:信用证业务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 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

国内信用证贸易合同合同大全.doc

国内信用证贸易合同_合同大全 《国内信用证贸易合同》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 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及申办条件 (2013-07-08 222332) 转载▼ 标签分类公司事务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流程 财经 国内信用证产品介绍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承诺,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受中国人民颁布的《国内信用证办法》规范。 服务对象 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合法经营的国内企业。以往多选用承兑汇票办理结算或希望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进行国

内贸易的企业。产品优势 与国际信用证类似,国内信用证是一种或有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有条件的资金结算行为。它的发生与否与贸易的进行相关联,是银行信用介入贸易流程的一种结算方式。只有在单证相符,单单一致的条件下,开证行及购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通过国内信用证结算,买卖双方均能将贸易货款的收付风险降到最低。同其他国内结算工具相比,国内信用证涉及的当事人各方还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 对于买方 1、作为与国际贸易接轨的国内贸易支付手段,国内信用证越来越受到国际跨国公司的青睐,有利于买方与大型企业的贸易合作; 2、以标准的贸易单证作为付款依据,保障买方资金的安全; 3、保证金制度提高了客户资金的使用效率; 4、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增强买方的市场竞争力,取得理想的价格优惠。→ 对于卖方1、以信用证作收款保证,有效保障了贸易合同的履行;2、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资金的周转; 3、国内信用证的议付是参照同期票据贴现利率执行的,有利于客户降低交易成本。 产品特点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基本沿用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原则,操作上与国际信用证没有很大的区别,但在具体操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 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她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她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它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一般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信用证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南 上海开发中心 二零零九年七月 第一章总体概述 二、国内信用证的定义 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书面付款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为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三、国内信用证的种类 我国国内信用证分为三种: (一)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即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的合格单据后,即期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二)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延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是开证行收到合格单据后,依据信用证规定的延付期限从运输单据显示的装运日后起算(不含装运日),确定在未来某一日承担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三)不可撤消、不可转让、延期付款的可议付跟单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是开证行指定受益人开户行向受益人议付货款的一种延期付款信用证。

四、国内信用证术语的定义 (一)开证申请人是根据购销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购货方 (二)开证行是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并对满足信用证条件履行付款责任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 (三)通知行是受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 (四)委托收款行是受理受益人提出信用证委托收款申请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 (五)议付行是受开证行委托,应受益人申请办理信用证议付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 (六)议付是指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议付行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七)受益人是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人,为购销合同的销货方第二章国内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一、即期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 (一)流程图:

LC(信用证)流程

LC(letter of credit)流程及详解: 信用证(LC)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由于孟加拉金融管制的限制,这边的贸易方式基本以信用证为主。TT(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或者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很少。尤其是近年来孟加拉海关法案要求商业用途的货物必须通过信用证形式(通常是不可撤回信用证IRREVOCABLE LC)。 下面就以即期不可撤回LC(手机进口就以这个方式进行)为标准,详细解说下双方贸易的流程以及有关的银行扣款说明。 开LC前供应商或者厂家要求有可以收LC的账户,例如HSBC的出口账户(EXPORT ACCOUNT NO.) 1. 双方约定好开信用证的单价,是全额还是部分LC,部分国内支付。并且双方确定好结 算是以RMB结算还是以USD结算。如果是以RMB结算的话,双方事先商量好是以开证那天的汇率结算,还是以收到LC货款到账供应商/厂家受益人银行账户(LC账户)那天汇率结算。 2. 商量好后,供应商/厂家,提供银行信息(英文):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 银行账户名称、地址、帐号、SWIFT)给我们这边,注意给的信息要正确并且注意拼写。 双方确定好信息并且制作形式发票(PROFOAMA INVOICE),然后我们就以这份形式发票为主,去开证行开证。 3. 信用证开出时候,开证行会向我们收取手续费,接受LC的银行会向供应商/厂家收取通 知费。这个是各自银行的手续费,需要各自承担的。 4. 信用证开出后,厂家/供应商需要备货并且准备相关文件(商务发票,装箱单,CO--贸 促会盖章的)。CO做好后扫描留底交单银行,正本CO快递过我们这边--------银行跟海关要求清关需要出示厂家提供的CO才可以清货的。货准备好后,物流(这个我们有指定的物流,到时候会让物流给厂家/供应商沟通的。什么时候交货,以及交货的仓库地址等。货飞出后,物流会出正本提单并且寄给厂家/供应商。收到正本提单后,按照我们这边的要求交单。装箱单(盖章),发票(盖章),CO打印件,提单,以及填写相关的银行托收指示及表格填写妥善并迅速交单银行,银行会尽快寄文件到孟加拉开证行,寄出单证后,银行会提供一个文件跟踪号码给厂家/供应商,然后给我们,以方便跟踪跟放款。在这里特此说明:一个LC最好一次发货,一次交单,不然分批发货的话,

外贸,信用证操作流程 -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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