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行邮物品审价办公室
监深审函﹝2016﹞20号海关总署行邮物品审价办公室关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通知
各直属海关:
根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署办税函﹝2016﹞31号),我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附件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附件2)有关内容予以调整,现发你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行邮物品审价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
完税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