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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天使の佐手

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一个令人发指的问题──“地沟油”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由于存在不小的经济诱惑,仍有人铤而走险销售地沟油。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地沟油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有些人长期以倒卖“地沟油”为生,他们把这些地沟油经过化学处理后装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这些地沟油流入餐桌严重威胁到我国公众的生命健康。而我国近期频繁发生的地沟油生产销售的犯罪案件,震惊全国。其涉及范围之广,生产规模之大,出乎人们的想象。“地沟油”流入餐桌,很早就已经出现了,虽然我国有关部门经过严厉打击,但“地沟油”事件依然阴魂不散,据有关专家统计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达百万吨级,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地沟油”事件的频繁发生反映了围绕“地沟油”形成的利益链未能从机制上打断。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沟油”制售从小作坊升级到大工厂,产业分工细化为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地沟油”生意不但打不死,甚至还越做越大。在餐厨垃圾处理上,我国长期处于“无政府”的状态,这为那些不法商贩提供了大规模庞大的“灰色产业”的空间。再者,也反映了我国政府监管不力等问题。

[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直是我国政府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为什么长期以来发生的“地沟油”事件屡打不绝呢?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利益的驱动。一般而言,收购的地沟油每吨是5500-5600元,加工后的“食用油”就可以卖到每吨8100元-8300元。去除各种成本后,纯利润每吨在500元左右。其次,不法餐饮商家只需用比市场价低不少的价格获得“食用油”,降低了其经营成本,获得更丰厚的利润。这样的高额回报,必然有不少人敢于冒险,非法产销。

二是立法体系不完善。现今我国刑法中针对“地沟油”问题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而且“地沟油”事件的不同环节存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楚的问题。

三是监管不力。就“地沟油”的监管工作而言,工商、质检、环保、公安、食品监督局等部门虽都有管理职权,但谁是主导部门不明确,长期处于推诿扯皮状态,导致执法监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使黑心经营者钻了空子。

四是市场空间很大。“地沟油”的价格比正常食用油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有些企业为了省钱,他们忽视健康,不讲卫生、不讲科学,低价购买“地沟油”食用,这就为“地沟油”销售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五是打击难度大。在打击“地沟油”的过程中,不仅它的贩运、制作、销售本身很隐蔽,而且国家没有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再加上也没有研制出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这就给打击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

[对策措施]

“地沟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公众的身体健康,要想有效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就必须制定强有力的对策措施:

一是重权出击。各职能部门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用关注民生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对“地沟油”的综合治理工作。对非法贩运、生产、销售“地沟油”窝点,加大打击的力度,依法从重处理。

二是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责成相关部门抓紧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迅速研制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同时完善餐饮业食用油进货台账,切实把好食用油进货关。

三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沟油”问题存在一系列的环节,针对这些环节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现今我国食品监管千疮百孔,存在执法权力与监管义务不对称的问题。因此,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地沟油”进入食物链。我们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及时制定科学的管理政策,保证谁监管、谁负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开发“地沟油”的再利用价值。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变废为宝。把“地沟油”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开发,不仅解决了“地沟油”出路,而且变废为宝,可以生产出大量生物柴油、生物燃料等新能源,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是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对“地沟油”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要深入农村对广大农民进行讲科学、讲卫生、讲健康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大对“地沟油”举报的宣传力度,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所有消费者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堵死“地沟油”流入食品市场,杜绝“地沟油”上餐桌。

地沟油事件分析

地沟油事件分析 摘要: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经济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科技发展水平的迅猛提高,政府的土地养活了世界上20%的人口,创造了不起的奇迹。随着经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地沟油流向餐桌,我们在餐馆吃饭食用的不知是何种油,也不知道这种油有何危害,使我们对食品安全的进一步加深,怎么样解决地沟油问题,怎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地沟油;原因;解决方案;危害 近几年来,在世界围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噁英”事件,国的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但是在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的前提下,食品安全却频频出现问题。“毒奶粉”惊魂未定,“瘦肉精”尘埃未落, “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地沟油更是流向我们千万家的餐桌。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食品监管出现了哪些问题?为何食品问题屡禁不止?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依靠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是远远不够的。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作为生产者链条整体阶层的道德沦丧问题的严重性。生产厂商何以追逐财富,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弃之如敝履?政府部

门为何频出重拳,却难取得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人民群众屡受其害,却难以幸免?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做,才能使我们的食品吃的放心,吃的安心,才能使那些不法分子对这种事件避而远之。 一、地沟油事件简介 屠宰场废料变地沟油原料。2011年10月,市梦乡村民经常闻到附近很臭很臭的味道。传出恶臭的院子位于市婺城区一个城乡接合部。警方调查发现院子门口堆放了大量空油桶,地上油迹斑斑,而这难闻的味道也很像是熬制泔水加工地沟油的味道,警方调查发现现场没有泔水,只有成堆的油脂块,这些油一部分来自于附近的另一个油脂加工点。这些油脂的来源主要由屠宰场的废弃物压榨而成,主要包括猪、牛、羊屠宰以后脏的一些膈膜,以及猪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还有一些就是时间存放长不能吃的变质动物脏。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这种新型地沟油的窝点不止一家,还有一些分布于当地的个体熬油户,他们熬制出来的动物油都是由卫坚统一收购。同样原料也是来自于屠宰场的废弃物。 新型地沟油很大一部分被销售到了、、、等地的一些油脂公司,并最终进入到了食品领域。这些地沟油主要是销往食品油加工企业,制成食品和火锅底料等。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以及劣质猪肉、猪脏、猪皮加工提炼后产出的油等。地沟油最大来源为城市大型饭店下水道的隔油池和一些用劣质下脚料制造地沟油的非法商贩。地沟油的主要流向有酒楼、生产矿山选矿捕收剂、养殖场、化工厂、工厂和学校食堂。我们不能忽视地沟油在我们新技术和化工产品中的作用,但是大部分地沟油经过各种转运最终流向人们的餐桌。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对我们日常食用的油进行反思和考虑。 众所周知,地沟油中含有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这些物质时刻在危害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地沟油会使我们消化不良、腹泻、腹痛,严重会使引发胃癌与肠癌。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 2000年12月15日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1500公斤的“毒瓜子”2001年3月至9月广东河源某饲料公司因购买“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猪用混合饲料,导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肉中毒 2001年9月3日吉化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万余名学生饮用学校购进的“万方”牌豆奶后,6362名学生集体中毒。至今,仍有多名饮用豆奶 的学生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 2002年2月哈尔滨香香鸟食品有限公司用去年的陈月饼非法生产汤圆的恶性事件被查处。 2002年5月21日长春市卫生局查处一处用牛血、猪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制造假“鸭血”的化工原料一般为建筑或化工用品。 2002年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在某仓库发现标识为广西田阳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9.5吨假冒“白砂糖” 2003年7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了从嘉兴等地流出的48吨含有的“毒狗肉” 2003年11月16日“金华火腿敌敌畏”事件被曝光,金华市的两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 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 2003年12月1日杭州质检部门公布“毒海带”事件的调查结果,市场上畅销的一种碧绿鲜嫩的海带是用印染化工染料浸泡出来的“毒海带”。 2003年12月3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佛山、江门两地的鱼翅、开心果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用工业双氧水加工过的鱼翅成品、开心果等干果类食品成品2004年“陈化粮”事件曝光,全国10多个省市粮油批发市场发现有国家粮库淘汰的发霉米,含有可致肝癌的黄曲霉素。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最强的化学致癌物, 试验显示其致癌所需时间最短仅为24周。 2004年4月30日“大头娃娃”事件曝光,安徽省阜阳市查处一家劣质奶粉厂。该厂生产的劣质奶粉几乎完全没有营养,致使13名婴儿死亡,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 症。 2004年5月11日广州一市民被怀疑饮用散装白酒中毒死亡,短短10天内,共有14人因饮用假酒死亡、39人受伤。这些散装白酒中含有剧毒工业酒精甲醇。 2005年5月26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在浙江被抽检出碘含量超标。这一事件使雀巢该品牌奶粉在全国范围的撤柜。 2005年6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经抽查的潮安12家企业果脯产品二氧化硫含量超标,随即宣布广东潮安生产的果脯全部下架,将近800家潮安果脯蜜饯企业集体挡在了北 京门外。 2005年7月5日三鹿被查出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 2006年6月北京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病例达到160例。

地沟油实施方案

乡关于开展 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和XX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学习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府办<2011>72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严格落实省、保定市有关要求,XX乡成立“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委员XX任组长,XX、XX、XX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乡“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此次“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要对全乡所有食用油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油销售环节(特别是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点。各主要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责任单位:乡食安办) 1、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企业把好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成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集中排查全乡有没有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二)食品流通环节(责任单位:乡工商所) 1、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并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经营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为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三)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环节(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废弃油脂的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禁止乱到乱堆废弃油脂,禁止将废弃油脂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毒胶囊事件的案例分析

毒胶囊事件的案例分析 自古以来,我们在受伤或者是生病的时候,都习惯于向医学求助,吃药打针,以求战胜病痛,延年益寿,医药一直都是与生活息息相关,与生命紧密相连,说是关天的大事亦不为过。而谁又能想得到,这些用来救命的良药,会有一层剧毒的外衣呢? 2012年4月15日,央视报道河北、江西个别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这些含有毒物的毒胶囊,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进入消费者腹中。 而这起毒胶囊事件,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与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一样,它的发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严重践踏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如何能够潜伏几年不为人知,如何才能避免此类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是xxxx 毒胶囊,是指用工业皮革废料来做成药用胶囊。从工业皮革废料变成药用胶囊,经过多次的工序,辗转几个厂家,最后进入到流通领域,被千千万万的人们消费,这其中经过的关卡无数,却没有一个关卡真正的起到了把关的作用,用廉价有毒的工业明胶替代价格较高的食用级明胶,这样明显有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事情却在默认当中变成了行业的潜规则,就像之前的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鸡蛋,地沟油一样,拷问的不仅仅是我们的良知,也是我们的管理制度和法律的威严! 一件商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到销售流通,应该有很多的机会可以阻止这些有毒的东西进入人们口中的。就毒胶囊来说,以工业明胶的价格采购食用级明胶,可能吗?显然不合理的价格后面是什么?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心知肚明的吗?就算采购人员被蒙蔽,那么相关的检测手段没有吗?检测原材料重金属超标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检测成品药用胶囊的重金属含量,也应该是每一个有责任的厂家理当做的事情,但是这些层层检测之下,超标的药用胶囊一样是一路绿灯的顺利进入消费流通领域,这当中的原因是什么? 显然是利益,暴利驱使人们铤而走险,暴利蒙蔽了人们的双眼,这不仅仅是毒胶囊事件之所以发生的原动力,同样也是相关事件的屡禁不止的源头。其实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在《资本论》当中说的很明白,资本天性是追逐利益的,当有300%的利润的时候,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 然而这并不是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唯一原因。资本的逐利性自古以来都是不择手段的,但是在监管制度和法律制度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此类事件出现的机会就很少,究其原因,除了西方拥有相对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之外,西方相对完整的社会诚信机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国家经济腾飞之前,这样的事情也很少发生,因为当时人员的流动性很小,社会关系网相对固定,违反道德会导致原有的社会评价降低,而重建良好信誉的成本就相对很高,而现在社会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网比较薄弱,重建也相对容易,这样导致那些人们在道德方面的约束大大削弱,也就是我们的普遍感觉到现在人们的诚信不如以前,社会道德水平整体下降的原因。 只是我国的国土面积广大,人口众多,想要建立起每个人的完整的社会诚信评价机制,将一切社会生产生活纳入这个体系之内谈何容易,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却不是一朝一夕可

地沟油与食品安全

地沟油与食品安全 (选自《英语世界》2011年第11期) 王逢鑫 民以食为天。人天天要吃饭,因而食物名词具有简单、直接、一目了然的特点。食物名词的命名理据主要是其原料或来源,以及用途或功能,汉语和英语都是如此。以食用油(edible oil)为例。以其原料为命名理据的有橄榄油(olive oil);棕榈油(palm oil);椰子油(coconut oil);山茶籽油(camellia-seed oil);花生油(peanut oil);大豆油(soya bean oil);葵花籽油(sunflower-seed oil);芝麻油(sesame-seed oil)等。以其用途为命名理据的有烹调油(cooking oil)、沙拉油(salad oil)等。此外,制作方法也可以构成命名理据,例如:压榨油(pressed oil);鲜榨油(fresh pressed oil);冷榨油(cold pressed oil);浸出油(macerated oil)。但这些都是业内人士专用词汇,一般老百姓并不问津。 地沟油,如何译成英语倒是一件麻烦事情。人们一听到“地沟油”,马上就联想到其来源是地沟或下水道,产生恶心的感觉。如果回流餐桌,充当烹调油,就更是食品安全的丑闻。其实,地沟油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不一定都是来自地沟或下水道,也不一定都是无用的废物。因此,如何翻译“地沟油”,要视具体语境而定,没有一个放到什么地方都合适的译法。地沟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狭义的地沟油,即从餐饮业废弃物(泔水)中提炼出的油,可以译为hogwash oil,例如: 1. 地沟油指从下水道的浮油或饭店餐厅的泔水提炼的油。Hogwash oil refers to oil extracted from oily floats in the drain or leftover food from hotels or restaurants. 2. 地沟油通常是从丢弃的厨房垃圾提炼而制成的。Hogwash oil is usually made from discarded kitchen waste that has been refined. 3. 地沟油是从废弃物中提炼的劣质而且不卫生的不可食用的油。Hogwash oil is refined, inedible waste oil — of poor quality and unsanitary. 第二类是从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可以译为waste animal fat。国内有人译为waste animal oil。笔者认为还是用waste animal fat为好,因为这类地沟油来源于动物脂油,例如:

地沟油的现状与前景

地沟油的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 摘要:2010年,武汉工业学院何东平教授一项关于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调查,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此次研究的课题是《地沟油的现状与前景》,将为大家介绍地沟油的现状与前景,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对地沟油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 关键词:地沟油危机前景 1、前言 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曾语惊四座。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至300万吨。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1】虽然我们无从考证这数据的真实性,但不难看出,地沟油已抢占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位臵。 2、地沟油的简介 2.1地沟油的概念及分类 地沟油主要系指从餐饮业油水分离系统或下水道中捞取油腻漂浮物,也包括一部分酸败煎炸老油、劣质动物油脂,是人们对废弃各类劣质油脂统称(广东又称之潲水油)。【1】按照其来源,一般可分为三种:其一,城市尤其是饭店、宾馆附近的下水道中的地沟油或潲水油;其二,屠宰场动物脂肪油;其三,厨房老油,比如肯德基、麦当劳、油条摊的多次使用的老油,统称肯德基油。【2】 2.2地沟油的“重灾区” 2.2.1小餐馆 这些小餐馆为降低生产成本,很少使用正规品牌的油,还有些餐厅,菜价明显比同档次的要便宜,这也要警惕,毕竟油品是餐饮成本中很大的一块,菜卖的便宜就一定要把成本从其他地方节省回来。 2.2.2早餐摊 卖炸油条、炸油饼和酥香面点等油炸型食品,都需要大量用油,所以很有可能使用地沟油。就算使用正规的食用油,经过反复多次的

烹炸,油里的有害物质也会越攒越多。 2.2.3某些川湘菜、火锅店 制作这些菜肴都需要大量的用油,比如水煮活鱼、水煮牛肉、麻辣火锅等。但在一些菜馆,一盆水煮活鱼只卖三四十,一锅麻辣汤底只卖一二十元,这么便宜的价格,就只能在价格上作手脚了。相对来说,所有蒸煮类菜式、鱼肉安全些。最安全的菜式有蒸鱼、鱼汤、上汤青菜、清蒸河鲜、海鲜、煲汤类和凉拌菜类。 2.3地沟油的危害 2.3.1消化不良 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2.3.2腹泻 “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2.3.3腹痛 “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2.3.4胃癌与肠癌【3】 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地沟油”是对从酒店、餐馆收来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肛肠专家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一旦在饭店、大排挡或是小摊贩处进食后出现了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到医院进行救治,以免对您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X〕30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办发〔X〕76号)精神和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地沟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4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主体意识,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油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四个最严”为指引,抓好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扶持产业发展,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社会共治,不断净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环境,逐步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餐饮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流通为监管重点,排查和整治畜禽养殖、动物屠宰、餐厨垃圾处理和食用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风险隐患,80%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扶持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侦办查处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始终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二、重点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督促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病害生猪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2.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指导餐厨废物排放单位单独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装置,对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分类收集,督促指导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食药监局) 3.指导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建立处置台账,督促运输和处置单位做好交接确认。(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现代文阅读“地沟油”参考答案

现代文阅读“地沟油”参考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8-10题。 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我国首次全环节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并抓获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此案的侦破揭开了食用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六大环节——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每年有数以万吨的地沟油流向国人餐桌,地沟油中的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的毒性是砒霜的100倍……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地沟油问题屡禁不止?除了需要反思地沟油背后的行政管理缺失问题,还应看到围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各个环节折射出的立法空白和司法盲区。 据统计,我国每年消耗油脂约2200万吨,其中15%约330万吨成为废弃油脂。地沟 油本身并非完全有害、无用的物质,经过合理的加工程序,地沟油甚至可以变废为宝,如加工成生物燃料。 记者注意到,我国对餐饮业废弃油脂——即地沟油原料的处理回收还缺乏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立法方面亦存在空白,导致本应发挥“余热”的地沟油流向餐桌。 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对餐厨废弃物的排放、回收、运输等内容提出了要求。这表明,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地沟油供应链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上述意见并非法律、行政法规,也非部门规章,其内容的具体落实还需各地方政府细化为当地的规章制度。 根据发达国家已有的经验,地沟油的回收需要政府在适当运用经济杠杆的同时,制定“泔水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泔水”的流向,并配以行政、司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多管齐下,才能将地沟油重新扳回正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 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人们吃的每10顿饭中,可能就有一顿用的是地沟油。 在地沟油流通过程中的关键“黑手”是粮油供应商。他们从地沟油生产企业处甚至许多“黑作坊”收购加工过的地沟油,然后再销往食用油批发部,甚至假冒成名牌产品后直接销售给各个餐馆、饭店。 在此过程中,由于粮油供应商与各个买家之间都是买卖合同关系,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无从直接介入进行监管。同时,各大食用油批发部和餐馆、饭店的经营者又非地沟油的最终食用者,因此,在巨大的利润空间面前,他们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外,由于我国在对地沟油的检验方面存在漏洞,让地沟油很容易蒙混过关。以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为例,按照国标,食用油检验通常都是检验酸价、苯并芘、农药残留等9项指标。如果仅检验这9项,地沟油也可能合格。比如,警方日前在浙江宁海查获了大量地沟油并向有关部门送检,按照现行的国标检验,送检的 10个样品中,只有两个样品不合格。 据专家透露,地沟油生产者会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火碱之类的东西,把地沟油中不合格的指标掩盖住。 然而,面对“人人喊打”的地沟油,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并非易事,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成了“拦路虎”。首先,地沟油的使用范围太广,消费者难以确定侵权主体。根据公安机关破案的情况,购买地沟油用于烹饪的餐馆、饭店无法统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就餐的次数大大多于从前,消费者极有可能在多家餐馆就餐时都遭遇到地沟油,因此侵权主体的确定成为一大难题。

近几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近几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谢天娇20112923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班生命科学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从“苏丹红”到“三鹿奶粉”,从“瘦肉精”到“塑化剂”……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刺痛着我们脆弱的神经,更拷问着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以及监管部门的法治力量。本文主要就近几年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回顾及分析。希望它们不仅能成为一面透视中国食品安全的“警示墙”,更能逐步唤起行业的重视、市场的净化乃至全民道德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食品安全苏丹红三聚氰胺塑化剂致癌 引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福寿螺、大闸蟹、多宝鱼、阜阳劣质奶粉……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老百姓防不胜防。从最普通的大米、面粉、肉制品、蔬菜、豆制品再到调味品,危害健康的伪劣产品不胜枚举,食品安全,这4个字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1、苏丹红事件 2005年3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多家企业的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1号”的行动席卷全球。2005年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1号”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随后,“苏丹红1号”被滥用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1号”。经过2005年的查处,给人吃苏丹红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2006年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对全国蛋制品专项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湖北、安徽、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原来为了让鸡、鸭能生出“红心蛋”、“柴鸡蛋”,养禽场给不会说话的鸡、鸭喂食“苏丹红Ⅳ号”。比起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Ⅳ号不但颜色更加红艳,毒性也更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 2、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 在2004年出现安徽阜阳百余名儿童因吃了劣质奶粉成了“大头娃娃”、多位

地沟油的管理和处理

地沟油的管理和处理 一、定义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地沟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 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地沟油是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但是,也确有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而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私自生产加工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低价销售给一些小餐馆,给人们的身心都带来极大伤害。因此地沟油这个名称已经成为了对人们生活中带来身体伤害的各类劣质油的代名词。 二、现状 据了解可能每个人可能都吃过地沟油,同时也感叹地沟油实在是太普遍了,与自己的生活形影不离。的确,现在地沟油的范围实在是太广了。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可见地沟油是如何的铺天盖地。 地沟油加工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一条龙”式的链条,从收购到加工再到销售,各个环节都有很多人乐此不疲。这种以饮食垃圾炼油的行业是个暴利的行业。据一位收泔水的人介绍,他们平均每3天就能生产1桶(约180公斤)泔水油或地沟油,每桶平均价格都在580到600元。那么按此推算,他们每月能赚到6000元。而对于那种集生产和销售于一身的油贩子来说,利润更是极度丰厚。他们收购的地沟油每吨是3400元,加工后的“成品油”就可以卖到每吨5000元。去除各种成本后,纯利润每吨在1000元左右。据了解,那些找油贩子收油的人把油运回去以后,为了更好地掩人耳目,蒙混过关,还会往那些油里勾兑入大约1/3的色拉油和1/3的棕榈油油,就这样,这些混合物被装入小瓶,随着那些“正品油”混进粮油市场,流向人们的餐桌。 三、地沟油的危害 在看来地沟油的来源途径如此肮脏不堪,那对于地沟油的危害又有多少人清楚呢。绝大多数的人对于地沟油还是采取比较反对的态度。大家普遍就认为他是一种恶心的东西,不健康,不卫生,但对于其具体的危害就不得而知了。肛肠专家解释,地沟油确实是人们健康的大敌,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具体来说它具有以下危害: 1、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

地沟油事件分析

透过“地沟油”事件看企业的社会责任i 关键词:地沟油社会责任食品安全 内容简介: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由于存在不小的经济诱惑,仍有人铤而走险销售地沟油。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地沟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7月发布文件,决定组织开展地沟油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对于“地沟油”这个词汇,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非常敏感,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地沟油”事件通过媒体曝光,广泛引起了人们对餐馆食用油安全的高度关注,毕竟衣食住行是人们的根本,食品安全更是关乎着人们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环节。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300万吨,这些劣质食用油大多通过一些大大小小的餐馆消耗掉,进入人们的胃里。这不是危言耸听,按照中国人一年动、植物油消费总量比例来看,假如你吃10吨饭,可能有一顿就碰上了地沟油。 透过地沟油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东西,不单是食用油安全的严重问题,也看到了食品安全的严峻,还看到了我们的企业或个人的社会责任的缺失,透过这个事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例的东西,更多的它反映的社会层面的问题。在很多人的眼里,他们看到的只是白花花的银子,为了追逐最大化利益,他们利欲熏心,他们昧着做人的良心。其实对于地沟油事件,我觉得它不是一个孤立问题,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强大的灰色产业,这里就不仅仅是那些收集与制造“地沟油”的不法之徒,也包括那些为赚取更大利润的大大小小的餐馆,当然行政职能部门的失位也是难辞其咎的。 吃10顿饭,一不留神你就被“地沟油”了,如此恶劣的食用油安全的问题,折射出太多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作为企业来说,强化其社会责任感显然的必要的,很多工业品都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这个社会出现太多的“黑心”商人,最终受损害的只是老百姓。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要努力去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都要以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去营造和谐,促进良性发展。人是社会的基础单元,不论个体的人,或者作为企业家的“法人”,他们都应该具有人之初的“本善”。

关于地沟油看法

关于地沟油看法 学校:潍坊新华中学 班级:2010级3班 姓名:闫晓蕾、王天祎刘梦琦、代浩楠、沈媛 指导老师:王作芹

前言 食品安全是公众心头的痛!地沟油的阴霾未去,潲水油的风波又起。我们当中一些人可能食用的居然是泔水等垃圾制成的地沟油,或是由喂牲口的“潲水”提炼成的潲水油,想想都可怕。在地沟油与潲水油的夹击之下,公众的生命健康如何保障?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原本由残羹剩饭、腐烂变质的污秽物提炼而成的潲水油,在某种意义上竟然是“合格”油——按检测 标准,潲水油指标竟能达到或接近食用油的标准。更让公众倍感绝望的是,对潲水油生产者,警方竟称:尚无明文规定“潲水油”是有毒有害食品,对商家定罪存在困难。这就意味着,制作、出售潲水油者即便屡被查处,暴利的诱惑仍难阻他们继续从事相关生产 出售的行为,公众依然会在不知情中继续吃潲水油。

目录 前言 (2) 调查内容 (4) 结论 (9)

调查内容 啥是“地沟油”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通称。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做地沟油过程 第一步。沥油,打捞:基本上包括火锅。串串儿。冒菜。烧菜馆。炒菜馆一般都会把

回一些油水多的菜收回来然后讲究一点的就在盛菜的碗里或者盆里直接用瓢把菜面上的油打捞起来。然后提炼。而不讲究的就直接倒在泔水桶里(梢桶)然后等到油水沉淀,然后上升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在用瓢打捞。或者用沥斗(做菜沥水的一种容器)把所有菜倒上面。然后下面就全是油水,不会有其他杂质。打捞起来也更快,打捞也越多。但是基本上从来不会去打捞什么地沟油。因为一般地沟油至少要一个星期左右才会在下水道存那么一层而已。况且味道是及其大,及其臭的。所以一般都是把地沟油承包给泔水收购者,或者清掏下水道者。然后由他们自行打捞之后,拿回家自己大概提炼之后卖给一些专门收购厨房烟道油和泔水油还有就是地沟油的生意人。然后再经他们卖给炼油厂。到后来再经过高纯度,高温,提炼成色拉油再流通市场。所以一般餐厅火锅这些不会自己回收地沟油的。 第二步。洗油:打捞的油还要经过一次以上的洗油。拿一口大过烧水把潲水油倒锅里。加姜葱。洋葱,香菜等原料熬制几分钟

地沟油制取肥皂的方法和前景分析

地沟油制取肥皂的方法和前景分析 摘要地沟油来源复杂,成分繁多,特别是含有多种色素和病菌,直接食用对人体伤害极大。近年来,地沟油的应用研究开展广泛,本文介绍了地沟油利用的应用研究概况、地沟油制备肥皂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加工方法,着重阐述了地沟油制肥皂的实用价值和市场推广前景。 关键词地沟油应用研究;市场前景 地沟油是指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或指重复使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一般包括潲水油、煎炸废油、食品及相关企业产生的废弃油脂等。 据实验测定,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导致体重减轻,发育障碍,以及脂肪肝等病变。此外,地沟油所含的黄曲霉还易使人罹患肝癌等癌症。 1 研究内容 在工业上,地沟油的主要化学成分是高级脂肪酸甘油脂,目前综合利用的基本原理是将地沟油催化分解为高级脂肪酸和甘油,是生产橡胶、肥皂、化妆品的重要原料。 1.1 制取肥皂 1.1.1 预处理 1)餐饮废油过滤。在低温和高温时,餐饮废油是固态和黏稠液

体,为了除去其中不溶性杂质,需将废油加热,并趁热过滤。 2)餐饮废油的脱水、除味。在通风橱中,将过滤后的餐饮废油加热到105℃,直至无气泡产生,以除去水分和刺激性气味。 3)餐饮废油的脱色。在经过前两步处理后的餐饮废油中加入3.5%的双氧水,在60℃下搅拌反应20 min,再加入5%的活性白土,升温至60℃,搅拌25 min可以达到最理想的脱色效果。 1.1.2 制作过程 盛金英在专利1603397中介绍: 1)在经过预处理的地沟油中加入比例为l:6至8的活性炭和活性白土混合物20至40重量份,升温至120℃-150℃,搅拌1至2小时,进行 脱色。 2)以40至80目的滤网过滤,制取滤液;再在滤液中加水体积和浓度为50%的硫酸,烷基苯磺酸搅拌并升温至100℃-120℃,反应10至15小时,出现油、水层;分离出油层液体,用90℃以上的清水震荡洗涤,重复三次,弃泔油水,得混合脂肪酸。 3)加入一定浓度的koh或naoh溶液,控温,搅拌皂化2至3小时,至ph值达到7.5-7.8止。 4)再加盐进行一次盐析,分离皂胶。 5)向皂胶中加入一定浓度的过氧化氢进行脱色,之后加入高效助剂和一定量的碳酸钠,搅拌后制得皂液。

关于地沟油在食品安全质量中的研究(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关于地沟油在食品安全质量中 的研究(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关于地沟油在食品安全质量中的研究(最 新版) 一、论述地沟油,三聚氰胺,农残,兽残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研究进展。 1、地沟油 目前地沟油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带来食品质量安全上的隐患,并且对人体健康构成一定的危害。对于常去餐馆吃饭的人们就深受其害,不知不觉中吃进去的地沟油在体内成为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危害着身体健康,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地沟油对人体主要造成以下几点危害: 一、“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二、“地沟油”会导致腹泻:“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

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三、“地沟油”会引发强烈腹痛:“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四、“地沟油”可导致胃癌、肠癌: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随着人们研究的深入,它的危害逐渐阐明,鉴别方法日益完善。地沟油的主要化学成分是高级脂肪酸甘油脂,目前综合利用的基本原理是将地沟油催化分解为高级脂肪酸和甘油,再经过深加工成洗衣粉、皂粉、生物柴油、甘油等产品,资源利用进展迅速。 2、三聚氰胺:

从经济学角度看地沟油

从经济学角度看“地沟油” 公管0901班曹雪U200917420 摘要:地沟油屡禁不止,成为我国食品安全严重隐患之一。为什么地沟油连连打压却愈演愈烈?为什么地沟油源源不断的流向我们的餐桌?是监管不力还是政策本身出现问题?地沟油问题存在其根本又是为何?本文将就地沟油问题从经济学视角进行分析,探讨地沟油产生的原因,用经济学方法分析现有治理政策的利弊并相应的提出较为可行的改正措施或解决方案。 关键词:地沟油负外部性补贴罚款资源化 一、地沟油问题现状 地沟油的概念地沟油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地沟油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地沟油的产量,产生源分散,来自于家庭、餐饮业、小商小贩等,统计难度较大。比较权威的数据来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李志军,我国现在每年消耗各种动植物油脂在1500万~1650万吨。在油料加工和使用(包括食用和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油料加工厂的各种油脚、煎炸废油、泔水油等,其总量在百万吨以上。地沟油形成和精炼过程复杂,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当人食用搀兑地沟油的食用油时,最初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长期摄入“地沟油”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 二、地沟油问题产生原因 为什么连续打压的“地沟油”又源源不断地流进我们的餐桌?最大原因是暴利——地沟油形成庞大的“灰色产业链”,这种垃圾炼油作业是个暴利行业,从收购到加工再到销售,各个环节都有很多人乐此不疲。据查证,垃圾炼油厂平均3

浅析中国地沟油现象

浅析中国“地沟油”现象 摘要:“地沟油”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了解当前中国“地沟油”的本质、学习如何分辨“地沟油”、认识“地沟油”泛滥的危害以及讨论如何应对这一状况方法,最终给自己一个干净健康的饮食环境。 关键字:地沟油健康危害措施 “民以食为天”这句流传了千百年的俗语反映了餐饮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似鱼和水之密切。时下,食用油安全成为人们日益 关心的问题,这是与生活联系密切,并且和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的大事,然而与之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地沟油”却泛滥成灾,食不安心,居焉安乐?制止“地沟油”走上餐桌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地沟油”的概况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地沟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有淘者对其进行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二.地沟油的鉴别 “地沟油”一旦流入市场,消费者要学会感官鉴别。根据经验,食用植物油一般通过看、闻、尝、听、问五个方面即可鉴别。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 公安部 公通字[2012]1号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 (一)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认定是否“明知”,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及进货价格、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三)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应分别情形处理: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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