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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紧急用血和大量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紧急用血和大量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紧急用血和大量输血管理制度

一、紧急用血原则

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比较等待血交叉试验完成后时间延误的危险性和输入未交叉试验血液的危害性后,可直接申请未进行血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但必须填写未交叉试验的提血单并阐述临床的紧急的情况。

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RH血型,则首选D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过妊娠经历的女性。

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ABO&RH血型相合的血制品,以前的血型记录不作为发放何种血制品的依据。

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血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

4.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血库医生。

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二、大量输血原则

大量输血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接近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的输血。

1.经输血科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或适当简化。

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3.对RH阴性的病人,最好给予ABO相同RH阴性的血制品。如紧急情况下不能提供足够所需的血液,经输血科主任同意,O型的RH阴性的红细胞或ABO 血型相同的RH阴性的血制品也可使用。

4.在血小板<10万/ul、pT>正常1.5倍时,必须考虑补充血小板的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申请输血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双方当面核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案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做血交叉试验。 二、医护人员凭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血细胞破裂溶血。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四、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3-4h内输完(200-300ml)。估计静脉穿刺困难者,待静脉穿刺成功后再到血库取血。血液一经启封不可再退回血库。输血前应将血袋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五、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签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六、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七、输入冷藏血液时,不必加温,输入前轻摇血袋4-5次,使血浆与细胞混匀即可,有冷凝集现象的血液或有血管痉挛者及大量输血时应适当复温。 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做如下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道,更换生理盐水,再次“三查八对”。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医护人员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将余血返还血库保存、封存输血袋及输血器等,做好记录。 九、输血完毕,应填写输血卡及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 十、护士长要加强对输血制度的教育及管理,严格督促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凡有输血患者,护士长要亲自专人再次核对或经两人核对,确保输血安全。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成立输血管理组织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组成由主管院长负责,成员由输血科(血库)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输血管理办公室在输血科(血库),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输血科(血库)主任兼任。 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合理、科学用血。 2.指导、督促、检查临床科室及输血科(血库)的输血工作。 3.审查临床用血计划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输血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5.调查、处理不良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性疾病。 6.协调和裁决临床用血的不同意见及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认定、惩罚。 7.负责对全员进行输血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 8.负责对开展的输血新技术、新项目及引进的新设备进行论证。 三、输血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的发展和管理。 2.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及输血管理水平。 3.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4.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5.积极参与医院疑难、大量输血的知道与协调。 6.组织鉴定输血相关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感染性疾病等)。 四、输血科(血库)的岗位职责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2.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接受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3.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并按计划领取所需全血、成分血。 4.做好全血、成分血的运输、贮存与质量观察。 5.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认真执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输血安全。 7.认真做好输血前免疫学检查和消毒隔离工作,严防输血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8.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做好临床输血会诊。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范本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或未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 1、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 2、配合性输血必须上报医务科备案签署同意,在征得病人或/和直系亲属同意在病历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在危及生命且无ABO 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紧急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出现不同型输注的情况下可遵循血液成分输注。 3.1输注红细胞成分时: 3.1.1 O型病人只能输注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2 A型病人可以输注A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3 B型病人可以输注B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4 AB型病人可以输注AB、A、B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 3.2输注血浆或含血浆的成分时: 3.2.1 AB型血浆可以输给任何ABO型病人; 3.2.2 A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A型病人; 3.2.3 B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B型病人; 3.2.4 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的病人; 4、RH 阴性稀有血型输血,由于RH 阴性血型血源缺乏,我院

没有库存,临床医生应第一时间通知输血科,有输血科联系血站,申请冰冻RH 阴性红细胞。 1、血站库存有该类RH 阴性血时,由我院输血科紧急调配,同时临床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以节约宝贵的RH 阴性血源。 2、血站库存无该类RH 阴性血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输血科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医教科负责通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召开紧急调度会,经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考虑ABO同型输注(应急预案)。 主治医师负责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并说明临床输血紧急情况,所需血液品种及量随患者配血血液一并送至输血科(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可事后补办)。 1、输血科医技人员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启动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和配合性输注的程序: 1.1输血科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少白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及不规则抗体,并做相应记录。 1.2 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 1.3 AB型血浆或冷沉淀可输注给O、A、B受血者; 1.4 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019

目录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2) 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 (3) 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 (4) 四、输血前检查制度 (7) 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8) 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9) 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10) 八、紧急输血后上报制度 (12) 九、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3) 十、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4) 十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5) 十二、受血者标本采集和送检核对制度 (20) 十三、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1) 十四、临床输血危急值管理制度 (24) 十五、医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26)

类别:输血科制度编号:BY-SX-001 题目:输血前告知制度修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一、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二、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选择的血液品种(详见临床输血告知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患方与经治医师共同签署),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方能实施输血治疗。 三、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行政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门急诊患者的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四、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输血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做好临床紧急用血的联系工作。 2输血科要按照要求贮备各种血液制剂,保证常规用血3天的用血量。库存血液不足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最快捷的方式保证血液及时入库。 3患者病情允许4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 及时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 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3.2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 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3.4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30分钟内出血型结果,并 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3.5对于常见血型(主要指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 的A、B、O或AB型),输血科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进行 交叉配血,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4患者病情允许2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 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 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4.2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4.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4.4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15分钟内报告ABO血型和RhD血型结果,并据此初步进行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并注明抗体筛检待查。 4.5发血后,再及时进行抗体筛检,如果抗体筛检结果阳性,并微柱法复检交叉配血结果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停止输血。同时,及时筛选库存血液,找到相合的血液。没有相合血液时,应联系血液中心进行筛选,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5患者病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即输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慎用): 5.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立即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明确要求实施非同型输注,报请行政值班签字同意,并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5.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5.3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首选申请O型RhD阴性血液,若无,按照下表原则进行。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具有执业资格的经治临床医生根据病人治疗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前一天向血库提出临床输血申请。紧急用血除外。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备案,并记入病历。同时介绍医疗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办法和病员用血须知。 三、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由科主任核准签字,送医院医改办审批。 四、《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必须准确、清楚、齐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诊断、输血史、妊娠史、用血类型、数量、用血时间、用血理由及申请人、审批人姓名等。手术备血在“用血时间”栏边上注明“备血”字样,需用血时再电话通知输血科。 五、审批后,将《临床输血申请单》交由病区护士采集受血者血样连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备血。 六、紧急用血,经治医师在《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上加盖“急”字章,开放绿色通道,先输血再补办其它手

续。 七、新鲜全血、血小板等成份输血须提前一天向温州市中心血站预约定制,一般在约定输血日的下午五时后供血。预约即收费,不退还。 八、门诊输血必须在急诊室留观,急诊室承担相应职能。 九、输血前须对受血者采集血样送检验科做传染病学检查,内容包括:谷丙转氨酶、乙肝三系定量、抗-HCV、抗-HIV1+2、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 十、护理人员在血交叉标本采集时,必须严格“三查七对”,标本必须与申请单一致。并在申请单填上采血者姓名和采血时间。 十一、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标本及时退回。 十二、输血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申请用血时间前完成记帐、取血(向市中心血站)、血型复核、血交配、发血等工作。 十三、对于手术备血等不能确定是否输血的情况,先按规定缴纳血费和输血互助金。输血科在接到用血通知后,先使用血库冰箱内的贮血,同时立即向县中心血站取血(正常工作时间内由输血科负责,值班时间由经培训的勤务人员负责)。输血科可分次配血、发血,第二次发血需手工报告注明“续…”。若在手术过程中不需输血,输血科人员证明情况后,退回血费和输血互助金。 十四、输血前严格做好各项核对工作,及时输注,并记录输血操作人及时间。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异常情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临床医师执行输血过程管理 (一)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选择何种血液成份最合适。 (二)输血前告知:患者接受输血治疗享受知情权。医师应向患者和家属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可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征得患者和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备血。无自主意识且无亲属签名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知情权应遵循的原则是:1输血是自愿的,患者有权拒绝输血;2患者有权知道输血的必要性,风险及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 (三)输血申请:主治医师须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并有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天内)的血和特殊血液品种(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急诊除外)。申请单填写应完整、清晰。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主治医师以上签名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充,不得迁就。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贴病例中。发烧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输血。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标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创伤引起的急诊输血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做经血液传播疾病指标的检测,准确记录采集血标本的日期及时间,申请单上注明“结果待报”,检验结果报告后入病例。(四)输血过程的监护:输血过程由护士监护。一旦出现

血液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应急管理制度 为应对突发的多名患者因车祸、工伤、等原因急需的输血;因疾病、产妇、大出血所需要输血的RhD阴性患者,制定本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协调、监督下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求,保证临床救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临床应急用血和稀有血型患者的用血使用下列规定: 1输血科在常规状态下储存一定量的应急用血,包括冰冻血浆、冷沉淀。 2遇临床急救用血、库存不足时,输血科工作人员应首先与血站联系并说明应急情况,请血站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临床抢救,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负责协调处理。 3 对择期手术的稀有血型患者、如符合自身输血适应征,可告知患者自身输血利弊,在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行自身输血。 4 临床紧急用血时,可采用以下应急措施: (1)对危重患者抢救用血:来不及办理任何手续,可由抢救现场的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在《输血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救”字样,连同血样有医护人员送交输血科,先行配血、发血,事后补办一切手续。 (2)遇受血者需紧急输血时: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

时间,可简化其紧急大剂量输血的配血流程,由经治医师确定是否需要不等交叉配血试验完成就立即输血,但要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字,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 (3)在未知患者ABO血型的情况下:输血科可发放O 型红细胞(最好是洗涤红细胞或Rh阴性红细胞),但血袋上应标明“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字样。已知ABO血型时可先采取ABO血型同型输注,同时应尽快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大夫停止输血。 (4)遇大量失血病人可采用同型输血和配合输血。稀有血型患者急救用血,除启动应急预案外,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可先用同型输血或配合输血,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并有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方可发血。(5)血源紧缺下的急救用血可采用以下急救措施:但必须事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取得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有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并报告医务科方可实施 ▲在紧急情况下无同型血浆,AB型血浆可安全地输给任何血型的受血者;A型血桨可以输给A型O型受血者;B型血浆可输给B型和O型受血者;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受血者。但应注意: (1)A型血浆同型输注时,少数A亚型的供血者,血浆中可能存在高滴度的抗A1抗体,A1型患者红细胞破坏溶血; (2)RhD阳性供血者血浆中没有抗D抗体,可用于RhD阴性患者,但不能排除RhD阳性供血者血浆中残留少量红细胞RhD抗原,致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一、申请医生资质及逐级审核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85号令)规定执行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效果。 (一)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二)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可分次适量输血,应采用成分输血。

三、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一)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临体用血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流程。 (二)本管理现定和批准流程中的紧急输血,是指患者因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急需输血治疗,而患者又无自主意识,无法取得其同意,且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其近亲属(成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同意的紧急情况下的输血。 (三)在进行紧急输血治疗时,经治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四)在提出紧急输血申请的同时,经治医生应将患者的紧急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在经治医生提供的相关记上签字同意,以保证紧急输血抢救的及时性,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五)当紧急输血抢救结束,患者恢复意识或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到场后,经治医生应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回意书》与相关职能都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六)在执行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还应根据《临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表单

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表单

医院急救用血管理规定

医院急救用血管理规定 一般治疗用血和术前备血,必须填写输血前检查结果才能进行输血申请及输血治疗,输血申请单上一律不许填写“待查”、“已查未回”等内容,否则输血科有权拒绝其输血申请及发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紧急用血,医生需要在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同意书上注明“紧急”,紧急用血时需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之前或同时抽取输血前检测项目的标本并送检,并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备注“已抽血送检,结果未回”;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急救用血条件: 一、大出血,急性失血量≥血容量的30%或血色素<70g/L、红细胞压积<0.22,申请医生需在输血申请单特别情况说明栏上进行描述,如:患者病危(重),急性失血量达XXml(估算),仍有继续出血的可能,血色素XX g/L、红细胞压积XXX,现需紧急用血; 二、各类急诊手术,申请医生需在输血申请单特别情况说明栏上进行描述; 三、慢性贫血病人血色素≤45g/L;如合并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肺功能不全、缺氧性疾病等合并症时,可放宽至55 g/L,申请医生需在输血申请单特别情况说明栏上进行描述; 四、血小板≤10×109/L时属紧急用血,血小板10-20×109/L时,视病人是否有出血或有出血倾向划归紧急输血(M3白血病除外),申

请医生需在输血申请单特别情况说明栏上进行描述,如患者病危(重),现某部位正在出血或重要脏器有出血倾向,现需紧急用血; 五、急诊手术时血小板数量或功能异常的也属紧急用血; 六、其他特殊情况,如血浆置换、新生儿换血等; 七、儿童、老年患者及部分特殊患者等可适时放宽条件; 本管理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违反者按医院绩效考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手术用血相关制度与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2)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制度及流程 (3)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4) 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应急预案 (6) 手术室内择期手术用血流程(术前已备血) (9) 手术室内术中紧急用血流程 (10) 围术期输血指南(2007) (11) 2013.1修订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血行为,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用血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决定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应由主治治医师开具《用血通知书》,并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到血库办理用血手续。 二、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血库保存。 三、贯彻执行献血条例与有关临床用血的规定,做好用血审证工作,除急诊外,临床科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连同由区献血办公室核准的用血证明及患者血样同时送交血库。 四、到血库提血,必须填写《血库领血凭证》,发血和提血者必须在《血库领血凭证》签字。发血、提血、用血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五、经治医师应规范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逐项告知患者及委托人,附病历。患者或委托人签名必须与委托书签名相符,特别是输血前检查项目一定要完整。 六、血库工作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库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进行审核。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重新填写。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由输血科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资料存放输血库。大量急诊用血时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急诊用血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批准,一式两份(一份交血库、一份放病例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方可备血。 八、临床用血需严格掌握用血指征(输血前病程录),病程记录应反映用血指征,内容包括化验检查情况(血红蛋白)、失血量及血压等客观指标;输血后病程录,记录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否输血反应;输血后病情评估(输血后3-5天)。 九、外科手术中用血除在手术记录中记录外,还应在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予以记

合理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用血,讲临床医生合理用血情况纳入临床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认定的指标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评价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症进行输血,输血适应症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评价在输血后是否有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记录。 二、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1)《临床输血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后疗效的评价情况。 2、科室评价: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和李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3、输血科评价:医务科授权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送报医务科。

4、医务科评价:根据送报材料和抽查,医务科每季度季度对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三、考核管理 以上检查结果将在医院《》公示,并按医院用血奖罚措施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对于1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 2、对于连续2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用血权限降级处理,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3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3、对于连续3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或未按照用血规定用血,违反用血技术操作的医师取消其用血资格,医务科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做自我批评报告,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6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评价结果将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的重要指标,以便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

海源中医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xx《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

紧急输血相关规定与批准流程

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一、紧急输血管理规定 1.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临床用血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流程。 2.本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中的紧急输血,是指患者因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急需输血抢救治疗,而患者又无自主意识,无法取得其意见,且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意见的紧急情况下的输血。 3.在进行紧急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必须严格遵守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4.在提出紧急输血申请的同时,经治医师应将患者的紧急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在经治医师提供的相关记录上签字同意,以保证紧急输血抢救的及时性,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5.当紧急输血抢救结束,患者恢复意识或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到场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与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同

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word 编辑版. 6.在执行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还应根据《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用血量,及时补办相应的用血审批手续交输血科存档。 二、紧急输血批准流程 第一步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危重情况,及时向输血科提出紧急输血申请,并 通知护士立即采集输血标本送检。 第二步经治医师将患者的紧急情况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 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输血相关记录。 第三步相关职能部门在经治医师提供的输血相关记录上签字同意。 第四步输血科发血,护士执行输血。 第五步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 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与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第六步经治医师补办相应的用血审批手续交输血科存档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1.0目的: 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0制度要求: 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当临床用血为“特急”用血时,以下制度适用: “特急”用血仅适用于大量失血,如不马上输血有死亡可能的 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 上注明,并签字确认。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立即发给同型红 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 发给O型红细胞。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 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 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紧急”用血适用于失血较多急需输血,但短时间内无生命危险的患者。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聚胺法),要求在30分钟内发出第1袋血。 3.5“急用”适用于情况偏急,需要优先配血的患者,输血科可根据情况优先配血,配好即用。 3.6“预定”适用于择期手术或计划用血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血液输用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手术备血”适用于择期手术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手术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预防性”适用于所有有输血可能的患者。输血科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委员会及职责 会议记录

广水市妇幼保健院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的管理,加强临床用血指导,使医疗用血更安全、更科学、更合理、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特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结合我院临床工作实际及人员变更情况,改选组织机构成员,重新修订相关制度,现公布如下:一、输血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于敦松 副主任委员:李东升 委员:郝毓海汪继黄程菊容高丽玲欧阳诗胜雷涛 刘冬梅王帆孙蓉晖 二、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临床血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院内临床合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和临床输血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对全院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的发生。 4.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5.制定本院输血计划、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6.制定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性地促进输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运用。 7.组织调查与输血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差错,提出预防或减少、杜绝其发生的措施和方案。 8.监测、分析和评估本机构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情况。 9.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和统计上报工作。 10.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整改。 11.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输血管理工作情况,持续改进输血工作,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 12.宣传《献血法》,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13.处理其他和临床用血有关的问题。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

医院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紧急抢救用血管理,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 门急诊外伤或临床突发大出血抢救 三、内容 (一)紧急输血绿色通道 1,急诊科室应常规备有纸质版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取血单、检验单等。 2.“三无”类患者在申请单上加盖绿色通道印章,接诊医师签字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负责补办手续,防止漏费。 3.医师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交叉配血、肝功能、入院五项检查。 4.由医护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并就地等待取血。 5.输血科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检验,血型(ABO、RhD)同型并交叉配血相合即可发血。 (二)非同型输注 1.非同型输注必须患者本人或家属书面签字同意,并有经治医师医嘱。危急输血后,经治医师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2.ABO非同型输注

(1)抢救性输血时,同型血液不足,要严格注意交叉配血相合即可发血。 (2)危急情况下,无血型,若有医嘱,可首选О型红细胞和AB 型血浆,交叉配血相合即可发血。 (3)危急患者血型确定后,应重新采集标本,若交叉配血相合即可输注与自身血型相同的血液,若不相合,应继续输注原相容血液。 3. RhD(-)患者输血 (1)首选:同型的血液; (2)次选:RhD(-)相容的血液; (3)三选:患者无抗-D抗体时,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的RhD(+)血液; (4)四选:若患者有抗-D抗体,出于抢救的需要,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可输注ABO同型的RhD(+)血液。 4.自免溶贫患者输血 (1)由于有自身抗体,主侧配血不相合,但是患者处于危急状态,如血红蛋白小于30g/L,为挽救患者生命,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可输注ABO同型的红细胞。 (2)若血型无法确定,危急情况下可根据医嘱输注О型悬浮去白细胞红细胞。 (3)输血科人员如实报告主侧交叉配血不合。所有治疗过程应记入病历存档备查。

最新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

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最新版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 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 HBsAg HBsAb HBeAg HBeAb HBcAb anti-HCV、anti-HIV、RPR 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 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 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 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 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 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 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 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 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9 、 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医务人员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1 0、由检验科通知血站送血并交叉配血,配好后由检验科送到输血科室。 号、血型、 接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病区/门急诊、床号、姓名、性别、住院血液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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