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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我国何种标志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详解我国何种标志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详解我国何种标志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详解我国何种标志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整理:伊顿法律事务所对于商标的注册,不仅仅在我国有明确规定的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其实,在国际上,对于商标注册都是非常敏感的,每个国家都有相关的规定哪些标志是不可以作为商标来进行注册的。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如果商标注册含有这些不可注册的标志的话,在审查当中,商标会被审查官给退回来的。那么,在我国哪些标志是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呢?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以下文字以及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同类别已经被注册了的商标名称;

下列标志,如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不得作为商

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δ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δ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文字商标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 一、文字商标注册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有带有一般含义的词语组成的商标。例如,“三洋”(电视机),“凤凰”(自行车)等; (二)有不带含义的创造性词汇组成的商标。例如,“SONY”(索尼)就是日本一家电器公司在其所生产的磁带、电视机、录音机等产品上使用的商标; (三)由两个或几个带有一定含义的词汇简化拼合而成的商标。例如,“上药”(六神丸),即由“上海中药制药厂”简化而来的。 二、文字商标有哪些特点 在商标“家族”中,文字商标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哥”。文字商标的特点是直观、易记、便于呼叫和宣传。同时,语言的地域性特点又将同一文字商标“幻化”作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自己的汉字商标才是“万变之宗”,不可缺少,需要优先保护。 三、文字商标注册流程 (一)查询商标名在该类别是否有相同或近似(专业性非常强) (二)准备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副本复印件(个体户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递交资料,商标局收了申请资料以后15-30天会下发国家受理通知书

(五)初步审查通过,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六)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使用期限是10年 四、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一)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 (二)文字商标如同其它商标一样,一经核准注册,不得擅自变更书写方式或增删文字。为了保证商标的显著性,不致与指定商品产生混淆,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 (三)一旦文字商标注册成功后,文字商标就将受到注册时使用的字体、形式的约束,不能做大幅更改,比如黑体注册的不能用楷体,简体不能变更成繁体,大写不能变成小写等,以上说的变更情况是指在作为商标的情况下,也是就是加“?”。 (四)《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韩国商标注册问题详解

韩国商标注册概述 韩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种类包括集体商标、颜色商标、服务商标、立体商标、商品商标,这些种类都可以在韩国注册。韩国目前分类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 在韩国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任何人都可申请商标注册。在韩国没有住址或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属国是与韩国签订有关协议、条约或与韩国同属有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所需要的文件 1、清晰的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商标申请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提交后,韩国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先对申请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然后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对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实质审查通过后,知识产权局对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将发出准予公告通知书,获准公告的商标将刊登在官方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如在30天内没有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获得注册。届时,商标申请人在缴纳注册费后将取得注册证。 注册需时 整个韩国商标注册下来大概需要12-18个月,在韩国,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话将会被撤销。 韩国商标注册业务常见问题 1、韩国变更所需材料: 需要变更前与变更后名称/地址显示在同一份书面的公证书。办理时间为7~15天。(注:韩国可提交公证书扫描件,但是审查非常之严格,公证书钢印必须清晰,可用铅笔在钢印处轻轻描写后扫描。并且前后变更内容必须显示在一张纸上,并且要求英文翻译,如有此类案子,最好与我方沟通后再进行) 韩国的话,需要客户自己去地方办理,韩国不接受贸促会的公证,只接受地方公证。这个要看当地公证处的规定,因为这个公证文件也要提供一份英语翻译。如果公证处要求必须提供翻译公司的章,可能会涉及这个费用。如果不用章,我们可以代为翻译,就不收费。 委托书可以我们代签。 2、韩国有无规定同一商标持有人名下的近似商标需一同转让? 无此规定。 3、合并办理文件 提供合并证明公证和合并后公司的国籍公证,委托书。 4、韩国商标办理变更的话,同一申请人名义的商标是否要求一并变更? 不需要。时间:2周。需要的客户变更前与变更后名称/地址显示在同一份书面的公证书。一份就够了,即使多个商标。 我们是一支真正有态度的国际商标代理团队,其实,你不知道,国际知识产权的水有多深,汇诚国际知识产权“为信誉而生,有损信誉?宁死”,我是汇诚微信小编会卿,欢迎联系我们。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通鼎知识产权)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范本1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如何注册公司商标流程

如何注册公司商标流程 如何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注册前的查询: 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进行查询可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查询的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书加盖委托方的公章 2、委托书加盖委托方的公章 3、以公司名义申请,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名义,需个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4、商标图样,如指定颜色,必须指出。 三查询费用: 中文、英文、图形:内部查询免费 四付款方式: 确定递交查询及申请书件时,交清国家规费及我司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是什么 申请人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办理;也可直接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直接办理。但对于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 企业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不再需要特别注明放弃。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企业名称作商标整体注册的,不利于该企业今后对该商标的转让、许可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等。 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

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够获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准注册。最新的商标注册条件有哪些呢?一起随【公司宝】来了解一下商标注册条件(2016版)吧! 一、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主体 《商标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 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照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和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构成要素要求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在商标的8个(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要素中,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但目前市场上还不多见。声音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2)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3)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根据商标局规定,这种样本应当是光盘形式,音频文件不得超过5MB,格式为wav或mp3。如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 (4)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如果是音乐性质的,这种描述可以采用五线谱或者简谱的方式,还要求附加文字说明;如果声音是非音乐性质的,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则要求必须以文字加以描述。 (5)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三、2016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绝对条件 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是指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必须符合商标法律规定,否则无论任何人申

商标设计的原则

商标设计(Trademark Design)必须符合商品销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尊重其国家主权和民族特点,这已成为各国企业商标设计的原则。商标设计不单纯是一般工艺美术问题,不能只追求商标的美观与实用,同时要严密地考虑设计的合法性、使用后的法律后果及其对企业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 商标设计的法律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商标的构成。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 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目前,国际上有少数国家把包装和容器的特殊式样也列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允许注册。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家在商标设计上千方百计地标新立异,招徕顾客,他们推出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等,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已规定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音响等都可作为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但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行法律保护。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中国商标构成要素。 ●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 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 商标的文字、图形 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由于各国风土人情、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有些在一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在商标设计方面,似乎已形成一种国际规范,即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和色彩时,避免采用销售国禁用的或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如瑞典的国旗为蓝色,该国禁用蓝色作为商标,如果用蓝色作商标就会被认为是对他们国家的不尊重,自然就难以获准注册:阿拉伯国家禁忌黄色,法国人认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采用这一图形的商标将不能获准注册,意大利人把菊花当作国花,

注册商标一定要有公司吗

注册商标一定要有公司吗 注册商标一定要有公司吗 最好先去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 1、分类申请原则 一份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填报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禁止恶意抢注原则 商标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由一定影响的商标。 3、申请在先原则 (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 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商标如何申请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 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

自行注册商标应注意的特点和流程有什么

自行注册商标应注意的特点和流程有什么注册商标有助于品牌保护,将自己的商标及时申请注册可以更早获得法律保护,从而让商标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那么商标可以自己去申请吗? 自行注册商标如何办理?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下面我面就为您介绍一下: 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注意的是,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途径有两种,分别是自行到商标局办理和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如果申请人想自行到商标局办理,需要有丰富的商标申请经验。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册商标有哪些特点: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 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2、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章。商标图样10张; 3、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受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4、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什么是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申请在先原则的规定。 商标的基本作用是用来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因此,一个注册商标只能有一个注册主体对其享有专用权。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只能受理一项申请。通常做法有三种:一是申请在先原则,二是使用在先原则,三是混合原则,即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原则的混合。规定 一、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

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二、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实际做法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三、两个原则的利弊,申请在先原则只需要将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使用在先原则可以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但是需要审查申请人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明,不易操作。而且这种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被撤销注册。

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及其启示(一)

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及其启示(一) 摘要:韩国政府为了支持本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帮助本国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文章通过对韩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的分析,提出我国应该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构,设立专项援助基金等建议;此外,学术界应该加强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最近几年,我国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海外屡屡遭侵权,尤其是像“五粮液”、“海信”等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在海外保护我国知识产权,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几年,随着海外对韩国企业技术实力与产品认知度不断提升,侵害韩国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与日俱增,韩国政府和民间团体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本国企业维权。本文通过对韩国维权措施的分析,探寻我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解决方案。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茅于轼曾经说过:“从历史来看,知识产权并不是天赋的,它不过是各国政府给与的特权”(奉灵芝,2007)。即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各国通过法律手段赋予知识的创造者,也就是权利人一定的独占特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其同一权利客体可以同时为许多主体所“占有”和利用。因此,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基于承认和保护发明人及其创造的道德权益,防止他人滥用其智力成果,保护正当公平的竞争秩序。其次,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权利的保护,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者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继续研究开发,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王晓青,2005)。再次,从理论上可以通过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说明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必然要求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知识资产的流动性决定了国外可能存在企业的竞争者,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外企业就会仿制该企业的产品,从而在国际贸易中与之展开竞争,使其丧失原来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应有的市场。因此,作为创新者必然要求外国企业尊重它的自有知识产权。 另外,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发展。英国和美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英国崇尚自由贸易,在技术引进的同时开发自主技术,但是由于没有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措施,结果其知识产权遭到他国肆无忌惮的侵权,导致其经济发展速度减缓,最终被美、德赶超。而美国则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从而成功地保护了本国的知识产权,不仅推动了贸易的发展,更使得本国经济得以迅猛发展。可见,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万君康等,2005)。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当然是维护权利人的专利、商标、版权知识产权:其次是防止不正当竞争;此外,保护知识产权也意味着维护权利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的权利。同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也是一个从采购到销售整个环节的维权行为。韩国知识产权按大类划分包括产业财产权、著作权以及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知识产权。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产业财产权。产业财产权包括专利权(patentright)、实用新案权(utilitymodelright,我国称实用新型专利,下同)、外观设计权(designright,我国称外观设计专利,下同)、商标权(trademarkright,包括商标、服务商标、团体标识、业务标识)。 二、韩国知识产权海外遭侵权现状 2005年9月,韩国专利厅实施了“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现状调查”。调查对象为分布在海外60个地区的韩资企业,共205家。调查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总数为45件,比2004年(29件)增加了155.2%。被调查企业中约有13.7%的企业曾经被侵权或者发生过知识产权纠纷;其中,大企业占50%,中型企业占42.9%,小型企业占7.1%。遭侵权最严重的知识产权是商标,约占42.2%,这是由于跟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商标权易于模仿,容易被盗用:其次是专利和实用新型,占22.2%;再次是外观设计,占15.6%。

商标标识管理办法

商标标识管理办法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下文是商标标识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商标标识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第四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五条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 (二)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 (三)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委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所印制的商标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标记。 第七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标识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商标印制单位不得承接印制。 第八条商标印制单位承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第九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

品牌公司注册流程

feel 商标申请注册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需提供复印件; 2、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的,需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若指定颜色,则彩色图样() 4、商标代理委托书(专项)(由我方提供,申请人只需在签字或盖章,不必填写)。 5、与代理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缴纳申请费用,费用明细如下: 涉内:¥1800/件/类;限报10个商品名称/服务项目,增项每项加收人民币100元。 在注册的。 以前可以以个人身份注册,现在不允许了,只能以公司的身份,并且营业执照上必须有相关的营业项目才能注册该项目的品牌。 一般找品牌注册的代理公司。代理费(300元左右)加上注册费一共大约 2000-3000元。 一般注册品牌都是要通过代理公司,自己办的话手续很麻烦,还要去北京才行。一般多想几个名字去代理公司,他能联网查是否重名,帮你判断是否能够申请上。然后代理公司替你办手续,要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手续。 一旦受理表示初审通过,用受理书可以去印刷和织logo标。 受理一般要2-3个月。受理后公示1-2年,没有异议就会正式通过。 服装类的品牌注册很难,因为品牌太多了。受理后等待的时间要长些,大约两年能注好就算不错了。 注册受理后就可以打上T的标记。 注册商标流程如图所示:

公司注册[1]是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和发票→开户。 中文名公司注册[1] 外文名 register of company 类型概念 类别程序 注册流程四步 目录 .1? .? .2 .3? .? .? .4 .5 .6 .7 .8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有因商标的使用而产生商标权的使用原则、有因注册事实而成立的商标权的注册原则、还有兼顾使用与注册事实而取得的混合原则。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将注册看作是一种声明,而不是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这种原则的优点在于保护在先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商标应具有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的商标。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在注册原则之下,商标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要想取得商标权,就必须经过商标注册这一法律程序。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按照混合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商标的注册人所有,但是商标的先使用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提出争议或指控,请求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若法定期限内无人提出争议或指控,商标注册人始取得无可争辩的商标权。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相关法条链接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公司名字注册商标

公司名字注册商标

公司名字注册商标 公司的名字可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的啊?怎么注册商标?我把整理好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企业名称可直接注册为商标 商标注册的条件都有些什么 1、申请人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要件须符合法律规定。 2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显著性又称为可识别性或可辨别性,就是指商标的独特醒目,与众不同,能够起到区别商品的作用。 3商标不得违反禁用条款。 4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 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

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各阶段用时

商标标记的规范使用

商标标记的规范使用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下面从这两方面来详细谈谈关于商标标记的规范使用的知识点。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对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明确界定。 1.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即指依法经过核准注册的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例如,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文字商标“白兰”,则商标权人只能对白兰”商标享有专用权。 2.只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即指经核准注册的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权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扩大到其他商品上。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在自己已经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独占地使用自己的商标,强调的是专用范围,超出这一范围不得作为自己注册的商标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它不仅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还包括注册商标专用

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以及禁止他人擅自在类似的商品上使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关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我国商标法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从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来保护。凡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先申请的或已被核准注册的商标相抵触的,则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凡异议成立、争议成立或注册不当的商标,均不予核准注册或予以撤销注册。这些都体现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二是从制裁违法行为的角度来保护,凡是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均应采取一定措施对侵害人的行为给予制裁,以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二、商标注册标记的使用方式 《商标法》第9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是英文“ Registratio”(注册)一词的首写字母,这一标记在世界范围内通用。 另外还有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识别标记是“TM”标记,是英文Trade Mark”(商标)一词的缩写“TM标记既可以使用于注册商标,又可以使用于未注册商标,尤其是对一些暂时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获得注册的商标,使用M标记可以昭示其文字或图形一直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注册43类流程及费用

商标注册43类流程及费用 简单说一下什么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那么商标注册43类是什么?商标注册43类注册流程及费用? 【公司宝】解析:43类商标属于餐饮住宿商标,里面包含了:餐厅、饭店、旅馆、旅游房屋出租、养老院、酒吧、咖啡馆等这些都是属于43类商标中的。43类商标无处不在,涉及的是吃住问题。这些问题都跟人们有关。在街上会常常看见43类商标,现在街上80%的房子经营的都是属于第43类商标。 43类商标注册-餐饮住宿、养老托儿、提供动物食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注释】 第四十三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 ——为动物提供膳食。 本类尤其不包括: ——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动产,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赁服务(第三十六类); ——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第三十九类); ——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服务(第四十类); ——迪斯科舞厅服务(第四十一类); ——寄宿学校(第四十一类);

——疗养院(第四十四类)。 【430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养老院 【4304】托儿服务 【4305】为动物提供食宿 【4306】单一服务 (430186)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430190)烹饪设备出租 (430191)饮水机出租 商标注册43类流程及费用简述: 如果想要注册43类商标,首先要确定好商标名称或LOGO,然后对您的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才可以注册。准备申请文件,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3类商标注册申请途径: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宝】帮您办理申请。如果您对商标不了解,建议请代理机构【公司宝】帮您办理。因为商标申请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及熟悉申报流程。 注册可以选择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标志为自己商标,但是不能使用商标法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有关标识(如《商标法》第10条、11条、12条、13条、16条)第九条还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先权利”是指享有著作权的一些图像作品、及他人肖像权、企业的商号权、专利中的外观设计权等。再给您一个建议就是申请前做一个商标的检索,以避免与在先的注册商标相似或近似。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以下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优先权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完全取决于自己意愿的原则。自愿注册是相对于强制注册而言的。 强制注册也称全面注册,是指凡是使用商标都要进行注册,否则不可以使用。自愿注册原则是一种国际惯例,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一项原则。 依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无论注册与否均可使用,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在法律上地位不同。 我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 2、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给予最先申请者注册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 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予最先使用人予以注册的原则。 使用在先原则是作为使用取得权利制度的组成部分而必然存在的。由于使用在先原则会导致获得的商标权缺乏有效性与稳定性,而且确定使用在先费时费力,因此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我国《商标法》第31明确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 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以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的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3.优先权原则

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下面来聊聊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品注册是商标申请人为了获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注册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该机关依法审核准予的各项法律行为的总称。 在我国,商标不论注册与否都可以使用,但企业只有对其商标申请注册并被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以下行为都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企业注册商标一定要及时,以防止他人对同一商标或近似的商标抢先注册。这种抢注有可能是善意的,比如两个企业各自独立设计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分别提出申请;抢注也可能是恶意的,比如明知某一商标是某个企业正在使用还没有注册的商标,而予以抢注,归为己有或待价而沽,给被抢注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企业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将自己的商标及时申请注册,以免遭到被抢注的厄运。 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在我国,未注册商标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如“中化”“惠尔康”还有有名的“小肥羊”等都是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件。 《商标法》重点保护的是注册商标,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保护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其中的特有名称、装潢就是指未注册商标,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片面强调注册原则有可能使之背离商标使用保护这个灵魂,产生一些没有灵魂的死亡商标,对市场经济运行造成障碍。然而,未注册商标受保护是有条件、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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