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服务贸易项下外币现钞提取审批
(一)办理依据
1.《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
211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
(汇发[2013]30 号)。
(二)受理机构
申请人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三)决定机构
申请人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办事条件
申请人为境内机构,有提取外币现钞交易的真实性和必要性
(六)申请材料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复印件
份数纸质/
电子
要求备
注
1
申请书
证明提取外币现钞交易
原件
原件和
加盖企
1 纸质列明申请事项
如申请人需保
2
真实性和必要性的材料业公章
的复印7
各 1 份纸质留原件,原件
验后退申请人
(七)申请接受
件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邮寄等方式提交材料。
(八)基本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4.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九)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当场决定:申请人使用外币现钞的时间较为紧急且申请材料
完整符合法规要求,分支局经过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可当场出
具批准文件。当场出具批准文件的,可不出具受理通知书。
(十)审批时限
20 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