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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

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

程测量

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程测量

二○一四年七月

邀请书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程测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通过择优选取,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程测量

2、项目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1本项目测量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2工程测绘费用约20万元,最终测绘费用结算执行《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中的相应价格标准并优惠下浮40%后计取费用,部分收费项目及优惠后的价格费用标准按《附件三:项目测量定价表》执行。

2.3最终测绘费用按实结算。

3、具体要求:

3.1具体测绘内容以甲方书面任务委托书为准;

3.2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为Ⅰ类。

4、提交成果周期:接到甲方通知进场测量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测量成果。

5、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07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潇湘南大道洋湖路8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7.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要求:

(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身实力接受招标人的合理定价,并承担相应风险。

(3)投标人愿意承诺招标人的合理定价,并承诺按此价格进行本项目

的结算。

(4)投标人均需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9、有意向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fb13246605.html,)”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云杨琦

联系电话: 158********/186********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

1.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复印件);

1.2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1.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1.5团队人员组成名单;

2、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

2.1投标文件采取胶装的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

本一份;

2.2投标文件采取密封包装。封皮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密封袋应完整无损,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三、评标要求:

1、评标会进行,由招标人主持,具体程序如下:

1.1工作人员宣布招标工作纪律和原则;

1.2所有与会人员将通讯工具统一交由有关监督人员保管;

1.3业主方代表致辞及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

1.4宣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1.5邀请投标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情况;

1.6评标会开始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

1.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

1.8评标委员会确定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合理抽签的合格投标单位名单;

1.9评标委员会(也可委托工作人员)对进入合理抽签投标单位进行抽签并排序;

1.10工作人员对抽签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对抽签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评选

2.1评标委员会: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2评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评标办法

3.1评标办法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3.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关于投标项目的报价承诺、提交成果周期、单位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审,各评委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自主对各单位投标文件作出资格符合性评审,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为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委应书面说明原因。

3.2投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即成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时的抽签竞争,中标后选人的数量不少于3家。

3.3抽签定标阶段:中标候选人选定后,由招标人组织中标候选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当众确定中标人。

四、合同文本

测绘合同

项目名称: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程测量

合同编号:

委托方: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接方:

测绘证书等级: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制定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管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测绘内容(具体测绘内容以甲方书面任务委托书为准):

(一)道路线路测量(用于项目建设前期报批报建):1:500或1:1000全野外数字带状地形图测量、工程线路测量(含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控制测量(线路一、二、三级导线测量,三、四等水准测量)、管线测量、支线测量、重要地物测量等;

(二)道路竣工测量(用于规划验收、发证及档案存档):1:500全野外数字带状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

(三)其他零星测量:变形测量、细部点测量、界桩定点测量、道路边线定线测量、土方测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其他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有关测量技术要求等。

第四条乙方按以下约定时间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五条开工及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 开工及提交勘测成果时间:

5.1.1接到甲方通知进场测量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测量成果。

5.1.2测绘工作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5.1.3 本合同项目建设地点: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

5.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2.1 本合同估算测绘费用暂定人民币(大写):元(¥:元),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为(选择Ⅰ、Ⅱ、Ⅲ),最终测绘费用按实结算。

5.2.2本合同最终测绘费用结算执行《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中的相应价格标准并优惠下浮40%后计取费用,部分收费项目及优惠后的价格如下表:

说明:带状地形图图上宽度≦1分米(1分米<图上宽度≦2.5分米)的带状地形测绘按30(15)%的带状系

数增加价格。

5.2.3 本合同约定测绘内容全部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正式测绘成果、结算资料报送甲方进行内部初审后,支付初审测绘费用的50%;本合同最终测绘费用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由甲方指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同等金额正式税务发票。

第六条甲方义务

6.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明确工作内容、范围及有关技术要求,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

6.2 甲方确定专门联系人为宁云,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现场条件,对测绘成果资料签收并核实工作量。

6.3 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4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测绘费用。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及甲方书面委托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7.2 允许甲方为本合同项目的经营等用途使用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7.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7.4乙方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但甲方不得向除行政管理审批机关、设计单位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本测量成果中的内容。

7.5乙方应协调甲方项目报批报建的有关手续、规划验收、发证及档案存档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8.2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甲

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若甲方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或指界错误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8.3 由于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不全或错误以及所指界范围错误,造成乙方重测或增加测绘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测量费。

8.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测绘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迟延达到10 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8.5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

8.6 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估算测绘费用总额的5% 支付违约金。

8.7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估算测绘费用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8.8 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估算测绘费用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8.9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拨付测绘服务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拖欠的测绘服务费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

8.10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属于《测绘法》和《保密法》规定的保密资料,甲方有保密和不向第三方转让的义务和责任。

8.11 本合同项目内容涉及行政审批机关的原因,或其它有监督检查等影响力的政府部门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12.2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承诺:

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我方总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详见承诺函。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完全响应贵方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协议、补充文件(如有),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如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等的约定签订协议,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7、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附件二合理定价承诺书

我公司对招标人公布的关于洋湖雅礼中学、连山小学、麓山国际小学、兴联小学等零星工程测量招标项目。最终测绘费用结算执行《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中的相应价格标准并优惠下浮40%后收取费用,部分收费项目及优惠后的价格费用标准按招标文件《附件三:项目测量定价表》的合理定价执行,对本项目工程测绘的合理价表示确认,无异广议。我方自愿接受该项目合理价作为中标价并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绘。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响应该承诺书的视为不合投标单位。

附件三项目测量定价表

注:1、以上未明确项目参照执行(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中的相应标准优惠下浮40%计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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