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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46条)

22-4-3--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46条)
22-4-3--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46条)

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2) 原文地址:

来源: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南京市法治建设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2]21号)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 项目决策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 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 (1分),目标量化(2分)决策过程8 决策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 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 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 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 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 实施规划(1分) 决策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 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 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 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 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 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资金分配8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 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 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 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 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分配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 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 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项目管理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 ×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 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 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 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 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 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 目进度(0-1分)。 资金管理10 资金使用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 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 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 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 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 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 准开支扣2-5分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 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 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 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 规范(1分)。 组织实施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某小区地下室人防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36页)

XX市小区 2#库地下室人防水电安装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2010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4 1、编制目的及依据----------------------------------------4 2、编制原则及内容-----------------------------------------5 3、工程概况---------------------------------------------6 第二章施工组织部署-------------------------7 1、人力的组织和安排---------------------------------------7 2、施工配合--------------------------------------------9 3、施工现场部署--------------------------------- 10 第三章劳动力计划调配安排------------------ 10 1、劳动力组织与安排----------------------------- 11 2、劳动力需用量--------------------------------- 12 第四章水电安装工程的技术措施-------------- 16 1、电气工程----------------------------------16 2、管道工程----------------------------------------18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20 1、施工准备----------------------------------20 2、材料质量-------------------------------------------20 第六章安全保证措施------------------------27 第七章、工期保证措施-----------------------28第八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31 1、场容场貌--------------------------31

江苏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

江苏防空地下室建设实 施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7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省有关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防空地下室的修建范围 (一)本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 5%~9%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二)临时建筑、工业建设项目中的生产性建筑以及其他特殊建(构)筑物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二、防空地下室的功能配置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配置应符合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做到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规划中明确需与其他地下工程连通的,应当建设连接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 (二)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由人防专业队组建单位负责建设。医疗机构应当在新建和改扩建医用建设工程时,结合修建医疗救护工程。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防护建设工作任务。 各市应根据城市区位属性、防护类别等合理布局、协调配置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医疗救护工程,建设量宜占人防工程总量的4%~%和%~4%。地上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鼓励配置医疗救护工程或防空专业队工程。控制比例和建筑规模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

鼓励相关单位建设防空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以及一等人员掩蔽工程。经建设单位申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可按1:的比例折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医疗救护工程可按1:的比例折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三)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战时掩蔽人数可按地上建筑面积28~35平方米/人进行核定。在满足战时人员掩蔽需求和按规定配置相应医疗救护工程或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前提下,可适当配置物资库等配套工程。 三、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建设单位申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易地建设: (一)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二)因暗河、流砂、基岩埋深较浅等地质、地形或者建筑结构条件限制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三)因建设场地周边建筑物或者地下管道设施等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除外); (五)按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城市某区域人防工程人均面积达到最低人均结建面积指标(见附件3),且在既有人防工程服务半径内的; (六)其他因特殊情形需要易地建设的。 前述(五)款中所称城市某区域,对已编制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城市某区域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确定;对未编制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的,城市某区域由基本控制单元确定,若城市控制性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建设标准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典型建筑形式 住宅类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及其配套设施等 行政办公类建筑行政楼、办公楼等 文教类建筑幼儿园、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中心等体育类建筑体育馆(场)等 医疗类建筑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 科研类建筑科研楼、实验楼等 商业类建筑商场、餐馆、宾馆、酒店、招待所、仓库等 交通类建筑候车室、候船室、候机室、经营性地上车库等 展览类建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观演类建筑影剧院、杂技场等 通讯广播类建筑广播台、电视台等 生活服务类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等 宗教民政类建筑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 备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以及办公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属于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范围类别典型建(构)筑物 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建筑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以及配电、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等 生产性物流仓库、粮库 汽车、特种设备等维修、检测车间 公益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 特殊建(构)筑物围墙、发射塔、烟囱、水塔、露天泳池、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 独立的钢构车库、独立车棚 备注: 1.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建(构)筑物类型,遇到其他特殊项目,经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并报省人防办备案,亦可列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2.当同一建筑物中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非生产性用房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3.水厂、电厂、油厂等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依法落实防护要求,鼓励其将关键部位和重点生产车间建在地下。

柔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浅析

找专业人才上一览爆破英才网 柔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浅析 绩效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企业追求的终极目标。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是调动和激发企业生产和创造更高绩效的一种不容忽视的动力。然而,由于目前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不完善,使许多企业对绩效评价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评价工作大多流于形式。因此,分析企业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和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开发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绩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绩效评价与战略柔性的界定 1、绩效评价的界定 要评价绩效,必须先对其进行界定,弄清楚它的确切内涵。Bate和Holton指出“绩效是一个多维建构、观察和测量的,角度不同其结果也不同。”从管理学的角度,绩效是企业期望的结果,是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展开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包括企业经营效益水平和经营者业绩。企业经营效益水平主要表现在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水平、偿债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等方面。 2、战略柔性的界定 (1)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国内外许多学者都从企业外部的环境来特征来界定战略柔性,认为战略柔性是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能力,这种能力能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的高绩效,增强企业在动态环境中的竞争优势。从柔性的起源看,柔性和柔性战略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战略柔性的界定的确首先与环境的不确定性有关。处于相对静态环境中的企业不确定因素较少,竞争优势的来源可能依然来自于规模、范围、成本等传统要素所带来的高效率;而不确定性较高的企业,则更加倚重于预测、多样化、快速反应和战略联盟,以增强战略柔性,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变化。在这个层面上,战略柔性的实质就是企业面对多变或不确定性环境的适应性或战略灵活性,企业要依据环境变化的程度,实现战略柔性与企业效率的平衡。 (2)基于企业内部系统可调整性当受到外部环境的变化或不确定事件的影响时,企业总是要作出各种反应来应对这些变化,从而势必通过对企业内部系统的调整和变革实现对资源的重新配臵。比如,企业在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需要调整产品的品种结构或产量结构,而品种结构或产量结构的调整依赖于设备、技术、人力、组织等系统的调整。如果企业能够较为轻松地实现系统调整,实现产品品种、产量的变化,则具有较高的战略柔性;如果某些系统的调整成本太高,代价太大,资源重组就难以实现,企业就难以对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这就意味着这些系统是缺乏柔性的。从这个层面上讲,战略柔性还应是企业内部系统所具有的属性特征,是企业在环境不确定条件下重新配臵和运用资源时系统所表现出来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可调整、可变革性。 综上所述,从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来界定战略柔性,认为战略柔性是企业在面对大规模的、充满不确定性的、对企业绩效有重大影响的、快速的环境变化时的适应能力,是企业在环境不确定条件下重新配臵和运用资源时系统所表现出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可调整和可变革性,其实质是增加企业在面临环境变化时的选择权,使企业在转变策略时能够付出较小的成本持续地实现优势绩效,获取竞争优势。

人防申请材料及表格最新版

人防集中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清单 一、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申请表;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指标表(加盖单位公章); 9、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及CAD电子文件; 10、人防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及CAD电子文件(图中标明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位置、面积、防护等级、平时及战时用途、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掩蔽人数及战时主要出入口位置等,仅配建防空地下室时提供)。 (二)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1、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指标表(加盖单位公章); 9、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及CAD电子文件; 10、人防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及CAD电子文件(图中标明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位置、面积、防护等级、平时及战时用途、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掩蔽人数及战时主要出入口位置等,仅配建防空地下室时提供)。 11、原人防许可文。 二、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一)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申请表;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指标表(加盖单位公章); 9、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及CAD电子文件;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 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 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核爆动荷载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主体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染毒区(非密闭区)airtightless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 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战时设防的地下工程以及按照战术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后具有 相应防护能力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并确定每年的建设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人均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区(县)财政应当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防护的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及各类开发区扩延;由高层地下人防工程向绿地、广场地下空间拓展;实施重点人防工程与地铁、隧道等点线联通;多建一些针对“核、生、化”袭击特点的6B级人防工程;适当配建部分指挥、救护等高等级工程;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防护能力强的地下防空体系的原则,编制人防

金沙海棠数字化社区建设概述XQ

中房金沙海棠数字化社区建设概述 (增加目录) 1、中房金沙海棠数字化社区的设计目标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06年第8号(总第95号)公告,《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系列国家标准获得批准,并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中房金沙海棠建筑群的数字化建设,提出了可遵循的规范标准及新的要求。 数字化社区,就是通过数字化信息将管理、服务的提供者与每个住户实现有机连接的社区。这种数字化的网络系统,使社会化信息提供者、社区的管理者与住户之间可以实时地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由于现代网络浏览器的先进性以及多态的表现性,加上各种网络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从而营造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社区。 数字化社区通过一个数字化的平台,比传统社区的提供更加有效的管理、更加丰富的文化、更加全面的服务。实现一个环境优雅、设施齐全、生活方便、居住安全的环境。 在数字化社区中,必需引入物业管理数字化应用的基本思想,即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科技,实现物业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数字化物业以建筑及社区智能化系统为功能支撑,将建筑及社区智能化系统的实时监控信息和自动化控制能力融入数字化物业管理的运营中,提高物业管理的集成性、交互性和动态性。数字化物业基于信息网络化特征,可以实现异地远程的分布式管理模式,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对各物业管理楼盘实施集中和分布的监视与控制、

信息交互与共享,并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提高物业管理的现代化和高效率,以及降低物业管理的运营成本。 物业管理数字化应用信息集成的实质:就是建立一个以数字化物业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将物业管理应用、智能化系统功能与多样化增值服务相关的各种数据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在数据库集成的层面上将各系统数据库无缝地统一在应用的框架平台下,并按数字化物业管理的运营需求进行数据的连接、处理和共享,并保持数据的一致性。达到数字化物业管理总体服务的目标。 物业管理数字化应用网络融合系指:电话网、电视网、宽带接入网、以及控制网所传输信息与数据的互联互通。特别要注重在建筑及社区内实现控制网与信息网的融合,将控制网中的自动化监控信息汇入信息网络,通过建筑及社区宽带接入网传输到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和应用服务数据库中。 因此,在中房金沙海棠的数字化社区建设中,我们重点需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1) 建设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与智能化住宅社区; 2)搭建数字社区综合信息与服务集成平台; 3) 应用智能化技术实现数字社区建筑技术节能,建设高效率的超大型节能社区; 4) 通过设计、系统设备选型、工程实施和系统运行管理,创建智能化系统工程控制投资成本和提高系统运营效率的双效益住宅社区; 5) 达到国家建设部“数字社区示范工程”的标准。

南京市民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如下: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8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4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200元。 (二)新建除(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三)新建除(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一定比例(城区按3%、新城区现按2.5%、县现按2%,三年后城区、新城区、县均按4%)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四)新建除(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包括危房翻建),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1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18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1500元。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数字化社区管理平台系统

统一整合十多个社会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各类资源和条块力量,构建多样化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 系统建设依照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将建设四大平台,分别为管理平台、数据平台、服务平台、监控平台。以上平台建设必须满足,后期搭载至软件园云计算的要求。管理平台包括:公共设施的增加、维护、更换等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人员、居民的管理;区内企业、工商户、餐饮娱乐等组织机构的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并达到管理职能便利化、流程科学化。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全方位服务平台,开展查询、咨询、办事、诉求、关爱五大类服务,形成社区与居民沟通渠道畅通、服务内容全面的良性互动,逐步打造成为社区服务的窗口、居民生活的帮手。监控平台:与派出所进行联动,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数据平台:作为整个系统的基础,无论是设施数据还是居民数据,摆脱以往按部门采集,各部门数据相对独立,无法共享等弊端。建立通过多方采集、多方比对、更新及时,可靠性高的“共享信息池”。 1、管理平台 主要是建立“社管系统”。“社管系统”是以短信、彩信、WAP、客户端等方式实现企业内部办公、对外政务处理与服务的行业应用产品,是推动短信、彩信、WAP成为社管系统新的通讯和沟通方式,实现社区管理人员与居民、工作站之间信息的实时交互,实现移动办公的应用系统。通过“社管系统”平台的搭建,推动社区信息化及和谐家园、和谐社区的落实工作。“社管系统”利用统一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短信、彩信、WAP、3W交互方式的群发、查询、定制业务,为智能信息化和谐社区综合应用提供解决方案,能够让更多的居民用户参与体验信息化产品带来的便利和人性化服务。社管通平台建成之后,可每天通过该管理平台,定期给业主发送相关社区通告及温馨提示,能够大大提高社管的工作效率。业主也可以通过“社管系统”平台查询物管费、停车费等,有效解决业主和物管之间的沟通难题。同时可将信息服务延伸至民生信息领域,为社区业主搭载多样化的民生信息,如水、电、气、医保、社保等的定制或查询功能,提供手机钱包、积分兑换、银行代扣等附加服务领域。 2、数据平台 (1)建立人口管理系统 对辖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特殊人口实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方式方法,对个人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分类信息等进行有效整合和归纳整理,实现人口信息的自动分类、自动检索、自动统计、自动纠错等功能。 (2)设立组织机构子系统 根据实际管理层级和结构,系统需创新性设计社区-小区-楼宇-家庭的层级管理模式,真正做到管理精准、服务到位。 像计生、党建、综治、民政、劳动保障等都按照社区工作流程,设立相应的数据录入系统,对辖区人口实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方式方法,对个人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分类信息等进行有效整合和归纳整理,实现各种信息的自动分类、自动检索、自动统计、自动纠错等功能,使社区能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工作。 (3)评价考核子系统 为保证新模式下社会管理的健康运行,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需要建立社会管理综合考核系统。通过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社会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3、服务平台 (1)自助缴费子系统

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存根)

防空地下室催建通知书 (2008)灌防办催建字 13 号 灌南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据查你单位于 2007 年 1 月在灌南县原县政府西 侧(地点)建设世茂国际广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65100 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江苏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灌政发[2006]39号文件规定,应同步修建 156.24 万平方米防空地下室。现依法通知如下: 1、限你单位务必于 2008 年 8 月 18 日前就人防工程建设意向向人防办作出书面回复。 2、若逾期未回复,我办将视为拒绝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理,n 你单位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8 月14 日 关于申请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 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报告 灌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我单位于年月,经灌南县发改委批准, 在 (地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因原因,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现依照江苏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灌政发[2006]39号文件规定,自愿按灌政发[2006]39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请贵单位派员实地勘察并给予批复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电话: 联系人: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200 年月日 灌防办复字(2008)3 号 关于灌南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免建地下人防工程的批复 灌南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08年6 月18日报送我办的申请免建地下人防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现经我办人员实地勘测与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你单位免建地下人防工程的请求,但你单位必须按 国家《人防法》、江苏省实施《人防法》办法及灌政发[2006]39号 文件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按地面建筑总面积24元/平方米计。

人防地下室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人防地下室 (二)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市江城大桥与松江南路交汇处 (三)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附建地下室 本项目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结构形式:无梁空心板、梁板结构。 1、建筑设计 1)人防总建筑面积:7585.73m2;使用面积6447.87m2;总 防护面积6993.38m2,非防护区592.35m2。 本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甲类6级(核武器6级+常规武器6级); 人防防护区A:装备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丁级;防护面积3251.48m2,掩蔽车辆:75台。 人防防护区B:二等人员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丙级;防护面积1558.38m2,掩蔽面积:795m2,掩蔽人数:795人。 人防防护区C:二等人员掩蔽部(甲类6级);防化等级:丙级;防护面积:1963.19m2,掩蔽面积:993m2,掩蔽人数:993人。 人防防护D:人防柴油电站(甲类6级);防化等级:丁级;人防防护区面积:220.33m2。 2)建筑墙体及构造: 内墙:除砼墙外,均为200厚陶粒砼砌块; 外墙:抗渗砼墙。

2、结构设计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 2)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3、水暖设计: 本设计为甲类6级防空地下室的战时装备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所、柴油电站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 4、电气设计: (四)预计工程造价: (五)工程质量目标: (六)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吉林市公安局 勘察单位:吉林市勘测设计院 设计单位:吉林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吉林市建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工作范围 1.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施工图纸的土建、暖卫、电 气建设内容的监理。 2.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 作,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浅谈数字社区建设方案

浅谈数字社区建设方案 [摘要]数字化社区是利用现代传感技术、数字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数字信息处理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实现社区各种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显示和高度集成共享,实现社区和家庭各种机电设备和安防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监控,实现社区生活与工作安全、舒适、高效的城市社区。可以看出,数字社区是数字城市的单元节点,数字社区的建设是数字城市设的基础。 【关键词】数字社区;网络;服务 引言 随着网络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数字化社区的建设已成为必然趋势。数字住宅和数字小区可以使住户通过网络就可以足不出户实现购物、娱乐、教育、沟通交流、医疗等一切生活需求。 1、项目背景与现状分析 “数字化社区”是指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整合社区资源,在社区范围内为政府、物业服务机构、居民和各种中介组织之间搭建互动交流及服务的网络平台。“数字化社区”的核心是信息资源的整合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基层管理机构、社区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的搭建。从而,使社会化信息提供者、社区的管理者与住户之间可以实时地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及表现方式的多样化,加上各种网络多媒体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从而营造出一个丰富多彩、便捷高效的虚拟社区。 前期建设包括社区VNP网络及社区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网站等三部分建设。在网站建设方面,完成社区门户网站和试点社区的子网站建设,包括栏目设置和信息录入,分别对各社区信息员进行了系统化培训。 2、建设目标 2.1社区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信息网络,为分散在不同区域内的组织、机构、家庭和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以实现信息的充分交流和共享。将数字社区建设规划为以下四个重点:1、区级数据中心建设;2、电子信息屏和触摸屏建设;3、公共信息亭建设;4、呼叫中心建设。 2.2建设思路:按照区民政局提出的“321”建设思路,推进社区信息化的发展,即通过电话、电脑、电视三种方式,建设电子信息屏和电子触摸屏,实施一个项目:社区呼叫中心,简称“三电、两屏、一中心”;并完成信息救助中心的试点建设。 2.3亮点建设:将对社区低保户、独居老人的信息救助服务、便民服务中心、

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

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

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7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省有关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防空地下室的修建范围 (一)本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5%~9%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二)临时建筑、工业建设项目中的生产性建筑以及其它特殊建(构)筑物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二、防空地下室的功能配置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配置应符合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做到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规划中明确需与其它地下工程连通的,应当建设连接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

(二)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由人防专业队组建单位负责建设。医疗机构应当在新建和改扩建医用建设工程时,结合修建医疗救护工程。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防护建设工作任务。 各市应根据城市区位属性、防护类别等合理布局、协调配置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医疗救护工程,建设量宜占人防工程总量的4%~7.5%和2.5%~4%。地上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鼓励配置医疗救护工程或防空专业队工程。控制比例和建筑规模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 鼓励相关单位建设防空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以及一等人员掩蔽工程。经建设单位申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可按1:1.4的比例折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医疗救护工程可按1:1.7的比例折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三)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战时掩蔽人数可按地上建筑面积28~35平方米/人进行核定。在满足战时人员掩蔽需求和按规定配置相应医疗救护工程或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前提下,可适当配置物资库等配套工程。 三、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建设单位申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易地建设: (一)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人防地下室建设要求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案) [1998年9月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三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除本条第(一)项外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国家一类重点城市百分之五,国家二类重点城市百分之四,国家三类重点城市百分之三,其他城市(县市区)百分之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所辖的建制镇参照其他城市标准执行。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规划确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高校园区、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和统建住宅等其他民用建筑项目,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的修建应当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其修建规模、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修建或者少修建防空地下

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应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因主体工程完工无法修建或者逾期不修建的,应当缴纳易地建设费。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二)擅自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设施的; (三)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用人民防空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

南京市防空地下室“建立”及易地“建立”费征收细则

南京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细则 [发布日期:2016-07-27]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10 次 第一条为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根据《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88号)、《南京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宁防办规字〔2016〕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 设费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中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总称。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建设布局应满足相关规划、规范要求,项目内防空地下室应相对集中建设。 第五条以下建(构)筑物可以不配建防空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 (一)工业用地上的厂房及为其生产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暖、动力、仓库等配套设施。

(二)独立设置的水泵房、消防水池、机械式停车楼、自行车棚、垃圾站(房)、围墙、信号发射塔、纪念塔(碑)、广告牌等建(构)筑物。 (三)居民楼加装的电梯。 第六条按照《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核定的项目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600平方米时,因修建防空地下室太小,不经济,按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第七条民用建筑基础埋深按以下办法核定: (一)民用建筑基础埋深,按照建筑物地下室底层的建筑地坪与其围护结构室外地坪的高差核定。 (二)地面首层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面积小于地面首层面积的一半,该栋建筑按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核定。 (三)地面首层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面积大于地面首层面积的一半时,分以下两种情况核定基础埋深: 1、地下室的围护结构在地面首层投影范围内的,按地下室围护结构在地下室底层投影内侧地坪与地面底层地坪的高差计算基础埋深。 2、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在地面首层投影范围内的,

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适应人防建设由应急准备向常态准备转变,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新建、改(扩)建人防工程。 第三条人防指挥工程,一、二等医疗救护工程平时不得预留平战转换内容,必须与工程同步施工安装到位。 第四条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程平时应施工安装到位的项目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人防工程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连接口、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应采用门式封堵。 (二)人防工程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封堵框和各种穿墙管应与工程同步施工到位。 (三)滤毒通风系统的粗过滤器和过滤吸收器应安装到位,过滤吸收器选型应执行国人防办[2011]58号通知要求,平时就位,两头不得拆封。 (四)战时不用的管道截断、封堵措施应可靠、简单。 (五)战时机房内战时风机及风管应安装到位,两防护单元之间密闭隔墙上的平时通风管、孔封堵措施到位。 (六)各类人防工程的气密测量管,滤毒通风的工程战时防化值班室内的超压测压管及测压设备应施工安装到位。 (七)口部染毒区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笼头应安装到位。 (八)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的音响信号设备(防爆呼唤按钮)及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和设备应安装到位。 (九)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暂不安装,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及给排水、电气管线应施工到位。 (十)战时使用平时不使用的水箱(池)及增压设备可预留,施工时应预留孔洞和预埋给排水管道接口,且应设明显标志。 (十一)战时厕所通风管线及给排水管线应安装到位(战时厕所给排水管线主管应安装到位,支管可不安装)。 (十二)战时电动防护设备配套管线应安装到位,且控制设备应全部联动。 (十三)平时、战时或平战两用潜污泵及配套管线设备均应安装到位。 (十四)消防、给排水管线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前期土建施工时预埋钢制密闭止水套管,应在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距墙不大于200mm处安装防护阀门(1.0MPa以上铜芯闸阀),防护阀门的连接安装应使用焊接法兰短管,不允许使用抱箍连接件。 第五条防空专业队、救护站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平时应施工安装的项目除满足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和第十款除外)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人防工程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应采用门式封堵。 (二)战时通风设备、设施及管线均应施工安装到位。 (三)战时使用而平时不使用的水箱(池)及增压设备应安装到位。 (四)战时脱衣间、淋浴间及穿衣检查间内通风、给排水及电气管线应全部安装到位。 (五)防化化验室自循环滤毒通风装置、通风柜、管线、阀门及风机均应安装到位。 (六)防化等级为乙级的人防工程,防化值班室内的毒剂报警器主机应预留位置,两个探头的壁龛(或支架)和壁龛侧壁的电缆出线口的预埋管线(DN50)应施工到位。 第六条本规定第三条以外的人防工程的柴油电站(含兼作为区域电站)中除柴油发电机组平时可不安装外,其他附属通风、给排水、电气设备及管线(含战时出线电缆)均应安装到位。 第七条人防工程安装的防护设备均应采用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生产的产品。 第八条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必须满足《江苏省人防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一)必须在规定的临战转换时限内完成战时功能转换。 (二)最大限度的控制转换工程量,转换措施应可靠易行。 (三)平战转换设计应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防护转换设备和构件。 (四)凡有平战转换任务的工程都应根据储存转换器材的数量,设计专用的储藏室。 (五)预留的平战转换内容、数量等必须在工程预留处制作制式标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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