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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同预算部起草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施工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

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草案,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签名后进

入下一个部门;

3、工程部、设计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签名后进入下一个部门;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签名后进入下一个部

门。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签名后进入下一个部门。

6、生产部对生产周期等有关进行评审。

7、质检部对对检测手段进行评审

8、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9、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10、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

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项目名称,地址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正副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件一份)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设计和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同预算部起草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施工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 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四、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

签订施工合同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过程中,以下10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发包方需要满足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承包方需要满足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住建部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价款应注意 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建筑工程的合同步骤

建筑工程的合同步骤 篇一: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流程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一、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

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XX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XX5 XX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XX5 XX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办理核实备案手续。 二、合同文本要求 使用合同文本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当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标准文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小型工程本)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使用说明 1、本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 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2、合同文本中“___”部分,合同双方根据约定的内容进行填写。 3、对于合同文本第l3条补充条款13.3中提到的附录如:招标文件、预算书等,合 同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附于合同后。 4、合同双方约定的与合同文本不一致或者需要补充的内容,请不要直接修改合同 文本,可在第十三条补充条款处写明。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与执照名称一致) 承包方:(与执照名称一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l条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无。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无。 第2条图纸 发包方于年月日,向承包方提供两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3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 .1 每月25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 __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 __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为加强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一、合同签订与执行程序(流程) 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合同结算。 二、办理签订合同申请,必须有签约依据。 三、坚持资质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的原则。合同承办部门应审查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二)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三)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四)依据合同性质、类别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五)审查对方当事人近三年来的经营业绩材料 (六)审查对方有关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施工或供货能力方面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四、合同条款不得随便约定预付款或定金。确属需要预付款或定金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五、合同会审 合同承办人牵头,首先由工程部长、预算部、工程副总、财务副总及法律顾问进行部门会签,然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六、合同约定内容到货、竣工后三天内,合同承办部门应通知工程副总、预算部、财务副总等相关部门对合同项下的工程或项目进行验收。

七、合同履行完毕,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和《结算报告书》,如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事件的,应写明违约情况及处理意见。最后送总经理审查并签署意见,交财务部门结算。 八、经总经理特批的特殊合同可以简化上述手续。 九、5000元以上的支付,原则上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支付。 十、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业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合作方自留一份,公司财务副总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签订施工合同关键要点

工程能不能干好、能否挣钱!合同是首要关键要素,所以对合同核心内容予以重点审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 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 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 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 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关于规范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流程的通知(内含最新结算、支付、合同会签单)[001]

关于规范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流程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华泰龙公司现处于基建与正常生产并行期,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操作行为,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有效控制。特对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及付款程序予以规范,请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该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2.工程结算审批流程 3.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2013年8月27日

附件一: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业务承办部门经办人员编制合同文本。 业务人员根据招投标等相关资料起草合同文本,在起草合同文本前必须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协商结果、公司的合同样本等,作为起草合同文本的基础,同时将相关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2.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业务风险进行审核。 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业务发展需求、利润要求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审核。 3.业务主管副总经理对合同文本及业务风险进行复核。 4.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及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审核。 5.公司综合计划部将合同标底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向中金国际进行申报,并及时将合同修订意见反馈至主办部室。 6.主管部室根据合同修订意见进行合同的修改并进行会签。 7.综合计划部主管副总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核。

8.审计监察部对合同进行审核。 9.财务部经理对财务风险进行审核。 财务部经理对合同的资金调拨、付款条件及财务费用进行审核。 10.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财务风险进行复核。 11.公司总经理审批。 12.印章管理员依据合同审批单、中金国际批复、总经理的签字予以盖章,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要对合同进行登记,同时留存一份合同及相关审批单存档。 13.合同签订后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已签订的合同原件报送公司综合计划部及资产财务部各一份,以便进行结算付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1?经过公开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果出现需要变更工期、工程造价等条款的法定事由,后续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后续备案? 【律师解答】 (1)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 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 (2)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 2.发包方要求“带资”和“垫资”,如何签订风险控制条款? 【律师解答】 (1)要明确约定带资、垫资的利息,利息要等于或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 (2)工程付款的时间约定应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的期限); (3)尽量约定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和分包商、材料商签合同时,尽量将带资、垫资的风险转移。 3.承包人如何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律师解答】 (1)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要约定价款的可调因素,如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的幅度时,对工程价款做相应调整等; (2)在工程报价时,以施工图为基础,认真核算工程量,而不能以扩

初图为基础报价,因扩初图一般都会改动。 4.发包人的“协助义务”,能否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律师解答】 (1)《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的协助义务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必须协助的义务有很多种,为避免发生争议,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5.发包方指定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1)明确承包人对于分包工程的管理权利; (2)明确分包工程的价款结算方式; (3)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 (4)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的分担。 6.因资质问题而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哪几种情况可以补正? 【律师解答】 (1)最高人民法院(2004)14号《司法解释》第5条仅规定了超越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 )根据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

钢结构施工合同(标准版)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工期 自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之日起天。 第三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以上价格为含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总价,但不含税及现场配套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收到此款进场施工。 2、乙方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乙方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接收甲方的检查。乙方负责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主材料均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并附有产品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合格证。 第七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现场常驻代表:,乙方现场常驻代表:,若甲、

乙双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 1、乙方施工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积极配合甲方;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通道、施工用水电、堆放场地等问题。包括人 员出入和材料、设备进出场。 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装质量、配合状况进行综合检 查。 3)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小型仓库一间。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 明施工,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在工程施工 前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在施工现场了解本项目要求的施 工进度及场地状况,为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后期维修:钢结构由乙方负责,为期年。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过程中,以下10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发包方需要满足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承包方需要满足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住建部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价款应注意 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3、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招标与合同签订流程

******* 工程施工分包招标管理流程 项目经理部 流程说明: 1、项目经理直接主管招标工作,工程开工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招标手续,指定的招标手 续办理人报分公司备案;分公司开标则由分公司相关审核主办部门负责开标、开标 信息上传下达、原始资料保管。 2、项目形成评标小组,小组成员:项目班子、预算员、材料员、主办工长。 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有效相关证照作为投标书附件。 4、职能部门审核主办部门:劳务类,综合办;材设类:材设科;其他专业分包:预算 科。主办部门首先评审后,其他部门不分先后顺序。有无异议均在一个工作日内提 出评审意见或得出评审结论。 5、整个开标过程由招投标小组监督。 6、开标后所,含四个附表在内的所有开标资料由项目部汇总报分公司综合办,资料必 须真实,完整,有效。 7、附表为: 附表一《首次开标报价汇总表》、附表二《投标单位二次报价确认表》、附表三《初 定中标单位报价》、附表四《总包预算收入与分包预计成本对比表》、附表五《评标 报告》 分公司相关部门 分公司班子 审核投标信息,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批 准 提出招标申请 审 核 编制招标文件 (含投标须知,分包合同等) 接收投标文件 审批招标文件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开标汇总信息及要求, 初定中标单位报分公司 (填写附表三、附表五) 批准 组织开标,汇总投标信息,立 即反馈到项目部

******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门流程 流程说明:1、项目部由专人负责合同签订工作,于招标后15日内完成分包合同签订。 2、工程开工后指定专人管理项目合同,做好合同台账,拟定合同管理人员报分公司备 案。 3、分包合同版本一律按公司标准合同执行。 4、每一阶段评审表都随合同一起上报。 5、职能部门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主办部门:劳务类,综合办;材设类:材设科;其他 专业分包:预算科。 合同评审:主办部门首先评审后,其他部门不分先后顺序进行评审,有无异议均在 一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意见或得出评审结论; 合同交底:合同签订两天内到施工现场进行交底,形成交底记录,相关部门必须按 要求进行现场交底工作的实施。 6、定稿合同须项目经理签字、签约的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并附相关证照后,分公司才予 以受理。 7、合同管理:综合办、财务科、预算科留存所有合同;材设科:材料与设备采购、租 赁合同;项目部:留存本项目全部合同。合同留存部门需做好合同台账。 项目部 分公司相关部门 分公司班子 盖章(生效) 审批 审核 修改合同,再评审,再上报 定稿合同装订成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填具分公司用印审批表, 组织评审,意见汇总后 反馈项目部 评审修改后定稿 评审初稿合同,上报 拟定分包合同 合同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有关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有关问题?DOC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滋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建安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案例:甲公司2002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

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不过,由于涉案合同归根结底是乙公司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公司名义签订的,如果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仍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的情况,合同无效,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集团公司内部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由于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身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情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

施工合同交底注意事项

施工合同交底是对施工合同各项具体约定的详细解读,但并不是对原合同版本的照抄照搬。它要求综合分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有实际的指导性。在交底工作中,以下几个方面需引起特别重视。 1、项目的基本情况首先,合同交底需明确合同版本、交底人、被交底人、交底日期、工程名称、合同总价、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性质及资信情况、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和工期等基本要素,这是对本项目施工合同最基本的掌握。 2、合同工期需明确施工合同中对合同工期、工期顺延条件、工期奖罚措施等相关条款有无明确约定。 (1)首先,需明确合同中有无对工期的具体约定。若在合同条款中对于工期无具体约定,将导致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能及时得到索赔。故对于未约定工期的,需在风险提示栏中明确提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和甲方接洽,以补充协议或工作联系函的形式予以确认。 (2)需对能发生工期顺延、工期奖罚的条款进行详细交底。在应对措施中需明确,施工过程要做好各个分包工程、材料进场的协调,做好施工进度安排,过程中积极协调各劳务队伍的施工,确保人材机的及时投入,保证施工进度,从而防止工期延误风险的发生。建设工程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履约时间长,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在履约过程中,有很多情况会发生,对于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工期顺延的情形要提示项目部吃透合同条款,及时办理签证,并获有权签收人签收,做好收发文登记工作,以便于顺延工期并及时索赔。同时,对于工期奖罚条款要深刻理解,过程须做好进度控制,分阶段落实,做好进度监控工作,全面防止工期违约情况的发生并通过办理签证、工作联系函等及时争取赶工费、人工费补差、提前竣工奖励等。 3、甲我双方的工作内容在合同交底中,需按照主合同约定,将甲我双方的工作内容予以明确,尤其需对甲指分包范围,甲指分包的分包合同签订方式、甲指分包的风险转移等条款进行详细交底。在过程中,要及时与甲方沟通,对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延误或工期顺延的情况,要及时办理工期签证。 4、计价方式在交底中,对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幅度需引起重视,积极关注市场信息,及时与甲方沟通,做好工程预算工作,避免丢项漏项造成公司损失,并提示项目部在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10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1991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 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要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或其授权的工 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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