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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2017年整理】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2017年整理】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2017年整理】学生宿舍设计规范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

1、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

2、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

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4

5、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内的

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要求。二、居室

1、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m。

2)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 m

2、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1.2 m。

33、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0.50 m。

4、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0.55 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0.8 m,宽度不宜

小于0.6 m高度不宜小于0.45 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0.25 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

0.35 m。

5、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

6、居室不宜布置地下室。

、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7

三、辅助用房

1、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

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 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

2、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23、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m,设有淋浴设备或2个座便器的附设卫生间,

2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

4、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

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

25、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 m。

26、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 m。

27、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 m;101

22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 m。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 m。 8、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设施,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洗衣机位。 11、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

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格。

12、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

13、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

14、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

四、层高和净高

1.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2.8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3.6 m。 2.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6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4 m。 3.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 m。

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1. 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2.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

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知屋顶。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

风。

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 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

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4. 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

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5. 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六、门窗和阳台

1.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4.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地面距本次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

不应妨碍交通,

并避免视线干扰。

5. 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答挑檐、

公共走廊等地面低

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

6. 居室的创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创应有遮挡视线

的措施。 7. 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 8. 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不应小于0.9m,阳台门洞宽度不应小于0.8m,居

室内敷设卫生间的门

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

门洞口高度不应

小于1.20m。

9. 宿舍宜设阳台,阳台净深不应小于1.2m。各居室之间或及时与公共部分之

间毗连的阳台应设

分室隔板。

10. 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

水,雨罩应做防水,

阳台宜做防水。

11. 低层、多次宿舍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1m。

室内环境

一、自然通风和采光

1. 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

然通风和采光,走

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

2. 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1,20.

3. 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4. 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规定取值。

女儿墙高度取决于是否上人,不上人高度应不小于800mm,上人高度应不小于1300mm。有混凝土压顶时,按楼板顶面算至压顶底面为准;无混凝土压顶时,按楼

板顶面算至女儿墙顶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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