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湘军水师与太平军水师之比较研究_曾祥健

湘军水师与太平军水师之比较研究_曾祥健

湘军水师与太平军水师之比较研究_曾祥健
湘军水师与太平军水师之比较研究_曾祥健

明代盐政经济的剥削机制及其形式上的演变

明代盐政经济的剥削机制 及其形式上的演变 李 珂 明代盐政经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从洪武初年盐业产销体系的建立到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的盐法变制为前期;从弘治五年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纲运法的产生为中期;万历四十五年以后至明亡为晚期。本文着力探讨前中期开中盐法的剥削机制和表现形式的运作与变化,而晚期的纲运法下启清代盐政之先,另成体系,不在此探讨。 一 明代盐政经济剥削的前提条件 明代盐政经济剥削机制得以建立并且运作的物质前提和组织前提,是盐业生产系统和盐货运销系统的建立。 (1)盐业生产系统的建立。 明代盐业的生产系统草创于洪武前后。“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 。“都转运盐使司丙午年(1366年)初置于两淮,吴元年(1367年)置于两浙,洪武二年(1369年)置于河东、陕西、河间长芦、福建,五年置于四川纳溪、白渡二盐马司及四川茶盐都转运司,……盐课提举司亦始国初,亦渐增设” 。“洪武二年置山东都转运盐使司” 。“国初盐法设转运司者六、提举司者七、盐课司以百计” 。 盐业生产系统的内部管理结构是一种纵向隶属关系。都转运盐使司的长官为都转运使,盐课提举司的长官为提举。“都转运使掌鹾事以听于户部,……凡分司、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各以僚属分任其事,而都转运使总领之。”“提举掌盐课之事以听于户部,其职掌如都转运使,僚属亦如之” 。所以,行政系统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户部,是盐政经济的中央领导机构;第二层为都转运盐使司和盐课提举司,为各地区盐业经济的总领,直接受户部领导;第三层为盐课司(盐场)、盐仓、批验所等等,这是盐业经济的基层单位,直接控制和监督着灶户的盐课生产与征收,是政府进行盐利剥削的生产基地。 各司的盐课产量都有严格的规定。“凡天下办盐去处,每岁盐课各有定额。年终各该运司并盐课提举司将周岁办过盐课出给印信通关,具本入递奏缴” 。从生产能力上看,“天下盐课以两淮为多,浙次之,长芦次之……”,洪武时,全国总计“岁办旧额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引” 。这些盐课的生产负担当然就落到了广大灶户的身上。 为了监督和管理灶户的盐课生产与征收,各场灶户被编于严格的组织规范之中。政府发给灶户的生产资料各有定数,规定了灶丁的盐课各有定额。“国初立法聚团公煎,丁荡有额,锅盘有数,盐斤有限。又置有稽煎、稽买、稽卖等簿契” 。从各场的组织形式上看,“场立官一人,大者二人,团立总催十人” 。“每场有团有灶,每灶有户有丁,数皆额设。每团里有总催,即元百夫长,数亦有定,一团设总催十名,每名有甲首” 。灶户在总催的分管之下,聚团煎烧,以互相保举,防止私煎,由总催负责监督盐课的生产与征收。各司盐课在征缴和汇

周致元:明代京操制度

明代京操制度 周致元 “班军者,卫所之军番上京师,总为三大营者也”①。班军制度亦称京操,是明代军事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朝人就意识到,军队“营中最为虚文故事,其积弊大当厘正者,京操之班军是矣”②。京操制度中凸现出来的明代军事制度体系的弱点是极显著的。京操制度的兴衰与明王朝的存亡有着一定的关系。透过京操制度,可看到明代军事上积弱不强的部分原因,而学术界对京操制度的关注尚且不够,笔者拟对此作初步的探讨。 一 永乐十三年(1415年),“诏边将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各都司,中都留守司,江南、北诸卫官,简所部卒赴京,以俟临阅。京操自此始”③。迁都后,宣德元年(1426年),英国公张辅建议:“在京操备官军,凡是缘边诸卫及陕西、辽东、山西都司者,皆已遣还。今在京军少,合于河南,山东等都司及中都留守司、直隶睢阳等卫选调至京,以时校阅。”明宣宗的意见是:“天下虽安,不可忘武。今国家无事,正须训兵练将。”遂“阅定其数,敕各都司及属卫选调,令依期至京”④。《明会典》卷一三四也说,这一年令军士分春秋两班,“每岁轮班往来”。同时规定了班军数额为16万人。其中驻凤阳的中都留守司41,960名,河南都司14, 649名,山东都司41,960名,驻保定的大宁都司70,790名。至此,进京校阅的军队具备了轮番京操的特点,标志着这项制度的正式确立。 京操不仅具有训练军士的功能,班军还担负着拱卫京师的重任。宣德九年,敕各地都司或留守司“操备官军还卫取衣装,期以九月至京。其间有老弱残疾不堪操备者,选精壮者代之。无马则官给补之。毋辄科扰,减其月粮”⑤。这体现了班军从一开始就很受重视。京操目的在于“无事足以壮国威,有警足以御外侮,又深得居重御轻之宜矣”⑥。如此看来,明成祖创立京操既没有违背祖制,改变朱元璋创下的卫所分布格局,又使新的都城军事防御能力得到加强。 京操军“春秋各以八万赴班,与营兵同操,诚得强干之意”⑦。在特殊情况下,京操制度亦有可能根据实际需要而临时调整。景泰初年,由于和瓦剌之间的战争,军情紧急,便将班军“悉留京”。直到次年,战事平息,才由总兵官石亨奏请让班军“轮流取讨衣装”。同时,兵部尚书于谦对京操稍作改革:“北直隶保定、河间并天津等卫所俱放五十日,河南、山东俱放三个月,淮安、扬州、凤阳等处俱放一百日,选都指挥、指挥请敕领回,依限赴操。若有事故,务要选取精壮补数,不许缺少。其紫荆、倒马、白羊等关口并保定等处各城拨去操守官军系山东、河南等处者,亦照此例轮班休息。遇有调用,星驰前来。”⑧由此还可以看到,京操军在非常时期也可能在京师附近的军事要塞驻防。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发太仓银一万五千九百九十两有奇于居庸关,以备京操春秋两班人马防守支用”⑨。这意味着又有大批京操军在居庸关驻扎。《明会典》卷一三四记,嘉靖三十年“大宁都司两班官军六万余名免其京操,

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过程与动因考察_6_10

目 录 中文摘要 (Ⅰ) 英文摘要 (Ⅱ) 引 言 (1) 第一章、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历史进程 (3) 一、 大明宝钞的盛衰 (3) 二、 宝钞退出市场,白银货币化兴起的过渡时期 (6) 三、 白银主币地位的确立 (8) 第二章、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动因 (11) 一、唐宋元时期的白银货币化趋势与流通状况 (11) 二、国内白银开采与海外白银的输入 (12) 三、明代货币思想的变化 (13) 第三章、明代白银货币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冲击 (16) 结 语 (18) 参考文献 (19) 后 记 (22)

引 言 明代,尤其是晚明时期,是一个社会转型的时代。商品经济的高度繁荣,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的产生,城镇市民阶层的出现,无不昭示着在这个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在一潭死水的表象之下其内部发生的巨变。发生这种变化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即是白银的货币化和白银货币在中国市场上的广泛流通。白银冲破政府的禁令,由民间的小范围使用扩大到绝大多数交易领域,并逐步取代了官方发行的纸币和铜钱。另一方面,白银的使用也促进了明代中后期国内、国际贸易的繁荣。可以说,白银问题已经涉及了经济史、社会史等多个领域。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十分具有学术价值的。 早在明清之际,白银问题就已经引起著名思想家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人的极大关注,他们的著作中都涉及到了明代白银的流通情况,并提出了关于废止金银流通的一些主张。近代以来,“明代白银货币化”这一命题逐渐为史学界所重视。20世纪30年代国内学者在对明代白银的研究方面,梁方仲先生于1939年发表的两篇文章《明代银矿考》、《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1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明代银矿考》中,作者考察了有明一代开采银矿的历史及经营的方式,指出中国是一个产银不多的国家,但在海外白银流入之前,国内工商业不甚发达,市场对于银的需要无论在货币上或制造上都比较薄弱,因此本国银的生产在整个供给上也显得比较重要。同时作者依据详细的数据研究了整个明代的银课收入,痛陈明代官办矿业尤其是万历时期肆虐民间的矿监税使对老百姓的盘剥之重。在《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一文中,作者依时间顺序将明代的国际贸易分为两个时期,即“郑和下西洋前后的贡市时期”和“欧人东来以后的海舶贸易时期”。海外贸易促进了中国商品的大量出口和海外白银的流入,为白银的货币化提供了基础。梁方仲先生文章的特点是条理清晰,数据详细。从70、80年代开始,史学界呈现大繁荣景象,货币研究尤其是白银问题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为国内外众多学者所重视,其中研究最深入、成就最卓越的是全汉升,他对明代太仓银、宋明银价变动尤其是美洲白银输入问题的研究上均有突出的成绩。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Ray Huang)是海外研究明代财政问题的权威人士。他所著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Taxation and government 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2是其明代财政史研究的代表作。在书中,他以《明实录》和《明史食货志》为基础,结合西方的史学研究方法详细解析了十六世纪明代中国的财政组织、政府的财政问题、税收及财政管理等方面。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到白银货币化的问题,但其中的许多观点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时代 1参见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 2参见黄仁宇(Ray Huang)著,阿风等译《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Taxation and government 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74)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

郑州一中第四单元测评-统编版(2019)历史高中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四单元测评 (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4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督察院……事皆朝廷总之。”材料中的“我朝”指的是( ) A.汉朝 B.唐朝 C.明朝 D.清朝 解析:根据材料“今我朝罢丞相”,可知“我朝”为明朝,故C项正确。 答案:C 2.明太祖鉴于历史上宦官专权乱政的教训,曾颁布禁止宦官干政的命令,但因其秉性多疑,不信任大臣,仍然不时派遣宦官外出办事。不过在英宗以前,皇帝勤政,与大臣联系密切,宦官专权的现象还不明显。自英宗之后,才正式开启明朝宦官专权的局面。这表明明朝宦官得以专权的背景是( ) A.中央集权制度确立 B.宰相制度被废除 C.内阁制确立 D.皇帝怠政且不信任大臣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皇帝勤政,与大臣联系密切时,宦官专权的现象还不明显,这说明皇帝是否勤政和信任大臣与宦官是否专权有直接关系,故D项正确;材料未涉及中央集权制度的问题,故A项错误;宰相制度被废除是在明太祖时期,故B项错误;内阁制确立是在明成祖时期,故C项错误。 答案:D 3.在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垄市有这样一副题联:“继张(骞)班(超)立功异域,开哥(伦布)麦(哲伦)探险先河”。此联称颂的是( ) A.玄奘 B.马可·波罗 C.郑和 D.成吉思汗 解析:根据材料中的信息“开哥(伦布)麦(哲伦)探险先河”,可知此人是航海家,由此判断他为郑和。故选C项。 答案:C

4.明朝嘉靖、万历年间,民间海外贸易兴起,中国海商的足迹几乎遍布东南亚各国。他们用瓷器、丝织品换取南洋的香料、药材和珠宝。在明朝的海外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出超地位。这说明明朝( ) A.民间贸易地位远超朝贡贸易 B.积极参与世界市场贸易 C.始终坚持闭关自守政策 D.海外贸易一度发达 解析:根据所学知识,可知明清时期朝贡贸易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故A项错误;根据材料,可知当时中国民间海外贸易几乎遍布东南亚,体现不出中国积极参与世界市场贸易,故B项错误;根据“中国海商的足迹几乎遍布东南亚各国。他们用瓷器、丝织品换取南洋的香料、药材和珠宝”,可知明朝海外贸易一度发达,故D项正确,C项错误。 答案:D 5.明成祖永乐年间,北征鞑靼、瓦剌,南征交趾,派郑和六下西洋;仁宗朱高炽即位后,果断停止北征,停罢营建工程及西洋宝船,施行“恤民之政”。这一政策变化的主要目的是( ) A.缓解财政压力 B.践行儒家仁政 C.实行闭关政策 D.推动民族交融 解析:明成祖北征鞑靼、瓦剌,南征交趾,派郑和六下西洋,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困境,所以仁宗施行“恤民之政”的主要目的是缓解财政压力,故A项正确。 答案:A 6.清朝时,军机处起草的诏旨密封后往往不经内阁、部院,而直接由驿马传递地方督抚或直接交中央各部院;地方督抚密折奏事也经军机处直达皇帝。该现象从本质上体现了( ) A.中央强化对地方的控制 B.君主专制得到强化 C.政治决策呈现封闭特性 D.政治决策的高效率 解析:题干中中央的命令绕过内阁与部院直达地方,地方的奏折直达皇帝,内阁与部院被架空,皇帝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这本质上是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的表现,B项正确。 答案:B

【明清史论文丛】论明朝军制的演变

【数据库】人大全文1998年文史类专题 【文献号】2551 【摘要】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802 【原刊页号】129~139 【分类号】K24 【分类名】明清史 【复印期号】199804 【标题】论明朝军制的演变 【作者】范中义 【作者简介】范中义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略部 【正文】 朱元璋以武力夺取政权后,统一全国武装力量的编制、体制,建立了一系列军事制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本文仅就正规军的兵役制度、组织编制、领导体制和军饷供应等方面的变化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至于地方武装力量的变化另作讨论。 一 明朝实行三种兵役制度:世兵制、募兵制和征兵制。 明初没有募兵制和征兵制,只有世兵制。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守卫地方,一是屯田生产。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注:《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世兵制和自给制是明初军队的两大特点,有其价值。但这两种制度本身的弊端则决定了卫所军必然走向衰败。 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它担负着对内镇压百姓反抗,对外抵御外敌侵犯的任务,需要不断增强战斗力。世兵制本身和增强战斗力是相矛盾的。因为军官和士兵的世兵制,必然使这支军队老少搀杂。明代军官一般15岁可以袭职,60岁退役。袭职军官尽管经过考试,但经验不足,未经战阵,既难以带好部队,更难带兵打仗。而那些下级军官年过半百尚且服役,也不符合战斗需要。军卒的袭职大体和军官一样。未成年的士兵和年迈者混杂在一起,战斗力必然低下。景泰之后,在京军和边军中实行分拨训练,企图解决这老少强弱搀杂的矛盾,但兵额有限也必然削弱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嘉靖年间,明卫所军队在抗倭战斗中十战九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士兵的成份对军队战斗力有着重大的影响。明朝卫所军的士兵成份,是导致卫所军战斗力低下的原因之一。要提高军队战斗力,就需要改变士兵的成分,打破世兵制。 自给制,军队以自己的屯田收入供给自己。第一,他使军队基本上成为社会上一个封闭集团,不仅组织上,生活上也基本是独立的。整个保卫国家的任务不是由这个国家的全体居民负担,而是基本落在这个封闭集团身上。这种沉重的军役负担,时间一长他们就要想方设法逃脱。第二,在当时生产力的情况下,这一集团内部自给,必然加重对屯军的剥削,也当然降低守军的待遇,军卒的生活低于全国百姓的生活水平。军队和地方的反差,使得军卒不安起来,骚动起来。他们想摆脱沉重的徭役,过上富裕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脱离军队。军官的腐败更促进了军卒的逃亡。军官为了发财,侵占军屯,役使士卒耕种,使卫所军粮饷供应不足;军官克剥军卒,使他们更加困苦;军官贪图贿赂,放纵士卒逃亡;军官贪图军卒月粮,军卒逃亡不予追报。因此卫所军缺额越来越严重。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即建国70年后,逃亡官军竟达1633664人(注:叶盛:《水东日记》卷二二《府卫官旗军人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9页。),占在籍官军一半还多。到了嘉靖年间,有的地方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70%左右(注:据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三《广东兵防官考》所载的官军数计算,广东的廉州等7卫旗军缺额达69.8%,而海安所获额76.9%,双鱼所缺额77.4%。\)。而那些没逃亡的军士也多为老弱疲癃不堪作战之辈。朱元璋建立起来的强大的卫所军队这时已经战不能战,守不能守。世兵制的兵役制度由于它的自身矛盾运动,已经走到了死胡同,明廷不得不采取其它办法来补充兵员,这就是一佥派民壮(征兵制),二实行募兵。

明朝的军队建制

明朝的军队建制是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百户所下辖总旗,总旗下辖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战单位。在正规军的394个卫所中,有65个守御千户所是独立建制不受卫的约束,它们一般都分布通常情况下一卫统辖五个所,兵员5600人;卫的指挥机关叫“指挥使司”,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镇抚二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职,逐级负责。一个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兵员1120人;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所镇抚(镇抚是专管军纪的官员,百户缺员时可代百户行使职权)二人,从六品吏目一人,与上文提到的65个独立的守御千户所的官兵配置大体相同。一个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兵员112人;百户所设正六品百户一人,从六品试百户一人。总旗下辖五个小旗,兵员56人;小旗管辖10名士兵。 明朝的卫所分内卫和外卫,外卫的管理机构叫都司,省级管理单位叫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明初按地域划分都司使司23个,所辖卫所347个,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即前后左右中五军)直辖于兵部。内卫分京营和亲军都护府,京营又分南京京营和北京京营,共设卫35个,主要负责京师的守备;亲军都护府设卫12个,主要负责皇宫的守卫、皇帝的护驾等项事宜,亲军都护府由皇帝直接指派的亲信大臣统辖,不受兵部领导。亲军都护府的第一卫叫锦衣卫,下辖17所,主要负责皇帝出行的护驾、护卫、仪仗和皇帝交办的缉捕刑狱、密侦查抄等项事宜,在锦衣卫中由皇帝钦典忠诚奉守,武功高强者180人为带刀侍卫,用以守护皇宫大殿,时刻不离皇帝左右,享有无尚的权利。锦衣卫同内务府的太监有着本质的区别。以上各卫所的隶属关系和统辖规模在朱元璋死后的历代继承者中,根据个人的需要都有很大的变动。 上述以守御为目地的军队建制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战事时,则由皇帝亲自点将称“大将军”一名,“副将军”多名,由兵部酌情征调各卫所由指挥使和正千户分别带队集结从征,战后官军各回其卫所。 在卫所中占压倒性多数的是分散设置在中国全境的外卫。在和平年代外卫的职能是:戍军(从事戍守城池、巡逻和海防),屯军(从事军屯之耕作),运军(从事运输通讯),班军(轮流上京城执行勤务的番上和轮流在边境执行勤务的番戍)等。当然,根据卫所所在地具体情况的差异,有的以戍军为主体,有的以军屯、运输和执行勤务为主等等多种多样。 明朝禁卫军指驻扎京师以卫京城之军。明太祖定都南京,集全国卫军精锐于京师。遇兵事以京军为主力,抽调各地卫军为辅。洪武中有留守等四十八卫。永乐迁都北京后,以京师置于国防前线,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增为七十二卫,并定制立京军三大营,有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永乐八年(1410),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五军营。除统领在京卫所外,还统领每年从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轮番到京师操练的兵士十六万人。三千营以边外降丁组成,分为五司。神机营专用火器。永乐时,征交阯,得火器法,立营肄习。提督内臣、武臣、掌号头官的设置同三千营。

明朝财政危机分析

明朝财政危机分析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姓名:胡煌维庆 学号:60088 专业:财政学 明朝灭亡原因之财政危机分析 摘要:明朝灭亡有很多原因。但财政危机是其中一个直接的原因。明代的财政危机到了明末显得尤为突出,表现为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财政支出沉重,国库空虚。追本溯源是其财政体制的缺陷和历代管理僵化所至,明朝的灭亡与它的财政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对清朝的财政制度有着不利的影响。 明朝(1368年-1644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历经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十七朝,国祚276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人建立的封建王朝。明朝初期定都于应天府(今南京),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至顺天府(今北京),而应天府改称为南京。因明朝的皇帝姓朱,故又称朱明。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思宗朱由检于煤山自缢,明朝灭亡。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盛世(黄金时代),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大明,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御国门,君主死社稷。当为后世子孙所敬仰。 一、明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1.明末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 (1) 土地兼并严重,田赋收入锐减。在明代中叶土地兼并的现象就很严重,亲王、公主、外戚、宦官等纷纷通过钦赐、奏讨、纳献、抑买等手段,广置庄田。在神宗时“潞王、寿阳

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庄田,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熹宗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这些权贵豪绅,一方面广占顷亩,另一方面却在仗势优免之外,又使用各种办法逃避应该纳服的赋役,从而使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加重了服役负担,迫使农民纷纷逃亡。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弘治时,明政府控制的户数,比洪武减少了150万,口数减少700余万。农民逃亡的严重后果就是税源减少。仅以太仓粮库存为例,在成化八年以前漕粮多过400万石,隆庆元年(1567年)实入太仓364.8737万石,万历三十年(1602年)仅为138万余石,崇祯时期实入京通仓200余万石。 (2) 累年积欠税收沉重,难以全额起运。由于明朝中央对地方经常的调拨、征取给地方的存留往往不足以开支地方的行政所需,使许多的社会性事物无法展开,地方财政时常陷入窘境。而且税收本来就难以全额征收,在征税过程中大户拖欠现象也屡屡发生。出现了“各级地方政府并不严格执行起运存留政策,特别是当中央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进行消极抵抗,”从而“消极征税,拖欠成风和遇事请托,截留起运。万历年间苏松两府自万历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所欠金花480000两,布3010000匹。天启年间,“工部额编省直银两,皆有关顷。即使依期起解,分毫无欠,而不时之传奉,无名之取,尚不能应。今采木者题留,织造者题留,建府者、军兴者题留;甚则有留至十余年,不留之数亦拖欠不解。”南京户部尚书说“白天启元年至五年,各省拖欠折色共一百余万石。 (3) 军屯子粒流失,国家财政承担大量军费开支。明朝初年,建立起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军屯。一般学者根据史料认为军屯在明朝初期按照朱元璋的设想军队的自给率是很高的。认为“尽管军费是明代最大的财政支出,但由于明太祖实行广泛的军事屯田,所以来自屯田的军饷很充足,国家财政只是补充性质。然而黄仁宇先生却认为“军屯自给被夸大了,全国性的统计数字仅仅代表着一种预计的目标,各个层次都对其做了过高的估计。”指出“军屯

明代军制与军饷

明代军制与军饷 明代的军制,最初是统一的实行世军制,明中叶因军额不足而实行召募,到了明末,募兵制已经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不同的军制,明政府所采取的军饷供应措施不一样,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也不一样。 本文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丰义的史学观点,分四个部分对明代的军制和军饷问题作粗浅的描述与分析。明代初期采用了世军制,并让士兵参加屯田生产劳动,让士兵实现军饷自给,在仅依靠军屯不足自给的地方,采用开中制作为补充。 只是在国家有军事行动的时候才由国家作专门的财政拨给。正是在军屯和开中两种制度的共同作用下,在明代初期,既实现了军队的自给,又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 到了明中期,由于世军制下的军士,受剥削程度过重,而且“军民太分”,“一旦为军,子孙后代皆为军籍”;屯田不断被管屯官吏侵占,而且自身也不断的遭受军官私役,屯田制度被破坏。由于开中制度本身效率低下和商人的利益不断被豪强势家侵犯,商人开中已无利可图,开中制度也遭到了破坏。 面对军队的严重缺额,明政府采取了“清军”和“勾补”的办法,但最终也无法解决问题;采用“佥发民壮”的办法又无法满足军事行动的需要。于是政府开始在各边募兵,并在召募时发给一定的银两。 由于军屯和开中的破坏,军队无法实现自给,政府开始每年向各边拨给一定的补助——“年例银”。随着战事的频繁,募兵数额增加,政府每年拨给各边的年例银数额越来越大。 到了明末,由于战事频繁,募兵制进一步发展,许多地方募兵的数量已大

超过了卫所军。此时募兵的费用也比以前大大增加,故养兵成本也不断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已无法满足各边的养兵需要,政府开始拖欠各边年例银,而且拖欠的数额越来越大。 这样,在面对内外战争的时候,政府只能是依靠加派田赋的办法,最终埋葬了明王朝的统治。由募兵制的兴起导致军饷开支的急速上涨,而军饷开支的日益膨胀,引发了明末严重的财政危机。 在严重的财政危机之下,明王朝已无力再运用赈灾、优免等重要的经济调节于段;同时,明代后期封建国家逐渐失去了对募兵的控制,募兵制的优点消失殆尽,此时的士兵已无法承担起保卫封建国家的责任。士兵们因朝廷拖欠年例银生活困苦而跟饥民联合起来,共同走上了反抗明王朝统治的道路。 所以说,募兵制的发展是明王朝统治衰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史料

基本史料: [1](唐)杜佑.通典[M].杭州:杭州古籍出版社,2000. [2](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 明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台北:中央研究院,1962. [5] (明)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2. [6](明)李东阳纂,(明)申时行重修.(万历)大明会典[M].台北: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 [7](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8](明)李贤.大明一统志[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9](明)张学颜等.万历会计录[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10](明)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 [11](明)王圻.续文献通考[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12](明)吴廷燮.明督抚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3](明)茅元仪.武备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明)焦竑.国朝献征录[M].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上海图书馆藏明万历四十四年徐象橒曼山 馆刻本. [15](明)黄训.名臣经济录[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明)佚名.皇明诏令[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 [17](明)徐学聚.国朝典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18](明)雷礼辑.国朝列卿纪[M].续修四库全书本. [19](明)王士贞.弇山堂别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0](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1](明)佚名.仁庙圣政记[M].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抄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 1992 年摄制. [22](明)陈建撰,岳元声订.皇明资治通纪[M].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23](明)叶盛.水东日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4](明)高岱.鸿猷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5](明)于慎行.毂山笔麈[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6](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7](明)何乔远.名山藏[M].北京:北京大学,1993. [28](明)张岱.石匮书续[M].修四库全书本. [29](明)邓球.皇明泳化类编[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30](明)陆容.菽园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7. [31](明)朱元璋.皇明祖训[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洪武礼部刻本. [32](明)霍善等.诸司职掌[M].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刻本. [33](明)俞大猷.大同镇兵车操法[M].中国兵书集成·第40 册[C].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沈阳:辽沈书社,1994. [34](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朝财政

姓名:胡煌维庆 学号:2009326660088 专业:财政学 明朝的财政危机 摘要:明朝灭亡有很多原因。但财政危机是其中一个直接的原因。明代的财政危机到了明末显得尤为突出,表现为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财政支出沉重,国库空虚。追本溯源是其财政体制的缺陷和历代管理僵化所至,明朝的灭亡与它的财政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对清朝的财政制度有着不利的影响。 明朝(1368年-1644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历经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十七朝,国祚276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人建立的封建王朝。明朝初期定都于应天府(今南京),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至顺天府(今北京),而应天府改称为南京。因明朝的皇帝姓朱,故又称朱明。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思宗朱由检于煤山自缢,明朝灭亡。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盛世(黄金时代),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大明,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御国门,君主死社稷。当为后世子孙所敬仰。 一、明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1.明末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 (1) 土地兼并严重,田赋收入锐减。在明代中叶土地兼并的现象就很严重,亲王、公主、外戚、宦官等纷纷通过钦赐、奏讨、纳献、抑买等手段,广置庄田。在神宗时“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庄田,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熹宗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这

些权贵豪绅,一方面广占顷亩,另一方面却在仗势优免之外,又使用各种办法逃避应该纳服的赋役,从而使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加重了服役负担,迫使农民纷纷逃亡。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弘治时,明政府控制的户数,比洪武减少了150万,口数减少700余万。农民逃亡的严重后果就是税源减少。仅以太仓粮库存为例,在成化八年以前漕粮多过400万石,隆庆元年(1567年)实入太仓364.8737万石,万历三十年(1602年)仅为138万余石,崇祯时期实入京通仓200余万石。 (2) 累年积欠税收沉重,难以全额起运。由于明朝中央对地方经常的调拨、征取给地方的存留往往不足以开支地方的行政所需,使许多的社会性事物无法展开,地方财政时常陷入窘境。而且税收本来就难以全额征收,在征税过程中大户拖欠现象也屡屡发生。出现了“各级地方政府并不严格执行起运存留政策,特别是当中央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进行消极抵抗,”从而“消极征税,拖欠成风和遇事请托,截留起运。万历年间苏松两府自万历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所欠金花480000两,布3010000匹。天启年间,“工部额编省直银两,皆有关顷。即使依期起解,分毫无欠,而不时之传奉,无名之取,尚不能应。今采木者题留,织造者题留,建府者、军兴者题留;甚则有留至十余年,不留之数亦拖欠不解。”南京户部尚书说“白天启元年至五年,各省拖欠折色共一百余万石。 (3) 军屯子粒流失,国家财政承担大量军费开支。明朝初年,建立起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军屯。一般学者根据史料认为军屯在明朝初期按照朱元璋的设想军队的自给率是很高的。认为“尽管军费是明代最大的财政支出,但由于明太祖实行广泛的军事屯田,所以来自屯田的军饷很充足,国家财政只是补充性质。然而黄仁宇先生却认为“军屯自给被夸大了,全国性的统计数字仅仅代表着一种预计的目标,各个层次都对其做了过高的估计。”指出“军屯水平必须根据屯田计划组织的情况加以观察。实际上,军屯没有事先作出计划,进行周密准备,没有进行过实地调查,没有做过试点,也没有建立起管理部门。仅仅是由皇帝签署命令,要求军官进行屯田,至于财力、物力则由屯军自己去解决。并同意王毓铨的观点歌颂军屯的言辞都不免夸大,夸大到甚至很不符合事实的程度。”不论军屯子粒对明朝的财政所起作用或大或小,有一点必须承认,史料记载的军屯子粒越来越少确实为事实,军费开支不断上升,成了明代财政的沉重负担。 2.财政支出沉重。国库虚竭 (1) 军费激增。明朝的卫所制遭到了破坏,军屯土地的大量被侵占,军屯子粒流人私人,国家必须承担军粮开支。随着军士的大批逃亡、军屯收入减少,募兵制的出现,国家的财政负担又进一步加重了。首先,募兵需要募兵银,其次募兵的月粮和饷银比卫所军要丰厚。据黄仁宇先生考证在“1500年前后,北方军营里以募兵来填补空额已经成为—个通行上午做法。开始时每个募兵可得津贴银五两,同时还为

明朝财政危机分析

姓名:胡煌维庆 专业:财政学 明朝灭亡原因之财政危机分析 摘要:明朝灭亡有很多原因。但财政危机是其中一个直接的原因。明代的财政危机到了明末显得尤为突出,表现为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财政支出沉重,国库空虚。追本溯源是其财政体制的缺陷和历代管理僵化所至,明朝的灭亡与它的财政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对清朝的财政制度有着不利的影响。 明朝(1368年-1644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历经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十七朝,国祚276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人建立的封建王朝。明朝初期定都于应天府(今南京),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至顺天府(今北京),而应天府改称为南京。因明朝的皇帝姓朱,故又称朱明。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思宗朱由检于煤山自缢,明朝灭亡。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盛世(黄金时代),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大明,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御国门,君主死社稷。当为后世子孙所敬仰。 一、明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1.明末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 (1) 土地兼并严重,田赋收入锐减。在明代中叶土地兼并的现象就很严重,亲王、公主、外戚、宦官等纷纷通过钦赐、奏讨、纳献、抑买等手段,广置庄田。在神宗时“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庄田,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熹宗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这些权贵豪绅,一方面广占顷亩,另一方面却在仗势优免之外,又使用各种办法逃避应该纳服的赋役,从而使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加重了服役负担,迫使农民纷纷逃亡。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弘治时,明政府控制的户数,比洪武减少了150万,口数减少700余万。农民逃亡的严重后果就是税源减少。仅以太仓粮库存为例,在成化八年以前漕粮多过400万石,隆庆元年(1567年)实入太仓364.8737万石,万历三十年(1602年)仅为138万余石,崇祯时期实入京通仓200余万石。 (2) 累年积欠税收沉重,难以全额起运。由于明朝中央对地方经常的调拨、征取给地方的存留往往不足以开支地方的行政所需,使许多的社会性事物无法展开,地方财政时常陷入窘境。而且税收本来就难以全额征收,在征税过程中大户拖欠现象也屡屡发生。出现了“各级地方政府并不严格执行起运存留政策,特别是当中央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进行消极抵抗,”从而“消极征税,拖欠成风和遇事请托,截留起运。万历年间苏松两府自万历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所欠金花480000两,布3010000匹。天启年间,“工部额编省直银两,皆有关顷。即使依期起解,分毫无欠,而不时之传奉,无名之取,尚不能应。今采木者题留,织造者题留,建府者、军兴者题留;甚则有留至十余年,不留之数亦拖欠不解。”南京户部尚书说“白天启元年至五年,各省拖欠折色共一百余万石。 (3) 军屯子粒流失,国家财政承担大量军费开支。明朝初年,建立起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军屯。一般学者根据史料认为军屯在明朝初期按照朱元璋的设想军队的自给率是很高的。认为“尽管军费是明代最大的财政支出,但由于明太祖实行广泛的军事屯田,所以来自屯田的军饷很充足,国家财政只是补充性质。然而黄仁宇先生却认为“军屯自给被夸大了,全国性的统计数字仅仅代表着一种预计的目标,各个层次都对其做了过高的估计。”指出“军屯水平必须根据屯田计划组织的情况加以观察。实际

明朝经济史之明代经济概述

明朝经济史之明代经济概述 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739 字体大小: 【小】【中】【大】 明代经济概述 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内,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哲学和其他各种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经济基础来说明。因此,只有首先了解一个时代的社会经济情况,然后才能了解那个时代的政治、军事和文化。同样,只有首先深入了解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貌及其主要特征,然后才能更好地了解明代的政治、军事与文化的运行轨迹。研究明代经济史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此。它是整个明朝历史研究的重大课题和中心环节。 明朝,从公元1368年建国至1644年灭亡,为时276年。它上承秦、汉、唐、宋、元,下启有清一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继往开来的重要王朝。当时中国封建社会已经发展到晚期。这一时期政治混乱,思想裂变,文化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有这些都与封建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国封建经济,自秦汉数千年一直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在封建国家的严密监控下,以种植粮食为主体,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以生产自给为目的,经营方式落后,农民年复一年重复简单劳动,所得很少,而赋役负担无穷。由此造成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缓慢,封建财政主要依靠赋税剥削,国家经济实力低下,农民始终摆脱不了贫困。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发展缓慢,不等于停滞不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区域,由于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差异以及政治形势的影响,其发展速度亦有不同。有的区域比较发达,有的区域较为落后;有些时期发展较快,有些时期较为缓慢。总趋势是不断向前发展。进入明代以后,社会经济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明代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还是高于唐、宋?中国由古代社会逐渐向近代社会过渡的变革是不是始于明代?这些都是明代经济史研究中必然碰到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在中国封建时代,所谓社会经济,说到底是农业经济,手工业和商业的收入在整个国家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少。而所谓农业经济,主要是粮食作物生产,经济作物甚为有限。而粮食生产,则主要取决于人口和土地的开发。 为此,要把握明代经济的发展脉络,就必须紧紧地抓住农业经济结构的变化这根主线,从农村人口流动、土地利用和封建王朝赋役政策调整诸方面,进行多层次的探讨。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以为明代经济同以往相比,确实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其突出表现是:经过明初的人口大迁徙和土地大开发以及赋税征收方式的不断改革,农业经济结构逐步由单一的粮食生产,转向农、工、商并举的多种经营。从而诱发了明中叶以后以东南地区为先导的农村人口大分化、大流动,大批劳动力从粮食生产中分流出来,或就地迁业,从事商业性农业,或流入市镇从事各种工商业活动,于是削弱动摇了自然经济的统治地位,为新的生产方式的诞生开辟了道路。并由此奠定了近现代中国农业与工商业经济,以东南沿海地区为最发达的基本态势。具体说来,明代经济的发展变化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洪武元年(1368年)开始,至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之变以前为止的80多年,为社会经济的重建时期。这一时期的重点是建立典章制度,移民垦荒,调整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以实现田野辟、户口增.当时,由于元末以来连年战争,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死亡、逃散,土地大片荒芜,使明王朝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形势,很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为了医治战争创伤,与民休养生息,缓解社会矛盾,巩固新生政权,明太祖朱元璋在继续为完成统一大业而进行南北军事征战的同时,果断地把主要精力转移到以田野辟、户口增为目标的复兴社会经济之上,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主要有:组织军、民、商大力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交通;整理赋役制度,调整生产关系;实行田赋部分折包与田赋减免。同时,积极进行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以及有限度的对外经济贸易。 总的说是开荒种田和经济立法。从而使社会生产得到迅速的恢复,并有新的发展,为后来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为有明一代的经济政策定下框架,构筑了基本思路。明成祖即位以后,在恪守祖制的前提下,加快边区建设,积极开拓海外贸易,进一步开创了繁荣盛世的新局面。但是到了永乐后期,由于大造宝船、出兵安南、迁都北京,大大消耗了国家的物力,阶级矛盾开始尖锐起来,社会经济也逐渐由迅速恢

论明代军屯的兴衰表现(1)

全日制本科生学年论文 ` 题目:论明代军屯制度的兴衰表现 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 专业年级:历史学2013级 学生姓名:张燕学号:20130502088 指导教师:邹登顺职称:教授 2014年6月5日

全日制本科生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指导教师使用)

论明代军屯制度的兴衰表现 摘要:军屯在明代经历了一个兴盛和衰落的过程,因此笔者把明代的军屯制度分为两个时期,明初为军屯的兴盛期;明中后期则为衰落期。本文通过对史实的探讨分析,总结了兴衰期的具体表现与历史作用,在兴盛期,军屯的屯守比例中,屯种的军屯人数总是不少于守城人数,统治者对军屯也相当重视,军屯在这一时期对于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维护边疆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衰落期,由于最高统治者对军屯管理的疏忽,尽管一些有识官员看到了军屯的重要性,但他们终究无法改变军屯日益下降的地位,终至明末军队腐败、社会动乱、国家灭亡。笔者通过军屯制度对明初与明中后期社会影响的对比分析,阐述了军屯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此启示后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关键词:《明实录》;军屯;兴衰表现 军屯在中国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其中可分为汉到宋、辽金至明的两个发展阶段。到了元明时期,军屯的发展已经处于高峰了,尤其是经过明初的发展,更是达到军屯发展的顶点了。然而到了明中后期军屯不仅是不发展,反而是处于日益衰落的境地了。而明代的军屯在《明实录》中有相当多的记载,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在明代不同的皇帝统治时期,对军屯记载的数量有多有少,记载的具体情况有详有略,记载的多少详略或许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国家对军屯管理的重视程度,笔者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一、明代军屯的两个分期 明代军屯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是军屯的发展时期,即是兴盛时期;第二个是军屯的衰落时期。 (一) 明代军屯的兴盛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朱元璋在1358年,还是吴国公的时候开始设置“营田司”开始,

明代兵制的嬗变与财政支出关系述论

70  明代兵制的嬗变与财政支出关系述论 RE LATION OF MI LITARY SERVICE SYSTE M CH ANGE OF MI NG DY NASTY WITH ITS FI NANCI AL PAY ME NT □程利英 内容提要:明代的兵制,前期以卫所兵制为主,后期以募兵制为主。卫所兵制时期,利用军士屯田,军费开支由军屯收入提供。募兵制时期,屯田弛败,军费开支由国家财政供给。对明前期军屯收入、国家养兵量、养兵费用及军屯收入占军费开支的多少,卫所兵制向募兵制嬗变的原因,明中后期国家募兵数量、募兵费用及军费开支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等进行探讨,可以了解明代兵制的嬗变及其对国家财政支出的影响。 关键词:明代 卫所兵制 募兵制 军费开支中图分类号:F81119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卫所兵制的弛败和募兵制的兴起,是明代兵制的一大变化,亦是明代财政支出的转折点。本文对明代兵制的嬗变以及兵制与国家财政支出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卫所兵制与明代军费 卫所兵制,亦称世兵制或军户制。在此制度下,兵役承担者的身份与地位被固定化、世袭化,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当兵成为世业。明代的卫所兵制,规定卫所军士和武官皆入军籍,称为军户,属都督府管辖,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的约束,全部世袭。只有五府官及都司官为流官,由世职卫所官及武举选授。明朝建立后即实行卫所兵制,在要害之地设立卫所。一郡设所,连郡者设卫。大概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每百户所辖二个总旗,总旗下设十个小旗,每个小旗有军士十人,“大小联比以成军”。全国的军队均按此制编入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率领。每个卫所驻地固定,军士皆有定数,将官设置也有定例。各个卫所官兵分别隶属于所在地方的都指挥使司,再上为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其隶属关系为皇帝→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小旗。 明朝军队数额很大。据《明太祖实录》载:洪 武二十五年(1392),官军共一百二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内外卫所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按卫所额员进行统计,这一年军队总数达一百九十一万余人。后来卫所不断增设。永乐时,兵额已增至二百七十余万人。据《明书?戎马志三》载:“正统中天下未多事之先,五府并锦衣等卫所官旗军人及边腹额兵共三百一十五万八千一百七十三员名。”达到军队最高数额。 军屯是卫所兵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王朝建立后,就以军队实行屯田,令诸将屯兵龙江诸处,后设各卫所,创制屯田,以都司统摄。《明史?食货》载:“每军种田五十亩为一分。”又或百亩,或七十亩,或三十亩、二十亩不等。“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又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例。皆以田土肥瘠,地方冲缓为差。又令少壮者守城,老弱者屯种。明政府“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凡屯粮折征,每军田一分,正粮十五石,收贮屯仓,听本军支用;余粮十二石,给本卫官军俸粮。”按每个士兵开垦田地为五十亩左右算,三年后交租税每亩一斗粮。建文四年(1402),每屯田一分,纳正粮十二石,余粮十二石。正粮归军屯自己用,余粮十二石上交。按洪武年间全国卫所军士总数约一百八十万人算,就可屯田约八十九万三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