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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简介培训

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简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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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部分

一、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1、批准权限

(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其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修正):

◆县人民政府1公顷以下;

◆地级市人民政府 5公顷以下;

◆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20公顷以下。

(2)土地征收

---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云南楚雄自治州“德钢”项目

2、征收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

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80号):

◆一、各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征用土地

制度,实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各级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及法定的征地批准权限

和程序,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

施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

实施征用土地。

3、征收程序

(1) 用地预审

--- 建设用地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或申请核准、备案前(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 国土资源部门对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是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的必备

文件。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也不得批准农用地专用、土地征收及办理供地等手续。

(2) 用地规划许可

--- 用地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规划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用地申请

---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4) 发布征地公告

---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5)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各有关单位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 听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户充分协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要出具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2/3以上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

(7)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8)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4、土地确权及争议解决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四条征收土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一)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 2011年5月6日):

◆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

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

★法律层面未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程序。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前提: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征收?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的两个标的物所有权的变化

--- 房屋所有权的变化即私人所有房屋的征收;

---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

(2)各地模式

--- 土地征收为房屋征收的前提,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不涉及征收土地的补偿;

--- 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同步完成,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同时对被征收土地亦予以补偿;

--- 只征收房屋而不涉及房屋所依附土地的征收(沈阳、昆明、北京、广州等地)。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

--- 少部分城市如北京、杭州、宁波等地,地方立法明确规

定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必须申领许可证;

--- 多数城市如南京、昆明、太原、南宁、广州、福州、无锡、武汉、徐州等地,均未设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

二、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必须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土地补偿费:征用水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征用其他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征用鱼塘的,按其邻近水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补偿;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七倍补偿;征用未利用地的,按邻近其他耕地补偿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补偿;征用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

的,按邻近其他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

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 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作物,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

--- 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其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该农用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的三十倍。

3、《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2003

年)

4、《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06年,2010年修订)

5、《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

阶段)

6、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支付、分配和管理

--- 征地补偿费应由实施征地的市、县国土部门向用地单位统一收取,再通过被征地单位开设的征地补偿费专户支付给被征地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1998年修订时,取消了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规定;

--- 被征收土地上属于个人所有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负责如数支付给本人;安置补助费则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个人或支付其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中统一管理使用,但按照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全国各省级政府基本规定分配比例一般为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20%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据村规进行支配)。

---《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修正)

◆被征地单位收取的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

置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应按标准如数支付给

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得分发给个人;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属集体所有,但已由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的,被征地单位收取的青苗补偿费应

当按承包经营期限合理补偿给承包经营者;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

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

征收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也可部分用于不能

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公共福利事业,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挪用、侵占;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

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

过,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3)农民自建

2、补偿标准

(1)《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2)《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2007年12月19日,有效期5年)

A、住宅

---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包括两部分:房屋重置价+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重置成新单价×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区位补偿单价×核定的补偿面积;

◆如果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宅基地用地面积,按宅基地用地面积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区位补偿价;

◆最低补偿金额=重置成新单价×(建筑面积-核定的补偿面积)+ 最低补偿单价×核定的补偿面积;

◆最低补偿单价参考被拆迁房屋同区域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综合区片价、相关税费等因素确定。

--- 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

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平方米核定,超过4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40平方米核定,在25~4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规定确定拆迁补偿金额,并与安置房的市场价格结算差额。

◆安置房源:一是拆迁人统一申请建设用地,统一出资建设安置房;二是拆迁人提供自有产权的房屋。

◆以下情形,按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①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②拆迁非本村村民居住房屋。

--- 农民自建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①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重置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②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B、非住宅房屋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

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 房屋补偿

①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房屋,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定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按重置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②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按照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③属于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用于生产经营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剩余使用期限评估确定。

---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①补偿期限:符合重建条件的,按重建期确定补偿时间;不符合重建条件的,按法定清算所需时间确定补偿时间。

②损失核定:对符合重建条件的,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经营)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对不符合重建条件的,按企业因停产、停业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安置职工所涉及的费用等)情况确定。

--- 其它补偿。

①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调试的费用,按评估额给予补偿;

②被拆迁人的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1、程序问题

★某电厂征地案

2、补偿标准问题

★沥窖村拆迁案

★争议解决途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补偿费用分配问题

4、以租代征问题

★南沙明兴案

★地铁土地摸查情况

四、留用地

《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2010年)--- 概念: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①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

留用地安置的;

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

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

留用地的。

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确定的建

设用地安排,在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

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 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其标准参照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并不得低于该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具体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平均土地收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制定。

折算成货币补偿的,应当将不安排留用地和折算货币补偿的情况在用地报批材料书面请示及征收土地方案中

予以说明,货币补偿款项应当与实际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用一起兑现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留用地可征收为国有土地。

--- 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手续的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其中,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无偿返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留用地应当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进行登记,不得以个人名义登记。

严禁将留用地分配到本村村民。

--- 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留用地使用权或出让、转让、出租、抵押集体留用地使用权,须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留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

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药品经营 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1、销售假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假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销售劣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准经营药品。”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1)、依法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3)、没收违法所得;(4)、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学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 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安全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资格证书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

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4.4.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4.4.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证书由有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岗位:姓名成绩考试日期: 一、填空题(共30分)(每题2分) 1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和经营、使用,和监 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6、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出库复核检查管理制度。 7、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 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10、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药品经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 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12、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13、药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合格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5、首营企业是指采购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二、选择题(共30分)(每题5分) 1、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B) A、GMP B、GSP C GVP D、GMP和GSP 2、《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C) A、用法、用量 B、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C、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D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 3、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分类,体外诊断试剂应该属于哪一项:(K) A、中药材 B、中药饮片 C、中成药D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E、抗生素 F、生化药品G放射性药品H血清I、疫苗J、血液制品K、诊断药品。 4、《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C)

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

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岗位:姓 名:成绩: 一、填空题(共54分)(每空2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药品 ____ ,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应当标明 , 和,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_____________ 或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具有与所经 营药品相适应的 > >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

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 行。 6、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 行。 7、药品广告的内容必 须,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 有。 8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年。 10、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 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选择题(共20分)(每题4分) 1、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 A GMP B、GSP C GVP D、GMP和GSP 2、 《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 ) A、用法、用量B用法、用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摘编 总则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以下称监理总站)授铁道部委托,具体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总站在铁路局设监督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直属监督站。各监督站作为监督总站的派出机构,对管辖区域内铁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完成监督总站指定的监督任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⑸、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⑹、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⑻、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程的要求; ⑼、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⑽、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⑾、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⑿、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三、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试题答案 姓名部门日期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8、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将正确答案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 A )的“三违”行为。 A、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工作纪律 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纪律 C、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 D、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生产 2、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 C )。 A、连带赔偿责任 B、补充责任 C、主要责 任D、次要责任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或者承租单位的,发包、出租单位发现承包或者承租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 B ),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要求停产整顿 B、及时劝阻 C、进行罚款 D、通报批评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 B ) A工作计划 B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C生产经营收益预算 D专项费用支出预算 5、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 A )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A、国家和省 B、省、市 C、市、县 D、县和乡镇(街道)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源、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 D )。 A、应急预案流程图 B、职业危害告知牌 C、警示标志 D、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 B )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A、有偿 B、无偿 C、补贴部分资金 D、以发放其他实物的形式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卷 含答案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卷姓名:岗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50分) 1、药品必须符合() A、国家药品标准 B、省药品标准 C、直辖市药品标准 D、自治区药 品标准 2、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放行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 A、《进口药品证书》 B、《进口药品通关单》 C、《进口许可证》 D、《进口药品 注册证书》 3、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 ()日内向有关单位申请复验 A、五日 B、六日 C、七日 D、四 日 4、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 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 A、《进口许可证》 B、《进口药品许可证》 C、《新药证书》 D、《进口药品注 册证书》 5、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进 口许可证》 6、进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的 ( ) A、《进口许可证》 B、《进口准许证》 C、《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D、《出 口准许证》 7、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 A、省级工商管理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工商管理部门 8、处方药可以在下列哪种媒介上发布() A、电视 B、报纸 C、广播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松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 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望松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个方面的含义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3.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之间的关系?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4.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1)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完整版)

方案编号:YT-FS-7503-23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 训实施方案(完整版)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 (完整版)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要求: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2、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5、《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证》、《采矿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空压机、钢丝绳、安全阀、绞车等) 7、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学习记录

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学习记录 XX小学XXXX年秋季学期

XX小学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记录 时间:第二周星期四(9月8日) 地点:办公室 组织人: 参加者:全体教师 过程: 1、文件出台时间(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 2、包含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五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3、重点学习食品的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两章。 4、全体教师针对我校学生爱买零食吃及学校周边摆摊设点现象严重的问题进行讨论。 5、要求教师做好笔记,查找资料结合实际召开主题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教育。 6、总结。 XX小学 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记录 时间:第三周星期三(9月14日) 地点:办公室 组织人: 参加者:全体教师 过程: 1、文件出台时间(行政法规)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0号,卫生部第1号发布。 2、文件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附则。 3、重点学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学校卫生工作监督三章。 4、全体教师针对我校学生乱扔果皮纸屑现象严重的问题进行讨论。 5、要求教师做好笔记,查找资料结合实际召开主题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教育。 6、总结。

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试题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试题 姓名: 部门: 成绩: 一、单选题(共40分;每题4分) 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与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取得 ( )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进口许可证》 2、药品必须符合 ( ) A、国家药品标准 B、省药品标准 C、直辖市药品标准 D、自治区药品标准 3、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制 定的( )经营药品。 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B、《药品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C、《药品检验质量管理规范》 D、《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 ( )进行健康检查。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5、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 A、工商管理部门 B、广播电视管理部门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卫生行政部门

6、国家实行药品( )报告制度。 A、工业产值 B、经营销售额 C、质量抽验 D、不良反应 7、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与使用的药 品就是( ) A 、处方药 B、非处方药 C、麻醉药品 D、精神药品 8、以红色椭园形底阴文的专有标识的就是( )。 A、药品的通用名称 B、药品的商品名称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D、甲类非处方药 E、乙类非处方药 9、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 )。 A、按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 B、按规定印有标签与相应标识 C、按规定贴有标签与应有的标识 D、按规定附说明书与相关的标识 10、包装上不须印有规定标志的就是( )。 A、麻醉药品 B、非处方药 C、处方药 D、外用药品 E、二类精神药品 二、多选题(共60分;每题6分) 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最新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

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岗位:姓 名:成绩: 一、填空题(共54分)(每空2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药品 的,, ,和或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应当标明,和,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或者;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经营药品。

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 行。 6、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 行。 7、药品广告的内容必 须,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 有。 8、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年。 10、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 ,,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选择题(共20分)(每题4分) 1、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 A、GMP B、GSP C、GVP D、GMP和GSP 2、《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 A、用法、用量 B、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C、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D、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 3、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分类,体外诊断试剂应该属于哪一项:() A、中药材 B、中药饮片 C、中成药 D、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E、抗生素 F、生化药品 G、放射性药品 H、血清 I、疫苗 J、血液制品 K、诊断药品 4、《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 A、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B、药品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的 5﹑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 A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B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供货单位、C购货数量、购进价格和日期、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判断题(共16分)(每题4分) 1、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处方药是凭执业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1、安全基本法规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 管;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3、《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 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 一、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的定义: ●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 ●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 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

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方案]

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岗位: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共54分)(每空2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药品的,, ,和或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应当标明,和,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 ;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或者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经营药品。 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 6、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 7、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 8、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年。 10、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 ,,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选择题(共20分)(每题4分) 1、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 ) A、GMP B、GSP C、GVP D、GMP和GSP 2、《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 ) A、用法、用量 B、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C、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D、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 3、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分类,体外诊断试剂应该属于哪一项:( ) A、中药材 B、中药饮片 C、中成药 D、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E、抗生素 F、生化药品 G、放射性药品 H、血清 I、疫苗 J、血液制品 K、诊断药品 4、《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 ) A、未取得批准文号的B、药品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的 5)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 ) A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 B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供货单位、 C购货数量、购进价格和日期、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判断题(共16分)(每题4分) 1、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 2、处方药是凭执业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 3、非处方药,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药品。( ) 4、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可以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 四、问答题(10分) 什么是假药,何种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及答案

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题 岗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共54分)(每空2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药品的,, ,和或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应当标明, 和,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或者;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 4、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经营药品。 5、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 6、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 7、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 8、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9、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年。 10、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 ,,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选择题(共20分)(每题4分) 1、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是:() A、GMP B、GSP C、GVP D、GMP和GSP 2、《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 A、用法、用量 B、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C、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D、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 3、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分类,体外诊断试剂应该属于哪一项:() A、中药材 B、中药饮片 C、中成药 D、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E、抗生素 F、生化药品 G、放射性药品 H、血清 I、疫苗 J、血液制品 K、诊断药品 4、《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 A、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B、药品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的 5﹑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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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记录表 宣传教育学习主题部分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学习地点项目部小会议室学习时间2014.4.6 授课人*** 学习主要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学习效果评价: 1、项目总工***扼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内容,着重讲解了水体污染、环境保护的相关的法规条款,并强调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与会人员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2、项目经理***强调指出法律、法规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每一位职工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树立尊章守纪、依法办事的观念。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要把法

律、法规贯彻到实际行动中,时刻注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科学施工,杜绝盲目施工。同时指出环境是人类生存的依托,安全质量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入场卷,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公民、环境卫士,使我项目部的各项绩效再上新台阶。 3、学习过程中进行了简短的讨论,认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以往我们已经作了大量工作,也较全面,但不够细致,下一步的重点是结合相关法规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更全面、详尽,取得更大成效。 4、通过本次学习,与会人员均了解了上述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要求,表示今后要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达到了学习目的,效果较好。 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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