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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经验操作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经验操作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经验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雨金中心卫生院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规定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温宿县人民医院对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尤其是有以下高危因素的新生儿: 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庭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等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 5、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6、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7、高胆红素血症具备临床换血治疗指征; 8、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 9、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10、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11、体外膜氧; 12、机械通气时间48小时; 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症或遗传病。 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

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二、筛查方法 筛查方法采用耳声发射法(OAE)。 三、筛查程序 (一)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在孕产妇入院后,产科工作人员(在儿科住院患儿由儿科医生)应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和做法,签订《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告知新生儿出生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筛查。 (二)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筛查人员对其进行听力初筛,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表》,并向家长出具《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 (三)对初筛阳性者、有高危因素虽通过筛查须按时复查者或因特殊原因未接受初筛者,筛查人员或产科工作人员应告知家长在出生后42天内接受双耳复筛。 (四)对复筛阳性者,由负责筛查人员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转诊通知单》,交给新生儿监护人,通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将其转到听力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四、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一)公共卫生科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 (二)妇产一科、妇产二科、儿科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

图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图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爱婴区新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休假。 3.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位新生儿,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 4. 上班时保持环境整洁,穿工作服配戴好胸牌。 5.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 贵重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 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 加强安全管理,下班时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2、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新

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4、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4、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的结果分析和解决措施(不用太担心)

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的结果分析和解决措施(不用太担心)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可以说,父母都会心急如焚。问医生,医生只会按照流程说,该怎么办怎么办,不会跟你说许多专业知识。问别人,别人通常也只会安慰性的说,大多数都没事的,会好的。可是,毕竟没有专业知识甚至连普通的知识都没有,正因为心里没有个底,连一根救命稻草都抓不住,所以才愈发的心里恐慌。不知道多少父母为此提心吊胆过,担惊受怕过。有的父母整日泪流满面,有的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那一刻心情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最明白。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员,我家宝宝三个月时三次听力筛查均未通过。同是天涯沦落人,共同悲伤痛苦过,那种焦虑急迫,无以言表。当时几乎翻遍了整个网络,竟然连一份像样的材料都找不到,无以依凭,真是急迫又无奈。回想当初,多少的煎熬,时至今日,我把有关的事项逐一说明,能为大家打个底气,增个希望,愿大家能作以参考。一、第一次筛查未通过(出生第三天)宝宝出生的第一天晚上,我放置躺椅(那种椅子可以放下来做床)的时候,不小心撞出一声巨响,隔壁邻床的宝宝都被吓哭了,她也是同一天出生的,可是我家的宝宝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心里惊疑,莫非耳朵听不见,这么大的声音,就在

他边上,他都没反应,而邻床的都有强烈的反应。但是我想,也许小孩反应迟缓,刚好又睡的香喷喷的,所以没反应的。到了出生第三天,进行第一次听力筛查的时候,我在边上很担心的看着仪器变动。除了右耳一刹那间的出现三个格子外,两耳几乎连一个格子都没有,仪器几乎没反应。医生说四个格子才过关;宝宝右耳可能要比左耳好;大部分宝宝第一次听力筛查都能通过,未通过的少,我翻看了一下医生的记录本,的确,未通过的少;医生又说像这样几乎连一个格子都没有的很少,人家宝宝未通过的也都能出现三个格子。医生说不要急,大多数在出生42天第二次筛查会通过的。当然这些话都是我问医生,医生才说的。当时我犹如五雷轰顶,大脑一片茫然。怎么会连一个格子也没有呢?如果是耳聋,还有可能是重度耳聋,连助听器都不行。当时事情多,因为忙碌,减轻了一点忧虑,而且心里还存有希望,毕竟希望并没有完全破灭,我在心里说,42天后再说吧。心里没底,翻看了很多资料,相信大家此刻也会在网上寻找相关信息,但是网上的信息乱七八糟,甚至相互违背。比如有的说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有的又说说是隐性遗传,各种说法,而且还各种自信。我看了多种专业相关知识,总结如下:其实只要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有可

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考试题

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考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20分) 1、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项目常见的是()、() 2、在尚不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在()将新生儿转诊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完成听力筛查 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年内每年至少随访()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二、选择题(多选或单选题)每题8分,共56分 1、新生儿听力筛查健康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有() A、新婚学堂 B、孕妇学校 C、产前检查 D、入院分娩前 E、产后健康教育 F、新生儿期体检 2、1.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是千分之() A.6-8 B.1-3 C.3-6 D.9-12 3. 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的危害不包括() A.聋哑 B.语言发育迟缓 C.生长发育迟缓 D.心理障碍 4.新生儿出生后()可以通过听力筛查发现听力障碍 A.6小时 B.24小时 C.72小时 D.48小时 5. 确诊为重度或极重度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儿,建议在出 生后()个月开始选配助听器 A.6 B.8 C.3 D.12 6.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常用方法有()种 A.4 B.3 C.2 D.5 7. 听力筛查的对象() A.仅限于新生儿 B.新生儿、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 C.婴幼儿 D.0-3岁 儿童 三、判断题(每题8分,共24分)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 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3个月内)() 2、筛查机构负责初筛未通过者的随访。() 3、诊治机构应当负责可疑患儿的追访,对确诊为听力障碍的患儿 每半年至少复诊1次。() 1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附件3: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总体目标是早期发现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并能给予及时干预,减少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 1、筛查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2)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职责: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出具报告,资料登记归档并上报,对家庭进行告知并转诊,对通过筛查的高危儿要建议其定期至儿童保健网络随访。 2、检测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获得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新生儿听力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 (3)职责:负责听力障碍确诊,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出具报告,资料登记归档并上报,对家庭进行告知,建议确诊患儿进入干预程序。 (二)人员要求 从事听力筛查和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经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筛查人员 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实施,由经过听力学专门培训的技(护)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检测人员 (1)业务负责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负责听力诊断的业务工作。 (2)听力测试人员由从事听力学或耳鼻咽喉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三)房屋要求 1、筛查机构 设置1间相对比较安静的专用房间,配备诊察床和办公桌椅,面积应在15平方米以上。 2、检测机构 (1)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的测听室2间。 (2)诊室1间,并配诊察床,面积至少在10平方米。 (3)综合用房1间。 (四)设备要求 1、筛查 二、筛查 (一)对象 有条件的地方应进行普遍性筛查,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筛查。 听力高危因素包括: 1、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配备1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2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 dB(A)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声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设置诊室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2)诊治机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及对象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及对象 一、筛查意义 听力损害〈即听力下降或听功能障碍〉是人类最常见的生理缺陷,也是最主要的致残原因之一。听力残疾位居最常见的五种残疾之首〈智力、视力、肢体、精神及听力〉。我国有116万聋儿,且每年以2~4万的速度增加。新生儿听力损失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国外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在普通新生儿护理病房的发病率是0.1%-03%,而在新生儿童症!监护病房的发病率是0.2%年一0.4%。 20~30%的小儿听力减退发生在新生儿及婴幼儿期。由此可见对发病率远远高于苯丙酣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对听损伤新生儿进行筛查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是尽可能早发现有听力障碍的个体,使其在语言发育的关键年龄段之前就能得到适当的干预,以使语言发育不受到损害。 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是预防听力损害儿童语言发育障碍的唯一重要因素。常规体检和父母识别几乎不能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内发现听力障碍,从而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唯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 如新生儿或婴儿在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可使用助听器、电子耳蜗等方式建立必要的语言剌激环境,使孩子的语言发育不受或少受损害,使孩子聋而不哑。国外是十聋九不哑,而我国还是十聋九哑。 二、筛查方法 现在用于新生儿听功能方法主要有听功能行为筛查法、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法、耳声发射法。 1、听行为测昕法:常用于大于六个月的婴幼儿。对于小于六个月的婴幼儿,因为有较高、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仅对好耳进行听力学评估,要求测试环境安静,并且不能辨别轻度的听力损失,不能作为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可靠有效的方法。 2、耳声发射法(OAE):快速、无创伤、客观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广泛的普查。耳声发射反应通过耳蜗内的外毛细胞产生,因此,它不能检查出神经〈即第四颅神经和脑干听觉通路〉的功能异常,其筛查"通过(pass)”气仅表示外周听力在剌激频率范围内正常。听神经病或者神经传导异常者,耳蜗外毛细胞可正常,而内毛细胞和/或蜗后异常,则。AE不能检查出来,造成假阴性。OAE 受外耳道和中耳的影响较大,当有外耳道堵塞、中耳渗液或中耳腔羊水残留时,可暂时性传导功能障碍,因此出现假阳性。听力损害4Odb以上耳声发射无法测出。 3、听觉脑干诱发电位〈ABUz 该方法已经成为新生儿、婴幼儿与儿童听力评估的基础,是一种真实,可靠的评估耳蜗、听神经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现状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现状 听力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研究表明从出生到3岁是人脑可塑性最大的阶段,该时期的言语可使人脑达到最高的语言认识。因此,听力的早期检测和干预对语言及认识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婴幼儿早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的也可导致其在生理和行为交往上明显及永久的功能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而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收入等因素关系较小,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救治,患儿就有可能丧失学习语言的机会,在语言、认知和社会—情感发育方面落后于听力正常的同龄人,最后导致其成年后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层次低。因此,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对于提高人口素质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意义和社会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 1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现状 我国自1998年启动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universalnewbornhearingscreeningprogram,UNHSP)以来,因为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再加上政府的推动,目前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已开展了该项工作。但由于地区间经济、科技力量和政府重视程度的差异,各地发展极不平衡。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山东、河南、江西、湖北、安徽5省9县,出生在各地妇幼保健院户籍属于农村地区的新生儿12638名,接受听力筛查者10845名,占出生总数的85.8%;其中正常新生儿9963名(91.9%);高危新生儿882名(8.1%)。拒绝接受听力筛查的1793名,占总出生人数的14.2%,其中正常新生儿833名

(46.5%),高危新生儿960名(53.5%)。上海市2005年筛查了165555名新生儿,初筛率达98.24%,初筛阳性率11.86%,复筛率达92.64%,复筛阳性率9.55%,确诊为双耳听力减退的有236人,患病率为0.14%。成都市2004年城区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约5%左右,2005年提高到30%,2006年达40%,到2007年建立三级网络后达到64.96%。重庆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始于2006年,开展听力筛查的机构较少,筛查率偏低(8.14%),筛查设备不足,质量不高。2007年全市筛查率仅9.47%,与其他大城市差距较大。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数量虽在逐年增加,但地区差异很大,且质量有待提高。为保证该领域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正视和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筛查前后应对新生儿父母普及相关知识。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执行的主要问题是初筛率低、复筛未通过的婴幼儿失访率高,而筛查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在于是否获得家庭的支持。因此对家属进行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iversalnewbornhearingscreening,UNHS)科普知识的宣教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筛查前必须告知家长筛查的重要性,筛查后对于听力筛查通过者要避免家长产生麻痹思想,而对于听力筛查未通过者要尽可能释放家长的压力,努力使家长正确理解筛查的结果,并告知他们按时接受随访的重要性。国家、省、市、区、县的听力筛查及质量控制数据库的建立。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EOAE)-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是最常使用的方案(51.7%),其次为只使用TEOAE (46.8%),只使用ABR的很少(1.3%)。德国学者也认为二阶段TEOAE-AABR筛查是特异度最高、最经济的筛查模式。2008年国际新生

2019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总结

20XX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总结 自去年5月份开始,我科的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被定为XX县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通过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建设,推广“妇女儿童类”适宜项目,有效提高基层卫技人员诊治的技术水平,从而减轻农村患者疾病负担。在省卫生厅、省医学科学院的专家指导下,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上级要求规范有序进行。我科认真做好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从培训、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几方面入手,制定、完善该项技术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目前技术的应用率已达到96.51%,服务对象对示范推广的适宜技术的自愿选择率及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我们建立了适宜技术应用原始技术档案和工作记录,探索长效机制,形成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新模式。为了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妇儿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由科教科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的实施,科室成立了由科主任,两名耳科副主任医师,听力师组成的推广应用小组,负责对本院产科出生的新生儿婴幼儿进行听力筛查,并对工作的进度、质量予以监督。2009.5至2010.7,合计接受筛查5057名,筛查率达96.51%;接受复筛2328例;转诊新生儿婴幼儿27名,反馈到我院被确诊为单耳或双耳耳聋的有11名(ABR在40dB以上)。有一例钱清镇南钱清江南村王XX,出生6个月,已被XX、上海等大医院确诊为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目前正准备接受助听器验配。该患儿出生时曾有新生儿黄疸,在新生儿科住院治疗过。此次家长专程来院感谢我科,由于出生时听力筛查,使其儿子听力障碍得到了及早发现,从而早期得到干预、治疗。我科撰写的《8051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分析》论文已在今年第二期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发表,受到专家们的认可。 为了使该项工作做的更加完善、规范,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我们项目小组的同志,多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参观和听取兄弟单位的经验介绍,多次聆听专家关于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方面的知识培训,统一操作程序,制定相关工作细则,使该项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针对相关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水平参此不齐的问题,我们采取多渠道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扩大人才梯队,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为了使筛查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市民对该项目工作的认识,以提高筛查率,我们把耳聋的危害及发病现状编成宣传册,以通俗易懂的知识介绍给广大市民,

图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图终审稿)

图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 流程图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爱婴区新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休假。 3.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位新生儿,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 4.上班时保持环境整洁,穿工作服配戴好胸牌。 5.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贵重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加强安全管理,下班时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2、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新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4、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4、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教学提纲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 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三、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07年12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

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配戴(含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2009年,卫生部正式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率依然较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极不均衡,严重制约了我国听力残疾儿童的及时发现和康复。每对年轻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可爱,如果太晚发现听觉障碍的问题,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孩子日后的语言、身心发展,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听力筛检快速、方便、安全、无副作用。我们呼吁社会对新生儿听力筛查予以重视,呼吁所有的家长在您的孩子出生后,主动安排孩子接受听力筛查。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的干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最终目的是使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得到早期、合理和有效的干预,最终能听会说,实现康复,回归主流社会。我国政府自1988年起开始制订实施聋儿康复的专项规划,通过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已使30余万听力障碍儿童得到康复。“十一五”期间由中国残联牵头实施的全国抢救性聋儿康复项目,每年为500名重度听障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及康复服务,为30 00名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与康复服务。“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的力度,为更多听障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应采取不同的康复手段。一般来讲,确诊为重度或极重度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儿,建议在出生后3个月开始选配助听器;中度听力损失者,建议6个月龄时开始选配助听器;部分中度及轻度听力损失的小儿,随访至8~10个月,确定为永久性听力损失后,建议选配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的介绍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的介绍 听力筛查仪是一种硬件与软件合一的仪器,具有客观性、敏感性和无创伤性等特点,在新生儿听力功能检测中具有其特殊的应用价值,因此已成为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一项常规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内容,听力筛查是卫生部规定的新生儿筛查项目之一。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听力损失如不能被及时发现,不但影响儿童(言语和认知发育、教育、就业、婚育)及家庭(沟通障碍、心理、经济负担),而且还会成为社会沉重的负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可以对新生儿及婴幼儿进行早期听力检测和诊断,如能对明确诊断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幼儿在出生6个月内进行科学干预和康复训练,绝大多数可以回归主流社会。 新生儿及婴幼儿听力早期检测及干预项目包括听力筛查、诊断、干预、随访、康复训练及效果评估,是一项系统化和社会化的优生工程,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目前我国使用的听力筛查仪器,主要有耳

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的结果都以“通过”或“未通过”表示。一般而言,OAE和AABR的敏感度及特异度均可以达到95%以上,而OAE略低于AABR。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技术 1.耳声发射: 耳声发射是通常声波传入内耳的逆过程,即产生于耳蜗的声能经中耳结构再穿过鼓膜,进入耳蜗的外毛细胞,然后由外毛细胞反射出能量,在外耳道记录得到。耳声发射据其有无外界声刺激分为自发性耳声发射(SOAE)和诱发性耳声发射(EOAE),后者按刺激的类型分为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EOAE)、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和频率刺激耳声发射(SFOAE)。耳声发射与内耳功能密切相关,任何损害耳蜗外毛细胞功能的因素使听力损害超过40dBHL时,都能导致耳声发射明显减弱或消失。而且,耳声发射是一项无创伤性技术,操作简便,测试两耳仅需要10分钟。由于几乎所有正常耳都能引出TEOAE 和DPOAE,而SOAE只有50-60%的正常耳能记录到。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常用TEOAE和DPOAE。

OtoRead__OAE在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中的应用及体会

OtoRead__OAE在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中的应用及体会 发表时间:2015-10-19T16:40:54.980Z 来源:《医药前沿》2015年第23期供稿作者:刘渊婕 [导读] 张掖市妇幼保健院甘肃张掖新生儿先天听力损失的发病率是1‰~3‰,在重症监护室中可达到2%~4%,是目前所筛查的新生儿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1]。 刘渊婕 (张掖市妇幼保健院甘肃张掖 734000) 【摘要】目的:探讨耳生发射(OAE)应用于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常规方法、特殊技巧和体会,从而更好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使听障儿童聋而不哑。方法:对2623例新生儿采用丹麦出品的OtoRead便携式耳声发射测试仪进行听力普遍筛查,通过、未通过者42天进行复筛,再未通过者3个月前再次复筛,仍未通过者转上级听力筛查中心进行听力学分析及诊断。结果:通过采用耳声发射(OAE)对2623例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初筛率为100%,初筛未通过率1.11%,生后42?天复筛未通过率3.01‰,3个月前再次复筛通过率3.45%。1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0.39‰。结论:耳声发射是适用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一种快速、无创、简便的方法, OtoRead便携式耳声发射测试仪常规操作方法、特殊技巧的应用,可降低初筛假阳性率,提高早期听力筛查工作质量,是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根本。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体会 【中图分类号】R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3-0356-02 新生儿先天听力损失的发病率是1‰~3‰,在重症监护室中可达到2%~4%,是目前所筛查的新生儿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1]。听力障碍往往可引起患儿言语-语言发育迟缓及缺陷,造成社会适应能力低下,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故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具有重大医学应用价值和社会学意义,是一项系统化社会优生工程。我国1994年颁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出要在全国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出生缺陷高发的状况,我国于2002年2月制定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我院按上级要求自2009年7月开展了耳声发射(OAE)为筛查方法的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工作。现将应用体会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筛查对象是2011年3月~2013年3月在我院出生和外院出生的活产新生儿2623例,均在取得家长知情同意书签字后进行测试。? 1.2 筛查方法? 1.2.1使用的设备采用丹麦出品的OtoRead便携式耳声发射测试仪。 1.2.2测前宣教操作者将听力筛查检测的方法、目的和意义向监护人耐心解释说明,取得同意,并签好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1.2.3测试环境的选择测试环境保持相对安静,应选择专用测试房间,噪音控制在45db已下,以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 1.2.4新生儿的状态与测试体位新生儿在喂完奶、换完尿布,自然睡眠或安静状态下,侧卧于床上或有家人抱着,面向测试者,测试耳朝上。 1.2.5新生儿耳道的检查清洁外耳道内分泌物应使用特制细软长棉头棉签,蘸75%酒精旋转擦拭清洁,酒精蘸的不能过多,以达棉头一半为宜。动作轻柔,以避免损伤新生儿外耳道。 1.2.6耳模头的选择根据耳道大小选择合适的耳模头,并轻轻地将耳廓向后牵拉使耳道变直,然后将探头放置在外耳道1/3处,其尖端小孔正对鼓膜。 1.2.7测试结果的解释填写筛查结果报告单,将结果告之监护人并根据结果分别进行健康教育。1)测试通过者,告之监护人筛查通过不等于听力就没问题了,仍应密切观察听力及言语功能,以防止渐进性的听力损害(耳毒性药物、高烧、腮腺炎、脑膜炎等易造成听力损害),因此听力监测是应该持续至3岁。2)测试未通过者,做好解释工作,减少家长的心理负担。告之家长检测结果未通过并不表示其一定有听力损失,因为外耳道内羊水、分泌物等均可干扰检测结果,因此,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复查。3)通过与未通过者都应在42天复查。 2.结果 对2623例新生儿采用丹麦出品的OtoRead便携式耳声发射测试仪进行听力筛查,其中出生后48~72h或出院前初筛2623人次,初筛率为100%,初筛未通过29例,初筛未通过率1.11%。生后42天复筛2623人次,其中复筛未通过8例,复筛未通过率3.01‰。3个月前再次复筛8例,未通过3例,再次复筛未通过率3.45%。复筛未通过3例转至指定的上级听力筛查中心进行听力学分析及诊断,其中有1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0.39‰。 3.测试技巧体会 3.1 新生儿的安抚技巧 对睡眠浅的新生儿,测试者一手轻握婴儿双手,给与安全感,一手有节奏轻抚婴儿头部或肩部,使其安静下来,再将耳塞轻轻放上,也可继续哺乳使孩子平静下来再进行测试。 3.2 耳道的探查技巧? 使用OtoRead-OAE行听力测试前应常规使用电耳镜行耳道探查,不但可检查耳道内有无分泌物以便清理,更重要的是看清外耳道的大小、走向,以便选择合适的耳模头,正确放置耳模头的位置,避免因反复更换耳模头或调整耳模头位置而激惹婴儿,使其烦吵不能安静接受测试,而影响结果。 3.3 放置耳模头的技巧? 将耳廓向后牵拉使耳道变直;对于外耳道狭窄变形的婴儿,必须将耳垂向下拉打开耳道再放置耳模头,使耳模头与耳道耦合紧密避免漏气,这对提取信号,减少噪声干扰,保证刺激声到达鼓膜的强度十分重要。锥形耳模头比蘑菇形耳模头插入耳道更深处,可以减少耳道的音量,从而允许更大的测量发射量,但这也会将孩子弄醒或使孩子哭闹,因此,出现这种情况就应更换蘑菇形耳模头,从而达到更好的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卫生部201X年版)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卫生部2010年版)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限产科和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配备一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二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的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Db(A)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音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设置诊室和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2)诊治机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三、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07年12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 7-2015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

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申报材料

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申报材料 人员结构 我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有8人,学历都在中专以上,其中有5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房屋布局 有新生儿疾病筛查室一间,面积20.5平方米,声音分贝在30以下。设施设备 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一台,采血一人一针 规章制度 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管理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维护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人员职责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人员职责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工作开展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在医院领导和各科室共同协作下,我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具体抓此项工作,使我院新筛工作有一定提高。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成立了疾病筛查管理小组,设专人分管。

二、认真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规范:积极参与成都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三、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及时电话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对可疑阳性病例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 四、严格控制采血工作质量,坚持一人一针一滤纸,严格无菌技术操作,做到血斑无污染,血斑无渗血环。 五、对复筛人员做到当日通知到本人,及时采集复查血片,及时递送到县妇幼保健院。对确诊的病例,当日通知到人,确保准时到市筛查中心就诊,2012年新生儿1765人疾病筛查1762人筛查率99.83﹪听力筛查1714人筛查率97﹪2013年新生儿1397人疾病筛查1415人筛查率101.29﹪听力筛查1376人筛查率98.50﹪2014年新生儿1410人疾病筛查1398人筛查率99.15﹪听力筛查1375人筛查率97.52﹪。专人质控,不合格标本率逐年减少,2014年只有一例不合格标本。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见案例及解析

案例一:单侧听力损失 案例:听力筛查显示单耳未通过,听力诊断为单侧重度听力损失。但是这种孩子对声音是有反应的。所以,有一些家长往往会忽视这一结果,甚至选择放弃听力诊断和随访。 分析:家长之所以做出以上选择,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相关听力知识以及听力筛查缺乏认识,没有认识到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单侧听力损失的严重性。 据美国的一份研究显示:无论孩子听力损失的严重程度如何,单侧听力损失的小孩,在语言综合测验和口头表达的分数都比正常听力的孩子低。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如果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这种言语表达上的缺陷会进一步凸显出来。 对策:对于筛查结果显示是“单侧未通过”的孩子,家长一定要配合进一步的诊断,确定产生听力损失的原因,确定听力损失类型,然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随访和早期干预(如接受语言方面的培训)。 案例二:听力检测结果显示“低频好,高频不好” 案例:有些孩子听力筛查未通过,听力确诊为高频听力下降,而对低频声音有反应。这一测试结果对应到现实生活中就是:孩子只是对一些比较低的、粗的声音有反应,而对于一些比较尖、细的声音没有反应。遇到这一情况的家长,往往不会认为孩子的听力有问题,而是认为这种问题会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而消退。 分析:显然,孩子是存在听力损伤的,如果不采取干预措施,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会出现说话时口齿不清楚,或不理解对方说话的意思等问题。另外,案例中提到的家长显然是缺乏对相关听力知识的了解,以及对孩子听力发展状况的细致观察。 对策:家长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早期干预措施,配戴助听器并接受语言方面的训练。 案例三: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也可能存在听力损伤 案例:临床显示:有些孩子在做听力筛查时显示“通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听力水平会出现波动下降的趋势,甚至会出现明显的听力障碍。 分析:当前,大部分新生儿听力筛查采用的是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这两种方法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听力检测应该是一个综合评估的过程。如听力筛查耳声发射显示“通过”,自动听性脑干反应显示“未通过”时,不能完全排除听神经病的可能性。如果单纯用耳声发射进行听力筛查,即使检查结果显示“通过”,也要警惕听神经病的存在,因为这时有可能漏诊了听神经病。有研究表明在婴幼儿听神经病中听性脑干反应最大输出无反应,60%-70%可记录到耳声发射,也就是说,耳声发射筛查可显示“通过”。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休假。 3.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位新生儿,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 4. 上班时保持环境整洁,穿工作服配戴好胸牌。 5.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 贵重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 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 加强安全管理,下班时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2、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新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4、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4、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拆卸仪器。遇到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仪修工程师维修。 6、按仪器设备统一管理的要求,将唯一性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的醒目处。内容包括统一编码、名称、型号、负责人等。 7、保证仪器在清洁、干燥、无尘和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使用。严防水浸、火灾和被盗的情况发生。 8、建立仪器的档案文件,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有关的各种资料。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管理制度 1、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联系电话、地址、母亲姓名、转诊单位等基本信息。 2、妥善保存好听力筛查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每次中心内质控和院内质评报告。 3、对听力初筛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建档管理,告知42天-3个月内复筛,对复筛再次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听力学诊断。对听力障碍患儿和耳聋高危新生儿进行跟踪和随访,建档资料至少保存10年。 4、存于电脑的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资料要求备份保存。备份文件至少要离新生儿听力筛查实验室100m以上,以备不测。 5、对于以纸质作为载体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做好防潮、防湿和防火及防虫蛀等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6、做到听力室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主任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如新生儿的监护人要求查阅或复印相关资料,必须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 听力筛查不通过新生儿,立即告知其监护人42天-3个月到本院耳鼻喉科(儿童听力保健)门诊进行复筛,并提供健康教育。 2. 敦促并确保筛查不通过新生儿在规定时间内(3个月内)至到本院耳鼻喉科(儿童听力保健)门诊进行听力复筛。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失访者,须注明原因。 3. 依托区妇幼保健网络进行新生儿听力跟踪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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