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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体校对比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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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体校对比与启迪

中德体校发展历史比较与启示从中德体校制度创建历史来看具有同源性,两国均借鉴了前苏联经验。从功能上来看,中德两国都成功复制了前苏联体校制度所发挥的功效,中德两国竞技体育都在体校制度的支撑下在短时间内创造辉煌的成绩。从发展历程上看,前东德体校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发展状况基本相同,在国家“体育促进计划”支撑下,前东德体校学生能获得国家高额的奖金福利、生活物质与工作安置特权,有国家全方位的保障作为后盾,体校学生以训练为主,导致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两德合并后,德国体校办学转型速度很快,在短时间内改变了前东德体校“竞技本位”的办学模式,全面实施了“平衡教育”办学模式。而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已经走过了30年,比柏林墙倒塌早了整整10年,但是我国体校办学并没有像德国一样,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而迅速完成转型。截至目前,我国体校发展整体上还延续着传统意义上的体制机制与方式方法,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高度不相适应,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招生困难与出路狭窄等问题层出不穷,体校发展道路尚不明朗。某些观点认为,我国体校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任务,应该使其自然消亡;又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进一步应该扶植体校独立发展,保住竞技

体育发展的基础阵地。中德两国体校的产生与历史作用极为相似,但是目前中国体校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恐怕与两国社会背景有着较大的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年,经济发展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但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发展,如项目协会实体化、体育发展社会化、竞技人才培养市场化等方面进程缓慢。相反,柏林墙倒塌后,前东德政府体育管理体制一夜之间融入西德以社会为主的管理体制当中,体校失去了“体育促进计划”的支撑,体校要想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必须要有脱胎换骨的转型。纵观前东德体校转型发展脉络给我国体校指明了一条值得借鉴的路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与体育体制深化改革,体校应该尽快回归教育轨道,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负责体校文化教育,体育部门或项目协会负责训练竞赛相关工作,这样体校才能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德体校管理制度比较与启示

德国体校管理情况考察发现,从体制上看,德国体校均归属教育部门进行管理,办学资质由联邦奥委会进行审批。体校文化教学由教育部门负责,文化教学大纲与普通中小学完全一致。训练竞赛工作则由相应项目单项协会负责。从内部管理看,德国很多体校实行“三集中”制,据柏林体校校长介绍:“我们把学生运动员的学习、训练、食宿合理安排在一起,三位一体,有利于运动成绩的提高,这是前东德30年竞

技体育积累的经验,三集中有利于创造良好条件来开展系统训练,让青少年运动员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高效、专注地投入训练工作,创造优异竞技运动成绩”。柏林体校内部管理非常细致,据体操教练即公寓管理员Ziebell女士介绍:体校学生公寓楼共有109个床位,分为5层,每个楼层配备2个老师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人员像妈妈一样关心和照顾运动员的生活和学习。每个楼层都配备洗衣房、洗衣机,用以培养运动员自己动手洗衣服的能力。在公寓生活中,学生运动员像兄弟姐妹一样,互相学习、互相关心,管理员引导运动员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同样,考察发现,其中大部分学生采取集中学习与集中训练,一天的学习训练完成后,体校不提供寄宿服务,而是各自回到自己家里。但是其中有25名尖子运动员实行“三集中”管理,这些运动员处于13-19岁年龄段之间,成绩达到国家少年队水平,在校期间学校专门派管理人员1名、教师3名、饮食负责人1名、宿舍看守人员1人对他们进行管理。中国体校管理情况众所周知,中国体校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体育系统创建、由体育部门管理、游离于教育系统之外的独立事业单位系统,如前文所说,中国体校制度也给中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体校以夺标为办学目标,学生文化教育职能受到极大制约,文化知识与综合素质的缺失在某种意义上对体校学生的升学与将来职业生涯发展带来不可弥

补的负面影响,我国体校办学已经陷入了出口狭窄与进口萎缩等方面的多重困惑,体校办学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缓解运动员文化缺失所带来的种种矛盾,传统意义上的体校“三集中”办学体制开始走向分化,近2年干部培训班主办的全国体校校长培训班调查资料表明,我国现行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绝大部分都打破了“三集中”办学体制,采取“走读”、“走训”、“网点办训”等多种形式的体教结合办学形式,学生文化教育基本上纳入了九年义务教育体系。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中专制的体育运动学校还是沿用“三集中”的办学体制,文化教育依然游离于教育体制之外。自XX年我国中专毕业制度改革以来,省级体育中专升格成高职高专,即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省级体校基本上纳入了本省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但是全国200余所地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已经成为了体育行业中专办学的一种特有现象:教育部门不管,体育部门管不好,长时间没有教学评估,办学标准不一,办学资源匮乏,文化教师资格、培训与考评缺失,教学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6]。总之,体校长时间流离于教育体制之外所带来的因果链锁效应直接影响到办学的可持续发展,这与体校作为我国奥运冠军培养主阵地的地位极为不匹配。中德体校管理制度对比与启示从上文可知,我国虽然有很多体校已经实行了体教结合的办学形式,但是中德体校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却大有不同,德国体

校明确规定纳入教育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而在我国,即便是体教结合办学,体校主管部门还是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仅仅是负责文化教育工作,体校发展依然难以纳入我国教育的统一战略规划。XX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文件精神来看,我国体校办学离真正回归教育轨道或许还需时日。中德两国体校均采取“三集中”管理模式,但是二者之间却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德国体校归属教育部门,即便是三集中管理,一点都不影响运动员文化学习,与我国以方便系统训练为目的三集中办学模式有着全然不同的意义。另外,从德国体校内部管理的细节来看,既体现了“人本”思想也培养了学生独立生活与人友好相处的优良品质,这与我国体校军事化管理与过度保障给学生带来的教育效应也是不一样的。中德体校在管理形态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是由两国体育管理体制所决定,德国竞技体育主要由联邦奥委会下属的单项协会管理,项目协会直接参与体校训练、竞赛等工作,而体校办学则由教育部门负责。相反,我国目前官民二重性的项目协会主要主管国家队等高水平竞技人才队伍培养工作,对体校业余训练介入不多,体校主要由当地体育部门直接主管。即便有的地区实行“体教结合”,但是我国教

育部门尚不直接承担“奥运争光”的任务,由于目标上的差异,仅仅通过“体教结合”,企图就能把我国体校办学纳入教育轨道恐怕还难以实现。借鉴德国体校管理经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体育事业改革深入,体校回归教育必将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我国体校应该打破长时间局限于体育系统内部单独运行的格局,尽快纳入大教育管理范畴,进行统一规划。

中德体校学生“进出口”比较与启示

德体校学生“进出口”情况德国体校生源来自小学,小学学制为4年,就读于3、4年级的学生开始参加体育节、青少年运动会、校际运动会等各种赛事活动。对于9岁儿童以上的赛事,单项协会将派出选才组成员进行观摩,发现有一定运动潜能,并且受过基础训练、能服从训练时间安排、符合所属辖区、完成小学课程、文化学习合格的儿童,经项目选材审查委员会同意就可以到体校就读。目前,德国16个州共有体校39所,体校在校学生为11000人,体校平均办学规模为282人,此外,德国有体育特色学校100所,相当于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校学习期为5-13年级,时间为8年,相当于整个中学阶段。在8-10年级之间以体育成绩为依据进行两次淘汰考试,第一次考核淘汰率为5%,第二次淘汰率为15%。而到10年级中期,体校将举行一次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经删选留下的运动员

则进行“三集中”管理,以保证训练质量。经过体育与文化的淘汰分流,留下的学生经过三年的训练学习,毕业后95%以上的学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对于如田径等项目运动成绩优异的运动员,在课余时间到单项协会国家级奥林匹克训练基地接受更高级别的专业训练,同时他们还要打工养活自己,当然少数成绩优异的运动员能得到商家的赞助。对于足球等职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成绩优异的运动员直接则进入职业联盟。对于成绩一般的运动员则参加大学校运动队训练。德国体校的社会影响非常好。考察发现,家长认为这是一块社会净土,因为体校学生学习与训练时间紧张,很少有机会像普通学生一样有时间去接触斗殴、醉酒、吸毒等社会不良风气。对于学生运动员,即使没能创造出良好的运动成绩,也会为体校生活而感到自豪,认为在这里学到了健身技能、运动技术,培养了组织纪律以及团结互助、与人友好相处的性格品质。因此在德国,体校受到家长与运动员的热捧。反观我国体校,其办学与经济社会之间的矛盾不断深化,体校社会形象不好。中国体校学生“进出口”现状调研数据表明,我国的各级各类体校,尤其是少儿业余体校数量持续减少,从1990年的3687所减少到XX年的2679所,10年间减少了%;到XX年减少到XX所,减少了%;到XX年又减少到1933所,减少了%,体校招生规模表现出了持续萎缩的现象[7]。从项目来看,田径项目1999年到XX年10年间体育运动学校在训人

数减少近50%,少年儿童体校在训人数每十年萎缩50%左右;足球项目萎缩更为严重;而普及程度不高的速度滑冰项目体育运动学校从事训练的人数只有348人,少年儿童体校在训人数只有1700多人。各级各类体校训练规模的日益萎缩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XX年统计数据显示[7],一、二、三线运动员在训人数比例约为1∶4∶13。由于优秀运动员普遍在队时间较长,优秀运动队更新人数较少,形成了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高淘汰率状况。多数体校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升学和就业压力。加上体校对于文化课教育的重视不够,对于那些未能进入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来讲,文化缺失与技能单一直接导致他们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在升学和就业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往往是既考不上大学、又不能理想就业,即便是上了大学的运动员,也很难在毕业后找到工作。体校运动员的出路不佳

,也直接影响到各级各类体校的社会形象,很多有运动天赋的苗子不愿意到体校参加训练,妨碍了体校的招生,导致体校生源萎缩因果链锁循环。调研发现,辽宁营口市有的普通中小学根本不允许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进行选材,即便选中有潜力的苗子,家长和老师也不同意小孩到体校训练,结果是教练员只能选到条件二流的孩子,或者只能到农村进

行选材,数据表明,营口体校90%的学生来自边远山区。类似情况如江苏、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体校的生源均以外来务工子女为主。而湖南、江西、湖北等广大中部地区省份体校的很多项目根本招不满。体校出路狭窄导致的招生困难问题,直接影响体校办学生存问题,为了缓解办学生源困难,很多体校在招生时根本就没有选材所言,只要家长愿意送,体校就招收,在校长访谈中发现,很多体校成了差生的收容所,生源质量日益下降,严重影响着体校的办学质量。中德体校学生“进出口”比较与启示在学生进口过程中,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青少年赛事观察员制度,随着我国体育体制的深化改革,加大项目协会对体校办学的干预力度,根据地方项目特色,改综合体校为单项体校,更多地依靠项目协会的力量加强体校训练业务工作,构建体校与项目协会相结合的选材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的单项选材标准,从学校体育课与各种少儿比赛中去发现有潜力的苗子。学生进校后,德国体校的学制长,为13年,其中采取多次分流,提前化解了出口压力。相反,我国很少有体校实行淘汰分流制度,以文化成绩作为分流依据的情况更加难以实现,这给体校毕业出口又增加了新的压力,因此,建议借鉴德国体校多次分流制度,减轻体校出口压力。中德体校生源与学生出路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人才培养质量所致,体校“出口”与“进口”之间存在着因果链锁效应,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就业率高,出口舒畅,生

源就丰富,德国体校实施“平衡发展教育”,强调文化知识、思想品德与运动成绩的平衡发展,而我国体校长期以来以锦标主义置于首位,学生运动员综合素质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生涯发展受阻,体校生源大幅度萎缩。借鉴德国体校办学成功经验,我国体校应该尽快转变“金牌至上”的传统观念,从根本上改善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状况,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增强社会生存能力,拓宽出路口径。

中德体校文化教育比较与启示

德国体校文化教育情况考察发现,德国体校采取“平衡教育”的办学思想,即重视学生竞技水平、文化素质与品质个性的平衡发展,以适应将来社会的发展需求。柏林体校校长诺曼斯博士强调:现在没有一个人能靠竞技体育比赛生存一辈子,这是一条生存原则。同样在考察汉堡、法兰克福、黑森州等青少年体校时也发现,这些体校无不强调学生的平衡发展,其中,汉堡体校校长拉尔斯这样说:“青少年运动员必须以学习为主,不能因为训练而影响学业,要保证文化学习能跟上普通学生的进程。”德国体校课程与普通中学完全一致。其中,必修课为英语、德语、数学,外语选修课程为拉丁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他选修课程为生物、化学、物理、宗教、历史、地理、音乐、绘画、戏剧、媒体信息等。每位教师要上两门课程。德国体校学生文化学习时间为30小时/

周,自习时间为10小时/周,训练时间为20小时/周。文化课时远远高于训练。以下为汉堡体校作息安排:6:00起床、6:15早餐、7:00-8:30训练、9:00-12:00上课,12:00-12:20中餐、12:20-13:00休息、13:00-16:00上课、16:30-19:00训练,19:00-20:00晚餐,20:00-22:00自习、22:00就寝。中国体校文化教育情况我国体校长期以来以“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为办学思想。体校的任务是发现苗子,并提高其运动竞技能力,而运动员文化教育则长期游离于教育体制之外。受体校办学指导思想的导向,体校办学考核指标仍是以输送到上级体校的人数以及青少年运动员在省运会上的比赛成绩为参考。评价标准的单一性造成各级各类体校难以从根本上重视文化课教育。从体校文化教育的管理情况来看,在我国1933所各级各类体校中,由体校自办文化教育的有420所,占20%左右,其余1513所是依靠普通学校进行文化教育。在420所自办文化教育的体校中,体育运动学校203所,少儿体校217所[7]。从整体上来看,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业余体校,学生的文化教育大部分已由教育部门负责,文化课程与普通学校一致。但几乎全部的中专阶段体校文化教育工作仍由体育部门自办,课程体系与普通高中不接轨。当然,为了与高等教育形成对接,部分中专体校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已经增设了普通高中课程。但是,课时比例与教学质量难以达到普通高中标准,体校文化教学

问题已经明显制约着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中德体校文化教育比较与启示我国体校长期以来以发现苗子、并提高其竞技水平为核心目标,忽略学生文化知识与综合素质的培养,从而致使体校发展之路越走越窄。德国体校课程体系与其他普通学校一致,教学标准也一致,运动员不享受“超国民”教育,而我国中专体校的文化教育依然自成体系,与高等教育难以接轨,为了使中专体校教学完全融入我国教育大体系,应该逐渐取消传统中专课程体系,执行与普通高中完全一致的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不能低于普通高中,但为了缓解学训矛盾,提高教学效率,可以在知识点上进行精选。另外,目前有关人士认为应该专门为体校学生编制单独教学课程标准,但从德国理念来看,此做法违背了教育基本的公平原则,因为运动员退役后将与其他普通学生在同一个社会平台竞争,教学标准的降低更加不利于运动员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中德两国体校文化教育差异表明,金牌至上观念、竞技本位的办学目标以及训练科学化程度是搞好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重要因素,我国运动员训练时间是德国两动员的两倍,众所周知,时间与精力是学习的必备要素,在目前的训练方式下,再好的教育条件也难以保障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借鉴德国“平衡教育”理念,我国体校要尽快树立“文化知识、运动成绩、思想素质”均衡发展的办学理念,以适应体育强国建设与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运动员文化教

育问题不是单靠体育系统就能解决的问题,文化教育一定要依靠教育系统来做,文化教师必须纳入享受当地教育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教师在聘用、培养、晋升、待遇、流动、考评等制度上与教育系统教师一视同仁。为了加强体校文化教育,总局相关部门拟对青少年比赛进行改革,运动员必须文化测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参赛资格,这个举措非常好,但是在目前体制下要想取得良好的运行效果,还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细则办法。

中德体校项目训练比较与启示

德国体校项目训练情况德国体校归属教育部门管理,但训练业余工作由各单项协会负责:单项协会负责体校运动员选材与输送工作,负责体校教练员选派、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专项训练大纲编写与单项比赛组织。德国体校项目布局一般根据周边奥林匹克训练基地设施条件而设置,柏林在前东德时期创建了很多训练基地,柏林体校运动项目比较全面,共开展19个项目,其中,田径、射箭、冰球、体操是重点项目。汉堡体校则是一所普通的综合性学校,设有小学部和中学部,有1500名学生,有12个年级班,每个年级有4个班,其中有2个体育班。与汉堡训练基地设施相对应,学校开展游泳、篮球、羽毛球、沙滩排球、划船等运动项目训练。体校训练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德国教育法规定学生运动员每周必须上25课时以的文化课,单项体协规定每周上22-25课时训

练课,所有训练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大纲所规定的时间与内容安排进行,如体操项目时间安排:5-6岁运动员训练4-6小时/周,7-8岁训练6-12小时/周,9-10岁训练12-18小时/周,11-14岁男运动员训练16-20小时/周,女运动员则训练17-23小时/周。德国体校办学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学训”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在假期中,体校学生只能休息2周,其余时间都用于训练。体校项目训练目标、训练内容、训练负荷、训练方法手段与训练计划等方面均根据单项协会制定的训练大纲严格执行,不同年龄组执行不同的大纲标准,绝不会为追求眼前的比赛成绩而超越大纲标准,在德国,儿童专项化的年龄也比较早,但是不会出现拔苗助长的成人化训练现象,通过大纲的制约,训练科学化在制度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我国体校项目训练情况我国传统意义上的体校性质是体育行政部门管理下的独立事业单位。从级别上分为省级、地市级与县级体校,从办学体制上分为高职高专类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制的体育运动学校与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我国“二、三”线竞技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主要由各级各类体校担任。自我国实施奥运战略以来,绝大部分奥运冠军运动员均来自各级各类体校的培养。相反我国虽然有政府举国体制作为竞技体育发展保障,但是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广大体校之间并没有形成联动机制,不利于运动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统筹发展。我国体校训练工作由体校独立管理,单项协

会不参与体校业务层面的工作,教练员及相关训练活动由体校自主组织、自主管理。体校项目设置则与当地体育部门竞技体育战略紧密相关,除了设置本地区优势项目外,大部分体校项目围绕全运战略、省运战略、甚至区运战略来布局,由于战略主体利益上的不一致,体校与国家奥运战略项目布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我国体校运动项目的布局思想也导致了近年来全会金牌设置少、训练成本较高的篮、排、足等项目在训人数日趋萎缩。相反,很多低水平项目则重复设项现象非常严重,后备人才整体培养效益不高。长期以来,受竞技体育体制及金牌至上观念的影响,我国体校重武轻文现象十分严重,学训矛盾相当突出[8]。据报道,我国有的体校运动员每周训练时间多达40小时以上,运动负荷普遍过大。为了追求运动成绩,教练员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青少年运动员身体健康与心身发展规律,大量运用与运动员年龄与能力相悖的训练方法与手段,早期专项化、少年成人化、女子男子化、甚至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普遍存在,很多有潜力的苗子早期拔苗助长,过早产生伤病而不得退出训练。中德体校项目训练比较与启示从管理上看,德国体校与单项协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果一个体校开展了多个运动项目,那么就有多个项目协会参与体校的选材招生、训练活动、教练员管理等方面工作。借鉴德国经验,我国要改变现行的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省市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制,要深度

介入周期长、效益慢的体校业余训练工作,提高体校训练科学化水平。从科学化训练角度看,首先我国缺乏德国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训练大纲,某些项目虽然制定了大纲,有的也进行了修正,但是

,现行大纲指标是在早期专项化、成人化训练甚至假年龄条件下取得的数据,我国很多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数据指标甚至运动成绩都优于国外,但成年后成绩就不如国外。我国业余训练中拔苗助长、过度训练等现象非常严重,其次体校教练员长期缺乏培训,执教理念与知识结构陈旧,训练方法与训练手段落后,加之教练员准入、注册等制度方面的不完善,教练员整体素质难以满足现代竞技体育科学深化发展的需要。借鉴德国经验,随着我国项目协会的实体化进程,应该深层次介入体校训练工作,制定合理的训练大纲,形成科学的训练标准,改革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将体校各项训练工作向科学化轨道引导,另外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加强教练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教练员是推进科学化训练的主体,只有不断提高广大体校教练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才能实现竞技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前东德体校与中国体校均借鉴了前苏联的体校制度,两

国体校制度均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并且均为两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崛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自柏林墙倒塌以来,东德体校很快进行了转型,德国体校与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协调。相反,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行开始了经济体制转轨,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体校并没有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转型,目前我国体校办学暴露出了诸多深层次的问题。借鉴德国体校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在管理上,要将我国体校纳入大教育体系,体校办学按照我国教育标准进行统筹管理。要做好科学选材工作,学习期间实行淘汰分流制度,以青少年赛事改革为突破口,实行参赛资格文化测试制度,进一步加强体校文化教育工作,拓宽学生出口。随着我国体育体制改革深化,要加强项目协会对体校训练工作的管理,要促进单项目体校的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国体校运动项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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