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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方案设计范本 供参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股权方案设计范本 供参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股权方案设计范本 供参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日趋活跃,比如借壳上市、业务整合、战略转型等等,并购重组也成了二级市场的热门话题,并购重组的出现和活跃不仅发挥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并促进了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发展和企业价值评估技术的进步。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并购重组的发展、促进了企业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

十多年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我国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一个资产规模庞大、行业分布广泛、在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中国石油、工商银行、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平安、宝钢股份、大秦铁路等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的骨干力量,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上市公司发展更为迅速,这些公司在自身迅速成长的同时,直接推动了企业间并购重组、推动了整个行业的整合和优化,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作用也逐步显现。

在资本市场出现以前,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定价机制,估值通常基于企业的净资产,甚至不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缺少竞价、交易平台,不够透明,难于取得与企业价值基本相符的价格。在资本市场上,企业价值主要由其未来盈利能力而非净资产决定,未来盈利能力越强,产生的现金流越大,企业价值就越高,由此确定的企业价值往往数倍甚至数十倍与企业的净资产。过去十几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大量中国企业得到了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许多上市公司特别是上市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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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其净资产。这个角度上说,资产评估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围绕上市公司展开企业价值评估服务。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和企业价值评估

(一)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第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而按国资委的规定,国有上市公司应按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随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范,简单地出售、购买单项资产或以资抵债式重组,获取现金或突击产生利润达到扭亏为盈目的的重组事例逐渐减少,而为了企业做强做大重组相关企业的股权为手段进行业务整合、战略转型已成为主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标的主要是企业股权,因而并购重组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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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收购。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分为股权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在上市公司并购的实务中,协议收购是主要方式,而要约收购较为少见。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第五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在协议收购和挂牌交易时,按照国资委第12号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产权转让和资产转让、置换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在操作实务中,如果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其定价虽然有二级市场价格,但由于二级市场的价格在短期内波动较大,往往采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因缺乏客观的定价标准,往往也会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有关股权估值,并参考估值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参照评估报告结果进行协议收购和挂牌交易。

(三)定向增发。即非公开发行。目前已经成为股市购并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这里包括三种情形:一种是投资人(包括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通过定向增发新股、定向回购老股,引发控制权变更。另一种是通过私募融资后去购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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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盈利能力。三是向原控股股东增发,达到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扩大规模、完善产业链的作用。

按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国有上市公司应对定向增发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从出售方的角度,由于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记账,企业价值可能远远高于账面值,更希望选用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而证监会要求定向增发涉及的资产必须构成完整的经营实体,因此,这类业务往往需要对涉及资产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还包括股份回购、吸收合并、以股抵债、分拆上市、评估司法鉴定等,在这些并购重组方式中,大部分均涉及企业价值问题,按照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市场的需求,也要求评估机构结合具体情况提供企业价值评估,供公司决策使用。

三、并购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

并购重组的核心是发现价值、判断价值、提高价值,是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或为了协同效应、市场效应等能使自身价值大幅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是发现价值、公正价值、实现价值,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价值信息、提供鉴证服务、并帮助其实现价值。并购重组离不开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并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有效需求和广阔舞台,企业价值评估也在并购重组的进行提供了公允的价值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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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资产评估业务大部分属于企业价值评估和不动产评估,而企业价值评估主要的服务对象即并购重组。

四、国外企业价值评估遵循的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是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评估专业准则,由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和我国评估准则的发展不同,《国际评估准则》受传统的影响,相关内容主要以不动产评估为主。随着全球企业并购的发展,国际评估业也走向综合发展的趋势,评估领域逐步扩大,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正式制定了《指南4一无形资产评估指南》和《指南6一企业价值评估指南》。《指南6一企业价值评估》主要借鉴了美国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成果,成为当前最具有国际性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

指南6明确指出多数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是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提出了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同时指出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方法。评估师应当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正确运用评估方法,并对各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综合分析,以形成可信的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基本上类似于其他资产类型评估中使用的成本法,其主要思路是将以历史成

本编制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替换成以市场价值或其他适当现行价值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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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形、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鉴于资产基础法的局限性,指南6明确规定除非是基于买方和卖方通常惯例的需要,资产基础法不得作为评估持续经营企业的惟一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两种主要具体方法包括资本化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评估师应当综合考虑资本结构、企业历史状况和发展前景以及行业和宏观经济等因素,确定未来收益预测的合理性,并考虑利率水平、类似投资的期望回报率以及风险因素,合理确定资本化率或折现率,折现率或资本化率的选取口径应当与收益口径相一致。

市场法常用的主要数据是股票交易市场、企业并购市场和被评估企业以前的交易。评估师运用市场法时应当确信采用类似企业作为比较的基础,类似企业应当与被评估企业同属一个产业,或与被评估企业对相同的经济变量做出相同的反应。

指南6吸收了美国等相关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我国评估理论和评估实务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五、我国企业价值评估遵循的准则和规定

在我国,明确涉及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规范文件只有1996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对“整体企业资产”评估给出了定义,即整体企业资产评估是指对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具有独立经营获利能力的经济实体全部资产和负债所进行的资产评估。但没有进一步对企业整体价值和企业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区分,确切的评估对象依然是含糊不清。在评估报告或评估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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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混淆企业整体价值和企业全部权益价值,甚至还出现了多起滥用收益现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案例。

随着企业价值评估日益增大的需求,在实践案例、实际需求以及国外评估行业发展的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134号下发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明确指出“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第二十条也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同时就评估方法选用、评估资料收集等方面作了较系统而具体的规定,为规范企业价值评估实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证监会为规范上市公司的管理,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例如2001年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年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2006年7月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4月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对资产评估行为也做出了规定。特别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第十八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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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证监会2008年6月出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包括涉及上市公司收购、涉及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上市公司合并、涉及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必须进行尽职调查应当重点关注包括估值分析、定价模式等问题,并在专业意见中进行分析和说明。

这些文件不仅要求对收益现值法的运用予以严格约束,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还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聘请的财务顾问也介入资产评估事宜,并为此承担更大的责任,甚至要求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对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独立发表意见,同事对评估机构的责任也有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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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资产价值、忽视企业价值

在以往的我国资产评估实践中,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一般采用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方法。这种评估思路虽然容易与企业的账面价值相对应,但往往遗漏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普遍存在的无形资产诸如人力资源、客户群、技术、商标等在企业的财务账上未作计量和确认,但它对创造企业价值至关重要,例如高技术企业没有太多的设备、厂房以及原材料等有形资产,主要是靠技术、管理、市场以及其他不可轻易获取的资源等无形资产来进行经营,会计账面资产价值与企业的实际价值相差很多。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存在评估方法单一的情况。为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评估机构选择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往往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并运用收益现值法加以验证,评估值取重置成本法得出的结果。这种做法目前是通行的方法,但可能仍然存在不能完全反映企业价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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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方法都有不同的假设前提和侧重点,因此也就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的取舍,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假设、市场情况和收集资料的情况确定。

(三)收益法的参数取值

收益法最重要的参数包括收益额、折现率。在证券市场上,收益预测及折现率选取因被人为操纵而一直为人诟病,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投资者对收益法的担忧也是收益额和折现率,因此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出文规范收益法的使用。例如折现率,取值公式大同小异,但实际取值却有很大不同,而没有具体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情况、企业具体情况,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价值相差很大。

七、理论与实践并举、适应并购重组市场的发展

(一)市场的发展和规范,对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风起云涌,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相关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的重视和规范,也对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统计,近两年的并购重组数量急剧增加,并且已经摆脱了过去为重组而重组、为年终利润而重组、为“摘帽”而重组的短期行为,而是为了企业本身的做强做大而“合纵连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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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价值评估是其中重要一环,主管部门连续出台企业价值评估的文件,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视可见一斑。

(二)借鉴国际评估准则,推动评估准则的发展

按照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发展纲要,我国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分为四个层次,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目前的业务准则上属于第四层次。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尚未制定,这既有理论研究的问题,也存在实践经验积累不足的问题,应尽快通过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在指导意见的层面上出台操作性更强、更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相关规范

(三)高度重视和提高行业研究能力

对企业价值评估,应树立“大评估观”,把企业放在整个经济的大环境分析,特别是行业中进行分析,使评估结果建立在翔实、可靠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我们提高经济分析能力和对行业的研究能力。例如收益法最重要的参数是收益额、折现率,也就是分析、测算企业的未来收益及风险,只有把行业研究透了,才能把握大局,把握企业大的发展前景、面临的重大风险,并进而结合该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劣势,对其未来收益、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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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财务报表分析水平

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企业财务分析是重要的环节,甚至要分析企业三年以上的财务报表。而财务报表也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相当多的信息,但是企业为评估所准备的财务报告虽然都按照公允的会计准则的编制,也很少有两个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手段完全一致,至于那些没有上市的公司,他们的报告大多都没有经过审计,财务报表也经常是偏离会计准则的。所以收集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报表的时候,需要作出判断、分析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以达到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例如存货计价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各种成本的费用化或资本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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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王生龙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一.重新理解评估领域企业价值 二.资产基础法认识及实务中的问题 三.& 四.市场法认识及实务中的问题 五.答问(Q & A) 一、重新理解评估领域企业价值 (一)企业价值的有关观点 全球公司估值领域对企业价值的认识几乎是一致的。 比如戴维·弗里克曼(david frykman)和雅各布·托了瑞德(jakob tolleryd )著的《corporate valuation》中:将企业价 值分为“权益价值”和“公司价值”。 ~ 公司价值(enterprise value)是整个公司所具有的价值。即公司承担所有资产要求权的价值总和,其构成为: 公司价值=权益价值+公司债务的市场价值+少数股东权益+养老金+其他要求权权益价值(equity value)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要求权,由于公司的权益价值等于公司所有股票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因此权益价值有时也 被称为“市场价值”(MV)。权益价值是公司价值与公司债务价值之间 的差额。 再比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财务学教授布瑞德福特·康纳尔(Bradford Cornell)所著的《corporate valuation》中提到: 公司价值评估模型所要尽力而为的是,加总公司所有证券的公正市场价 值,而不仅仅是权益类证券。并提出价值评估的步骤是:先分别评估公 司的债务价值、优先股价值、普通股价值,然后将这些价值加总就得到 公司的价值。 公司价值=公司债务价值+优先股价值+普通股价值 (二)国内评估领域中企业价值

1、基本表述——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 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部分权益价值 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对全部资产和负债所进行的资产评估。 整体评估的范围为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两种方法 国资委274号文——两种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 收益法验证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评估对象的新认识—— 企业评估是一种整体性评估,含三种对象即: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传统意义上的收益法验证,实际上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 部分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如何评估企业价值 正如布瑞德福特·康纳尔(Bradford Cornell)教授所说:评估一个企业价值的最为简单直接的方法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估算。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账面价值是基于历史成本记录的,其数额和市场价值存在差异。同时,还有一些有价值的资产,比如企业组织资本,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最为常用的调整方法是用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估计值代替账面价值,或用公司资产的变卖价值代替账面价值。 二、资产基础法认识及实务问题 [ 资产基础法认识 1、国内准则 第三十四条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第三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 第三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 第三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根据相关项目的具体资产、盈利状况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将其单独评估。 第三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是怎样计算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fd1064687.html,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是怎样计算的 股权转让的评估形式有很多种,并且上市公司跟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是有所区别的。根据我国《国资法》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先进行审计评估。那么到底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就让赢了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评估计算 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臵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有: ①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②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社会平均成本资

料。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为资产基础法、加和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资产基础法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价值。资产基础法一般应用于新设立的企业或无法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进行有效评估的企业。对收益稳定的持续经营型企业,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企业未来收益与现有资产的关系,往往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股权的价值。 2、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①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②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与可比较的参考企业即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评估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日趋活跃,比如借壳上市、业务整合、战略转型等等,并购重组也成了二级市场的热门话题,并购重组的出现和活跃不仅发挥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并促进了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发展和企业价值评估技术的进步。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并购重组的发展、促进了企业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 十多年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我国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一个资产规模庞大、行业分布广泛、在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中国石油、工商银行、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平安、宝钢股份、大秦铁路等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的骨干力量,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上市公司发展更为迅速,这些公司在自身迅速成长的同时,直接推动了企业间并购重组、推动了整个行业的整合和优化,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作用也逐步显现。 在资本市场出现以前,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定价机制,估值通常基于企业的净资产,甚至不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缺少竞价、交易平台,不够透明,难于取得与企业价值基本相符的价格。在资本市场上,企业价值主要由其未来盈利能力而非净资产决定,未来盈利能力越强,产生的现金流越大,企业价值就越高,由此确定的企业价值往往数倍甚至数十倍与企业的净资产。过去十几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大量中国企业得到了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许多上市公司特别是上市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远远超出其净资产。这个角度上说,资产评估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围绕上市公司展开企业价值评估服务。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和企业价值评估 (一)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第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而按国资委的规定,国有上市公司应按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随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范,简单地出售、购买单项资产或以资抵债式重组,获取现金或突击产生利润达到扭亏为盈目的的重组事例逐渐减少,而为了企业做强做大重组相关企业的股权为手段进行业务整合、战略转型已成为主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标的主要是企业股权,因而并购重组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收购。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分为股权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

企业价值市场法评估实务及案例分析考试题

企业价值市场法评估实务及案例分析
第 1 部分 判断题
76 1. 我们需要评估的市场价值应该是资产在交易市场所表现的价格,因此我们评 估的资产市场价值主要是“市场”所在地,而不是“资产”所在地。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24。 87 2. 价值比率选择的一般原则包括:对于可比对象与目标企业资本结构存在较大 差异的,则一般应该选择全投资口径的价值比率。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80。 81 3. 价值比率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相应口径的资本化率 k-g 的倒数。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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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56。 86 4. 在估算被评估企业“相关参数”时,需要根据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时限,相 应的估算被评估企业“相关参数”的时限。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77。 90 5. 市场法评估中最后需要将非经营性资产加回。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解析: 加回非经营资产这一步骤通常不适用市场法估算少数股权价值。 84 6. 在进行价值比率修正时,需要注意 WACC 是全投资税后现金流口径的,对应 于 NOIAT 价值比率,其他口径的价值比率对应的折现率估算则需要利用转换系 数将 WACC 转换为其他口径的折现率。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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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66。 88 7. 价值比率选择的一般原则包括:对于一些高科技行业或有形资产较少但无形 资产较多的企业,盈利类价值比率可能比资产类价值比率效果好。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80。 71 8. 进行市场法评估时,通常应该进行最低营运资金需求量与实际拥有量差异调 整。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讲义 P15.,这是市场法评估的操作步骤之一。 91 9. 交易案例比较法就是在近期合并、收购案例中选择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 的交易标的作为“对比案例”,利用对比案例作为“对比对象”估算被评估企业 价值的一种市场法评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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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购估值方法介绍

实践中,常见的三种股权估值方法。下面分别与大家介绍,以兹参考。一.收益法 收益法在公司并购中比较常见,也是用到最多的一种估值方法,收益法是将被并购公司未来收益资本化或折现,分为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股利折现法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股利折现法的预期股利一般应当体现市场参与者的通常预期,适用的价值类型通常为市场价值。现金流折现法通常包括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收益法的重点是确定收益期、折现率。如何确定收益期,应当在对公司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公司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确定拆现率时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 二、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公司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公司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

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控制权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公司交易价格。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在控制权和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三、成本法 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公司价值评估,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根据被评估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情况以及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将其单独评估。 雷势万廷数据分析有限公司,您身边的数据分析专家,擅长项目数据分析,项目价值分析,企业战略设计,企业重组并购等。公司的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并且与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大型财团、银行、上市公司、中小型企业等建立了业务合作意向及业务往来。我们以专业的方法、严谨的态度、公正的原则、热情的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携手广大客户,共同发展进步。

公司价值评估方法

如何对未上市公司进行估值 一、何为公司估值? 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公司本身,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内在价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及其获利能力。 公司估值是投融资、交易的前提。一家投资机构将一笔资金注入企业,应该占有的权益首先取决于企业的价值。公司估值有利于我们对公司或其业务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进行正确评价,从而确立对各种交易进行订价的基础。 公司估值是证券研究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估值是一种对公司的综合判定,无论宏观分析、资本市场分析、行业分析还是财务分析等,估值都是其最终落脚点,投资者最终都要依据估值做出投资建议与决策。 基本逻辑--“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 二、公司估值的方法 (一)公司估值的基础 基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公司估值的基础可分为两类: 1.破产的公司(Bankrupt Business) 公司处于财务困境,已经或将要破产,主要考虑出售公司资产的可能价格。2.持续经营的公司(On-going Business)(PE投资的对象) 假定公司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经营,可使用以下估值方法。

(二)公司估值的方法 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EV/销售收入估值法、RNAV估值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和期权定价法等。 相对估值法反映的是市场供求决定的股票价格,绝对估值法体现的是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即通过对企业估值,而后计算每股价值,从而估算股票的价值。它们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1、相对估值方法 相对估值法(Relative Valuation or Comparative Valuation)亦称可比公司分析法,通过寻找可比资产或公司,依据某些共同价值驱动因素,如收入、现金流量、盈余等变量,借用可比资产或公司价值来估计标的资产或公司价值。在运用可比公司法时,根据价值驱动因素不同可以采用比率指标进行比较,比率指标包括P/E、P/B、EV/EBITDA、PEG、P/S、EV/销售收入、RNAV等等。其中最常用的比率指标是P/E和P/B。 1)P/E估值法 (1)市盈率(P/E)的计算公式: 静态P/E = 股价/上一年度的每股收益(EPS)(年) 或动态P/E = 股价* 总股本/今年或下一年度的净利润(需要做预测)。 市盈率是一个反映市场对公司收益预期的相对指标,使用市盈率指标要从两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价值评估 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问题无疑是理论界与财务实践中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非上市公司缺乏公开市场的有效监督,需要对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等数据做出具体调整以反映公司的真实现金流,然后在修正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流动性折扣调整的基础上确定其评估价值目前,国内对企业并购中非上市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以企业的账面价值、现行市场价格、重置成本等为依据,侧重公司资产的静态评估,没有考虑各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和收购活动对企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收益法下的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动态的整体评估。该评估方法对私人公司适用,对目前非有效的资本市场下的上市公司也十分适用。 一、收益法的基础理论(一)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它是指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红利贴现法等,虽然名称不同,但核心都是将公司未来的现金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衡量风险因子贴现到当前的方法。 本文介绍的收益法主要是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法,它是西方企业并购评估的主流方法,西方研究和市场的表现都说明企业的价值和其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是高度正相关的。 (二)收益法的优势《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入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右表是三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 企业价值评估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以企业价值为依据,科学地进行财务决策、投资决策与融资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法和市场法便无法在以财务决策为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在以并购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收益法而言,应该说这种方法理论上是相当完善的,从长远的趋势看,也应鼓励这种方法的应用,因为它是从理财及可持续经营的角度定义企业价值。 二、自由现金流量贴现的评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通常有永续模型、固定增长模型、两阶段模型和三阶段模型。根据非上市公司的发展特点和市场实际运用情况,本文通过两阶段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 该模型适用于企业在初始阶段会有比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时企业的盈利或现金流量的增长速度会大大超过整个经济系统的增长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企业进入固定增长时期。此时,V=高速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固定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式如下: 三、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的应用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应用于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时需进行一些调整,主要通过以下几步来确定非上市公司的评估价值。 对资源类上市公司的现有评估方式:利润加储量的相对评估法 由于资源类上市公司最初正是因其利润的高增长率吸引投资者的眼光,因此对资源类上市公司最通用的评估指标仍是盈利性指标,投资者更为关注其今明两年的利润情况,并以PE、PEG等比值衡量公司的相对投资价值。总体看来,市场上还并未形成针对资源类上市公

股权并购估值

无论是资产并购抑或股权并购都无法回避如何为被并购公司估值的问题,估值过低,会伤害到被并购公司股东的利益,如果估值过高,无法达到业绩目标时,又面临着并购公司严恪的对赌补偿。同样,因为错误的估值也可能会对并购公司造成并购失败的风险,特别是高估被并购公司的价值。所以在实施公司并购案中,估值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实践中,常见的三种估值方法。下面分别与大家介绍,以兹参考。 一、收益法 收益法在公司并购中比较常见,也是用到最多的一种估值方法,收益法是将被并购公司未来收益资本化或折现,分为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股利折现法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股利折现法的预期股利一般应当体现市场参与者的通常预期,适用的价值类型通常为市场价值。现金流折现法通常包括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

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收益法的重点是确定收益期、折现率。如何确定收益期,应当在对公司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公司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确定拆现率时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公司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公司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

上市公司估值方法

上市公司估值方法 08-08-05 16:12:52 作者:未知来源:价值中国网 绝对估值法(折现方法) 1.DDM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 /股利折现模型) 2.DCF /Discount Cash Flow /折现现金流模型) (1)FCFE ( Free cash flow for the equity equity /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模型(2)FCFF模型( 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firm /公司自由现金流模型) DDM模型 V代表普通股的内在价值, Dt为普通股第t期支付的股息或红利,r为贴现率 对股息增长率的不同假定,股息贴现模型可以分为 :零增长模型、不变增长模型(高顿增长模型)、二阶段股利增长模型(H模型)、三阶段股利增长模型和多元增长模型等形式。 最为基础的模型;红利折现是内在价值最严格的定义; DCF法大量借鉴了DDM的一些逻辑和计算方法(基于同样的假设/相同的限制)。 1. DDM DDM模型模型法(Dividend discount model / Dividend discount model / 股利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 DDM模型 2. DDM DDM模型的适用分红多且稳定的公司,非周期性行业; 3. DDM DDM模型的不适用分红很少或者不稳定公司,周期性行业; DDM模型在大陆基本不适用; 大陆股市的行业结构及上市公司资金饥渴决定,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难以对股利增长率做出预测。 DCF 模型 2.DCF /Discount Cash Flow /折现现金流模型) DCF估值法为最严谨的对企业和股票估值的方法,原则上该模型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公司。 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更科学、不易受人为影响。 当全部股权自由现金流用于股息支付时, FCFE模型与DDM模型并无区别;但总体而言,股息不等同于股权自由现金流,时高时低,原因有四: 稳定性要求(不确定未来是否有能力支付高股息); 未来投资的需要(预计未来资本支出/融资的不便与昂贵); 税收因素(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较高时); 信号特征(股息上升/前景看好;股息下降/前景看淡) DCF模型的优缺点 优点:比其他常用的建议评价模型涵盖更完整的评价模型,框架最严谨但相对较复杂的评价模型。需要的信息量更多,角度更全面, 考虑公司发展的长期性。较为详细,预测时

最新基本分析如何评估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

基本分析如何评估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

如何评估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一般来讲,壳资源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交易资格,拥有壳资源的上市公司被称为壳公司。所谓买壳上市,就是一家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债权、控股、直接投资、购买股票等收购手段以取得被收购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及上市地位。目前,我国进行买壳、借壳一般都通过二级市场购并或者通过国家股、法人股的协议转让进行的。 壳资源形成于“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制度安排下,可以说是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结果,并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制度转轨过程中长期存在。“壳”作为一种“长期”的资源与其他资源一样,也具有稀缺性和收益性。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制度基础决定上市资格的供需矛盾,壳资源已成为非上市公司的“必争之地”。而且在我国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存在准入制度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成为政府授予的垄断权力,拥有这种资格,可获得垄断收益。主要表现在:利用证券市场的优势筹集所需资金以及广告效益、资本放大效益等。 同时,壳资源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虚拟性和再生性。虚拟性是指壳公司因其拥有上市资格而产生的价值,并不与现实生产中的生产要素相对应,而与特定的制度安排有关。其再生性在于一般的资源经过使用,通常是被消耗掉或发生价值转移而壳资源在利用过程中却会产生巨大的远远超过其自身价值的价值增值。

壳资源价值的相关因素 (一)壳资源与壳公司净资产的关系。 虽然收购方并不看重壳公司的净资产,而是看重其上市资格,但壳公司的净资产对收购方买壳上市的效用也具有很大的影响。毕竟壳资源是依附于壳公司而存在的,壳公司净资产的优良程度决定着买壳重组后的收购方所获得的收益。同时在国有股转让方面,根据1997年7月1日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体改委联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的第十七条规定“转让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率)、近期市场资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可见,每股净资产是国有股权转让的政策底价,而法人股转让则无此限制。由此可知,公司的净资产是壳资源价值的基础。 (二)壳资源价值与壳公司商誊的关系。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管理基础好、生产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相比较,可获得超额利润。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壳资源本身具有商誉的基本特点。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壳资源属于商誉的一种。两者都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具有虚拟性和依附性。它们都是一种稀缺性资源,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而且都是多种因素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3)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理论的理论基础 (4) (一)股权结构 (4) (二)股利政策 (5)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分析 (5) (一)股权结构的现状 (5) (二)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 (6) 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的影响分析 (7) (一)从股权集中度角度分析 (8) (二)从股权属性角度分析 (9)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11) (一)实施国有股减持计划 (11) (二)使非流通股流通 (11) (三)积极培育规范的机构投资者 (12) (四)提高广大流通股股东的素质 (12) 参考文献 (14)

摘要 越来越多的金融专家投入到现金股利政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显示出现金股利政策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逐渐成为公司财务研究的热点,因为股权结构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影响现金股利政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复杂,特殊的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不合理现象。如何认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己经成为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问题。 文章主要通过实例分析方法来研究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我国的股权结构非常特殊,这种特殊性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的非理性化程度较高。从股权结构角度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无论是对于公司管理者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还是对于普通投资者研究公司合理的投资价值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文章在对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的定义进行诠释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的现状,并对上市公司从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属性两方面探讨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最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现金股利

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

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和目标】 为规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估值方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证券公司及相关境内子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 第二章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原则 第三条【估值原则】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是在被评估企业整体股权价值的基础上,考虑持股比例并结合流动性折扣等因素评估确定。 第四条【主要估值技术概述】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常用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证券公司及相关境内子公司可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及其他可获得的信息,采用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并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第五条【估值技术的选择】 证券公司及相关境内子公司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恰当的估值技术。选择估值技术时,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是否比其他估值技术更恰当; 2)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是否更容易在市场上观察到或者只需作更少的调整; 3)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得到的估值结果区间是否在其他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区间内; 4)多种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进一步分析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例如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可能使用不当,或者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可能不恰当等。 第三章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方法 第六条【市场法定义】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常用方法包括市场乘数法、最近融资价格法、行业指标法等。 第七条【市场乘数法定义及适用范围】 市场乘数法是利用可比公司市场交易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企业价值倍数法等。 市场乘数法适用于存在多家上市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性质与构成、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盈利水平等方面相似,或同行业近期存在类似交易案例的情形;评估人员需获取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价值乘数的相关数据,用于计算估值结果。

上市公司净资产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能够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前提条件是需要存在一个该类资产交易十分活跃的公开市场。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 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额不会高于所购置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是预期收益可以量化、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 资产基础法,先前被称作为单项资产加总法、成本法等,最近被称为资产基础法。这一方法的本质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委估企业所有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逐一按其公允价值评估后代数累加求得总值,并认为累加得出的总值就是企业整体的市场价值。资本市场的大量案例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加总的结果作为企业的交易价值是被市场所接受的。正确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关键首先在于对每一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以其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给出合理的评估值。 三种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衡量资产的价值,它们的独立存在说明不同的方法之间存在着差异。三种方法所评估的对象并不完全相同,三种方

法所得到的结果也不会相同。某项资产选用何种或哪些方法进行评估取决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市场条件、掌握的数据情况等等诸多因素,并且还受制于人们的价值观。本次评估目的为资产置换,评估对象实为XX的资产净值(全部资产-负债),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说股东全部权益,且该资产净值的盈利能力较差,根据审计报告显示XX 2013、2014、2015 年度的营业利润分别为-82,344.76万元、-1,408.07 万元和-4,480.95 万元,结合以上情况,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该资产净值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有关各科目评估方法的简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一般按核实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该项资产评估现值。对现金进行盘点,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库存数作为评估值。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阅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人民币账户按核实调整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的评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 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80.00 80.00 二、高管人员7 64.00 450.00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152 6.10 925.00 合计160 1455.0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

拟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法(实用范本)

方案书standard template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

股权的分法 企业即将上市,总想着给高管骨干分点儿股权,一来赶时髦,二来可以留住人才。但是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股权激励方案,哪个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本文教你从三方面来判断,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出一个合理评估。 第一个问题,给谁股权? 首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构成核心竞争力环节的人力资源的判断,是我们思考股权激励方案的基础。 但企业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是不准确的。有的企业“评选”出企业创业元老给予股权,有的仅根据管理团队的级别、员工就职年限来给予股权。 还有的企业,实际上是对一些薪酬已超过行业标准的高管追加了胡萝卜,没有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匹配。例如,某软件企业原计划给予负责软件销售的副总裁大量股权。但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得益于企业开发的软件在相关市场上的强势地位,负责销售的副总裁其实已经获得超过同行的薪酬和奖金收入。而真正软件研发核心人员的薪酬水平却落后于同行,如果不进行股权激励,就存在着人才流失的严重隐患。 其次,企业应该预留一定的股权激励空间。 在对企业现有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时,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人才短板。这涉及到引入新团队成员,以及现有团队是否需要替换的问题。 例如,一家电气设备企业完成股权激励后,市场发生转变,才发现自身销售能力不足,需要引入更加优秀的销售人才,但此时企业股权激励空间已经接近用尽(涉及大股东的控股地位问题),困难重重。 企业在进入上市轨道后,对规范企业治理需要引入的运营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才,也要预留股权激励空间。例如鼎晖入股俏江南后,引入了前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魏蔚加盟俏江南担任CEO,张兰随后将俏江南4.7%的股份,以15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魏蔚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企业战略边界划分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企业未来发展要重点进入的领域,往往是需要进行人才激励的领域,需要在股权激励设计时预留开放性的空间。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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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介绍
随着国家加大央企重组整合力度,鼓励央企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战略的明确提出,2007 年成为央 企重组并购非常活跃的一年。中国远洋、中国铝业、中国神华等企业频频并购重组,拉开了央企整合 的大幕。
集团公司在 2007 年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子公司投资价值评价体系,就是要对子公司的价值 实施动态管理,为重组整合做必要的准备工作。这一新职能的提出,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 战。它要求审计人员要了解决定企业价值的各项因素及相互关系,尤其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适用条 件。
企业价值评估就是在企业面临着各种资产重组活动时,衡量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经营单位、分支机 构资产的内在经济价值的判断估计过程。2005 年 4 月 1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 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 文对这三种方法作以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的日常工作有所启发。
一、市场法 《指导意见》中关于市场法的定义是:“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 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 路。”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 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 象价值的方法。 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 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 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在参考企业比较法下,市盈率(PE)乘数法和市净率(PB)倍数法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 市盈率方法和市净率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 司,搜集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计算出不同口径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然后,分别 按不同口径计算被评估企业的各种口径收益额和净资产,以相同或相似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或市净 率作为乘数,推算出企业的市场价值。其一般表达公式为: 企业价值=企业收益(净利润)×市盈率
工作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1 引言 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 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 3.1 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未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方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方法 一、每股净资产定价法 一般来说,认购股权的价格应依据企业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或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是企业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实际资产的数量(又称股票的帐面价值或净值),指的是用会计的方法计算出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价值。它标志着股票发行企业的经济实力,因为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都是以其净资产数量为依据的。 每股净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额/股本总额。该项指标显示了发行在外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所能分配的公司账面净资产的价值。这里所说的账面净资产是指公司账面上的公司总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股东权益总额。每股净资产指标反映了在会计期末每一股份在公司账面上到底值多少钱,如在公司性质相同、股票市价相近的条件下,某一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越高,则公司发展潜力与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越大,投资者所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小。 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固定的公式,但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就对股价起决定性的影响。 每股净资产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支撑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基础,净资产定价法关键在于企业净资产的确定,如果公司的净资产与注册资本差距比较大,则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后的净资产来定价。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常有以下几种:(一)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二)以公司净资产额

为标准股权转让价格。(三)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二、贴现现金流估计法(红利贴现模型) 贴现现金流模型是运用收入的资本化定价方法来确定普通股票的内在价值的。按照收入的资本化定价方法,任何资产的内在价值是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中所接受的现金流决定的。由于现金流是未来时期的预期值,因此必须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返还成现值,也就是说,一种资产的内在价值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 投资者购买股权(股票)通常期望获得两种现金流:持有期间的红利和持有 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由于持有期期本股票的预期价格是由股票未来红利决定的 ,所以股票当前的价格应等于无限期红利的现值: 股权单位价格=DPS /r , 其中DPS 为每股预期红利, r 为股权的要求收益率 具体的模型有: 1、Gordon 增长模型——用于估计处于“稳定”状态的公司股票价值,其红利预计在一段很长时间内以某一稳定的速度增长。 1)其公式为:股权单位价格 DPS 1 = 下一年预期红利;r = 投资者要求的股权资本回报率;g = 永续红利增长率 g r DP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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