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建议
王翊人1 花金祥2 郁丹英2 卢岳2
【摘要】【摘要】地下水在山东省供水水源中居十分重要的地位,多年平均地下水开采量110多亿m3,占全省总供水量的近50%。山东省地处北方半干旱地区,属资源性缺水区,目前山东省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隐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迫在眉睫。
【期刊名称】治淮
【年(卷),期】2013(000)012
【总页数】2
【关键词】【关键词】地下水超采治理建议
1 基本概况
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同时也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03亿m3,人均水资源量仅334m3,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5。
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65.5亿m3,可开采量125.5亿m3,多年平均实际开采量110亿m3,约占全省总供水量的50%。一些地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水质恶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危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2 地下水动态分析
2010年某日山东省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为5.53m,较上年同期上升0.07m,部分城市上升,但有些城市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