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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圩中心小学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制度

庄圩中心小学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制度
庄圩中心小学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制度

庄圩中心小学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庄圩小学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第三条、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第四条、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一旦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

第六条、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

第七条、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绩效考核中的安全奖。

第八条、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人承担80%-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九条、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条、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

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市者,除采纳市、县有关部门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能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年终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或不予考核。

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案例》 心得体会 今天我听到了广西某所大学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晚上集合了,由于有个别学生迟到,辅导员体罚学生当众做蹲下起立200个,严重者500个,在这大半夜的时间,居然高校有这样没素质的辅导员??就算是孩子迟到了,可以教育啊,假如你的孩子也被老师体罚?你怎么看?听到我心都凉了半截。我体会到了,我们的教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 ?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多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 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捧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律发达的国家,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够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老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真正的严师不是“罚” 师。真正的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己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体罚” 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 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对于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

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

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我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随意停、调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任何学生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补课,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电话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妆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8、保证安全。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9、在教育过程中,遵循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的原则。坚持做到“八不”,即: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呵斥、讽刺挖苦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赶回家;不以多写作业惩罚

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乱收费;不让学生帮老师干活;在交往中不收礼。 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以上九条希望领导、同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违背,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王欢 2014年7月18日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万州区中心小学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诫勉谈话,在行政会上通报批评。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大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区教委、镇政府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大会公开检讨,最后按区教委文件处理。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 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去……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

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 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有些学生遭体罚后觉得无脸见人,干脆不再到校学习,有的甚至为此逃学离家,以至在一些不良外因的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甚至过早地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孝撒谎的性格。这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从教师方面看: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

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对学生实施体罚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 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去……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 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自查报告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自查报告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振兴教育的根本所在,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尽量做到:优良的得以发扬,失误、过失毫不遮掩。 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体现在既爱“双优”的学生,更多地关爱“欠发展的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新型的师生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努力做到在关爱与严格要求学生上把握好分寸。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师人格不断完善的动力。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外出学校、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参加任何赌博活动和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但是在工作中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求学生过于严厉;偶尔对学生小施惩戒,还认为是对学生的关爱,有歧视后进生的言行;情绪易激动,言行有时过激。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教学行为,我校在校长的组织领导下4月份进行专项的在全校自查,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发现,我校没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都能自我约束自己,严格根据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去做。 为了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我们教师应该做到:一,更新教育观念、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惩罚学生是为学生好的错误思想、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差生和后进生;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了解教育形势,学习好的师德建设经验。 思渠完小 2012年12月12日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

时集中学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全体教师更进一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基本规范,是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途径、恰当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校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正确的育人方向。加强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教师要做学生思想道德的引领者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 (三)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我们一贯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注意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帮助教师调整心态,使教师能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此外好教育教师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以平和心态从事教育事业。 我校建立健全了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巡查和学生座谈,及时发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从教行为,及时处理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我校教师没有一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我们会进一步进行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快乐学习,用实际行动诠释我校的教育理念:阳光教育,快乐成长!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事故经过】 某校是一所普通中学,近几年通过治理、整顿,学校教学秩序井然,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一天,初中二年级3班第三节是张老师的地理课,上课刚开始王某同学把书打开,脸藏在书后。这时张老师叫王某放下书本,注意听讲,但王某像没有听见似的,仍用书本挡着脸。张老师把王某叫到面前,见他嘴里嚼着饼干,张老师叫他把饼干吐出,但王某没听仍吃着。张老师火冒三丈,大声训斥后,仍觉得不解渴,用手打了王某几个嘴巴,王某不服,课后张老师把王某叫到办公室进行训斥,王某仍觉得委屈不服,这时张老师又打了王某几个嘴巴,当天家长找到校领导,问老师为什么要打孩子,要求领导处理张老师,校领导耐心的做家长工作,并向家长赔礼道歉,还派一名主任同家长一起给孩子看伤,校领导又几次到学生家看望。 最后此事得到家长的谅解,但就领导怎样处理张老师却发生了不同的意见。学校意见:张老师要全部赔偿学生的医疗费;向全校做检查;半年不能评先进教师和文明职工等处分,如果张老师对自己问题认识上不去,那么给予行政处分。但一部分教师认为:学校领导是小题大做,叫张老师下不了台,这样偏袒学生,老师的尊严没了,什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虽然体罚重了一些,但是应该理解的。违纪就惩罚,学校跟张老师说一说就算了,何必兴师动众等等,争论风波还在进行着。后来校领导进行了正确的引导,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有关法规的学习,使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还是按着学校的意见对张老师进行了处理,争论的风波也平息下来了。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而引起的学生被打事件。张老师应对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理由如下: 一、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健康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及心理机能三方面,无论对哪一方面的侵害都构成对自然人健康的侵害。所谓身体权,是指以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和身体权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基本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我国不少法律都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于不听话,学习不上进的,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帮助,而绝不能粗暴的采用打骂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健康权、身体权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我国法律规定,对侵犯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二、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受我国宪法的保护,《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同时,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体罚学生也是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有关教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专门规定禁止体罚学生的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在本案中,学生王某上课吃东西,教师张某让他把东西吐出来,王某不听,这时张某就应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和教育,晓知以理,动之以情,表现出一个文明教师的风范。可是张某没有这样做,而是打了王某几个嘴巴。课后把王某叫到办公

如何看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 生的现象

如何看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案例:1.“单腿站立,罚站!”“手抱住头,蹲下!”今年六一节后不久,市民曹女士和5岁的女儿玩“角色互换”游戏时,被女儿扮演 的“老师”吓坏了。“后来女儿告诉我,这些都是老师平时让他们班小朋友们做的。”曹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曹女士与女儿班级其他家长们沟通后发现,全班17个孩子,15人曾遭类似体罚(据《济南时报》报道)。  2.曹女士是第一个发现孩子被体罚的家长。她告诉记者,上周三下午接孩子回家,想问问孩子学的什么,“有什么好问的,除了看动画片就是罚站呗!”孩子说。“我当时非常吃惊,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越问她越不说,后来我想出了个办法,说妈妈扮孩子,孩子扮幼儿园老师。”曹女士告诉记者,游戏刚开始,孩子就很大声地说了 句:“××,你蹲到厕所里去!”“我说怎么蹲啊?我不会。孩子就双手抱在头上,蹲了下去。等我在厕所里照她说的那个样子蹲下,她立马关了灯、关了门出去了,还说了句:让你出来才能出来!那个声音和语调,真不是孩子平时的样子。” 3.再做“游戏”,这次孩子让她做的动作是“金鸡独立”,双手举过头顶,一条腿向后抬着。曹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还告诉她,受惩罚期间,不能吃饭、喝水、上厕所。她想找孩子老师理论,孩子却哭着说:你别找,你要是去了,我又要挨罚了! 是老师扎的,上课随便说话被扎,规定时间做不完题目也被扎,我们中午睡觉时,老师拿着那个东西巡逻,如果有人动,她就把小孩秋裤脱了,扎我们的腿。”小强到现在也不知道,扎他的那个东西是妈妈手中缝衣服的“针”。 一、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1、殴打。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但是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还会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让他罚站。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其实罚站这

体罚学生案例

一名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丹阳市华南实校一名教师体罚学生 镇江新闻网讯日前,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的一名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一定伤害。 10月2日,网友“深情泡泡”在丹阳翼网论坛发帖称:2010年9月30日,我的孩子在中午自习课时,因一个小问题和同桌小声讨论,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孩子觉得不服气,与老师僵持不愿意出去。班主任老师走上来拉住孩子的衣领,抬起脚对着孩子的下身就踹。踹完把孩子拉进教室还觉得不解气,对着孩子前脑门又是一拳…… 昨天下午,记者与这名学生家长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对此事提出处理意见,但家长与校方还在沟通中。面对记者的采访,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汤老师承认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同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汤老师说,当时心里比较急躁,在对学生推拉过程中,“下意识地踢了一脚”,然后又用“握着的手朝学生额头上顶了一把”。过后,他自己觉得行为过激,当面向学生赔礼说:“今天老师真的做得不好,对不起!”事后,他还带着家人两次登门向学生及其家长道歉,并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汤老师表示,希望得到学生本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原谅,并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处分。 校长张锁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锁荣介绍说,当天,校领导得知此事后,在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工作,严肃批评了汤老师的错误行为,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会同家长一起先后将学生郭某带到丹阳市人民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做CT、B超、泌尿、心理等检查,诊断结

果为大腿上部内侧青紫,无其他问题。校领导和汤老师事后多次登门慰问、道歉和沟通。 张锁荣说,校长室开会研究并作出如下决定:当事教师停课反思,向家长及学生赔礼道歉,和家长协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写出检查书,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学校根据事实情况,提出给予当事教师党纪处分的建议,并报上级组织审批;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扣除当事教师绩效考核津贴。同时,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表示歉意,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育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对华南学校体罚学生事件的分析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9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豫添小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2011-11-22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振兴中华的重任将来要落在他们的肩上。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学生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作为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学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学校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校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学生的楷模。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体罚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教师体罚学生无疑是一种不科 学,不理智,不人道的行为,给学生带来了身心上的伤害,但是爱玩常常是小朋友的天性,以至于无视学校、课堂纪律,任性贪玩,对教育毫无敬畏之心,甚至把老师的宽容视为软弱可欺,在难以管理的情况下,教师一般采取体罚来责罚学生,痛了自然也就听话了,痛了自然也就认真了。 关键词:体罚挨打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今年五月至六月中旬,由于学校需要,我提前在达州的一所小学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实习,在实习中我发现,有的学生因为在做作业时错了一些 较为简单的题,站在自己的座位上抬手等着一个一个的挨打,被挨几下也 是由老师的心情而定;有个别学生没有写作业,被叫到讲台上脱掉裤子当 众打屁股,明明很疼,却不敢哭出声音来;更甚至于有的学生因此而逃了 两天学,当被爸爸带到办公室解释了原因之后,爸爸当着所有老师的面打 骂孩子并对老师说对不起,我能看到,当时那个学生的手臂上被打得青一 块紫一块的…… 二、看到这些情况,我们会很自然的想到一个敏感的话题——“体 罚”。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 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生活中,很多小学生一般都是家里的小霸王、小公主,打不得、骂不得、碰不得,不然就会哭闹不停,搞得家里鸡犬不宁。而他们在学校里做 错了题,挨了打,却不哭不闹,即使很疼,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或也只是 小声的抽泣,我曾私下里问一个学生:“疼吗?”他们便会很坚强的回答:“不疼。”可我拿起他的手一看,仅仅被打了一下,青得发肿,等又过了 两节课,还能看得到被打得地方的红肿。被打得这么厉害,是真的不疼吗? 老师的力道,打在我们的手上,都会有火辣辣的感觉,更何况是小朋友呢?他们有怎么可能不会觉得疼呢?只是不敢罢了,因为他们越是哭闹,老师便会打得越加厉害,或许尽量不要哭闹,几下便就会过去。 三、体罚的危害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小 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 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 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三篇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三篇 篇一: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当众脱裤子 西安XX乡XX小学二年级12名小学生因未完成作业,年轻的班主任勒令他们脱裤子在教室里转一圈,以示惩罚。被命令脱光裤子的12名学生年龄多在八九岁左右,都是二年级学生,其中7个男生,5个女生。 学生们说,20XX年3月27日上午,肖老师命令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当众脱裤子后在教室里转一圈,同时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当时有许多其他年级的学生趴在窗子上观看。 案例二:耳膜被打穿 19XX年12月13日上午7时40分,郑州市XX路小学六(3)班班主任、语文老师魏某在教室检查星期天布置的作业,让未完成作业的同学站出来,曹、冯等4位同学站起后被拉到讲台上,魏某对他们进行训斥后,又殴打了4位同学的头部、脸部。上完第一节数学课后,曹、冯两位同学因害怕第二节语文课再挨打,便跑到校外补写作业,魏某发现两人没在课堂上后,便派出另两位同学去找,当曹某、冯某被叫到教室后,魏某又用拳脚对两人进行殴打,当一拳打到曹某脸部时,曹某马上感到左耳一阵疼痛,接着就嗡嗡直响。冯某被打后书包滚落在地,当其弯腰去拾时,又被踢了一脚,结果脸碰到了地,当时就一片红肿。当日下午,学生家长带孩子到郑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检查,医院诊断:曹某左耳膜穿孔,3天后需做修补手术;冯某左面颊部红肿。

案例三:被迫喝下“颜料水” 20XX年6月7日上午,XX市29中附小老师王某在给本校六(三)班上第三节课前,发现自己放在过道的开水被学生"故意"倒入美术颜料。在课堂上质询"肇事者"而无人出声的情况下,王某采取"株连"追究方式,把颜料污物倒入半桶凉开水,由班长带头,台下其他同学轮流上来舀这略带异味的"颜料水"喝下...... 二、细节解释 根据案例一中,12名学生就是因为未完成作业就要被学生强迫脱掉裤子。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还自认为自己的过错呢,其中班主任还要求两名班主任强行脱掉那些学生的裤子,居然还有女学生。根据案例二,有时因为作业未做完,然后就要把殴打学生,然后在学生知道自己的过错之后妄图改正之后,老师在不明情况之下把学生殴打致学生的耳膜被打穿。在案例三中,学生就是开个玩笑,把颜料放在老师水杯中,老师在无法找到凶手之后便要求全班学生轮流喝下这个颜料水。。。 三、分析过程: 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 从学生方面看: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去……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

小学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查自纠报告

解家庄小学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两起教师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校虽然没有针对此类现象,我校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开展了师德教育大讨论,组织广大教师进行反思,认真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加强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管理条例》,针对体罚学生事件认真进行讨论,增强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学校要进一步

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全体教职工检查了自己以往的工作,全校没有体罚学生的现象,大家进一步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学校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做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和学校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范教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工作,把它作为创建“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和“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师德规范成为教职员工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要求履行教师职责。要进一步开展学习先进教师事迹和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推广典型,激励教师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培育教师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树立教师队伍崭新风貌。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园实际,建立和完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袁新庄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责任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文明、不科学、不民主、不健康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并对学生身心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乡中心学校、镇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取消个人当年评优资格。 3、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给予处分,学校例会公开检讨,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因体罚学生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规定若有不当之处,以上级的规定及国家的司法解释为准。 学校负责人教师年月日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建议

我是这样处理教师体罚学生的 在平时的教育管理过程中会遇到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面对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有些校长为了保护教室的积极性和尊严,有时会不管不问,视而不见;有些校长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往往会挺身而出,严厉制止。作为校长,面对教师的体罚行为,不管不问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但管要管的合乎情理,问要问的得法。在实际工作中,我是这样处理就是体罚学生问题的: 第一眼神暗示,眉目传情。 当我发现教师正在对学生实施体罚时,我往往会给教师一个暗示的眼神,示意教师停止这种体罚行为。目光里也不是充满愤怒和斥责,也没有欣赏和赞许,只是充满着对教师和学生的关心,提醒教师这种行为不合适。无须说话,一个会意的眼神,教师往往就会停止对学生的体罚。 第二,发送短信,友情提醒 现在教师大多数都有手机,发现教师体罚学生后,我有时会立即给教师发个短信:“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要注意控制噢!”或者“我知道你这样做是为学生好,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噢!”一般来讲,当教师看到我的短信,也会立即停止对学生的体罚。 第三,善意谎言,借机消气 当我遇见教师对学生拳脚相向是,我会灵机一动,撒个善意的谎言:“*老师,我找你有点事,请跟我来一下。”或者“*老师,有人找你,在我办公室等着,你去一下。”待把教师“骗”到办公室以后,再向他说明真相,并真诚的和他交流、分析体罚学生的危害。这样,教师的气很快就会消了 第四、越俎代庖,转化矛盾 学校管理忌讳越俎代庖,但越俎代庖用来处理教师体罚学生也会收到奇效。看到教师体罚学生,我会先站在教师一边批评学生:“你怎么能对老师这种态度?”“走,跟我到办公室来。”把学生带到办公室以后,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分析错误原因,并指出改正错误的建议,一般来讲,学生都能虚心接受并愿意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以上做法既保护了学生也保护了教师,既保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保护了教师的自尊,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分析:在我们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有不少教师将对学生的体罚看做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认为适当的体罚会在督促学生学习,管理学生纪律方面收到“奇效”。在我们对教师们的多次访谈过程中,一些教师会坦诚地告诉我们,“有些时候学生的表现会让教师失去理智,有些孩子就是死硬分子,脸皮厚得都没法形容,如果不骂他们或给他们几下,老师就做不成了,老师就先气死了”。不少老师们还会给我们举出通过体罚取得成功的案例。看待这些问题,不同的校长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校长是坚决反对,大多数校长会采取不支持也不反对的策略,还有很少部分的校长会在私底下教给教师们既体罚了学生又“打不坏”的办法。在这里我们想告诉校长们的是,每一个孩子的心灵都有一扇虚掩着的窗户,我们要做的就是费劲我们所有的心力去找到这扇窗户,任何强行的闯入都会给心灵留下伤口,并且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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