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使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使用“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情况表”的通知

【标 签】欠缴养老保险通知

【颁布单位】

【文 号】劳社险中心函﹝2001﹞64号

【发文日期】2001-06-19

【实施时间】2001-06-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为了准确掌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数据库,对欠费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及时督促欠费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现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情况表”进行了修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情况表”表式三份:《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无以上单位月报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月报表》)、《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季(年)情况分析表》(见附表二-1、2、3,以下简称《季(年)情况分析表》)和《截止200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情况资料表》(见附表三-1、2、3、4,以下简称《情况资料表》),供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清理收回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对欠费单位进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报表》由有欠费千万元以上企业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填报,次月10日前(遇节假日按有关规定顺延)以传真形式上报部社保中心稽核处。自7月1日开始启用,同时废止原《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千万元以上企业月报表》。

2、《季(年)情况分析表》按500-1000万元、100-500万元、百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每季填报,分别于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以传真形式上报部社保中心稽核处。自第三季度开始启用,同时废止原《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季报表》。

3、《情况资料表》属于一次性的数据采集,按千万以上、500-1000万元、100-500万元、百万元以下四个档次填报,8月20日前上报部社保中心。今后凡新增加的欠费千万元以上的单位时,要随同《月报表》再次填报《情况资料表》。

附:1、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情况表的指标解释:

2、附表一:《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单位月报表》;

3、附表二-1:《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0万元以下单位季(年)情况分析表》;

4、附表二-2:《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0-500万元单位季(年)情况分析表》;

5、附表二-3:《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00-1000万元单位季(年)情况分析表》;

6、附表三-1:《截止200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100万元以下情况资料表》;

7、附表三-2:《截止200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100-500万元情况资料表》;

8、附表三-3:《截止200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500-1000万元情况资料表》;

9、附表三-4:《截止200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千万元以上情况资料表》。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概述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篇) 目录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 二、转入人员 (6) 三、转出人员 (9) 四、补缴人员 (10) 五、封存人员 (13) 六、启封人员 (14) 七、缴费基数调整 (16) 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 (一)撤销业务: (18) (二)申报表打印 (19) (三)核定表打印 (19)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

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勾选该项后还必须输入居住证号码(居住证开头前两位字母需大写)。注意:此类外省市户籍人员的用工备案手续应在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4、参加险种:系统根据新进人员的户籍信息进行自动判断。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按三定方案分条表述) (一)宗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提供社会保障 (二)业务范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12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如下表: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09〕59号)精神,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为有序推进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对参保职工“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站在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 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普遍达到: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保障经费落实,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1、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明确档案管理制度、专管人员、档案室落实等内容。 3、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1、建章立制(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 (1)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利用、保密、鉴定、销毁等各项基础管理制度。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年度工资申报篇) 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 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若该单位当年度有未录入的人员或尚未完成工伤保险费确认的,系统会提示以下信息框提示: 单击“确定”按钮后,显示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参见下图: 一、工资申报

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六部分,分别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盘片导出”和“盘片导入”,录入顺序不分先后。 (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 1、单位点击“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选项,显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页面,参见下图: 2、录入“2014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二条。 3、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保留到元,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三条。 4、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四条。 5、上述三项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点击“确定”,系统将根据计算公式判别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提示“保存成功”的,则申报完成;反之则申报失败,返回原申报页面,可修改数据后重新提交。 友情提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总结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总结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总结 社保股全体同志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同志们的支持、关心下,在全股同志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为**年12月31日前符合企业退休条件的44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企业职工申请办理档案504份;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共为420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已将审批的职工档案全部按规定移交档案股归档保存。 二、按照冀人社(**)309号文件关于做好**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完成我县**年企业病退职工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病历核查工作,共报名41人,核查出一人病历不合格。根据沧人社字(2015)47号关于做好**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市人社局3月12日会议要求,认真谋化,精心组织,配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对我县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41名企业职工的初审鉴定工作。对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5名企业职工,做好组织材料上报工作。 三、为配合企业养老保险所对企业离退休职工生存状况的认证工作,做好企业离退休职工退休证的补发工作,此项工作约涉及6000人补发退休证。 四、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内部结构和职能调整的通知(献人社办字<2015>2号),根据社会保险管理股所确定的工作职能,制定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及具体审批操作程序。 五、根据市人社局4月15日全市社保工作会议安排,做好我县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认真落实冀人社发(2015)6号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依据冀人社发(2015)6号文件第六条文件规定,完成我县符合省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企业特殊工种名录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101号)认定的特殊工种名录的企业、企业的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在岗人员名单、在岗工作变动等信息的全面申报审核工作,我县共涉及正常生产经营的五个单位,156人,月底前对市人社局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七、根据**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企业特殊工种名录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101号)规定的名录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条件,完成我县7名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sodocs.net/doc/fe7971090.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2009-02-04 12:55 固定资产牛牛| 分类:保险| 浏览9855次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据我所知事业单位定工资是按照工龄来定的,由于我在以前的单位给我缴纳的是小城镇保险,而现在的单位说事业单位工龄不包括小城镇的,所以我的工龄要扣掉这部分的时间, 请问1:我能否通过其他途径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包括以前年段未缴纳的。 2:如果工龄短的话,29年工龄退休和30年工龄退休有区别吗。 3:如果补缴以后事业单位会承认你以前补缴的工龄吗。 4:如果缴纳按照最低的标准缴纳是多少标准。(2000-2007年) 如果现在不补缴,我每个月的工资要比同龄同级别的少(基本工资、薪级工资都要少几十),这是每个月的,如一年下来直至到我退休,听说事业单位的退休工资也是按照基本工资的基数核定的,那这样算下来就不止几十元一个小数了。还有带薪年休的天数也要少。 分享到: 2009-02-04 21:37 提问者采纳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工作总结和 工作计划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市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了扩面、征缴、清欠、保发放等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1-10月份,全县企业净增参保人员人数xxx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xxx%。到10月底,全县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xxxxx人,其中企业xxxxx人,事业单位xxxx人;离退休xxxx人,在职xxxx人。 2、医疗保险:1-10月份,全县净增参保人数xxx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xxx%。到10月底全县共参加医疗保险人员xxxxx人。 3、工伤保险:至1-10月份,全县净增参保人员xxx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到10月底,全县工伤参保人数xxxxx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1-10月份): 1、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xxxx万元,支出基金xxxx万元,当年结余-xxx万元(补发养老金),累计结余xxx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到8.5个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xxx万元,支出基金xxx万元,当年结余xx万元,累计结余xxxx万元。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收入xxx万元,支出xxx万元,当年结余xxx万元,累计结余xxxx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xxxx万元,支出xxx万元,当年结余-xx万元,累计结余xx万元; (3)离休人员医疗收入xxxx万元,支出xxx万元,当年结余-x万元,累计结余xx万元; (4)补充医疗收入xx万元,支出xx万元,当年结余-xx万元,累计结余xxx万元。 3、工伤保险 共收取工伤保险费xx万元,支出基金x万元,当年结余xx万元,累计结余xxx万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共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xxx万元,支出xxx万元,当年结余xx万元,累计结余xxx万元。 二、各项工作顺利进展 (一)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台,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县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已退休的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由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xxxx名(其中机关事业xxxx名,企业xxxx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xxx万元(其中机关事业xxx万元,企业xxx万元)。我们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10月份,共发放养老金xxxx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按上级有关政策,于10月份为xxxx名企业退休(职)干部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增发养老金114万元。使广大退休(职)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见成效。一是严格按照“三对照”,做好~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人员的核对工作;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一年来,共开展定点机构检查xx次,查处x起违规医疗案件,追回医保基金2万元,审核扣除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违规202897.9元。三是完成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相关问题汇总

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相关问题汇总问答 一、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应用开通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需携带相关资料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存储介质(USBKey)和密码。申领了“数字证书”的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fe7971090.html,)了解有关网上办事的具体规则,公告信息等在线服务。目前该平台的办事项目涵盖了原城保网上办事和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办事的所有项目,包括缴费变更申报、基本信息调整、申请预约业务、查询打印服务和年度工资申报等五大类,共21项。若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可先查看平台上的《操作手册》和《问题解答》或发送电子邮件与相关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二、如何修改数字证书持有人信息或修改邮箱地址? 答:参保单位登录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后若需更改证书持有人信息,可通过自助经办平台首页“单位主管审批”菜单进行调整。另外,目前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未设置邮箱业务,但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均有有各自的公共邮箱,参保单位可发送电子邮件与相关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解决网上社保业务操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如何在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上进行一年一度的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原网上办事平台是否可以自动链接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

台? 答:参保单位申领了数字证书,并登录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后。可在年度工资申报类中进行一年一度的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的操作。目前原城保网上办事平台将于6月份予以关闭,该平台不能自动链接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四、单位如何申请网上办事?原网上办事平台与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是否存在数据相通? 答: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需携带相关资料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存储介质(USBKey)和密码。申领了“数字证书”的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fe7971090.html,)了解有关网上办事的具体规则,公告信息等在线服务。由于该平台与原城保网上办事平台不存在数据相通,且办事项目涵盖了原城保网上办事和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办事的所有项目,包括缴费变更申报、基本信息调整、申请预约业务、查询打印服务和年度工资申报等五大类,共21项。因此不建议参保单位使用原城保网上办事平台。 五、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具体有哪些业务?如何操作? 答:目前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的办事项目涵盖了原城保网上办事和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办事的所有项目,包括缴费变更申报、基本信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一、综合 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 天内、招用员工30 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 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 月至次年6 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 ,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 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7 、重新就业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当年缴费基数按重新就业后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8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按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9 、如何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用人单位新参保或参保后有人员变动,应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参保或停保的职工名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名册核定用人单位次月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10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作者:佚名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56 更新时间:2006/10/19 热★★★【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经2000年3月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xxxx年工作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xxxx年工作总结和xxxx年工作安排 xxxx年,事保中心以“五险”保险费征缴与“四险”待遇支付为主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及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2月,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共个,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人,完成年初指标的%;离退休人员人,抚养比为;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人,完成年初指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人,完成年初指标的%;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人,完成年初指标的%。 2、收支及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征缴社会保险基金万元,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万元。其中: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万元,完成年指标%;支付养老金万元,逆差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万元,完成年指标%;支付万元,结余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万元,完成年指标111%;支付万

元,结余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征缴万元,完成年指标%;支付万元,结余万元; 临时聘用人员养老征缴万元,支付万元,结余万元。 截止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 (二)主要措施 1、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做好扩面工作 xx月份开始,把登记管理工作从原来的稽查部转到业务部,责成业务部对全市个参保单位列出详细的登记、变更、发证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共更换《保险登记证》本,新制发《保险登记证》本。工作人员克服了人员少、日常业务繁杂的实际困难,在xx月底前,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部参保单位的保险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市编制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我市新设机构和新增人员编制情况,保证新增设单位按政策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人员缴费申报,按时办理参保手续。 2、加大征缴力度,杜绝延期缴费现象 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实行社会保险费全额征缴,密切关注曾有欠缴和拖延缴费单位的按月缴费情况:欠费一个月,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网上缴费 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 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2)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2)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 (养老、医疗、工伤)。 (2) 四、本次社保网上缴费变更网上申报界面中是否可操作外来人员的相关变更吗? (3) 五、每月什么时间段可以操作单位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变更网上申报。 (3) 六、办理网上申报新进,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系统提示“系统查无此人,请单位按有 关规定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限制了后续的操作,该怎么办? (3) 七、网上申报的变更可以撤销吗? (4) 八、怎样了解网上申报的结果? (4) 九、如果单位同时有本市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业务,可以一并在网上申报 吗? (4) 十、如果新进、转入人员需在本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但由于个人已办理退工手续不再继 续缴费,该如何在网上申报? (4) 十一、如何修改参保单位数字证书持有人基本信息 (5)

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回答:首先单位需至上海数字证书有限公司下属的数字证书一证通网点(具体办理手续详见申办要求),申请获取数字证书(usbkey)钥匙和密码。输入网址后,根据电脑屏幕提示信息安装CA公司的驱动程序,完成后登录社保自助网上办事平台,插入数字证书,输入密码,登录后签订网上办事服务协议(电子版),通过后即可进入社保网上办事申报相关业务。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回答:若您是数字证书社保网上办事用户,由于忘了网上登录密码,您可以至就近数字证书一证通受理点办理重置密码。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回答:根据文件规定本市户籍人员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或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五险,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三险。若发现系统记载的人员户籍户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及时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调整。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县委组织部: 本人于199x年x月至今,任xx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按照县委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思想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汇报 一、政治表现和领导能力方面 多年来,我十分重视自身的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的能力。一方面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尤其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努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的能力。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不搞“小团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另一方面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坚持虚心向书本、群众学习请教,自觉接受新理论、新思想、新观念,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善于分析判断、勇于实践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敢于想大事、议大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事业满腔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对工作认真细致、勤恳踏实;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平时还能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单位,调查研究,提出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第 2 页共 6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号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张左己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六条 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第八条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 缴费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缴纳; (二)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三) 缴费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规定的申报核准程序后,银行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从缴费单位基本账户中划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代扣代缴明细表和有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记账: (一)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按规定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