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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审批申请表

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审批申请表
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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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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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阅读3451次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 (二)法规依据 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6、《城市绿化条例》; 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二、申报须知及表格 1、规划设计条件报建必备资料: ①建设单位申请 ②计划部门批准文件 ③千分之一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 2、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报建必备资料: ①建设单位申请 ②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③设计方案图纸1套(须二个以上设计及方案说明书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3、审批表格(附后)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办理程序 规划设计条件主流程

(二)办理时限 1、规划设计条件,自接档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2、规划设计方案: ⑴、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经办人提出意见报领导同意后,填写《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转窗口,一般项目8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 ⑵、对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经办人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同意后,填写《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转窗口,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项目15个工作日办结。

方案设计管理1.doc

方案设计管理1 项目设计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 项目设计管理是实现顾客价值、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关键环节,涉及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景观设计等。 1.2 全面优化、规范设计管理活动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设计管理和设计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是项目开发过程中保证设计质量、进度,促进销售、控制成本的重要途径。 1.3 设计部是投资公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的专职管理部门,并直接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和景观方案设计的管理工作。 1.4 各地项目所在公司负责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以及经管理公司授权的建筑方案设计、景观设计等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一般规定 2.1 项目设计管理内容 2.1.1 各级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各设计阶段的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编制、审查各阶段设计指引及设计任务书;

b)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 c)参与设计过程(或事后检查)重要阶段的评审; d)组织技术专家评审和确认各主要阶段的设计成果; e)组织各设计阶段的衔接、协调; f)明确设计更改控制程序,并保证设计更改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1.2 各设计阶段的监管工作安排,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制定,阶段设计工作的监管计划必须明确设计过程中监管内容、责任和具体措施。 2.1.3 项目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的组织与技术接口要求,设计管理责任部门在委托设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确保各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信息交流和资料提供、设计成果审查及确认等。 2.2 设计要求 2.2.1 设计管理部门必须按投资公司规定作业流程和指引文件,在各阶段设计开始前以 书面文件形式明确设计要求,形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 2.2.2 所有应由开发商提供的项目设计依据,以及设计技术标准都必须作为设计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设计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1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 一) 工作目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 结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 二) 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 三) 工作内容: 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别进行: 1、首先委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 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汇集填报上述表格。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 委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 方案应包括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汇集填报上述表格。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 四) 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2

( 1) 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它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 ( 2) 总平面方案( 包括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 、规划设计方案( 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 ( 3) 申报单位( 人) 委托代理的, 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 1)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2) 规划设计方案( 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 其中图纸包括: 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 ; ( 3) 图纸比例要求: A、外环线以内: 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 选线规划1/ ; B、外环线以外: 路径规划1/1000或1/ 。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 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 ( 4) 申报单位( 人) 委托代理的, 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 1) 1/500现势地形图; ( 2) 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目的 1.1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通盘考虑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事宜,预防工程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出现失控状况。 1.2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实力。 1.2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学习,提高自身技术、管理水平。 2 范围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 职责 3.1 各标段(专业)负责人: ①对经监理审核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②将通过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落实。 3.2 部门经理:

①组织各标段(专业)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内部开会讨论,形成完整的审查意见; ②召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开专题会,讨论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③对于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提请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④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4 程序 4.1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4.1.1形式审查要点 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是否签名,是否越权签字,单位是否盖章; 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含:编制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工艺流程与技术措施,劳动力配备,特种操作人员 配备(如有),施工机械、器具配置,管理班子配备,保证质量、安全和工期的措施; ③上述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并合理、可行; ④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1.2技术审查要点 ①工期中的里程碑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工序组织是否合理,有无对甲方分包项目、甲供材插入时的进度和条件说明; ②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是否会阻碍综合管网的施工,是否能保证综合管网等提前进场进行一定的交叉作业; ③有没有针对开裂、渗漏、净高、方正等常见质量问题的专项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是否可行; 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4.1.3合同响应审查要点

设计管理制度新

设计管理制度 总工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第四章设计阶段管理与跟踪制度第五章图纸审核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成本控制制度 第七章设计修改、变更制度 第八章材料、设备选用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强化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计结果的科学、合理、经济和创新,使地区公司开发项目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室是地区公司规划设计、技术管理与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其工作内容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包括为可行性研究提供技术咨询、编制设计任务书、外委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管理和协调设计合作单位、配合解决各报建阶段的技术问题、组织协调各专业和工种、办理施工图审查、组织技术经济评审和设计优化、为招投标提供技术要求、组织设计变更和修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项目设计管理后评估等。 三、总工室实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的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总工室主任负责为集团公司决策实施的项目指定由一位项目建筑师及其他专业相关配合人员组成设计管理项目组,项目建筑师负责项目日常设计工作的管理、统筹和协调,并承担项目设计技术责任,总工室主任有权根据项目建筑师的工作情况对项目建筑师进行调整。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一、小区规划设计、小区建筑设计、小区景观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

议标或免标手续。由总工室选择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参加。 二、由总工室根据营销策划部《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限额编写《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必须经过营销策划部、审核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报主管副总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任务书》必须经过总工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或设计委托要求发送设计单位。 三、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包括小型配套建筑、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索膜结构、基坑支护、高低压供电等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采用招标、议标或免标方式。由总工室组织,提供三家以上设计单位及其报价,经主管副总经理及项目公司总经理审定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四、住宅小区、单体建筑、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统一由总工室负责。总工室作为合同经办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和执行。 五、设计合同必须采用公司法律事务部提供的标准合同范本;所有设计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后再安排设计。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一、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园林绿化设计方案、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实施细则

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要点(草案)本要点依据《规划工作职责及规划管理制度》而制定,规划管理科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工作,技术审查人员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审查。 一、初步审查内容 1、建设单位报审项目的材料,包括两家以上(含两家)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绿化景观、亮化设计方案文本,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光盘),出让资料,出让合同是否齐全; 2、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的审查。 二、规划方案审查内容 1、建筑内部与外部的建筑间距、日照间距、离界距离、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强制性内容的审查,不符合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2、项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停车泊位、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的审查; 3、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及面积的审查; 4、项目的主次出入口、日照分析图的审查; 5、现状地形图及周边环境影响资料和图片的核准。 三、建筑方案审查内容 1、地下车库出入口是否合理,地下停车位数量、地下面积的核算;

2、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密度、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3、建筑平面、立面、剖面是否与总图一致; 4、建筑色彩、风格、广告位及外墙材质的审查。 四、绿化景观、亮化方案审查内容 1、中心景区以及景观节点效果图的审查; 2、游憩道、人行道、铺装场地等无障碍设计的审查; 3、绿化面积、绿地率、集中绿地等指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4、植物配植情况以及投资估算表的审查; 5、沿街建筑、绿化草坪亮化效果图的审查; 6、公共开场空间、河道滨河绿化带与外围环境的衔接。 五、市政工程方案审查内容 1、明确主要管网的平面布置以及和城市主干网搭接情况; 2、配电房的位置、规模及与周边关系; 3、场地内的高压线与建(构)筑物距离; 4、场地内的水系与外围水系的沟通关系; 5、环卫设施、消防设施、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的审查。

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办法

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 审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7/3 15:55:11 点击量:1811 最后更新时间:2014/7/3 15:58:42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提高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质量,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昆明市规划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的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 当提供符合《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申报成果要求(暂行)》(以下简称《申报成果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成果,同时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保证全部文件资料及附图真实、准确和合法的承诺书。 第四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在办理《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年度办理数量的20%。

第五条被抽查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主要审查内容为: 依据相关规范、规定,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审查方案电子文件进行审查。 (一)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各项指标与图件的一致性; (二)建筑单体图相关内容与项目总平面图的一致性; (三)是否按照《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日照分析,分析数据、结论是否真实; (四)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中心收到齐备的审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若项目需要进行日照分析审查,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七条经技术审查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昆明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相应处理: (一)不按本办法及《申报成果要求》提供合格的规划设计方案成果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签章

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表

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表 编号: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分部工程施工单位 施工进度附: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申请金额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审核意见工程部意见: 签名:年月日财务意见: 签名:年月日经理审批: 签名: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工程部、项目部、财务各一份。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 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武汉市规划方案审查要点

规划(建筑)方案审查要点 1、总平面审查要点 (1)核实申报方案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方案总平面图纸应当在1:500的地形图上完成,且此地形图应与提交的1:500的地形图一致。用地范围周边的地形地貌应当与实际现状相吻合。 ●方案应满足方案申报要件确定的性质、规模、密度、户型比、特殊要求等。用地红线范围应当与土地证附图(宗地图)一致。 ●总平面图上必须标明道路红线、用地范围线、上位规划要求的绿化控制线、市政控制线,部分项目涉及到轨道控制线和影响线、城市湖泊蓝线以及历史建筑保护紫线等规划控制要求的,都应一一注明,并且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2)核实申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总平面图应清楚标明建筑退线距离、建筑间距、建筑层数、高度等技术数据,建筑退让、间距、开敞面等应符合现行(248号令或143号令)的要求,临“江边、湖边、山边”的建设项目应符合武汉市的“三边”建筑管理规定。 ●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核实申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城市设计要求 ●根据项目所涉及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及“一张图”等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审查方案是否满足高度、开敞空间、天际轮廓线、城市界面、建筑群体组合关系、建筑造型、立面风格、色彩材质、屋面等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地区编制过城市设计的,需符合所在地块的城市设计要求。 (4)对交通组织方案的审查 ●对区域交通情况进行分析,整合项目周边区域交通资源,合理优化项目方案对外交通组织,与项目周边城市干道、立交、轨道交通等有效衔接;明确出入口的设置,减少过多出入口对城市干道交通的干扰。 ●根据项目性质,梳理项目自身交通系统,尽量形成内部交通环路,不得利用城市道路组成环路;停车位配建应符合现行248号令或143号令的规定,社会公共停车位和建筑自身配建停车在规划布局和出入流线组织上应分开设置。

规划设计方案报审资料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报审与设计部配合的工作 一、预先沟通阶段 简装文本(预先沟通) 在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形式基本确定以后,先做一本简装文本,用简装文本和电子图纸预 先与规划局进行沟通,预审后再出正式本文,否则调整很频繁,周期比较长。 二、正式报审阶段 一、方案文本(正式文本) 1.文本需提供4本,并加盖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出图章。 2.方案文本电子光盘一张。 3.深度要求: 需达到无锡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规划方案报审中技术设计深度及编制成果的规定》(以下简称《方案规定》)。 《方案规定》 二、总平面图 1.总平面图需提供4张,蓝图。 2.深度要求: (1)达到中关于总平面图的深度要求,详见《方案规定》。 (2)每幢建筑需用阿拉伯数字编一个唯一的编号,商业、公建、住宅分开标注。 (3)方案建筑周边如果已经有审批过的建筑,要在总图上体现已审批建筑的高度、层 数等详细指标,不能只用轮廓线表示周边建筑情况。 3.总平面图上的指标要与方案文本一致。 三、日照分析报告书 1.日照分析报告1份。

2.深度要求: 满足无锡市规划局下发的《无锡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必须委托具有专用日照阴影分析软件的单位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书。日照分析图为彩色,能看清日照时间, 标准参照无锡市规划局信息所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 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四、需要提供的表格 以下表格各提供一份,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1.公建配套明细表 规划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第6条千人指标的要求,以及本项目“公建立项批复”的内容来控制报审范围内的公建情况,具体公建条目详见“公建立项批复”。 公建配置一览表 注:此表也可以在规划方案文本中体现。 2.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请设计单位填写本表的第二、三页。 规划(建筑)设计 方案审查申请表 3.方案阶段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格式如下: 项目建筑面积明细 表(方案阶段) 4.小户型面积统计表,格式如下: 小户型统计表 五、项目内分期申报方案的,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全项目容积率平衡情况说明图(表) 由于各大地块都有各自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所以“说明图”所表示的范围即是报审方案所在的大地块的范围。 2.全项目公建平衡情况说明图(表)

建设方案设计审查要点

建设方案设计审查要点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建设方案设计审查要点 一、资料收集 用地手续、红线图、电子版。 二、总平图 1、竖向关系(建筑标高、道路标高、管网标高、坡度等)。 2、布置在1:500规划红线图(含实测地形图)上。 4、出入口设置。 5、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综合考虑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的合理性。考虑无障碍设计。 6、配套设施(1)详规来确定,按人口反算的幼儿园配建规模。(2)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在地上设置;物管用房不低于3‰。(3)配变电设施在地下设备用房中设置。(5)体育配套设施。 7、设计条件中的其他规定。 三、指标 1、容积率。 2、建筑密度。纯地下建筑不计入建筑密度;局部地下建筑应根据其非掩埋外墙对应的16米进深部分,大于16米进深部分不计入建筑密度,小于等于16米的应计入建筑密度。 3、建筑高度。 4、绿地率。 5、建筑面积。 四、间距 1、与外部半间距、内部全间距。 2、地下建筑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与用地红线不小于3米。

3、加退3米的有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医院病房楼;堡坎大于1米时(倍,3米,18米);电力线见18页、高铁高速见16、20页;注意特殊建筑间距规定,如《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六条。 五、停车库 住宅室内;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室外比例在10%-30%内;残疾人车位比1/50;车位尺寸(6)×,4×;配建标准见48页;加新标准;车库出入口不得与城市道路直接相接,车行道变更线必须退让至建筑红线以内。 六、建筑布局 1、开敞空间。沿江沿道路大于100米时(30%、20米)。 2、拼接非居住与居住不能拼接。 3、功能分区、建筑朝向与间距、外部空间设计、交通组织、视线通廊、空间形态、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4、使用性质 七、外立面 提供标明尺寸、用材、色彩的建筑各主要彩色立面效果图及彩色鸟瞰图。立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外装饰前将外装饰材料样品(围墙、玻璃、窗框、空调百叶、屋顶材质、外墙材料)报我局审定后方可动工修建。 九、建筑外装 1、住宅类(多层:采用通体砖,如采用外墙漆,现代风格原则采用氟碳漆,欧式风格采用弹性拉毛漆,中式风格可直接采用青砖砌墙)(高层:现代风格原则采用氟碳漆,欧式风格可采用弹性拉毛漆,如采用真石漆,需表面进行罩面处理,达到耐脏、易清洗、易维护的效果);公建类(多层:原则采用石材干挂) 2、窗框及百叶原则采用深色,不得采用白色、黄色、绿色等效果较差的色彩。 3、屋顶材质:建议采用小青瓦、铜瓦等较高档的材质。 4、空调外机、落水管全隐蔽设计。不能隐蔽设置的管道,应将色彩处理与主体色彩一致。 八、相关规定 1、相关协办部门意见汇总,函复建设单位。 2、新建筑与旧建筑不得拼接,拼接要求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控制。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参考Word)

规划市政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分院技术质量管理,明确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城乡规划专业技术责任制 1.1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1.1.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检查分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1.1.2按照“三体系”管理文件要求,负责分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并监督其贯彻执行。负责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质量抽查工作。 1.1.3负责分院技术委员会进行规定的技术审议工作。(如规划项目审查、规划编技术标准、规定、设计评优等)。 1.1.4审查院管规划项目设计文件。主持分院技术会议,组织对规划项目、重要项目及科研项目等成果的审查和鉴定。组织研究解决规划、设计、科研及业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1.5研究掌握规划、设计行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动态,组织审定业务建设计划、技术发展规划、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等,并认真组织执行。 1.1.6负责全分院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学术活动,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组织对外科技情报交流和科技合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1.2审定人 1.2.1协调解决设计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成品的完整性负责。 1.2.2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会审、会签工作。 1.2.3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技术跟踪,参加设计的审批、交底、总结等技术会议。 1.3审核人 1.3.1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核并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标准和院、分院规章制度规定。 ②本专业的主要设计方案(如建筑平面和空间布置、主要结构、主要工艺流程、关键设备造型和总平面布置等)是否选用恰当、经济合理,便于使用和施工。 ③采用的设计数据、计算方法及选用的标准图、复用图是否正确。 1.3.2统一本专业的设计技术措施,主持本专业的业务建设;研究解决本专业存在的技术问题,注重做好设计的事前指导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本专业人员参加的技术研讨会。 1.3.3研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和技术政策;组织本专业人员学习技术业务,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1.3.4审签向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负责本专业设计质量评分。 1.4项目负责人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编号:

附件1: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附件2: 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一、政策和技术要求 (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

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 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云浮市规划建设管理通则》要求。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应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4、方案应按照规划条件及《云浮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附建的配套设施应落实在附建的单体建筑里(附建位置、面积和空间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幼儿园、学校和医院等有独立建筑规范的民用建筑物的功能用房种类、面积和配建位置等应符合相关类别建筑规范的要求(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单体建筑的公用部分应符合国家规范中相应条例的要求(如:十二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小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五)方案的交通组织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方案的人流、车流

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201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推行设计优化,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Q/CDT 209 02001—201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大唐集团工[2014]664号)等有关制度,结合大唐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各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工程(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管理。 第三条大唐新能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审批管理。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大唐新能源公司审批的设计文件未经规定程序重新审批,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修改。

第二章设计审查范围及原则 第四条设计审查范围包括: (一)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进行的可研设计; (二)风电工程主机设备选型原则; (三)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后进行的初步设计; (四)风电工程的招标设计; (五)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原则; (六)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七)风电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施工组织总设计); (八)风电、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 (九)风电工程设计总结。 第五条设计审查由大唐新能源公司或项目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和技术咨询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设计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大唐新能源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内部审查或对专家的设计评审意见进行审查。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2017.07.01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文号:宁规规范字〔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7日实施日期: 2017-07-01 发布部门: 正文: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统一建筑审批管理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出让类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批管理,划拨类用地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科学合理,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要求。 第四条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真实、准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报审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予以定期公布。 第五条大型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体育、会展等大空间或超高层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对造型和工艺设计有特殊需要的,经论证后,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二章总平面 第六条建设项目场地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做好竖向设计。 建筑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与基地及周边现状地形及规划道路相衔接。除基地现状标高与道路高差较大需设置挡土墙的情况外,建筑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以相邻规划道路中心线控制标高为基准,最大高差应小于米。如因场地或周边道路高差无法采用统一的室外地面标高进行设计的,建筑室外地面标高可分段设计。 按照《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的要求,临生活型街道的建筑室外地坪应与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平接。 计算建筑高度和确定地下室时,采用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从建筑各立面对应的室外地坪最低点取值。 第七条计算建筑间距、退让距离时应从建筑外墙面最外沿起算,当建筑各侧阳台累计面宽总长度超过相应建筑边长1/2或连续长度超过8米时,应从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程序规定

武夷山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程序规定 育龙网WWW.CHINA-B.C0M 2009年08月05日来源:互联网 育龙网核心提示:第一条为加强武夷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第一条 为加强武夷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武夷山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区和度假区。凡在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按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乡镇总体规划区、独立设置的生态经济园区建设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规划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城市规划区,城市人口规模(变动幅度40%以上)和用地规模(变动幅度30%以上),以及城市功能分区、道路结构重大变更的建设项目;城市核心区、高科技园区、高等教育园区、重点旅游项目和重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重要规划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城市中心区、城市景观控制区(指临主河流、主干道交叉路口、中心广场和主要公园)的建设项目;市区一般地区总用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度假区总用地面积1公顷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般规划建设项目,是指市区一般地区总用地面积0.2至2公顷或总建筑面积

3000至3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度假区总用地面积0.1至1公顷或总建筑面积1000至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小型规划建设项目,是指市区一般地区总用地面积0.2公顷以下或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度假区总用地面积0.1公顷以下或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 第七条 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审查程序: 1、市城乡规划局初审;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评审; 3、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十五天; 4、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听取公示意见并审定方案; 5、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审定。 第八条 重要规划建设项目审查程序: 1、市城乡规划局初审;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评审; 3、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十五天; 4、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会议听取公示意见并确定方案; 5、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九条 一般规划建设审查程序:

玉环县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制度

玉环县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管理,规范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提高规划与建筑设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规划设计方案特指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工业企业总平面规划的设计方案。 第三第凡在我县县域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建设工程的规划与建筑方案报件审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第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之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 第二章审查管理 第五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分级审查,遵循“专家评审、群众参与、领导决策”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组由县建设规划局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以下一至七款项目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一)县重点工程项目; (二)建筑群或各镇乡规划区内重要地段、主要道路两侧的重要建设项目; (三)高层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建设项目(除工业建筑);

(四)成片建设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五)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设计(含城市雕塑); (六)城市街景设计; (七)城市、公园绿地、大型市政公用设施; (八)工业功能区建筑工程方案; (九)一般的私人住宅建筑工程方案; (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建设项目。 以上第八、九、十款由县建设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审查。 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县规划委员会由县内有关专家组成),同时可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第七条?本制度第六条一至七款规定的项目设计均实行方案竞标,且设计方案不少于2个,设计单位不少于2家。 第八条?本制度第六条一至七款规定的项目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项目以及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应参照《台州市规划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实行设计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邀请设计大师(雕塑大师)设计的; (四)由国内外着名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应按《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组在审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在审查通过后及时公布审查结果。 第十条建设单位按要求报送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后,规划管

最新整理规划设计方案范文审查制度

最新整理规划设计方案范文审查制度 一、受理,核查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证明等。 (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5)现势地形图。 (6)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三套,电子文件一套(CAD\WORD格式,效果图为JPG 格式)。 (7)相关部门意见(消防、环保、园林等)。 (8)规划部门指定的其它有关材料。 二、审查 (一)现场勘察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地形图相符合。 (2)勘查地块内的地形地貌、文物遗留、古树名木等。 (3)核查地块的土地权属,临界单位、建筑性质、出入口的可能方向。 (4)核查地块上的及地下管线、高压线等五线的情况。 (5)日照影响的可能因素:地面标高、建设高度等。 (6)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对照有关环保、消防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意见。 (7)检查对相应的市政设施要求规划改造的情况。 (8)现场应拆除建筑及现场清理情况等。 (二)内业审查,包含以下内容:

(1)规划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条件的要求。 (2)根据相关材料,确定建筑性质、规模等。 (3)验算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4)根据地形地貌确定+0.00位置、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的高度)。 (5)审查建筑间距、退界距离、相邻关系、建筑控高,并符合《省技术规定》等规范要求。 (6)配合市政处审查建筑与城市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7)地下建筑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方案要求。 (8)审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 (9)审查出入口方位、人行通道、停车指标以及其他的交通设施。 (10)审查建筑造型、色彩及外墙装饰材料、周围环境、绿化小品等相关因素。 (11)在地形图上标出五线位置及与拟建建筑相对关系和尺寸。 (12)审查规划方案是否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小区开发等建设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公示或听证。 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分局例会研究。 四、根据分局例意见报市局例会研究,根据市局例会意见办理。 五、审定方案(需要公示项目,进行公示),档案转档案室归档。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92327

(风水[2016]进付001号) 合同名称: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编号:XZ2015-398-1 致:安徽江淮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按合同完成了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工程量30%。根据合同约定,建设方需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 计算方式:1.合同总价:6978387.65元 2.本期完成:2285900元 3、本期应付:2*0.6=1371540元 附表:1. 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 2. 已完工程量汇总表。 3. 进度款支付明细表。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审核后,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月付款证书。 监理机构:(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申请书及附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作为月付款证书的附件报送发包人批准。

(风水[2016 ]月总001号) 合同名称: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编号:XZ2015-398-1 致:安徽江淮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今申报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总支付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1371540),请贵方审核。 工程或费用名称本期前累计完 成 金额(元) 本期申请金额 (元) 本期末累计完成金 额 (元) 备 注 应支付金额合同单价项目0 1371540 1371540 合同合价项目 合同新增项目 计日工项目 材料预付款 索赔项目 价格调整 延期付款利息 其他 应支付金额合计1371540 1371540 扣除金额 工程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 保留金 违约赔偿 其他扣除金额合计 第一期总支付金额: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零元零角零分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审核意见。 监理机构:(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1的附表,一同流转,审批结算时用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制度.pdf

一、受理,核查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证明等。 (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5)现势地形图。 (6)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三套,电子文件一套(CAD\WOR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7)相关部门意见(消防、环保、园林等)。 (8)规划部门指定的其它有关材料。 二、审查 (一)现场勘察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地形图相符合。 (2)勘查地块内的地形地貌、文物遗留、古树名木等。 (3)核查地块的土地权属,临界单位、建筑性质、出入口的可能方向。 (4)核查地块上的及地下管线、高压线等五线的情况。 (5)日照影响的可能因素:地面标高、建设高度等。 (6)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对照有关环保、消防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意见。 (7)检查对相应的市政设施要求规划改造的情况。 (8)现场应拆除建筑及现场清理情况等。 (二)内业审查,包含以下内容: (1)规划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条件的要求。 (2)根据相关材料,确定建筑性质、规模等。 (3)验算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4)根据地形地貌确定+0.00位置、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的高度)。 (5)审查建筑间距、退界距离、相邻关系、建筑控高,并符合《省技术规定》等规范要求。 (6)配合市政处审查建筑与城市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7)地下建筑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方案要求。 (8)审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 (9)审查出入口方位、人行通道、停车指标以及其他的交通设施。 (10)审查建筑造型、色彩及外墙装饰材料、周围环境、绿化小品等相关因素。 (11)在地形图上标出五线位置及与拟建建筑相对关系和尺寸。 (12)审查规划方案是否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小区开发等建设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公示或听证。 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分局例会研究。 四、根据分局例意见报市局例会研究,根据市局例会意见办理。 五、审定方案(需要公示项目,进行公示),档案转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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