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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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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学院的稳定和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和确保学校师生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食堂主要是为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具有特定的服务性和公益性。只为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服务。

第二条学校食堂实行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监管制。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实行校长负总责,由后勤处负责(办公室)、教职工代表、食堂代表(或承包代表)、学生(学生食堂代表)组成。为加大食堂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服务工作水平,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第三条后勤处按照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学生、教职工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对学校食堂的发展规划、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执行。

第二章食堂的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学校食堂经营服务思想,必须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宗旨,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消费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

格,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学校食堂坚持统一管理,封闭式运行,分操作间经营,一卡通售饭,杜绝现金交易,让利于师生,让师生吃好,让家长满意。

第八条食堂服务标准管理要求

1、对就餐者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而且会运用肢体语言。

2、坚持规范服务,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要出售的食品。

3、出售食品时买卖公平,饭菜要做到量足,一视同仁,不徇私情,不售人情饭。

4、售饭时,不准讲闲语,不准吸烟,不准打闹。售饭者必须做到菜价准确无误,熟练使用售饭机,做到准确无误。

5、对就餐者的要求要耐心解答,解答不了,找管理员,不允许与就餐者发生矛盾。

6、保证准时开饭,特殊情况可延长开饭时间,保证来晚的师生也能吃上饭。

7、严格执行饮食标准化服务规范。

第九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工作区域就餐人员必须遵守食堂就餐时间和文明就餐公约。

第十条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各食堂应有完好的防治“四害”的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卫生条件,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食堂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入袋封口、装桶并加盖,及时予以清理。

第十二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应当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预售间及用餐场所。

第十三条备餐间、熟食间应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一天至少消毒二次。

第十四条食堂应当有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池、消毒池、消毒柜及保管柜等设备、设施。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必须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十五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地餐饮具。减少一次餐具的投放量,提倡使用钢化或瓷器餐具.餐具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餐饮具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七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记。

第四章食品卫生要求

第十八条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九条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

第二十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签,食品原料、半成品和热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二十一条制作熟食品必须配有熟食间,熟食间的要求及操作规程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制作凉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3、凉菜应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材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贷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四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五章食堂食品采购要求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的所有食品购置严格按照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食堂物资采购,粮、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应有质量检验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厂)名称和产地,并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合同。要建立定点供货单位备案制度,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保证食品来源安全、质量可靠。禁止采购、加工、出售以下物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疑似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六章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如下疾病者不得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

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作。

第三十条个人卫生要求;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七章伙食质量、品种及价格要求

第三十一条食堂的主副食烹饪制作规范,按照“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并具营养价值。

第三十二条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品种结构,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满足师生的需求,早餐品种应有5个以上、午晚餐主食品种不少于6个。价格档次比例搭配合理,学生食堂的高、中、低档主食的比例为2:5:3。

第三十三条食堂基本伙食部分的价格要严格控制,毛利率不得超过26%。学生食堂每天的高(6元/份)、中(4元/份)、低(2元以下/份)菜的比例为3:5:2.

第八章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保证安全监督制度的落实。食堂管理员是食堂防火防盗、防爆炸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积极

学校食堂各种管理制度_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容: 1.食堂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企业或托餐家庭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种管理制度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于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接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完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强化督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同时督促落实食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检查整改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落实职责。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若发生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救援行动。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医疗求援,及时果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通川区双龙镇中心校 食堂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伙食团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伙食团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学校安办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学校后勤主任(伙食团团长)负责全面管理,学校出纳负责账务管理。 3、学校伙食团要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学校伙食团必须随时接受学校、当地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学校伙食团管理机构 1、学校伙食团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升益 副组长:郝仁健、李珠 成员:王朝忠、朱华成、张运辉

职责:(1)完善食堂管理制度;(2)制定食堂管理办法;(3)确定饭菜基本价格;(4)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5)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伙食团膳食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1)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2)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3)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4)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5)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学校伙食团团长 职责:(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2)招聘厨师和勤杂员;(3)对厨师、勤杂人员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4)负责召开厨师、勤杂人员会议,对他们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5)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督促食品试尝留样;(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三、厨师、勤杂人员的管理 1、招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许可证方可参加工作;未经体检及体检不合格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以及便后、操作前(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用肥皂及流水彻底洗手消毒;工作中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坚持晨检,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岗位,待原因查明后方可上岗。 2、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要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腐败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光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值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严格按要求做好进货台帐的记录工作及其购货发票的收集保存。

3、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食品的加工和储存;食品储存库应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做好“三防”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冰箱内食品的摆放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做好定期的除霜及清洁工作。 4、严禁制售四季豆、发芽洋芋、野生菌类及冷荤凉菜。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按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把食品加工的各个关键环节,杜绝食品的交叉污染,第二次利用的食品,在确保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做到充分的烧透煮透。保证食品绝对卫生,安全。 6、严格执行留样制度;食堂每餐所售的饭、菜必须餐餐留样,每品种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100克——150克,并置于冰箱的保鲜层12——48小时。做到专人、专具(经消毒处理)登记管理。 7、食品切配间、加工间、操作台。灶台等随时保持清洁、食品的摆放应按要求进行,做到生、熟食分开,以防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所用餐具必须集中洗刷,餐餐消毒。售卖台、饭厅每天餐后必须进行清洁卫生工作。每周五对食堂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 8、学校食堂一律使用一卡通,不得向师生收取现金和提供公用及一次性餐具,以阻断病源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大全 1.上班穿好工作服后,在行政办公室签到。 2.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 3.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毛衣,不得带亲戚朋友到工作间玩耍、聊天、哼唱歌曲。 4.下班时根据厨房需要,加班人员留下,不加班的人员下班后离开工作地。 5.需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后勤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者填写请假条书面备案,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处理。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填实密封,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2.做好每日清洁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厨房死角,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食物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5.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及时将剩余食品、原料入冰柜冷藏妥善保管。 7.配备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需要隔夜清除,则加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保持干净。 8.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食堂厨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 2.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3.在厨房内禁止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4.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5.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的清洁工作,用具集中处置,专人管理。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放置鞋子、乱放杂物。 7.有传染病时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食堂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食品(成品)留样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考核经费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忠信小学食堂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坚持“0利润”原则,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质量、收支平衡”。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计划的有效实施,让学生满意。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教师缴费陪餐和在保障学生供给的前提下教师自愿缴费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校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1、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校长助理)、总务主任(副主任)和食堂主管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2、学校食堂必须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财务(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必须至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每一阶段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 3、学校食堂必须按照“0利润”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食堂财务收支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食堂财务预算,应由食堂管理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4、学校应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由中心校对食堂账目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5、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校长在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负责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交学校办公会或校务会决定。 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相应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每学期结束时,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 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特制定以下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学遵守。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

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谭家镇中心小学 2014年2月18日

河南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括:通报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严重性,剖析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 (五)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六)组织指导学校食堂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 (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三)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在接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信息通报后,督促学校整改落实; (四)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考评,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学校承担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设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组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师),建立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保证学校食堂的场所布局及设施设备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 (四)建立健全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 (五)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食品(成品)留样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考核经费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一1 —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一2—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 为加强学生食堂管理,改善广大学生的生活,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实行班长责任制: 1.班长人选的确定: 面向全校招聘,个人自愿报名,经学校综合考量确定。班长任期一年;任期内有违法、违纪、不服从领导和管理、危害学校集体利益,学校随时予以解聘。 2.班长的职责: (1)班长为伙房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伙房工作的所有责任。从学校的全局出发,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中以身作则,带领班内人员学习并带头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有关领导的决定。 (3)积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安全生产,勤俭节约,保证及时、卫生、保质保量地为师生提供可口的饭菜。 (4)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准确地控制利润,降低饭菜价格。 3.班长的权限 (1)伙食班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自主选择本班的工作人员,但须学校考察、批准,伙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市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办证费用正式工全报,原有临时工报一半,新增人员自理)。每个伙房必须至少安排1名正式工。(3)按规定发放奖金及扣罚。 (4)按规定和制度,经学校批准辞退工人。 (5)除大宗和高值物品外,自主采购副食和蔬菜。 二.人员、劳保待遇、工资:每班最多不超过7人。班长在现有大小伙房人员中自选5名,每班至少有1名正式工。临时工收100元保证金。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工离岗时,劳保用品按使用期限比例折扣,从保证金中扣除。原工作人员和一般临时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三.利润范围及奖金:

1.利润范围严格控制在8-12%范围内,超一罚一(没收利润超出部分,再处以同额罚款),低于8%则无奖金。 2.奖金在严格控制利润的基础上,多劳多得。在现有学生数量下营业额低于20000元/月,则无奖金。每月高出20000元的部分不足5000元时乘以20%,高于5000元时乘以25%,作为本班的奖金。学校放假,按放假天数按比例折扣,星期不算。 3.奖金发放比例大致按1.8:1.3:1(班长:组长:成员),除扣罚外班长可按本班实际上下浮动30%。发放数额名册应及时上报。 四.伙食支出、收入和结算: 1.支出:一切支出须经司务室办理。 2.收入:一切收入必须通过收银机。不准私收现金。 3.结算:月底由生活办统一结算,清库须由管理员、会计和班长共同进行。 五.采购大宗物品、公物须经学校统一采购,蔬菜、副食可由各伙房自主采购,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经食堂管理员或生活办人员验收价格、数量和质量。本办法试行期3个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成本过高现象,将予以扣罚,并收回采购自主权(仍由原采购员行使)。食品采购入帐须经主任签字,非食品采购入帐还须分管校长签字。 六.炊事机械设备、用具的管理: 1.各班炊事设备用具由各班使用,归学校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故意毁坏,如有发生,责令其照价赔偿,并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班长任满,学校对所用设备严格检查、验收,发现非正常损坏,须照价赔偿。 2.食堂的冰箱、馒头机、搅面机、鼓风机排气扇及电饼铛,每年每件(套)预拨维修费50元(西伙房馒头机100元);其他用具、物品每年每300元。全年共计:东伙房550元,西伙房600元,超支部分伙房自理。用电设备的维修费超支部分应与班长、组长的责任挂钩,即:组长首先负担分管范围的20%,班长负担10%,其余由全组人员平均承担。节余部分归该班所有。 3.上述主要设备(冰箱、馒头机、搅面机、蒸车、排气扇及电饼铛)因使用时间较长或超过使用期而属非人为损坏,经学校研究可以添置和维修。地漏应使用过滤网,疏通费用从伙房维修费或奖金中支出。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各卫生部门下发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定条例等。 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严格学习制度。 四、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奖惩逗硬。 五、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六、食堂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验收,并报告食堂管理员,查清责任。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七、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坚持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 八、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九、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防生。 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一日四餐的各类留样食品分批次全部进入专用储藏冰箱,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销售场内吸烟。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十三、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学校教务科。学生会。食堂管理员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食堂管理员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管理员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教务科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管理员、炊事班长、教务科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 3、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由管理员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教务科签字报销。 4、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教务科、学生会、管理员、财会各一份) 5、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管理员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管理员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食堂用具添置由管理员提出申请,报教务科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教务科处理。

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设于校园内,为满足本校学生(含教职员工)就餐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 售及就餐空间的专用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组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食品采购、食堂食品储存、食堂食品加工、食堂食品供应、食品营养管理、食堂财务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中等 职业学校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幼儿园的食堂管理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教委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并督促区教委履行食堂管理职责。 第五条区教委是本区学校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内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食堂建设,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条件;明确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学校食堂“非营利”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 第七条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学校应制定在校就餐管理办法,规范在校就餐管理。 第八条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 次专题会。 第九条建立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建立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条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在校生规模较

学校食堂“五员”管理制度

XX学校食堂“五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生食堂成本核算,加强学生食堂民主监督,确保师生在校饮食卫生、安全和营养改善,努力办“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食堂,学校推行食堂“五员”管理工作制度。 培训“食堂操作员”。对“食堂操作员”进行岗前培训,开展全面的业务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实现食堂操作规范化。 选派“卫生监督员”。与县卫生部门联系,实施由卫生部门派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制度,卫生监督员定期到学校对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食品卫生进行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整改,实现食堂安全管理常态化。 培养“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身体与心理发育等因素,聘请有关专家和营养指导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技术指导,摸清学生的营养状况,科学均衡营养配置,实现学生营养科学化。 邀请伙食“质量评判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作为学校食堂伙食质量评判员,不定期进行随机陪餐,监督食堂饭菜品种、口味等质量情况。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对学校食堂的饭菜品种,伙食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保存好每月的测评结果备查,广

泛接纳各方意见,不断改进食堂质量,实现伙食质量均衡化。 聘请伙食“成本监管员”。坚持公益性原则,规范食堂收支管理,做好食堂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不赢利,聘请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参与学校食堂成本核算,伙食用品采买,监督“公益性”原则落实情况,实现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化。 学校“五员”安排如下: 食堂操作员: 卫生监督员: 营养指导员: 质量评判员: 成本监管员:

(完整版)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 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 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 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 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 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 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 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二○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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