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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总论课件后习题

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总论课件后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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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总论课件后习题第一章刑法概说

1.刑法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2.刑法的解释主要有哪些种类?

3.制定我国刑法的根据是什么?

4.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1.我国刑法对于刑法的空间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种类?

2.什么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种类?

第五章犯罪客体

1.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怎样分类的?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1.什么是危害行为?

2.如何理解作为与不作为?

3.什么是危害结果?它在刑法上有什么意义?

4.怎样认识和解决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问题?

第七章犯罪主体

1.什么是犯罪主体?

2.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3.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4.我国刑法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5.特殊身份在刑法中有什么意义?

6.什么是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单位犯罪主体?

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1.什么是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有哪两种基本类型?

2.什么是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有哪两种类型?

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在哪里?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是什么?

4.什么是犯罪目的和动机?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何在?

5.刑法中的错误认识有哪几种情况?这些情况对解决刑事责任有什么影响?

第九章正当行为

1.什么是排除犯罪的事由?为什么要在刑法中规定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有哪些种类?

2.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什么是特殊防卫?

4.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刑法中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有何意义?

2.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区别何在?怎样理解二者的关系?

3.怎样认定行为人是否“着手”?

4.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1.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有哪些形式?

2.什么是犯罪集团?它有哪些特征?

3.什么是主犯?对主犯应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4.什么是从犯?对从犯应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胁从犯?对胁从犯应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5.什么是教唆犯?追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该注意哪些原则?

第十二章一罪与数罪

1.区分罪数的标准是什么?

2.什么是继续犯?继续犯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有什么不同?

3.什么是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有什么区别?

4.结果加重犯有哪些特征?

5.什么是集合犯?集合犯有哪些类型?

6.处断的一罪有哪几种类型?各具有哪些特征?

第十三章刑罚概说

1.什么是刑罚?刑罚有哪些特点?

2.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有哪些区别?

3.什么是刑罚的目的?研究刑罚的目的有什么意义?

4.什么是特殊预防?什么是一般预防?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什么是刑罚体系?我国刑罚体系有哪些特点?

2.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各有哪些特点?

3.死刑的适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4.罚金刑有哪些适用方式?没收财产与罚金有什么区别?

5.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6.什么是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有什么意义?

第十五章刑罚的裁量

1.量刑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什么是量刑情节?它有哪些分类?

2.什么是累犯?其成立条件是什么?

3.什么是自首?自首的种类、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4.简述立功的概念、种类和刑事责任。

5.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原则和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不同情况。

6.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是什么?缓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第十六章刑罚的执行

1.如何理解刑罚执行的概念和原则?

2.减刑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如何把握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的

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是怎样的?

3.简述假释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如何理解假释的考验期与假释的撤销?第十七章刑罚的消灭

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2018

《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制定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 制定人(执笔人):肖秀娟 审核人: 制定(或修订)时间:2018年1月16日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

《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总述 课程名称刑法总论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主干课程先修课程无 总学时数48周学时数3 开课院系文法系任课教师肖秀娟编写人肖秀娟编写时间2018/1/16课程负责 人 大纲主审人 使用教材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教学参考资料1.[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 2.[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基与哲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 3.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 4.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二)、(三)、(四)、(五)、 (六)、(七)、(八)、(九)、(十) 7.[德]李斯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6年 8.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 9.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 10.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13年 课程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中的基本理论及重点罪名的认定标准与处罚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刑法总则及相关理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适应将来

刑法学总论试题A

刑法学总论试题A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就刑法修改所作的说明,属于()。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论理解释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采取()。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3、孙某1985年5月生,1998年6月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380余元;1999年8月抢劫他人手机一部和现金1200余元;2001年10月实施绑架行为时,被抓获。孙某应对()负刑事责任。 A、盗窃、抢劫和绑架行为 B、抢劫和绑架行为 C、盗窃和绑架行为 D、绑架行为 4、刘某意图杀死范某。一天,持刀潜伏在范某院落的大门外,等候范某的出现,后因久等未果,又惧怕法律,遂打消杀人恶念,持刀返家。对刘某的行为应定为()。 A、犯罪预备 B、预备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5、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6、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4年时,因犯脱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末,人民法院对其应在()决定执行的刑罚。 A、10年以上15年以下 B、5年以上15年以下 C、5年以上11年以下 D、6年以上11年以下 7、防卫过当是指()。

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 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一般损害的 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 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 8、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 A.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B.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C.犯罪手段是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D.犯罪客体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9.甲谈恋爱失败,遂对女青年怀恨在心。某日,甲手持一刮脸刀片,趁人不备,将6位女青年脸部划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A.牵连犯 B.想像竞合犯 C.吸收犯 D.连续犯 10.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 A.按劳取酬 B.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C.不发报酬 D.根据劳动表现发给报酬 11.某甲将某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某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甲和丙的行为属于() A.共同犯罪 B.非共同犯罪 C.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任意共同犯罪 12.某甲在1997年9月盗窃巨款后外逃,于1999年4月归案。对某甲适用刑法应采用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 B.从新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1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是() A.行为人的预见程度不同 B.行为人的预见内容不同 C.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的意志内容不同 D.行为人对行为是否实施的意志内容不同 14.下列人员中,因为精神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刑法学1案例分析.doc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徐某某,男,1984年10月21日出生,聋哑人,学生。 徐某某是家中的独生子,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学习没有兴趣,经常逃学旷课,甚至与校外一些“混混”建立了关系。2000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向母亲赵某提出自己明天不想去上学了,赵某见儿子又想逃学,顿时怒火冲天,抬手就打了儿子两个嘴巴。当晚,徐某某趁赵某熟睡之际,将一包鼠药(毒鼠强)放进了赵某每天必喝的中药里,并从赵某的钱包里找到160元钱后到一网吧上网玩游戏。次日早上,赵某喝下掺有鼠药的中药后中毒死亡。徐某某回家得知其母死亡,便向其父承认是自己所为,并在其父带领下到派出所投案,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徐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 评分要点: 1、徐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分) 3、徐某某故意以鼠药毒杀其母,致其死亡,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应当受刑罚处罚,且徐某某时已年满15周岁,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因而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分) 4、徐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分) 5、徐某某属于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分) 6、徐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能适用死刑。(3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王某,男,23岁,某厂工人。 王某于2004年在江某开办的厂子里找了份临时工作。2005年4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2至4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因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双方扭打起来,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感觉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2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开门发现是王某,便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你!”便立即将王某扑到在地,并从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3、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好汽油并且带到现场泼洒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员扑到制服而未能着手实施放火的实行行为,因此,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7分) 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王某,男,25岁。1995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4月刑满释放。 王某于2002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2003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3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3月24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1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 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 3、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以刀刺杀他人,欲致其于死地,只是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其犯罪行为,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7分) 4、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又故意犯罪,且根据其犯罪情节,所犯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分)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姓名:区队:学号: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科目:刑事侦查学总论(A卷)共2页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经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称为刑事犯罪案件。 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有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和比较法等。 3.刑事侦查学研究犯罪更加侧重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研究,而犯罪学研究犯罪更加强调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预防的研究。 4.世界上公认的最早的刑事侦查学方面较为系统的专著是《犯罪侦查/侦查工作指南/刑事侦查》,其作者是19世纪末,奥地利的地方法官,后来成为格雷兹大学教授汉斯·格罗斯。 5.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一批秦代竹简,其中《封诊式》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有关刑事侦查的著作。 6.宋代的刑事检验制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完善的,这以宋代法医学家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一书为标志。 7.侦查和预防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作用。 二、选择题(其中含单选和多选题,多选项不全者不得分;每题3分,共30分) 1.刑事侦查工作的方针是( AC ) A、依靠群众,抓住战机 B、破案留根,一网打尽 C、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D、实事求是,调 查研究 E、依靠群众,快速反应 2.刑事侦查基础工作体系包括( ABC ) A、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 B、刑事犯罪嫌疑人员调查控制工作 C、侦查阵地的控制工作 D、刑事技术工作 E、刑事特情 3.团伙犯罪的最高形式是( D ) A、结伙犯罪 B、流窜犯罪 C、集团犯罪 D、有组织和黑社会犯罪 E、严重暴力犯罪 4.刑事侦查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专门业务,它所担负的基本任务有( AE ) A、侦查破案 B、管理治安秩序 C、管理消防 D、管理户籍 E、预防犯罪 5.刑事案件分类,依据犯罪主体的性质可分为( BC ) A、他杀案件 B、自然人犯罪案件 C、单位犯罪案件 D、普通刑事案件 E、重大刑事案件6.构成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与犯罪有关的( ABCDE ) A、人 B、空间 C、物 D、时间 E、事 7.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有( ACD ) A、物质交换原理 B、马列主义原理 C、同一认定原理 D、因果关系原理 E、系统论原理8.事物自身与自身同一的科学基础,在于事物本身具有( BCE ) A、一致性 B、特定性 C、相对稳定性 D、不变性 E、客观性 9.在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主要是运用鉴定型的同一认定,具体包括( BCE ) A、人像照片同一认定 B、笔迹同一认定 C、痕迹同一认定 D、无形物体的同一认定 E、颅相同一认定 10.调查法是研究丰富刑事侦查学内容的方法,其主要模式有( BC )

刑法总论习题集及答案

刑法学总论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就刑法修改所作的说明,属于( A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论理解释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采取( D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3、孙某1985年5月生,1998年6月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380余元;1999年8月抢劫他人手机一部和现金1200余元;2001年10月实施绑架行为时,被抓获。孙某应对( B )负刑事责任。 A、盗窃、抢劫和绑架行为 B、抢劫和绑架行为 C、盗窃和绑架行为 D、绑架行为 4、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刑法理论上对其称之为( B )。 A、结果犯 B、行为犯 C、危险犯 D、举动犯 5、刘某意图杀死范某。一天,持刀潜伏在范某院落的大门外,等候范某的出现,后因久等未果,又惧怕法律,遂打消杀人恶念,持刀返家。对刘某的行为应定为( B )。 A、犯罪预备 B、预备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6、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A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7、( A )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A、犯罪的时候 B、侦查的时候 C、起诉的时候 D、审判的时候 8、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4年时,因犯脱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末,人民法院对其应在( D )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罪:先减后并) A、10年以上15年以下 B、5年以上15年以下 C、5年以上11年以下 D、6年以上11年以下 9、下列情节中,属于量刑酌定情节的有(D )。 A、累犯 B、未成年人犯罪 C、立功 D、犯罪动机 10、防卫过当是指( C )。 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 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一般损害的 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 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择项中,有2——4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选出后,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BCD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的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外 C、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船舶内 2、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BCD)。 A、危害行为B、犯罪的时间C、犯罪地点D、犯罪方法 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概括起来,表现为以下形式:(CD)。 A、故意形式B、过失形式C、作为形式D、不作为形式 4、不作为形式犯罪的义务来源有:(ACD)。 A、法定的义务 B、道义上的义务

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10分) 1.【但书规定】:《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行政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者是罪与非罪的区别:37条是犯罪,但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13条不认为是犯罪。 2.【预备、未遂、中止的相关概念和处罚方式】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 处罚方式: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第1款) 处罚方式: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23条第2款)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 处罚方式: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24条第2款) 3.【共同犯罪人及其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作用地位为主兼用分工形式(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适当照顾到共同犯罪人行为性质和活动分工的特点)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26条第1款)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27条第1款)

侦查学总论

侦查学总论 第一章侦查学概念 第一节侦查学的概念: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科学。 (一):侦查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二):侦查学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我国侦查学的概念(三):侦查学是揭露证实犯罪和发现控制犯罪的学科 (四):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五):侦查学是公安学的一个分支 第二节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1、侦查活动规律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2、侦查活动方法 1、研究犯罪事实的规律特点 2、研究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 侦查学的研究内容3、研究侦查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经验 4、加强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技巧方法研究 5、比较各国侦查理论经验技术和方法研究 1、侦查学基础理论部分 2、侦查学措施手段部分 第三节侦查学的学科体系3、侦查计谋策略部分 4、侦查技术部分 5、侦查方法部分 1、哲学方法 2、系统方法 第四节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调查统计法 2、案例剖析法 3、具体方法3、科学实验法 4、比较研究法 5、经验总结法 第二章侦查学原理 第一节物质交换原理概念:是指两种物质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接触、摩擦、撞击时引 起两种物质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互相交流关系和变化状态 物质交换的条件:1、客体条件:有相互交换的物质客体 2、有外力的作用 3、需要直接发生接触 4、物质实体必须发生了变化 物质交换的类型:1、痕迹性物质交换(足迹、指纹) 2、物品性物质交换(实物性物质交换) 3、印象性物质交换(印象痕迹) Ps: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联系

第二节因果关系原理概念:事物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种类: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 2、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 3、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 4、犯罪结果与犯罪后应变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特点:1、普遍性 2、客观性和可知性 3、事件序列性和必然性 4、多样性和复杂性:1、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2、一果多因、同果异因 3、多果多因、复合因果 因果关系原理的意义:1、因果关系原理是认识案情的基础和前提 条件 2、因果关系原理是推进侦查活动的动力, 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 3、因果关系原理是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理 论依据 第三节同一认定原理概念:是指在侦查中具有专们知识和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 较侦查客体先后出现的特征是否同一做出判断 类型:认定主体:留下的鉴定意见、证据、线索等 认定客体:留下的形象、运动习惯、笔迹、痕迹、DNA、 气味等 第三章侦查主体 第一节:侦查主体概述概念:侦查主体是指依法行使侦查权进行侦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侦查主体的职权:1、立案权 2、侦查权 3、紧急情况特殊处置权 4、开展侦查基础业务活动的权利 第二节:侦查机构:1、公安机关: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专门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机关 3、国家安全机关 4、军队保卫部门 5、监狱 公安机关的侦查机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禁毒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边防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监所管理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反恐怖工作部门。 第三节: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是侦查机构中具体从事各项工作的个体。 1、侦查人员的要求:1、知识要求(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知识) 2、素质要求(政治、专业、身心素质) 3、能力要求(自主学习、解决问题、专业、业务能力) 2、侦查人员的条件与选拔 3、侦查人员的培养 4、侦查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刑法学总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3题,共计40分) 1.张某案(本题12分) [案情]张某(女)与李某系夫妻,林某(男)系李某的同事。张某因怀疑其丈夫李某有外遇,为弄清真相,遂找到林某了解情况。1998年7月22日上午,张某给林某打电话,让林某来家中,要与李某对质当面核实此事,林某应邀前往。当日下午2时许,林某来到张某家中,当得知李某外出未归时,遂对张某进行语言调戏、拉拽,张某表示反对。林某仍继续纠缠。张某借口喝水而脱身,去另一房间取出一把小宝剑(金属制工艺品),藏在身后回到原房间。当林某再次调戏,实施强行亲吻、搂抱、拉拽等侮辱猥亵动作时,张某手持小宝剑朝林某的腹部猛捅一刀,致林某倒地丧失行动能力。隔了一会儿,张某见林某倒地挣扎,又朝其胸部、背部等处连捅二十余刀,林某因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林某不再动弹,张某即委托李某之嫂报警,公安机关遂到张某家中将等候的张某抓获。归案后张某如实陈述了事情经过,但认为自己杀坏人没什么不对的,拒绝认罪和悔罪。[问题](1)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什么?(8分) (2)如果张某构成犯罪,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应当如何处罚?说明理由。(4分) 答案: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扎腹部事后防卫 法定情节:自首、防卫过当 2.吴甲致吴乙死亡案(本题14分) [案情] (1)吴甲曾因抢劫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1月2日,在有期徒刑执行3年整(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为2年整)时被假释。 (2)1999年3月13日,吴甲因李某欠其借款未还一事,酒后到李某家索要欠款,而与李某发生口角。吴甲为报复李某,即到其父亲吴乙家的院内拿了一根铁棍(长140厘米,直径5厘米)。吴甲回来后,见其李某与吴乙站在路上说话(两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铁棍向李某奔去。吴甲之弟吴丙见状过去阻拦,吴甲遂在距离李某约3米远的地方朝李某的头部抛出铁棍。李某慌忙躲闪,铁棍飞过李某,正好击中吴乙的头部(左颞部),吴乙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 (3)吴甲对造成父亲死亡悔恨不已,先是去村委会投案,后因惧怕处罚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逃走,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1999年6月3日,吴甲被抓获。 [问题](1)对于吴甲致吴乙死亡一案,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犯罪形态(既遂、预备、未遂、中止)为何?说明理由。(6分) (2)吴甲是否构成累犯?说明理由。(4分) (3)如果吴甲致吴乙死亡的犯罪行为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则法院对于吴甲应当如何决定总和刑期(数罪并罚)?(4分) 答案:杀人罪既遂——打击错误 不构成累犯——假释期间犯新罪 撤销假释,先减后并,(5——3年)并10年,并罚得出的刑期为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2-精选.pdf

刑事侦查总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宪法至上 D、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2、我国《立法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c)。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3、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D)。 A、领导批示 B、文件规定 C、法学理论 D、法律规定 4、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B)。 A、刑事执法力量 B、刑事司法力量 C、司法力量 D、刑事力量 5、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C),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A、文明执法 B、依法执法 C、以人为本 D、以法律为准绳 6、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A)。 A、继承权 B、转让权 C、使用权 D、处置权 7、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是(B)。 A、维护国家统一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国家主权 D、维护国家独立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

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C)。 A、戒严 B、部分地区戒严 C、交通管制 D、现场管制 9、曾受过(B)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A、行政处罚 B、刑事处罚 C、体罚 D、管制 10、(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A、执法为民 B、依法治国 C、民主自由 D、服务大局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犯罪分子正举枪向人民警察准备射击的,人民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2.对违法犯罪分子逃跑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3.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因违反治安管理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处罚。(×) 4.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5.对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处理。(√) 6.公安机关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能决定行政拘留。(×) 7.督察机构有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处置公民控告、申诉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8.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实施违法行为的,不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 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果该幼女是自愿,则不构成强 奸罪。(×)

刑法学练习习题库总论

《刑法学》练习习题库 上编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选择题: 1.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D)。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处。”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A)。 A.前段的例外B.前段的递进C.对前段的补充D.对前段的限制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4. 我国刑法典的生效时间(C)。 A.从刑法批准之日起施行B.从刑法通过之日起施行 C.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D.从刑法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 5.论理解释包括(ACD)。 A.当然解释B.学理解释C.扩张解释D.限制解释 6 6.广义上的刑法包括(ABC)。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法规范D.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

7.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ABCD)。 A.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B.对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刑法的特别规定 C.刑法典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D.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基本法的特别规定 二、填空题 1.刑法是关于、和的法律。 答案:犯罪、刑事责任、刑罚 2.刑法的功能是、、。 答案:规制功能、保护功能、保障功能 3.广义的刑法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和。 答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4.我国修订后的《刑法》于年月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年月日起施行。 答案:1997、3、14、1997、10、1 5.刑法的解释按方法分类,可以分为和 答案: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6.刑法的解释按效力分类,可以分为、和。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的主体分别是、和。 答案: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名词解释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通常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立法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行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 2.扩张解释 扩张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的立法精神,将刑法规定中所使用的词语的含义扩大到较字面含义为广,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 3.单行刑法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4. 附属刑法 附属刑法是指规定在经济法规、行政法规等非刑事法律中的有关犯罪的刑罚的附属刑法规范的总称。 四、简答题 1. 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 从总则来看,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是指导和适用于整部刑法的通则性规范;第二章犯罪,规定的是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特殊形态等犯罪总则性质的内容;第三章是关于刑罚种类的规定,第四章是运用刑罚的

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答案

姓名:胡永阳班级:默认班级成绩:99.0分 一、单选题(题数:50,共 50.0 分)1 犯罪论的结构涉及到的三要素不包括()。1.0分 ?A、 罪 ? ?B、 责 ? ?C、 刑 ? ?D、 行 ? 我的答案:D 2 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 1.0分

?A、 紧急避险保护了合法利益,但是牺牲了第三者的利益? ?B、 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大于所牺牲的利益 ? ?C、 紧急避险的行为是无害的,因此符合法律规范 ? ?D、 紧急避险实际上损害了合法利益 ? 我的答案:C 3 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是()。 1.0分 ?A、 必须是正当防卫行为 ? ?B、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C、 造成重大损害

? ?D、 以上都是 ? 我的答案:D 4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0分 ?A、 犯罪预备 ? ?B、 犯罪未遂 ? ?C、 犯罪中止 ? ?D、 犯罪既遂 ? 我的答案:D 5 关于因果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1.0分 ?A、 刑法中,若一个行为直接导致一个结果的发生,不需要再做因果关系判断。 ? ?B、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有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与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的关系,而非刑侦意义上的犯罪原因。 ? ?D、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具有相同的意义。 ? 我的答案:D 6 财产性犯罪中,()是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1.0分 ?A、 犯罪是否得逞 ? ?B、 是否着手 ?

?C、 结果是否发生 ? ?D、 结果是否造成危害 ? 我的答案:C 7 特殊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一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1.0分 ?A、 一年 ? ?B、 二年 ? ?C、 三年 ? ?D、 四年 ? 我的答案:C

侦查学总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C)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武警部队 2、下列不属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的是(B)。 A、警告 B、禁闭 C、记大过 D、撤职 3、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是(D)。 A游行时不服从民警现场指挥B、不服从治安管理C、随意殴打他人D、抢夺民警枪支,严重危害公共安 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A),分别处罚。 A、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B、行为的情节严重性 C、造成的损害后果 D、主观心态 5、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在必要时可以由(B)管辖。 A、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 B、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 C、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D、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的是(A)。 A、大队长 B、一级警长 C、二级警长 D、三级警长 7、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A)情形的,从重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B、平时表现不好 C、再次违反治安管理 D、主观恶性较深 8、、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C)。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 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 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自然人

D、违反治安管理并已够刑事处罚的单位和自然人 9、、公安部在(A)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中央军事委员会 10、全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C)。 A、高压水枪 B、催泪弹 C、警绳 D、警棍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13、人民警察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15、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遇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 16、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实行现场管制,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正确) 17、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前一律应先行警告。(×) 18、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19、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20、犯罪分子正举枪向人民警察准备射击的,人民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21、对违法犯罪分子逃跑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22、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因违反治安管理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24、对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处理。(√)

刑法总论。案例分析。

《刑法总论》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 案例1: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那么,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 【解析】王某第一次获得3000元人民币,是操作失误所致,具有不当得利性质,但后来他明知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还多次取款,这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进行盗窃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由此可见,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1991年和1996年,被告人张子强等人将在内地非法购买的一批枪支弹药偷运到香港。1997年9月,被告人张子强等人经密谋并由张子强出资,在广东省汕尾市非法买卖大量炸药、雷管和导火线,偷运香港。此外,被告人张子强一伙在广州等地经多次密谋策划后,分别于1996年5月和1997年9月在香港绑架了李某、林某和郭某,勒索巨额赎金。在本案中,就走私枪支、弹药罪而言,从内地走私到香港,属于跨境犯罪。就绑架罪而言,预备行为发生在内地、实行行为发生在香港。那么,内地的司法机关对张子强案是否具有刑事管辖权呢? 【解析】张子强案虽有一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香港,但同时也有一部分行为发生在内地,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司法机关对本案均有管辖权。由于张子强在内地被捕获,因而内地司法机关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是正确的。 案例3:被告人高建生,男,24岁,某市建筑工人。1985年7月16日上午,高将所骑的摩托车停放在本市城区中山南路民用电器贸易中心门前的便道上。此时恰逢三轮车工人康桂泉(男,66岁)为该贸易中心拉货至该贸易中心门前。康认为摩托车“碍事”,将车挪开。高建生不让动。争执中,摩托车被碰倒,高建生便用右手打了康左胸一拳。康仰面摔倒在马路沿儿下,当即“伸胳膊,蹬腿,张嘴”。在群众的协助下,高将康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报告称:(1)死者康桂泉患有高度血管粥样硬化,形成夹层动脉瘤,因瘤破裂,引起大出血,心包填塞死亡。(2)死者胸部左侧有皮内出血,符合被拳击伤的情况。此一拳可使夹层动脉瘤破裂。在本案中,被告人高建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解析】本案高建生的行为与康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因果关系,那么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呢?应当认为是有因果关系的,因为高建生虽然不知道康某患有动脉瘤,但康某已是66岁高龄,拳击致其胸部左侧皮内出血,这

侦查学总论

侦查的定义:侦查是指公、检等机关以刑事案件为目标,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收集、审查、核实、运用证据,以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活动。 侦查学: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刑事应用法学。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经验总结法;2.案例分析法;3.科学实验法;4.比较借鉴法。 侦查活动的主体:侦查是一项专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它必须由特定的主体--侦查机关来进行。 侦查活动的客体: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侦查客体就是侦查活动的对象,更具体地说就是指刑事案件。 侦查活动的方法:侦查方法应包括专门调查手段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两大方面,这两大方面的方法从公开程度上可分为公开的侦查方法与秘密的侦查方法两种形式,侦查方法分为侦查措施、侦查手段与侦查谋略三个大的种类。侦查措施是指公开的侦查方法,侦查手段则是指秘密的侦查方法,而公开侦查方法和秘密侦查方法的策略性运用就是侦查谋略。 侦查活动的目的:证据问题是侦查的中心问题。收集、审查、核实、保全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是侦查活动的最直接目的。 侦查活动的性质:侦查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初的、重要的阶段,具有司法性质,侦查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司法权。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把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抽象为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从整体的角度对侦查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全面概括;把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概括为侦查活动及其规律,揭示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侦查学的学科性质:侦查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从法学部门角度看,它是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并列的刑事法学家族中的一员;从认识论角度看,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由此我们认为,侦查学的学科定位应是刑事应用法学。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刑事应用法学。 侦查学的学科体系:由理论侦查学(理论研究)、应用侦查学(应用研究)、比较侦查学(比较研究)三个部分共同构成。它们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互相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侦查学的学科体系: 1.理论研究。侦查学的理论研究所要阐明的是关于侦查学最一般的基本理论,它是整个侦查学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分支学科共同原理的概括,是侦查学的灵魂。2.应用研究。侦查学应用研究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刑事科学技术。它是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应用于侦查犯罪这种特殊条件下所形成的专门手段和方法;第二,侦查措施。它是侦查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第三,侦查手段。它是指在侦查活动中侦查机关所运用的秘密方法的总称; 第四,侦破方法。它是指各类犯罪案件的查破方法,即依照各类犯罪案件的规律和特殊犯罪案件的特点,制定侦查方案、作出侦查判断、确定侦查方向、采取具体措施和手段的程序及门路; 第五,侦查谋略。它是指在侦查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犯罪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侦查技术、侦查措施、侦查手段、侦破方法的计谋和策略; 3.比较研究。侦查学的比较研究就是确认古今中外侦查学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同异关系,它的直接目的就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国外侦查学的产生与发展:近代侦查学的诞生地是欧洲,首先发展起来的是法医学和毒物学;笔迹鉴定技术也在19世纪的欧洲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1622年,意大利人卡米洛·巴尔迪发表了《怎样根据字迹判断写字者的性格和气质》一书。1872年,法国人米尚出版了《笔迹学的体系》和《笔相学的方法》两本专著,因此,他被后人认为是笔迹学的鼻祖;19世纪中叶,侦查界开始探索人身鉴别方法。法国人贝蒂隆创立了闻名于世的“人体测量学”,开创了世界上科学辨认人犯身份的先河。1900年英国正式建立了以指纹为依据的人身鉴别制度。在 1914 年的摩纳哥举行的第一次国际警察工作会议上,指纹被确立为鉴别人身的标准方法;法医学、毒物学、笔迹学、“人体测量学”、指纹学等分支学科的创立和发展,为侦查学的诞生作了实践上和理论上的准备。1892年,奥地利人汉斯·格罗斯将前辈和自己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取得的经验加以总结概括,写成了《犯罪侦查》一书 ( 又译为《侦查工作指南》),书中第一次使用了“犯罪侦查学”这一术语,第一 次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侦查学体系。因此,格罗斯成为近代侦查 学的奠基人,《犯罪侦查》的问世也成为近代侦查学诞生的标 志。 我国侦查学的产生与发展:1.我国侦查学的萌芽时期。这一时 期,大致从1948年至1953年。在这个阶段,我国侦查学的 主要任务是,总结解放区侦查工作的经验,为现实斗争服务。 它的特点是:学科尚未形成,侦查学的内容仅以萌芽状态存 在;2.我国侦查学的创建时期。 这一时期大致从1954年至1965年。在这一阶段,我国公安 院校的教学和研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全国公安院校相继 建立侦查教研机构,开设刑事侦查课程。这一时期我国侦查学 的特点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专业教材已初步形成完整体系,侦 查学已具雏型;3.我国侦查学的停滞时期。这一时期大致从 1966年至1976年。这一阶段,我国侦查学的特点是:侦查 工作被所谓“群众专政”所替代,侦查科学研究呈空白状态, 既无内容,又无形式;4.我国侦查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 期大致从20世纪 70 年代后期至现在。从 1978 年开始,刑 事侦查工作开始进入恢复和新的建设时期,侦查学也继续向前 发展。这一时期我国侦查学的特点是:侦查学已基本上形成理 论体系。从此,我国社会主义的侦查学开始确立,并不断发展 和完善。 侦查学和刑法学、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刑法学研究的基本 内容是关于犯罪与刑罚,尤其是刑罚问题;刑事诉讼法学是研 究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的科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与侦查学都是独立的科学,但它们之间又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 的联系。侦查学以刑法、刑事诉讼法作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 实质上和程序上的依据和准则,其目的是揭示刑法所规定的犯 罪事实的存在,其活动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范来进行的。 然而,侦查学自身又具有特殊的侦查技术、措施和手段、方 法,以及专门的侦查活动,以维护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 施。换言之,如果不能揭露犯罪事实,无法证明案件事实与作 案人的联系,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那么刑法、刑事诉讼法也 就无法得到实施。 物质交换原理的基本含义: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相互接 触的时候,总会发生一定的微量物质转换,即一个物体表面上 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外一个物体的表面上去。 物质交换的条件:1.有相互交换的物体;2.有外力的作用;3.两个 物质实体紧密接触;4.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1.有形物体互换;2.无形物体互换;3.能量 交换。 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1. 物质交换原理是实施现场 勘查的理论依据;2. 物质交换原理是发现和利用微量物证的理 论依据;3. 物质交换原理是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4. 物 质交换原理是采取侦查对策的理论依据。 因果关系原理的基本含义:因果关系原理是揭示刑事案件中普 遍联系事物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规律。引起一定结果的现 象叫原因;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必然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刑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一果多因,即 在刑事案件中,一种结果往往不只是一种原因所引起的,而是 多种原因所造成的。换第二,一因多果,即同一原因,产生不 同的结果。第三,因果位置的“互换性”,即刑事案件中的原 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第四,刑 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原因的隐蔽性上。 因果关系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1. 因果关系原理是预防犯罪 和控制犯罪的重要依据;2. 因果关系是侦查破案的重要前提;3. 因果关系原理是推动侦查活动向前发展的动力;4. 因果关系原 理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 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因果关系:1.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 关系;2. 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3. 犯罪行为与现场痕 迹的因果关系;4. 犯罪行为与感觉等反映形象的因果关系;5. 犯 罪技能与犯罪方式之间的因果关系;6.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 因果关系;7. 犯罪结果与犯罪后行为的因果关系;8. 作案人的反 常心理与反常言行的因果关系。 同一认定原理的基本含义:同一认定是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的 一个专门术语,它是指在犯罪侦查过程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前后出现客体的特征而对这些 客体是否同一问题所作出的判断。 同一认定原理在侦查中的应用:同一认定理论不仅仅是刑事技 术鉴定的理论,而是贯穿于各项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之中,贯 穿于侦查活动的全过程。1. 同一认定贯穿于各种侦查措施和 侦查手段之中;2. 同一认定是刑事司法证明活动的核心内容。 同一认定的条件:1.客体的特殊性(辩证唯物主义的同一观使 我们深刻认识到,客体物本质的特殊性是指每个特定的客体物 所独具的特性,是客体物的特殊点和个别要素,它表明客体物 只能与自身等同);2.客体的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是物质运动的 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所谓相对稳定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保持 其特征基本不变,维系着自身同一的属性);3.客体特征的反映 性(客体特征的反映性是指客体的特征能够在其他客体上得到 反映的一种属性)。 鉴定型同一认定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之间的区别:一是主体不 同。鉴定型同一认定的主体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非鉴定型同 一认定的主体是被害人、证人等;二是方法不同。鉴定型同一 认定一般要通过技术检验实现,检验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 系到鉴定结果是否科学可靠;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往往是通过 目击人或被害人的辨认实现的,辨认主体、辨认对象、辨认程 序等直接关系到辨认结果的可靠性;三是结果的法律意义不 同。鉴定型同一认定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 一,即鉴定结论;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的结论可能是一种法定 证据,也可能只是采取某种侦查措施的依据。 刑事案件的概念:刑事案件是指危害社会利益,触犯刑律应当 受刑罚处罚,并经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刑事案件的构成是对刑事犯罪事实内容 的一种具体化剖析。这种认识和剖析,可以从两个角度着眼: 一是纵向的动态剖析,即剖析犯罪行为孕育、发生、发展演变 的全部过程,这是刑事案件的纵向动态构成。二是横断面的静 态剖析,即以犯罪实施阶段为横断面,剖析犯罪实施过程中有 哪些基本的构成要素,这是刑事案件(主要发展阶段上)的横向 静态构成。 刑事案件的纵向动态结构:1. 犯罪意向的形成阶段。2. 犯罪 的预备阶段。行3. 犯罪行为实施阶段。4. 罪后活动阶段。 刑事案件的横向静态结构:所谓的横向静态结构,是刑事案件 的内在组成部分和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排列状况。 它属于对案件横断面的分析。1. 作案时间反映了犯罪行为的 顺延关系。2. 作案空间要素。3. 案件相关人要素。案件相关 的人是刑事案件构成的核心要素。包括作案人、被害人和知情 人。4. 案件相关行为要素。5. 案件相关物要素。 传统型(实体空间)刑事案件的特点:刑事犯罪一般表现为直接 侵害,并多有现场可供勘查;犯罪手段、方法受犯罪动机、目 的的支配;案件结果的突发性与案件形成过程的阶段性;案件现 象的暴露性与案件本质的隐蔽性。 刑事案件的季节性规律,既表现在发案数量的变化,也表现于 发案类型的变化。总的来看,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每年春、 夏、冬三季为案件多发期,这种季节性规律在不同区域有一定 的差异。二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季节中,刑事案件的种类 和手段也有差异。 刑事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1.起伏变化律。刑事案件的起伏变 化规律,是指刑事案件的发案总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 化、法制、道德风尚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出现时起 时伏、忽高忽低的变化状态;2.时空影响律;3.辐射蔓延律;4.关 系互动律。 虚拟空间刑事案件特点:1. 犯罪活动的超强隐蔽性;2. 犯罪主 体的高智能与高技能性;3. 犯罪结果的极大危害性;4. 犯罪活动 的辐射蔓延性。 刑事案件的确立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从刑事案件的概念可 以看出,一起刑事案件的确立应当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犯 罪事实条件,即存在《刑法》规定的应予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事实;二是立案程序条件,即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经过侦查 机关审查,属于自身管辖,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履行了立案手续,经过批准决定进行侦查的。以上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犯罪事实是基础,立案程序是标志。只有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才称之为侦查学意义上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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