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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不规范招标行为分析

市政工程不规范招标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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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不规范招标行为分析

摘要:在调结构保增长的指导下,建筑市场投资逐年降低。建筑市场面临僧多粥少的尴尬境地,不规范招标行为时有发生。文章从不规范招标代理、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标段划分及工期确定等方面揭示了目前招标市场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关键词:招标市场不规范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在国际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建设第一条跨省市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时,在世界银行投资贷款方的指导下,由交通部第一次按fidic条款进行工程招投标,取得初步经验。随着我国基础建设事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各省、市、自治区根据自身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企图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

然而,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加剧,招投标过程中不规范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本文针对目前招投标市场出现不规范的行为浅析如下。

1不规范招标代理

国外咨询、代理公司往往从事多种经营,而国内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单一,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在全国各类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几千家,从业人员有百万之众。天津市目前有招标代理机构110多家,其中仅甲级资质单位就有30家之多。随着国家调结构、保增长号角的吹响,这些代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减少的形势下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招标代理的激烈市场争夺带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某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DOC 136页)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0年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使用说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 2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谢嘉欢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谢嘉欢 发表时间:2019-05-23T16:27:17.5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作者:谢嘉欢 [导读]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发展趋势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身份证号:44190019901209XXXX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发展趋势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工作保证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保证了工程质量,我国目前的招投标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足,但是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发展中日益完善,也更加成熟,因此,招投标管理机制应该采取相应措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招投标的管理可以增强企业的经营能力以及竞争力,本文通过分析建筑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更加合理科学的解决措施,为以后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行为带来一些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 近些年来,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越加突出,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招投标法的实施,业主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业主方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从而保证建筑工程工期与施工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建筑招投标的实行促进了建筑业的技术水平,传统的建筑企业在选择承包商时,过于随意,造成施工过程中成本高,质量低以及资源的浪费的问题,在实行招投标后,投标人之间需要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投入资金等方面进行公平竞争,这样使得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需要研发出新的东西加入竞争,凸显自身的优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实际上就是一笔经济买卖,受到法律的保护与制约,使得在整个市场的所有经济活动都要受到法律的监管,随着管理体制的日益成熟,建筑市场也会更加规范;另外招投标制度的实行,减少了建筑领域的很多腐败现象,评标组人员是通过人才库进行随机选择的,同时还受到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督,使得工程项目在选择承包商过程中更加公平公正,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受贿行贿行为。 2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业主方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在工程进入招标阶段时,业主须具备技术、政策法规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才 能具有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能力,并能够结合工程特点提出相应的招标要求和条件。但是,在实际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由于社会化分工越来越专业,业主方大多侧重管理方面的工作,对施工、造价等方面的知识相对掌握较少,导致其在对工程项目难以统筹思路,做出正确的决策,偏离工程项目实际需求。同时,也无法对工程工期、施工技术与质量等提出明确的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2.2竞标行为缺乏规范性和诚信意识 由于建筑企业众多,技术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且工程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施工周期比较长、投入资源较多,我国的诚信机制尚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很多施工企业的竞标行为缺乏规范性,也缺乏公平竞争和诚信意识。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招投标中一些企业的中标价格过低,无法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为追求自身利益,会通过各种办法来要求业主单位提高中标价格,或通过降低质量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来降低成本,从而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给业主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一些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全面考察工程项目,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质量和成本目标不明确,仅仅把招投标当做是博彩,恶意降价,以此获得建筑工程项目。 2.3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 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各参与主体一般是通过信息沟通来传达各自的需求。如果信息沟通不畅,那么双方的意图无法传达或被准确理解,就很可能无法保障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性,也会给施工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困难。比如业主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会因自身缺乏专业知识与经验,无法将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及工期要求准确传达给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投标人对业主方的具体需求不了解,滋生出各种无效信息、虚假信息,导致信息传递失真,从而使投标文件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3.1建立健全的招投标法律体系 我国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行起步晚,还存在很多不足,针对目前招投标市场出现的政府干预,串标,假标等恶劣现象,应该通过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建立完整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惩罚力度。对串标、假标等行为进行严密调查,降低其预期收益。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对工程招投标中的不良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违规交易行为。因此,国家应该重视招投标法律体系的完善,健全以及可行。 3.2逐步完善信息化服务 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高校建设项目备受关注的原因多种多样,为了更好地迎合国家的标准及要求,在招投标阶段,应该重视风险管理举措的落实。适当整合并科学化管理相关信息能够使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更为顺畅地开展,需要在招投标管理阶段,积极落实科学化的沟通,掌握更为有力且丰富的信息资源,这将对项目建设起到积极的影响。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地开展,应该从细节入手,做好基本的信息分析工作,在进行信息分析的时候,可以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完成对相关信息资源的合理管理,在预测招投标的时候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稳步提升工作的效率,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更加顺畅且有序地开展。高校建设工作是国家建设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需要重视招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积极采纳先进手段,为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3.3使用科学的合同计价形式 应该针对不同项目的内容分析出能够涉及到的合同计价类型,由此可以使合同计价类型更具针对性。在进行选择的时候,能够清楚地依照项目本身的情况和自身特点,确立对应的方案,由此规避合同风险。若是项目施工周期较短,且风险较小,不存在较大的工程量变化,在获取承包商较低报价的时候,可以积极地运用固定价合同方案。若是工程量变化幅度比较大,可以适当地运用可调价合同,这种情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

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

第一篇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道路工程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行业标准)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1-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2-95)(北京市标准) 4.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道路工程)(TBJ 101-91)(天津市标准) 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参照GB 50092-96)(国家标准) 第二章桥梁工程 1.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2-90)(行业标准) 2.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2-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3-95)(北京市标准) 4.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桥梁工程)(TBJ

102-91)(天津市标准) 第三章给水排水工程 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行业标准) 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3-95)(北京市标准) 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4-95)(北京市标准) 4.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标准) 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排水工程)(TBJ 103-91)(天津市标准)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参照GB 50268-97)(国家标准) 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参照GB 50268-97)(国家标准) 第四章污水处理厂工程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污水处理厂工程)(TBJ 104-91)(天津市标准) 第二篇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89)(行业标准) 2.武汉市燃气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文件 (建市[2002]256号)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施行。1996年我部批准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996]577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说明 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1996)577号文发布)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招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依法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计委令第12号);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黄德书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黄德书 发表时间:2017-10-11T10:12:19.5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3期作者:黄德书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的改革。 贵州省兴义市基本建於投资管理中心贵州兴义 562400 摘要: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给排以及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招投标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必须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竞争,建设单位需要通过择优选定承包队伍,提高投资效益,促进行业诚信经营,预防职务犯罪。本文简要的分析了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 1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的改革。近年来,市政工程的投招标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朝着灵活化的方向发展着,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的改革也逐步的展开,市政工程的项目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在1999年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招投标问题的相关事宜。执行招投标制度的目的就是引进先进的竞争制度,以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干预,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以及评标过程的规范运作得到了充分重视,但在标后的履约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常识缺乏而出现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在岗或随意更换、设计图纸随意变更、拖欠工程款和竣工验收敷衍了事等状况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在这其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很多的施工企业为了得到建筑工程,会使用一些手段来获取项目的中标,这样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市场的混乱。以此同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双方的执行合同期间不断的产生纠纷,这样就造成了违约现象的出现。少数业主被中标企业“软化”,随意同意项目班子变更,有的甚至中标后项目班子大换班。未能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变更设计手续,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等情况监管不严,导致“低标高结”现象时有存在,招投标成果得不到切实维护。这些现象都是值得招投标管理者应该重视的问题,只有做到完善好这些,才能保证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不断的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2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同时以多种形式一起出现,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招标人准备不足。一是准备不足仓促上马。前期准备不充分,招投标项目设计缺乏深度和科学性,标底编制粗糙,工程量估算不准,对工期等方面确定不科学;二是暗做手脚规避招标。把本来有足够时间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的工程拖成应急工程或以工期急为由简化招标程序,招标后因前期工作不充分迟迟动不了工;或仅对主体结构和部分工程进行招标,而将附属工程直接发包。项目部缺少系统的管理经验,难以对工程质量和材料进行管理监督,容易产生各种漏洞。 2.2 市政工程的建筑市场相对比较混乱。在市政工程的建筑中,执行工程基建的程序相对不认真,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对一些不良施工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到位,这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越来越走向格式化,慢慢地出现施工管理不严格、施工界限不清,未得到允许私自转包工程的现象,所以这样导致市政工程的质量,施工的进度以及未来的投资都得不到控制。 2.3 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地区垄断严重,对于开放型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部分地区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不能全部的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部分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有些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向中标的企业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等。 2.4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势力,出资买断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权,其他投标人出卖投标权并由出资人自行编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最终以较高价格取得招标项目。 2.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前根据某一投标人的情况扬长避短,在招标书中设置一些条件,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书的条件,而自行放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招标书的各个地方设置零乱的条件,让其他投标人不注意就落入陷阱,而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3 强化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3.1 实行工程统一报建制度。通过统一报建使工程项目在立项后方案设计前就纳入建筑市场管理范围,同时把发包方、承包方都推向公开市场,使双方处在同等地位上进行承发包,从制度上杜绝各种非法中介、炒买炒卖、私下交易等不正之风。 3.2 推行使用招标文件范本,确保合理竞争。严格杜绝了违反计价办法和取费标准、随意肢解工程等不合理、不合法条款,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 3.3 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为保证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公平、公正,对于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标书,提倡暗标制作、暗标评审。在评审前,对各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随机编号,隐去投标人身份,监管人员监督开封和编号,防止相关人员的故意行为,暗标评审完毕后,封存评审结果,再公布投标人名称。 3.4 不断完善评标办法,推行使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对招标工程实行量价分离,投标单位一律按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发包价,进行投标报价。避免了不必要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大大减少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利用评标谋取私利现象发生。 3.5 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小组,合理的分配工作人员,这样才能做好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综合考虑了工程造价、质量、工期、企业信誉、企业业绩、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内容,这样才能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为了更好地增强企业的投标竞争

市政工程标准表格

市政工程标准表格 施工资料用表目录 A表(常用施工监理用表)A01 施工放样报验单 A02 合同段总体工程开工申请 A03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A0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05 检验申请批复单 A06 工程报验单 A07 工程交工验收申报单 A08 承包人申报表(通用) A09 计日工通知单 A10 承包人主要人员上岗申请批复单 A11 主要施工人员更换申请批复单 A12 主要施工人员请假申请单 A13 工程联系单 A14 工程变更意向通知书 A15 工程数量现场确认单 A16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申报批复单 A17 进度计划申报批复单 A18 承包人每月施工计划 A19 承包人每周施工计划 A20 监理周报 A2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 A22 建筑材料报验单 A23 标准试验结果批复单 A24 工艺试验结果批复单 A25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 A26 工程材料(试验)送样见证单 A27 进场设备报验单 A28 主要设备退场申请批复单 A29 分包申请报告表 A30 开工动员预付款申请批复单 A31 工程延期申请单 A32 保留金支付申请单

A33 最终支付申请单 A34 索赔申请单 A35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A36 索赔审查表 A37 索赔复审表 A38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申报单 A39 钢筋使用调拨申请批复单 A40 水泥使用调拨申请批复单 A41 监理日志 A42 隐蔽工程验收单 A43 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 A44 巡视记录 A45 旁站记录 B表(监理工程师用表) B01 监理工程师指令单 B0101 监理工程师指令回复单 B0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0201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B03 合同段总体工程开工令 B04 监理工程师通用函 B05 工程变更令 B0501 工程变更意向申请/审批表 B0502 变更工程量清单 B06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B07 工地会议纪要 B0701 会议签到单 B08 监理工作整改通知单 B0801 监理工作整改通知回复单 B09 监理工作联系单 B10 监理工程师备忘录 B11 复工指令 B1101 复工申请 B12 中间交工证书 B13 工程交工证书

宝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机构:宝鸡市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章)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6 第二章评标办法.......................................17-2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5-5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1) 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 (52) 第六章图纸 (53)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54-6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报建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工程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工程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2016版)

附件1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

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工程编码: 项目名称: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10)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6) 5.开标 (16) 6.评标 (17) 7.合同授予 (1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9.纪律和监督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1)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22) 附表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23) 附表四:银行保函格式 (24) 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一、总则 (25) 二、评标程序 (25)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27) 四、评标办法 (28) 五、评标报告 (38) 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6)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13) 第四部分附件 (13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45) 1.封面 (146) 2.扉页 (147) 3.填表说明 (148) 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49) 5.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51) 6.工程项目总价表 (153) 7.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55) 8.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57) 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59) 1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61) 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63) 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65) 13.暂列金额明细表 (167) 14.暂估价表 (169) 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1) 16.计日工表 (173) 17.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75) 18.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176) 1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7) 2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9) 21.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81) 22.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18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2001年6月1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

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宿迁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目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 第一卷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标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场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人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费用承担.................................................错误!未定义书签。 保密.....................................................错误!未定义书签。 语言文字.................................................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量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 踏勘现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预备会...............................................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招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文件的澄清...........................................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文件的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报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有效期...............................................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选投标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 陈学帅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陈学帅 发表时间:2019-07-05T10:22:33.2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作者:陈学帅[导读] 摘要: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保证工程承包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多方面的管理,有利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州 262500 摘要: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保证工程承包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多方面的管理,有利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目前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经比较成熟,特别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对于市政工程建设各方面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加强对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引言 年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日益激烈,在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实践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有些地方在工程建设中仍有建设项目没有在市场中进行招投标,或在市场内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建筑领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1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程的建筑市场相对比较混乱。 在市政工程的建筑中,执行工程基建的程序相对不认真,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对一些不良施工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到位,这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越来越走向格式化,慢慢地出现施工管理不严格、施工界限不清,未得到允许私自转包工程的现象,所以这样导致市政工程的质量,施工的进度以及未来的投资都得不到控制。 1.2工程招标垄断。 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地区垄断严重,对于开放型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部分地区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不能全部的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部分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有些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向中标的企业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等。 1.3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势力,出资买断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权,其他投标人出卖投标权并由出资人自行编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最终以较高价格取得招标项目。 1.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前根据某一投标人的情况扬长避短,在招标书中设置一些条件,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书的条件,而自行放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招标书的各个地方设置零乱的条件,让其他投标人不注意就落入陷阱,而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2招投标的优化措施 2.1加强监督监管,规范招投标运作 招投标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一些人员,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难免会被一些关系、势力以及金钱所左右。由于建设工程产品采购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招标人、代理人、评标专家委员会),并且建筑产品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招投标各方进行管理。招投标管理机关应加强审核,强化招投标各步骤的监管,对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真伪及其与网上登记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核实,在工程报建完成后即确定其工程发包方式,以此杜绝暗箱操作和规避招标行为的机会,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最终保证工程招投标的有效实施。 2.2建立完善招投标信息网,提高招标信息透明度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成熟,上海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已将互联网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以此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上海市已基本建立了建筑市场企业状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并构建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更新信息,全市各区的工程信息资料,发展中的工程状况和工程质量等信息都要经常动态反应在该平台上,形成完整的、准确的、及时的数字化体系。借助于信息网,不但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也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从而大大节约了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完善招投标信息网,更能便于招标方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形成公众监督氛围,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3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法律体制的不统一,致使在市政道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存在不规范和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要依靠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和规范,不仅需要加大市政工程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还需要制定规范和统一的法律法规,使市政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要求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时,需要从市政工程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做好法律的执行和贯彻工作,如果在市政工程招标中的评审人员和投标企业出现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要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为市政工程招标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使招标工作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 2.4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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