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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

疗部门

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已申请离职但在15个工作日内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及辞职手续办理时间

员工申请辞职,首先须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见附表1),经各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然后再填写《工作移交单》(见附表2),并经各级负责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提前离职,需出示相关有效证据。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录1)。

3.2.2 辞职申请的撤销及其办理时间

拟辞职员工,若需撤销辞职申请,拟辞职员工需填写《工作联络单》(见附表5),须经单位直属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于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存档。

3.2.3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3.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3.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

批后,报于行政人事部审核。

3.2.3.3 综合管理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3.2.3.4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当日领取《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综合管理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4 辞退程序

3.4.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4.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4.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行政人事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9 离职移交

3.9.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2)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9.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9.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9.1.3 《客户信息表》及其他客户资料如:名片、通讯、客户档案、电话资料等。

3.9.1.4 培训资料原件;

3.9.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3.9.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3.9.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总务科;

3.9.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9.2.3 各类钥匙;

3.9.2.4 借阅的图书资料;

3.9.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9.3 款项移交

3.9.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9.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或综合管理部。

3.9.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9.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

3.9.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9.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9.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9.7 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如离职人员指定代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在《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工作移交单》签有指定代理人的姓名、工号,一并交至行政人事部,并在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9.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0 离职结算

4.0.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4.0.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进行。

4.0.3 结算项目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4.0.3.3 工资

4.0.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

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4.0.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见附表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4.0.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4.0.3.3.5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行政人事部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4.0.3.3.7 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行政人事部在《工作移交单》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

4.0.3.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4.1.2 行政总务科在员工办妥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出司通知单》,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4.1.3 离职人员离司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司手续,并于当天离司。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总务科提出,由行政总务科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14:00前离司。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员 工 离 职 类 别 与 要 求 说 明 表

离 职 类

型提 出 方离 职 原 因

应提前通知

时间

(日历天

数)

通知形式

办理离职手

续时间

辞职员工单方面

提出解除

非因公司原

因解除

员工因个人因素辞职30天

经批准的办

理日期因公司原因

解除

在试用期内

提前3天

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

辞退公司单方面

提出解除

非因员工原

因解除

劳动法规规定的相关情

30天

因员工原因

解除

试用期间不符要求或法

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随时

随时

开除公司单方面

提出解除

因员工过失

解除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

度情节严重

营私舞弊、失职给公司

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弄虚作假、欺瞒公司的

公司制度或相关法规规

定的情形

协议离职双方协商一

致解除

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

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随时协定日期

自动离职员工单方面

提出解除

员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随时随时

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

前,

任何一方提

劳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提出不再续

签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日

前30天以上

合同到期日

次日

员工离职审批权限表

离职类别职位等级单位主管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主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

辞职

1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2-3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4等及以上初审复审复审复审终审

辞退

1-3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4等及以上初审复审复审复审终审

开除

1-3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4等及以上初审复审复审复审终审

自动离职

1-3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4等及以上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1-3等初审复审复审终审4等及以上初审复审复审终审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

种类:A、辞职 B、辞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工 号部门(车间)

主要原因

主管人员

意见

(准否离

职、工作移

交情况)

年 月 日分子公司

负责人及总

监意见年 月 日

人力资源

部意见

(服装、

违约金、

保险及福

利情况)

年 月 日

总经理终

审意见

年 月 日以上各栏都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请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注:1、此表有辞职/辞退人员送到有关部门审查,签字;

2、财务部只能凭此表,且审查无误后才能结算工资。

注:此表由行政人事存档管理。

重庆隆盈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移交单

工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部

岗位

入职时间

年 月

日(核查)

住宿□是 □否房号

移交原

□辞职 □辞退 □开除 □工作异动 □其他

移交事项接交人直属主管签认

文件资料

工作间、桌、

钥匙

现工作部门电脑、电话、

及其他办公用

培训资料上级主管签认客户资料及档

其他

有无未了结事

财务部门有无往来账款个人借款

应扣款

其他事宜

行政人事部工作服

停车牌交还

办公用品

钥匙(宿舍、

办公室)

保险终止月份

员工手册本人申明按公司规定移

交清结,今后愿承担移

交不清责任!

签名:

IC卡司证交还

当月出勤日数

有否经管公司

资料

其他总裁办:

1、在移交内容较多时可另附明细清单;

2、辞职人员凭已批准之辞职申请单连同此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移交手

3、辞退/开除人员凭公司办开具之辞退通知单后持此单办理移交手续;

4、移交不清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及办理其他相关人事手续;

5、接交人有权向已叫人和直属主管提出移交相关事项;

6、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含经理)移交单须总监理签字审批。

注:此表单共两联,一联人事;二联财务。

工 资 结 算 委 托 书

本人因离职,特将 年 月的 □ 工资 □ 社保退保费委托 部的员工 (工号: )代理结算。结算方式:□ 全部现金结算 □ 将工资汇入以下账号: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此据!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日期: 日 期:

说明:

1、社保退保费只能以现金结算。结算时间以退保费到公司帐户为

准。

2、账号必须是委托人用本人姓名在慈溪市中信银行所开设的账号。

3、账号资料应填写工整清晰。使用账号结算者须提供银行卡或存折

复印件,否则后果自负。

( )工 作 联 络 单联络部门: 联络时间: 年 月 日

口传不如笔传

通知不如联络

联络事项: 等级:□普通□急□加急

制单: 审核: 批准:

注:此联络单为工作联系之凭据,需妥善保存,以便核对。

一联留存(白),二联联络单位(红)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离职行为以及对员工离职行为的管理活动。 3.离职类型: 3.1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2公司解聘: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3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3公司辞退: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员工辞职 4.1员工辞职的提出 4.1.1员工个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要求将本人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提出申请。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需支付公司一个月薪酬作为赔偿金。 4.1.2申请辞职的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之前,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联系调动工作之事,否则按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4.1.3员工辞职应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4.1.4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应自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地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通知相关部门,对该员工的账物予以清点。 4.2员工辞职的核准 4.2.1普通员工:普通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 4.2.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经综合管理部门经理提出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 4.3员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4.3.1员工提出离职,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做离职面谈。 4.3.2员工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确定交接人。 4.3.3员工凭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到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单》、《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开始办理交接工作。 4.3.4员工应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单》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3.5辞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由综合管理部核算薪酬和福利并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接事宜。 4.3.6在办理完以上各项手续后,综合管理部将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4.4辞职员工的薪酬福利 4.4.1辞职员工的工资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 辞职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 批准意见。 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辞退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

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离职人员的薪资,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离职薪资发放日期为公司发薪日期,不可提前发放。 离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进行赔偿。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和《竞业限制协议》等有关规定的。 转正后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十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或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 员工未完成交接手续即离开公司的。 员工拒不归还重要工作资料、钥匙及其他重要物品。 其他一切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5.相关记录表单: SU-ZH-008-01员工离职申请表 SU-ZH-008-02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72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离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的离职管理,具体包括: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______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企业因不景气原因裁员;4.开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离职手续 1.员工辞职的,应提前______个月申请向______提出申请。 2.确定离职的人员,须持经______批准的《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单》到______办理移交手续,再送______审核。 第四条移交 1.移交事项 (1)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企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移交______,并应将已办而未

办结的事项向______交代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原领的工作服装交还______;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还总务部或有关部门;上述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2.移交期限 自______起移交期限______天。 3.审查与追索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______详加审查,如有不实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企业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五条结算 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1.本企业工作合同期满辞职者,除发给其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2.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3.自动离职者,__________________。对人、财、物交接不清的,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5.违纪开除者,按企业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其它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关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明确员工离职的程序及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2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 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3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4与离职员工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各部门员工的离职管理,各子分公司结 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3职责权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离职程序、履行离职手续的办理职责。 4离职程序 4.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离职报告, 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4.2试用期人员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正式 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其上级领导需与拟 离职员工做离职面谈并在辞职报告上签署意见及离职日 期,辞职申请人将辞职报告交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审批 表。 4.3当员工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将员工予以辞退: 4.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 4.3.2有精神病史和吸毒、打架、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4.3.3有民事官司在身影响工作的; 4.3.4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4.3.5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4.3.6违反公司制度和业务流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3.7玩忽职守,侵占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 4.3.8违抗上级命令,侮辱、恐吓上级的; 4.3.9制造事端,破坏公司员工团结,制造不良气氛的; 4.3.10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4.3.11及公司认为必须辞退的一些情况。 4.4被辞退员工由部门领导提前一个月通知其辞退日期和办 理相关手续,由综合管理部部签发《员工辞退解聘单》。 4.5离职日到期后,离职申请人到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处领 取《离职审批交接单》,在本部门办理移交事务(工作内 容交接、未完成事项交接、仔细清点其所有领用公司财 产),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需在《离职审批交接表》 上签字。 4.6离职人员按照《离职审批交接表》签批顺序分别进行财务 核算、领用物品交还,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 签署意见。 4.7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需经总经理面谈并签署意见。 4.8离职人员签批完《离职审批交接表》之后,综合管理部人 事专员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表》。 4.9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离 职协议书》。员工离职后,不能对外透露本公司的任何商 业、技术机密,不能利用本公司任何关键核心技术为公司 的竞争对手服务,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离职注意事项 5.1担任公司关键重点项目的员工,必须在完成项目后才能 办理离职手续。 5.2对不按相关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停发工资,造 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标: 1.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离职流程 3.1离职申请 3.1.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3.1.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七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1.3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总部员工: 3.2.1.1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公司总裁审批; 3.2.1.2总监级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1.3总监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运营高级经理负责会签。 3.2.2分子公司员工: 3.2.2.1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2.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处理原则 1 2020年5月29日

.(.....)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专业提供企 管培训资料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 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

文档仅供参考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 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 2020年5月29日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使员工离职前的工作交接、账务清理、领用资产回收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离职管理 1、离职: 、离职分为:辞职、试用期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劝退、违纪辞退、自动离职等。 、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30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审批流程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总经理(经理级以上的需董事长批准)。 、试用期不合格终止试用的,部门负责人需在其试用期满前15天书面通知行政经理或行政部分管领导,否则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 、考核不合格、劝退、违纪辞退的,所属部门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行政经理或行政部分管领导,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自动离职 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擅自离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解除自离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员工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公司无关,无法联系的需将告知书原件快递至自离员工身份证地址。 扣尚未发放的工资,由于未办理离职手续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特殊原因无法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公司其他在职人员办理。 、离职员工离职前必须将所经手的物品交接清楚,将经手的款项与财务对接办理移交

或清偿,否则,责任由离职人承担。 、未按规定提前填写《离职申请书》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按规定期限批准其离职时间。 、离职员工如有账务未清算或其他涉及到资金、物品等交接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提交法务部门起诉。 2、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审批时间到期当日,离职员工填写《工作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按《工作交接单》分部门逐步完成各项交接手续: ERP系统人员调整、回收公司QQ帐号,电脑密码、对外联络工具账号等(交接人:IT工程师); 群发布不良信息、删除电脑软件、拆解电脑硬件等行为。交接时需对电脑进行全面检查。(负责人:IT工程师) 开具《离职证明》的,需在离职当天在行政部开具,离职超过15天的,公司不再补开离职证明; 离职手续归档。 四、责权划分: 1、员工离职交接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工作事项及经手物品交接不清,所属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2、个人借支、应收账款的交接由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在签署离职单时应注明是否有 账务未清事项,如有未结清项,需在离职单上写明扣减金额,如大额款项,而未发工资不够扣减应收款项的,离职员工需清理完成后,财务会计方可在离职单上签字。 3、离职人员交接表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到行政人事部人事助理处,人事助理在核算其当月的工资时在未发工资中扣减应扣款项,未审批完成的不予结算未发工资。 五、罚则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莲山课件原文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0016024769.html,/Article/cygwgzzd/50036.htm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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