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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积极劳教人员结核病线索调查工作

云龙区积极开展劳教人员结核病线索调查工作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2988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最新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侯立伟主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

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本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疾控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 七、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时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2、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3、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育局。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昂区第一小学校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做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 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职责

晨光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莞市清溪晨光学校 2017年3月2日

结核病工作职责-方案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 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 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 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4. 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结防所。 5. 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6. 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交至乡镇卫生院,转送至县结防机构归档保存。

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核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点的重大疾病之一。本乡镇结核病疫情的波动有几个特征: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导致新发病例的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疗程;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四是结核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双重感染使结核病难以治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的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指导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结核病人发现和结核病人定点治疗 工作 因地制宜、条块结合,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意识。 (一)实行结核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控制传染源。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内涵质量。(三)完成本乡镇肺结核病人治疗任务。 三、工作指标 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讲课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村卫生室对可疑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归口诊治率达到95%以上;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 (二)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村负责督导管理的覆盖率达到85%。 (三)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根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防治工作原则,落实结核病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 开展辖区内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病人所在的单位也要督促病人及时就诊,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2018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2018年结核病防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络作用,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更好地落实归口管理工作,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根据市卫生和计生局关于结核病控制纳入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可疑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 (二)网络报告结核病人的追踪核实工作; (三)登记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四)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随访工作。 二、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病人发现 接诊过程中对就诊病人,要详细询问病史,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盗汗、乏力、厌食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与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史等,并填写门诊日志。对咳嗽、咳痰在2周以上或有咯血、血痰者要进行胸部X片检查,有条件的可进行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在诊断肺结核时,应注意与胸部其它疾病相鉴别。

(二)病人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结核病人,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和网络直报。县结防所要设专人随时浏览网络,及时掌握网络报告病人的情况。 (三)病人转诊 对于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在进行传染病报告的同时,要填写“三联转诊单”,保留医院联,将病人转诊到结防机构。 (四)病人管理 医务人员应及时将病人相关信息登记在“肺结核病人督导管理记录本”上,并与病人及其家属面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及落实督导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健康 教育。 医务人员每周与病人联系1次,了解病人的服药情况,督促病人按时到县结防所复查,并做好访视记录。一旦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督促病人到县结防所就诊。对于中断服药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追访;中断超过2周者应上报县结 防所。如果发现病人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应了解病人去向 并报告县结防所。 (五)健康教育 1、接到上级的治疗管理通知单后,及时与病人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健康教育, 2、在门诊备宣传材料供病人随时取阅。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汇报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汇报 第1篇: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作方案 2020年4月19日 1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富平(校长)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成员:张元鹏冯玉龙张元鹏李王长袁文瑾任长洲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蔡睿智: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冯玉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2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理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经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939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xx九年制学校____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富平(校长) 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 成员:张元鹏冯玉龙张元鹏李王长袁文瑾任长洲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蔡睿智: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冯玉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 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 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 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 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 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 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 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4)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 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 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 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 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 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 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 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 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生活管理员老师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 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龙坝中学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侯立伟主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本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99836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3年4月10日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肺结核病人健康管理手册

病人基本信息 登记号: 姓名: 性别: 年 龄: 本次始治时间: 诊断分型: 治疗分类:初治、复治、耐多药、广泛耐药;痰涂片:阴性、阳性: 治疗方案: 详细住址: 电 话: 医务人员健康管理随访要求1、结防医生在接到上级通知的肺结核病人信息后3天内进行第一次入户随访,并填写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若3天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2、结防医生督导访视评估患者,每月一次,并填写 随访服务记录表 3、结防医生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查痰,每周随 访5次,形式可以多样,可以电话、短信、QQ、微信、面视等,但一定要作好相关记录。 4、家庭督导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 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 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

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肺结核的治疗疗程 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广泛耐药36个月。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时间年 月 日 随访方式1门诊2家庭 □ 患者类型1初治 2复治 □ 痰菌情况1阳性 2阴性 3未查痰 □ 耐药情况1耐药 2非耐药 3未检测 □ 症状及体征: 0没有症状 1咳嗽咳痰2低热盗汗 3咯血或血痰 4 胸痛消瘦 5恶心纳差 6头痛失眠 7视物模糊8皮肤瘙痒、皮疹 □/□/□/□/□/□/□其他:

最新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深州市第一中学 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深州市第一中学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党支部副书记,主管安全工作) XXX(副校长,主管学校后勤工作) XXX(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及综合科) XXX(副校长,主管初三年级部工作) XXX(党支部副书记,主管初二年级部工作) XXX(副校长,主管初一年级部工作) 成员:XXX(办公室主任) XXX(学生处主任,初三年级部主任) XXX(教导处主任,初二年级部主任) XXX(校长助理,初一年级部主任) XXX(总务处主任) XXX(校医) 各班班主任 分工如下:

XXX: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XXX:负责牵头组织并督查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XXX:负责具体组织落实结核病防控工作经费 XXX:负责组织初三年级教师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及主题班会活动 XXX:负责组织初二年级教师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及主题班会活动 XXX:负责组织初一年级教师开展结核病病健康教育及主题班会活动 XXX: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XXX:负责做好初三年级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XXX:负责做好初二年级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XXX:负责做好初一年级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XX及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

小学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

小学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 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环县思源实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口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维护学校、社会稳定,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识病因 肺结核是一种常见的慢性传染病,造成肺结核的传播流行通常有三个基本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在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的发生与流行时通常采取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措施,即可大大减少肺结核的发生与传播。 二、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暴发流行,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决定成立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功 副组长:牛巨堂李培渊薛云牛喜春张二龙杨振勋许旭明乔枫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政教主任薛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郭珂负责办理具体业务,负责师生肺结核病人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和疫情监测和疫情上报工作。 三、控制传染源

关键是早期发现和彻底治愈结核病人,尤其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 1.肺结核的临床表现是缓慢起病,病情经过较长全身症状表现为午后低热、乏力、盗汗、食欲不振等。呼吸系统症状表现为咳嗽、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少数病人急剧发病,有高热、重症呼吸道症状,多为急性粟粒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或干酪性肺炎引起。如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明确诊断,如确诊为结核病,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早期、规律、联合、适量全程用药,以免传播给他人。 2.可疑结核病人,如一般消炎治疗两周无效的咳嗽、咯血患者应及时到医院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3.结核病和易感患者,如糖尿病、矽肺、艾滋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应接受定期(1—2年)健康体检及胸部X线检查。 四、切断传播途径 结核菌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排菌的肺结核病人(尤其是痰涂片阳性未经治疗者)是主要的传染源。病人在咳嗽、打喷嚏时排出的结核菌悬浮在飞沫中,被健康人吸入可引起结核菌的感染。患者随地吐痰,痰液干燥后结核菌随尘埃飞扬亦可引起结核感染。因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仅是时代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与排菌病人接触应戴口罩,做好防护。排菌的结核病人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注意用二层餐巾纸遮住口鼻,然后将餐巾纸放入袋中,直接焚毁或将痰液咯入带盖的容器内与等量的1%消毒

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博林实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刘宝明(校长) ¥ 副组长:江桥峰(主抓-办公室主任) 成员:赖亮温琼雯许群叶惠燕刘琦各班主任分工如下: 赖亮: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江桥峰: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温琼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叶惠燕: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刘琦: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

许群: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 (4)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 (5)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6)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方案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方案 公文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方案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xq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2015年版)》《xx县结核病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所辖乡(镇)、管理区卫生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每个月一次督导,每次督导每个乡(镇)、管理区不少于一天,全年至少督导12次以上的要求,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卫生局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情况。 2、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转诊,推荐情况。 3、乡镇结防医生对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抗结核组合药品管理程序及面试下服药情况。 4、乡镇结防医生对村级医生及病人督导频度,督导记录等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 5、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及病人追踪情况。

6、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随访查痰及时情况。 7、乡镇查痰点查痰工作开展情况。 8、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定点医院感染科和其他制定科室负责肺结核病转诊情况。 10、定点医院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11、结核病门诊疑似病人登记、治疗情况。 12、抗结核药品管理发放情况。 二、范围及方式: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访视患者等方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每月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每乡镇一天,每月督导时间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2、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卫生局。 五、督导组: 组长: 艾xx (艾防办主任) 副组长: 阿xx (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员: 吐xx (疾控中心结防科科长) 古xx (疾控中心结防科科员)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是国家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被称为“白色瘟疫”。近年来,我国各类学校中时有结核病集中感染和发病的情况发生,学校结核病的流行直接危害师生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现根据濉溪县卫生局、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尊坤 副组长:任启礼欧方中陈若飞 成员:代志伟李宏伟李文俗丁怀藻邹西良 及各班班主任 校长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三级负责的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对结核菌素(PPD)试验强阳性者采取预防服药措施。对于未成年人,学校应以“知情同意书”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取得家长同意后进行。 三、严格病人治疗管理,确保疫情不扩散 对确诊的传染病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和隔离治疗,由病人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管理在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但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次查痰,确认无传染性。其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未成年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监督管理病人服药),确保规则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要做好病人、家长及周围同学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消除顾虑,给患者关怀和照顾,不要歧视肺结核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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