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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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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能事先请假的,要先电话向党群书记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期满后未按时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因公外出人员要根据会议通知记录及有关依据,由党群书记在考勤前告知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批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或公出要经书记或镇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或公出要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的由党群书记批准,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第九条值班制度:(1)夜间、休息日值班由镇领导干部和党政办、综治办人员按排班顺序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一律在机关院内活动,不准私自外出、不准缺岗;(2)节假日和集中活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值班;(3)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15元给予值班补助,由镇财政每月兑现一次。

第十条严肃工作纪律:不准在办公电脑安装各类游戏、娱乐软件,上班期间不准打麻将、打扑克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严肃考勤纪律:凡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玩忽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考勤人员50元,罚党政办主任100元,罚分管领导15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考勤处理: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由办公室考勤人员书面告知受处罚人,由受处罚人月底将罚款主

动交镇财所,否则加倍罚款。

第十三条考勤结果运用:考勤结果与机关工作人员评先树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凡全年出勤天数达不到镇机关工作人员平均出勤天数的,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不作为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先进人选。

二、会议制度

第一条根据工作需要镇党委、政府可随时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和村干部会议,研究安排有关事项。

第二条按照开短会、高效率的要求,对需要在会议上集体研究、统一安排部署的事项,分管领导要提前告知会议主持人,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三条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电话通知、传真、电报等通知事项,镇党政办公室和其他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党群书记汇报请示,并及时传达到有关责任人。凡通知不及时或遗漏通知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并由有关责任人做检查,第二次给予组织谈话,并另行安排工作。

第四条召开镇机关干部会议和村干部会议时实行考勤机考勤。参会人员必须按时进入会场,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找人顶替。确因事不能参加的,按照批准权限提前请假,并安排好替会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镇机关干部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从村干部全年工资总额中扣除20%作为会议考勤费,根据村干部全年实到会

议次数占应到会议次数的比例给予发放。对村干部请假的,按请假次数的50%计算实到次数。

第五条进一步严肃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到静音,严禁接打手机、交头接耳、来回走动、随意丢弃文件材料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强制驱逐会场,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第六条严格遵循工作汇报请示程序。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村级工作向管区或部门汇报请示,各管区或部门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严禁越级汇报请示。

三、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镇机关各部门来客,由对口接待部门的分管领导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表》,经党群书记批准后,由党政办安排到镇机关食堂就餐,由对口领导陪餐。未经批准擅自安排或先行安排事后请示的,一律视为自费,不予报销。

第二条党政办公室根据来客人数及陪客人数核定招待饭菜标准,不准超标招待。招待所需酒水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条机关来客招待用餐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特殊情况须外出用餐的,必须报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条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需用餐的,一律实行份餐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五条对机关工作人员在镇机关食堂用餐实行补贴制度,按用餐金额的50%补贴。就餐实行刷卡消费,刷卡标准为早晚餐1元、午餐2元,机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到镇财政所充值。镇财政所于每月月底根据食堂刷卡消费金额给予同等数额的补贴。

第六条部门内部、单位之间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第七条机关食堂要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工作人员要注意食堂和个人卫生,确保伙房、餐厅、餐桌、餐具清洁,饭菜可口、安全、卫生。若因饭菜质量问题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食堂承担。

四、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共同做好机关卫生工作,各管区、各办公室要自觉做好本部门及所负责卫生区的公共卫生。机关院内、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实行区域负责制,划分卫生责任区,分片定岗,责任到部门和人员。

第二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倒脏水、垃圾。

第三条定期搞好机关院内和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上午上班前对院内、室内外卫生进行打扫,每周五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机关院内无纸屑、无砖瓦石块、无垃圾,绿化带内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办公室内桌椅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墙壁洁净无杂物,无乱拉乱扯现

象。

第四条成立镇机关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组,每周对机关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由党群书记牵头,副科级领导干部分组轮流参与检查,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调度,保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和应急事务用车。

第二条除镇主要领导用车外,其他用车要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镇党群书记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职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对于应急事务,可事后补办有关手续。遇集中活动或事态紧急时,经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租车。

第三条副科级以上干部去县开会或办理公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需经党群书记批准,并填写派车单。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到企业开展工作,除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外,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要经党群书记批准,并填写派车单。

第五条所有车辆指定专职司机,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并追究出借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所有司机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酒后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

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司机自负。

第七条司机要时刻注意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需要维修的,由司机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修车事由,列清修理项目,拟出修车预算单,并填写修车申请单,经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派人与司机一起去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所有维护车辆发票都必须附有具体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由党政办公室与财务人员共同结算。

第八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每车一个加油本,不能混用、不能外用、不能以虚加油为名换取资金。加油时,首先在党政办登记,并在加油本做详细记录。结算时,党政办记录、加油本记录和加油站记录三者要完全一致,否则,多出部分加油费用由司机自负。

第九条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车辆出勤、维修保养、事故处理、加油、行驶里程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统计,统计情况定期报镇主要领导。

六、政府采购制度

第一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的形式。一般办公设备、一次性大型活动急需物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和镇财所集中采购,大宗物品和预算金额较大的物品、项目由镇财政所通过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第二条物品采购前,镇党政办或财政所要根据需要提出采购预算清单,报镇长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三条对采购的物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物品出入库台帐。每次所采购的物品要列出采购清单,经采购经办

人、物品保管人员审核签字后,交财政所及仓库管理人员分别登记。凡出库物品要由申请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一律不得擅自领用及出库,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第四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文管文印制度

第一条严格加大对上级文件、资料的管理。上级的各类文件、资料通过各部门下发的,各部门要及时送研究室登记、存档,并将复印件交有关分管领导保存。对涉及的工作事项由分管领导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请示。由党政办公室接收的上级文件、资料,经镇主要领导阅批后,送达有关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条以镇党委、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资料,综合性材料由研究室负责拟稿,单项工作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拟稿。单项工作材料草稿经分管领导初步审查后,送研究室进行文字审核把关形成初稿,初稿交由分管领导送镇主要领导审阅、定稿、签发;镇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由研究室统一编制文号,立卷存档。

第三条文稿打印或材料复印应填写《文印通知单》,经党群书记签字后送交文印室印刷,未经批准随意安排文印材料的,视为自费。

第四条本着改进文风、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力压缩文

件资料,尽可能减少印刷数量。文管人员要严格执行文管文印程序,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文秘安全。

八、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关供电变压器仅限镇机关、工商所和地税分局使用,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接线。

第二条用电单位分别安装电表,电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每月5日前到镇财政所交清上月的电费,否则停止供电。

第三条镇机关内实行用电审批制,未经书记办公会研究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私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的,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严禁偷电、私自连接线路。一经发现,除让当事人补交电费外,还要给予当事人和用电管理人员各100元罚款。

第五条机关用电管理人员要加强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线路,防止漏电、偷电现象发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有关用电制度,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九、督查制度

第一条成立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所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或暗访等形式,对各项机关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重点督查机关考勤、会风和“三重”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严格落实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工作应开展未开展、应落实未落实以及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处理。对因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全镇总体工作推进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按照“上追一级、下查一级”的方式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条对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认真执行,绝不搞迁就照顾、绝不搞下不为例。

第五条实行监督举报制度,设立镇长公开电话和举报箱。凡被镇长公开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给予组织调整,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六条通过学习引导、制度规范、督查推动、机制激励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有安排、有落实、有督查、有奖惩”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高效率、推动工作的目的。

主题词:机关工作制度通知 ***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日印

镇街道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考勤 1、请销假制度。因事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申明请假理由和期限。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农村支部书记请假出镇须由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主持机关领导批准。严禁电话请假、口头请假和站所科室私自批准请假。产假、婚假、工伤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延长假期的办理续假手续,对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上班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持机关领导说明,并到党政办签字销假。 2、考勤奖惩制度。党政办负责做好请销假统计工作,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汇总。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未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包括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旷工离岗的,每天罚款100元;站所科室私自批准请假的,每次处罚当事人及分管领导2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机关干部每月病假累计超10天,事假累计超5天,按实际超出天数扣发补助和奖金;全年病假累计超60天,事假累计超30天,旷工累计超5天者,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二、值班 3、机关值班制度。日常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时在岗在位。带班领导负责搞好值班督查,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晚7:00到第二天早上7:00在单位住宿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空岗和断岗现象。出现一次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200元。 4、机关安全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搞好值班期间尤其是夜间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工作疏忽造成被盗、失火等事故的,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禁酒令”制度。工作日中午除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公务接待外,严禁饮酒,违犯一次通报批评,两次罚款1000元,三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工资、补助等一切待遇全免。机关干部严禁随便到基层吃喝报要,到村里办理公务,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在村里用餐。 三、会议 6、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领导班子或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和安排一周工作。会后,各口可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精神,安排工作。其他会议,根据工作要求,随时安排。会议室由党政办协调使用。 7、会议考勤制度。参加会议人员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各站办所(总支)负责人,各站办所负责人负责通知下属人员,会议前10分钟与会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就座,党政办负责签到或现场点名。与会人员请假,必须会前征得召集会议的领导批准。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主持机关领导;其他人员向主持机关领导请假。无故不请假、不按时与会者,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同时1次罚款50元,属于机关干部的从工作补助中扣除,属于农村干部的从年终工资中扣除,属于镇直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与年终评先树优挂钩。开会要保持良好会风,带好笔、本,做好记录,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吸烟和交头接耳。党政办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场、会务工作。各口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各口具体负责组织。 8、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统一组织学习,主要学习业务知识、上级精神、有关政策,达到提高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目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另外,各站办所要分别安排一定的业务学习时间。 四、材料及文件

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树立机关形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 1 -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 2 -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修订稿)

***镇政府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机关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增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县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综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习及工作纪律制度 第二条机关干部须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两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三篇,调研文章不得少于一篇,干部每年自费订阅“一报一刊”。 第三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利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发生。 第四条严禁参与赌博或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工作之机在村组吃喝。 第六条每周的例会和各类业务工作会,需汇报的工作情况和学习资料必须会前充分准备。开会时所有参会的干部不得迟

到、早退、接打电话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七条镇干部要主动服从机关统一调配,并按时参加各种会议、集会和劳动。 第八条所有干部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因关机造成工作延误,按机关考勤制度对待。 第九条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聊天等,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包村工作组必须保证每周有3天以上时间深入村组,全面了解、掌握各村组在农业生产、社会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第三章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主要由日常出勤、会议出勤、值班出勤和突击性工作出勤(临时交办工作、各种集会、劳动)组成。 日常出勤,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8:20前到一楼大厅签到后统一做操,未签到仍在单位上班的按迟到对待,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对待;凡旷工者,每天扣津补贴50元,并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3天 - 2 -

银行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2011年度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XX年度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紧紧围绕支行党委确定的全年经营目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工作行为、严肃的工作纪律、崭新的工作风貌来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验,扎实有效的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农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

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文章标题: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八章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规定 第九章就餐招待管理规定 第十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值班制度 第十二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一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单位所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四条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做到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六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七条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九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定 第十三条严格机关点名制度。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集中到镇政府会议室进行点名。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凡点名后到者视为迟到。 第十四条早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安排,原则上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迟到对待。 第十五条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未安排工作而无故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到达单位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所有卫生责任区要在上午8:15前打扫完毕。 第十七条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第十九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加强镇政府机关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奖优罚劣,特制定《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干部实行线上工作与驻点工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责权利紧密挂钩,严格实行制度管人,鼓励争先创优。 第三条机关干部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其他站办所干部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第四条干部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分“线上工作、点村工作、作风建设、中心工作、民主测评”五项,与工作津贴挂钩,具体细则附后。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五条为了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委精神,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讲三树”的教育活动,中心小组每季度学习一次,由分管领导结合上级精神确定学习主题,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讨论发言,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六条干部学习每周一次,由分管领导组织,内容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修改党章、党和国家的现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及工作业务知识。 第七条鼓励干部自学和撰稿。每名干部要自备专项学习记录本,党委书记将对干部的学习记录及会议记录本不定期查阅。鼓励干部参加自考和各类专业培训,凭文凭或合格证报销学费;鼓励干部在市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正面宣传报道。所发稿件按照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500元的标准奖励干部。干部进行再教育学习,并取得提高一级的文凭。大学本科,每学年奖励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专科每学年奖励800元,最高不得超过1600元;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专科学历一次性奖励1500元,都不得另行报销学习费用。干部自学取得中级职称的,奖励500元,高级职称的奖励1000元,但不得报销学习费用。 第四章考勤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廉有为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统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另行规定管理的公职人员,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管理 第四条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进行招录,各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编制部门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分别申报用编计划和职位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县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录机关考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机关决定,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录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向编制部门申报用编计划,向人社部门申报用人计划,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审批。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在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职(岗)位数之内。有空编空岗的,用人单位分别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报送用编计划、用人计划,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无空编空岗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调入领导干部,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限额之内,无职数空缺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 规范干部调动流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 之间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组织部门调任(副科实职以上)和参加统一公务员招录考试外,不得以调动的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逆向流动(即自收自支单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

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五、修车。 镇政府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维修。一般情况下,财务上不出现现金车辆维修发票。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修理须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经党政办审核并在车辆维修家督小组监督下进行维修。在报销修理费时,须填明经

2020年机关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管理制度范文 局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经局干职工讨论、修改、补充,并于xx年3月2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局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XXXXXXXXXX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___”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五、学习要求: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写好读书笔记;其他干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年终实行评比。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

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机关 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行政效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本着“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的原则,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秉公办事; (二)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决议,服从安排; (三)遵守机关一切管理制度,维护党委、政府威性,维护集体荣誉、集体利益; (四)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五)讲学习,讲团结,讲大局,讲发展,讲务实,讲奉献,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六)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行为端正, 说话和气,争做人民的好公仆。 二、会议制度(包括党委会、例会、综合性会议、分管部门会议) (一)本着精简会议的原则,讲话简明扼要,并会前充分准备; (二)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 (三)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乡党政办负责做好会议考勤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五)上级各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应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

(六)外出参加各级会议的人员回乡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措施及方案,凡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未按时上报会议贯彻意见的,根据其后果严重程度对责任人予以书面检讨直至纪律处分。 三、办文制度 (一)收文:区委、区政府(包括各区直各部门、单位)下发的文件先由党政办登记编号后按文件内容交乡主要领导阅批,然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呈送相关领导和单位签收并办理,对工作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应按要求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各承办科室应做好登记归类等档案工作。 (二)发文:文稿处理要按照拟稿、核稿、送审、签发、校对、打印、登记、发送、归档的程序进行。须以乡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和上行的文件(请示、报告)先由党政办按文件格式草拟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到党政办填写发文单送主要领导签批,最后由党政办制发。 四、上班及考勤制度 (一)公示制度:上班期间凡离开办公室的,应在干部去向公示栏中明示。值班时应对外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去向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考核。 (二)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首问责任人一定要热情接待,帮助找到具体经办人员。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应该做好解释工作。对没有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影响机关形象的干部,一经查实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干部年终考核。 (三)否定备案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因提供证件、资料不全或不属本乡管理,应向群众解释清楚,指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按否定备案制作好记载,对该办不办或拖延办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值班制度

乡镇值班制度 为确保乡镇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制定规范的乡镇值班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乡镇值班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镇值班制度篇 1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 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 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 8:30 至次日早晨 8:30,24 小时值班。 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1、实行当日上午 12 点下班后至下午 2 点半上班前值班;2、实行 下午 5 点 30 分下班后至次日 8 点 30 分上班前值班。 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 的来访事件;(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 的有关事项;(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 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 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 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 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 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 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 10 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 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 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 10 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一)加强领导和管理。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 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 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 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

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示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 (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经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

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pdf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机关形象,根据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周一晚上为例行的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分散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由机关干部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每人每月不少于8学时。 2、参加对象:集中学习活动参加对象为全体镇机关干部(年龄比较大、住地比较远等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除外),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宣传委员和办公室负责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3、学习内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典型案例分析;实践经验介绍等。 4、学习纪律: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态度认真,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交流心得。 二、民主议事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1、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工作任务或需要研究的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党政班子成员及涉及的其他人员,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会议记录。 3、主要职责:研究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部署;研究重大工作决策,出台或调整重大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或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二)书记碰头会 1、召开时间:每两月召开一次,遇重大工作任务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其他分管领导列席,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3、主要职责:研究党建、村建、干部工作;就其他重要工作进行协商、沟通;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统一意见的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三)镇长办公会 1、召开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重要工作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镇长、副镇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其他分管领导列席,由镇长召集并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3、主要职责:研究农民建房审批和户口迁入许可;研究需要由政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机关干部大会 1、召开时间:每周一早上召开镇机关干部例会。 2、参加人员:全体镇机关干部,党委书记主持。 3、主要职责: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通报重大工作进展;集思广益研究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三、考勤制度 1、指纹签到。所有机关干部及职工都必须在8:00以前在办公室考勤签到。每周星期一早上8:00在二楼会议室准时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会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注明情况。迟到0—5分钟,每次扣5元;迟到5—10分钟,每次扣10元;迟到10—30分钟,每次扣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30元;旷工一天扣60元,按月兑现。 一般干部因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作说明,并记录事由;班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告知办公室并记录事由。遇有例会或重大会议时,需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记录事由,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采取弄虚作假或他人代签,追究相关干部责任,并作相应处理。每月初通报上月考勤情况(含请休假、迟到、早退、班子成员作说明等情况),并纳入年度干部目标管理考核。 2、轮流值班。值班分为日常工作值班、重大节假日值班、重大工作任务值班。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照镇政府统一制定的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处理好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负责登记值班事项,如有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如遇急、难、险、重等任务或因中心工作未完成等原因需要周末加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及公休年假等情况均需要请假。一般干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内向镇长和分管领导请假;三天至七天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请假;一星期以上经党政联席会审批;班子成员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党政联席会审批。凡请假者需将请假单由审批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交请假条或口信请假。不准超假和随意更改请假时间,需续假的必须出具续假单或电话请假(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四、公务接待制度 1、归口管理。原则上所有来客接待用餐统一归口党政办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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