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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大学英语第一册(读写教程)课文翻译textA

Unit1 TextA
优等生的奥秘
埃德温?基斯特 莎莉?瓦伦丁?基斯特
现在是剑桥大学理科一年级学生的阿历克斯,曾在曼彻斯特的中学校队里踢足球,还导演过学校的戏剧演出——但他中学毕业时得了五个A 。在布里斯托尔大学攻读英语的阿曼达在中学里参加过戏剧演出,还经常打网球,但她仍然得到了四个A 。
像他们这样的优等生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脑子好使并不是唯一的答案。最有天赋的学生未必在考试中取得最好的成绩。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才能要重要得多。
学习刻苦也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在这些成绩优秀的学生中,有些人投入的时间其实比那些分数低的同学还少。班级中拔尖学生的成功之道在于他们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技巧,这些技巧其他人也能很容易地学到。根据教育专家和学生们自己的叙述,优等生成功的奥秘有以下几点。
1.全神贯注!拔尖生不允许他们的学习时间受到干扰。一旦书本打开,便电话不接,电视不看,报纸不读。“这并不意味着对生活中的重要事情置之不理,”阿曼达解释说,“这意味着要安排好学习时间,以便能全神贯注。要是我牵挂一位患病的朋友,我会在做功课之前先给她打个电话。这样我坐下来学习时,就能真正集中心思了。”
2.在任何地方——或所有的地方学习。亚利桑那州一位教授曾奉命辅导一些成绩欠佳的大学运动员。他记得有一名赛跑运动员每天都要训练。他曾说服他利用这段时间记忆生物学术语。另一名学生则把词汇表贴在盥洗室墙上,每天刷牙时都记住一个生词。
3.安排好资料。汤姆在中学时打过篮球。“我非常忙,不可能为了找一支铅笔或一本不见的笔记本而浪费时间。我把每样东西都放在随后可取的地方,”他说。新墨西哥州学生保罗为每门功课备有两个文件夹,一个放当天布置的作业,另一个放已完成要交的家庭作业。一个抽屉把必需的用品放在一起,这样就可减少因找东西而浪费的时间。
4.安排好时间。当教师布置写一篇长论文时,阿历克斯会花两三天时间去阅读与题目有关的资料并做笔记,然后写出草稿,再写成论文。他会计划好在作业该交的前两三天完成,以便如果花费的时间超过预期,他还能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阿曼达严格遵守一张学习时间表,其中包括每两小时休息一次。“在你过度疲劳时还试图学习并不明智,”她指出,“短暂的休息,哪怕只是伸展一下身体,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5.学会阅读。“我过去常花许多时间阅读一些无关的资料,”阿曼达回忆说,“但后来我习惯了快读

;如果一段文章的第一句话无关紧要,我便接着读下一段。”“我修过的最好的一门课便是快速阅读,”一名俄克拉荷马州的学生说,“我不仅提高了每分钟阅读的词数,而且学会了首先看书的目录和插图。这样,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就对阅读材料先有了一些了解,而且能记住更多的内容。”在这些学生看来,有效阅读的奥秘就在于做一个主动的阅读者,即能不断提出一些能使自己充分理解所读材料的问题。
6.做好笔记。“在写任何东西之前,我先把一页纸分成两部分,”阿曼达说,“左边部分约占纸宽的三分之一;右边部分占三分之二。我把笔记写在宽的一边,而把中心思想写在左边。这在复习时非常有用,因为你马上就能看到为什么这些材料是有关的,而不用为信息量太大而发愁。”在下课铃响起之前,多数学生便已经合上书本,收好作业,和朋友们说说话儿,准备离开了。而聪明的学生却利用这几分钟,用两三句话写出这堂课的要点,下一次上课之前,他便可以把这些要点浏览一遍。
7.问问题。“如果你问问题,你立刻就会知道,你是否已经掌握了要点,”阿历克斯说。课堂参与是一种求知欲的显示。例如,在经济学课上,好奇的学生会问,中国经济怎么可能既是社会主义的,又是市场驱动的,从而使他们不仅对于“什么”,而且对于“为什么”和“怎么样”产生兴趣。
8.一起学习。一起学习的价值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项试验中显示了出来。该校的一位研究生在观察大一的微积分课程时,发现美国亚裔学生在一起讨论家庭作业,尝试不同的方法,并相互解释他们各自的解题方法,而其他学生则独自学习,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反复阅读课文上,一次又一次地试用同一种方法,即便这种方法并不成功。
毕竟,优等生的“奥秘”并不那么神秘。你也能学会和掌握这些奥秘,成为一名优等生。

Unit2 TextA
会话方式与“球类游戏”
南希?马斯特森?坂本
 我结婚并在日本住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的日语水平逐渐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甚至能参与同丈夫、他朋友及家人间的简单谈话了。我开始注意到,往往我一加入进去,别人似乎就猛吃一惊,谈话也随之停顿下来。这种情况反复出现了好几次,随后我明白过来,是我在做错事。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在仔细聆听好多次日本人的相互交谈之后,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我尽管是在讲日语,但对谈话的处理仍是按西方的那套方式。
 日本式谈话的进展,与西方式谈话迥然不同。其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于语言。我意识到,正如我在

讲日语时还试图保持西方人的谈话方式一样,我教的那些学英语的学生讲英语时,也在力求保持日本人的谈话方式。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玩着截然不同的“会话游戏”。
 两个西方人之间的谈话就好比是在打一场网球赛。如果我提出一个话题,发出一个“会话球”,我期待你能把它回击过来。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我不希望你仅仅止于聊表同意。我希望你能加一点东西进去——说说同意的理由,举个另外的例子,或是发表一个看法,使这个观点有所深化。但我也不希望你一味地表示同意。如果你对我的观点提出质疑,向我挑战,或完全不同意我的看法,我也会同样感到高兴。不管你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你的反应总是把球回击给我。
 接下去又该轮到我了。我不会在原来的发球线上重新发球,而是从来球弹起的地方再把它击回去。我把你的观点深化,或是回答你的疑问或反对意见,或是向你提出挑战或质疑。这样球就一来一往打下去了。
 如果参与谈话的人不止两个,那么谈话就像网球中的双打,或是像打排球。没有排队等候这回事。谁离球最近,动作最迅速,谁就上去击球;如果你往后退,别人就会上来击球,没有人会停下比赛,专等你去击球。你得自己负责把握击球机会,而没有人能长时间地占住球不放。
 然而日本式的谈话一点也不像打网球或者排球,倒像是在玩保龄球。你等着轮到自己,而且往往对自己的上场先后次序也很清楚。这取决于这样一些因素:你年龄的长幼,与前一位发言者的亲疏程度,以及地位的尊卑,等等。
 首先是要耐心而又礼貌地等着轮到自己。轮到你的时候,你手持保龄球,站到发球线上,然后谨慎地出手。其余的人都往后站,彬彬有礼地说些鼓励的话。人人都等着球滚到球道的终端,看它是击倒了所有的球柱,还是只击倒了其中几个,还是一个都没击倒。然后出现一阵短暂的间歇。人人都在给你打分。
 接着,在人人都确信你已经打完之后,下一个人站到同一条发球线上,手里拿着另一个球。他不回你的球。根本就没有一来一往的回合,并且每两次之间总有一段恰如其分的间歇。没有争抢,也无兴奋可言。
 难怪我每次加入日本人的谈话,他们都会面露惊诧之色。我从不注意该轮到谁发言了,总是在球道中途将球截住,再把它回掷给发球者。谈话当然继续不下去了,因为我在玩另一种球类游戏。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几乎无法让学英语的日本学生展开西方式的谈话或讨论。每次我发出个排球,人人都只是站在一段距离之外,看着它落下来,没有人把它打回去。人人都等在原处,直到我指

名叫某人上场。而那人开口时,他并不把我发过去的球打回来。他重新发球。人人都再次看着它落地。于是我再叫另一个人,而这个人并不提及上一个发言者所讲的内容,而是又重新发球。人人都在同一发球线上重新开始,并且所有球都是平行向前的。从来没有一来一往的回合。
 你既然了解了“会话游戏”中的不同之处,也许会觉得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然而,如果你一生都在被训练玩一种球类游戏,现在要你换一种玩玩,那也不是说换就换得成的,就算你懂得规则也不行。打网球毕竟不同于投保龄球。

Unit3 TextA
史蒂威?旺达(奇才):阴影中的阳光
1950年5月13日史蒂威?莫里斯出生时,医生们都摇摇头,对母亲说,她儿子先天失明,而且有可能会终生如此。她不由得泪流满面。
双目失明,又是黑人,家里又穷——这个新生儿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莫里斯太太再异想天开也决不会料到,她的这个小宝宝日后会成为一位被誉为“史蒂威?旺达”的著名音乐家。而当时,她所能做的只有祈祷——外加担忧。
史蒂威自己倒一点也不担忧。生活太充实了。他是在一群虔诚的教徒中长大的,这些人的信仰帮助他们忍受贫穷。他热爱音乐,会用调羹或叉子在任何稍有点像鼓得物面上敲敲打打。
他甚至还和视力正常的孩子们一起奔跑戏耍。他说:“我到4岁左右才意识到自己是个盲人。”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奇怪。其实对于一个刚刚开始了解周围世界的小孩子来说,这一点也不奇怪。史蒂威听得见、嗅得到、摸得着。就他所知,一个人能做的也就只是这些了。这就是生活。
母亲的桌子老是被他用来当鼓敲打,母亲受不了了,便给他买了一套玩具。他拼命敲打,不到几个礼拜那套玩具就被敲坏了。随后又买了几套别的玩具;后来他的一位叔叔又给他买了个玩具口琴,史蒂威很快学会了吹奏,令大家惊叹不已。
史蒂威自学弹钢琴,也像学口琴一样很快无师自通。他开始和朋友们在一起演奏摇滚乐。他们在史蒂威家公寓楼前面的门廊上表演,吸引了成群的邻居来观看、聆听,他们还随音乐节拍鼓掌。
“我喜欢那种拍子,”史蒂威说。他不仅喜欢那种拍子,还很善于创作那种拍子。
“奇迹”演唱小组的罗尼?怀特听说了史蒂威其人其事,立即把他带到自己的唱片公司——莫顿唱片公司。
“让他试唱一次,”罗尼说。他们照办了。莫顿公司所有上层人物汇聚一堂,听一个还不满10岁的小盲童试演。起先,他们只是表示一下友好。可怜的孩子。他们不想伤害他的感情。
随后,他们听了史蒂威的演唱

和演奏。再也没有人说什么“可怜的孩子”了。他们忙于祝贺自己发现了小灵童,他说不定还是近十年中最出色的音乐天才呢!他们看着小史蒂威从一种乐器前冲到另一种乐器前,从从容容地演奏着。
“他是个奇才,”有人说。
这个名字流传了下来,史蒂威?莫里斯成了“小史蒂威?旺达”。他12岁时推出了他的第一首走红歌曲。曲名叫“指尖”,是首轰动一时的劲歌。
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小史蒂威?旺达成了莫顿公司最出色的灌片歌手之一,他的金曲不断推出。然而到他成年之后,小史蒂威?旺达这个名字便不再适用了。并且,史蒂威开始对莫顿公司对他的演艺事业一手包办的做法感到厌倦。他想要谱写制作自己的歌曲,但莫顿公司却认为去改变一种成功的套路是不明智的。
到他21岁时,史蒂威终于获得了自由。他不顾莫顿公司的意愿,开始探索新路子;他制作了唱片,将福音音乐、摇滚乐、爵士乐及运用非洲与拉美音乐的曲子糅为一体。令唱片公司惊奇的是,史蒂威的新唱片集,如“我心中的音乐”和“内心幻像”,比他原先的唱片集还要受欢迎。史蒂威?旺达已经成熟,成了一名独立的音乐艺术家。然而,就在这次成功之后,厄运降临了。1973年8月,史蒂威遇上了一场严重的车祸。差不多有整整一星期他昏迷不醒,既不能开口说话,也无法行走。
“我们不知道他何时才能脱险,”医生说。人人都在等待,在为他祈祷。突然之间,史蒂威是名音乐天才也好,他战胜了失明与贫困也好,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所剩的就只有信念与坚强的意志了。
而这就够了。史蒂威从死亡的阴影中奋力挣脱出来了,正如他以前从失明的阴影中挣扎出来一样。他继续作更多的表演,录制更多的金曲唱片。
车祸改变了史蒂威,让他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目标。他依然热爱音乐制作,但他也开始对身外的世界给予更多的关注。他力争设立了一个全国性节日来纪念黑人民权运动领袖小马丁?路德?金博士。他录制歌曲,呼吁种族间和睦相处,并为救济全球饥民募集款项。最近,南非总统纳尔逊?曼德拉又为史蒂威授勋,以表彰他为反对该国的种族隔离制度作出的努力。
史蒂威?旺达拥有信念与盛名,享有财富与爱情。他不仅征服了自身的黑暗,还通过自己的音乐与社会活动为其他许多人的生活阴影带来了阳光。
Unit4 TextA
洗衣妇
艾萨克?巴希维兹?辛格
她是个小个子妇人,上了年纪,满脸皱纹。在她开始为我们洗衣服的时候就已年过七旬。大多数犹太妇女到了她这把年纪都体弱多病。我们这条街上所有的老妇人,都是驼

着背,拄着拐杖走路的。然而这个洗衣妇,虽然又瘦又小,却具有世代当庄稼汉的祖辈所遗传下来的那一股精力。母亲会把积了几个星期的一捆脏衣服,一件一件数着交给她。而她则随手提起大捆衣服,放到自己窄窄的肩头上,扛着走好长的一段路程回家去。
大约过了两个星期,她会把洗好的衣服送回来。母亲从来没有对那个洗衣妇如此满意过。然而她要的工钱却不比别的洗衣妇要得多。她真是个千寻难觅的好帮工。母亲总是先把工钱准备好,因为让这位老妇人再跑一趟实在太不近人情了。
那时候,洗衣服真够麻烦的。老妇人住的地方没有自来水,得用水泵把水抽上来。还有晾衣服的活儿!又不能晾在外面,因为小偷会把洗好的衣服顺手牵走。因此得把衣服拿上阁楼,挂在晾衣绳上。只有上帝知道这个老妇人每洗一次衣服得吃多少苦头!
她本可以在教堂门口行乞,或是进贫民、老人收容所。然而在她身上,具有着一份劳动阶层多数人所特有的对劳动的自豪与热爱。老妇人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因此她负起了自己的生活重担。
老妇人有个儿子,很有钱。但他以自己的母亲为耻,从来不来看她,也从不给她一分钱。老妇人告诉我们这事时不带一点怨恨。儿子结婚时,在教堂举行婚礼。儿子没有邀请老母亲参加婚礼,可她还是去了教堂,守在台阶上,看着儿子把新娘领上圣坛。
有一天老妇人来到我家,当时她已年近八旬。过去一连几个星期已积下了一大堆脏衣服。母亲给了他一壶茶暖暖身子,还给了她一点面包。老妇人坐在厨房的椅子上,浑身哆嗦,把手捂在茶壶上取暖。她的手指甲异常苍白。这双手诉说着人类的顽强,诉说着劳动的意志——不仅在体力允许的情况下,甚至在超出体力极限的情况下顽强坚持的那份劳动意志。目送老妇人扛着一大包衣服蹒跚而去,实在令人心酸。
通常,老妇人隔两个星期,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星期,就会把衣服送回来。然而三个星期,四个星期,五个星期过去了,没有听到任何有关老妇人的消息。
对我们来说,少了个洗衣妇简直是一场大灾难。我们需要那些洗好的衣服。我们甚至连老妇人的住址都不知道。看来,她肯定是身体垮了,死了。母亲宣称她有种预感:我们再也见不着那些衣物了。我们都很伤心,既为那些换洗的衣服,也为那老妇人——多年来她始终忠心耿耿地为我们服务,和我们的关系已是很密切的了。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了。一天晚上,母亲正坐在灯旁补缀一件衬衫,这时门开了,飘入一小团水蒸气,随后进来的则是个硕大的包袱。包袱底下,正

是那位步履踉跄的老妇人,她的脸白得像块亚麻布。母亲发出了一声近乎哽咽的叫喊,仿佛是具死尸进屋来了。我跑过去,帮老妇人卸下肩上的包袱。她这时愈发消瘦、佝偻。她一个清晰的字眼也吐不出来,只是蠕动凹陷的嘴巴和苍白的双唇在咕哝着什么。
当老妇人有所恢复之后,她对我们说,她病了,病得很厉害。事实上,她病得相当厉害,有人去叫了医生,而医生又请来了牧师。有人通知了她儿子,她儿子出钱买了口棺材。然而上帝还不想把这个可怜的灵魂找回自己身边。她开始感觉好一些了,身子恢复过来了,而她一旦能再次站起来,便又开始洗衣服了。不光是我们家的,还有另外好几户人家的衣服。
“因为有衣服要洗,我没法安心躺在床上休息,”老妇人解释说。“这份洗衣活儿还不肯让我这样死掉哩。”
“有上帝的佑护,你会活到一百二十岁的,”母亲说。
“但愿上帝别这样!活这么长有什么好处呢?活儿越来越难干了……我的体力一天不如一天……我可不想变成任何人的累赘!”老妇人含糊不清地说着,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又抬眼望着苍天。领了工钱之后,她走了,临走时答应过几个星期再来取一包新的要洗的衣服。
然而她再也没有回来。上次把那包洗好的衣服送回来,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所作的最后一次努力。她为一种强烈的意愿所驱使:要把物品归还原主,要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差事。

Unit5 TextA
妥协的语言
莱斯莉?邓克林
“我送你俩一条建议,”几年前特德与玛丽结婚前夕我这样对他们说,“要想维持幸福的婚姻生活,就得时刻准备妥协。意见相左的时候,双方都作些让步。采取中间路线,也就是相互妥协。”如今我可以很高兴地说,小两口似乎确实按照我的建议做了。
我记得他俩初次一起去度假时的情况。特德想玩点什么耗费体力的活动,原因是他一年到头没什么锻炼机会,而玛丽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忙碌走动,她想要的就是躺着晒晒太阳。特德不愿意的、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而玛丽则怎么也不想多动弹。结果两人各让一步,仲夏时节,在高高的阿尔卑斯山上度过了假期。在那里玛丽可以躺在旅馆的游泳池畔晒太阳,而特德则与一队登山者踏上山林之旅。分头度过心满意足的一天后,两人在旅馆会合,一起悠闲地吃完晚饭,然后再跳上一会舞,彼此都很开心。
凡事双方都互相让步,两人过得很快活。
堪称锦上添花的是,结婚三年后他们有了个小宝贝——一个儿子。可说也奇怪,这时问题却出现了。他们自然要给儿子起个名字,各自心里都有

谱儿,可惜两个人想的名字并不一样。这时似乎出现了一种难以妥协的局面。特德想让他叫罗伯特,玛丽想让他叫劳伦斯。对这两个名字,两人能怎么加以妥协呢?不行,这回看来总得有一个放弃。结果势必是一输一赢。至少他俩是这么看的。
孩子出生两天后我到医院去看望玛丽。她把这事从头到尾细说了一遍。
“特德想让他叫罗伯特,”玛丽说,“因为他家有这样的传统。长子不是叫罗伯特,就是叫爱德华。他父亲叫罗伯特,他祖父叫爱德华,曾祖父叫罗伯特。历来如此。”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我说。
“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与家里的什么人叫同样名字,”玛丽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人,我希望他的名字是家里任何人都没起过的。我要给儿子取名劳伦斯。”
“这似乎也合情理,”我说。
“人人都提了建议,”玛丽说道。接着她告诉我哪些人给她提了建议,具体提的又是什么样的建议(不过两者顺序不尽一致)。我得自己去猜是谁提出了某一条建议。也许你也想来猜猜?
有这么些人:
1)费雷德叔叔,画家,喜欢各种亮丽的色彩。
2)西比尔姨妈,所有空余时间都泡在自家花园里。
3)约翰表哥,大多时间都耗在赛马上,怎么也抗拒不了赌博的诱惑。
4)玛丽的朋友苏,妇女解放运动的活跃分子。
5)特德的兄弟大卫,演员,自视甚高。
6)玛丽的父亲,音乐教授。
7)玛丽的母亲,酷爱莎士比亚戏剧。
8)玛丽的朋友凯瑟琳,都说此人有些势利。
以下是他们向玛丽提的建议,顺序有所不同。
a)转枚硬币,用这方法决定取舍。
b)戴维这名字挺不错的,那不是很好的折衷办法吗?
c)告诉你丈夫孩子是你生的,给他起名字是你的权利。
d)我一直喜欢约翰?塞巴斯蒂安这个名字。
e)叫他威廉。他会成为小乖乖威廉的。真遗憾你生的不是女孩子,可以给女孩起的名儿就多啦:希瑟、罗斯玛丽、莉莉、弗恩、黛茜。
f)他长着一头黄发,就叫鲍伊德好了——就是黄色的意思。
g)你不觉得查尔斯是个很雅致的名字吗?不要叫罗伯特,还有劳伦斯——这些名字太俗了,我亲爱的。
h)哈姆雷特这名字听起来不同凡响,但又很吸引人。
我很快理出了头绪:是谁提的什么样的建议,随后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妥协”。
“怎么个妥协法?”玛丽问。
“就像我父母所做的那样,”我说,“我父亲认为我得随他父亲的名儿,而我母亲也这样想,觉得我该随她父亲的名儿,结果我就随了他们俩的

名儿。”
“你是说他们俩都叫萨缪尔?”玛丽问。
“不,一个叫乔治,另一个叫阿尔伯特。萨缪尔是妥协的结果,我全名是乔治?阿尔伯特?萨缪尔,但一般叫我萨缪尔。”
结果我侄子被命名为罗伯特?威廉?劳伦斯,但大家都叫他劳伦斯。

Unit6 TextA
呆子和怪人
列奥尼德?弗里曼
对于求知好学和勤奋工作的人,一个社会倘若只能用一些“呆子”和“怪人”之类刻薄字眼加以形容的话,这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便是出了很大的毛病。
按照《韦氏新世界词典》的解释,geek一词是指用嘴咬掉活鸡头而使公众震惊的街头表演者。把专心追求知识的人比作这样一种畸形人,这一事实突出地反映出我们语言和文化的现状。
甚至在像哈佛大学这样声明显赫的高等学府里,排斥知识的现象也很普遍:许多学生甚至羞于向他们的朋友承认,他们学到了多少知识。虽然大多数学生都努力做到每年升级,但是只有少数本科生在哈佛就读期间把追求知识看成是最重要的事情。人们看不起书呆子,而把运动员当成英雄。
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美国的小学和中学里。那些宁愿看书而不去踢足球、宁愿制作飞机模型而不愿在晚会上与同学们一起虚掷光阴的孩子,成了社会的弃儿。许多孩子因为智力较高和不愿迎合社会上反知识的价值观,而被剥夺了学习足够的社交技能和获得良好交际手段的机会。
适可而止吧。
书呆子和怪人不应再为自己的表现而羞愧。学习不努力的人不应再取笑那些戴着厚厚的眼镜、埋头苦学努力的聪明孩子。一定要同弥漫于美国社会的反知识价值观进行斗争。
在大众文化方面,世界上还很少有哪个国家,反知识的现象像在美国那么高涨。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更不用说我们在东亚的经济对手了),一个学习努力的儿童会受到表扬,并被认为是其他学生的榜样。
在世界上许多地区,大学教授是最受尊敬、物质报酬最高的职位。但美国则不然,在美国,普通的职业球员比优秀大学中的教授更受尊敬,收入也高得多。
在一个国家里,倘若做父母的因为女儿学习数学而不是去跳舞,或是因为儿子在朋友们打棒球时读韦伯的作品而感到羞耻的话,又怎能指望这个国家与日本进行技术竞争呢?如果我们始终把社交技巧和体力放在学业成绩和智能之上,美国的世界强国地位又能保持多久呢?
难道我们真的希望长此下去,像本世纪大部分时间所做的那样,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科学家和知识分子,而不是同时也在国内培育一种重视知识的文化沃土吗?即使我们有着把比现在多得多的金钱用于教育

的政治愿望,我们是否认为,嘲弄勤奋的学生、贬低贫困的教师,就能改善我们的学校呢?
我们的过错与其说是我们的经济或政治造成的,不如说是来自我们本身,来自我们的价值观和我们对美好生活的观念。美国文化已不适应当今时代的要求,不适应经济的现实,因为时代和现实都要求有一支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和明智而富有革新精神的领导者。
如果我们的社会要在21世纪取得成功,我们就得铲除排斥知识的现象,并向我们的孩子灌输这样的观点,即:一个人倘若不能训练他的头脑并且充分按照自己的能力去追求知识的话,要想过上美好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直到“呆子”和“怪人”这两个词成为赞美而不是戏弄之词时,我们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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