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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成品审核放行管理制度

002-成品审核放行管理制度
002-成品审核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成品审核发行制度,保障出厂成品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成品发行的管理。

责任:车间工艺员、生产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品管部负责人、物流部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质量副总/质量受权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成品审核放行流程

车间工艺员审核质量管理员审核品管部经理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2.车间工艺员审核后,填写《成品放行审核记录》(REC-QA-009)的相关内容,《成品放行审核记录》

按照成品审核放行流程流转。

3.审核内容

3.1.车间工艺员审核以下内容;

3.1.1.起始物料、中间体应有合格报告书;

3.1.2.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规程和批生产记录的要求,操作执行批准的SOP(配料、称量过程应复核,各工序检查符合工艺要求);

3.1.3.批生产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均符合规定要求;

3.1.

4.物料平衡在规定限度内;

3.1.5.清场记录填写完整、准确;

3.1.6.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SOP-JS-004),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备,符合要求。

3.2.质量管理员负责审核以下内容

3.2.1.生产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指令一致;

3.2.2.物料平衡率在规定的范围内,产生偏差的时严格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并确认可保证产品质量;

3.2.3.配料、称量过程应复核,各工序检查符合工艺要求;

3.2.

4.过程检测按规定频次进行,且结果符合要求;

3.2.5.中间产品检验合格;

3.2.6.成品取样,执行《成品取样办法》(SOP-QC-005),取样符合要求;

3.2.7.清场经现场质管员确认合格,记录填写完整、准确

3.2.8.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记录完备;

3.2.9.有成品检验报告书,检验结果合格;

3.3.品管部负责人复核,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品管部负责人进一步审核无误,符合规定标准后,由质量受权人在《成品放行单》(REC-QA-044)签名并加盖品管部公章同意放行,质量管理员发放《产品合格证》(REC-QA-012),由物流部仓管员张贴,有《产品合格证》的成品方允许发货。

3.4.《成品放行审核记录》及《成品放行单》纳入批生产记录存档。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成品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成品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2016 成品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成品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2015-05-1517:35 为保证成品的安全存放,便于产品识别和存取,避免堆放混淆,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职责: 2.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2.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 1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2.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2.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2(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2(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2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2(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2(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2(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安全,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厨卫、门卫除外) 三、适用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午休、工余时间除外) 四、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及流程: 1、外来人员来访需经门卫致电受访人确认后,并作登记后才 可进入公司。 2、所有外来提货或送货车辆均需到门卫处登记后才可进入公 司(车间)内装卸货。 3、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入公司需接受公司保安人 员的检查、监督。 4、人员外出需持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到门卫室,保安 才予以放行。

5、总公司和分公司人员临时调派、工作交流、参加会议等由 所在办公区域出具放行条并交门卫,离开非长期办公区域 时则不需再开具放行条。 6、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如工伤、急病、陪同客户、政府机关、 审查人员)放行手续可后补。 六、批准权限: 根据公司部门及办公地域划分: 1、产品制造部管业车间一线员工由黄霭敏负责审批,管业车间后

勤人员由部门总监审批。 2、钢构车间全体人员由总监助理负责审批。 3、卷扬机车间由莫副总监负责审批。 4、研发/品管部分公司办公区域由总监审批,总公司办公区域由刘 艳文审批。 5、综合事业部由部门总监审批,市场发展部总监暂缺的情况下由 公司委派人员负责审批。 6、负责审批的人员外出亦需自觉填写放行条,外出时交门卫处备 查。 7、遇审批人员外出或休假时,由其授权人员代审批。 七、填写要求: 1、由外出人员各自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 2、《人员/物品放行条》经审批后交门卫,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由门 卫填写。 八、执行时间:从公布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将会根据运行情况进 行优化及修改。 九、附件: 《人员/物品放行条》 佛山市南海冠恒钢构有限公司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30 分钟入厂,交 - 班后30 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定稿

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不准投入生产。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行栏签字放行。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QL-03-003-00 产品包装通知单 签发人: QL-03-005-00 成品放行单 QL-03-004-00 编号:

合格证 品名: 批号: 规格: 数量: 签发日期:年月日QL-03-004-00 编号: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准时打开厂区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的大门;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 律 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 料 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 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 放 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 可 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 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 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产品开发部组织管理制度

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 划,制订公司各服装品牌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款式开发计划、打板计划等),并按计划完成设计、打板任务; 2.对公司现有产品与营销中心沟通,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情 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3.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4.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板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 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产品开发部编制 产品开发部设:经理 1 人,副经理兼板房主管 1 人,首席设计师 2 人,其它职位视工作需要增减。 三、产品开发部各岗位职务说明书 (一)产品开发部经理职务说明书 1.职务名称:产品开发部经理 2.直接上级:总经理 3.直接下级:副经理、首席设计师、板房主管 4.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产品开发业务的指挥、调度、审 核权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权 5.管理责任:对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主要

责任 6.具体工作职责: ? 负责公司各品牌的定位、形象、风格的制定,各季产品的开发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各品牌产品的畅销负重要责任; ? 每年在第一季前应制定第二年的产品风格及结构,三月份交营销总监审核,营销部、产品部、开发部三方共识进行投入设计及试制; ? 每季新产品样板必须提前半年试制完成交营销部审核; ? 负责对部门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 负责开发部日常工作的调度、安排,协调本部门各技术岗位的工作配合; ? 负责纸样、衣样、制单工艺技术资料的审核确认、放行; ? 负责组织力量解决纸样、车办工艺技术上的难题; ? 负责与营销沟通,提高所开发的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 负责与生产部门沟通,保证所开发的产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便于生产质量控制,有利于降低生产费用; ?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对专业技术知识和新工艺技术的 学习,不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 负责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定额、工作规 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 7.职务要求(任职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服装专业; ?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事设计、板房、服装生产管理职务五年以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未经检验及不合格成品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进厂物料及成品的管理。 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产品检验记录及判定,放行的审 核及确认; 2、仓储部门:负责物料、产品的规范储存,同时按照放行要 求履行管控职责; 3、生产部门有关人员:按照产品放行管理制度,配合以上部 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管理要求及内容: 1.物料的放行: (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检验合格后,由 QC 实验室主管签发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无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3)品控专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2.成品的放行:

(1)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产品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项检验,并记录。 (3)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QC实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由产品放行受权人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产品放行通知单后,产品才可出库销售。 4.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及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放行通知单 编号: 库: 经审核车间生产的产品,批号:规格:数量:,符合产品放行管理规定,准予放行。 批准人: 年月日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企业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产品放行审核使用。 职责:质量管理部、库管 内容: 1成品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 1.1成品的放行审核由QA完成。 1.2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均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1.3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符合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要求,并有中间体检验报告单。 1.4成品应有全检报告单。 1.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必须有记录。 1.6偏差处理应有记录和质保部的审核签字认可。 2审核内容:领料凭证、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偏差处理、监控记录、QA 监督签字、进出站记录、物料平衡、清场记录、半成品的检验情况、成品的检验情况等。 3审核程序:质保部接到生产部移交来的生产记录后,QC将检验记录及报告附在生产记录后交审核人 ,审核人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签字后方可转交质保部部长。 4审核要求: 4.1在审核的各项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不能放行该产品,并与生产部门协同调查原因,无潜在质量隐患时方可放行;如有隐患应对各种隐患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4.2对质量隐患查找不出原因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产品最终放行审核

5.1产品最终放行审核由总经理授权的质保部部长审核批准,经对该产品全面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时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填写产品放行意见并签名。 5.2成品放行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质保部存档,一份交库管员作为成品发货放行依据。 5.3若产品最终放行审核人外出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由质保部部长以书面形式授权有相当资历的质量审核人员临时承担职责,符合规定要求时在产品放行审核单上签名并签发。

公司放行条责任制度

公司放行条责任制度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1、执行《放行条管理条例》,规范所有部门及外包车间载货车辆的出入秩序,以保证各部门及外包车间的财产安全。条例基础原则:不同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放行条,不同分类的放行条作为不同货物的出入凭证,公司部门放行条与外包车间放行条执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一、放行条的分类 (一) 公司各部门放行条 1. 物流部放行条:适用于成品管、半成品管、配件、销售钢带出入凭证。 2. 生产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半成品管、生产设备出入凭证 3. 原料放行条:适用于原材料出入凭证 4. 废料放行条: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5. 辅料放行条:适用于辅料、气体出入凭证 6. 总务用品放行条:适用于总务用品、辞职员工行李出入凭证 (二) 外包车间放行条 1. 压延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延原材料、压延生产设备、压延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2. 铭冠车间放行条:适用于铭冠车间生产的成品管、半成品管及铭冠车间原料、辅料、生产设备、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3. 压花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花车间半成品管、压花生产设备、压花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4. 打包车间放行条:适用于打包车间外购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二、放行条的制作流程:由公司统一定版制作,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必须使用公司制作的放行条,自制放行条一律不允许作为出入凭证,并对自制放行条者从重处理,一经发现先罚1000元再赔偿损失。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制作费用计入该部门运营成本,外包车间放行条制作费用由外包车间承担。 三、放行条的发放流程: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及外包车间放行条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各部门放行条负责人到人力资源部领用,并配合人力资源部作好登记存档工作。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成品审核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成品审核放行的标准工作程序。 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成品。 职责: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QA。 规程: 1质量部QA负责成品放行的审核工作。 2成品须制订“成品放行审核单”,经批准后执行。 3QA须严格按“成品放行审核单”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4审核: 4.1内容: 4.1.1批生产及包装记录 4.1.1.1使用的物料是否检验合格。 4.1.1.2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处方要求,操作执行批准的标准操作规程。 4.1.1.3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均符合规定要求。 4.1.1.4有物料平衡与收率计算表,物料平衡偏差项目应符合规定限度。 4.1.1.5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备,符合要求。 4.1.2批质量监控及检验记录 4.1.2.1现场监控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一致无误。 4.1.2.2生产流转手续准确无误。 4.1.2.3中间产品检验合格单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4.1.2.4物料平衡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产生偏差部分应严格执行《异常偏差管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 4.1.2.5成品取样符合成品的取样规程。 4.1.2.6成品检验执行相应的成品检验规程。

4.1.2.7检验记录与成品检验报告书内容完整、准确,复核人复核无误,遇特殊情况有详细书面说明。 5放行批准程序 5.1审核合格后,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签名确认,填写“成品发放通知单”,将审核单与“成品发放通知单”一并交质量部经理。 5.2质量部经理对“成品放行审核单”与“成品发放通知单”进一步审核无误符合规定标准后,在“成品发放通知单”上签名放行。 5.3 依据成品请检单上记录的成品数量,发放相应数量并盖有“质量部”红色印章的合格证,与“成品发放通知单”一起交成品仓库。 5.4凡上述各项有误者均不准放行。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加强车辆、人员出入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保护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围 本制度管理围包括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大门的登记、公司人员引导接待、进入车间及实验室参观、出公司大门等事项,凡不属于公司及大学胶体中心编制的人员均属于外来人员。 3.管理职责 门卫是公司大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有权利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和检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车辆出入。除上下班期间为方便员工出入外,大门应处于关闭状态,平时至少要保证一人在门卫值守,以便及时对出入大门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放行。 4.管理细则 4.1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出入管理 (1)上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时,事前有通知的,门卫应根据安排提前将大门敞开,等候领导光临;事前没有通知的,门卫问明情况后,应首先打开大门放行,并立即向公司领导通知,以便领导及时进行接待。 (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由在公司的领导接待,并陪同参观和介绍企业情况,

直至领导离开公司。 (3)办公室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会议室、接待室及所需的招待物品,同时要留好影像资料,为公司宣传提供素材。 4.2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 (1)原则上,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工作期间进入公司和正常下班时间离开公司时,凭《员工证》和《车辆出入证》出入,不需要另外登记,门卫应及时开门放行。 (2)工作期间,公司人员外出需要到办公室开《出门证》,并经直接上级签字审批,门卫查验《出门证》后放行;公司车辆外出需持《派车单》,经门卫检查后放行。门卫同时对工作期间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登记。 (3)休息日、节假日及下班后,原则上不允许公司车辆出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的签字方可放行;在此期间,门卫有权对出公司大门的车辆(包括私人车辆)进行检查。 4.3施工单位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 (1)临时性在我公司进行施工的,如吊车、叉车、挖掘机等机械进场或者设备调试人员、车辆等,采取进厂登记、出厂检查的管理办法。进入公司时,需到门卫登记人员、车辆的信息,并经联系公司业务对接人引导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车辆出门时,门卫应进行询问,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无《物资出门证》的公司物品或物、证不符的情况,门卫应当及时制止其出门,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候公司处理。 (2)在我公司长期进行施工的,如基建、设备安装等,原则上由施工大门出入,不得出入公司正门,如需从公司正门出入的,必须与公司签订《进场施工

产品放行审核制度

产品放行审核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每批产品出厂安全和有效,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记录进行审核,对产品进行放行控制,确保每批放行产品无异常。 2.范围 用于产品的审核和放行管理。 3.责任 质量部经理负责审核成品的检验及生产记录,并对合格产品放行,并颁发合格证。 4.程序 4.1产品放行人由企业负责人授权质量部经理,并有书面的产品放行授权书,授权书为一式两份,授权人、受权人各一份。 4.2 产品放行受权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的法律法规。 2)熟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备指导及监督企业各部门按规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3产品放行程序 4.3.1生产完成后,批生产记录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过程无异常者,能追溯到原料批、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操作人、检验人,并确保生产记录上都填写正确、完整,并有记录人签名后签批,再交给放行员审阅。 4.3.2 由质量部根据该批产品的生产批号,按《产品放行审核记录》查找到相应的原材料检验报告书,核对该批产品进厂检验记录和检验规程的符合性,正确性,完整性。供货单位、数量、生产批号、规格型号等应与实物的一致,记录表单填写应正确、完整,并有记录人签名。 4.3.3 质量部确保对于采购、生产等过程中的不合格、返工、返修、降级使用、紧急放行等特殊情况已经按规定处理完毕。

4.3.4质量部要确保产品说明书、标签符合规定要求。 4.3.5质量部相关人员在产品检测完成后,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发。签发后,将检验报告与该批次产品检验记录合并,交放行员审阅。4.3.6现场QA负责生产现场工艺检查、原料使用检查、批生产记录检查、工艺卫生检查,过程检验工作,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并报告放行员的检查情况。 4.3.7 放行员综合上述批生产、检验记录,审阅记录内容,结合现场监督情况,决定是否对该批次产品予以放行,审核过程填写“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4.3.8放行员审核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潜在隐患情况时,应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处理,必要时可请工厂负责人参加。处理情况填写“异常情况处理记录”,详细记录异常情况详情、讨论调查结果、处理方案以及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4.3.9放行员审核中无异常或潜在隐患情况,则对该批产品进行放行,并发放“产品放行合格证”。放行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质量部留存,一份发放给仓库。 5.相关记录 5.1“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JL-14-0 6.1 5.2“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JL-14-0 6.2 5.3“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JL-14-32 5.4“产品放行合格证” JL-14-33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建立产品放行的审核制度,只有通过所要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2 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物料、生产过程半成品的转序以及成品的放行。 3 部门职责 1) 质控部负责人负责放行审批。 2) 总经理负责让步接收放行审批。 3) 检验员负责检验试验以及过程检验放行批准。 4 制度要求 4.1 原材料放行 4.1.1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控部检验。质控部在检验后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则不予放行: 1) 原材料进货检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 2) 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规程》要求; 3) 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内; 4) 检验环境符合要求。 4.1.2 符合要求后质控部负责人在《进货检验记录》的放行审批栏上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 半成品放行 4.2.1 根据《过程检验规程》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工序,由质检员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放入合格区,质检员签字,准许转入下道工序。 4.2.2 如不需要进行检验试验的工序,应记录操作人员的名字,可以直接转入下道工序。 4.2.3 质控部负责人对《过程检验记录》进行最终信息审核,核对无误后转入成品检验环节。

4.2.4 对于因生产紧急来不及检验的制件或半成品,需要紧急放行的由质控部提出申请,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放行。紧急放行后的产品应在后续安排检验,检验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成品放行 4.3.1 生产部门将申请放行的成品送质控部检验。质控部在检验后对成品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则不予放行: 1) 成品检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满足《成品检验规程》要求; 2) 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内、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 成品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4) 如发生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处理,是否处理完善。 4.3.2 符合要求后质控部负责人在《成品检验记录》的放行审批栏上签字放行,成品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3 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放行后,将成品交予成品仓库进行入库。 5 质量记录 《进货检验记录》 《过程检验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单》

出入管理制度

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为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保障财产安全,结合有关制度流程,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所属员工: 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入厂或出厂。 2、员工在班中因公外出时,须凭部门主管领导签批的“出门条”出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综合管理部存档。) 3、非当班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于保安室填具“入厂登记薄”,领取参观牌,经保安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事毕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建议删除) 4、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因私请假出厂,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持“请假单”出厂,由保安人员填写具体出厂时间和归厂时间,月末由行政人事部累记请假时间。(外出时间1小时之内,持出门条,部门领导签字) (二) 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公司者,需填写“入厂登记薄”,同意进入后领取“参观牌”,保安人员须向行政人事部联系后,再安排入厂事宜。经保安人员查对并与行政人事部门联系后,由该部门负责接待,事毕保安人员登记出厂时间。外来人员乘车的,办理入厂手续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让外来人员在没有相关部门引导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 2、外来人员因私需会见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厂区或办公处所,一律在接待室会客,且工作时间会客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待定) 3、外来人员在没有得到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4、外来人员在未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下,不得在厂区和车间内进行影像摄录。 5、政府机关、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消防等上级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进入公司进行指导或执行公务时,保安人员在询问其所属部门后,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接待,并在“入厂登记薄”登记。 6、合作单位人员 因在厂区内施工或为生产、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的单位或厂商需进入公司作业的人员,需经业务相关部门告知保安室并备案后,方可进入厂区。保安人员须对携入物资及工具的数量、规格、以及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当工作完毕出厂时,携出物资应与携入时所登记物品相符,否则,不得带出厂。(出门条:物资/人员) 7、所有外界推销人员、商贩及其它闲散人员及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公司。 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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