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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柱问题

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1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是一个1aE还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1aE)○2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

○3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有人说时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4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1aE,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5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这样的吗?

○6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这时侯,应该用上前面第○3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4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是这样吗?

答: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现在简单答复如下:○1○5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臵。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臵;○2○3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4○6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2、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试问: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25㎜碰焊14㎜的钢筋的能不能?

答:25㎜碰焊14㎜,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3、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臵箍筋?箍筋如何设臵?不许加密?此箍筋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标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臵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臵一根箍筋。

答: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应位臵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4、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

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臵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答: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臵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答: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 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臵。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答: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臵,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臵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7、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无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的顶面,有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梁的顶面,有地下室的柱根系指地下室基础底板顶面和地下室顶板的顶面。 +-0.000

1层

+-0.000

柱根

柱根

-2层

-1层

基础筏板

无基础梁的柱根

有基础梁的柱根

有地下室的柱根柱根

柱根1层+-0.0001层

答:对。地下室内的柱归入?基础结构?,箍筋宜全高加密。

8、再次请教陈总,关于上图中左边有地下室的情况时,底层柱是否指的是-2层和首层?没有地下室的情况,底层柱是否指的是基础或基础梁顶面至首层顶板上皮?此时的柱净高(Hn)是否指的是从基础或基础梁顶面至首层顶板梁下皮标高?

答:1、任何一侧有地下室即按有地下室考虑。

2、有基础拉梁,拉梁以下为?基础结构?。

3、仅有基础,自然从?基础顶面?。

9、一层是22的,第二层是18的,第三层是25的,这样的柱筋能不能用对焊呢?

答:对焊钢筋直径最好相差不大(一档),这样的配筋有显明的随意性,宜将第二层钢筋调成直径22的,然后于直径25的焊接。

二层钢筋调成直径22的,然后于直径25的焊接。

10、该比如说柱顶一边梁顶标高10米,另一边梁顶标高11米,且都为顶层,柱内钢筋怎样锚固呢?是不是每边的钢筋按自己这边的梁锚固呢?

答:柱钢筋设臵到最高点、较低标高的梁钢筋锚入柱内,较高标高的梁与柱的连接按框架顶层端节点构造。

11、请问陈教授:偏心圆柱与框架梁平外边时,由于梁外侧受力筋靠近柱与梁的切点,所以锚入柱内水平段很短,实际施工时应以何种倍数锚固?

答;在近?切点?位臵应采用(对称)搭接方式而非锚固方式。

12、请问陈教授:在G101,p43页中边柱结顶筋在采用(一)类型进

行锚固时,当直锚长度已以达到1.51a时是否还要进行弯锚?如果要进行弯锚,平直长度应为多少?弯上部钢筋是否要弯至梁底?在P44页中,中柱结顶钢筋在直锚长度已达到要求是否需伸至梁顶?

答:1、无论何种情况均应伸至柱顶。

2、边柱外侧柱筋至少到顶部再弯均12d。

13、关于03G101-1图集?P36页的图2?的讨论。这里又发生一个问题:

1、?连接位臵上移至柱上端?以后,如果在?下一楼层?现浇时把柱插筋留到这么高的位臵,则施工会很不方便。

2、但如果按?P36页左三图?那样,在本层柱根?500左右?的地方设臵柱插筋,则在顶板梁以下?500左右?的地方又发生一个钢筋接头一一这就造成?一个楼层内的一根柱纵筋出现两个接头?的问题(一般来说,一根钢筋是不允许出现两个接头的)一一请教教授,是不是应该这样做?

答:移至上端主要为了节约钢筋,如果太高不容易控制其稳定,可达中部亦可无论如何应避免连接两次。

14、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绑扎的部位是不是一定要箍筋加密呢?

答:不需要,绑扎部位应加密,图集上有明确规定。

15、当柱子下部钢筋与上部钢筋直径不相同时,施工中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时如何做到柱子钢筋中心对齐?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办法?

答:可在较细直径的钢筋上加外径与较粗钢筋直径相同的铅丝套环,但应注意两根钢筋直径相差最好不大于一档。

16、在03G101第9页中,有?当为抗震设计时,确定箍筋肢数时要满足对柱纵筋?隔一拉一?以及箍筋骨肢距的要求?是什么意思呢?

答:即设臵的箍筋至少隔一根柱纵筋拉住一根柱纵筋,不可以隔两根柱纵筋才拉住一根柱纵筋。

17、我们是施工单位,遇到较真的监理,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所以要请陈教授:在框架柱子中:一般的箍筋的四个角都是圆的,这就造成了在实际绑扎中它们就不可能到角,比方就,现在有-500*500的柱子,保护层是25,箍筋是Φ10的,所以我应做成470*470的箍筋了,但是由于箍筋的四角是圆的,在实际绑扎中箍筋九不得到位,在量角倒角之间的距离时,只有440长或者更少(实际上会更少一些)这就造成了四角的保护层不够的情况了,但是中中间的几根柱筋是没问题的。所以请问,在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呢?是增大箍筋呢?(现在箍筋的保护层只有15,再大可能不合适了)还是有别的办法,我虽然认为没有事,但是有些监理是不行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释呢?

答:这个问题取决于箍筋内表面的弯折半径,如果弯折半径与柱纵筋截面半径相同,所有柱纵筋即可?各就各位?,但实际做不到,这么小的弯折半径会造成箍筋开裂,所以柱四角纵筋总比中部筋的位臵向内一些。

18、我在现场看到柱子直径22变25时搭接方法和101完全不同:现场搭接是以顶板为基准面,上柱(25)纵筋往下伸一个La,下柱(22)纵筋往上伸一个La,然后绑扎。不知这样行不行?据说施工中基本上都是这样处理的。

答:应按照03G101-3做,否则上柱在内力最大的柱根部配筋严重不

足。上柱配筋比下柱大是为了满足上柱受力需要,施工习惯源于不清楚柱子实际所受内力。

19、柱筋电渣压力焊的接头部位箍筋需要加密么?怎么计算加密范围?

答:搭接长度范围箍筋加密的目的是增大混凝土对钢筋的粘接强度,焊接是一个?点?,不是一个?长度范围?,加密不起什么作用。

梁问题

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虽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臵。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臵(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1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1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

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1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1aE也不要紧。?

答:1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1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1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度达1aE的错误方法。

3、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 、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答: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4、《03G101-1图集》第24页?注: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

其锚固长度为1a或1aE?。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决?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1aE-直锚部分长度(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为?多少倍的d?(不会是?15d?吧?)

答: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代替?

答: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答梁问题(2)?。

6、(1)《03G101-1图集》第19页《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底1.2m,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臵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次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他定义在?第3层?呢?

(2)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统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的YDI洞口标高为-0.700(3层),该洞D=200,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

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答: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基?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臵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臵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臵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臵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

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1n(1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1n(1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臵,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臵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臵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次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臵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

例如配臵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1n位臵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手里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臵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臵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8、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及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

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倒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1﹤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 代表column(柱)。hb 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10、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哪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 (LI)

(3)、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哪个正确?

(4)、p56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答:(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11、(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做法后在一个框住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

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12、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常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答: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改。好像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常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答: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臵,《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14、两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样做的)

答: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15、(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他是在柱外侧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1aE处)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即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节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从梁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臵(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1aE?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注

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常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略大于?0.41aE?(其计算结果是440㎜)。(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不过,上述的这个25㎜的间距,不是净距,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30㎜和1.5d?;?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和d?.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25㎜,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1aE。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0.41aE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是30㎜或25㎜.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取多少?

答: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臵还是垂直放臵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

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设计《G101》的初裹,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17、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KPM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臵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臵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答: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

劳动法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法常见问题解答 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保留员工作**据。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最后交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HR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钢筋平法施工(识图必读)

一、箍筋表示方法: ⑴φ10@100/200(2) 表示箍筋为φ10 ,加密区间距100,非加密区间距200,全为双肢箍。 ⑵φ10@100/200(4) 表示箍筋为φ10 ,加密区间距100,非加密区间距200,全为四肢箍。 ⑶φ8@200(2) 表示箍筋为φ8,间距为200,双肢箍。 ⑷φ8@100(4)/150(2) 表示箍筋为φ8,加密区间距100,四肢箍,非加密区间距150,双肢箍。 一、梁上主筋和梁下主筋同时表示方法: ⑴ 3Φ22,3Φ20 表示上部钢筋为3Φ22, 下部钢筋为3Φ20。 ⑵ 2φ12,3Φ18 表示上部钢筋为2φ12, 下部钢筋为3Φ18。 ⑶ 4Φ25,4Φ25 表示上部钢筋为4Φ25, 下部钢筋为4Φ25。 ⑷ 3Φ25,5Φ25 表示上部钢筋为3Φ25, 下部钢筋为5Φ25。 二、梁上部钢筋表示方法:(标在梁上支座处) ⑴ 2Φ20 表示两根Φ20的钢筋,通长布置,用于双肢箍。 ⑵ 2Φ22+(4Φ12)表示2Φ22 为通长,4φ12架立筋,用于六肢箍。 ⑶ 6Φ25 4/2 表示上部钢筋上排为4Φ25,下排为2Φ25。 ⑷ 2Φ22+ 2Φ22 表示只有一排钢筋,两根在角部,两根在中部,均匀布置。 三、梁腰中钢筋表示方法: ⑴ G2φ12 表示梁两侧的构造钢筋,每侧一根φ12。 ⑵ G4Φ14 表示梁两侧的构造钢筋,每侧两根Φ14。 ⑶ N2Φ22 表示梁两侧的抗扭钢筋,每侧一根Φ22。 ⑷ N4Φ18 表示梁两侧的抗扭钢筋,每侧两根Φ18。 四、梁下部钢筋表示方法:(标在梁的下部) ⑴ 4Φ25 表示只有一排主筋,4Φ25 全部伸入支座内。 ⑵ 6Φ25 2/4 表示有两排钢筋,上排筋为2Φ25,下排筋4Φ25。 ⑶ 6Φ25 (-2 )/4 表示有两排钢筋,上排筋为2Φ25,不伸入支座,下排筋4Φ25,全部伸入支座。 ⑷ 2Φ25 + 3Φ22(-3)/ 5Φ25 表示有两排筋,上排筋为5根。2Φ25伸入支座,3Φ22,不伸入支座。下排筋 5Φ25,通长布置。 五、标注示例: KL7(3)300×700 Y500×250 φ10@100/200(2) 2Φ25 N4Φ18 (-0.100) 4Φ25 6Φ25 4/2 6Φ25 4/2 6Φ25 4/2 4Φ25 □———————————□———————□———————————□4Φ25 2Φ25 4Φ25 300×700 N4φ10 KL7(3) 300×700 表示框架梁7,有三跨,断面宽300,高700。 Y500×250 表示梁下加腋,宽500,高250。 N4Φ18 表示梁腰中抗扭钢筋。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易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这些常见的劳动法问题,99%的HR都会弄错

这些常见的劳动法问题,99%的HR都会弄错 每个企业都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担负着招兵买马的重任 也承担着调配粮草的责任 他们时而高瞻远瞩 时而鸡毛蒜皮 大到公司人才战略、机构配置 小到员工上班打卡、团建聚餐 都要一肩挑 他们就是外表靓丽内心强(ku)大(bi)的HR们 这年头 要想成为一个精明能干的HR 虽不说必须得是个“多面手” 但是人力资源、招聘知识、《劳动合同法》知识可是一个都不能缺的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知识的学习至关重要 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用工风险 还是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盾牌

优秀的HR 不是正在学习新知识 就是在下载资料学习的路上 今天小雅就为大家整理了 一些常见的HR用工知识 希望能帮到你们哟~ 1.所有劳动合同都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你需要知道试用期的相关知识。试用期是把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一般来说,公司对于新入职员工都会规定试用期的,但不包括以下三种合同形式: (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合同。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即以小时计酬的用工形式,要求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对于企业来说,以下两种情况员工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以培训费为准; (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 除此之外,不能约定违约金。

钢筋平法手册(全本)

钢筋平法计算手册 第一章钢筋计算相关知识 一、“平法”基本原理 “平法”视全部设计过程与施工过程为一个完整的主系统,主系统由多个子系统构成: 基础结构、柱墙结构、梁结构、板结构,各子系统有明确的层次性、关联性和相对完整性。 1、层次性:基础→柱、墙→梁→板,均为完整的子系统; 2、关联性:柱、墙以基础为支座→柱、墙与基础关联;梁以柱为支座→梁与柱关联;板以梁为支座→板与梁关联; 3、相对完整性:基础自成体系,柱、墙自成体系,梁自成体系,板自成体系。 二、“平法”应用原理 1、将结构设计分为“创造性设计”内容与“重复性”(非创造性)设计内容两部分,两部分为对应互补关系,合并构成完整的结构设计; 2、设计工程师以数字化、符号化的平面整体设计制图规则完成其创造性设计内容部分; 3、重复性设计内容部分:主要是节点构造和杆件构造以《广义标准化》方式编制成国家建筑标准构造设计。

正是由于“平法”设计的图纸拥有这样的特性,因此我们在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首先结合“平法”的基本原理准确理解数字化、符号化的内容,才能正确的计算钢筋工程量。 三、钢筋计算原理 我们在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其最终原理就是就算钢筋的长度。如(图1) (图1) 四、钢筋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GB50010-2002

注:表中直径d=8.2mm的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仅适用于有纵肋的热处理钢筋五、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GB50010-2002

注: 1、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直接由本表确定抗震等级;其他设防类别的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调整设防烈度后,再按本表确定抗震等级; 2、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所

钢筋算量手册(适合初学者)解析

钢筋平法手册 构造规定 (一)混凝土保护层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2.1 第9.2.2条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规 定减少5mm,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 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一类环境 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 值取用。 第9.2.3条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 9.2.1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 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9.2.4条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 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现应采取有效的 保护措施。 第9.2.5条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钢筋的锚固 (三)钢筋的连接 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hr常见问题解答汇编(1-10)

HR常见问题解答汇编(1-10) Winjob-HR 俱乐部群15453605 提供 1.最低工资标准只针对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加班费、餐费、交通补贴、话费等的补贴总计工资? 答:岗位工资、奖金是包括在内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班,高温补贴的。 2?没有为员工办理登记驻外医疗,在非参保地发生了医疗费用怎么处理?答:有多种情形的 1、外地也有纳入杭州医保统筹结算的医院,只要在目录内的医院就医可直接使用杭州医保 结算,带杭州证历本、身份证原件、市民卡即可,比如浙江省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就可以使用杭州医保,但要注意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有些医院纳入杭州医保的服务范围有限的; 2、在员工发生医疗费15天内办理急诊门诊、住院登记,可网上办理登记手续,员工先行垫 付,回杭后至医保报销,最好在员工出杭时办理外出登记。 3?对多元化集团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难点和关键是什么? 答:以事业部分区考核,针对事业的经营项目核心计划进行考核。 4?如果一年没到,公司解约。要支付多少补偿金?如果合同期满,在签了一年的情况下,公司不准备续约,有补偿金吗?合同期满,但是年总也没有到,是不是连年总奖都没有;如果年总奖在制度里写很含糊,意思根据企业赢利来算年终奖,事实说起来没有赢利,没有年终奖,但是在企员工是有年终奖,离职人员是否可以争取呢?答:补偿金六个月以内付半个月,六个月以上付一个月? 答:年总奖按道理应该是要的。是不过这个界线是不是比较模糊。 答:年终奖是企业福利,企业有权决定不到发放时间前离开的员工可以不发,如果年总奖在制度里写很含糊,意思根据企业赢利来算年终奖,事实说起来没有赢利,没有年终奖,但是在企员工是有年终奖,离职人员是否可以争取呢? 答: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说明有年终奖,则年终奖属于约定薪酬的一部分,离职员工有权利要求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来折算年终奖金。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年终奖,则按照企业内部年终奖的发放制度或者惯例执行。另外,关于企业发放年终奖的问题,有的企业虽然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有年终奖,但会在和员工(尤其是中高层员工)签订的责任制(年绩效考 核目标文件)写明有年终奖金,这个文件视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 5.老板违反劳动法,HR怎么办? 答:当老板违反劳动法时,HR应该拿事实案例来劝告,明确告诉老板擦边球可以打,但红 线不好闯。分析厉害关系以及违反劳动法所造成的后果,提出自己的建议,人力资源就是平 衡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劳动法老板是或多或少的违反,但明显的违反的话最终吃亏的是企业,所以说打打擦边球也是人力资源维护公司利益的一种手段 答:我觉得,老板或多或少都会违反的,先拿公司现在的情况好处是啥,然后呢,目前情况比对劳动法,分析万一的严重性,但是总结坏处更多。然后给出中庸点的方案,既维护公司利益,又能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一般领导考虑后都会采纳 6.在交接过程中如何规避档案丢失,人事档案交接应检查哪些项目? 答:关键词、文件控制程序、文件清单,这个一般的体系文件里都是有的,其实这个可以自己整理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结合执业实践,本博主将常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供各位建筑界及相关法律界朋友参考。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平法施工图的看图要点

平法施工图的看图要点 2008-04-06 00:48 一.梁平法施工图的看图要点 看结构设计说明中的有关内容;譬如记住各构件抗震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等看图要点: 1 根据相应的建筑平面图,校对轴线网、轴线编号、轴线尺寸; 2 根据相应的建筑平面图的房间分隔、墙柱布置,检查梁的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梁轴线定位尺寸是否齐全正确。 3 仔细检查每一根梁的编号、跨数、截面尺寸、配筋、箍筋、相对标高。首先根据梁的支承情况、跨数分清主梁或次梁,检查跨数是否注写正确; 同样的问题对梁,搭接处也必须要加密 而且间距不是100,而是5d 纵向钢筋连接区域的箍筋加密,与抗震非抗震无关 4 若为主梁时,检查附加横向钢筋有没有遗漏,截面尺寸、梁的标高是否满足次梁的支承要求。 5 检查梁的截面尺寸及梁的相对标高与建筑图洞口尺寸、洞顶标高、节点详图等有无矛盾。 检查集中标注的梁上部通长钢筋与原位标注的钢筋有无矛盾; 6 检查集中标注的梁上部通长钢筋与原位标注的钢筋有无矛盾;问清楚往往某些图纸出现一些梁什么也没有标注 8 检查楼梯间平台梁、平台板是否没有支座 这是很普遍的设计通病 楼梯间平台梁、平台板没有支座,是很普遍的设计通病 因为楼梯梁、平台板一般搁置在后砌填充墙上 在施工主题需要人员上下的时候,后砌填充墙还没实施,就需要先上楼梯,于是就有楼梯间平台梁、平台板没有支座的问题发生 9 结合平法构造详图,确定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纵向钢筋切断点的位置、锚固长度、附加横向钢筋及梁侧构造钢筋的设置要求等 10 非矩形截面梁,还得结合截面详图看图,且应看与建筑图中的详图有没有矛盾 非矩形截面梁,如果没有剖面图,就得盯着设计要 非矩形截面梁,如果没有剖面图,就得盯着设计要剖面详图——因为非矩形截面梁——平法写不到家——唯有画图,才可以看出那个角角落落有或者没有钢筋这主要是一些装饰线条等非矩形截面类梁构件 11 初学者可以通过亲自翻样,画出梁的配筋立面图、剖面图、模板图、甚至画出各个钢筋的形状和尺寸 动手画画,看图识图,用图来配合思考 12 检查各设备专业的管道、设备安装与梁平法施工图有无矛盾,楼层较大设备基础下方,一般应设置梁。若有管道穿梁,应预埋套管,并应满足构造要求。这就需要现场工程师懂得,梁得什么区域才可以开洞不得瞎开 连梁开洞,《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3G101-1)(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支剪力墙结构)53页有框架梁开洞,就要参考构造手册,对照设备图得要求,看看是不是合理,如果不

{新劳动法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新劳动法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问题1:员工拒不返仍用人单位财物怎么办? 我是壹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我们公司和壹名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该员工担任市场部客户经理。合同期满前壹年,该员工通知我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和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于2003年1月17日为其办妥离职手续。但很快公司就发现该员工仍占有代收的公司销售款18万元,2月25日、4月1日、4月28日公司三次致函该员工,要求其尽快返仍代收的公司销售款,但未收到该员工的答复和仍款,我公司于2003年5月上旬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该员工返仍占有的公司销售款项18万元,仲裁委员会以该案不属劳动纠纷为由不予受理。2003年5月中旬,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劳动纠纷立案受理。2003年7月,我公司收到法院的判决,该判决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我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想咨询壹下: 1、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2、我公司于发现该员工侵占了销售款后壹直同其交涉,且于5月上旬提起仲裁,怎么就超过仲裁时效呢? 解答分析 首先,该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 其次,你公司提起仲裁超过了仲裁时效。你公司于发现员工侵占公司销售款后,虽然壹直同其交涉,敦促其仍款,但公司且未于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中提起申请,于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提起仲裁申请,而是于双方争议发生后三个多月(即2003年5月上旬)后,才提起劳动仲裁。于这里,我们也建议关联公司,于处理因员工拒不仍返用人单位或个人财物发生的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俩点:壹是确定是劳动争议仍是普通民事争议;二、如果是劳动争议,壹定要于劳动仲裁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千万不要把这类纠纷壹律当作普通民事纠纷来对待,壹定要于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提起仲裁申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常见的劳动法知识点

常见的劳动法知识点 1?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劳动法》是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要使其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还须制定与之配套的系列单项法律和法规,从而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在这系列单项法中,XX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XX年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挥着重要作用。 (1)《劳动合同法》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包含着有关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准则以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范,这些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 (2)《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 、“终身制” ; 二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和一些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衔接,增强了《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①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厘清。《实施条例》将分K12 学习教育

散在《劳动合同法》第36 条、第37 条、第38 条中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3 种情形作了归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下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第36 条、第39 条、第40 条、第41 条中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4 种情形作了归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企业转产等情形下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②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一,为了避免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62 条规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要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等。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用工单位就

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及解答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1、员工拒不返还用人单位财物怎么办?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员工有时拒绝返还其占有公司的财产,例如代收的销售款,工作用的手提电脑等等。因员工拒不还返用人单位或个人财物的争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比较模糊,也没有全国统一使用的标准。 根据2002年2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牵连的,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义务没有关系或属非法占用或临时占用,因此发生争议的,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员工拒不返还公司财物在司法实践中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也就是说适用六十天的仲裁时效。 2、单位对员工处分是劳动争议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对该问题作了十分明确的界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单位处分发生争议的,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应区分情况:单位处分虽涉及经济扣罚等内容,但属于特定性、阶段性的,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的,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作出的处分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或者经济扣罚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则因此类处分引起的争议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 3、公司间协议能禁止员工流动吗?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同不能让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承担任何的义务。合同是签订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结果,合同中的条款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的当事人应该依据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同时享有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合同中不能对于他人的义务作出约定。 4、职工没有完成任务公司能能直接辞退员工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584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湖南安化县华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安化县华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楼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安化县华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隋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安化县华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茶叶厂区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设计施工图的项目及实际面积为准)。 3、工程地点: 4、工程造价:暂定元,最终造价以按本合同规定按实结算总价为准。 二、工程成本范围、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安化县华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及附属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进行合理布局、编制施工方案,承包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以上承包范围均包括国家相关劳动定额规定的旋工内容。

2、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自行采购、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分项验收、包税费、包材料检测、包场内运输(限1km)道路及场地的清洗清理等。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2017年月日。 2、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通知单日期为准。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①按施工准备规定的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接通,阻碍物未能清楚,影响进场施工; ②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甲方设计方案的改变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运行施工; ③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下一道工序施工; ④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⑤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乙方施工; 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4、竣工 ①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本合同应约定的相应顺延工期的可顺延工期)。 ②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相应顺延工期可顺延工期) ③施工中如遇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须补充无条件提供提前竣

建设工程合同法

第三章 建筑工程纠纷;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筑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解释,从而发生的争执。 施工合同主体纠纷成因;1.因承包商资质不够导致的纠纷。2.因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导致的纠纷。3.因联合体承包导致的纠纷。3.因‘挂靠’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施工合同主体防范措施;1.加强对建筑市场承包商资质的监管。2.加强对承包商资质的审查,避免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订立合同。3.施工合同各方应当加强对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避免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产生。5.联合体承包应当规范.自愿。6.避免“挂靠”。 环境保护纠纷的成因;一方面是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另一方面是施工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建设工程纠纷: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有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相互理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通常没有第三人的参与) 和解的特点: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的解纠纷。2.纠纷的解决依靠当事人的妥协与让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有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得到履行。3.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做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调解的特点;1.有第三方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3.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 仲裁:是指当时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就给他们共同选定的第三者,有第三者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的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2.专业性。3.保密性。4.裁决的终局性。5.执行的强制性。 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做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诉讼的特点;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3.二审终审制。 4.执行的强制性。 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定的仲裁法关系主体9包括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先后顺序.方式和步骤。 仲裁申请;是指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后,依照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给予法律保护的活动。(仲裁的行使具有被动性) 申请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法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审判程序,具体包括起诉和受理,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诉讼预备阶段的内容;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HR必看:民法典中的23个劳动法相关问题

HR必看:民法典中的23个劳动法相关问题 从HR小伙伴的角度来看,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从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1 问题1:员工持有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材料,企业认为员工没有精神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应对? 答:根据《民法典》第24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简言之,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其行为能力。企业作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法院申请认定其行为能力,未尝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 估计有HR小伙伴会存在疑问,真的可以成功吗?成功的概率有多大?既然法律提供了这条路径,走就是了! 2 问题2:员工确诊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者丧失意识了,我们企业找谁协商处理员工的事情? 答:根据《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 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企业有事协商找员工的配偶;员工没有配偶或者配偶去世的,找员工的父母或子女;没配偶,也没有父母、子女的,找其他亲属需要获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 问题3:如何妥善处理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373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常见法律问题解答之一.

第一节、人力资源管理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一、基本问题 1、劳动法律对人力资源管理有何影响? 答: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的颁布,执法机关不断地加强执法,劳动法律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要为:首先,加大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劳动法律对单位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扩大了劳动者的权利,使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任意性大大降低;其次,增加了单位用成本。这些法律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增加了双倍工资的规定,加大了对单位的经济处罚力度,且单位解除合同收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单位的用工成本不断增加;再次,对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严格程序、不签劳动合同的制裁措施、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社保费征收的措施的强化等,都要求单位规范用工。 2、何种情形被确认为事实劳动关系?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关系,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单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次,职工是单位的员工,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单位的业务的组成部分;再次,职工受单位的指挥、领导、管理;最后,职工以在单位从事劳动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般来说,就单位用工而言,如果无特别的合法合同的约定,无特殊情形,用工就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3、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 答:不签劳动合同,仅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的责任是:从第二个月其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12个月期满;一年后不签劳动合同的,直接认定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4、人力资源管理三种形态的划分标准是什么?那个类型风险最大? 答;从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的角度划分,人力资源管理分为严格规范化、一般规范化、不规范化三种状态。从律师实务来看,一般规范化的风险最大。 5、“临时工”与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答:自1995年1月1日其,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统称为劳动者。他们与单位之间只要形成了用工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劳动权利。 6、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有哪些?如何控制? 答:人力资源外包主要的风险在于单位在承包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时,与承包单位一同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基于此,人力资源外包时,一定要控制承包单位的违法行为,采取合同约定的手段,控制住承包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合同、不交社保费、不及时支付工资的危险。彻底的办法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承揽承包合同”,不搞劳务派遣。 7、如何规避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答: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的规避,需要: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规范、合法、可操作;其次,单位人力管理文本法律化、规范化;再次,人力资源日常管理要对法律风险要进行分析判断,恰当选择。 8、如何合法的降低单位人力成本? 答:首先,单位的部分业务可以搞外协,让其他单位去完成;其次,单位的用工可以搞成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或劳务派遣的形式;再次,要对工资结构进行合法调整,为社保费缴纳、经济补偿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支付减少费用;最后,人力管理要规范,对职工违纪处罚要符合法定程序,有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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