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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职工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2011年职工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2011年度上海东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企业职工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员工总数: 70 人;

2、申请补贴金额:___8546_____元;

3、培训费用支出总额:_19750____元;

4、职业技能人才数: 40 人;其中,高技能人才: 6 人。

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说明:

职业技能人才:指从业人员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以及虽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实际在技术性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技术人员。新兴行业内以及外资、合资、民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不高的,按照企业内部评定的技术技能岗位等级或取得的业内行业证书参照划入相应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的人员。企业内部评定的或行业内证书的高级及以上证书人员参照划入高技能人才。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区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职工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效益,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是提供职工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经济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来源,教育经费的管理,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教育经费的使用,教育经费的考核与监督以及职工参加培训发生费用后要与公司签订服务期限等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劳动人事处 1、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审批; 2、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草案; 3、负责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六条职工学校 1、负责日常教育经费报销的审批; 2、负责监管公司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来源 第七条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精神,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由公司劳动人事处会同财务处统一提取。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各基层单位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劳动人事处和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培训计划,严格审批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四章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九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凡由劳动人事处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单位(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由劳动人事处收集汇总,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依照有关程序列入财务部门用款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申请单位(部门)应向劳动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用于培训的设备购置费、办公资料费、办班费用中单笔超过1000元的要经公司主管教育培训领导、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节余上交”原则。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使用专帐,并做到“专款专用、节约使用”。基层单位年度节余的职工教育经费一律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使用,禁止克扣、挪用和侵占职工教育经费。

健康教育工作总结2020

健康教育工作总结2020 2017年,我院继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将干部职工的健康 教育工作纳入本乡的目标管理,调整完善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在干部职工中普及健康知识,使该项工 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乡领导历来十分重视全乡健康教育工作,为认真实施全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配合成都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我乡对原健康教 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安 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顺利落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为:屈亮伟任组长,医院主要负责人张锦东任副组长、孙伟李宁为 具体成员。 二、制定计划,落实责任 根据乡健教所、县爱卫办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乡干部职工的医疗卫生意识,普及健康保健知识,乡健康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全 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以席政发XXX号文下发乡属各部门学习贯彻。同时向各部门提出了实施健康教育总的要求,安排了健康教育 的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和工作目标。 三、广泛宣传,强化学习 1、下属各单位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提倡 健康生活和健康行为,提倡戒烟少酒,减少疾病发生,保证全乡干 部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医疗保险等社会活动,为职工购买医 疗保险,妥善处理好职工就医住院等突发性的问题,稳定了职工队伍。 2、要求各部门安排布置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 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认真学习和了解,全乡职工的健康意 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对健康保健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同时

普遍掌握了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救治方法,了解了常见疾病如中风、 高血压、冠心病、肝炎等的一般症状及日常生活中的保健知识,对 各种疾病的发生前兆有了深刻认识。学习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 生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传染性疾病。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接触有毒有 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 相关疾病发生。同时特别加强对女职工的保健教育。 4、根据县爱卫办的统一安排,我乡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了以 灭鼠为主的灭治“四害”活动,购买了各类药物,对办公场所、单 位宿舍、拆迁工地等行了彻底的灭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 证了全乡职工和施工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 5、我乡还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强身健体的文体活动,如 足球、乒乓球、棋牌比赛等,对促进职工的身体健康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把健康教育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抓出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将继续履行“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人为本,关心 干部职工的健康状况,为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015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5来 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教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 2015年,综合办公室制订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健 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 分工,明确了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使健康教育制度得到了进一步 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健康教育的发展。 二、加强健教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荣人医发〔2015〕86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范围 具体包括:1、专项经费, 是指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到医院用于专项培训的教学经费;2、普通经费,指实习、进修、短期学习等学员上交医院的带教费;3、医院投入经费,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投入到教学、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二、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原则上医院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医院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计划统筹各项教学经费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科教科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 (二)严格预算,严格制度。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严禁教学经费被

挤占或挪用。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科教科应组织好本院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同时确保本单位各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师讲课课时费、临床带教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刷卡、公需科目、聘请教师等相关费用。 (三)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教学教材及资料的购买费用和教学大纲及试卷复印费、教学仪器模型的购置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五)用于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耗用的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标本、器械器皿、文具、工具等消耗材料;实验、分析、测试等费用;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其他费用。 (六)教学差旅费、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课题调研、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 (七)举办专题讲座、外聘教师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寝室、教学部门办公场地的一般改造维修。 (九)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工作联系费用。

财务制度大全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大全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管好、用好职工教育经费,不断促进公司员工理论知识地更新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同时为全聚德事业培养储备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另外,按照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二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审定的预算,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实行各店(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层管理,在职权范围内由公司及各店(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财务部进行审核。 第三条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四条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础职工教育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等方面。 第五条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公司要求认真执行。 第六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监督和公司本部审查。

第七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职工教育经费不得用于非职工教育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报销人员。发放工资在股份公司的以及在股份公司有职务的在职人员。 第九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教娱乐等方面活动的开展,如:资料费、讲课费、购买文具用品、误餐费、举办展览的消耗用品等费用支出。 第十条学历与职称考试。用于公司员工学历晋升考试(大专以上)以及职称考试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事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部门经理及主管经理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历晋升考试事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历晋升考试,报销标准70%,员工学历晋升考试,报销标准50%;职称考试按取得单科证书进行报销,报销标准100%。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听课费、教材费等考试方面的费用,不包括前往外省市考试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短期培训。用于对员工开展短期培训的费用支出。公司及各店(分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短期培训,培训之前各部门需制定培训计划,报请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

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过2000元支出项目须书面请示中心学校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各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全)

各行业单位健康教育资料目录(最新) 作者:综合稿 街道健康教育资料目录 一、基本情况 辖区面积、户数、人数、辖区单位名册、社区/居委会名册、健康教育画廊一览表(地点、管理部门或单位)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关文件(必须有街道办事处领导分管) 2、健康教育有关文件 3、健康教育网络图和名单(包括各社区、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健康教育画廊;8幢楼以上(或3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建有健康教育画廊) 5、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6、健康教育经费开支依据 三、健康教育活动 1、健康教育画廊出刊记录(每季更换一次,有照片或底稿) 2、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记录(每户居民应有2种以上卫生知识资料) 3、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讲座、咨询活动、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等,重点人群为老人、青少年、妇女) 4、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 5、社区居民健康行为规范和准则 6、健康知识、行为考核统计表和考核调查问卷(每次附一份样卷、统计考核人数、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7、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居委会的有关资料 8、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时间、人员、工作用房面积、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居民健康调查及健康档案、家庭病床等有关资料) 社区/居委会健康教育资料目录 一、基本情况 辖区户数、人数、辖区单位名单、居民小区数、健康教育画廊数 二、健康教育活动 1、健康教育小组名单 2、健康教育网络名单(包括区内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工厂、公共场所等) 3、有关文件、制度 4、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总结 5、健康教育宣传栏出刊记录(底稿或照片) 6、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记录(留有底样) 7、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包括会议、培训、讲座、文体活动、知识竞赛、卫生评比等) 8、居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测试或调查(每次留有样卷、成绩单,其余单独成册) 医院健康教育资料目录 一、基本情况 医院基本情况(简介) 二、组织管理 1、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分管领导的文件 2、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每科室、病区有1-2名健康教育人员) 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 管理办法

xx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公司的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 ]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的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 第三章经费的管理 第八条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职工教育经费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凡由我公司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培训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列入教育培训经费预算。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有关部门应向人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第十条为使我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教育培训费用部报销前必须拿相关材料和报销单据到培训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没有进行审核登记的,财务部不得为其报销教育培训费用。 第四章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她用。 第十二条华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

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教育是指各种短训班、职工学校、广播电视大(中)学、函授大(中)学、夜大学等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上述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所需经费,都应当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经费来源,在职工教育经费内开支。联合办校的经费,由办学单位合理分摊。 一、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可在工资总额1.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4.10.1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4.10.2外聘兼职教师,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教学场地租赁费; 考试费; 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报销: 5.2.1培训结束后,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

XX全国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XX全国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 度 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为制定完善教育财政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服务,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XX全国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分三次发布,同时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第一次由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年度教育经费初步统计情况,第二次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总体情况,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最终数据。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统计和财政部门必须在XX年年底前建立本省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公告其所辖每个地级、县级地区的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内容重点反映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情况、财政投入情况等。 《意见》指出,教育部将研究建立全国教育经费管理

信息系统,对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控,提高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共享共用水平,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各地要将教育经费统计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信息化整体工作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各地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运维能力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该《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是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国家管理决策需要而开展的。近年来,我国教育经费统计体系不断完善、调查制度不断健全、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成果运用能力不断提升,为制定完善教育财政政策、落实教育投入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供了坚实依据,为开展教育研究工作、进行社会宣传监督提供了丰富资料。 但是,当前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数据公布制度不健全、数据分析应用不深入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结果的运用。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是服务教育财政投入决策、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教育经费统计行为,建立制度规范统一、流程分工合理、行为严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xx公司公司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则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证书的人员,其费用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分类一览表》(附件三)范围内的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等级以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参加的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 (书本资料费、学费)由公司报销。学习期间发生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费等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教育。 第八条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的具体奖励标准 (一)学历学位教育奖励 职工参加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根据任职岗位的等级不同奖励标准如下: 1、一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学费总额的100%予以奖励; 2、二级: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按学费总额的70%-80%予以奖励;

职工培训费用不等同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培训费用不等同职工教育经费 原创 2016-11-20 小陈税务 xiaochenshuiwu(一)《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 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 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 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二)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 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四)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备注:财税〔2008〕1号上述规定被财税〔2012〕27号文件相关规定代替,并停止执行,但是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政策内容一样。实务总结总结:职工培训费用不等同职工教育经费1.属于职工培训费用但是未必是企业所得税口径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等职工培训费用,就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企业所得税口径职工教育经费中虽包含了符合条件的职工培训费用;但不仅仅是职工培训费用,比如还包括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及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

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 为提高我院医疗护理工作质量,提高医务人员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宗旨。加强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发展,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建设的需要,特设立继续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该经费用于鼓励全院医务人员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阳新县人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经费来源 ⑴医院从每年业务总收入中提取2‰作为教育培训经费。 ⑵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被扣取得绩效工资列入教育培训费。 ⑶聘用人员分配比例的结余部分纳入教育培训经费。 ⑷上级部门拨给的专项培训学习经费。 二、经费用途 ⑴用于进修人员30﹪差额工资,来往车船费,经批准同意报销的机票费,包干差旅费,进修单位安排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等。 ⑵用于参加省内、省外短期(30天以内)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经费。

⑶用于放射及其他专业人员按规定外出进行职业健康的检查费和差旅费等。 ⑷用于本院规定的奖励。 ⑸用于开支进修、培训费用、学习等相关费用开支。 三、其他规定 ⑴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及院领导,乗坐火车可购软席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人员乘火车可购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实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一份。 ⑵乘坐飞机系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事前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⑶交通补助费: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至省外地区的按每人每天80元,至黄石地区以外的按每人每天50元,至黄石地区以内的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⑷伙食补助费: ①出差伙食补助,县内乡镇之间因公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县外出差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 ②凡出差有进餐的和往来单位已经接待的一律不领取伙食补助费。 住宿费:

职工教育经费---税法

与职工教育经费有关的那些个税法知识 2016-11-23 10:31:45来源:会说作者:张钦光【大中小】添加收藏 职工教育经费,看似简单的一个财务概念,但正确认识职工教育经费,正确核算职工教育经费,涉及的税法知识并不少。 一、职工教育经费按照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文件参考: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二、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文件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三、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符合职工教育经费规定的费用,只计提,没有实际发生支出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当年结余,是指实际支出超出计提标准的金额,而不是只计提而没有实际支出的金额。 职工教育经费结余以后年度继续使用,这个以后年度并没有规定期限。 文件参考: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五、职工教育经费不属于福利费性质的费用,一般纳税人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的开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按规定可以用于抵扣; 文件参考:财税【2016】36号列举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范围内,不包含职工教育经费。 六:企业职工参加在职教育等发生的各种支出,并不允许全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目前,很多企业高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 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在将扣除基准从"计税工资"变为"据实工资"的基础上,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2.5%,且对于 超过标准的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指企业为提高其职工工作技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入,而通过各种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提高职 工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所发生的教育费支出,具体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 务主管部门再具体认定。 考虑到目前职工教育经费名目繁多,实践形态多样,此前财政部、全国总 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 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曾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 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该文件第(五)条规定了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 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 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提升 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 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包括: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 (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 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小学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屋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学生住宿费等。 第五条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六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条单独核算的校办企业、师生食堂的成本费用不得列入学校公用经费。 第八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依据上年度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的在校学生人数及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年初一次性预算到学校,并适当向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基本需求。 第十条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开支,初中和小学分别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0%和15%。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招待费。接待客人,应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办理。 第十二条加强交通差旅费的管理。下乡、出差或进城办事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租车费用。 第十三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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